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下的城市化与土地规模利用

城乡统筹下的城市化与土地规模利用
城乡统筹下的城市化与土地规模利用

城乡统筹下的城市化与土地规模利用

一、城乡统筹下的城市化

统筹下的城市化分为城乡统筹视角下的城市化发展路径;城乡统筹视角下的城市化问题和对策;城乡统筹视角下的城镇化再认识;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的关系

1.城乡统筹视角下的城市化发展路径

社会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转变过程中,城市化是一种必然过程和社会经济现象。城市化内涵丰富,是人口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统一,是经济要素向城市集中过程和城市文明向乡村扩散过程的统一。城市化集中过程中人口城市化是主要内容。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揭示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化过程。但是如下三个因素决定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不具持续性:城市经济部门知识和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城市就业形势严峻、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不高。本文认为,加快人口城市化进程有效路径是提高农村人力资本投入、推进欠发达地区工业化和创新相关制度。

2. 城乡统筹视角下的城市化问题和对策

以城乡统筹为基础,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是一个具有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重要问题。以解决城乡差距问题为出发点,研究城市化进程中需要城乡统筹考虑的生产力布局问题、投资问题、公共产品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探索城市化进程中如何实现城乡统筹,正是本文所要做的,以期望能够指导实践

3.城乡统筹视角下的城镇化再认识

城镇化在我国改革开放实践中是一个老话题。学术界对城镇化发展道路及模式争论已久,主要观点有小城市论、大城市论、中等城市论、多元发展论等,但大都是围绕城市,少有涉及乡村发展。城镇化政策演变过程中也始终存在理解上的误区。从城乡统筹角度探讨城镇化任务、目标与途径,特别是要重视乡村城镇化的发展,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发展之路,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4. 新型城镇化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系

城乡统筹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农村,但是其实施办法和路径不止于农村,城镇化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目标的重要路径。新型城镇化战略,并不是一个单纯致力于推进城镇发展的战略,而是把“城镇化”当做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手段,其最终目标是为了带动农村发展,逐步缩小或消除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和谐发展。与传统的城镇化相比,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把人口城镇化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对于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将产生以下两方面的作用力。

新型城镇化为大规模转移农村人口提供有效的平台和载体,为提高农民收入创造条件。我国农业人口众多,人均耕地甚少,这是三农问题突出的源头所在,也是农民劳动生产率过低和农民收入微薄的根本原因。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使农民人均占有资源量提升。而城镇化,尤其是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有利于分流和减少农民,从而为提高农民收入,解决目前突出的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创造条件。

新型城镇化促进农业集约化经营,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创造条件。我国传统的城镇化发展具有“不完全城市化”(也有学者称之为“半城市化”、“浅度城市化”)的特征,即城市常住人口在不断增加,但计入城市常住人口中的进城务工人员却没有真正融入城市。这种不完全城市化造成农村撂荒严重,也使得农村承包地无法实现有效的规模经营。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势必对农业生产带来正效应。大量的农民工将不再继续保留零散细碎的土地,为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经营与企业化运作创造有利条件,从而直接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我国传统城镇化的基本特征是以城市为核心,把城镇化简单等同于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强调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数量的增加、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却忽视了城乡统筹的问题,造成城乡二元分割。在现实中,许多地方政府往往以城镇建设政策替代城镇化政策,把城镇化的重点放在城镇改造、城镇规模扩张上。在缺乏城镇建设资金的情况下,有的地方采取了剥夺农村资源来发展现代化城市的做法,在城市化率不断提高的同时,出现了农村经济凋敝、农村空壳化、农村生产要素过度外流等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城乡差距。

与传统城镇化城乡二元分割的特征相区别,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特征是城乡统筹、城乡一体。新型城镇化的“新型”意味着要克服传统城镇化的种种弊端,其中包括要改变以往城乡分治的做法和重城轻乡的倾向。新型城镇化不能走过去农村资源过度向城市转移的老路,而应在充分考虑城市和农村发展、城市居民和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城乡之间协调发展、共同发展,使城市和乡村、市民与农民能够平等分享城镇化的成果。新型城镇化也不是城市单方面的建设,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按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一个城乡双向、互动的发展过程。走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关键在于创造平等统一的新型城乡关系,营造城乡互动发展的制度环境,使城乡之间相互吸引发展要素、相互融合、共同发展。

化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私人成本、公共成本和交易成本)和引致成本(外部成本、后续成本和代际成本)。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城乡关系的不适当处理而造成的矛盾和问题属于城市化引致成本。如一些城市将有污染的项目建在郊区农村,城市环境好了,却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一些大城市为了城市供水,截断水源,保障了城市供水,却使河流断流,农村的生产生活受到影响。这些实际上都是城镇化所带来的引致成本。新型城镇化是“低成本、集约型”的城市化,即以较低的城市化成本获得较高的城市化收益,以实现城镇化净收益的最大化和经济、社会、自然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型城镇化中的“低成本”,不仅要降低城市化直接成本,更要降低城市化引致成本,其中包括要减少由于城镇化而带来的城乡矛盾和问题,这就对城乡统筹发展提出了内在要求。只有城乡统筹发展才能减少由城镇化所带来城乡矛盾和问题,降低城镇化的引致成本,使城镇化达到“低成本、集约型”。

二、

土地利用意思是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发展、土地利用战略与模式,土地资源的调查、评价技术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土地资源保护等专项规划的编制理论、方法与技术,土地利用工程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和管理。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阐述,尽快扭转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以上、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

