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教学大纲(36课时修订)

《合同法学》教学大纲(Contract Law)

制定单位:法学院

制定人:王艳丽

审核人:罗欢平

编写时间:2011年8月

课程说明

一、基本信息

(一)课程代码

(二)课程属性、学分、学时

专业必修课、2学分、36学时

(三)适用对象

法学(法务会计方向)本科学生

(四)先修课程与知识准备

先修课程为民法一、民法二

二、课程简介

合同法问题是社会主体在经济生活中必然面对的主要问题,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学生无论是否专门从事法律实务,都将面临合同法问题,因此本课程作为法学专业法务会计方向本科生的专业必修课,不仅是完善其法律知识体系的需要,更是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知识应用性的需求。本课程主要学习有关合同的基础理论,学习有关合同的概念及在合同的整个运作过程中从成立、生效、缔约过失责任、效力、解释、担保、保全、变更和转让直至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以及产生的违约责任等相关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同时学习几种主要的有名合同法律制度。此外,在掌握与合同关系有关的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运用这些知识订立合同、分析合同法律关系、解决合同纠纷。

The issues related with Contract Law are inevitably faced by social entities and individuals during economic lives. Whether students majoring in Forensic Accounting are engaged in legal practices or not, they will be confronted with issues related with Contract Law. So as a compulsory course for undergraduates majoring in Forensic Accounting, this course is established not only to perfect their construction of legal knowledge but also to cultivate their ability to analyze and solve legal issues and improve their capacity of applying knowledge. Students are required to study fundamental theory, related concepts, theoretic knowledge and legal regulations pertinent to formation, effectiveness, Liability of Culpa in Contrahendo, validity, interpretation, guarantee, preservation, amendment and assignment, termination of contract rights and obligations, liabilit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 and the legal system of a couple of main famous contracts for the course. In addition, they are requested to apply the knowledge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 analyze contract legal relationship and solve contract disputes.

三、教学目标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合同法律制度的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其中重点掌握合同法律关系的成立、合同的履行、终止及违约责任律制度,掌握部分典型合同法律关系的特点。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践中常见合同法律纠纷的能力。

四、师资团队

课程组长:罗欢平

成员:谈咏梅(副教授)、秦康美(副教授)、胡天成(副教授)、王艳丽(讲师)五、教学资源

教材、讲义、补充阅读资料、图书馆资源;学校网络资源等

六、教学要求

1、理论教学要求:教师应当具备民商法教育背景,开课前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包括课件、讲义等,教学方式以课堂教学为主。

2、实践、实验教学要求:本课程实践性较强,教学过程中应当结合案例给学生讲解,注重理解分析,注重提高学生实际应用能力。

七、学习要求

学生必须做到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切实掌握讲义所列出的全部学习内容;完成教师布置的全部课内外作业,积极参与讨论。

八、考核方案

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相结合。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期末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

第二部分教学进度表

第三部分教学要点

总则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定义

二、合同与契约

三、合同的法律特征

第二节合同的分类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五、主合同与从合同

六、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第三节合同法的概念和本质

一、合同法的概念

二、合同法的本质及调整对象

第四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意思自治原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

三、公序良俗原则

四、平等、公平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

第一节概说

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二、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三、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第二节合同订阅的程序

一、要约

(一)要约生效的时间

(二)要约的法律效力

(三)要约的存续期间

(四)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五)要约的失效

二、承诺

i.承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ii.承诺的方式

iii.承诺的迟延和撤回

第三节合同的条款

一、合同条款的概念和种类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四节合同的形式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

二、书面形式

三、口头形式

四、其他形式

第五节合同的成立要件及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一、合同的成立要件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

三、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六节缔约过失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依据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四、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意义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合同的效力概述

一、合同生效的概念和内容

二、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第二节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的缔约能力

(二)法人的缔约能力

(三)其他组织的缔约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四、标的确定和可能

第三节合同欠缺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

一、合同的无效概述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的可撤销

(一)欺诈与胁迫

(二)乘人之危

(三)重大误解

(四)显失公平

第四节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责任

一、返还财产

二、赔偿损失

第五节合同的特别效力要件

一、附条件的合同

二、附期限的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合同履行概述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二、合同的履行制度

第二节合同履行的规则

一、法定义务规则

二、正确履行规则

三、亲自履行规则

四、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则

第三节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第四节合同履行的保全

一、代位权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

(二)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的权利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二、撤销权

第五章合同的担保第一节合同的担保概述

一、概念

二、类型

第二节保证

一、概念和特点

二、保证的设立

三、保证方式

四、保证期间

五、保证的法律效力

六、保证责任

第三节物的担保(略讲)

一、物的担保概述

二、抵押

三、质押

四、留置

第四节定金

一、概念

二、类型

三、定金的性质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节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的变更概述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变更和合同更新

二、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二)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

(三)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的协议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第二节债权转让

一、债权转让概述

二、债权转让的限制

三、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债务移转

一、债务移转的概念和特征

二、免责的债务承担

三、并存的债务承担

第四节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一、概述

二、合同承受

三、法定的债权债务概括移转

第七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第一节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概述

一、概念

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原因

三、合同终止的效力

第二节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点

(一)解除须以合同依法成立为前提

(二)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条件

(三)合同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

二、合同解除的方式

三、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三节抵销

一、概念

二、法定抵销

(一)法定抵销的概念和性质

(二)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

(三)抵销权的行使方法

三、合意抵消

第四节提存

一、提存的概念

二、提存的条件

三、提存的效力

(一)在提存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效力

(二)在提存人和提存部门之间的效力

(三)在提存受领人和提存部门之间的效力

第五节免除与混同

一、债务免除

二、债务混同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一节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二、违约责任的特征

