揭秘女人常用的八个离婚借口

揭秘女人常用的八个离婚借口
揭秘女人常用的八个离婚借口

揭秘女人常用的八个离婚借口

离婚是一件不幸的事情谁都不想遇到,但终归什么都有变数,真的轮到你头上想跑都跑不掉,今天就来说说女人提出离婚的话题……

借口一: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了爱情。

什么叫没有了爱情?问问女人其实她也说不出来。女人是很感性的物种一旦感觉上来就会一股劲往里钻。当你的一点点错误发生时女人会觉得你对她不再体贴关心了。这样离婚就会不自觉的挂在嘴边随时准备说出来。一旦有了机会她们会拉下脸告诉你然后你就失去了爱情。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了爱情是女人离婚说出的最多的借口。

借口二:我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

这样的女人往往是在嫌弃你们的生活状况。只要你不是大富翁这句话你很可能听到。一般对钱情有独钟的女人会毫不客气的讲出来。这是最让你受打击的借口了。你会为是个男人给不了她钱而自卑。你甚至会恨自己不争气,但这个时候女人已经收拾东西走人了。

借口三: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

古人的一句话很没有道理至少是对现在的夫妻而言。这就是小别胜新婚。这句话不知坑了多少人?这句话也经常成为女人破坏婚姻的利器。相信这句鬼话你就惨了。一段时间以后还没有新婚的感觉你就该被换下了。仔细想想怎样才能有新婚的感觉很难办到。因此这句话千万不能相信。只是女人提出分手的借口罢了。

借口四:你不是我想要的男人。

说这样话的女人是最不负责任的女人。结婚之后发现你不会死他需要的男

人。早些时候干什么了?婚姻不是儿戏说变就变没道理。如果说对方不是你所想要的男人这样的借口结束了一段婚姻也罢。反正这是最敷衍的借口了,这样的女人早有一天会跑掉。

借口五:你变了很多。

这样的变常常不是说你对她的爱变了很多。而是说你的整个人都变了。你变的不是她喜欢的类型男了。一个人便可以变得连类型都变了?真是见鬼。女人提出这样的借口是往往是晕头转向了。不然一定不会说出这样自欺欺人的借口来。

借口六:你有外遇了。

男人爱吃腥谁都知道不是秘密。女人有时候真的会抓住你这一点不放手。如果你真的偷腥了你无话可说。难的是你分明是一个好男人他却说你偷腥了。一般遇到这种情况男人越想解释女人越疯狂。一棍子把你打倒地狱。给你加上出轨的罪名让你永不超生。你被冤枉了高兴地是她。真说不定出门之后她会立刻钻进别人的怀抱。这种情况男人永远是受伤者。因为总会有人相信你是偷腥的那一个。没有人认为女人会贼喊抓贼。真是高明的不得了。

借口七:我们的性生活不和谐。

据调查每年因性生活不和谐导致的离婚占离婚总数的百分之二十还要多。借这样的口号和你离婚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性生活谁都需要怎样才叫和谐?女人怨男人满足不了自己而男人却在一旁喊苦。因为这既是对男人尊严的伤害也是对男人精神的迫害。这样的理由是让男人最接受不了的。可是很多女人都会这样说。

借口八:我爱上别人了。

男人听到这句话恨不得让女人去死。老婆出轨了给自己戴上了绿帽子。有

多少男人能够忍受?听到这样的借口男人也想去死。说这样的话的女人极有可能是真的爱上别人了。因为如果没有这样的事第一没有必要自己编出来。第二没有出轨离婚并没有什么好处可言.难道就是要气走男人恐怕没有这样离谱的女人。这样的借口也是最要男人命的借口。离婚的成功率很高。

女人要离婚借口无非以上几种。其实没有什么神秘的!

