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货运车事故案例分析

2015年货运车事故案例分析
2015年货运车事故案例分析

2015年货运车事故案例分析

2015道路案例一:

希望通过触目惊心的警示教育,让人们文明参与交通

6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最新的10条危险路段、10起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20家交通违法重点企业、100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进行集中公布。交警部门希望通过曝违法的办法,对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进行一次触目惊心的警示教育,学法、守法,遵章行驶,安全驾驶,文明参与交通。

10条省级危险路段

郑州市

郑汴物流大道郑州段

该路段部分路口无信号灯或信号灯时常不亮,无监控,标志标线不清,无路灯照明,货车较多,超速、超载,不按信号灯行驶。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5人。

林州市

安阳林州市S305省道与鹤壁交界处

该路段虽已安装石墩,但其牢固度仍需加强。被省厅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通报整治不彻底。近三年该路段未发生亡人事故。

三门峡市

三门峡市G310燕沟桥路段

该路段陡坡,急转弯,设计不合理,道路设施不全。“打树防保”专项行动验收未通过。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1人。

巩义市

连霍高速公路K653-645南半幅8公里路段

该路段连续下坡弯道、桥梁多、临沟崖,有弯道5个,桥梁7座,坡底是长2.3公里的伊洛河大桥,桥为弯道桥。雨雪天气发案率高,一旦发生事故,连续发生事故可能性加剧。2012年12月通车以来,因超速发生事故3起,因下雨雪路滑坡道未减速事故31起,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洛阳市

连霍高速公路K692-694北半幅2公里路段

该路段为下坡路段,坡底是长0.5公里的瀍河大桥,桥梁为老桥改造,桥头沉陷严重,桥头跳车现象明显,雨雪天气事故高发。2013年11月路面改造后,原道路南北半幅合并路面较宽,超速违法较多。易发生单方碰撞、翻车、坠车事故。2013年11月以来,发生事故17起,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西华县

周口市S102线西华县至红花镇路段

该路段村庄多、人口密集,车流人流较大路况好,车速高,路口缺明显标志。“打树防保”专项行动验收未通过。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8人。

鹿邑县

鹿邑县S311省道太清宫镇路段

该路段为二级公路,道路中心未实施硬隔离,2015年发生2起一次死亡5

人以上事故。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1人。

周口市

周口市文昌大道

该路段路中间多处绿化带过高,影响驾驶员视线,文昌大道途经村庄中间多处绿化带被村民私自打开。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0人。

鹿邑县S211省道

该路段交叉口较多,没有信号灯和过街天桥。“打树防保”专项行动验收未通过。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22人。

西峡县

南阳西峡县S331省道双龙镇伏岭村柳树沟组路段

该路段设计标准低,连续急弯,坡度大,缺安全设施。2014年发生一次死亡8人交通事故。近三年该路段共死亡12人。

先后5次公布终身禁驾名单,成效明显

河南是全国的交通枢纽,公路通车里程25万公里,高速公路6060公里,位居全国前列;机动车2004余万辆、驾驶人1910余万,分列全国第三、第四位。我省路网密度大,驾驶人基数高,安全意识相对薄弱,交通违法较为突出,预防交通事故任务艰巨。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先后5次公布了终身禁驾人员名单、2次公布了省级挂牌督办危险路段、2次公布了对安全监管不力的运输企业名单、2次对交通事故多发的省辖市、县市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取得了明显成效。

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再次公布10条危险路段、10起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20家交通违法重点企业、100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对这些单位和个人亮起红灯,提出警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酒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撞完保时捷撞护栏,这个司机很嚣张

今年2月6日,栗春洪驾驶豫AM285Q号现代牌小客车沿农业路由东向西行至天明路口处时,与吴某驾驶的豫A040X8号(临)保时捷牌轿车追尾,栗春洪驾车逃逸后又与中心护栏相撞。随后行驶到农业路沙口路东涵洞西口时与堵截其的冯某驾驶的警轿相撞。栗春洪血液血醇含量为

233.14mg/100ml,被以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最后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典型案例二

酒后持无效驾证开车致车上6人亡

2013年12月27日19时25分,在南阳市新野县新野大道与X039线交叉口,张青印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豫R568B0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与彭成晓驾驶的鄂C1A215东风牌重型仓栅式货车侧面相撞。造成驾驶人张青印当场死亡,乘坐人6人死亡,1人受伤,张青印酒精含量

157.27mg/100ml。

典型案例三

这个酒驾司机演的是连续剧,撞车、撞护栏、撞行人

2013年10月22日,灵宝市王小春醉酒后驾驶豫MJ2728号黑色吉利轿车先后与4辆汽车、1辆三轮电动车、2名行人连续碰撞,最终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王小春血液酒精含量为

328.94mg/100ml。王小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典型案例四

酒后驾车与重型货车相撞致4人亡

2014年10月18日,周全治无证驾驶豫BZF225号小型普通客车沿S102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尉氏县大营乡岗陆村路段时,与聂某驾驶的豫BC799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相撞,造成驾驶人周全治及乘车人4人死亡,1人受伤。周全治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1.42 mg/100ml。

典型案例五

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造成6人亡

今年1月6日,新密市牛店镇驾驶人李光辉驾驶豫AAX785号起亚小轿车行驶至新密市郑登路42公里加100米时,与杨某驾驶的停放在公路上的大货车追尾相撞,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豫AAX785号车行驶速度为83.51km/h,李光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7.08mg/100ml。典型案例六