布局,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可见,改善民生、实现城乡统筹、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将是我国未来五年的重点工作安排.针对在城乡统筹背景下应该如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可从以下方面展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协调好建设用地需求剧增与农地保护的关系土地制度是体现工农业关系的核心,不同时期的土地制度体现出不同的城乡关系.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现阶段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愈来愈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障碍.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它既可以调整或优化不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又可作为制度保障.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既要充分考虑制度上的公平,以维护大多数社会成员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保障农民在城市化中的合法权益,又要保证城乡统筹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协调好建设用地需求量激增与农地保护的关系,避免土地的无序使用和浪费。

2.1要用系统和综合的视角看待和研究土地问题

土地问题并不是限于土地本身,同时也是社会问题,甚至是政治层面和制度层面的问题。土地是社会经济的子系统,应该置于社会经济大系统的视角下看待和研究土地问题,这就要求要摆脱传统的就“土地论土地”的简单思维,应该通过系统和综合的视角来对待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应主要包括这四个主要方面:一是人和土地结合的问题;二是资本和土地结合的问题;三是技术和土地结合的问题;四是制度与土地结合。而且土地、资本、技术、人力、制度如何更好地相互融合,促进发展也是发展经济学关注的核心问题,也是世界发展经济体普遍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解决的重大发展问题,是中国未来发展或者下一步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建立一种公平的土地制度,使之有利于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通过构建适合我国经济特点的土地产权制度使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与资本结合,通过管理制度创新使农村土地有序利用、有序流动、有序组合。目前就我国生产要素而言,劳动力、技术可以自由流动,资本市场也不断建立与完善,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下,也是可以自由流动的,相比而言农村土地的流动性则明显不足。城市经济经过改革开放30年,城市土地已经和我国经济制度的发展基本相匹配并且不断得到优化,而农村土地改革方面虽然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与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稍显滞后甚至是缺位。

2.2依土地属性和功能不同确定土地利用

土地和资本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要素。在土地产权清晰后可以变成土地资产,土地资产还能够进入市场,不断加深与资本的结合,就变成了资本。土地本身不可流动,但是土地资本是可以流动的,通过制度完善和创新来打通他们之间的转换通道,这样也能促进打开城乡统筹发展的屏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就农村土地而言具有经济属性、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这些属性依土地用途的不同其功能有所侧重。从经济属性讲,土地是有价的,并且要通过市场配置不断促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它还可以通过资产定价进行交换,通过资本结合进行流通,如何实现农村土地经济价值,从而激活这一巨大的“沉淀资本”是今后研究的重要课题。从社会属性讲,土地利用一方面要保证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公平,另一方面还能发挥使社会稳定的保障功能。而土地的自然属性则是由于土地具有自然生产能力,要求我们珍惜土地特别是耕地、生态用地,使我们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利用土地资源,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

综上,农村土地应该依规划用途发挥其综合功能,不能简单割裂农村与城市土地利用。

2.3筹发展中几种土地利用关系

这里主要探讨城乡土地关系、土地与公共产品提供的关系、土地配置与产业发展的关系等几方面内容。对于城乡土地经济关系而言,笔者认为它们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原始积累阶段:农村土地作为城市发展原始积累的基础,为城市扩张提供“取之不尽”的原始资源,通过级差收益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这期间土地利用的特点必定是粗放式的,城市蔓延,土地资源耗竭,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蔓延式发展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必然受到摒弃;第二阶段——集约节约阶段:随着经济发展,城乡差距扩大,土地取得成本上升,城乡之间为土地级差收益分配展开争夺,城乡矛盾突出,社会成本增加,伴随产业调整和城市功能定位明确,客观要求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配置效率;第三阶段——城市理性增长阶段,“地尽其力,人尽其才”,根据土地特性和国家的发展战略处理好城乡之间的人与地、人与人关系。因此城市经济增长发展到一定程度客观上要求实现城乡统筹和理性增长,城乡统筹并非是农民进城,而应该是双向的,城市的功能和产业也可以适度分散到农村地区,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配置,促进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这在国外是有可资借鉴的经验的。

笔者研究表明,城市边界扩张、GDP增长与土地出让金关联度很高,但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变缓存在拐点,即城市增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度是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有降低的趋势,城市经济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程度下降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产业必须及时升级,如果不及时升级城市的后续就没有动力。正因为这样,我国土地的配置要符合整个经济规律,否则我们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肯定会走向衰败。

农村土地与公共物品提供,应该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置换出来,强化土地资产、资本功能,促进土地流动和交易。农村土地与产业发展,集体土地从功能而言并不等于一定都是农用,农村可以有集体建设用地甚至集体产业用地,但需要建立科学严格的规划管理制度,保证集体建设或产业发展规范有序。总的来说,不要把土地人为分为农村与城市,而应该按照科学规划和产业布局,将土地分为农业和其他产业用地,按用途管理土地(宜农则农、宜工则工)而不是按城乡管理(按“身份”有歧视之嫌)。通过产业规划布局,将农村建设用地纳入到社会经济体系。从而打通城乡统一市场,建立城乡和谐社会,这就要求唯有从土地制度层面、管理层面上加以改革,才能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否则新农村建设容易成为一句口号。

城市带乡村是世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共同规律。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都经历过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大量农村居民变成城市居民,城乡发展差距变小的发展阶段。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城市先发优势越来越明显,发展能量越来越大,城市有义务也有能力加大对农村带动的力度,城市带农村完全能带出“双赢”的结果。城乡统筹的含义城乡统筹是以城市和农村一体发展思维为指导,以打破历史和制度设计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为出发点,立足城市发展,着眼农村建设,以最终实现城乡差距最小化、城市和农村共同富裕文明为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城市怎么带农村简言之,就是要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农村居民进入城市,让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流向农村。具体讲,必须抓好几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城市和工商企业要吸纳更多农民就业。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现代化、工业化的必然趋势,农民进城务工增加了农民收入,促