男人离婚的二十个理由

男人离婚的二十个理由 2007-06-2207:33:52 大中小 标签:男人离婚理由 1、娶妻生子,领着家人尽可能地多走一段路,这是男人累人的活儿。结婚之后才发现自己跟大多数男人不一样,实在累得走不到头了。拿出勇气最后负一次责任:离婚。 2、我不是现在才知道她爱嫉妒,当初还庆幸不已:她在乎的只有我。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总不能一如既往逮谁嫉妒谁呀,凡事超出限度就玄了,补救的方法只有一个--再见了。 3、怪只怪自己,为什么把过去的那一点陈年旧事都对她和盘托出,想不到这竟成了她战无不胜的利器,什么事儿都扯得上去,那就干脆抱着旧梦过日子吧--从她的话中也听得出来,我过去的日子比现在好得多! 4、成功的男人天生就是女人的偶像,追星我没有意见,可不能逼我跟人学样吧,我要能变成另外一个人肯定不娶她。离了算了,年年月月被人逼着吃干醋有啥意思。 5、难道吵吵闹闹是女人的天性,什么事不能好讲讲?为避免两败俱伤,“突围”吧。 6、理想男人的标准不是她自己定的,今天她得这样明天得那样,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要什么。既然这样,她就不该指望我什么。她不放弃,我就放弃。 7、凭什么说我心里没有空没有她?我像疯狗一样满世界乱跑为了什么呀,为什么回到家里还得做丧家犬。注定命苦就自己兜着,丧家就丧到底吧。 8、我怎么能对她有怒言,她用无所不在的爱将我密不透风地包围,事无巨细她都--都安排好了。原谅我不知感激:不再做她襁褓中的婴儿了。 9、我可是个开朗的男人,不要她百依百顺,求求她有点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追求,可她偏偏不与我同行,距离越来越远交流越来越少,有人相伴还孤独。还中各走各的,反正都是孤独。 10、自己觉得自己挺伟大的,全心全意支持她,她事业有成、出人头地,我为她高兴。但她不该看不起我呀!我什么都不要,尊重总可以给我吧。不要她可怜我,离开她做回男人本色。 11、我不能再骗她了。有几个男人抵御得住诱惑?都是我的错。欠她的下辈子再还吧! 12、女人花起来心来比男人更要命,想起她当年对我一往情深的样子,我就知道她如今追寻别人是如何地死心塌地。痛归痛,得放手时且放手。

我国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我国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呢?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是指夫妻感情破裂已达到了真实的、完全的、长久的无可挽回的程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以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同时在三十二条第三款中列举了几种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五)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四款中还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依法判决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的,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战争摧残女人经典二战电影标本12个

战争摧残女人经典二战电影标本12个 关键词:战争、女人、爱情悲剧、二战电影、经典、标本 1. 《情妇玛侬》(Manon,曼侬,法国,1949) 战争爱情经典。法国导演亨利-乔治·克鲁佐(Henri-Georges Clouzot)代表作。根据法国新派小说经典《曼侬·莱斯科》(ManonLescaut)改编。在1944年盟军登陆后的诺曼底被法国抵抗运动游击队从愤怒的村民手中救出的法国风尘女子与青年游击队员的爱情悲剧。女主人公生就一副性感小贱人模样,不识道德为何物,既贪恋被情人宠爱的感觉,又极度贪慕金钱和虚荣,结果使自己和情人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复杂,最终造成1949年完全不可收拾的局面……现代电影版的曼侬故事,令人想见十八世纪同名古典小说名著中的曼侬和那位痴爱她的贵族骑士。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 2. 《雁南飞》(Летятжуравли, or The Cranes Are Flying, or LetjatZhuravli, or MiprinavenTseroebi,仙鹤飞翔,苏联,1957) 战争爱情题材经典黑白片。苏联导演米哈依尔·卡拉托佐夫(MikhelKalatozishvili)诗电影代表作。根据苏联经典话剧《永生的人》改编。1941年至1945年,美丽、丰盈的莫斯科姑娘被战争和寂寞所误的故事:当心许的恋人奔赴前线,当慈爱的父母双双毙命,当恋人的堂兄弟乘虚而入、霸王硬上弓……她就迷失了自己、陷入了泥淖……但不洁的肉体里却始终寄寓着存有幻想的灵魂……直到1944年,她才知道恋人早就在明斯克阵亡了……雁南飞,人未归,令人悲感难禁的命运和情感。其间运用镜头语言表现特殊情绪尤其出色。塔吉亚娜·萨莫依诺娃(Tatyana Samojlova)、阿列克塞·巴塔洛夫(AlekseiBatalov)等主演。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女演员特别提名奖。 3. 《真爱不流泪》(I Girasoli , or Sunflower, or Les Fleurs du soleil, or Sonnenblumen,向日葵、第二个月亮,意大利、法国、苏联,1970) 意大利导演维托里奥·德·西卡(Vittorio De Sica)的战争爱情题材作品。二战结束后,一位情感炽热、信念执着的意大利少妇不远千里前往苏联寻找战争中被迫应征入伍并随军开赴苏联战场的丈夫的故事。当她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丈夫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成了一位更年青、更美丽的苏联女子的丈夫,而且有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人生中黯然销魂的瞬间,真爱的寂寞与命运的乖舛。索菲亚·罗兰(Sophia Loren)、马塞洛·马斯楚安尼(Marcello Mastroianni)、柳德米拉·萨维里耶娃(Lyudmila Savelyeva)领衔主演。奥斯卡最佳音乐/歌曲提名。 4. 《午夜情挑》(The Other Side of Midnight,午夜情,美国,1977) 战争情色悬疑题材经典。美国导演查尔斯·加洛特(Charles Jarrott)代表作。根据美国著名畅销小说作家同名“女性小说”改编。1939年至1947年,绝色倾城的法国平民美女遭遇玩世不恭的美裔空军上尉,浪荡公子的背叛造就了一位复仇女神兼蛇蝎美女……而她在复仇即将大功告成时却又突然幻想重温旧梦了……于是,被背叛的情人——老谋深算的希腊船业大亨利用遭“谋杀”的少妇——心性单纯的美国白领丽人布下陷阱,将一对异想天开的“狗男女”送上了断头台……法国影坛美女玛丽-弗朗斯·皮西尔(Marie-France Pisier)与约翰·贝克(John Beck)、苏珊·萨兰登(Susan Sarandon)领衔主演。