第二节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归责原则的概念

二、严格责任原则

第三节违约行为及其具体表现

一、违约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违约行为的具体表现

第四节免责事由

一、不可抗力

二、约定的免责事由

第五节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支付违约金

(一)概念

(二)特征

(三)违约金的效力

(四)违约金的增减

二、赔偿损失

(一)概念

(二)法律特征

(三)完全赔偿原则

(四)赔偿损失的限制规则

三、继续履行

(一)概念

(二)特征

(三)成立要件

四、定金

五、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节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一、责任竞合的概念

二、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

三、对责任竞合的处理原则

第九章合同的解释(略讲)

第一节合同解释的必要性

一、概念

二、作用

第二节合同解释的含义

一、合同解释的含义

二、格式合同的解释

第三节合同解释的方法

一、文义解释

二、整体解释

三、目的解释

四、习惯解释

五、公平解释

六、诚信解释

合同法教学大纲

《合同法》课程指导性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合同法》 二、课程类型:专业课 三、适用对象:高职高专 四、课程标准:合同法是关于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交易活动都是通过缔结和履行合同来完成的,合同关系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结束了三足鼎立的合同法时代,实现了合同法律的统一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发挥巨大的作用,同时也为交易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本学科为法学专业学科体系中的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学科,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公平正义的理念,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本课程主要讲授合同和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制度,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以及违约责任制度等内容。通过学习,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各种合同实务问题。 五、总课时: 本课程共64课时,课时分配如表:

六、课程具体教学内容与要求: (一)合同法概述 【教学内容】 1、合同法的概念和本质 2、我国合同法的发展 3、合同法的总则和分则 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要求】 1、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调整对象 2、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 【重点、难点】 重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难点: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和适用 【教学方法】 听课(含授课2与案件讨论、作业1)3学时 【重点习题】 如何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概述与合同的订立 【教学内容】 1、合同的分类 2、合同成立概述 3、要约 4、承诺 5、格式合同 6、合同的形式 7、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教学要求】 1、了解合同的几种及其意义 2、掌握合同成立的构成条件和格式合同的特殊法律规定 【重点、难点】 重点:合同成立的构成条件 难点:格式合同的特殊法律规定 【教学方法】 听课(含授课5与案件讨论、作业1)6学时,模拟法庭4学时【重点习题】

隋彭生合同法要义

隋彭生合同法要义 篇一:12版合同法教学大纲 《合同法学》教学大纲 一、大纲制订依据 本大纲根据政法学院法学专业XX版培养方案制订。二、课程名称、代码 课程名称:合同法学 Contract Law 课程代码:320XX7 三、课程性质和开课目的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 开课目的:《合同法学》的开课目的:本课程通过系统讲授,使学生理解和掌握合同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并具备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合同法案例的能力。 四、学时、学分 学时:54学时,其中理论讲授40学时,习题或实践14学时。学分:3学分 五、适用专业和开课学期适用专业:法学开课学期:第六学期六、考核形式和要求 考核形式:考查,写一篇与本课程内容有关的理论或实践论文,不少于XX字。 考核要求:卷面成绩60分及格 期末总成绩构成:期末论文占70%,平时成绩占30%。七、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 1.合同法概述 2学时(1)合同法的概念和本质(2)

合同法的形成与发展 (3)中国合同法的发展状况与统一合同法的制定(4)民法体系中的合同法体系(5)合同法的总则与分则(6)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合同概述 1学时(1)合同的基本观念(2)合同的分类 3.合同的成立 4学时(1)合同的成立概述 (2)要约(3)承诺 (4)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5)合同成立的其他方式(6)合同的形式 (7)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4.合同的生效 4学时(1)合同的生效概述(2)合同的生效条件(3)合同的无效(4)合同的撤销(5)效力待定合同及其效力的补正(6)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5.缔约过失责任4(1)缔约过失责任概述(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3)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和承担方式6.合同的效力 4(1)合同的效力概述(2)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3)合同效力的相对性(4)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规则(5)情势变更原则(6)涉他合同 (7)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病理学教学大纲

病理学 pathology 第一章细胞、组织的适应和损伤 (一)目的与要求 1、掌握各类适应及变性的概念及形态学特点(光镜及电镜特点)。 2、掌握坏死的概念以及各种坏死类型的形态学特点。 3、了解和掌握细胞损伤和适应的原因及发生机制。 (二)教学内容 1.细胞适应和细胞老化 (1)掌握肥大的概念,熟悉其类型。 (2)掌握增生的概念,熟悉其常见类型。 (3)掌握萎缩的概念和类型。 (4)掌握化生的概念和常见类型。 (5)熟悉老化的概念,了解老化的机制。 2. 细胞、组织的损伤 (1)熟悉细胞、组织损伤的原因。 (2)了解细胞、组织损伤的机制。 3. 细胞、组织的损伤的形态学改变 (1)变性 ①掌握细胞水肿的概念及病理变化。 ②掌握脂肪变性的概念、肝细胞脂肪变性的病理变化及发病机制。 ③掌握玻璃样变的概念、类型,熟悉其病理变化。 ④掌握纤维素样变性的概念,了解其病理变化。 ⑤掌握病理性色素沉积的类别,熟悉脂褐素、含铁血黄素沉积的病理特点和形成过程。 ⑥掌握病理性钙化的概念,熟悉其类型。 (2)细胞死亡 ①掌握坏死的概念、病理变化和类型及各类型的病理变化。 ②熟悉坏死的结局。