进了城市经济发展。因此必须落实“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善待农民工,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有利条件,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让城市尽可能多地吸纳农村劳动力。

大力提高城镇化水平,让更多农村居民变市民。城镇化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大量富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是“三农”问题的重要原因,必须加快改革户籍制度,从国情出发,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方针,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应该把转移农村人口作为当前城镇化的首要目标来考虑。要重视发展小城镇,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

三、

1) 城乡统筹与土地规模利用的必要性

从土地规模利用的角度看,这是一种使相对分散的农村建设用地集中起来满足城市发展需要的规模利用方式,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耕地,也有利于提高土地规模利用效率。

2) 城乡统筹土地规模利用试验及其主要做法

为了促进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土地利用制度改革的新途径、新方法,国务院、国土资源部法发布了一系列文件。

3) 城乡统筹土地规模利用的评价与展望积极作用:

优化了城乡用地结构,有利于推进土地的规模集约利用;以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解了部分七区保护耕地和保障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

但是,这样的改革试点也存在着政策风险,特别是农民权益的保障问题。

城乡建设用地的流转,涉及农地征收制度等形成我国土地利用城乡二元结构的重大制度调整,需要在耕地保护、集体土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领证、节约用地、土地是城等重点领域,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改革试点必须在“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下,积极、有序、稳步地推进。

城市轨道交通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 摘要结合国内外有关案例,从城市土地的利用强度、利用类型以及沿线地区活力等三个角度,重点剖析了城市轨道交通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以探索城市轨道交通对沿线土地利用的影响规律。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城市用地,城市规划 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运输是形成城市空间结构的两种基本活动,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动。城市土地利用活动刺激了人和货物交通需求的产生,并不断增加交通系统的负荷,从而导致城市交通功能和效率的下降。而城市交通系统不仅用以实现人和物的流动,同时会影响用地的可达性,从而改变和调整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因此,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开发中,不可能单纯以土地利用或交通系统为本位主义,而需要注重二者的互动关系和整合效应,协调其间的空间和时序关系,以促进良性循环的实现。 1 城轨交通对城市土地利用强度的影响 城市中的交通形式同土地开发模式紧密相联。密集的城市结构促使公共交通的发展,而分散的住宅布局促使小汽车的普及,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逐渐增多以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形成和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将成为城市土地开发和旧城改造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如法国里昂市政府规划部门曾在旧城东侧开辟了一个新区,由于第一条地铁只通过新区,于是出现了新区健康发展、旧城日渐萧条的局面;而当经过旧城的第二条地铁建成后,旧城又焕发了生机,恢复了往日的繁荣。 城市交通设施与城市土地利用形态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城市主要交通方式的运量越大,所形成的城市内聚力就越强,城市常常呈紧凑的形态。城市轨道交通可以促进沿线土地的高密度开发。 2 城轨交通对城市土地利用类型的影响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将为人们提供快速出入市中心的交通手段,从而能使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在地域上分开,使居住地疏散出市中心。这样,住宅和商业等设施更容易向轨道交通沿线影响区域范围内高度集聚,从而导致城市轨道交通沿线住宅和商业等设施的用地需求量增加。因此,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区域土地的使用类型,也将按照市场规律发生改变,不仅可以强化市中心的金融、贸易、服务业等功能,而且也将为城市新城的形成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持。 以东京武藏野线新浦安站对周边地区土地利用的影响为案例进行分析:图1~3 分别列出了新浦安站周边(0. 5 km 圈、1 km 圈、2 km 圈) 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情况[ 3 ]。从图1 可以看出,在新浦安站周边0. 5 km 圈范围内,1974 年仅仅完成土地平整性质的用地(相当于熟地) 占了总用地的80 % 以上,随后这些用地渐渐被开发成住宅用地和道路等公共设施;到了1984 年,住宅用地和道路等公共设施用地达到了总用地的80 % 以上。另从图2~ 3 也可以看出,在新浦安站周边1 km 圈与2 km 圈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状况也有上述同样的趋势。但是离开车站越远,仅仅完成土地平整性质的用地的比例就越高。由此可见,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给周边地区开发及土地利用类型所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土地制度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土地制度? 作者:华生 在农业社会中,土地的基础功能是要能维系人的基本生存。由于生产率水平低下、剩余农产品有限,城市化的非农业人口必然不能多,通常都在总人口的百分之几。农村的土地也不能过于集中,否则"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以致流民遍野,通常就是民变四起的王朝末年了。因此农业社会中农民的最高理想就是"均田地,轻徭赋"。但是由于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不能摆脱地主与农民的经济结构,以及君主皇权必须依靠皇粮国税来维持庞大的官僚机器和奢侈性支出,这个理想在中国几千年的农业社会中都可望而不可即。 我国自改革开放开始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实质上是自20世纪50年代初土地改革之后中国历史上又一次最平均主义的均田,因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2006年国家又完全取消农业税,并开始大规模地反哺和补贴农业、农村,因而可以说中国农民几千年来的理想王国已超出想象地完全实现。而能做到这一点,除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平均地权以外,还要归功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使得政府不必再依靠农业税赋来维持。 但是,工业化、城市化的迅速进展也带来了新的问题。这最主要的就是原本主要只是依土壤肥沃条件不同而差异的土地价值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和调整。由于人口的快速集聚和社会公共产品的巨大投入,在广大非城郊土地价值变化不大的同时,城市中和城郊用于非农建设的土地惊人升值。只占全部国土不到1%、占耕地面积不足5% 的城市开发用地成为国民财富的主要载体。而城市化又恰恰是原本占全国人口多数的农民的绝大部分不断迁移进城市重新定居的过程。大部分人离开乡村乃至小城镇,移居到他们并不拥有土地的大中城市。这种人口和财富同时向城市土地集中、但人口又不能自动分享他们所移居城市的土地财富的矛盾,构成了城市化转型过程中的陷阱与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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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今社会城市化加快情况下对土地资源的影响以及保 护 摘要:土地资源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一切生产 和一切存在的重要源泉,没有了土地的存在,就像人类失去了空气、鱼儿脱离了大海一样,所以,土地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尤其是对于人口众多的中国来说,如果人类能够正确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使得人合理使用土地,那么就可以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反之则不能。本文主要讨论了在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的情形下,对土地资源所带来的影响,并且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城市化;加快;土地资源;影响;保护 abstract: as the basis for human beings’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land resources is the important source of all production and everything that exists. without the land, humans lost the air like fish out of the sea, so, land is closely related to our daily life and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especially for china who is of a large population. if humanity can correctly develop, use and protect land resources, the land sustainable use and the rapid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can be achieved. 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the impacts on the land resources bringing by the gradually accelerating progress of urbanization, and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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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必读书目 行政管理专业必读书目 1.洛克:《政府论》,商务印书馆 2.密尔:《论自由》,商务印书馆 3.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 4.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 5.亚当斯密:《国富论》,上海三联书店 6.戴维·弗里德曼:《弗里德曼的生活经济学》,中信出版社 7.保罗·海恩:《经济学的思维方式》,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8.列维特:《魔鬼经济学》,广东人民出版社 9.张五常:《经济解释》,中信出版社 10.米勒等:《公共问题经济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1.格雷厄姆?普里斯特:《牛津通识读本:简明逻辑学》,译林出版社 12.弗兰克·J·古德诺:《政治与行政:一个对政府的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 13.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格致出版社 14.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上海译文出版社 15.布坎南、图洛克:《同意一致的计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6.埃格特森:《经济行为与制度》,商务印书馆 17.唐斯:《官僚制内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8.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1.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 22.顾准:《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光明日报出版社 23.科斯、王宁:《变革中国》,中信出版社 24.李侃如:《治理中国:从革命到改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5.麦迪森:《中国经济的长期表现》,上海人民出版社 26.亨廷顿:《文明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新华出版社 27.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北京大学出版社 28.约翰·麦克利兰:《西方政治思想史》,海南出版社 29.莫提默·艾德勒:《大观念:如何思考西方思想的基本主题》,花城出版社 30.陈剩勇:《政府改革论——行政体制改革与现代国家制度建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31.王春福:《公共政策论——社会转型与政府公共政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32.何翔舟:《政府成本论——政府成本管控的路径与策略》,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33.张敏杰:《社会政策论——转型中国与社会政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34.贝弗里奇:《科学研究的艺术》,科学出版社 35.卡尔·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36.蔡今中:《如何撰写与发表社会科学论文》,北京大学出版社