河南第一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的酒驾司机

2009年1月24日18时30分许,滑县高平镇东留香寨村路段上,魏法照酒后驾驶豫J90153小型面包车,在撞死两行人后,继续高速疯狂逃逸,接连撞倒9人,造成8死3伤惨祸。魏法照血醇检验结果为207mg/100ml。魏法照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这是河南省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判处死刑的案件。

2015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二:

“2015年3月10日14时05分许,李立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与汽车发生碰撞,造成李立死亡。”“2015年4月5日0时50分,李庆国醉酒后驾驶轿车,与秦某某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秦某某当场死亡。”7月1日,济南市交警部门向社会实名通报10起典型酒驾事故。今年前六个月,济南市共发生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100起,其中死亡事故12起,伤人事故69起,财产损失事故19起。“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这些事故案件中10起较为典型的案例向社会通报,让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引起注意,并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侥幸心理,努力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自觉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曹风阳表示,对于酒后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济南交警将始

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彻底打消一些人的侥幸心理。

这十起典型案例还包括:2015年1月5日04时14分,徐茂国醉酒驾驶小型客车,撞到路中间信号灯杆,抢救无效死亡;2015年2月23日22时43分,赵俊达无证醉酒后驾驶无号牌燃油二轮与另一电动二轮车相撞,治疗无效死亡;2015年5月1日23时11分,胡加峰醉酒驾驶小型客车撞上道路电线杆,造成驾驶员胡加峰和乘客曲某某两人死亡;2015年4月11日15时45分,苏永旺饮酒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事故,造成本人死亡;2015年4月15日23时50分,张化庆醉酒后驾驶轿车与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孟某某受伤,张化庆被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5年4月8日21时31分,董光华醉酒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董光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且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5年5月2日1时46分,刘厚雷醉酒驾驶燃油三轮车与驻停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刘厚雷受伤;2015年5月30日20时52分,吴乐光饮酒后驾驶已注销的二轮摩托车,与小客车碰撞,造成两人受伤,吴乐光因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饮酒后驾驶已到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1700元罚款,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分析及防范提示

进入12月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起,造成67人死亡、43人受伤。分析这4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形态都为大货车与大客车相碰撞,均是由大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所致。

1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驾驶人曹东生驾驶蒙B21344号大货车,行至北京市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49公里处,与前方行驶的京G27043号大客车追尾相撞,致使两车翻入路侧20米深的沟内,起火燃烧,造成24人死亡、9人受伤。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大货车制动失效。另外,该车长期严重超载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良,且存在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办理过户手续、车辆与登记信息不符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

12月6 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个体运输驾驶人刘文友驾驶蒙G21450号重型厢式货车,行至通辽市扎鲁特旗境内304国道689公里加460米处,车辆驶入逆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蒙G16428号大客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14人死亡、24

人受伤。大货车驾驶人刘文友驾驶车辆时疏忽大意,有接听电话、吸烟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大货车与大客车事发时均有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加重了事故后果。另外经调查,大货车驾驶人刘文友无营运货车从业资格证。

12月12日,青海省海东地区大通县驾驶人梁忠财驾驶青A14902号大货车,行至化隆县境内平大公路42公里加950米处,与对向行驶的青A28262号中型客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12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大货车驾驶人梁忠财在驾驶车辆行经长下坡弯道路段时,违法占道行驶,且车速过快。另外,该肇事大货车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005年12月19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运输队驾驶人王振驾驶辽P41215号大货车,行至京石高速公路177KM+950M处河北省望都段时,追尾撞击前方同向行驶的冀HN0576号大货车,致使该大货车撞开高速公路中央护栏进入对向车道,与正常行驶的冀D45371大客车正面相撞,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经调查,肇事大货车驾驶人王振长时间疲劳驾驶,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另外,冀HN0576号大货车所载货物超长。

从上述4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可以看出,货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肇事突出,特别是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货运车辆也存在着技术状况不良、未按期检验、车辆手续不齐全等问题,安全隐患较大。

针对当前货运车辆肇事严重的势头,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举一反三,研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要在不放松客运安全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货运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人管理,遏制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道路执勤执法,加大对货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货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在长下坡等危险路段起始段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设执勤点,提醒驾驶人检查车况,确保安全后通行。三是严格对货运车辆的定期检验,在道路执法过程中加强对货车检验情况的检查。四是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大型货车要坚决予以强制报废。五是深入货运企业、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和运输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六是加强对货车设置反光标识国家标准的宣传工作。对总质量12吨以上的货车、3.5吨以上的挂车和车长大于 10

米的货车未按国家标准设置反光标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有条件的地方要

在大型货车上组织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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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此事故由王传凤负次要责任。乘车人刘显志无事故责任。

案例2:

简要案情

2012年10月2日19时10分,李德全驾驶黑BK2019号重型厢式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203省道592公里+350米处,与因故障停放在道路西侧田景海无证驾驶无牌照的四轮拖拉机发生追尾相撞,造成黑BK2019号重型厢式货车驶入道路东侧沟里翻车,拖拉机车头进入道路西侧沟里翻车,货车乘员肖清光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形成原因

李德全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未确保安全,发生追尾相撞事故,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田景海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安全设施不全(挂车尾部没有灯光装置),发生故障,难以移动时,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挂车未安装反光标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违法行为

李德全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2款、第二十二条1款之规定,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过错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此事故由李德全负主要责任。

田景海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1款、

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违反《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三条(一)项之规定,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小,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此事故由田景海负次要责任。

乘车人肖清光无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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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工作管理,提高货运检查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以及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是明确铁路货运检查作业的内部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三条铁路货运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货运检查员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车)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第四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运检查管理工作,加强对货运检查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作业标准,提高货运检查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铁路局应按照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改善货运检查 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铁路货运检查实行区段负责制。区段负责制是指在对货物列车的交接检查中,按列车运行区段划分货运检查站责任的制度。 中间站停车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由车站负责看护,保证货物安全,发生问题要及时处理。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运检查站。

