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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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审批制度

吊装作业审批制度 (GB 30871-2014) 利津德达顺工贸有限公司 修订时间:2015年9月6日 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材料等吊起,使其位置发生变化的作业。 二、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 三、吊装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吨 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100吨 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吨 四、安全管理规定 1.三级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品质量虽不足40t, 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较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 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2.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 3.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 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不能满

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等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进行吊装作业。 4.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5.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 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应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 装。 7.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土建专业审 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8.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 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9.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5082规定的连络信号进行指挥。 10.起重机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 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 b.重物接进或达到额定起重机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 短行程试吊后,在吊起; c.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 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d.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e.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 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预防措施报审表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 4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业主项目部存 1 份监理项目部存 2 份,施工项目部存 1 份。 XXXXXXXXX风电场工程

危险源辨识及预防措施 XXXXX有限公司 XXX风电项目部(章) 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写:年月日

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环境因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辩识、评价本项目现场施工活动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和环境危害,评价其危险程度,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因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现场所有施工活动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 第三条相关文件 (一)公司企业标准《总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电监安全(2012) 39号)。 (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四)业主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职责 (一)项目经理负责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

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安质部负责对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的指导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部《危害辩识与危险评价结果一览表》、《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结果一览表》和项目部《各类危险因素及危险控制计划清单》、《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并监察危险控制计划的执行。 (三)各参建单位负责本单位作业范围内的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工作,负责填写本单位的《危害辩识与危险评价表》、《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表》,执行项目部发布的危险及环境控制计划。 (四)控制部负责危险控制资金的落实。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五条工作流程 (一)项目经理针对项目部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工作的需要,组建评价领导小组。结合本项目生产活动具体情况,安质部制订《危害辩识与危险评价实施方案》,并将其要求传递给实施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的相关单位。 (二)相关单位按领导小组要求,对本年所有作业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以及机械设备进行危害辩识和危险评价,填写“危害辩识与危险评价表”,报安质部。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场地特点,如高空、井下、洞口、容器内、带电、交叉作业,场地

吊装作业审批制度

吊装作业审批制度利津县凯旋化工有限公司

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材料等吊起,使其位置发生变化的作业。 二、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 三、吊装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吨 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100吨 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吨 四、安全管理规定 1.吊装质量大于10吨的重物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须制定 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和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工作现场。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2.夜间吊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 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 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吊车驾驶员作业期间身体状况要良好,精力要集中,不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以免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4.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 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

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起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 挥信号和安全要求。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禁止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要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6.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不得将建筑物、构 筑物作为锚点,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 7.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高压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 距离:1以下的距离≥1.5m;10的距离应≥2m;35的距离≥4m。 8.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 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以防吊机吊载不均,造成吊机倾覆事故。 五、吊装作业许可 1.项目单位负责人向安全生产管理科提出领取《吊装作业许可证》申请后 由安管科人员检查现场安全施工条件,符合条件后经安管科长许可领取许可证并填写相关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填写相关内容后上交安管科经安管科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2.《吊装作业许可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吊装作业许可证》 交吊装指挥人员及作业人员检查《吊装作业许可证》无误后方可作业。 3.《吊装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一联交吊作业人员,二联交项目单位, 三联安全生产管理科,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六、作业许可证的填报和工作要求

吊装作业安全作业证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注: 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3级: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 时,为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等于40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3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3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3.《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4.施工单位编制吊装方案,填好《吊装安全作业证》审批。 5.《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 6.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应重新办理。 8.其他选项见《吊装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附后)。 9.本证一式2份,吊装指挥1份,机动管理部门留存1份

□一级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特级吊装作业 吊装地点车间吊装工具名称 汽车吊装吊装指挥生产负责人现场安全员 安全员签字作业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吊装内容 (包括规格、重量)使用汽车吊,将车间内的产品进行吊装、定位摆放。每次吊装起吊重量约为2吨。 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 1、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2、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3、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必须保证安全可靠。 4、由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部门审批意见: 严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要求,进行吊装作业。 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了确保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设备设施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类起重机、装卸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4.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了确保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设备设施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类起重机、装卸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吊装危险源辨识及预防措施方案