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3e4774469.html, 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不管是办理结婚登记还是离婚登记,当事人都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而在离婚的时候一般称之为法定的离婚理由。只有符合了相关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后,法院才会准予离婚。接下来,赢了网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在审查是否准予离婚时不应以当事人有过

错、不能调解和好等其他原因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感情确已破裂”。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何理解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问题的意见》(粤高法[2000]18号)第二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

盘点80后离婚十大原因

盘点80后离婚十大原因

盘点80后离婚十大原因:草率闪婚思想太开放(图) 直辖市离婚率上升较快 长期从事离婚率调查研究的徐安琪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最近30年,全国大多数省份的离婚率是呈持续上升态势。离婚率上升幅度较大的大多是走在改革开放前列、经济发展较快或城市化、工业化基础较好的地区,如上海、北京、天津等直辖市或者江苏、浙江、福建等东南沿海地区。 徐安琪表示,随着一些大城市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婚姻质量、感情需求和爱情期望也有所上升,以前觉得能凑合的,现在就不能容忍了,也是导致离婚率上升较快的原因之一。 结婚九到十年易离婚 根据全国妇联今年5月公布的《中国和谐家庭建设状况问卷调查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有三成左右的受

访夫妻感到婚姻不幸福。“情感不忠诚,有外心或外遇”已经成为婚姻关系的最大威胁。 徐安琪表示,从年龄段上来看,大部分离婚的夫妻为年轻人,一般是在30岁到40岁之间,特别是在35 岁左右容易出现婚变。而50岁以上的夫妻离婚的数字相对要少很多,因为夫妻间已经不仅仅是爱情,更多的还要考虑包括子女在内的整个家庭结构的稳定。 80后离婚率数倍于50、60后 调查显示,1979年离婚率仅为4%,而如今80后合计离婚率高达20—30%,远远高出50、60后。50、60 后离婚,多是到了无法忍受不得不离的地步,但到了80后这里,却极为潇洒:想离就离。 “你知道如今80后“闪婚闪离”的速度多快吗?我知道的最快记录是25分钟!”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

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巫昌祯教授告诉记者。 北京宣武法院民一庭专门对80后的离婚案件进行了专项调查,通过8个月的时间对100个离婚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后,发现80后的离婚案件数量在悄然上升,仅宣武法院在今年所审理的离婚案件就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4.7%。 负责此次专项调查的李凤新法官告诉记者,通过审理离婚案件,看到现在的80后渐渐都步入而立之年,走向婚姻的殿堂,可这些婚姻新人与上一辈人的婚姻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自立、自强,个性鲜明,对于工作压力以及日常的家务琐事等方面的处理都特立独行,也正因为如此,一些80后的离婚理由也都令人啼笑皆非。比如有的夫妻是因为对方不会做家务而宣布离婚;有的是因为男友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产生信任危机;还有的认为自己是闪婚,相互不够了解,所以要快刀斩乱麻,来个“闪离”。

评析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

目 录 引 言 (1) 第1章 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概述及其认定标准 (2) 1.1 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概述 (2) 1.2 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认定标准 (3) 第2章 其他国家诉讼离婚法定理由及与我国比较 (8) 2.1英国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 (8) 2.2 美国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 (9) 2.3德国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 (12) 2.4 韩国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 (14) 2.5其他国家与我国诉讼离婚法定理由的比较 (15) 2.5.1中英诉讼离婚法定理由具体认定标准比较 (15) 2.5.2 中美诉讼离婚法定理由具体认定标准比较 (15) 2.5.3 中德诉讼离婚法定理由具体认定标准比较 (16) 2.5.4 中韩诉讼离婚法定理由具体认定标准比较 (16) 第3章 我国诉讼离婚法定理由存在的问题 (18) 3.1 我国诉讼离婚法定理由的局限性 (18) 3.2 我国诉讼离婚法定理由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19) 3.2.1 举证难 (19) 3.2.2 法官自由裁量难 (20) 3.2.3 列举的离婚认定标准滞后 (21) 3.2.4 夫妻离婚难 (21) 3.2.5离婚标准执行难 (22) 第4章 应当以婚姻关系破裂作为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 (24) 4.1 婚姻关系比单一的感情更能反映婚姻的全貌 (24) 4.2 婚姻关系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符合世界各国离婚立法的发展趋势 (25) 4.3 婚姻关系破裂原则更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 (25) III