③掌握凋亡与坏死的区别,熟悉凋亡的形态特点、发生机制及生物学意义。 第二章损伤的修复 (一)目的与要求 1、了解和掌握再生概念、类型、调控及各组织细胞的再生能力。 2、掌握肉芽组织的概念、组成成分及作用。 3、掌握创伤愈合基本过程和类型。 (二)教学内容 1.再生 (1)掌握再生的概念、类别和各组织的再生能力及其包含的细胞种类。 (2)熟悉上皮、毛细血管和外周神经的再生过程,了解其它组织的再生过程。 (3)熟悉修复的概念 2.细胞的生长和调控 了解再生的调控及生长因子和生长抑素的概念和作用。 3. 纤维性修复 (1)掌握肉芽组织的结构和功能。 (2)熟悉肉芽组织的结局。 (3)了解瘢痕组织的形态,了解其对机体的作用。 4. 创伤愈合 (1)掌握骨折愈合的过程。 (2)熟悉皮肤创伤愈合的基本过程和类型。 (3)了解影响创伤愈合的因素。 第三章局部血液循环障碍 (一)目的与要求 1、掌握淤血、血栓形成、栓塞、梗死的定义,它们的类型、病变特点、结 局及临床病理联系。 2、掌握血栓形成、栓塞、梗死之间的病理联系。 3、了解血栓形成、栓塞、梗死对机体的影响及临床表现。

合同法复习资料(完全版)

合同法复习资料(完全版) 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 合同的概念:是指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原则:1、平等原则:民法的根本原则,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平等,责任对等。 2、自愿原则:调整当事人双方的民事法律关系,基本原则之一。 3、公平原则: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公平合理。 4、诚实守信原则:在伦理道德,法律规范的双重约束作用下。 5、保护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具有社会规范性以及防止权利使用过当。 6、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则:合同法的纲领,具有指导和补充作用。 合同的成立(订立) 合同订立概念:合同当事人为建立具体合同关系,将相互意思达成一致的合意过程。 合同订立要件: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2 合同订立的方式(程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和 (一)要约概念: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要件:1、向客观存在的人做出意思表示2、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3、要约内容具体、明确。 4、要约经要约人承诺,即受法律约束。(二)承诺概念:承诺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要件:1、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 3、内容与要约表示同意。 4、在承诺期限内作出。 承诺方式:以书面通知为准。 (三)要约邀请概念:要约引诱,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比较 1)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要约引诱)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愿意承受拘束的意旨;要约邀请本身无任何法律意义。 3)要约的内容要具备订立合同的必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则不必具备。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权利)和(合同的义务):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权利:即债权。包括1、请求权2、相对权3、抗辩权 合同义务:即债务。包括1、给付义务2、附随义务 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录音只作为证据)2、书面形式(实质性的合同内容载体)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口腔组织病理学大纲

口腔组织病理学教学大纲 (供七、五年制学生用)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口腔组织病理学(Oral Histology and Pathology) 课程号:50300540(7年制)50301140(5年制)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学时:64 学分:4 二、教学目的及要求 口腔组织病理学是口腔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它是联系医学基础和口腔专业知识的桥梁和纽带。它的内容包括了口腔颌面部软硬组织的胚胎发生和组织形成,包括了口腔颌面部疾病的组织发生和临床病理表现。口腔组织病理学涉及面广、内容深刻,需要学生具有扎实的医学知识和一定的理解领会能力。针对口腔组织病理学的知识特点,和其在口腔医学中的重要地位。我们制定了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规划。首先本课程通过循序渐进的对牙齿的发生、组织特点以及颌面部组织的发生和组织特点进行基本理论知识的讲授,并且在每堂大课后均有同等学时的实验课程,通过大课多媒体系统和实验课显微图像互动教学系统相结合,促进和帮助学生掌握理解所学的知识理论。长期以来,我们在大课讲授和实验课指导相辅中进行口腔组织病理学的教学工作,并且随着教学设备和方法的改进,这样的教学方法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在本课程的教学中,教师应认真执行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严肃态度、严格作风、严密方法),讲授与实验相结合,通过教学实验与课堂讨论深化对基本理论的认识,并结合科研适当介绍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与学术前沿。学生通过听课、实验室实习、电教图像观摩、自学、教师辅导、实验课和笔试考试等方式完成教学大纲内容。

三、教学内容 口腔组织胚胎学 一牙釉质、牙骨质 1目的要求: ①掌握牙釉质和牙骨质组织结构及理化特性 ②掌握釉质中有机物集中处的组织学现象 ③熟悉了解釉质的生活代谢及超微结构特征,了解牙骨质的生物学特性,釉牙骨质界和釉牙本质界 2讲课内容: ①釉质和牙骨质的理化性质 ②牙釉质和牙骨质的组织结构及有机物集中的组织学现象 ③牙釉质的增龄变化、临床应用;牙骨质生物学特性及釉牙骨质界、釉牙本质 界 3实验内容: ①牙齿纵磨片 ②牙齿横磨片 二牙本质、牙髓 1目的要求: ①掌握牙本质和牙髓的组织结构及前者的理化特性 ②掌握牙本质中钙化程度差异的组织学现象及反应性变化 ③了解牙本质的神经分布及感觉、熟悉牙髓的增龄变化 2讲课内容: ①牙本质的理化特性 ②牙本质牙髓的组织结构、功能及反应性变化;牙本质钙化差异的组织学现象 ③牙本质的神经分布和感觉 3实验内容: ①牙齿纵磨片 ②牙齿横磨片