第二章货运检查站 第一节定义及分类 第七条货运检查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技术作业或无技术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 分钟以上的技术作业站。 第八条货运检查站分为路网性和区域性货运检查站。路网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铁道部公布的编组站。 区域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除路网性货运检查站外,铁路局管内有货运检查作业的技术作业站。 第九条区域性货运检查站由铁路局自定,报铁道部备案、公布。 铁路局间交接货运检查站的撤销应报铁道部批准、公布。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条货运检查站应根据货运检查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生产机构,并配齐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货运检查站应设置货运检查值班员岗位,负责货运检查的现场组织工作。 货运检查站应按照每列车双人双面检查作业的要求配齐货运检查员。货运检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二条货运检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 .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前,还须依据有关岗位标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熟练掌握《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

铁路事故案例汇总

锡林浩特车务段铁路交通事故案例 学习资料 第一部分 人身安全案例 一.路内职工责任轻伤事故案例 X年X月X日X站上水防护员李X上水作业时,因雨天道滑,忙于抢点,摔倒在水井盖上,造成人身轻伤。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故概况 X月X日10时05分,X站清扫员兼上水防护员李X担当1道客车X次上水作业防护任务。上水作业时,李X帮助上水员拉水管,因雨天道滑,摔倒在1、Ⅱ道间第3位上水栓上,被上水栓阀门手柄杆碰伤,造成右股骨粗隆部开放性粉碎型骨折,构成人身责任轻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 1.李X上水作业时,在雨天道滑的情况下,既未按规定穿防护雨具,又忙于协助上水工抢点作业,不慎摔倒在水井盖上,造成摔伤。 2.李X担任清扫员兼上水防护员职务,在上水作业中精力不集中,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上水过程中未认真确认周围状况而导致摔倒碰伤。 3.X站在恶劣天气下未对上水作业进行重点卡控,致使在上水作业时间紧的情况下安全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防范措施 1.严格劳动安全管理。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人身安全工作,把人身安全与行车安全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并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检查教育,严格落实职工现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加大人身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劳动安全隐患,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2.严格施工检修作业等防护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查找施工防护安全措施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作业防护人员在施工、检修、清扫设备作业中,要严格防护措施的执行,杜绝防护不到位问题的发生。 3.认真开展劳动安全对规对标检查,加大现场作业过程卡控,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二、X站“7.11”调车人身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X站解体3108次,10点20分调车长XX传达完计划后,站在机车媒水车一端运行方向右侧开始作业,机车运行中在绕过钩头向左侧移动时,右脚踏空,坠落在线路内,造成双腿被轧断致残。 (二)原因分析: X年X月X日当天X站有降雨,站区泥泞,调车长XX在作业中违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的规定穿雨鞋作业,在机车运行中移动位置时没有站稳抓牢,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各站长要按规定在调车作业时到现场盯控,卡控作业的关键点,消除安全隐患。 (2)在调车作业中作业人员要按照《人标》、《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中的规定,按规定着装,在作业中一定要抓稳站牢。特别是在作业中不要分心,不要偷懒,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三、X站“1.22”人身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叉车事故案例分析

一、驾驶规范 ?驾驶员培训:驾驶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叉车驾驶证书;具有相同技术参数的每台叉车的制动、加速器和液压操纵手柄的特性可能都不尽相同,驾驶员应在熟悉各项操作后,再驾驶叉车。 ?驾驶叉车时的穿戴: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为了安全,请不要穿宽松的衣服,以免被挂住。 ?必须遵守规则:当你感到疲倦,思想不集中,用过麻醉剂或喝过酒后,请勿驾驶叉车。 ?工作场所的安全:确定工作环境处于安全状况,包括良好的路况和充足的照明。 ?保持叉车特别是驾驶室清洁:驾驶室里不要放工具或其他物品以免妨碍操纵杆或踏板的动作;当手有油污时,请不要操作叉车,当手湿滑或有油污时,操作叉车是危险的。 ?检查叉车周围的安全状况:发动叉车之前,一定要确保叉车周围无人;当运载庞大货物,视线不好时,请倒车行驶或由他人引导;倒车行驶时,一定要确保叉车周围无人;在狭小通道中驾驶叉车时,应有人引导;驾驶员应在十字路口或其他视线受阻的地方先停车,确保叉车左右无人时再开车;叉车与汽车不同,它是后轮转向,接近转向处时,降低行驶速度,然后转动方向盘使叉车后部转动。 ?上、下叉车:禁止跳上、跳下叉车。上下叉车时,手抓住把手,脚踩在踏板上;上下叉车时,不能抓方向盘或操纵杆。 ?禁止叉车乘人:严禁货叉、托盘上带人。不允许除司机以外的人乘车;不要用人来代替平衡重。 ?禁止野蛮驾驶:不要在踩下加速踏板的情况下,打开钥匙开关;不要突然地起动、制动或转向,以防造成货物堕落叉车倾翻;不要輾过散落在路面上的挡板或障碍物;不要驶入软地面;在潮湿、滑溜、不平或倾斜等路面上行驶时,请降低行驶速度;确保门架与屋顶以及出入口之间具有一定的间隙。 ?禁止货叉升高时行驶:货叉升起时,不要驾驶叉车,以防造成货物堕落叉车倾翻。 ?不要靠路边行驶:确保叉车与路边或平台边缘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止叉车跌落。 ?叉车维护:不得改造叉车,遵照使用指南进行每天检修和定期检修;当叉车有损坏或故障时,停止操作叉车进行维修;叉车被彻底检修前,不能操作叉车;检查电气系统时,关闭钥匙开关并拔出蓄电池插头。 二、操作规范 ?禁止超载工作:叉车只可以搬运重量在额定起重量以下的货物;超负荷搬运时,后轮极易离地,此时,转向就无法控制,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禁止偏载堆垛:叉车堆垛时必须确保货物排放得安全和稳固,货叉要准确地插入托盘,同时使货物重心与叉车中心保持一致,否则易引起货物堕落,叉车倾翻。 ?禁止货物超高:货物高度不能超过挡货架,否则易引起货物向操作人员方向滑落,司机可能会被货物砸伤。 ?搬运超长、超宽货物:搬运超长、超宽货物时,驾驶要特别小心,减速行驶,慢速转向和升降;注意货物平衡,同时尽量放低货物;配备适当的加长加宽货叉架;使用尺寸和强度均合适的托盘来承载货物;确保货物固定在托盘上,并具有合适的形状。货物超宽时,行驶时要注意避免碰上路边两侧的物体。 ?禁止用货叉尖工作:不要用货叉尖挤推货物或提升货物,当用货叉尖挤推货物或提升货物时,可能造成叉车或货物的抖动。 ?禁止推拉操作:不能用叉车推拉货物,否则货物有可能会损坏或堕落。 ?避让:禁止站在货物上以从货架下穿越。 ?使货物稳定:叉车行驶时,门架后倾到位使货物稳定;行驶时(有载或无载),货叉和地面的距离应保持在150-200毫米。 ?禁止进入门架机构:禁止身体任何部位进入门架机构或门架和车身之间;操纵杆应按正确的操作位置操作;当操纵杆钩住身体或衣服时,门架就有可能动作,手、脚就有受伤的危险;操作叉车时,请将身体置于护顶架之下,不允许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体之外。 ?禁止突然操纵手柄:无论在满载或空载状态下,都要慢速操纵液压控制手柄;货叉位于高位时,如果突然操纵手柄,会造成货物堕落或叉车倾翻的危险;不要急停、急降货架。