危险源辨识与预防措施

危险源检查表

针对危险源采取的措施 1、作业人员违章作业 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对吊装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后,才可从事相关工作,未经培训、不会操作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培养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使吊装作业人员对吊装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如何规避风险有清楚的了解,避免凭经验的错误吊装方式而引发事故,吊装前进行对吊装人员的心理疏导,了解吊装人员的身体状态,防止因为自身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发现酒后操作者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等措施,每次作业前对操作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未落实的不得投入作业。 现场监督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认真监督,做好风险分析,提示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面对风险应该采取的措施,对发现不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 2、安全带的使用 吊装人员在使用安全带时,事先作一次外观检查,在使用中也应注意检查,发现有破损变质情况必须更换。使用时高挂低用,即安全钩必须挂在不低于使用者腰带的位置,注意防止摆动、碰撞、磨擦、绳体不打结使用,安全钩必须直接扣在脚手架可靠稳妥的地

方,安全带上各种部件不得拆改或挪作它用。安全带主腰带上的商标显示在腰带的外面,严禁腰带反用。在攀登场所使用双钩连接绳时,应挂牢第一个安全钩后,向上攀登1步,再挂牢第二个安全钩,然后摘下第一个安全钩。依次交替使用,以确保人体每一时刻都处于防坠落保护之中。 3、机械设备设施缺陷 正确、合理选择吊装机械和吊索具。吊装机械和吊索具是吊装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吊装作业前将对起重设备做以下检查; 起重机械是否按规定安装荷载限制器及行程限位装置;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起重拨杆组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是否在规允许围;钢丝绳规格是否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吊钩、卷筒、滑轮是否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起重拨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索具安全系数是否符合规要求,吊索规格是否互相匹配,机械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凡不符合要求的机具均不可投入使用。 4、机械稳定性

最新起重机吊装许可作业安全考试卷及答案

起重机吊装许可作业安全考试卷 姓名:岗位:单位部门: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1.5分,共30分) 1、起吊作业操作人员,司机、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起重机必须定期检验,每 2 年检验1次。 2、对起重机操作工的要求包括,操作者必须身体健康,年满18 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 以上,无色盲症,听力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73号国务院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9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6、,是由吊装作业负责人提出申请,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办理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7、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审批,许可证申请人、审批人为申请使用起重机的单位和人员,负责审批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授权。 8、装作业管理流程包括:观察现场——吊装作业许可审批——起吊前检查——试吊——吊装作业——吊车离场等六个步骤。 9、吊装作业前需对吊装现场进行观察,内容包括:作业空间,地表坚实度,周边设施, 是否属联合作业。 10、吊装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超过延期次数,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关于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发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 A、悬挂在作业现场; B、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让现场所有人员了解正在进行的作业所处位置和内容;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941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正式样本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一般规定 1.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1.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1.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 最近距离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属地单位: 记录编号: 申请作业单位 作业负责人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吊装作业指挥 操作证编号 吊装作业司机 操作证编号 现场监护人 吊物重量 吊装机械名称 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风险分析 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 序号 主要的安全措施 确认及签字 1 有吊装方案(措施),按规定开展了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应穿戴合格的劳保用品,起重工均已持证上岗。 □ 2 吊装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司索人员持有效的资质证书,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并按规定的联络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坚守岗位。 □ 3 作业现场设定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 4 用定型吊装机械(履带吊车、汽车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作业规程。 □ 5 吊装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 6 未经确认、许可,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作业锚点。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查设计图纸并经严格计算。 □ 7 吊装机械(履带吊车、汽车吊车等)应保证完好状态。 □ 8 检查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 9 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与带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作业高度和转弯半径应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 10 吊装作业现场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 □ 11 夜间作业有足够照明。 □ 12 补充措施 工作组成员对风险分析及采取的措施确认签字 申请作业单位意见(章)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意见 属地单位管理部门意见(章) 属地单位安全部门意见(章) 属地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标准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吊装作业计划和管理,降低吊装作业风险,保障作业人员与货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吊装作业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吊装作业 在生产和检修、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吊具、索具 指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3.3吊装设备的标准负载能力 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 3.4支腿 吊装设备上用于增加其稳定性或负载能力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臂。 3.5起吊重量 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 3.6作业半径 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3.7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四级: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5吨、大于等于1吨时为四级吊装作业,车间等区域有固定的起重设备进行的常规性吊装不在此管理范围,无需办理作业证。 4 职责要求 4.1 作业车间负责人职责