4.4 以婚姻关系破裂为诉讼离婚法定理由,更具有司法上的操作性。 (27) 结 语 (29) 参考文献 (31) 致 谢 (33) IV

离婚的法定理由与离婚法定情形

离婚的法定理由和离婚法定情形 在离婚纠纷中,一方主张离婚是现阶段离婚纠纷的主要特征,一方提出离婚的,只能是夫妻中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必须以《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法定理由为法律依据,只有符合离婚的法定理由,法院才能调节或判决准予离婚,因此,离婚的法定理由和离婚的法定情形在婚姻法律实务中占用特殊的地位,是从事婚姻法律实务的律师必须掌握的。本文是作者在办理离婚案件的基础上,对《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法定事由和离婚法定情形的理解,现予以发表以期和广大同仁共同提高办案水平。 一、《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法定理由。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婚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律依据。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是否符合这一法定理由,应着重把握以下两点: 1、“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准予离婚的唯一理由。《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有两层含义:(1)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可以准予离婚;(2)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实践中,一方有过错,但经过教育能够悔过,这类婚姻完全有可能和好,可以判决不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感情确已破裂”。 2、“感情确已破裂”比较抽象和概括,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要根据离婚纠纷案件的客观情况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法(民)发【1989】38号)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考虑。所谓婚姻基础,是指双方结婚时的感情状况,如双方是以爱情为基础还是以金钱、地位、容貌为基础的婚姻;是自主自愿的自由婚姻,还是包办、买卖婚姻;是慎重了解的,还是草率结婚;婚姻基础牢固与否,肯定会对婚后生活、夫妻感情和离婚原因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所谓婚后感情,是指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的感情状况,是评价婚姻关系好与坏的基本尺度。当事人的道德品质、性格习惯、工作状况、经济状况、子女抚育、家务分担等等,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夫妻感情。夫妻感情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

离婚起诉状范本

离婚起诉状范本 离婚起诉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区/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离婚起诉状范本: 离婚起诉状 原告:秦香,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被告:陈世,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诉讼请求

婚姻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期末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第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1.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 A.血缘群婚B.对偶婚 C.乱婚D.普那路亚群婚 2.下列不属于婚姻家庭社会功能的是() A.实现人口再生产B.组织经济生活 C.维护社会治安D.文化教育 3.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A.互相爱护B.互敬互爱 C.互相尊重D.互相敬重 4.放弃继承权的效力,追溯到()。 A、遗产分割的时间 B、遗产保管的时间 C、继承开始的时间 D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时间 5.按照姻亲的分类,妯娌、连襟属于() A.血亲的配偶B.配偶的血亲 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6.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个期限是()A.二年B.一年 C.六个月D.三个月 7.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 A.最理想的年龄B.最适宜的年龄 C.最高年龄D.最低年龄 8.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 A.男女平等原则B.一夫一妻原则 C.保护妇女利益原则D.婚姻自由原则 9.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D.代位继承人 10.根据《收养法》规定,成立收养的唯一必经程序是() A.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B.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登记 C.向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登记D.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11.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A.20周岁以上B.30周岁以上 C.40周岁以上D.50周岁以上 12.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A.由双方协商处理B.自行恢复 C.由法院判决是否恢复D.永不恢复 13.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A.夫妻感情不和B.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C.夫妻感情基础丧失D.对子女和财产已妥善处理 1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 A.不予受理B.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C.应进行调解D.不予支持 1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变、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A.应当少分B.应当不分 C.应当少分或者不分D.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16.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第1条中即明确了该法的基本原则是() A.男女婚姻自由B.一夫一妻 C.男女权利平等D.保护妇女和子女利益 17.我国婚姻家庭法的主要特征有() A.广泛性B.伦理性 C.财产性D.强行性 18.某甲被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法院撤销了死亡宣告,则会有下列哪些后果? A.如甲妻尚未结婚,夫妻关系人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浅谈战争与和平的两类女性形象

