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制度

民主管理制度
民主管理制度

总纲

第一章、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总则

二、学校教代会职权

三、学校教职工代表

四、学校教代会组织制度

五、学校教代会代表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章、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一、总则

二、重大事项的内容范围

三、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形式

四、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的主要程序

五、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的基本要求

六、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追究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章、校务公开制度

一、总则

二、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

三、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校务公开工作的职责

五、校务公开的原则和内容

六、校务公开的形式

七、校务公开的程序

附则(一)《汪清四中行政、教师办事纪律》

(二)《汪清四中各项办事程序》

第四章、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制度

一、总则

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

三、中层干部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

附则:《公开竞聘中层干部的资格条件》

第五章、汪清四中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总则

二、组织机构

三、权利与义务

四、工作制度

第六章、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和联系群众制度

一、总则

二、形式和对象

三、方法和途径

四、任务和要求

第七章、学生自主教育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学生会的管理

三、学生会的职责

第八章:决策咨询委员会制度

一、总则

二、决策咨询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三、决策咨询委员会人员组成

四、决策咨询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和任期

五、会议的召集和会议间隔时间

六、议题的产生和处理

民主管理制度

总纲

为深入贯彻实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人民群众的指导方针,依据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以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管理科学化,推进学校制度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民主的人文环境,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一章、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总则

为了适应教育体制和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结合我校教代会的实践和基层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教育法》、《工会法》、《教师法》、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1、学校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2、学校教代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行使职权。

3、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学校教代会职权

(一)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

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学校内部重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

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讨论决定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4、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二)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和通报工作,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三)学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以及职能部门正确行使管理权。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学校教职工代表

1、凡我校在编教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均可当选为学校教职

工代表。代表应具有参政议事能力,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热心社会工作的基本素质。

2、学校教代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人数的10—30%,

人数多少以有利于教代会开展活动为原则。

四、学校教代会组织制度

3、学校教代会每届3至5年,与工会同时换届,每年至少召开

1—2次代表大会。

4、因调离工作岗位或退休教职工不再履行代表义务,可由原

部门另选他人替补空缺。校内调动其代表资格应予保留。

5、学校工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校工会有权指导学校教代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6、每次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选举和表决须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7、遇有特殊情况,经多数代表提议,经党支部的批准,可以临时召开代表大会。

五、学校教代会代表的义务和权利

(一)代表的义务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素质和能力。

2、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及时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3、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努力贯彻、宣传会议精神。

(二)代表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向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有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本实施细则由校工会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章、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加全校教职工的主人公意识,激发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创造力,化解矛盾,促进党群、干群关系改善,根据上级“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大事项的内容范围

1、本校章程;

2、本校发展规划;

3、本校内部机构的增设与撤并;

4、本校重大改革方案、措施及规章制度;

5、本校中层干部的任免;

6、本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7、本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8、本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决算分析报告;

9、本校大额度经费的使用;

10、本校投资、融资项目及借资、欠资计划方案;

11、本校自筹资金的重大基建、设备项目的确定与实施方案;

12、涉及本单位各项权益的转让、租借等事项与外单位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

13、本校教职工收益分配方案;

14、本校奖惩工作;

15、本校其他重大事项。

三、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形式

1、校务会议是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形式。

2、校务会议的成员为正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等。

3、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会前应个别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民主集中,校长决策。根据管理权限规定,校务会议讨论的有些重大问题,要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有些重大问题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的主要程序

1、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经与党组织负责人酝酿,提出解决有关重大事项的初步设想。

2、深入调查研究,党政工负责人分别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校长与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研究,应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讨论。

4、校长主持校务会议讨论、决策。

五、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的基本要求

1、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应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重大事项,校长应主动征求党组织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按照议事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决策,保证决策的民主化、

科学化。既要防止“个人说了算”,又要支持和保证校长能够正确行使行政决策权,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以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应维护党政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党政领导应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前要随时交换意见,互通情况,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再讨论、决策。

