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黄勇智能木马杀人案

法律知识黄勇智能木马杀人案
法律知识黄勇智能木马杀人案

黄勇分式导学案3

【学习课题】 分式(1) 【学习目标】1、能判断一个代数式是否为分式 2、能说出一个分式有意义的条件 3、会求分式值为零时,字母的取值 【学习重点】会求分式有意义时,字母的取值范围 【学习难点】求分式值为零时,字母的取值 【学习过程】 (一)温故知新 感受新知 1、 阅读教材2页,完成下面的填空: 1) 面积为2平方米的长方形一边为x 米,则它的另一边为 米。 2) 面积为S 平方米的长方形一边为a 米,则它的另一边为 米。 3) 一箱苹果售价为P 元,总重m 千克,箱重n 千克,则每千克苹果的售价为 元 上述代数式的共同特征是 ; 它们与整式的区别是 。 一般的,整式A 除以整式B ,可以写成____的形式。如果B 中含有____,式子 A 就叫____,其中A 叫___ _,B 叫__ __。 ① a b 2, ②2a+b, ③-x 32, ④32x , ⑤ πa , ⑥x -32, ⑦5x -y z 整式有: ;分式有: (二)、自主学习 探究新知 1、在整式中,由于字母表示的数只作加法,减法,乘法,乘方运算,所以字母的取值可以是____;而在分式中,含字母表达的数作为除数,因为除数为零时,式子没有意义。因此,分式的____取值不能为____。 3、分式的值为零所需要的条件为(1)___________ (2) _。 (三)、挖掘教材 巩固新知 例1:已知:分式4 32 +-x x 1) 当x 取何值时,分式没有意义? 2) 当x 取何值时,分式有意义? 解: ①当________时,分式没有意义。

由3x+4=0,得x=____,∴当x=_____时,分式没有意义。 ②当x ≠______时,______不等于0,此时分式有意义。 即时练习: 1、 当x 取什么值时,下列分式有意义? (1) x 1 ;(2)x 2 ;(3)32-x x ;(4)2 1+-x x ; (4 (5 2、 当x (1) 12+x x ;(2 。例2:当x 取何值时,分式3 9 2+-x x 的值为0? 解:,由???=-≠+0 90 32x x ,得x=_____,∴x=_____即时练习: 3、 当x 取什么值时,下列分式的值为零? (1)x x 1 2- ;(2)1212+-x x ;(3)33++x x 。 (四) 知识小结: 1、今天学习的分式与分数有什么共同点? 2、分式与整式有什么区别?分式与整式中,字母取值范围有什么区别? (五)课堂作业 (六)、 拓展训练 1、下列各式中,哪些是整式?哪些是分式? (1) a b 2 ;(2)2a+b ;(3)x x -+-41 ;(4)xy 21 。 2、 1 1 +x 有意义,则x_______。3、如果)2)(1(1---x x x 有意义,则x 3、若 3 6 -x 的值为正整数,求x 的值。 4、如果6 5 -+x x 的值为0,则x=____。5、当x______时,分式32122+--x x x 的值为0。 (七)、课后反思

法学伦理案例

法学伦理案例 案例一:二奶状告死者发妻争夺遗产 现年60岁的蒋伦芳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某厂职工黄永彬于1963年6月结婚,因双方未能生育子女,便收养一子黄勇(31岁,已成家另过)。1990年7月,蒋伦芳因继承父母遗产取得原泸州市市中区顺城街67号房屋所有权。1995年,该房被拆迁,拆迁单位将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住房补偿给了蒋伦芳。1996年,年近六旬的黄永彬与比他小近30岁的爱姑相识后,便一直在外租房公开非法同居生活。2000年9月,蒋伦芳与黄永彬将该房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屋交易中产生的税费由蒋伦芳承担,故实际卖房得款不足8万元。2001年春节,黄永彬、蒋伦芳夫妇将售房款中的3万元赠与其养子黄勇。患肝癌病晚期的黄永彬于2001年4月18日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房款的一半计4万元及自己所用的手机一部,总计6万元的财产赠与“朋友”爱姑所有。2001年4月20日,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对该遗嘱出具了(2000)泸纳证字第148号公证书。2001年4月22日,黄永彬因病去世。当日下午,爱姑以蒋伦芳侵害其财产权为由,诉讼至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公然与黄妻争夺遗产。 二奶:公民有权处理自己财产 庭审中,原告爱姑及代理人张永红、韩凤喜认为,公民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处分的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赋予公民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也规定,只要公民享有财产所有权,他便享有其财产的处分权。在黄永彬遗赠给爱姑的财产中,其房屋价款、住房补贴、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黄永彬应享有至少一半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对于抚恤金,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关系,已不属于黄永彬个人合法财产,黄永彬对此无权处分。但是,黄永彬遗嘱中的合法部分法院应当支持。作为遗赠行为,只要遗赠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并不需要人们去考虑受遗赠人的身份地位以及在立遗嘱前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至于受遗赠人的其它违法行为,就本案来说,是另一种法律关系,可通过其它法律进行调整。 原配:二奶分财产有违情与法 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代理人李俊超律师在庭审中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黄永彬遗赠案评析