浅谈战争与和平的两类 女性形象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浅谈《战争与和平》中的两类女性形象 1112446 汉语言文学王佳丽 摘要:在这篇论文中主要选择了海伦和娜塔莎两位女性作为分析对象,海伦被塑造成一位外表美貌、爱慕虚荣、行为浪荡、追求感官刺激的堕落女子形象,而娜塔莎则被塑造成一位贤妻良母式的,热衷于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的理想女性形象。这两类女性形象都是不完整的,是作者托尔斯泰在男权文化指导下下塑造的两种女性形象,如今看来,这两种形象的塑造都有对女性的轻视和把玩的意味。 关键词:海伦娜塔莎男权文化轻视 托尔斯泰在其《战争与和平》中塑造了一系列的女性形象。其中以两个完全相互对立的形象尤为突出——海伦和娜塔莎。海伦在小说中一出场就被赋予了热衷于交际的美人形象,她的一举一动对男人来说都是极具诱惑的。 “她径自朝安娜帕夫洛夫娜走过去,眼睛不看任何人,但对所有人都笑容可掬,仿佛她把欣赏她的身材、丰腴的双肩和装束入时的十分裸露的胸脯和背脊的美的权利慷慨大方地赐予每个人,仿佛给舞会带来全部光彩的也是她。海伦真是太漂亮了,她身上不仅毫无卖弄风情的意味,而且相反,仿佛她为自己无可置疑的、其魅力之大足以征服一切的美貌,感到不好意思。仿佛她宁愿减少自己的美的魅力,可就是办不到” ——节选自《战争与和平》 在这一段看似夸赞海伦公爵小姐的美丽的文字下,实际上作者用的是极尽嘲讽的笔调,在这段简短的描写中,公爵小姐的形象就在读者的脑海中呼之欲出了——美貌、自以为是、卖弄风情、在社交场合游刃有余。作者在这里并没有提及海伦小姐的品德,但是但从她的外貌和行为看来,海伦公爵小姐的美貌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弥补她的品德上的“过失”了。

中国离婚现状[1]

中国离婚现状 08市营本朱盈盈 44号有人说过,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结婚是失误,离婚是觉悟,再婚就是执迷不悟了。二十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 随着打工大潮的兴起, 婚姻市场发生了革命性变化, 原有的小区域婚姻圈被全国婚姻圈所取代, 而妇女在这种婚姻市场中占据了优势地位, 这种变动反映在家庭结构的变动上就是大量离婚现象的出现。 2010年伴随着《非诚勿扰》《我们约会吧》《为爱向前冲》等电视相亲节目火爆荧屏,当代人的婚恋观继续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随着社会的变化,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择偶观、恋爱观及婚姻观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据民政部统计,2008年我国办理结婚登记1098.3万对,粗结婚率8.3‰,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26.9万对,粗离婚率为1.71‰。综合09年前三个季度的数据,预计: 2009年办理结婚登记1170万对;2009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42万对。我国2008年的适婚人口为1.8亿。 根据民政部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办理结婚登记已达779.2万对。2009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1212.2万对,比2008年增加113.9万对,增长10.4%;粗结婚率为9.1‰,比2008年上升0.8个千分点。其中2009年20~24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7.0%,25~29岁占34.1%,30~34岁占10.7%,35~39岁占6.0%,40岁以上占12.2%。至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办理离婚登记131万对。2009年全国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46.8万对(含民政部门登记离婚180.2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6.6万对),比2008年增加19.9万对,

论离婚的法定条件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论文 标题:论离婚的法定条件 系别:政法系 专业:法律事务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2010年 5月 20 日

摘要 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文化的发展,婚姻纠纷案件在民事纠纷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夫妻感情是夫妻关系存亡的纽带,而感情又是看不见触摸不到。同时,夫妻感情又是一个能动要素,并非一成不变,在一些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它可以向积极方面发展,促进夫妻关系的稳定和睦,它也可以向消极方面转化,造成夫妻关系的不合和破裂。作为每一个婚姻纠纷案件当事人所发生感情矛盾的原因又各不相同,因此离婚标准问题,是困扰司法工作多年的老问题。如何能既最大程度上保障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当事人的婚姻自由和良好的社会效果,这无疑是我们需要解决的最大难题。 关键词:离婚;感情破裂;婚姻破裂

目录 摘要 (1) 目录 (2) 引言 (3) 1离婚法定条件的历史及发展 (3) 2离婚法定条件存在的弊端 (4) 3 完善我国离婚法定理由的构想 (7) 结束语 (9) 致谢 (10) 参考文献 (11)

离婚的法定条件 引言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现行《婚姻法》所确立的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离婚纠纷的基本原则。这项规定,对于提倡以爱情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婚姻道德观,稳定我国婚姻家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审理离婚案件的具体实践中,这一标准的不完备性日益突出地显示出来,幕露出种种缺陷和不足。因此,剖析现行离婚法定理由存在的问题,完善现有的离婚立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 离婚法定条件的历史及发展 1.1在诉讼离婚中,把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离与否的标准,最早见于一九四二年的《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夫妻感情恶劣,至不能同居者,任何一方均得请求离婚”。“感情恶劣”与现行婚姻法的“感情破裂”的表述没有大的区别,从字面上理解,“恶劣”的程度似乎要严重于“破裂”。用感情作为维系婚姻的纽带,源于恩格斯的一段论述:“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不过,个人性爱的持久性在各个不同的个人中间,尤其在男子中间,是很不相同的,如果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双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恩格斯认为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已“消失”或被“排挤”掉了,那么分手对于双方和社会都是一件好事情。但是一九三一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和一九三四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并没有采用“感情”说,一九五O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也没有采用“感情”说。“感情”之说是一九八O年的《婚姻法》确定下来的,二OO一年修改时沿用。此说如《苏维埃婚姻条例》第九条规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亦即行离婚”。《苏维埃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即可离婚”。这两个法律都没有规定离婚的条件,只看当事人的离婚态度是否“坚决”。而一九五O年的《婚姻法》在“坚决”的态度后面加了一个“调解”环节,该法第十七条规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没有一个离婚的标准,显然在司法实践中不好操作,有了标准,但不具体,也不好操作。一九八O年《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二OO一

