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注会税法讲义第2章第11讲

15年注会税法讲义第2章第11讲
15年注会税法讲义第2章第11讲

第二章增值税法(十一)

第九节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

本节结构: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

二、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三、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

四、出口货物和劳务增值税征税政策

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对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

我国出口退税基本原则是“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了解,能力等级2)

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政策包括:

1.出口免税并退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

2.出口免税不退税——适用免税政策;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适用征税政策。

二、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了解,能力等级2)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范围

1.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出口企业类型

登记条件

出口货物

的行为工商登记税务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

单位或个体户有有有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生产企业有有无委托出口货物

界定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的归纳:

(1)出口企业:

“两个登记一个权”的各类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

“两个登记没有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

【待遇】对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施退(免)税

(2)非出口企业:

两个登记没有权——非生产企业或个人委托出口

【待遇】对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实施免税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视同出口货物适用出口货物的各项规定。

视同出口货物:P85,(1)~(8)。其中(8)新增:

对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试行退税政策。对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以下统称融资租赁出租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外承租人且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上,并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的范围,包括飞机、飞机发动机、铁道机车、铁道客车车厢、船舶及其他货物。

对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试行退税政策。对融资租赁出租方购买的,并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内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且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国内生产企业生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视同出口,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2.视同出口自产货物的范围

(1)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①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②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③纳税信用等级A级。

④上一年度销售额亿元以上。

⑤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2)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9项(P86~87)可出多选。

3.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P87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

【提示下一步的学习思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方式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方式主要有免退税,免抵退税,免税三种。出口货物也有按照规定征税不退税的情形。

增值税处理适用情况

免抵退税生产企业

免退税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企业

免税规定免税货物的出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来料加工复出口;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货物;旅游购物贸易

征税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劳务;特殊销售对象;违规企业;无实质性出口(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享受退税的两大类

退(免)税办法

适用企业和情况

基本政策规定企业具体情况

免抵退税生产

企业

(1)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

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

(2)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

自产货物

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

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

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

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免退税外贸企

业或其

他单位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

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

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

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

(三)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增值税出口货物退税在具体计算时分别不同情况采用规定的退税率、适用税率、征收率等三类情况。

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注意理解】

1.增值税出口的退税率为什么可能不等于适用税率

2.征收率适用情况

【出口退税率的一般规定】

1.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称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

2.“营改增”应税服务的退税率采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出口退税率的特殊规定】

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2.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税法口诀-轻松记忆税法知识点-CPA必备-超好用

口诀如下」 在增值税计算中,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为: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由于这三个%容易混淆: “今日好运气”(7) “出门拾废品” (10) “拾了13个农产品”(13) 「针对内容」税法-消费税 「口诀如下」 销售什么产品要缴纳消费税? “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针对内容」税法-其他 有些小税种的税金是不能计入“应交-应交”这样的科目的,需要进入费用类科目,以下是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 “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 有车:车船使用税 有地:土地使用税 有花:印花税 「针对内容」会计-现金流量表 「口诀如下」 现金流量表编制要诀 这首口决基本上概括了现金流量表的全部编制过程。 我想大家只要好好理解它,那么,出什么样的问题你差不多都能对付。 ①看到收入找应收,未收税金分开走 ②看到成本找应付,存货变动莫疏忽 ③有关费用先全调,差异留在后面找 ④财务费用有例外,注意分出类别来 ⑤所得税直接转,营业外去找固定资产 ⑥坏账,工资,折旧,摊销,哪来哪去反向抵销 ⑦为职工支付的单独处理。 每句话怎样理解呢?别急,我们逐个地看。第①句话针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因为直接法是以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为起算点,所以,我们看到营业收入,就要找应收项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未收的税金再单独作账(收到钱的增值税才作为现金流量)也就是说应收账款中包括的应收取的税金部分,若实际未收取现金则贷记应交税金,另外,有关贴现的处理,将应收票据因贴现产生的贴现息(已计入财务费用)作反调。 简言之,在进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处理时, i)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一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应收账款(借方或贷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收票据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3)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成(D )。 A.中央税法与地方税法 B.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C.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 D.税收基本法与税收普通法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 )。 A. 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中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B.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税收实体法 C.税法中,关于纳税期限、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规定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直接保护 D.国际税法就是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法 3.下列各税种中,不能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是(D )。 A.城市维护建设税 B.房产税 C.车船税 D.消费税 4.假设某人取得一项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为38000元;若规定计税依据不超过20000的部分,20%;超过20000~30000元的部分,24%,超过30000~40000元的部分,30%;超过40000元以上的部分,40%。则该人应纳税额为( A)元。 A. 8800 B. 12280 C. 19200 D. 18880 5.全国范围内开征的地方税的开征停征权属于(A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D.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6.下列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是(D)。 A.个人所得税法 B.企业所得税法 C.增值税暂行条例 D.税收征管法