铁路货运人员责任制

货运值班员岗位职责 1、在车站站长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和铁路运输政策,全面负责车站货物运输组织及货运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本班组工作安排,按照考勤表进行点名,布置运输生产任务、重点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 3、负责组织学习货运业务规章文电、传达上级指示,并贯彻实施。建立健全货运各种台帐和各项管理制度。 4、检查作业纪律,服务质量;货场防火及环境卫生,督促按标准化规定作业,制止违章违纪。 5、审核物资单位提出的服务订及时向车务段电子室申报计划,做好货源营销组织工作,掌握日班计划,运货五内容。 6、检查装载质量,督促做好装车质量签认,对车站非常运货物、重点货物装卸作业重点把关,并对作业质量参与签认。 7、对作业中出现的各类疑难问题及时依章妥善解决并及时汇报。 8、按照军运作业标准,组织军运运输工作.做好军用备品的保管、使用。并将使用情况按月向路局特调和军运处报告。 9、加强专用线管理,危险货物到达管理,督促做好专用线危险货物到达签认工作。 货运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负责货运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指导货运安全生产,提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惯性事故、事苗的发生,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 2、发现货运事故进行现场勘查,编制货运记录调查处理,及时处理好各种货运事故案卷,做好货运事故的受理、赔偿工作。 3、做好货运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保管有关资料。定期召开事故分析会。 4、接待来信来访,按规定处理无法交付货物和无标记事故货物 5、负责各种货运票据请领、发放和保管,以及票据库的管理。 6、负责各种表报、施封锁、货运记录、普通记录、请领、发放、保管。 7、协助货运值班员及时、准确填报班组管理台帐,传送有关报表。 8、协助货运值班员做好班组业务文电学习传达,并做好学习记录。

事故案例分析汇总概要

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 1、事故经过 2009年11月18日16时,一养护班组在某高速公路超车道进行刷护栏油漆作业,当施工完毕,驾驶员汪某在倒车准备收标志牌过程中撞到了后方20来米处正在收拾工具的戴某,导致其手臂、大腿被撞伤。 2、事故原因分析 原因一:客观原因为当时天气阴暗,视线相对较差; 原因二:驾驶员汪某倒车过程中虽开启警灯、拉起警笛,对封闭区外过往车辆起到了一定的预警作用,但未关注施工区内作业人员活动情况,主观上认为车辆在开启警笛情况下倒车时作业人员会自觉避让的片面判断; 原因三:养护工戴某安全意识淡薄,作业过程中思想不集中; 原因四:未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工作,班组长监管不力。 3、事故性质和责任分析 这是一起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驾驶员汪某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班组长应负管理上的责任。 4、预防措施 措施一: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工作,严格履行班组安全三检查制度; 措施二:车辆启动前要确保周边无作业人员,尤其倒车过程中务必检查后方情况,行驶过程中严格控制车速; 措施三:因作业环境恶劣,作业人员在关注外界过往车辆的同时,同时要密切留意施工区内部机械设备、车辆的行驶。 5、结论 高速公路边通车边作业的安全风险极高,且作业空间较小,在施工过程中要重点防御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 案例二 1、事故经过 2009年12月7日早上,一保洁工在某高速高速公路硬路肩按规定清扫作业,当时天气晴好,该路段平直,路面干燥、无坑洞、抛洒物等情况。一辆牌照为浙xxxxx黑色轿车,驾驶员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从硬路肩超车撞上该保洁工,将其撞出50米开外并挂于隔离栅上,导致其当场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原因一:浙xxxxx小车驾驶员在硬路肩超车,违章行驶,这是导致这起事故的最直接原因;