离婚诉讼书范本

离婚诉讼书范本 离婚的诉讼文书一般包括:离婚起诉书跟离婚答辩状,分别由双方的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下面就介绍离婚起诉书的范本离婚答辩状的范本。 离婚诉讼书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 ×××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 ××× 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元,其中50000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

一般,生育儿子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 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00000元中的50000 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 ××××年×月×日 离婚诉讼书- 离婚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XXX,女,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武汉市XXX区XXX大道XXX号。 诉讼代理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XXX,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XX市XXX区XXX路XXX号。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离婚的法定标准

离婚的法定标准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婚姻法31条),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婚姻法32条)。这节课主要讲的是离婚的法定标准,也就是32条所规定的诉讼离婚这一部分的内容。根据2001年《婚姻法》32条之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符合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准予离婚。该法条概括性规定之后,在第3款中又列举了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形,即:(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4款规定,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离婚的法定理由可以概括性的总结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而法律所列举的关于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主要是对于夫妻关系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或者情况,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已经严重背离一夫一妻的本意,家庭暴力也违背夫妻相互尊重、扶住的义务,赌博等恶习严重影响家庭和睦,长时间不合而分居的,夫妻关系也已经名存实亡,有这些情况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但不是必须具有这些情况,其他情况也可能构成感情破裂。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1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列举的14项内容也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凡与2001年《婚姻法》没有冲突的,依然有参考价值。在此我就不逐一念了。下面具体讲一下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标准,其立法演进以及当下学者对现行法定离婚理由所存在的争议: 一、我国离婚法定标准的立法演进 离婚制度不仅是婚姻制度中的重要篇章,也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最大、争议最多的篇章。新中国自1950年婚姻法开始,在婚姻法的三次修订过程中,离婚制度都占据重要比重,对民众的生活、婚姻观念的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在离婚制度中,离婚的法定标准又是其核心,也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婚姻法学界争论最多、最广泛的课题。 (一)1959年婚姻法 1950年婚姻法彻底废除了封建主义的男性专权制度,建立起现代社会的自由离婚制度。该法第17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由于婚姻法对诉讼离婚的标准未作具体规定,50年代一直有理由论和感情论之争。理由论强调,离婚必须有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准予离婚;感情论则强调,感情是婚姻本质,只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当准予离婚,而不问理由是否正当。理由论和感情论之争,实际上是过错离婚主义与无过错离婚主义之争。由于受当时社会背景的影响,理由论即过错离婚主义无论在理论界及司法界均占上风,成为主要学说和实际上的判案标准。 (二)1980年婚姻法 1980年婚姻法彻底否定了理由论,第一次在中国采无过错的破裂主义。婚姻法第24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此,感情破裂论取代了理由论,感情破裂与否成为决定婚姻关系能否继续维持的标志,学界普遍认为它反映了社会主义婚姻的本质,符合我国离婚立法的发展,是我国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无过错离婚主义成为我

浅谈《战争与和平》的两类女性形象

浅谈《战争与和平》中的两类女性形象 1112446 汉语言文学王佳丽 摘要:在这篇论文中主要选择了海伦和娜塔莎两位女性作为分析对象,海伦被塑造成一位外表美貌、爱慕虚荣、行为浪荡、追求感官刺激的堕落女子形象,而娜塔莎则被塑造成一位贤妻良母式的,热衷于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的理想女性形象。这两类女性形象都是不完整的,是作者托尔斯泰在男权文化指导下下塑造的两种女性形象,如今看来,这两种形象的塑造都有对女性的轻视和把玩的意味。 关键词:海伦娜塔莎男权文化轻视 托尔斯泰在其《战争与和平》中塑造了一系列的女性形象。其中以两个完全相互对立的形象尤为突出——海伦和娜塔莎。海伦在小说中一出场就被赋予了热衷于交际的美人形象,她的一举一动对男人来说都是极具诱惑的。 “她径自朝安娜?帕夫洛夫娜走过去,眼睛不看任何人,但对所有人都笑容可掬,仿佛她把欣赏她的身材、丰腴的双肩和装束入时的十分裸露的胸脯和背脊的美的权利慷慨大方地赐予每个人,仿佛给舞会带来全部光彩的也是她。海伦真是太漂亮了,她身上不仅毫无卖弄风情的意味,而且相反,仿佛她为自己无可置疑的、其魅力之大足以征服一切的美貌,感到不好意思。仿佛她宁愿减少自己的美的魅力,可就是办不到” ——节选自《战争与和平》在这一段看似夸赞海伦公爵小姐的美丽的文字下,实际上作者用的是极尽嘲讽的笔调,在这段简短的描写中,公爵小姐的形象就在读者的脑海中呼之欲出了——美貌、自以为是、卖弄风情、在社交场合游刃有余。作者在这里并没有提及海伦小姐的品德,但是但从她的外貌和行为看来,海伦公爵小姐的美貌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弥补她的品德上的“过失”了。 相较于海伦那种风骚多情的出场,娜塔莎则显得轻松愉快而又俏丽多了,那种上流社会的奢华糜烂之风在她的身上是没有留下一丁点儿的痕迹。那时的娜塔莎只有十三岁,我们通过作者的描述,就可以看到一个活泼可爱的单纯姑娘。 “这个小姑娘黑眼睛,大嘴,不漂亮,但很活泼,因为跑得太快,披肩滑落了,露出孩子的小肩膀,乌黑的卷发向后摆着,光着纤细的胳膊,穿一条镶花边