合同法课程教案

《合同法》课程教案 一、课程设置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法律文秘专业立足于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性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合同法法》课程定位于高职法律类专业设置的一门必修的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主干课。通过该课程的系统学习,能够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素质,成为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更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课程总目标 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该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概言之,教学目标有二: 一是合同法基本知识的掌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学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以及各种具体的有名合同,能够使学生把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生活中去。 二是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课程教学设计的重点应围绕这两个目标进行。 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 合同法是法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学科,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合同法学课程主要包含合同法的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以及15中有名合同。本课程一共有29章,其中的重点章节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三章、第十五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 其中重点难点部分主要在第三章合同的订立以及订立的程序,第五章合同的效力,认真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第六章中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使用,第七章合同的保全,第八章合同的担保,第十五章买卖合同,第十七章赠与合同。

经济法与劳动合同法论文

经 济动 法合 与同 劳法 论 文 浅谈《劳动合同法》对大学毕业生影响

通过选修经济法与劳动合同法这门选修课,使我学到了很多与我们大学生就业工作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下面是我通过查阅资料整理了与我们大学生就业最密切的《劳动合同法》谈谈对我们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内容牵涉到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均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并有不同的解读。对于即将踏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很多人并不了解新《劳动合同法》,或很少有精力关注新法会对自己的就业产生哪些影响。本文拟从《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长期效应和涉及大学生的某些条款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供各方参考。 一、高校毕业生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和了解 据“你对《劳动合同法》施行的看法”网络在线调查结果表明,参加调查的114名学生中对新法相当了解的占9.1%;比较了解的占12.7%,不太了解的占69.1%;完全不知道新法施行的占9.1%。认为新法有利于保障大学毕业生权益的占27.1%;认为新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加剧就业竞争和就业压力的占18.6%;相信该法的实施执行力度的占3.4%,对该法的实施执行力度持观望态度的占50.9%。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应该组织学生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讨论,认清新法施行对大学毕业生在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新的保障及约束,以更好地遵守法律,并在必要的时候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 作为2008年最受关注的法律之一,《劳动合同法》一出台就在全国范围内掀起风暴。裁员潮、咨询潮、劳务派遣潮……这场社会震荡短时间内不会平息下来。高校毕业生在震荡期内的就业毫无疑问也会受到影响,会加剧目前的就业紧张形势。一段时期内,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招收量将会减少,招聘程序会越来越严格,对毕业生的资质要求会越来越高。 (一)不规范用工的企业违法成本的升高,既要合法用工,又要稳定成本,必然导致用工的减少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动者、用人单位产生的最大影响在于: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因此,对一些用人不太规范的企业影响较大,这种企业并不在少数。过去即使一些企业的用工行为不规范,月薪低,福利少,但由于人才市场供大于求,仍然有很多毕业生应聘。初出茅庐的毕业生是这类企业的重要用工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求职者无法要求相关权益。新法的出台使得不法企业无法像过去那样行事,在合法用工会导致这些企业成本增高的情况下,首选方案就是减少对毕业生的招收量。即使是合法用工的企业,之前对高校毕业生采取的大量录用再大量淘汰以去芜存菁的招聘策略,基于成本考虑也会发生逆转。 (二)无违约金赔偿,担心毕业生随意违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并仅在两种情况需要交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费用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没有了违约金的限制,企业担心大学毕业

病理学教学大纲

病理学教学大纲 (供六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使用) 前言 病理学(Pathology)是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之间的桥梁学科,是一门重要的医学基础课。病理学的任务是运用各种方法研究疾病的病因、发生发展规律,包括发病机理和病理变化,以及疾病的转归和结局,从而阐明疾病的原理和本质,为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提供科学的理论根据。 本教学大纲的制定是根据本校六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学时,在2000年制定的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 教学内容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适当介绍国内外病理学新进展,反映现代科学水平,通过理论讲授与实验课实习,使学生掌握临床医学专业必需具备的病理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为今后的学习与实践工作打下牢固的基础。通过新进展及新技术的介绍,使学生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及趋势,以适应未来医学发展的需要。 为方便学生学习,本大纲将教材内容分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级要求。“掌握”即对教材内容必须要理解透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熟悉”是指对教材的内容能理解清楚,记住其中的主要内容;“了解”是要求能理解教材中的内容,能记住内容的梗概。 理论教学部分 绪论 1.3. 目的要求: 了解病理学的概念、内容及基本任务。了解病理学在医学中的地位、常用的研究方法及发展史。 2.4. 教学内容: 病理学的基本概念、内容及任务;病理学在医学中的地位;病理学的研究方法及发展史。