黄永彬遗赠案评析 案情简介: 原告张学英是受遗赠人。遗赠人是被告蒋伦芳之夫黄永彬。被告蒋伦芳与遗赠人黄永彬于1963年5月自愿登记结婚,未生育,于1970年收养一子黄勇。黄勇结婚后与养父母分居。1996年,张学英与遗赠人黄永彬相识,两人随即在当地农村租房同居,共同生活至2001年2月。蒋伦芳则在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宿舍独居。 2000年9月,蒋伦芳将其在1990年继承父母遗产所得的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出卖,获款80000元。 2001年1月,蒋伦芳和黄永彬拿出30000元赠与其养子黄勇购买商品住宅房。 2001年2月,遗赠人黄永彬患晚期肝癌病住医院治疗,蒋伦芳始终予以护理,张学英未参与护理。 2001年4月18日,原告张学英的诉讼代理人韩凤喜在医院为黄永彬代书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壹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 4月20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对该遗嘱出具了(2001)泸纳证字第148号公证书,证明:黄永彬于2001年4

月18日在公证员面前,在代书遗嘱上签名、捺手印。4月22日,遗赠人黄永彬逝世。4月25日上午,被告蒋伦芳在泸州市宾仪馆火化遗赠人黄永彬的尸体时,遗嘱执行人易念华突然向蒋伦芳和黄勇宣读了遗赠人黄永彬的公证遗嘱,要求蒋伦芳和黄勇执行该公证遗嘱。蒋伦芳和黄勇当即表示不执行该遗嘱。当日下午,张学英以蒋伦芳侵害其财产继承权为由诉至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泸州市纳溪区法院经两次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以原告与被告丈夫间的婚外情为由,认定被告丈夫的遗嘱协议违背《民法通则》第7条关于“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法律原则(该原则亦称“公序良俗原则”),宣告遗嘱无效。 通过梳理案情,我发现本案的焦点在于遗赠是否有效。在本案中,遗赠人黄永彬与被上诉人蒋伦芳系结婚多年的夫妻,本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条的规定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黄永彬却无视夫妻感情和道德规范,与上诉人张学英长期非法同居,其行为既违背了我国现行社会道德标准,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规定,属违法行为。黄永彬基于其与上诉人张学英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订立遗嘱将其遗产和属于被上诉人的财产赠与上诉人张学英,以合法形式变相剥夺了被上诉人蒋伦芳的合法财产继承权,使上诉人实质上因其与黄永彬之间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民事行为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因此,遗赠人黄永彬的遗赠行为,应

黄勇“智能木马”连环杀人案犯罪行为的分析

黄勇“智能木马”连环杀人案犯罪行为的分析 一、案例介绍 黄勇因涉嫌故意杀人于2003年11月12日被平舆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1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经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月22日被驻马店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黄勇将家中面条机架改装为杀人器械,取名为”智能木马”。精心策划后,决定向出入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的男性青少年下手,实施杀人计划,实现自已的杀人梦想。从2001年九月到、2003年四月,短短两年时间,黄勇连续杀害17人,一人重伤逃跑。 二、黄勇的杀人手段 黄勇杀害的17人全部是男孩,大部分家在农村,在县城上高中并且住在学校,平时喜欢到录像厅、网吧、游戏厅等地方玩,而且全部在十五岁以上。他通过诱骗来博取被害人的信任,把其骗到家中,然后以做智力游戏为由,趁其不备,用白布条将其勒死,并扒光衣服,用菜刀将尸体肢解后埋在院内,然后将衣服全部焚烧。 三、案例分析 (一)犯罪的心理因素

1、不良的认识观念与犯罪 人的行为是受其思想意识支配的。黄勇为了满足他“杀手”的欲望,不受社会道德的约束和调控,放任自己的不良行为。黄勇连续作案,在短短的两年内残害17个人,而邻居对他的残暴行为却毫不之情,另外警察的破案能力过低,使黄勇对法律采取蔑视的态度。 2、犯罪动机与犯罪 犯罪动机是指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在起因,是个人所具有的实施犯罪行为的决意和根据。像“黄勇案”,他杀人的动机就是满足他做杀手的内心需要,和实现杀手梦的内在动力。但还有一个犯罪动机,我个人认为,他的变态心理使他像《电锯惊魂》里边的杀人一样,在杀人中追求一种杀人的快感和娱乐感。 (二)社会环境的影响 1、家庭 黄勇住的地方经济贫困,家里又不是很好。塔尔德认为,一个人走向犯罪道路,是后天社会风气,风俗影响而逐渐形成的,并不是先天决定的,在模仿过程中,人们接触愈密切就愈有可能相互模仿。黄勇自从看了《自由杀手》之后就有一种想当杀手的