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的分析

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的分析 发表时间:2018-09-21T10:33:23.56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2期作者:赵松军 [导读] 国土资源信息是我国国民信息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其具有很高的战略性和公益性功能。 鱼台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摘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信息化工作水平不仅对利用国土资源有较大影响,还对部门自身的发展有一定影响。快速发展的经济与社会离不开对资源的开发、利用,而国土资源合理的、有效的利用必须要依赖信息化管理,以弱化区域差异,平衡利用土地资源。所以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是重要课题。 关键词: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分析 1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的意义 1.1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可以提高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 国土资源信息是我国国民信息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其具有很高的战略性和公益性功能。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可以提高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效率,使得我国国土资源工作逐渐走上科学化进程,提高我国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的效率。 1.2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是实现政务公开的重要途经 国土地资源信息化管理也是实现我国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国土资源的管理也应当跟随社会发展的脚步,逐渐完善资源信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格要求,保证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透明性和公开性,严防其中存在浑水摸鱼的情况。而实现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可以将国土资源的管理方案,以及国家相关的规定都在互联网上向广大人民公开,而且人民可以通过互联网与国土资源管理单位直接进行交流。可以有助于管理部门更加了解人们的需求和问题,也许的人们问题可以及时的反应并解决。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效率,这一点也体现了我国政府为人民服务基本政策。 2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的目标任务和问题分析 2.1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的问题分析 从当前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的现状来看,其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解决。在信息化的应用水平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及业务部门,在信息化的系统掌握及使用水平方面还需要加强,在对信息化应用的重要性认识上还需要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系统中的数据传输、存储和读取等正确的操作还需要加强,而且基础的理论层面也需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中数字化信息的积累还需要加强,在数据的获取及更新方面比较滞后,尤其是基层国土资源基础数据的来源方面质量比较差,对真实性信息的掌握很难做到全面性、准确性的呈现。有的在电子数据的建立方面标准不统一,数据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的共享,不能有效满足实际国土资源管理的需求。现在的一些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网络的集成度比较低,整体的信息化管理效率比较低。 另外,在国土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中,管理的手段方式不够科学,对实际管理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比较薄弱,相关的网络互联建设的设备还不够完善,国土电子政务的使用率比较低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因为信息化建设机构不健全,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缺少统一性及规范性等。因此,应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促进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2.2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的目标任务 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在目标方面要明确,主要是将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实际管理的需求作为总目标。当前的信息技术比较完善,在新的应用技术支持下,就能有效构建完善的及功能齐全的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从而满足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及政务管理方面的要求。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的发展任务主要是,不断强化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不断加强调查信息的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保障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的良好进行。 3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举措 3.1加快建设数据库的步伐。建设数据库是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因为收集、整理国土资源的基础数据是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前提。国土资源数据不仅时空性强,且规模庞大,涉及多个时间与空间尺度,而更新及时、上下一致、真实客观的国土资源数据是落实最严格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保护制度以及加强国土资源监管的重要信息基础。过去附属于各个主题的国土资源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是封闭的、分散的、垄断的,无法满足即时、大规模共享国土资源数据的要求,务必要重新建立国土资源数据管理模式,通过大型的数据采集项目建立起有关国土资源的全新数据库,集中存储与测绘、土地、地矿等相关的基础数据,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建立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共享基础地理信息、基础土地及地矿数据等。另外,对过去国土资源管理所生成的数据库资料应实施标准化整理,形成能通过计算机识别的国土资源数字化资料,坚持健全国土资源管理的数据库,更有效地收集、整理基础数据资料,加快数据库建设部分,推动信息化管理进程。 3.2完善公众管理监督渠道。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在互联网上发布国土资源信息,以便公众能及时了解信息,同时引导公众自觉参与到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环节,加强信息反馈,大胆检举甚至是控告破坏国土资源或浪费国土资源的行为;检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失职行为、不作为行为,鼓励社会大众通过电子信件或信访电话等渠道发表自己的看法、建议,并针对公众参与行为实施一定的奖励措施,全面调动公众参与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国土资源监督的主观能动性;面向全社会建立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大前提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公众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依托信息化管理加深公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了解,并争取他们的支持,最大限度发挥国土资源的公益性作用、基础性作用。 3.3促进业务主流程信息化。将土地业务流程理顺是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面临的首要问题。只是在整合、重组土地业务主流程时要打破传统以部门为界限的开发方式,选择围绕信息流这一主线加强系统建设,对现有土地业务加以分析,整理土地业务办理流程,建立最优的业务模式,以便共享信息,整体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要针对国土资源管理实际进一步明确分工,建设有关主业务流程的信息系统。如可凭借先进的网络技术以及信息获取技术、信息处理技术,对计算机调查评价辅助系统加以开发和利用,围绕数据流这一主线构建全新的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体系。又如针对国土资源管理的社会化信息服务,则可利用网络、大屏幕、光盘、电子阅览室、触摸屏等形式