7.下述关于税法方面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按照全国人大的授权立法规定,按规定制定税收法规 B. 对于同样的课税对象数量,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比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多,即有重复计算的部分,这个多征的常数成为速算扣除数 C.《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是税收行政法规 D. 现行流转税中,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8.下列关于税法的立法权的划分,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 B.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 C.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力 D.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可以层层下放 9.王某2009年3月份取得收入7800元,若规定免征额为2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20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2000~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5000~10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5%。则王某应纳税额为( )元。 A. 525 B. 520 C. 545 D. 570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税法与税收的表述正确的有(ABC)。

CPA注会综合阶段税法课件讲义

一、项目或行为性优惠(续) (四)农林牧渔 1.营业税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2.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简单加工的蔬菜也属于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 (3)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财税〔2012〕75号)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3.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③中药材的种植;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⑤牲畜、家禽的饲养;⑥林产品的采集;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4.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2)农产品批发市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和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和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五)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注册会计师税法学习笔记+章节重点总结

税法学习笔记+章节总结 税法是靠做题目做出来的,一定要分清楚各种不同的税种计算,增值税、消费税的对比,营业税虽然不是重点,但去年也考了很多,其他的小税种的税收优惠、税率要分清,最好自己做个总结,下面是我的学习笔记。 去年的客观题考了很多偏的知识点,感觉税法和审计一样,需要看的很全面,审计需要理解,税法需要计算。还是客观题一定保证少丢分,主观题步骤详细,争取拿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知识点:税法及其目标 一、税收与税法 (一)关于税收: 1.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关于税法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3.核心: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目标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考】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2017注册会计师 CPA税法 增值税总结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是本科目考试分值最高的一章,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必须掌握的一个税种。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出现,分值在20分以上。 二、本章教材变化——重大变化 1.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内容:应税行为及具体范围、确认条件、差额计税、不动产的分期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项目调整、四个特殊领域纳税、税收优惠、发票管理等【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140号、总局公告2016-14、总局公告2016-15、总局公告2016-16、总局公告2016-17、总局公告2016-18 2.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3.出口: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使(领)馆及其馆员境内购买货物和服务退税 三、本章内容讲解 (一)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三)我国增值税特点: 1.消费型增值税:1994年——2008年12月31日为生产型增值税; 2.采用间接法计算税额,以票扣税为主; 3.对纳税人划分两类管理; 4.对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征收增值税分阶段进行: 增、营并存→分步骤营改增→全面增值税。

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1

前言 《税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2012年10月14日(周日)下午17:30~19:30 一、《税法》科目考试题型及答题要求: 考试题型: 二、《税法》科目教材的基本结构及重要程度 2012年《税法》教材在结构上的重大变化是,取消2011年《税法》教材的第14章“国际税收协定”,使整体结构由十七章调整为十六章。 16章,可分为三大部分,结构总览如下:

四、习题班讲课思路: 第一部分: 考情预测 第二部分:重点内容精讲 第三部分:考题与经典习题(按题型,不按教材顺序) 来源:考题、梦想成真《经典题解》、其他 第四部分:跨章节练习 第一章税法总论 ◇考情分析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机关与级次,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重点内容精讲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客体、内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法-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整理汇总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汇总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知识点1】所得来源的确定 【知识点2】税率 外国企业有五种: 一是有机构、有联系,税率25%; 二是有机构、境内无联系,税率10%; 三是有机构,境外无联系,不纳税; 四是无机构、有境内所得,税率10%;

五是无机构、无境内所得,不是我国所得税纳税人,不纳税。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知识点1】收入总额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增值税项目,含税转为不含税) 2.提供劳务收入(增值税、营改增) 3.转让财产收入(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特别注意】企业转让股权收入 (1)转让收入确认时间: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2)转让所得金额确认: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1)属于持有期分回的税后收益 (2)确认时间: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4)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①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5.利息收入(国债利息免税) (1)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包括:存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

CPA税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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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税法总论 (4) 第二章增值税法 (4) 第三章消费税法 (4) 第四章营业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9) 城市维护建设税 (9) 教育附加 (10) 烟叶税 (10) 第六章关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船舶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源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土地增值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房产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镇土地使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契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耕地占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辆购置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船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印花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国际税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_044_0901_j

第九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内容较繁杂,考试重点主要是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本章在CPA考试中的分值大约是5分,其中印花税的分值相对较高。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就计算问答题、综合题而言,车辆购置税易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混合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中的考点;车船税也可以与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混合出综合题;印花税可以单独命制计算问答题。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明确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中价外费用包含的内容; 2.增加“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的规定; 3.增加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使用规则; 4.细化免税车辆的免税条件消失后的补交车购税的具体规则; 5.明确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含义; 6.增加办理车购税免(减)税手续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的内容; 7.增加车购税申报与管理的内容; 8.增加车船税应纳税月份数计算公式; 9.修改车船税税收优惠; 10.增加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内容;

11.删改印花税税收优惠规定。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率与计税依据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税收优惠 5.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掌握,能力等级2) 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 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 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答案】ACD (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

关于注会税法记忆口诀

关于注会税法记忆口诀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2017年关于注会《税法》记忆口诀整理税法相比较注会其他几门科目,难度相对偏小,比较受到考生的青睐,每年的报名人数可谓相当巨大。而税法比较注重理解与记忆,纷繁复杂的税法体系,看的人眼花缭乱,厚学网给大家整理分享了一份口诀,利于记忆。 税法记忆口诀1: 税法原则 税法原则分两种,区分基本和适用; 法定公平和效率,实质课税基本聚; 适用原则有六项,法律优位不溯及既往, 实旧程新程优实,新旧特别普通比本事。 税法记忆口诀2: 增值税征税范围 销售进口货物要征增值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来配对;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电热气,修理修配对象货物一起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要试点,交通邮电现代服务已改变。 税法记忆口诀3: 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要分类,分一般小规模这一对; 货物应税劳务主件,年销售额50万界限,其他情况80万分辨; 试点纳税过渡期,销售额500万单独记。

税法记忆口诀4: 增值税税率 运输邮政用11%,有形动产租赁找17%。 电信行业单独记,增值选6%基础是11%。 其他现代服务业,6%很特别。 小规模纳税企业,3%很确切。 税法记忆口诀5: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进项税额抵扣有条件,专用发票海关专用缴款,凭票抵扣最常见; 购进农产品抵扣要计算,收购销售买价30%,运输发票有改变。 税法记忆口诀6: 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 免税非税集体个人消费,小规模管理不善没凭证不能扣税。 税法记忆口诀7: 消费税税目 三男两女带着高档手表开车去打球,乘游艇去吃饭,用木制一次性筷子坐实木地板。 三男:烟、酒、鞭炮焰火 两女: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高档手表:电池 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成品油 打球:高尔夫球及球具

cpa财务管理公式大全[1]