第一章细胞、组织的适应和损伤 1.目的要求: 掌握萎缩的概念和类型,掌握肥大的概念,熟悉其类型,掌握增生的概念,熟悉其常见类型,掌握化生的概念和常见类型。 熟悉细胞、组织损伤的原因,了解细胞、组织损伤的机制。 掌握变性的概念;掌握细胞水肿的概念及病理变化;掌握脂肪变性的概念、肝细胞脂肪变性的病理变化及发病机制;掌握玻璃样变的概念、类型及病理变化;掌握纤维素样坏死的概念及其病理变化;熟悉病理性色素沉积的类别及脂褐素、含铁血黄素沉积的病理特点和形成过程,熟悉病理性钙化的概念及类型;了解淀粉样变性、粘液样变性的概念; 掌握坏死的概念、基本病变和类型及各类型的病理变化,熟悉坏死的结局,掌握凋亡的概念及其与坏死的区别,熟悉凋亡的形态特点,了解凋亡的机制及生物学意义 2.教学内容: (1)(3)细胞适应和细胞老化:萎缩、肥大、增生及化生。 (2)(4)细胞、组织的损伤:原因、机制、类型和形态学改变。 第二章损伤的修复 1.目的要求: 熟悉修复的概念;掌握再生的概念、类别和各组织的再生能力及其包含的细胞种类;掌握上皮、毛细血管和外周神经的再生过程,了解其它组织的再生过程 了解细胞再生与分化的分子机制、细胞外基质在细胞再生过程中的作用。 熟悉纤维性修复的概念,掌握肉芽组织的概念、形态特征、作用及结局;掌握瘢痕组织的形态,熟悉其对机体的作用。 掌握创伤愈合的基本过程和类型;熟悉骨折愈合的过程;了解影响创伤愈合的因素。

合同法复习资料整理

名词解释题: 1实践合同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合同关系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 B合同关系的发生属于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C合同关系应当为有偿关系 D合同关系的缔结以当事人间的合意为基础 2关于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A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 B单务合同中不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C单务合同中,义务人的注意义务一般弱于双务合同 D单务合同中仍然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3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租赁合同B赠与合同 C保管合同D买卖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A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效力上是相 互依附的 B从合同完全依附于主合同,没有任何独立性 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叠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不可以重叠 2美华商场为于某无偿保管一辆摩托车;出租车司机拉刘 某到电影院;王某赠与张某一台电视机;赵某借给孙某 1 000元钱且不要利息。下列判断中,正确的判断有()。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简答题 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论述题 名词解释题: 1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任。合同解除的,已履行部分应予返还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C 合同关系可以是有偿的,如买卖合同;也可以是无偿的,如赠与合同。2D 在单务合同中,仅有一方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不存在对 待给付义务。 3C 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物交付时合同成立。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效力上存在依 附关系,但并不是相互依附关系,主合同并不依附于从合同;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但并非没有独立性,如保证合同可以有独立的消灭原因;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一样的,也可以是不一样的,前者如主合同与债务人作为抵押人的抵押合同,后者如主合同与保证合同。 2AD 第一个合同是无偿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第二个合同是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第三个合同是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第四个合同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 简答题 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1)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合同法所适用的合同包括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民事合同;(3)合同法的适用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试述合同自由原则。

2020最新的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 合同法课程代码: 课程类别: 学时:学分: 二、适用层次、专业 网络法学本科 三、教学目的、要求 合同法在本科教学中为2个学分,是法学专业设立的一门基本的必修课程。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交易规则,是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法律。因而学习并掌握合同法的有关理论及法律规定,对本科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学习合同法需要有法理学、民法学等课程的基础,在学习过程中还要联系相关的单行法规如担保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保险法等等,并能够密切联系现实生活,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思考。 四、教材 崔建远:《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 五、教学内容 第一章合同法绪论学习目的与要求:掌握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学习要点: 1、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2、合同法基本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不同合同类型及其分类的法律意义。学习要点: 1、合同分类的意义

2、具体的合同类型﹡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合同订立的概念,掌握合同成立的要件和要约、承诺规则。学习要点: 1、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的区别﹡ 2、合同成立的要件﹡ 3、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4、要约邀请与要约﹡ 5、要约的法律效力﹡ 6、要约的撤回、撤销和消灭﹡ 7、承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8、承诺的方式 9、承诺的生效 10、承诺的撤回 第四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合同的条款、内容,掌握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了解合同的形式。学习要点: 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 2、合同的主要条款 3、合同的普通条款 4、合同权利﹡ 5、合同义务﹡ 6、合同的形式﹡ 第五章合同的效力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合同效力的法律意义,掌握合同的有效要件、合同无效的原因、合同的可撤销原因及其行使,掌握合同效力的补正方式以及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不被追认的法律后果。学习要点: 1、合同的有效要件﹡ 2、合同的无效﹡ 3、合同的撤销﹡

经济法与劳动合同法论文

经 济动法合与同劳法 论 文

浅谈《劳动合同法》对大学毕业生影响 通过选修经济法与劳动合同法这门选修课,使我学到了很多与我们大学生就业工作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下面是我通过查阅资料整理了与我们大学生就业最密切的《劳动合同法》谈谈对我们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内容牵涉到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均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并有不同的解读。对于即将踏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很多人并不了解新《劳动合同法》,或很少有精力关注新法会对自己的就业产生哪些影响。本文拟从《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长期效应和涉及大学生的某些条款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供各方参考。 一、高校毕业生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和了解 据“你对《劳动合同法》施行的看法”网络在线调查结果表明,参加调查的114名学生中对新法相当了解的占9.1%;比较了解的占12.7%,不太了解的占69.1%;完全不知道新法施行的占9.1%。认为新法有利于保障大学毕业生权益的占27.1%;认为新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加剧就业竞争和就业压力的占18.6%;相信该法的实施执行力度的占3.4%,对该法的实施执行力度持观望态度的占50.9%。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应该组织学生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讨论,认清新法施行对大学毕业生在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新的保障及约束,以更好地遵守法律,并在必要的时候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 作为2008年最受关注的法律之一,《劳动合同法》一出台就在全国范围内掀起风暴。裁员潮、咨询潮、劳务派遣潮……这场社会震荡短时间内不会平息下来。高校毕业生在震荡期内的就业毫无疑问也会受到影响,会加剧目前的就业紧张形势。一段时期内,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招收量将会减少,招聘程序会越来越严格,对毕业生的资质要求会越来越高。 (一)不规范用工的企业违法成本的升高,既要合法用工,又要稳定成本,必然导致用工的减少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动者、用人单位产生的最大影响在于: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因此,对一些用人不太规范的企业影响较大,这种企业并不在少数。过去即使一些企业的用工行为不规范,月薪低,福利少,但由于人才市场供大于求,仍然有很多毕业生应聘。初出茅庐的毕业生是这类企业的重要用工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求职者无法要求相关权益。新法的出台使得不法企业无法像过去那样行事,在合法用工会导致这些企业成本增高的情况下,首选方案就是减少对毕业生的招收量。即使是合法用工的企业,之前对高校毕业生采取的大量录用再大量淘汰以去芜存菁的招聘策略,基于成本考虑也会发生逆转。 (二)无违约金赔偿,担心毕业生随意违约