男人会为什么和你离婚男人和你离婚你的原因

男人会为什么和你离婚_男人和你离婚你的原因 *导读:其实所有男人都差不多,当一个男人向抛弃一个女人的时候,总是诸多借口。女人们知道男人会为什么和你离婚?今天让我们来看看男人会为什么和你离婚。 其实男人和你离婚的话,主要会有以下这二十种心理: 1、娶妻生子,领着家人尽可能地多走一段路,这是男人累人的活儿。结婚之后才发现自己跟大多数男人不一样,实在累得走不到头了。拿出勇气最后负一次责任:离婚。 2、我不是现在才知道她爱嫉妒,当初还庆幸不已:她在乎的只有我。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总不能一如既往逮谁嫉妒谁呀,凡事超出限度就玄了,补救的方法只有一个--再见了。 3、怪只怪自己,为什么把过去的那一点陈年旧事都对她和盘托出,想不到这竟成了她战无不胜的利器,什么事儿都扯得上去,那就干脆抱着旧梦过日子吧从她的话中也听得出来,我过去

的日子比现在好得多! 4、成功的男人天生就是女人的偶像,追星我没有意见,可不能逼我跟人学样吧,我要能变成另外一个人肯定不娶她。离了算了,年年月月被人逼着吃干醋有啥意思。 5、难道吵吵闹闹是女人的天性,什么事不能好讲讲?为避免两败俱伤,突围吧。 6、理想男人的标准不是她自己定的,今天她得这样明天得那样,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要什么。既然这样,她就不该指望我什么。她不放弃,我就放弃。 7、凭什么说我心里没有空没有她?我像疯狗一样满世界乱跑为了什么呀,为什么回到家里还得做丧家犬。注定命苦就自己兜着,丧家就丧到底吧。

8、我怎么能对她有怒言,她用无所不在的爱将我密不透风地包围,事无巨细她都--都安排好了。原谅我不知感激:不再做她襁褓中的婴儿了。 9、我可是个开朗的男人,不要她百依百顺,求求她有点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追求,可她偏偏不与我同行,距离越来越远交流越来越少,有人相伴还孤独。还是各走各的,反正都是孤独。 10、自己觉得自己挺伟大的,全心全意支持她,她事业有成、出人头地,我为她高兴。但她不该看不起我呀!我什么都不要,尊重总可以给我吧。不要她可怜我,离开她做回男人本色。 11、我不能再骗她了。有几个男人抵御得住诱惑?都是我的错。欠她的下辈子再还吧! 12、女人花起来心来比男人更要命,想起她当年对我一往情深的样子,我就知道她如今追寻别人是如何地死心塌地。痛归痛,得放手时且放手。