浅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16-11-07T10:49:43.043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16期作者:刘刚[导读] 摘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进步,与之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都在不断的加强,基层土地管理也随之不断的进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管理成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中心内容。文章主要通过对国土资源相关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对策,以期对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进步贡献绵薄之力。 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山区分局 271000 摘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进步,与之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都在不断的加强,基层土地管理也随之不断的进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管理成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中心内容。文章主要通过对国土资源相关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对策,以期对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进步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国土资源管理;问题;对策 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困境 1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保护观念不强 国土资源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宝贵的国土资源,而实际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相当多的人员和基层单位没有形成保护观念,对于国土资源乱审批、乱管理、乱开发的现象依然十分普遍,这会加重国土资源的负担,而且会造成国土资源的流失,形成了对国土资源的恶性开发,不但造成了国土资源的枯竭,并且形成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漏洞。 2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执法力度不够 执法是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效性的基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出现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法力度存在严重的问题,未能将国土资源的违法乱纪现象做到迅速处理和全面禁止,在源头上出现了国土资源滥开发的可能。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一些人员和单位不能很好利用法律武器,导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责任不清,不能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权威,既影响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质量,又不能实现对国土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3 补偿机制不健全 补偿机制是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前提,特别在当下的发展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更应该执行好补偿政策,在满足现实建设需求的同时,为国土资源的重建与合理开发创造更为优良的经济环境和发展空间。但是,由于没有健全的国土资源补偿机制,导致补偿过程中出现补偿金额和方式上的问题,不但出现了相关主体的不满和矛盾,而且影响了整个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做好国土资源管理的具体措施 1 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制度 要充分发挥规划对建设用地的统筹和管控作用,切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以确保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要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调控和引导,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需要,不得安排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地,既要保障经济发展,又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要依法、及时做好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和供应,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工作和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提前介入,加强对各行业部门和建设单位编报建设项目预审材料的指导;要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和保障服务工作,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农村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后重建等建设用地供应的保障力度,加快供地,尽快使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要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立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土地审批、采矿权登记等重大许可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供应、耕地开发管理等重大决策,实行有关科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进而有效地防止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多方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对过去供应的土地,应加大检查的力度,随时掌握其利用情况,对闲置和空闲的存量土地,政府通过公开收购、储备、拍卖得以盘活,使政府收益逐年增加。 2 健全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土地法作为土地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管理以及相应管理机构设置的法律依据,应赋予集体土地独立的和完整的法律地位,明确界定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征收集体土地的法律适用条件,充分体现国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护的宪法精神土地管理法应规定土地管理的对象、管理机构设置、管理职能、管理手段法律惩罚等事宜,其中还应特别关注政府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进行管理时的管理职能、管理性质和管理手段的不同,土地规划法应规定土地规划编制的程序、法律地位与效力、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与违法惩罚的机构和程序等,从多个层面和不同方面对地方政府的土地权力予以制约,通过完善法律,促进监督机制中的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而在监督法律方面,我们还要加快制定《监督法》,明确各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规范监督主体的行为,使监督机关和人员能按章办事,名正言顺地实施监督,同时,还要有效完善土地执法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重大案件专项报告制度,对于顶风违法违纪的案件,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3 加强土地资源保护 首先,应该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法的监督工作,要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国土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由于领导干部的工作态度问题,导致土地违法审批行为的发生,造成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造成行业竞争出现严重失衡,最终带来非常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力度,对于相关违法乱纪行为叫停,加大处罚力度,净化社会风气,促进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要加强国土资源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个人及企业对国土资源的保护意识。目前,我国个人及企业违法建设和违法开采行为,多数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所引起的。因此,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个人及企业的土地资源保护意识,使个人及企业能够充分了解到国土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能够有效避免相关违法行为的发生。 4 确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