对变态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现今我国变态杀人的现状 改革开放到至今我的的杀人犯罪数量也在逐年增加,而且影响率也在 上升①。其中的变态杀人更是不例外,变态杀人越来越多,引起的危害也 越来越大。例如,从1979年到1981年,在武汉,连续66起强奸杀人案, 直到作案地点在地图上形成一个“马蹄图”,中国警方刁‘得以破案②。1985 年陕西省商州市金陵人,制造了20年前中国最大的变态杀人案,48条尸 体就埋在自己家的院子里面③。从2000年到2003年,杨新海曾跨皖豫鲁 冀4省,疯狂变态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害10人,强奸23人,最后 于2004年2月1日7点30分在漂河中级人民法院出判决,法院以故意杀 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一审依法判处杨新海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④。河南省“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 2003年12月9日在平舆县公开审判,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 审判决:被告人黄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⑤。 2004年4月23日,云南大学宿舍发现4具男生尸体,经查死者是该校化 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的4名学生,其脑部被钝器残忍的杀害,相关 部门经勘查与调查访问,最后确定犯罪嫌疑人为马加爵,最后云南省昆明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马加爵死刑并剥夺政权利终身⑥。2005年以来,黑龙江 佳木斯不断有孩子被杀害,他们有的被割掉耳朵,有的被剖开,内脏被取 出,还有的生殖器也被割掉,受到杀害的人数达20多人,这就是震惊全 国的宫润伯变态杀人案⑦。还有2006年7月16日,邱兴华在陕西汉阴县 持斧杀害9男1女,逃跑35天后在回家的路中被警察抓获,12月28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邱兴华被执行死刑⑧。以及最近的福建南 平凶杀案,造成9名孩子死亡4人受伤。这些就是典型的变态杀人,尽管 ,>李玫瑾编:《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0页。 +,胡振凯:“罕见的变态杀人案例报告”,载《法律学习与研究》2007年第5期,第3页。 ③张!;百文、韩涛:“性变态杀人案件幕本特征分析”,载《中国刑事警察》2001年第6期,第2灭。 ④陈生著:《变态心理学引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第118页。 ⑤梅传强主编:《犯罪心理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20页。 匆冯琦缓:“变态人格控制下的杀人行为研究”,载钟叫匕法学》2005年第4期,第4页。 印陈和华:“变态杀手的杀人行为研究”,载《犯罪研究》2006年第3期,第2页。 @胡振凯:“罕见的变态杀人案例报告”,载《法律学习与研究》2007年第5期,第4页。 一、现今我国变态杀人的现状 现今这些变态杀人各有千秋,但它们也有共同的特点,完全可以把它们归 于几种不同的类型。 (一)现今我国变态杀人的特点 由于引起变态杀人有不同的变态人格类型,因而其杀人形为方式也各 有特点。不过无论是性变态引起的杀人,还是冲动型人格引起的变态杀人, 我们都能找到他们杀人的共同点。 .突发性

2009《大学语文与写作》真题参考答案

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联考 《大学语文与写作》试卷参考答案(A) 一、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四个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 的序号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20分) 1.A 2.B 3.C 4.D 5.D 6.B 7. C 8.C 9.B 10.D 11.D 1 2.C 13 .D 14.B 15.D 16.A 17.D 18.A 19.A 20.A 二、填空题(每空2分,各空出现一个错字扣1分,共20分) 1.知者动仁者静 2.说理抒情写景 3.豋幽州台歌 4.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5.渺沧海之一粟羡长江之无穷 6.朱自清人物背影 7.辫子事件 8.诗人心目中的祖国 9.莫泊桑 10.顺序是:(1)-(5)-(4)-(3)-(2) 三、阅读分析题(共40分) (一)阅读曾国藩的一封家书,然后回答1-3小题。(10分) 1.谕:告诉;吩咐。少:稍;稍微。奢:奢侈;腐化。怠:懒惰;松懈。 2.曾国藩叮嘱儿子:勤苦俭约是求学之道,是持家之本。 3.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勤苦俭约未有不兴,骄奢倦怠未有不败;半由人力,半由天事。 (二)阅读钱钟书《论快乐》中的一段文字,然后回答1-3小题。(10分)1.快乐不可能永久。(或“永远快乐”是荒谬) 2.反衬快乐的短暂易逝。对比法。 3.说明“永远快乐”的自相矛盾。 (三)筛选下面一段话的主要信息,从原文中提取三个关键词。(6分)

关键词:(菜单)(翻译)(困惑) (四)下面一封求职信有多处语言不得体的地方,请一一找出并加以改正。(8分) 1.将第②处的“你”改为“贵”; 2.将第④处改为“相信公司领导不会过分(或‘只’)看重学历”; 3.将第⑥处改为“希望能得到你们的赏识”; 4.将第⑦处改为“让我能得到你们的帮助、指导“(或提供能为公司效力的机会)。 (五)用一句话概括下面这则消息的主要内容。(不超过18个字)(6分) 主要内容:民工呼唤(或企盼、期望)维护自己(或自身)权益的工会组织。 四、作文(共70分) (一)应用写作(40分) 1.根据案例,请以××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名义拟写一份请示。(20分) 评分标准:总分20分。 1.格式规范要求9分,主要扣分点及分值: (1)标题不规范,“解决修建图书馆资金”事由不准确,或无标题扣2分(2)无主送机关、主送机关错误或主送机关不顶格写扣2分 (3)正文未按请示理由,请示事项,结语三部分写扣3分 (4)无落款扣2分 2.请示事项中的必备要素与选择要素 6 分,主要扣分点及分值: (5)缺会请示理由或理由不充分扣2分 (6)请示事项不够明确,未做到一文一事扣2分 (7)缺请示结语扣2分 3.语言表达5分,以3分为基准分,根据准确、简明程度可酌情扣分 2.根据案例,请以××大学的名义拟一份公文,表彰黄勇同学的事迹。(20分) 评分标准:总分20分。 1.格式规范要求12分,主要扣分点及分值: (1)标题不规范,事由“表彰黄勇同学舍己救人事迹”不准确扣2分,或文种错用扣一次性扣8分 (2)无主送机关、主送机关错误或主送机关不顶格写各扣2分

对系列杀人抢劫案犯罪人格的分析(发稿)