铁路货运常识

铁路货运常识 企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个人用户到铁路托运货物的步骤及铁路内部相应的作业过程简要表示如下: 用户 (托运人、收货人) 铁路(承运人) -------- - ↓↓ -------- - ↓↓ -------- - ↓↓ -------- - ↓↓ -------- - ↓↓ -------- - 用户到铁路托运货物,不只是和铁路货运职员打交道,实际上也是和铁路货运规章制度打交道。铁路是现代化运输系统,运输生产组织严密,规章制度周全。就货运营业方面而言,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除了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外,还要共同执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及其引伸的一些规则和办法,如《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管理办法》、《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办法》、《统一过境运价规程》、《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等。这些规章办法,规定了用户托运货物的程序、办理手续,与用户的切身权益有直接联系,因此用户有必要大体上了解办理托运货物的有关规定,在享受铁路货运营销服务的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一) 铁路货物运输种类

现行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整车适用于大宗货物;零担适用于零星货物;集装箱适用于精密、贵重、易损货物。 托运人可以依据货物数量、性质、状态、形体等特点加以选择,达到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的目的。 (二)按一批运输办理的条件 铁路运输货物以批力单位。“一批”就是一个运输单位,也是承运人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一个单位。一批货物的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装卸地点必须相同(整车分卸的货物可以例外)。 整车货物以一车为一批(但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可以每一车组为一批),零担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所托运的货物为一批,集装箱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所托运的集装箱数为一批(每批必须同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过铁路一辆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 下列情况不能按一批办理: 1.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 2.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 3.根据货物性质,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 4.保价运输货物与非保价运输货物: 5.投保运输险与未投保运输险的货物; 6.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 (三)货物运输合同 办理铁路货物运输,托运人与承运人应签订运输合同。大宗整车货物的运输合同可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更长期限签订,并提出月度铁路运输计划。其他整车货物可用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作为运输合同。整车货物交运货物时,还须向承运人递交货物运单,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四)货物运单 托运人向承运人提出货物运单是一种签订合同的要约行为,即表示其签订运输合同的意愿。按货物运单填记的内容向承运人交运货物,承运人按货物运单记载接收货物,核收运输费用,并在运单上盖章后,运输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收货人和承运人双方即开始负有法律责任。货物运单格式由两部分组成,左侧为运单,右侧为领货凭证。运单和领货凭证背面分别印有“托运人须知”和“收货人领货须知”。每批货物填写一张货物运单,根据栏目要求分别由托运人和承运人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翔实正确,文字规范,字迹清楚,不得使用铅笔或红色墨水。内容如有更改,在更改处须加盖托运人或承运人印章证明。 (五)委托书 托运人、收货人有自然人和法人之分。托运人、收货人是法人,与铁部路门办理运输手续履行其权利义务时,可指定法定代表人(或称法定代理人)办理。法定代表人应凭托运人、收货人出具的”委托书”(格式如下),与承运人办理相应的运输手续。

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

TG/HY103-2016 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以下简称货检)工作管理,提高货检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本规则是明确铁路货检工作的内部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三条铁路货检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铁

路货检人员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车)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第四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检管理工作,加强对货检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作业标准,提高货检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推广铁路货检安全监控与管理应用(即原铁路货检安全监控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货检应用”),改善货检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铁路货检实行区段负责制。 区段负责制是指货检站按规定的检查范围、技术要求和作业标准,对货物列车(含军用列车,下同)进行货检作业后,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个有货检作业的货检站,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问题后能有效证明货检站工作质量良好

的,可不按区段负责制列货检站责任。 对中间站保留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车站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处理,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检站。 第二章货检站管理 第一节定义及分类 第七条货检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改编或人工方式列检作业,或无改编或无列检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分钟及以上的编组站或区段站。 第八条铁路局应根据到达解体列车、编组始发列车、直通列车数量,同时按照机车交路、列检作业、治安状况及自然环境等合理设置货检站,其布局应满足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需要。 第九条货检站分为路网性和区域性货检站。路网性货检站是指纳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日常考核的编

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

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铁路货运安全管理,明确铁路内部处理货运事故的原则、程序和责任划分等,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不作为铁路与托运人、收货人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2条发生货运事故后,应积极抢救,采取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对货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的认定,必须坚持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3条铁路货运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铁路局、分局、车站(段,以下同)应健全货运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精通业务、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货运安全工作。 货运安全人员有权检查作业安全情况,制止违章违纪,有权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货运安全人员行使职权时,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各级领导必须支持货运安全人员行使职权。 第4条凡国际联运、水陆联运、保价运输和军事运输另有规定的,按各自规定办理。

第二章货运事故种类和等级 第5条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包括承运前保管和交付完毕后点回保管),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以及严重的办理差错,在铁路内部均属于货运事故。 货运事故分为七类: 1.火灾; 2.被盗(有被盗痕迹) 3.丢失(全批未到或部分短少,没有被盗痕迹的); 4.损坏(破裂、变形、磨伤、摔损、部件破损,湿损); 5.变质(腐烂、植物枯死、活动物非中毒死亡); 6.污染(污损、染毒、活动物中毒死亡); 7.其他(整车、整零车、集装箱车的票货分离和误运送,误编、伪编记录以及其他造成影响而不属于以上各类的事故)。 第6条货运事故分为三等。 一、重大事故 1.由于货物染毒或危险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合计5人以上的;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丫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 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