3、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应严格组织纪律。集体议事时个人必须充分发表意见,一经决策后,领导班子成员要维护班子团结,共同贯彻实施,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保持一致,不得自行其是。

4、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的过程,应有相应的文书档案资料记录,以备检查。

5、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将作为每年年终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向教代会报告,并向局党委汇报。

六、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后果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按上级部门新规定执行。

第三章、校务公开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学校民主监督制度,促进决策科学、民主化,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素质教育提高,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根据市教委和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

1、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原则;

2、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项都必须公开的原则;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4、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

5、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和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三、校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1、实行校务公开,要坚持、完善和规范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

2、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

组员:中层干部、年级主任、

3、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等

4、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由党员代表、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代表、教师代表、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四、校务公开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

1、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把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实施校务公开制度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3、负责总体部署安排和检查指导工作,协调在推行校务公开中相关组织及部门的工作,确保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4、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校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工作。

(二)行政

1、充分发挥在校务公开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为顺利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创造和提供必须条件。

2、负责提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应公开的事项,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公开事项,自觉提供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资料,做到材料齐全清楚,内容真实。

(三)工会

1、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活动。

2、要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3、要依照党的方针政策,挥照有关实际情况,就健全制度,完善办法、规范程序等方面加强调研

4、充分发挥教代会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载体的作用,主动探索其他有效辅助形式,努力提高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水平,不断地把校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四)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校务公开的制度规定。

(2)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每年一次研究制定校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4)及时发挥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1、在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2、做好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协调节器工作

3、受理职工意见、要求、负责有关校务公开的信息收集、反馈。

4、深入各组、室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为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当好参谋。

5、及时总结汇报工作,并推广先进经验。

(六)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1、监督学校校务公开的工作。

2、及时纠正违反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行为。

3、有权向上一级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学校实施校务公开的情况。

五、校务公开的原则和内容

(一)校务公开原则

推行校务公开,应注意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循序渐进”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教学秘密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原则上都应公开。

(二)校务公开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

1、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2、教育经费的收支情况,学校收费的依据及收费标准;

3、学校内部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情况;

4、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及工资晋升、奖惩情况;

5、基建项目、大宗维修(5000元以上);大宗物资的采购情况;

6、学校招生工作情况;

7、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选聘任免干部等有关事项;

8、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9、其他要公开的重大事项

六、校务公开的形式

校务公开的形式是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前提。

1、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务公开工作应与教代会的职权落实有机结合;坚持重大事项向教代会报告的制度。

2、采取校务办公会、行政会、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小组会、教研组长会、教职工大会、家长联系会等形式公开校务。

3、根据学校的实际,对学校改革发展和涉及教职工重大利息的事项,可采取阶段性、年度性公开;也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开。

4、在学校内部和外部网页设置校务公开栏目,按公布范围公布有关项目,接受监督。

七、校务公开的程序

校务公开需循如下的程序进行

1、工会委员、教代会代表提出并整理需要公开的内容,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公开的事项及形势。

3、实施校务公开,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4、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以适当方式听取、收集群众意见,向领导小组反馈信息,及时向群众解答。

附则汪清四中行政、教师办事纪律

一、端正办事态度,热情工作,文明服务。

二、对分管工作,必须有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三、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四、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职能程序办事,不准以权代法,以情代法。

五、遵守“师德规范”,使用文明用语,处处为人师表,若有参赌、体罚等违反师德的严重行为,在职评、提干、聘用中,一票否决。

六、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若有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党纪、政纪,按有关规定处分。