口腔组织病理学教学大纲1

口腔组织病理学教学大纲 教研室: 口腔组织病理学 适用专业:口腔医学及其相关专业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口腔组织病理学是口腔临床医学与基础医学之间的桥梁学科,它既涵盖组织学、胚胎学和病理学等形态学内容,又融汇口腔各种疾病的临床知识,故要求学生不是孤立地学习口腔组织病理学,而是结合基础医学相关内容学习,并且在以后口腔临床医学的学习过程中相互印证。 本课程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口腔组织病理学>第五版作为基本教材,教学时数为90学时,其中理论课为50学时,实习课为40学时。 理论课部分教学内容与要求 第一章口腔颌面部发育 第一节神经嵴、鳃弓和咽囊 熟悉神经嵴的分化,理解鳃弓和咽囊的发育。 第二节面部的发育 掌握面部发育过程,理解面部发育异常。 第三节腭的发育 掌握腭部发育过程,了解腭发育的调控,理解腭部发育异常。 第四节舌的发育 掌握舌及甲状腺的发育过程,理解舌及甲状腺的发育畸形。 第五节涎腺及口腔粘膜的发育 了解涎腺及口腔粘膜的发育 第六节颌骨和颞下颌关节的发育 熟悉下颌骨、上颌骨的发育,了解腭骨、颞下颌关节的发育及颌骨发 育的调控。 第二章牙的发育 第一节牙胚的发生和分化 掌握成釉器的发育,重点掌握钟状期成釉器的形态和功能,熟悉牙胚

的发生过程,理解牙乳头、牙囊的形态和功能及恒牙胚的发生过程。 第二节牙体组织的形成 熟悉牙体组织的形成过程及异常,理解牙周组织的形成过程,掌握它 们与牙体及牙周组织形态的关系。 第三节牙的萌出和替换 了解牙的萌出,理解乳恒牙交替和牙萌出的次序和时间。 第三章牙体组织 第一节釉质 重点掌握釉质的理化特性、组织学结构及釉质的组织学结构与胚胎学 的关系,理解釉质结构的临床意义,了解釉质的表面结构。 第二节牙本质 第三节掌握牙本质的理化特性,重点掌握牙本质的组织学结构及他们的 胚胎学来源,牙本质的反应性改变,理解牙本质的神经分布与感觉,了解牙本质液,牙本质渗透性和敏感性。 第四节牙髓 理解牙髓的组织学结构,了解牙髓的增龄性变化及牙髓组织结构的临 床意义。 第五节牙骨质 了解牙骨质的理化特性和牙骨质的分类,掌握牙骨质的组织学结构及 牙骨质组织结构的临床意义。 第四章牙周组织 第一节牙龈 掌握牙龈的表面解剖、组织学结构。 第二节牙周膜 重点掌握牙周膜的组织学结构、牙周膜的功能,了解牙周膜的增龄变 化。 第三节牙槽骨 掌握牙槽骨的组织学结构及生物学特性。 第五章口腔粘膜 第一节口腔粘膜的基本组织结构

07-08合同法试题

07-08合同法试题 共页第 页 中国民航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合同法》期末考试试卷 课程编号:试卷类型:A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日期:08年元月8日 注意事项:1.试卷后两页为草稿纸,能够撕下;2.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纸张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下列各项中体现合同性的是() A、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阻碍租赁合同的效力 B、债务人无偿处分其财产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侵害,债权人可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 C、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标的物被第三人毁坏时,债权人追究第三人的侵权责任 D、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缘故造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明知自己的汽车被盗,仍旧主动地与乙磋商订立汽车买卖合同,致使乙花费一定的订约费用,甲对乙的订约费用如想获得赔偿可及于() A、违约责任 B、侵权责任 C、缔约过失责任 D、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3、甲对乙声称:“我现在手头比较紧张,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价值10万元。”乙当即向甲表示:“我情愿以10万元购买此套家具。”对此,下列判定正确的是()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4、某水泥厂与建筑公司于2000年5月1日签定买卖合同,约定水泥厂于2000年6月1日往常向建筑公司提供200吨水泥。5月中下旬,因水泥厂所在地发生洪水灾难忙于抗洪而无法完成生产,该厂将该情形及时通知了某建筑公司。但建筑公司未予以重视,也未组织新货源,并在6月初督促水泥厂交货,水泥厂未能交货,造成某建筑公司停工窝工缺失。到7月10日,由于建筑公司仍未能组织新货源,导致延误工程进度,因此支付发包方拖延违约进5万元,有关该案表述错误的是()A、水泥厂是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拖延交货B、水泥厂在取得主管机关灾情证明后,可免于承担建筑公司停工窝工的缺失C、延迟违约金5万元是由于建筑公司未组织新货源所造成的扩大缺失,应由建筑公司自己承担D、水泥厂可免于赔偿建筑公司停工窝工缺失,但应承担5万元拖延违约金的赔偿责任 5、某公司向某木材厂提出购买力1000立方米的一级松木,某木材厂同意供货,但表示因一级松木货源紧张,这1000立方米木材中一级松木只占80%,某公司表示同意。该木材厂的行为属于下列选项中的那种性质()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交叉要约 6、我国甲公司与国外乙公司互相通过电传达成一项小麦买卖协议,双方约定应签订合同确认书。甲公司在未签定确认书时,即向乙公司发货,乙公司拒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项正确?() A、双方的合同无效 B、双方的合同未成立 C、双方的合同效力待定案 D、以上都不对 7、上海甲公司向北京乙公司以信件发出承诺通知。甲公司于九月一日将信投入信箱,该信到达乙公司所在地邮局日期未九月四日,送到乙公司传达室的时刻是九月五号,因乙公司董事长外出,于九月六日才受到此信。那么承诺何时生效?() A、9月1号 B、9月4号 C、9月5号 D、9月6号 8、甲与乙签定一份合同,在以下各项合同内容中,属于附条件的是哪一项?()