铁路货运组织的基本要求

铁路货运组织的基本要求 ①安全,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基本要求,将承运的货物在到站完整无损的地交给收货人②迅速,加快货物的送达,在规定期限将货物运抵到达站③经济,用最少的劳动消耗和物资消耗的完成更多货物周转量,节省运输费用④便利,贯彻人民铁路为人服务的宗旨,改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便利货物的运输。 铁路货物运输的发展趋势:货物运输规模化,货物运输的集中化,货物运输快捷化,货物运输重载化,货物运输信息化,货物运输物流化。这些知识点都可以在技校里面都可以学到的知识,例如: 可以得到很好的学习和实践。 关键词:机车车辆,油压减振器,阻力特性,分析,参数,甘肃轨道学校,兰州轨道技校,技工学校,技术学校,职业技校。 第一章 铁路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 1.铁路货运运输种类:整车、零担和集装箱运输。 2.每一件零担货物的体积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件重10千克以上的除外),每批零担货物不得超过300件。不得按零担托运的: ①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②危险货物③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如未经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包装的牲骨、粪便、炭黑等)。但这类货物经过卫生处理,如煮沸、晒干和消毒,或者

使用密封包装后,不至污染其他货物,也可以按零担货物托运。 ④蜜蜂⑤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⑥未装入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⑦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t,或者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m(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 3.铁路集装箱运输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①必须在铁路集装箱办理站进行运输,自备集装箱还可以在经铁路局。批准的专用线发送和到达。②铁路集装箱和自备集装箱不能按一批办理。使用托运人提供的回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按铁路集装箱办理。③托运的集装箱每箱总重不得超过该集装箱的标记总重。在对集装箱总重有限制规定的办理站运输时,不得超过限制总重。④集装箱不办理军事运输⑤下列货物不能使用通用集装箱装运:⑴易于污染和腐蚀 箱体的货物,如水泥、炭黑、化肥、盐、油脂、生毛皮、牲骨、没有衬垫的油漆等。⑵易于损坏箱体的货物,如生铁块、废钢铁、无包装的铸件和金属块等。⑶鲜活货物(经铁路局确定,在一定季节和一定区域不易腐烂的货物除外)⑷危险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 4.一批:一批是铁路承运货物、计收运费、交付货物和办理事故的基本单位,是指使用一张货物运单和一份货票,按照同一运输条件运输的货物。所以按一批运输的货物,必须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相同(整车分卸货物除外)整车货

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

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铁运[1999]4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运安全管理,明确铁路内部处理货运事故的原则、程序和责任划分等,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不作为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二条发生货运事故后,应积极抢救,采取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对货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的认定,必须坚持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货运事故处理是铁路货物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本着对托运人和收货人负责的原则,对于承运人责任明确的货运事故,须先对外赔付,后划分铁路内部责任,尽量减少其损失,挽回事故产生的不良影响,做到主动、及时、真实、合理。 第三条铁路货运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铁路局、分局、车站(段,以下同)应健全货运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精通业务、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货运安全工作。 货运安全人员有权检查作业安全情况,制止违章违纪;有权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货运安全人员行使职权时,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各级领导必须支持货运安全人员行使职权。 第四条凡国际联运、水陆联运、保价运输和军事运输另有规定的,按各自规定办理。 第二章货运事故种类和等级 第五条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含交付完毕后点回保管)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以及严重的办理差错,在铁路内部均属于货运事故。 货运事故分为七类: 1、火灾; 2、被盗(有被盗痕迹); 3、丢失(全批未到或部分短少,没有被盗痕迹的); 4、损坏(破裂、变形、磨伤、摔损、部件破损、湿损、漏失); 5、变质(腐烂、植物枯死、活动物非中毒死亡); 6、污染(污损、染毒、活动物中毒死亡); 7、其他(整车、整零车、集装箱车的票货分离和误运送、误交付、误编、伪编记录以及其他造成影响而不属于以上各类的事故 第六条货运事故分为三等。 一、重大事故(构成下列情况之一,以下同) 1、由于货物染毒或解除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合计5人以上的; 2、货物损失及其他直接损失(以下同)款额30万元以上的 二、大事故 1、由于货物染毒或危险货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不足3人或重伤2人以上的; 2、损失款额10万元以上未满30万元的。 三、一般事故 1、未构成重大、大事故的人员重伤事故; 2、损失款额在2000元以上未满10万元的。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杭州重大交通肇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8月4日21时40分,29岁的司机魏志刚酒后驾驶黑色保时捷越野车,将正在过马路的16岁女孩马某某撞死。检查机关经审查认为,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其体内血液乙醇成分含量为0.36mg/ml),且超速行驶。根据鉴定结论,车速为74—83km/h,(道路限速为60km/h),对横过马路的行人动态观察不力,措施不及,致使所驾车辆撞上行人马某某,并造成其死亡的后果,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 案例分析: 面对这次案件,我们从情感和法律上都是无法接受的。毕竟,胡斌案件的宣判声还在耳边萦绕,却又一次发生了类似的交通案件。豪车、饮酒、超速、追悔不及这一系列的词汇和以往的案件都惊人的相似,而它们的后果都是无辜年轻生命的逝去,屡次发生的事故仍然不能引起某些人的警醒,更令我们震惊的是,根据交警部门对肇事司机违法记录的查询,从2008年5月至2009年7月期间,他名下的这款豪华越野车就有14次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从中读出得只能是交通意识的淡薄!任何苦口婆心的劝戒和后果惨重的前车之鉴在驾驶者无克制的酒瘾面前丧失了效力,“酒乃穿肠毒药”,总是有一些极少数的驾驶者开车还肆无忌惮地饮酒,饮酒完了还不算,还在大街上驾驶着豪车游逛。我们除了期望这些