对系列杀人抢劫案犯罪人格的分析 何正泉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安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内容摘要】论文对系列杀人抢劫案件中案犯犯罪人格的特征和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犯罪人格具有认知的反社会性、情感的扭曲性、犯罪意志的顽固性、对惩罚的耐受性、对教育改造的排斥性等特征。犯罪人格形成的原因包括生物因素、心理因素以及对压力和挫折的畸形反应。 【关键词】犯罪人格特征形成原因 目前发生的大要案件以系列杀人抢劫案件最为触目惊心,这类案件影响深远,给社会带来较大负面影响,对治安和人民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极大危害,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思考。如豫陕苏皖彭妙计团伙系列杀人抢劫案,1998年2月14日至1999年3月26日,彭妙计、丁运好、苏小平3人经踩点预谋后,结伙先后流窜到陕西、河南、安徽、江苏等4省21个县市区33个行政村,持铁锤、钢钎、木棍、镢头、手电等作案工具,趁夜深人静之机,采取翻墙入院、砸门、挖洞、蒙面入室等方法,行凶抢劫38次,致使76人死亡、3人重伤、5人轻伤。在抢劫中,罪犯彭妙计手段残忍,用菜刀和剪刀割断40人喉管,割下4个男人的生殖器,抢劫现金4万余元及金项链等财物。类似的案例是杨新海系列抢劫杀人案,杨新海曾因盗窃、强奸被劳教两次、判刑一次。1999年出狱后,接连在河南、山东、安徽、河北四省的农村地区疯狂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抢劫现金6300余元,强奸妇女6人,奸污尸体19具,而且很多属灭门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较有影响的系列杀人抢劫案件还有张君团伙系列杀人抢劫案、雷国民系列杀人抢劫案、张显光团伙系列杀人抢劫案等。这类案件的共同特征表现为:犯罪时间长、犯罪能量大、手段残忍、连续疯狂作案。不被抓获是难以自行停止作案的。案犯为什么如此凶残?为什么连续作案,他们与普通案犯有何不同?研究这些案犯的成长史、犯罪史,我们会发现犯罪人格是支撑案犯连续疯狂作案的强大内在动力。 犯罪人格(Criminnal Personality)是犯罪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通常是指个体在生理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基础上,受后天消极环境和不当教育的影响,在早年就开始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由于各种原因难以返回正常人的生活轨迹,而以各种犯罪为生,并在犯罪生涯中逐渐形成的以反社会为特征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犯罪的性格、嗜好、习惯、观念、态度,并且出现的与犯罪相适应的情感反应等的总和。 ②出现犯罪人格必须有这样的前提:其一,基本社会化有断裂、丧失和混乱;其二,有从小至大的违法犯罪经历;其三,有过不止一次的刑事处罚经历。 犯罪人格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由于独特的生理因素,以及消极环境影响和不当教育所导致的心理因素,造成人格社会化的严重缺陷,以致不能适应各种社会关系,一旦遭遇各种压力和挫折,易导致反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一、犯罪人格的特征 (一)认知的反社会性。认知是包括感知、判断、推测和评价在内的社会心理活动,认知是人的社会行为的基础。对于各种社会现象的认知,具有犯罪人格的人总是自觉、 ①作者简介:何正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安学院讲师。 ②关于犯罪人格的概念之争,可参见罗开卷.犯罪人格视野下的犯罪预防【J】.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2).6.

若水谈教育之六(从震惊全国的特大系列杀人案,看问题青少年的心理发展)

我上高二那年,我们县城破获了一起特大系列杀人案,杀人凶手黄勇在两年时间内,先后作案16次,杀害17名青少年。这起案件震惊了全国,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因为这起案件,我们县公安局局长、教体局局长、文化局局长以及我们学校校长全部都被免职。 我们在学校听说之后,都感到很害怕,都不敢再出校门。很多爱上网吧玩游戏的同学,都不敢去网吧了。那段时间,整个县城都很恐慌。谁都想不到,那两年失踪的17个孩子,竟然全都是被黄勇一个人所杀害。 当时,我们对于具体案情并不了解,只是听到一些传闻,就觉得这个人太邪恶、太可怕了,完全没有人性。多年过去以后,当我在研究青少年犯罪心理的时候,我再度遇到这个案子。我查找了很多资料,想要去了解黄勇的犯罪心理。在研究过程中,我越了解,越觉得黄勇其实也很可怜,他自己也是受害者。如果他的父母懂得家庭教育,了解孩子的心理成长规律,他就不会走上这条路;如果黄勇上学的时候能够遇到一个优秀的老师,给予他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他也不至于走上这条路。因为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引导,他的心理问题越来越严重,最终走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其实,在我们当今这个社会上,像黄勇一样心理不健康的青少年不在少数,只是程度可能没有那么深,或者还只是心理问题,没有发展到行为问题。但是,如果家长、老师没有去关注到这些问题青少年的心理,任其自由发展,很可能也会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或者选择自残、自杀。只有心理健康阳光,才会有光明的前途。因此,今天,我从心理学角度

来分析黄勇杀人案,希望能够给众多问题青少年的家长一些启发,避免悲剧再度上演。 黄勇27岁开始杀人,到29岁,两年时间,一共杀害17名青少年。2001年9月份,黄勇以回家玩游戏为名,将在平舆县电影院录像厅认识的学生路XX(男,15岁,平舆县人),骗到家中,以要想得到钱,须过”智能木马”测试关为由,将路XX捆绑在”智能木马”上,用白布条将其勒死,分尸埋在后院内,将衣服全部焚烧。 2002年夏,黄勇以找工作为名,将在平舆县镇中对面游戏厅内认识的无业人员王XX(男,17岁,平舆县人),骗至家中,以想得到工作,须过”智能木马”测试关为由,将王XX捆绑到”智能木马”上,用白布条将其勒死,分尸埋在后院内,后将衣服全部焚烧。 2003年元月,黄勇以带王X回家看画为名,将在平舆县月旦桥南一游戏厅内认识的学生王X骗至家中,以做智能游戏为由,将王X捆绑在”智能木马”上,用白布条将其勒死,分尸埋在后院内,将衣服全部焚烧。 2003年春节刚过的一天,黄勇在平舆县文化馆录像厅内认识了学生韦X(男,18岁,平舆县人),黄勇以资助韦X上学,回家拿钱为名,把其骗至家中,又以想得到资助,须过”智能木马”测试关为由,将韦X 捆绑在”智能木马”上,用白布条将其勒死分尸埋在后院内,将衣服全部焚烧。 2003年2月,黄勇以回家取钱和拿游戏机牌为名,将在平舆县新华书店西侧一电子游戏厅内认识的学生陈XX(男、15岁,平舆县人)、学