第一章财务管理总论 本章重要知识点 企业三种财务管理目标的优缺点; 影响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因素; 股东、经营者和债权人利益的冲突与协调; 财务管理的原则; 金融资产的特点和金融市场利率的决定因素。 1、企业价值增加=权益价值增加+债务价值增加 2、营业现金净流量=营业现金流入-营业现金流出 =营业收入-付现成本-所得税 =营业收入-(付现成本+折旧)-所得税+折旧 =营业税后利润+折旧 3、利率=纯粹利率+通货膨胀附加率+风险附加率 4、无风险报酬率=纯粹利率+通货膨胀附加率,国库券利率近似等于无风险报酬率;在没有通货膨胀时,国库券的利率可以近似看作纯粹利率。 第二章财务报表分析 本章重要知识点 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法(重点是因素分析法) 基本财务比率的计算与分析 传统财务分析体系 改进的财务分析体系 1、短期偿债能力比率的计算与分析(5个) 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资本-非流动资产 营运资本配置比率=营运资本/流动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1÷(1-营运资本/流动资产) 现金比率=(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流动负债 现金流量比率=经营现金流量÷流动负债 2、长期偿债能力比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产权比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 权益乘数=总资产/股东权益 权益乘数=1﹢产权比率 权益乘数=1÷(1+资产负债率) 长期资本负债率=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经营现金流量/利息费用 现金流量债务比=经营现金流量/债务总额 3、资产管理比率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5/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与收入比=应收账款/销售收入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存货 存货周转天数=365/存货周转次数 存货与收入比=存货/销售收入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销售收入/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周转天数=365/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流动资产与收入比=流动资产/销售收入

2020年注会师《税法》章节复习要点

2020年注会师《税法》章节复习要点 复习要点: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额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的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建筑业 2.金融保险业 (1)一般贷款业务:贷款利息收入全额(包括加息、罚息)。 (2)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转让:按卖出价减去买入 价后的差额确认为营业额。 (3)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 (4)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 (5)境内保险人以境内标的物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业务:以 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服务业 (1)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 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 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 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 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 营业额。 (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 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 业额。 【提示】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不动产,只有外购或者接受抵债得来的两种情况余额计税,其他情况都是全额计税。余额计税也 只是用收入扣除买价或者抵债时作价,其他税费都是不可以扣除的。 5.对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营业额,其方法如下: ①按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2018年CPA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是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税法为公法,但仍具有一些私法属性。 一、税法原则 1、税法基本原则:“公法实效” 第三节税法的要素 一、税法要素 1、纳税义务人 自然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等,税务机关将支付手续费 代收代缴义务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交货时代收。也支付手续费。 2、征税对象:即征税客体 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

税基是又叫计税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对征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税基有两种形态:1.价值形态(从价):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增值税 2.物理形态(从量):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3、税目 税目反映具体征税范围。是对征税对象的质的界定。 并非所有税种都规定有税目,例如企业所得税就没有。 4、税率:比例、累进、定额、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5、纳税环节 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将税种分为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 6、纳税期限(★★) 有三个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纳税期限为1个月或1个季度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15日内。 为1、3、5、10、15日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次月1日-15日申报。 7、附则:1、税法的解释权,2、税法的生效时间。 第四节税收立法与现行税法体系 1、税收管理体制:划分税权的制度。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税权的纵向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权的横向划分:立法;司法;行政; 1、税收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 2.公平 3.民主决策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 2、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①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特定领域的立法权归特定政府。 ②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授于某级政府(不多见) ③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我国采用】立法权可以给予某级政府,行政上的执行权给予另一级:基本法规的立法权放在中央政府,具体实施规定的立法权属于低级次政府或政府机构。 4.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1)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2)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不能下放。