土地资源管理(国土信息化方向)

土地资源管理(国土信息化方向) L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 Lan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 专业代码:110304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经济学及计算机技术的基本理论,掌握土地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测量、制图、计算机信息技术等基本技能,能在国土资源管理、城建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评价,土地规划,地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土地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测量、计算机、土地调查与制图、土地规划、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的基本训练,具有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⑴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资源学的基本理论; ⑵掌握地籍测量、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土地利用规划、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的技术; ⑶熟悉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⑷了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利用与管理和数字国土的发展动态; ⑸掌握文献检索、资料调查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学位主干课程:土地资源学,土地管理学,地籍测量,遥感基础与应用,地理信息系统,数字图像处理,地图学,GPS原理和应用,土地信息工程,数据库原理,Internet技术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测量学实习,遥感技术基础实习,地图学实习,土地信息工程实习,地籍管理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课外创新训练。 主要专业实验:测量学实验,地理信息系统实验,遥感技术基础实验,地图学实验,数字图像处理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学时分配与毕业学分要求:本专业教学计划课堂教学课程总学时为2563学时,必修课程占68.9﹪,选修课程占31.1﹪,实践教学27周。 本专业学生毕业应取得学分为167.5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学分35.5学分,专业核心课学分39.0学分,学校特色课26学分,通识教育课14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7学分,课外创新训练6学分。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国土信息化方向)教学计划进程表

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 研究区概况 武汉是湖北省省辖市,湖北省省会。位于江汉平原东缘,长江与汉水交汇处。北距首都北京1190公里。介于东经113°41’~115°05’,北纬29°58’~3l °22’之间。东与黄冈市、鄂州市、大冶市接壤,南与咸宁市、嘉鱼县、洪湖市相连,西与仙桃市、汉川市毗邻,北与孝感市、红安县、麻城市相接。南北最大纵距155公里,东西最大横距134公里,辖区总面积8549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2718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460平方公里。现辖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13个区。总人口838.91万人,其中城市人口533.21万人。 地形属残丘性河湖冲积平原,山丘、湖泊与平陆相间,其中北部小片山地为大别山余脉。海拔19.2~873.7米。江(河)湖水面占总面积的25%。主要河流有长江、汉水、滠水、府河、倒水、举水、金水、东荆河等。较大的湖泊有梁子湖、涨渡湖、汤逊湖、东湖等。呈东西向的两列低矮山系与南北向的长江在市区形成垂直轴线。长江、汉水把市区分割为武昌、汉口、汉阳三部分,形成“三镇鼎立”的独特城市格局。 武汉市属典型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降水量1284毫米,降水相对集中于6~8月,年平均气温16.4℃。 2 土地利用数量分析 2.1 武汉市各土地利用类型数量概况 据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2008年武汉市农用地面积为556733.21公顷,占武汉市土地总面积的65.12%,其中耕地面积为338344.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58%;园地面积为13455.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林地面积为87971.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9%;牧草地面积为184.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建设用地面积为148273.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34%,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11712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0%;交通用地面积为15378.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0%;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5774.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未利用地面积为149901.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53%,其中可利用土地(包括草地、滩地、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为31329.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6%;难利用土地(冰川、永久积雪、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坝等)为1635.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9%。 2.2 武汉市各土地利用类型变化速率分析 武汉市辖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等13个区,现研究武汉市各个辖区主要的土地利用类型在1996到2008年间土地利用变化的速率,土地利用变化速率可以用单一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度来表示,即 %1001 ??-= T V V V K a a b 式中:K 为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度;V a 、V b 为基期和报告期末某一土地利用类

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之我见

人口城市化与土地城市化之我见 ---取之于民用之于城中文摘要: 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我国正在进行一场算的上是很大的“运动“—旧城改造。人口城市化、土地城市化、农民被上楼等随之火热的词语也频频亮相。国内学者们对土地城市化和人口城市化的讨论也随之进入近乎白热的阶段。对于我国现阶段城市化的现状,我认为是---取之于民用之于城。 关键词: 土地城市化城乡挂钩城市发展农民 城市化具体的体现就是人口城市化和土地城市化,而从其最一般的意义上理解,也就是指随着经济发展,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城市化过程就是人类文明进程的缩影。正是因为城市的诞生,才使人类开始迈进文明阶段,也正因为城市的发展,才使人类社会不断迈向现代文明。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城市发源地之一。但是城市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城市化的开始,只有在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城市经济关系开始渗透到乡村,并占社会主导地位时,才开始了城市化的进程。而第三产业的蓬勃兴起,尤其是当代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又进一步加快了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把城市化定义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但是由于建国后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性,和人口组成的独特性,使我国城市化发展具有一些显著特征: 波动性、低水平性和滞后性。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几个特点加上我国的人口和经济现状就决定了在此过程中对农村的影响也是巨大的,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提出这种联系所带来的影响更是明显起来。 城市化对农村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农地和农民的过速非农化以及这种现象带来的种种后果。在世界上我国就是一个严格保护耕地的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应该是农地转让的一个边界条件,就是说,农地转让无论多么自由,也不能自由到破坏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至于到威胁国家粮食安全的程度。现行法律为了约束政府的土地征用和 经营权,一再重申“严格保护耕地”的立法意图,不断改进行政等级土地审批权的权限和程序,也始终坚持“为了公共利益才可征用农地”的宪法准则。但其结果却往往是突破耕地保护的警戒线。