继承法案例

案例一:刘惠良遗产继承案 刘惠良于2000年5月去世,生前留有遗产房屋11间,现金17万元。刘惠良有长子刘伯潇,妻子夏桂兰,儿子刘明川和刘明月;长子刘伯潇于2000年6月因悲痛过度去世。次子刘仲湘,妻子张秀兰,儿子刘明山和刘明秀。三子刘叔湖,妻子任好君。女儿刘季南,丈夫马行空,女儿马玉花。刘季南于1998年去世。 刘惠良于1997年立有一份遗嘱:女儿刘季南生活困难,可分得现金3万元,房屋3间。三子刘叔湖未尽到赡养义务,不能继承遗产。邻居张阳曾在自己困难的时候给国帮助,可分得现金1万元。多年好友赵玉山与自己感情很好,现在生活困难可以分得现金3万元。赵玉山于2000年初去世,有妻子张桂花,儿子赵大海。赵玉山时候,刘惠良曾多次对周围的人表示,留给赵玉山的遗产分给赵玉山的妻儿。 问题: (1)本案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哪些人是受遗赠人? (2)本案中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案例二:四川泸州遗赠纠纷案 1963年,蒋伦芳(女)与黄永彬(男)结婚。婚后未生育,收养一子黄勇(31岁)。 1990年7月,蒋伦芳继承父母遗产取得原四川省泸州市市中区顺城街67号房屋所有权。 1995年,该房因城市建设被拆迁,由拆迁单位将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77.2平方米住房一套作为还房安置给蒋伦芳。 1996年,黄永彬与张学英相识并在外租房同居生活。 2000年9月,黄永彬与蒋伦芳夫妇将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房产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 2001年春节,黄永彬、蒋伦芳夫妇将前述售房款中的3万元赠与养子黄勇用于购买商品房。 2001年初,黄永彬因患肝癌(晚期)住院治疗。 2001年4月18日黄永彬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出卖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住房所获得的房款的一半4万元及自己所用手机一部遗赠给张学英。 2001年4月20日,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对该遗嘱出具了(2001)泸纳证字第148号公证书。 2001年4月22日,遗嘱人黄永彬去世。之后,张学英即要求蒋伦芳交付遗赠财产,遭蒋伦芳拒绝,双方发生纠纷。 2001年4月25日,张学英向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蒋伦芳交付黄永彬遗赠给她的遗产。 2001年5月17日,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作出(2001)泸纳撤证字第02号《关于部分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书》,撤销了(2001)泸纳证字第148号公证书中关于抚恤金和住房补贴金、公积金中属于蒋伦芳的部分公证。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遗赠人黄永彬的遗赠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属无效行为。原告张学英要求被告蒋伦芳给付遗赠财产的主张本院不支持。

犯罪心理学-变态杀人犯

从黄勇案看“变态杀手”及社会管理的缺失与重建 摘要: 对付犯罪,首先要了解犯罪人。而了解犯罪人, 则首先要研究犯罪心理现象。河南平舆黄勇系列杀人案属于典型的变态系列性杀人案,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也暴露出我们的社会管理工作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者的职业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温情感等方面; 同时, 广大公民的自我管理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的欠缺, 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人群中存在的不健全人格和心理缺陷也是酿成惨案的原因之一。文章将对黄勇进行进一步分析来探讨本文的主旨。 关键词:黄勇案、变态杀人犯、社会管理、重建 2002年11月, 电视新闻、报刊新闻和网络新闻都报道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案件: 河南一犯罪嫌疑人黄勇在普通的村庄中、在自己简陋的住房里,竟然在三年内诱杀了17人。请看相关报道:犯罪嫌疑人黄勇, 男, 现年29岁, 是平舆县玉皇庙乡曾庄村委大黄村人, 初中毕业在家务农。经突, 犯罪嫌疑人黄勇供述了本人酷爱看武打录像、凶杀恐怖片, 自感杀人刺激, 自2001年9月以来, 被告人黄勇将家中面条机架改装为杀人器械,取名为”智能木马”。精心策划后,采取欺骗手段, 将受害人从录像厅、网吧、游戏厅等场所骗至家中, 先后杀死青少年17人, 杀伤1人, 并将死者尸体掩埋在自己室内和院内的犯罪事实。 许多人在听到这类案件时, 最初的一个疑问就是: 杀人者是怎样的一个人? 他有着怎样的犯罪心理? 这类犯罪案件给人们的第一印象是: 其犯罪动机令人 费解! 因为, 犯罪人似乎没有常人理解的图财、追求性满足、或达到某种报复的目的。当时的记者仔细查看了一下周围环境, 也发现尽管村子相当僻静, 但凶手住所与其周围邻居家距离也就两三米之遥, 何以在两年多的时间内这里发生了如此多的凶杀案, 邻居们却一无所知? 一位住在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 黄勇的屋子是独门独院, 他也经常不在家, 跟邻居们也不怎么来往, 如果不是那天警察来,我们都不知道他干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 问起对凶手的印象, 不止一位村民告诉记者,黄勇就住在村里, 还没有结婚, 表面上看他很正常, 还有点老实, 并不凶残。的确, 由于对这类怪异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和犯罪心理的费解, 导致人们对于这类犯罪产生一种无名的恐惧与无奈; 导致社会对此类案件的茫然与无措。这类案件再次说明: 对付犯罪,首先要了解犯罪人! 而了解犯罪人, 则首先要研究犯罪心理现象。 据犯罪心理分析专家武伯欣称:常态人作案,目的性比较特定,预谋比较周密,对行为后果事先有认知,包括反侦察意识、主动调控等都比较稳定。而变态杀人,目的不一定特定,可能是泛化的,扩大化的,基本上没什么预谋,只要自己觉得合适就干了,而且不顾一切要把行为表现到极至,直截了当地宣泄,一往直前,行为失控。反侦察也不到位了,选择方式也很少,只能逃跑躲藏。杀人没有负罪感,甚至有欣快感。接下来,我们将分析一下黄勇的犯罪心理因素与社会的影响。 (一)犯罪的心理因素 1、不良的认识观念与犯罪 人的行为是受其思想意识支配的。黄勇为了满足他“杀手”的欲望,不受社会道德的约束和调控,放任自己的不良行为。黄勇连续作案,在短短的两年内残害