税法公式大全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税法公式大全 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1)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2)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甲类卷烟10%乙类卷烟5%雪茄烟5%护肤护发品5% 烟丝5%鞭炮、焰火5%粮食白酒10%贵重首饰及珠宝宝石6% 薯类白酒5%汽车轮胎5%其他酒5%小轿车8% 酒精5%越野车6%化妆品5%小客车5% 2.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营业税额 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消费税额 1.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企业所得税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预缴所得税 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或4)]×税率(33%)

cpa考试记忆口诀

CPA考试“口诀速记法”1-2 很多东西前背后忘,我一直想编个系列,收集些好的巧记法,让大家看一遍就能记住了。我的宗旨是:不管废词烂句,能记住就是好句。 「口诀编号」03 「针对内容」税法-增值税 「口诀如下」 在增值税计算中,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为: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由于这三个%容易混淆: “今日好运气”(7) “出门拾废品” (10) “拾了13个农产品”(13) 「口诀编号」01 「针对内容」税法-消费税 「口诀如下」 销售什么产品要缴纳消费税? “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口诀编号」02 「针对内容」税法-其他 「口诀如下」 有些小税种的税金是不能计入“应交-应交”这样的科目的,需要进入费用类科目,以下是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

“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 有车:车船使用税 有地:土地使用税 有花:印花税 「口诀编号」09 「口诀如下」 现金流量表编制要诀 这首口决基本上概括了现金流量表的全部编制过程。 我想大家只要好好理解它,那么,出什么样的问题你差不多都能对付。 ①看到收入找应收,未收税金分开走 ②看到成本找应付,存货变动莫疏忽 ③有关费用先全调,差异留在后面找 ④财务费用有例外,注意分出类别来 ⑤所得税直接转,营业外去找固定资产 ⑥坏账,工资,折旧,摊销,哪来哪去反向抵销 ⑦为职工支付的单独处理。 每句话怎样理解呢?别急,我们逐个地看。第①句话针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因为直接法是以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为起算点,所以,我们看到营业收入,就要找应收项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未收的税金再单独作账(收到钱的增值税才作为现金流量)也就是说应收账款中包括的应收取的税金部分,若实际未收取现金则贷记应交税金,另外,有关贴现的处理,将应收票据因贴现产生的贴现息 (已计入财务费用)作反调。

CPA税法习题讲义第一章

第一章税法概论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机关与级次,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重点内容精讲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客体、内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税局、地税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近年考题评析 一、单项选择题 1.(2010年)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注会税法的学习方法

注会税法的学习方法 1、学习是不能抄近道的。看书,听课,做题一个都不能少。建议大家先摸清教材的大体内容,适当的进行预习,然后跟着老师一步步学习,多记忆多做题。在听网课的过程中,老师都会结合事例进行讲解,教材上的例题,轻松过关上的习题,都是能帮助我们学好税法的材料。 2、今年的重点还是可以放在营业税和增值税法,其次资源税也要特别留意。税法考试中其实计算的部分挺多的,并不是纯记忆的内容。所以一定要掌握一些计算的小技巧。每年失利的考生都是做题速度慢,对知识点掌握不熟练。针对这种情况,一定要在学习税法的时候先明白其原理,然后再结合老师所讲的税法解题思路和相关政策规定,多听习题班,多做计算题和综合题。 3、在听课的过程中,老师都会把常考的考点介绍给大家,并且会结合实务讲解让大家更容易理解。那么考试的重点就应该牢牢抓住,对于课上强调的重点内容要认真掌握,打好基础,那么通过考试的希望就已经大大提升了。 4、其实税法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学好税法对我们的生活也有帮助,比如个人所得税啊,买房买车涉及到的车辆购置税等等。所以我们可以从生活的角度去多理解税法的内容,其实反而会更轻松。考试总是得有一些诀窍的,最后建议大家还要多用计算器和东奥注会机考模拟系统练习,熟悉考试的环境和形式。 1、看教材不止一遍。第一遍可以粗略的看教材的大体内容,前后章节内容都要浏览完后才能发现之间的关联。第二遍就要认真精读了,做相应的同步练习,做完题目继续多看书。 2、时常回顾自己看过的书,做过的题,知识是容易遗忘的。真正要学到位就必须要反复,加深自己对知识的印象和理解。也许还需要看第三遍书,这个时候还是要认真仔细看的,而且要搭配一些综合题的练习了,有个系统连贯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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