最新华生:农地私有化已在进行

华生:农地私有化已 在进行

华生:农地私有化已在进行 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实质是土地利用的重构过程,在此过程中不同群体的利益分配也将紧紧围绕于土地。 正是在这样的大变革时期,对于不同用途的土地的各种权利的纷争也显得格外激烈。如何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不仅将影响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最终走向,也是破解伴随城镇化过程产生的农民工、小产权房等问题的关键,还有与此不能分离的粮食安全、农业现代化、社会保障机制等诸多问题。 在刚刚落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成为未来农村工作的核心。同时还提出,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 对于受到广泛关注的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会议作出明确要求:到2020年,要解决约1亿进城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约1亿人口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 可以说,这些问题的提出都与土地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息息相关,然而,在中国土地管理体系尚显粗

放,还有着较大权力寻租空间的背景下,保证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面临着怎样的风险?虽然本次会议再次明确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地位,但在顶层制度设计上又可能迎来怎样的政策走向?此外,农民工作为连接乡村与城市的巨大社会群体,未来应如何享受城镇化带来的巨大经济和社会红利? 对此,凤凰网城市邀请著名经济学家、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华生进行阐述和分析。华生先生在不久前出版的著作《城镇化转型与土地陷阱》中指出,目前城市化转型面临的问题已不再是“农村、农民、农业”的老三农问题,而是“农地流转、农民离乡务工、农地非农用”的新三农问题。 华生认为,要保护务农农民的土地权益,通过确权逐渐实现农地私有化。对于城郊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合理分配。同时要突破户籍限制为进城的农民工提供保障房的供给,从而使得城镇化带来的红利真正用于城镇化的主体身上。 土地规模经营涉及三个前提 凤凰网城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将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来提出。现实的情况是,我国粮食

论土地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研究

论土地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研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不断的提升管理力度。而在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日益推动下,我的土地资源管理面临着重大的管理改革。建设信息化的土地资源管理,逐渐成为了我国土地资源管的重点建设环节。因而,为了能够更好的建设起新时期的土地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就需要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加大对管理信息化的建设的投入,提高对土地资源管理的实践探索,在不断的实践探索中,优化对土地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速建设步伐。从而实现更具效率性的信息化土地资源管理。 标签: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具体措施 良好的土地资源管理,对于合理利用我国的土地资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在如今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发展的新时期,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应当做出相应的内部改革,才能够实现其在新时期的建设发展。而土地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就是其在信息化时期最为紧迫的改革建设举措。因此,为了能够更好的构建起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就需要我国的土地资源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管理特点,分析在新时期进行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进而研究出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措施。从而推进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伟大进程,提升我国土地资源的整体管理质量,为其未来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1、综合分析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特征 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主要是由自然、经济、社会,这三个方面所构成的。它是一个具有较强复杂性的管理系统。在管理内容上,不仅包含着一定恒定的能源与物质,还涵盖着活动性较强的复杂化信息内容。因此,做好土地资源各种土地信息内容的管理,不仅对于合理的利用我国土地资源起着重要的作用,还能够更好的维系对人们服务的可持续性。那么,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对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因此,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实行信息化建设是极其紧迫的。 2、建设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的优势性 2.1实现我国土地资源数据的整合 通过建设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能够对我国土地资源的所有土地信息进行效率化的整合分析,从而实现对我国整体土地资源管理的统一化。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是一项最具系统化的复杂性管理工作,同时具有一定的实效性。因而,通过进行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实现我国土地资源数据的整合,还能够实现对整体土地资源数据信息的实时更新优化。让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更加最具现代化的管理,对于国家相关的土地整改政策能够及时的进行更新发布,提高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效率。

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一、市区外况 呼和浩特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1′—112°20北纬39°35′—41°25′。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统计,全市土地总面积平方公里,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150%。 呼和浩特市是自治区的首府和政府、经济、科技、文化中心,我国北方沿边开放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和商业贸易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高新技术产业、商贸、旅游为主导的综合发展城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信息灵通、市场广阔,是内蒙古呼市—包头—伊盟“金三角”经济区和自治区中四部刘内对一外联系交往的重要门户与产业区,具有土地资源深度和广度开发利用优越的外部环境条件。 (一)自然条件 呼和浩特市位于祖国北部边疆,地处我国沿边开放和沿黄河经济开发轴带的交汇点上,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大地貌单儿主要分为中北部大青山中低山地及其北麓丘陵地形,中部土默川平原地形,东南部丘陵及黄土丘陵沟壑地形。地貌类型山地占%,平原占%,丘陵占%,其他占%。 呼和浩特市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冬季寒冷丁燥,夏季温热短促而降水集中。年平均温度北部2℃—2.5℃,南部丘陵6.5℃一6.7℃;≥10℃积温2000一3000℃;无霜期105 —150天,大部分地区年口照时数在2800—3100小时,日照百分率56%,