(1)向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交底吊装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 (2)对作业场所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 (3)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4)审查作业人员吊装作业安全方案; (5)监督现场吊装作业安全,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6)填写《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4.2 安全部职责 (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审核《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2)车间安全员巡查作业现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 (3)督促作业人员执行作业许可制度; (4)监督检查作业人员、作业部门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4.3 作业人员职责 (1)对吊装作业负全面责任; (2)在吊装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及周围情况,分析作业活动风险,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3)组织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 (4)参加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制定、危险辨识和安全措施制定; (5)与监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核对指挥信号; (6)选择和确定吊点及吊装器具; (7)进行起重机检查、注油、空转和必要时的试吊; (8)检查、落实吊装工具的种类、规格、件数及完好程度,检查索具的完好程度; (9)对作业现场进行地貌踏勘,排除起重吊装的障碍物,检查高压线路是否对作业有影响、是否需要迁移,检验地面平整程度及时耐压程度,确定起重机在作业时的位置,实地察看吊物,核算重量,估出重心,确定是否设牵制绳等。 (10)作业必须听从监护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作业人员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启动; (11)作业人员在开车前必须示警,必要时在吊装中应示警,通知受负载威胁的人员撤离; (12)在吊装过程中,作业人员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吊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和区域内的吊装作业。 2规范性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帽(GB 2811)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2010 NF E52-122,NEQ)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179) 《金昱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JYY-AH-02) 《金昱元集团公司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标准》(JYY-AH-04) 3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4.1一级吊装作业,指吊装重物的质量在40吨以上的作业。 4.2二级吊装作业,指吊装重物的质量在10-40吨的作业。 4.3三级吊装作业,指吊装重物的质量在2-10吨的作业。 5 吊装作业的分类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特殊吊装作业管理: 5.1 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5吨,但其体积较大或形状复杂,钢度小。 5.2 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5吨,起吊高度高于3米的生产现场吊装作业。 5.3 吊装作业施工条件特殊,作业范围小或多台机械配合作业的。 5.4 吊装作业处在重大危险源场所,环境恶劣、危险性大,或作业面内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装置。 5.5 吊装精度要求较高或贵重的生产装置。 5.6 吊装作业现场与其它作业现场交叉。 6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6.1 一级、二级及特殊吊装作业必须制定吊装安全作业方案(吊装作业单纯从事装卸、移位、临时性的比较简单的作业或作业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可不需要制定作业方案),在起吊作业前实施。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6.3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6.4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1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安全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1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安全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5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应经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6.6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7 吊装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同时对吊装所用的车辆、人员资质进行检查确认。 7.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吊装作业许可证

吊装作业许可证

吊装安全作业规范 一、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照吊装物质量m不同分为:一级吊装作业:m>100t;二级吊装作业:40t≤m≤100t;三级吊装作业:m<40t。 二、作业要求 1、三级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度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2、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3、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在进行作业。吊装场所如含有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防控物料,置换后进行作业。 4、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5、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吊索应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7、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土建专家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8、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9、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 10、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①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 ②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的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 ③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④下方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⑤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⑥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绳悬在空中; ⑦以下情况不应起吊: a)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 b)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c)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 d)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连在一起。 11、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b)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c)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运零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吊篮、吊斗等不应装满; d)起吊重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伸或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 e)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 f)第“10”中与司索人员有关的不应起吊的情况,司索工应做相应处理。 12、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 13、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 a)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 b)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制定位置有效锚定; c)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 四、有效期限 一个作业周期

最新吊装安全作业许可证教学文稿

吊装安全作业许可证 吊装地点吊装工具名称 吊装人员特殊工种作业证 安全监护人吊装指挥(负责人)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吊装内容 起吊重物质量 (t) 风险分析及危害辨识: 安全措施(执行背面): 设备科负责人(签字):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安环科负责人(签字):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签字):