试论离婚条件

试论离婚的条件 【内容提要】: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缩影,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必然牵动整个婚姻家庭生活。离婚制度是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不同时代社会形态的变迁相适应的。离婚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的条件是我国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几十年来,我国已从立法和司法解释两个方面确立了比较完善的离婚条件,并确立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条解除婚姻的途径。本文简单论述了离婚的法律特征、离婚的条件、限定离婚条件的意义及如何完善我国的离婚制度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即应当改诉讼离婚的条件“感情破裂”为“婚姻破裂”,完善调解制度,废除军婚的特别规定,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居制度。 【关键词】:法律特征离婚条件破裂意义制度 一、离婚条件概述 (一)离婚的含义 离婚是夫妻双方在生存期间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离婚是婚姻终止的原因之一,它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不仅仅是感情问题,还受政治、经济、文化、习俗及当事人健康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二)离婚条件的演变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不仅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也享有很高的国际声誉,被外国学者誉为新中国“恢复女性人权宣言”。但唯一令人遗憾的是这部伟大的婚姻法通篇没有离婚标准的规定。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不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经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第25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应准予离婚。之后,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均把“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定的离婚标准(也有称为离婚的法定条件或法定理由)。 2001年4月18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在离婚法定条件上还是把“夫妻感情破裂”作为离婚法定条件。 (三)确定离婚条件的意义 1、便于法官操作 一旦确定离婚的法定条件,法官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便有法可依,避免了因主观臆断而有可能出现的误判和错。这样,司法工作的效率也进一步提高,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 2、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当事人请求离婚,只要是因为出现了婚姻不和谐的原由,只要有了离婚的条件,他们便可根据法律规定选择自由离婚,挣脱不健康婚姻带来的束缚,也摆脱了不好婚姻的痛苦,使不幸福的家庭得到解放。 3、稳固了婚姻自由原则 我国婚姻法主张婚姻自由原则,即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离婚法定条件的确定,既有效实施了离婚自由原则,也为结婚自由原则作了很好的铺垫和榜样作用。 二、离婚的法律特征 (一)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行为中必须体现当事人本人的意思。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做出申请离婚的意思表示;诉讼离婚的,当事即使有诉讼代理人,本人仍应当出庭,但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除外。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以表达本人的意愿。 (二)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其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须存在婚姻关系。1 1方文晖;论婚姻在法学上的概念[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对聊城妇女的性侵犯

编者按: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益强大的今天,实现中国梦,更不要忘记国耻。本文以抗战时期聊城女性同胞惨遭日军蹂躏血的事实,印证日本军国主义灭绝人性的侵略行径,唤醒生长在和平年代青年人的爱国意识。愿此文能为维护世界和平,创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对聊城妇女的性侵犯 在2006年开展的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查活动中,聊城发现了许多珍贵的抗战时期有关日军对妇女性侵犯的史证资料,其中,有不少是新发现的资料。如1951年对日籍战犯罪行调查存档资料和近20年党史、文史等单位征集编纂出版的历史文献资料,其中有一些当年驻聊日军战犯,经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宽宏大量的感化教育,坦率地承认自己60年前对聊城妇女所犯下的罪行。施暴者的良心发现,对剖析抗战时期日军对聊城妇女性侵犯这一专题,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同时也弥补了受害人证言材料日趋减少的不足。 一 抗日战争时期,侵华日军曾两次侵占鲁西北地区。第一次是于1937年10月至1938年6月,聊城现辖区域内部分县城被日军侵占。第二次是自1938年11月15日聊城失陷至1945年8月16日,鲁西北各县城和大部分农村相继被日军占领。日军在7年之久的野蛮统治中,除疯狂地攻城掠地、杀人放火、抢劫财物外,还惨无人道地强奸和虐杀无辜女性,给无数家庭造成难以磨灭的创伤。 (一)荒诞的侵略“国策” 日军侵华期间,日本官兵强奸妇女的暴行是比较普遍的。正如原驻阳谷日

军小队长金子安次所说:“强奸就像家常便饭......不强奸的人反而遭人嘲笑,完全没有罪恶感”(星彻著《日本老兵忏悔录》第95页)。这也是当年日本政府对国民进行的以天皇为中心的日本军国主义教育造成的。日军官兵信仰这样一种荒诞无耻的怪论,即日军上战场前若得到女人的抚慰,便会交好运,不会伤亡。所以,早在日俄战争期间,日军就已配臵随军妓女。日军侵入中国领土,日本国内“举国战争狂热”,日本家庭加入战争体制,成立“妇人会”、“母亲会”、“主妇会”,努力将全国人口由七千万增至一个亿。日本女子尽早结婚,把生育5个孩子作为目标,并踊跃报名充当“从军看护妇”、“从军慰安妇”、“女子挺身队”和“满蒙开拓团”团员(吴广义著《日本侵华战争遗留问题》序言)。尽管许多单纯的女子后来发觉所从事的性服务职业与所期盼的报国方式大相径庭,但为了维护本国利益,只能委曲求全。 随着日本军国主义野心迅速膨胀,日本这项卑鄙可耻的侵略“国策”,已远远不适应其军队的需要。日军除继续在本国征集少量慰安妇外,更多的是用武力手段,不断从朝鲜半岛、台湾和中国东北以“从事看护和洗涤衣物”为名,强征和掳掠妇女投入军营,充当慰安妇,为官兵进行“性的安慰”,以鼓舞士气,为日本天皇的“圣战”效力卖命。 日军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后,对中国女性的摧残进入疯狂阶段。据《远东审判案》备有资料第103册第51章第342页记载,日本情报部长大雄一男在给日本陆军本部的一份文件中这样写到:“用中国女人做慰安妇,会抚慰那些因战败而产生沮丧情绪的士兵;他们在战场上被中国军队打败的心理,在中国慰安妇的身上得到有效的校正……占有中国女人,便能滋长占有中国的雄心。我们必须更多秘密地征用中国人为慰安妇,从精神上、肉体上安慰我们的军人,树立他们必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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