似乎忌惮的人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还要呼吁所有交通参与者能够一起努力来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司机能够主动礼让行人,慢行通过,而行人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我们期望通过法律的严惩和全社会的共同治理,能够把这些极少数的害群之马赶出马路去!还全社会一个安宁和谐的环境。 案例二:黑龙江鸡西发生恶性酒后驾车交通事故 据报道,8月5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发生一起恶性酒后驾车事故,一醉驾男子连撞26人,造成2人死亡,7人住院治疗,3人留院观察的恶性后果。 8月5日18时左右,家住鸡西市鸡冠区的司机张某某酒后驾驶牌照为黑G9XXX的路虎越野车,行驶至鸡冠区跃进街跃进桥桥头时,轧伤一行人右脚,并于伤人及其家属发生争执,导致大量群众围观。再此过程中,张某某向后倒车,又撞到了车后一名围观群众,随后车辆又向前驶处十米左右,撞上围观群众多人,当场导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据目击者证实,当时驾驶员满身酒气,路虎越野车再次启动后,撞飞路边的小吃摊,并撞到许多人,造成当时现场群众情绪十分激动,很多群众用棍棒围打司机,警察及时赶到维持秩序,并把肇事司机带回接受调查。 案例分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运[1991]40号公布 中国铁道出版社 1996年·北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货物运输 第一节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第二节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节货物的托运、受理和承运 第四节货物的搬入、装车和卸车 第五节货物的到达、交付和搬出 第六节货物运到期限 第七节货物运输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 第八节运输阻碍的处理 第九节货车出租和托运人自备机车、车辆的运输第十节托运人、收货人组织装卸货物的交接 第三章货运事故处理、赔偿和运输费用的退补第一节货运事故处理 第二节赔偿和运输费用的退补 第三节无法交付货物的处理 第四章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责任的划分 附件: 一、特定运输条件 二、货车和集装箱施封拆封的规定 三、货物运单和货票填制办法 四、个人物品运输办法 格式: 一、货物运单 二、货票 三、物品清单 四、委托书 五、货物标记(货签)式样 六、押运人须知 七、车站日期戳式样 八、特价运输证明书 九、货物运输变更要求书 十、货运记录 十一、普通记录 十二、赔偿要求书 十三、运费杂费收据 附录: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为依据,特制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第2条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都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要紧密配合,搞好协作,爱护运输物资和铁路运输设备,严格履行运输合同,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 第3条本规程的修改、解释权属铁道部,其制定、修改或作废,应在事前公布。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程的条件下,可制定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车站营业办理范围在《铁路货物运价里程表》内公布。 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除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军事运输另有规定外,都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引伸的规则、办法有: 1.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2.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3.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 4.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5.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6.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 7.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 8.快运货物运输办法; 9.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 10.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11.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办法; 12. 货车延期使用费核收办法; 13.根据本规程精神制定的其他办法。 第二章货物运输 第一节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第4条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3.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 4.蜜蜂; 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6.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 7.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

铁路货物运输接收、到达交付作业

铁路整车货物运输到达接收、交付作业指导老师:陈美华 班级: 13 普物 组员:林唤黄东港范光常哈伟铭骆文贵陈海泉 梁鼎锋张铭鑫余根炜林智文张振辉林炜 成员分工:林唤、梁鼎锋、黄东港、林智文、范光常、林炜收集货物接收、交货与卸货的准备流程信息 骆文贵、张铭鑫、哈伟铭、张振辉、余根炜、陈海泉负责货物接收、交付,与事物赔偿的信息

目录: 一、货物运单 二、托运 三、进货 四、验收 五、货物装车作业 六、填写运输票据 七、货票的填制 八、整车货物的交接 九、到货催领,催领通知 十、免费保管期 十一、无主货的处理 十二、交付货物与外勤交付十三、事故处理,处理和赔偿

1、货物运单 货物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为运输货物 而签订的一种运输合同。它是确定收货人、承 运人之间在运输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 原始依据。 2.托运 托运人以货物运单向承运人提出货物运输要求,并向承运人交运货物,称为货物的托运。 托运人对其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内所填记的事项负责。匿报、错报货物品名、重量时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 受理 车站对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经审查符合运输要求,在货物运单上签订货物搬入或装车日期后,即为受理。 审查货物运单 ①货物运单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 ②整车运输有无批准的计划号码,计划外运输有无批准命令。 ③到站的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和起重能力。 ④货物名称是否准确、是否可以承运。 ⑤需要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⑥有无违反按一批托运的限制。 ⑦托运易腐货物和短寿命放射性货物时,其容许运输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⑧需要声明事项是否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 签证货物运单 货物运单经审查符合要求后,进行签证。 在货物运单上签证计划号码、货物搬入日期及地点,将货物运单交还托运人,凭此搬入货物;加盖受理章和经办人名章。 3.进货 托运人凭车站签证后的货物运单,按指定日期将货物搬入货场指定的位置即为进货。. 4 验收 货场门卫人员和线路货运员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进行有关事项的检查核对,确认符合运输要求并同意货物进入场、库指定货位叫验收。 2.验收时需要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1)货物名称、件数是否与运单记载相符。 (2)货物的状态是否良好。 (3)货物的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4)货物的标记(货签)是否齐全、正确。零担、行李 (5)货件上的旧标记是否撤除或抹消。

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2015-11-18陈小北陈小北的杂货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日常工作。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 第七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场(厂)内机动车最新事故案例及分析

场(厂)内机动车事故案例及分析 (初稿)