选修课《合同法》论文

青岛农业大学 合同法 论文 题目:论合同法中的代位权 学号: 20106696 姓名:韩玉伟 专业:特种动物养殖 年级: 10级1班 学院:动物科技学院 指导老师:动物科技学院 完成日期: 2011-11-19

论合同法中的代位权 提要: 《合同法》颁布后,其中的代位权备受众多学者及司法工作人员的关注,本文对代位权的起源、概念作了较详尽的阐述,同时对代位权与其他相似术语作了分析比较,归纳了代位权的特点,并结合《合同法》的解释对其构成要件略作归纳。鉴于代位诉讼在理论及实践上均是薄弱环节,本人着重对此作了探讨。本文大量汲取了多名作者深厚而独到的见解,在此一并向他们表示谢意。 关键字: 合同法代位权行使要件诉讼债 正文: 一、代位权的概念 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 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它是属于合同保全的一种方法。代位权的设立始于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第1166条规定:债权人得行使其债务人的一切权利和诉权性,权利和诉权专属于债务人权者,

不在此限。实际上在《法国民法典》编纂前,其前存在于法国古老的习惯法中。法国古法中的代位权制度是由债权人本身行使债务人的诉权,主要是为了弥补强制执行法规定的不完善,特别是不动产的转让,请求给付债权及其他财产权执行方法的欠缺。法国民法的这一规定,对后世各国民事立法影响很大,《西班牙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相继制定了这项制度,日本制定民法典时,在其423条规定了两款,即称为债权人代位权:“㈠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行使属于其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不在此限。”“㈡债权于其债权期限未届至间,除非裁判上的代位,不得行使前款权利。但保存行为,不在此限。”在我国的古代律典中,没有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规定。西周中期的《鼎铭》中记述:有个名叫允的奴隶主,以“匹马束丝”的代价出售五名奴隶给一个名叫限的人,但其本人没有收到“匹马束丝”,却被一个名叫有的取去了,困为允欠有的债。于是允把限告到井叔那里,结迫使有让步了事,直至清朝末年编纂的《大清民律草案》,中国才借鉴日本立法例,在其中草拟了三个与《日本民法典》类似的代位权条文。民国成立后,在其颁布的《民国民律草案》也对代位权制度加以肯定。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迟迟没有制定民法典,因而没有债权人代位权的成文法,在实践中也无例可循。1992年最高院正式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从此确立了我国执行程序上的代位权制度,其后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对此作了详尽规定。虽然这些规定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广泛应用,但是旨在保障债权

XX学院《病理学基础》课程教学大纲

XX学院《病理学基础》课程教学大纲 二、课程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疾病病变发生的原因、诱因、原理、过程、结局,病理变化与临床表现的内在联系,《病理学基础》的专业术语,掌握有关的病理概念。理解常见病病变的组织学改变、大体观察、功能变化的原理和病变依据,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大体病变改变、组织变化、超微结构及显微镜下病变特点。 (二)能力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病理学知识解释常见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使学生具有学生独立思考及正确认识、分析事物的能力。 (三)素质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使学生具备学生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健康、乐观向上的心态。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一)课程教学前要求 1.对教师要求 (1)认真研究教材,广泛收集材料,根据以往经验和学生情况,理清教学思路,完成教案撰写或课件制作。 (2)提前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2.对学生要求 (1)制定课程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和时间安排。 (2)认真预习教材,预习中善于思考,对疑惑之处做好记录。 (3)强化学习的主体地位,通过图书馆、网络特别是本门课程的资源网站等广泛查阅、学习课程资源,特别是教师指定的课程资源,了解本领域专家学者的观点以及最新研究动态,培养思维能力,为课堂学习、讨论等做好充分准备。 (二)课程教学中要求 1.对教师要求 (1)按照理论坚实、够用的要求,在学生预习的基础上,着重讲授重点和难点。 (2)积极采用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要求并鼓励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积极进行讨论、训练或实务操作,着力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加强课堂管理,维护课堂纪律,督查学生上课考勤工作。 (4)以提高学生知识应用能力为目标,给学生布置综合练习和案例分析等形式的作业。 (5)给学生推荐相关的书籍和期刊,要求学生阅读,开阔学生视野。