是全国除青藏高原外的又一高值区。全市年平均降水量400毫米左右。集中于6一8月,占年降水量的63%—66% ;降水很不稳定,年际变化大,如按80%保证率算,主要农业区仅250毫米降水。 全市境内有大小河流21条,中小型水库26座,哈素海是境内最大的湖泊。除黄河外,较大的河流有清水河、浑河、打黑河、小黑河、什拉乌素河、抢盘河等。地下水资源分布极不均匀,除丘陵山区外,广大的平原区都理藏有较丰富的地下水。全境水质较好,适宜于农田灌溉和人畜饮用,但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低,属水资源不足地区。 据第二次土壤普查,呼和浩特市土壤类型较为复杂,共有12个土类。全市主要耕地土壤为潮土、栗钙土和栗褐土,土壤养分含量普遍较低,不经培肥难以满足各种农作物稳产、高产的需求。 呼和浩特市林果、渔业、蔬菜、草场、农作物等生物资源丰富,品种较多,是发展农林牧副渔综合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 境内已发现的矿床60余处,矿种30余种,贮量丰富,开发利用价值大。旅游资源有万部华严经塔、大窑文化遗址、昭君墓、乌素图召、五塔寺、大召等文化古迹和乌素图、哈素海、大青山公园等风景旅游区及哈达门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等,是发展旅游事业的良好基础。(二)社会经济条件 呼和浩特市辖4个区,5个旗县,82个乡,14个镇,20个街道办事处1966年底全市总人口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15人。全市农业人口万人,非农业人口万人;市区人口万人,郊区人口29 . 79万人,旗县人口万人。1996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亿元,人均国民生

(完整word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浅谈:新常态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新常态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18-01-07T18:40:37.18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30期作者:亓振云 [导读]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有限资源和无限发展的矛盾会越来越尖锐,与之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都在不断的加强,基层土地管理也随之不断的进步,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莱城分局 271100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有限资源和无限发展的矛盾会越来越尖锐,与之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都在不断的加强,基层土地管理也随之不断的进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管理成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中心内容。文章主要通过对国土资源相关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对策,以期对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进步贡献绵薄之力。 一、国土资源管理的概述 所谓土地资源管理,就是指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综合性活动。 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保护观念不强 国土资源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宝贵的国土资源,而实际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相当多的人员和基层单位没有形成保护观念,普遍存在保护意识差的不足,尤其是在土地资源的审批和应用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对于国土资源乱审批、乱管理、乱开发的现象依然十分普遍,这会加重国土资源的负担,同时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带来阻碍,不但造成了国土资源的枯竭,并且形成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漏洞。 2、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缺乏执法力度 执法是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效性的基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出现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法力度存在严重的问题,未能将国土资源的违法乱纪现象做到迅速处理和全面禁止,在源头上出现了国土资源滥开发的可能。为加强我国土地资源的使用和管理,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土地使用的法律法规,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一些人员和单位不能很好利用法律武器,对违法滥用土地资源的问题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制止和惩罚,导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责任不清,不能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权威,既影响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质量,又不能实现对国土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3、补偿机制不健全 补偿机制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否则将影响国土管理部门的正常工作。特别在当下的发展形势下,为保障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深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更应该执行好补偿政策,在满足现实建设需求的同时,为国土资源的重建与合理开发创造更为优良的经济环境和发展空间。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及国土资源补偿机制的不健全,导致补偿过程中出现补偿金额和方式上的问题,不但使人民群众对当地管理部门的补偿措施产生的质疑,而且影响了整个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方法及对策 1、管理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制度 要充分发挥规划对建设用地的统筹和管控作用,切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以确保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要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调控和引导,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需要,不得安排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地,既要保障经济发展,又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要依法、及时做好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和供应,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工作和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提前介入,加强对各行业部门和建设单位编报建设项目预审材料的指导;要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和保障服务工作,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农村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后重建等建设用地供应的保障力度,加快供地,尽快使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要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立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土地审批、采矿权登记等重大许可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供应、耕地开发管理等重大决策,实行有关科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进而有效地防止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多方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对过去供应的土地,应加大检查的力度,随时掌握其利用情况,对闲置和空闲的存量土地,政府通过公开收购、储备、拍卖得以盘活,使政府收益逐年增加。 2、健全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土地法作为土地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管理以及相应管理机构设置的法律依据,应赋予集体土地独立的和完整的法律地位,明确界定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征收集体土地的法律适用条件,充分体现国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护的宪法精神土地管理法应规定土地管理的对象、管理机构设置、管理职能、管理手段法律惩罚等事宜,其中还应特别关注政府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进行管理时的管理职能、管理性质和管理手段的不同,土地规划法应规定土地规划编制的程序、法律地位与效力、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与违法惩罚的机构和程序等,从多个层面和不同方面对地方政府的土地权力予以制约,通过完善法律,促进监督机制中的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而在监督法律方面,我们还要加快制定《监督法》,明确各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规范监督主体的行为,使监督机关和人员能按章办事,名正言顺地实施监督,同时,还要有效完善土地执法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重大案件专项报告制度,对于顶风违法违纪的案件,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3、加强土地资源保护意识 首先,应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保护意识,在土地管理、规划、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防止土地滥用的情况发生;就个人和企业而言,提高土地资源的保护意识,有利于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也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其次,要加强国土资源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个人及企业对国土资源的保护意识。虽说国家制定了各项土地法律法规,然而,每年都会发生部分农民及企业未批先建、擅自在耕地建房、砌围墙等违法建设和违法开采行为,这与一些群众土地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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