关于故意杀人的原因及对策的思考

关于变态人格行为人故意杀人的原因及对策的思考 何为故意犯罪,我国《刑法》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那么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它是故意犯罪中的一种形式。 故意杀人罪主观方面是研究故意杀人犯罪成因的中心内容。包含了犯罪行为人的认识因素——会发生死亡的危害结果;犯罪行为人的意志因素——希望结果的发生,并且放任。它受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的支配。由此可见故意杀人在犯罪实施过程中,行为人实施犯罪是在完全自觉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它必然基于一定的内心推动,即诱发和促使犯罪行为的犯罪心理形成因素并发展到形成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直至实施犯罪行为的产生,也是故意杀人的直接原因。因此犯罪成因不仅包括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还包括激发行为人犯罪的各种媒介,以及形成犯罪心理的社会环境因素等。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特别是每年都要新增大量的人口,公民的就业压力与生存压力比过去任何时期都显得更加突出,同时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由此对社会人群产生了种种压力,这些显见的外界压力使许多人的心理和人格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相当一部分人群患有心理疾病。而关键是这些心理问题,在没有很好的疏通渠道和消解方式的情况下,就随时可能蜕变甚至激化,因人格变态而导致的违法犯罪与日俱增,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如近年来发生的河南省平舆县黄勇因幻想而诱杀17名网吧青少年案件、河北省石家庄市靳如超制造爆炸事件致死上百人案件、云南大学在校大学生马加爵因小事口角而在宿舍用铁锤杀害4名同班同学案件、福建南坪郑民生残杀多名小学生案件等等,都是因心理严重变态而引发的恶性犯罪案件。这些案件虽然从总体上看数量并不多,但在当今这个生活多元化的社会引起了强烈的震荡,也给了人们更多的反思。 “人为什么会变态呢?”中科院心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尹文刚教授指出,心理与社会是导致人格变态的两大因素。尹教授说,人格变态是变态心理的一种类型。变态心理亦称异常心理或病理心理,它是指人们的心理活动,包括思想、情感、行为、态度、个性心理特征等方面产生变态或接近变态,从而出现的心理和精神活动异常。统计数字表明,生活贫困者、社会底层百姓以及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犯罪率较高,这是因为他们长期处于一种受压抑、不平衡的状态中,极易使得内心矛盾激化。“这不是个人问题,而是社会问题,需要从社会制度上去缓解。”有些人由于长期的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或者心理上受到强烈的刺激,就有可能出现人格异化,从而引发变态行为。“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变态人格并非精神病。从法律上讲,这两者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是人格变态者必须对其行为承担责任。” 变态型人格犯罪嫌疑人不是弱智者,也非精神病人,其多数虽然智商不高,但是通常都信念明确、思想偏执、行为冷酷,其犯罪心理一旦形成之后,都极难改变,且作案动机深藏于心,很少表露于外界,极难被他人发觉,在其犯罪行为被发现和侦破之前,变态型人格犯罪嫌疑人给他人的形象往往可能还是安分守纪的“好人”。变态型人格犯罪嫌疑人作案,事先都精确选择了作案地点、时间、方式,对自己行为的动机、幅度、进程、终止都有明确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作案通常有一定的较为固定的行为模式并多为系列性作案;作案时间多在夜深人静或隐蔽处及无人的时候;而且行为过程中和结束后自我保护意识全面、良好,并能采取一系列掩饰行为和反侦察手段。所以变态型人格犯罪嫌疑人应负完全法律责任。然而,