目录 一、叉车事故举例 (4) 叉车事故举例一 (4) 事故举例二 (5) 事故举例三 (6) 事故举例四 (7) 事故举例五 (9) 二、叉车事故相关案例 (11) 案例一叉车撞人事故之一 (11) 案例一叉车撞人事故之二 (11) 案例三造纸公司叉车左转弯碾人事故 (13) 案例三叉车侧翻事故之一 (16) 案例四叉车侧翻事故之二 (17) 案例七、奉贤仓库3.21叉车侧翻事故 (22) 案例八、奉贤5.11叉车事故。 (24) 案例九、5号库备货员工摔伤事故 (24) 案例十二广州公司“8.16”叉车撞人致死事故 (26) 案例十三叉车转弯引发的事故 (27) 案例十四叉车倒车时引发的事故 (30) 案例十五货车误启动造成叉车倾翻事故 (31) 案例十六叉车违规作业挤压操作人员事故 (33) 案例十七小青矿“1995.1.24”场内机动车事故 (35)

案例十八、载物高度遮挡视线引发的事故 (37) 案例十九叉车侧翻事故之三 (39) 案例二十观光车转弯处车厢侧翻事故 (41)

一、叉车事故举例 叉车事故举例一 驾驶前移式叉车在倒退行驶时,脚被夹在叉车和货架中间造成受伤。 图1.1 叉车事故示意图 事故状况 受害人装载着货物倒退行驶时,只顾注意装载货物,结果撞到后方的货架上。 由于一只脚伸到了脚踏板外边,因此脚被夹在货架和前移式叉车中间。 事故原因 以不良驾驶姿势(单脚伸到脚踏板外边)驾驶前移式叉车。 事故对策 1.驾驶前移式叉车时,应把双脚放在脚踏板上,保持正确的驾驶 姿势。

2.驾驶员务必充分注意行驶方向。 事故举例二 人站在叉车上以平衡重量,摔落。 图2.1 叉车事故示意图 事故状况 叉车叉起堆有货物的托盘(3.39吨)欲行驶时,因货物超重,车体后部翘起。为了保持平衡,附件的3名作业人员站到车体后部。行驶了一会后停下来升起货物时,后部突然翘起,3人摔落。货物从失去平衡的叉车上落下,恢复平衡的叉车左后轮压到1人的胸膛上,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 1.叉车装载超过容许载重。 2.叉车作业人员站在座椅以外的部位。

哈局货检细则

哈尔滨铁路局 哈铁货函〔2012〕192号关于发布《哈尔滨铁路局货运检查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特、独立一等站,各车务段: 按照《哈尔滨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哈尔滨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目录管理办法》的程序要求,货运处组织有关人员对现行的《哈尔滨铁路局货运检查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发给你们,自5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关于发布〈哈尔滨铁路局货运检查管理细则〉的通知》(哈铁货函(2006)445号)。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1—

货运检查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工作管理,提高货运检查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及部、局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哈尔滨铁路局管内国家铁路以及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是哈尔滨铁路局对铁道部《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的补充规定。 第二章货运检查站 第三条货运检查站(以下简称“货检站”)分布 路网性货检站4个:哈尔滨南、三间房、牡丹江、南岔站。 区域性货检站24个:哈尔滨、哈尔滨东、绥化、北安、龙镇、齐齐哈尔、让湖路西、富拉尔基、加格达奇、塔河、绥芬河、七台河、鸡西、八达沟、勃利、佳木斯、鹤岗、双鸭山、峻德、红兴隆、海拉尔东、博克图、满洲里、伊图里河站。 其中哈尔滨局管内局间交接货检站5个:哈尔滨南、三间房、牡丹江、让湖路西、海拉尔东站。 第四条区域性货检站的变更,由铁路局确定,报铁道部公布。 局间交接货检站由路局与邻局签订《局间货运交接检查协议》,局间交接货检站认真执行。 第三章日常管理 —2— 第五条货检站机构设置

(2020年整理)铁路事故案例心得体会.doc

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高于一切。违章造成的铁路交通事故却把人们唯一的生命夺走了。观看了《新乡桥工段安全警示片》,使我感受到“安全大于天”、“安全警钟长鸣”、“安全万事排最先”的深刻含义;感受到生命的珍贵和铁路交通事故给人们带来的巨大灾难。 当看到一个个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突然消失,多少年迈的老人没了儿女,多少年幼的孩子没了父母,我的心久久无法平静。心中不由迸发了“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感想,作为一名铁路员工,这是我通过观看安全警示片后,深刻领悟到的工作原则。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自己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 事故的主要原因都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管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一件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诸上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看完警示片体会如下: 1.新任职工对规章不熟悉,不遵守《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在案例中,接打手机;违反“现场防护员需站在距作业地点5-10米范围内便于瞭望的地点防护”,在区间上下班时,应在路肩或路旁行走,在双线期间应面迎列车方向;以至于酿成悲剧; 2.防护作业时应该设置专职防护,防护员需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防护员不得临时随意调换,确需更换时,施工负责人需重新对防护员布置作业内容、安全关键点和注意事项。 3.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中执行力度缺乏,高处作业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安全绳,酿成悲剧; 4.跨越线路时,“一站、二看、三确认、四通过”和“手比、眼看、口呼”制度执行不到位; 5.现场负责人不经确认、擅自下达作业指令,带领作业人员,提前进网,以及没有遵守天窗作业基本防护要求。 总之,这几起事故的发生是和防护人员失职、作业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没有起到监督提醒和负责的态度、作业人员对规则规章的不熟悉不遵守有关,导致了认识上的差异,酿成了重大交通事故。 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分解,具体到人,落实到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管理; 2.车间内部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等,形成安全生产的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作业规程,并严格按规程进行现场作业,反对违章作业,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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