合同法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合同法的概念 一、我国对合同概念的定义 我国——最狭义合同说。 我国合同立法对合同概念的定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性质)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产生的法律行为。合同主体包括: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三、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合同法 《汉谟拉比法典》是最早的成文法。合同主体受到严格地限制;注重合同形式 二、近代合同法 近代合同法是指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合同法,以法国民法典中的合同制度为典型代表,以合同自由、抽象的平等的人格、个人责任诸原则为明显标志。 1、契约自由(订立合同、选择合同对方、决定合同内容、选择订约方式) 2、契约神圣(合同优于法律,约定必须遵守) 三、现代合同法 1、具体人格的登场; 2、新的交易形式逐渐普及,新的合同理念陆续诞生 3、合同自由受到限制,出现了强制缔约; 4、社会责任抬头; 5、一般条款作用的增强 6、统一化趋势 7、劳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日增特殊性,形成自己相对独立于完善的体系,最终从民法中分离出去。 四、我国合同立法 发展过程 1、初创阶段(1950--1956):广泛运用合同形式固定各种经济关系。 2、曲折的发展阶段(1957--1966) 3、再次被废弃阶段(1966年5月--1976年10月) 4、逐步建立和完善(1976年至今);1999年3月5日颁布和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病理学教学大纲

病理学教学大纲 (供五年制临床医学、儿科医学专业使用) 冃u m 病理学是研究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改变和转化规律的一门医学基础学科。通过认识和掌握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机体在疾病过程中的功能、代谢和形态结构的改变以及这些变化与临床表现的联系,从而揭示疾病的本质,为临床正确诊断、治疗和预防疾病提供实践依据。因此,病理学被称为基础与临床之间的桥梁课程。 在临床医学实践中,病理学诊断又是诊断疾病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因此病理学也属于临床医学的一部分。许多疾病往往须借助病理学的研究、检查才能得出结论,如脱落细胞学检查、活体组织检查,尸体解剖检查以明确诊断和死亡原因,提高临床医疗水平。 本大纲内容力求体现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原则,目的是向学生传授病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病变,为学生的后期临床学习打下基础。同时要

体现当今病理学的最新进展,适当地介绍一些新的尤其是分子病理学方面的理论, 强调临床和病理的结合。加强了病理学总论的讲授和减少了各论中学生在后期临床 课程学习中将重点介绍的疾病。 目录 绪论 ........................................... ...... (-1-)- 第一章 血液循环障碍 ................................... (T) 第二章细胞和组织损伤与修复 (1) 第三章炎症 ........................................ ::……(-2) 第四章肿瘤总论、淋巴造血系统肿瘤??.: .................. (? 2)…… 第五章 心血管系统疾病.. ................. : ............ (3) .... 第六章 呼吸系统疾病 (3) 第七章 消化系统疾病 (4) 第八章 泌尿系统疾病 ( 5) 第九章 女性生殖系统疾病 ( 5) 第十章 神经系统疾病 ( 6) 第十二章 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第十一章 内分泌系统疾病 6)

大学选修课论文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就业的关系

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哪些特点,对我们大学生就业有哪些影响呢?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大学生就业在短期内造成一定的冲击,但从长期来看,它的施行将为大学生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能更切实有效地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新的形势下,社会有关各方应有所动作,合力开创大学生就业的有利局面。:它的实施是对我国劳资市场的一种规范调节,也必然会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制带来诸多影响。它将会促进就业市场规范的建设、教育主管部门管理方式的改变和学校教育观念及课程设置的转变,促进大学生就业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目前,整个社会氛围比较浮躁,人员流动性大。企业应在人才培训、员工的职业发展空间以及薪酬福利制度等各方面不断完善,以此留住优秀人才。另外,学生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意味着一种契约,真正有责任心的学生是不会随便跳槽的,这不只是个人诚信问题,它容易让企业形成“社会刻板印象”,关系到学校的声誉以及今后毕业的学生的就业情况。 《劳动合同法》对于大学生而言,有莫大的实际运用意义。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逐步呈现出从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转移、由一国向全球蔓延、从经济领域向社会其他生活领域扩展的趋势。美国实体经济的疲软,直接造成中国经济及其他领域面临严峻形势。而大学生就业问题首当其冲。据统计,仅2008年上半年,全国就有6.7万家民营企业倒闭。这么多企业倒闭,肯定会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进而导致毕业生就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在挑战的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机遇。 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超过610万,由于国家连续扩招,毕业生人数始终保持较快增长,待就业毕业生数目巨大。在金融浪潮席卷而来,经济持续低迷的今天,大学生就业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国家经济增幅放缓,新增劳动力需求的大幅减少。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预计我国在未来几个月乃至相当长时间里可能面临经济发展减速、出口减少、财政减收、外汇储备缩水以及待业人员增加等情况。 在这种条件现实下,很多大学生都迫切的想要找到一份工作,总会遭遇一些“潜规则”,一些不成文的法则,而缺少法律化、制度法的“明规则”的有力保护。那么我们学习了劳动合同法之后,就会明确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免得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人宰割人人摆布。 《劳动合同法》是国家制定的,是维护甲、乙的合法雇佣权益的,但很多的公司会在劳动合同里添加自己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一般添加进去的都是利于甲方的,我们学习了劳动合同法之后,签合同时要注意公司加进去了哪些条例,公不公道,是不是在我们能接受的范围里,如果加了很多不合理的要求,那么我们可以拒签,也可以依法到人力资源保障局去告他们。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动者就业的权益保护,这对大学生就业无疑是有利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内的试用期期限、工资待遇做出明确的规定,并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法定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将有力遏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和压缩劳动合同期限的行为,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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