民法经典案例伸入分析

民法经典案例分析 此文章已被阅读11263次 第一编民法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案例1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案情介绍: 原告:某县某商场(以下简称商场): 被告:某县商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商业局). 某县某商场是1994年成立的集体所有制商业单位,隶属于该县商业管理局领导.1998年11月,商业管理局举行全局职工先进个人表彰会,从商场购买石英钟,手表,电熨斗,毛巾被等日用品作为奖品,价款共计18000元,商业局经办此事的办公室主任对商场经理说,因商业局最近开支较大,所以此项货款要到明年3月支付给商场,商场经理表示同意,但到了1999年4月,商业局仍未付款,且从未提起此事.5月初,商场派会计索要几次未果.7月,商业局作出决定并通知商场:奖品货款18000元由商场自行消化,双方不再结算.此事在商场职工中反响强烈.9月,商场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商业局付款,而商业局则以该纠纷系上下级单位内部纠纷,且商业局已对此事作出处理为由拒绝应诉. 二,相关法理知识: 1,我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 人身关系:是指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而与人身不可分离的社会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姓名,肖像,名誉等关系)和身份关系(扶养,监护等关系). 3,民法的调整对象:(1)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2)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属于上述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4,处理本案的关键在于认定商场与商业局之间发生的关于纲款给付的关系是否属于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作为地位独立的两个法人,他们有着各自的经济利益.本案中他们是地位独立,平等的买卖双方,而不存在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与下级.买卖双方基于买卖这一民事活动产生了各自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他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 三,处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纠纷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因此决定受理此案.法院受理本案后,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并通知商业局到庭应诉,但商业局不应诉,为此地,法院缺席审理了此案,判决商业局支付所欠某商场货款8000元,并支付自1999年4月1日起到判决生效之日止的相应利息.判决下达后,被告商业局以其与原告的纠纷系上下级单位内部的纠纷.不应由法院审理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此案应属平等主体这间的财产纠纷,受民法调整,一审法院受理并对本案作出判决并无不当,遂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章民法基本原则 案例2 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一,案情介绍: 原告:某县酒厂 被告:某市登喜酿酒厂

四川泸州遗赠案1

四川泸州遗赠案 案情简介 原告:张学英 被告:蒋伦芳 本案被告60岁的蒋伦芳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某厂职工黄永斌于1963年6月经恋爱登记婚姻,婚后夫妻关系一直较好。但是妻子蒋一直没有生育,后来只得抱养了一个儿子(黄勇,现年31岁,已成家另过)。这给家庭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1990年7月,蒋伦芳因继承父母遗产取得原泸州市市中区顺城街67号房屋所有权,面积为5l平方米。1995年,因城市建设,该房被拆迁,由拆迁单位将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77.2平方米住房一套作补偿安置给了蒋伦芳,并以蒋个人名义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1994年,黄认识了一个名叫张学英(即本案中的原告)的女子,并且在与张认识后的第二年同居。黄的妻子蒋发现此情况后,加以劝告但无效。1996年底,黄和张租房公开同居,以“夫妻”名义生活,依靠黄的工资(退休金)及奖金生活和共同经营。2000年9月,黄永斌与蒋伦芳将蒋继承所得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房产,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陈某。双方约定在房屋交易中产生的税费由蒋承担,故实际卖房得款不足8万元。2001年春节,黄、蒋夫妇将售房款中的3万元赠与其养子黄勇另购买商品房。2001年2月,黄永斌到医院检查,确认自己已经是晚期肝癌。在其即将离开人世的日子里,原告张学英面对旁人的嘲讽,以“妻子”身份守候在黄的病床边。 黄在2001年4月18日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一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其负责安葬。”4月20日该遗嘱在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得到公证[(2000)泸纳证字第148号公证书]。2001年4月22日,黄因病去世。黄的遗体火化前,原告偕同律师上前阻拦,并公开当着原配蒋的面宣布了黄留下的遗嘱。蒋和亲属们感到十分震惊,气愤之下,双方发生争吵。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财产和骨灰盒,遭到蒋的严厉拒绝。当日下午,张以蒋侵害其财产权为由,向纳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蒋伦芳某按遗嘱履行,同时针对黄的遗产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二奶”张学英诉黄妻蒋伦芳遗产纠纷案诉至法院后,社会各界对该案十分关注,对于原告是否有权享有黄永斌的财产,众说纷纭,拭目以待人民法院对该案如何判决。

黄勇案引发的一些思考

2011级在职法硕张阳阳20113011 黄勇案引发的思考 ——分析河南平舆“11·12”特大杀人案 案情简介:黄勇杀人案,又称河南平舆“11·12”特大杀人案,是指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发生在河南省平舆县一起恶性连环杀人案件。黄勇(1974年11月18日至2003年12月26日),男,该案被告,河南省平舆县人[1]。 2001年,黄勇将轧面条机机架改装成杀人机械,取名为“智能木马” [2]。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黄勇先后从网吧、录像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以资助上学、提高学习成绩、外出游玩和介绍工作为诱饵将青少年骗到自己家中,以其要想实现自己的愿望,必须经过“智能木马”测试为由将其绑在木马上,或先把其用酒灌醉,然后用布条勒死。至案发时,黄勇总计杀死无辜青少年17人,轻伤1人[2]。2003年11月,黄勇放弃杀害最后一名被害人张某,释放其回家[3],并写好遗书[4],后者随即报警。 2003年11月12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黄勇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2日被逮捕[2]。 2003年11月26日,驻马店市公安局、平舆县公安局联合侦查终结,以黄勇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5]。起诉书中声称“被告人黄勇自小受反映暴力题材影视剧影响,梦想成为一名杀手。2001年夏,被告人黄勇将家中面条机架改装为杀人器械,取名为‘智能木马’。精心策划后,决定向出入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的男性青少年下手,实施杀人计划,实现自已的杀人梦想。”[5]2003年11月28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 12月9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南省平舆县公开审判该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对黄勇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主张,法庭经审理后驳回

湖南省新化县高二历史上学期第一次单元考试试题(黄勇班,无答案)