吊装安全作业的安全措施 序号安全措施打√ 1 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 重,作业条件特殊,需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并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 准后方可实施 3 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4 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 5 应事先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6 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 7 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8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 9 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10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11 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并批准 12 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3 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4 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 15 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 16 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 17 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 18 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 19 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 20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21 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 22 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23 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杂物 24 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 25 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6 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 27 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 28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29 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 30 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 A.指示牌;B.指示灯 31 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 32 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A:36V、24V、12V防水型灯 B.:36V、24V、12V防爆型灯 33 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 34 补充措施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 【摘要】 :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用合格证,参与起重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这些机具和人员施工单位应向HSE管理部提供一份清单,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车辆必须购买了保险。 第五条起重吊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并规定统一的联络信号。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第六条从事起重吊装、校正工作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第七条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做吊装锚点,未经项目管理部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第八条起重重物时要栓溜放绳,吊装构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作业人员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第九条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必须经特殊作业人员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作业前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试吊时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大型吊装必须有华胜公司项目管理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经允许后方可起吊; 第条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索具必须进行计算、选择使用; 第一条严禁在起重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大型构件或设备吊装要设警戒区,防止坠物伤人。 第二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起重吊装作业的一般规定(精编版)

起重吊装作业的一般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吊装作业的一般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范围 1.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的起重作业安全管理, 减少和避免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 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生产范围内的起重作业管理。 2. 引用文件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 起重作业的定义及分级 3.1 本规定所指的起重作业系指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利用起重机械进行重物起落和转移等作业。 3.2 起重作业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大型:50吨以上; 中型:25吨至50吨; 小型:25吨以下。 4. 起重作业的管理

4.1 一般规定 4.1.1 大中型设备、构件或小型设备在特殊条件下的吊装, 应编制吊装方案和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经施工与安全环保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实施中未经审批许可, 不得随意改变原方案和措施。 4.1.2 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吊装技术交底,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吊装 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 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4.1.3 起重指挥人员(信号工)、司索人员 (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 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 经考核合格, 取得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 方可从事起重指挥和操作作业, 严禁无证操作。 4.1.4 吊装前, 应了解气象变化情况, 当雨、雪天气或风速大于10.8米/秒时, 不得进行吊装作业;当环境温度低于零下20℃吊装时, 吊装机械、索具及被吊设备、构件应具备与气温相适应的低温性能。 4.1.5 40吨以上的设备吊装前, 应进行作业许可申请, 并按吊装方案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 确 认符合吊装方案后, 由安全环保部确认批准后, 方可进行试吊和吊装作业。 4.1.6 吊装过程中, 作业人员应坚守岗位, 听从指挥, 发现问题应立即向

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公司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吊装作业计划和管理,降低吊装作业风险,保障作业人员与货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吊装作业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生产和检修、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具、索具 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平衡仪、扣钉、吊架孔、轮箍和挂钩等。 3.3 吊装设备的标准负载能力 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 3.4 支腿 吊装设备上用于增加其稳定性或负载能力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臂。 3.5 起吊重量 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 3.6 作业半径 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4 职责 4.1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验收吊装作业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2 生产部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明吊装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监督现场吊装作业安全,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3各联络部门负责对业务范围内使用吊装作业负全面责任,负责办理《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向作业人员有效传达作业任务交底和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4.4作业人员职责 4.4.1 持经审批有效的吊装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

4.4.2 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 4.4.3 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 4.4.4 对违反本标准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4.5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采取适当措施并迅速撤离现场; 4.5 监护人职责 4.5.1 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具备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熟悉应急预案和现场急救方法; 4.5.2 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不到位,有权提出暂停作业; 4.5.3 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应全程监督作业活动,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4.5.4 认真检查吊装作业使用的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4.5.5 作业过程中及时制止吊装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5工作程序 5.1吊装作业管理 5.2.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才准予上岗操作。 5.2.2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已吊装物下通行或站人。 5.2.3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2.4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5.2.5吊装作业前,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5.2.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2.7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车间/部门、安全环保办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5.2.8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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