2017年下学期高二黄勇班第一次单元考试试题 历史(文科) 时量:90分钟满分:100分 第Ⅰ卷(选择题共48分) 本卷共24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内。 1.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争霸战争频繁,管仲提出:“国之所以为国者,民体以为国”“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这表明管仲 A.代表平民阶层的利益B.推崇儒家的治国理念 C.反对频繁的争霸战争D.具有朴素的民本思想 2.秦初并天下后,赢政自称“始皇帝”,想把皇位千万世地传下去;汉王刘邦做了皇帝之后,约定“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这表明 A.君主专制得以不断强化B.宗法制决定帝王治国思想 C.分封制的基础依然存在D.帝王借宗法血缘维护统治 3.唐代长安东西两市见于记载的有肉行、绢行、药行、大衣行、秤行、鼓行、铁行等,而当时一些新兴的工商业城市中,同类商品也多集中在一个区域进行交易。由此可见当时A.手工业生产分工细B.城市经济空前繁荣 C.商品销售的专业化D.城市经济功能增强 4.下面是某学者整合的关于宋代的资料,由此可见宋代 A.注重“以文治国”B.中央集权加强 C.冗官现象严重D.理学影响深远 5.宋明理学家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有逻辑层次的哲学范畴和理论结构。无论是理学的各种各样的本体论,还是“存理去欲”或“存心去欲”的修养论、“格物”或“格心”的认识论、成贤成圣的境界论,其出发点都是 A.强化儒家伦理道德B.探究宇宙万物本原

C.吸收佛道思想精髓D.实现儒学的哲学化 6.雍正七年初有军机房时,仅为西北两军设,皇帝明其便利隐秘,但其权仍小,而雍正十年成立军机处时已要求知会(即以文书的形式告知)各省。这表明军机处 A.可以避免大臣专权B.逐渐成为中枢机构 C.与内阁的地位相当D.已失去其绝密特性 7.据记载,1860—1861年,太平天国在占领区内实行“着佃交粮”的政策,即责令佃户直接把钱粮交给政府,交租数额因地而异,并无定制,受到广大占领区农民的普遍欢迎。这主要是因为此政策 A.改变了土地的所有权B.减轻了农民的租税负担 C.有利于发展商品经济D.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 8.1905 年8月,孙中山在东京富士见楼中国留学生欢迎大会上发表了充满民族主义的演说。这次演说,唤醒了留学生的民族意识,激发了革命热情,令那些迷惑于保皇的留学生幡然醒悟,快速转向了革命。这说明 A.东京成为辛亥革命的中心B.推翻清政府的时机成熟 C.革命思想得到进一步传播D.孙中山具有崇高的威望 9.20世纪初期,胡适宣讲俗语俗字,陈独秀提倡国民文学和通俗的社会文学。这些活动A.反映了中国社会的迫切需求B.标志着文学革命的开始 C.直接冲击了封建的纲常伦理D.以开启民智为主要目的 10.某学者对抗战时期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1943年和1944年民营工矿企业所得政府贷款占这两年后方民营工矿企业生产总值的39.5%和41.2%;同一时期政府有关部门为民营工矿企业培训的技术工人达3600人之多。据此可知,该学者试图论证抗战后期 A.政府并未放弃沦陷区工业B.民营企业保障了抗战胜利 C.国统区民营企业发展迅速D.国民政府扶植民营工矿业11.1949年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指出,党必须一步一步地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并号召全党同志必须用全力学习工业生产的技术和管理方法,学习和生产有密切联系的商业工作、银行工作和其他工作。这一决议的主要目的是 A.实现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B.争取解放战争尽快取得胜利 C.推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D.彻底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度 12.下表为1950-1953年我国粮食需求与粮食产量统计表(均以1950年为基数100)。这表明我国

2015年法检考试专业题真题及答案【天星培训】

湖南省2015年法检两院专业知识真题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恐怖活动相关罪名的认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D) A.明知是恐怖活动组织或者是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而提供资助的,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共犯论处 B.如果单位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不对单位判处罚金,而只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罪的共犯论处 C.明知是恐怖活动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行为,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共犯论处 D.明知是恐怖活动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仅仅是提供资金账户帮助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构成洗钱罪 2、某国有企业出纳李某于2014年4月20日偷偷从单位拿出100万元购买体育彩票。2014年5月17日,李某的彩票中了特等奖,获利500万元。李某当天就将100万还给单位。关于李某的行为,正确的是(B) A.李某的行为不是犯罪,因为李某挪用公款的时间短(未超过3个月),而且并未给单位造成实际损失 B.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及时时间短也构成犯罪 C.李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因为他将购买彩票的奖励全部据为己有,如果将其全部交给单位,李某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D.如果李某在案发后能够将奖金500万全部交给单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再构成犯罪 3、龚某2010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2014年,龚某因狱中改造表现良好而获得假释。假释期间,龚某又因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龚某的行为(A) A.不构成累犯 B.构成累犯 C.属于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D.属于惯犯,应当从重处罚 4、陈某以出卖为目的将梁某(女)药物麻醉并从A地带到B地,以3万元的价格与收买人高某达成交易,但在交易的过程中被公安人员抓获。陈某拐卖妇女罪的犯罪停止形态是(C)A.犯罪未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既遂 D.犯罪中止 5、蒋某是私企老板,他在缴纳10万元税款之后,一次性假报出口骗取了20万元的出口退税款。对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D) A.逃税罪一罪处理 B.骗取出口退税罪一罪处理 C.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从一重罪处理 D.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 6、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A.现役军人与其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不一致的 B.该条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是一种对人义务或相对义务 C.该条中所规定的军人的配偶在离婚方面所承担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利存在 D.该法律条文完整地表达了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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