汪清四中各项办事程序

一、财务管理

学杂费:公布标准——>分班收取——>期未结算——>多退少补公用经费:编制预算——>集体讨论——>公布标准——>校长审批

二、招生管理

招生编班:接收名册——>发通知单——>编制班级

休学:本人申请——>医院证明——>班主任同意——>报学校批准

三、基建管理

申报项目——>上级审批——>编制预算——>招投标——>组织施工——>质量鉴定——>工程结算

四、教师职评

公布条件——>本人申请——>领导小组审核——>申报材料公示——>上报人员公示——>上级审批——>公布结果

五、教师调动

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级批准——>公布结果

六、评优考核

评优:公布指标条件——>自荐推荐——>审核讨论——>公示

考核:自填我评定——>组内交流——>组内推荐——>审核讨论——>公示

七、制度制订

领导或部门草拟——>行政会、校务会讨论——>教代会通过——>公布实施

第四章、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制度

一、总则

为打破传统的用人机制,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变“要我做”为“我要做”,激发干部的积极进取、务实肯干、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精神,拓宽用人渠道,现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汪清四中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制度》。

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

(一)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程序

1、成立机构。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支部、校长室、工会、群众等方面的代表组成。

2、公布条件。公布竞聘岗位、竞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3、公开报名。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的形式,竞聘者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4、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申请竞聘者的资历条件进行审核,确定竞聘人选,并公布名单。

5、演讲答辩。凡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者,由学校安排其在教工大会或教代会上演讲,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设想,并向领导小组作必要的答辩。

6、民主测评。教代会代表对竞聘上岗演讲答辩者作无记名测评,由领导小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7、民主评议。根据竞聘者的演讲答辩及民主测评情况,由领导小组对竞聘者进行民主评议,并实行无记名投票以确定拟聘人选。 8、公示人选。领导小组将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间继续听取各方意见。

9、决定聘任。公示结束,由学校校务会讨论决定聘任,向被聘者发聘书,并公告,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二)其他事项

1、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行任期制,聘期为三年。届满重新竞聘。对被聘任人员的管理考核根据《中层干部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在竞聘中,一些德才兼备但因职数限制等原因而未能上岗的人员,可列为后备干部队伍加以培养,并可根据学校教育发展需要聘为助理,不享受中层干部待遇。

三、中层干部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

1、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的人员:在中层干部岗位工作满一年(未满一年但超过6个月视为一年)。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

2、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的对象:教职工代表大会。

3、民主评议等第: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4、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程序:符合条件的中层干部写好述职报告;在教代会上向所有代表述职;由全体教代会成员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由校务会成员根据测评结果对中层干部进行综合评议,评定等第,决定奖惩和任用。

5、奖惩办法:考核为优秀者,予以奖励,并作为晋升的依据。考核为基本称职者,予以警告,留用观察一年;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连续二年考核为基本称职,认定为不称职。

6、被测评人如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二周内,向工会提出申请复议。

附则:公开竞聘中层干部的资格条件

1.思想进步,事业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乐意奉献,为人师表。

2.品德端正,廉洁奉公。文明礼貌,谦虚热情,胸怀博大。 3.坚持原则,务实肯干,敢于争先。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改革。

4.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合作,互相补台。

5.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是公认的教育教学骨干或服务骨干,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才能。

6.具有中学规定的合格学历,中学一级教师或以上职称。年龄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第五章、汪清四中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总则

1、为了更好地整合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让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为学校的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把我校办成有特色的优质学校,特成立汪清四中家长委员会。

2、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全体家长支持教育、参与助学、沟通学校与社会、家庭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二、组织机构

1、家长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关心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有一定的工作协调能力。

2、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年级家长委员会推出“家长委员会候选人”,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由学校发给聘书。

3、家长常务委员会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物。

4、家长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原则上每二年进行一次调整。

三、权利与义务

1、支持关心学校的办学,有不定期到学校各部门了解管理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问题的权利,有察看学校教学设施、安全制度,对学校教师的师德、师风状况作出评价的权利。

2、有了解学校办学思路、设想和有关制度及重大决议的权利。有动员家长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参与家长学校学习和班级活动以及学校重大文化活动的权利。

3、有利用家庭广泛联系社会的优势,尽可能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给予支持和帮助的义务;有向社会宣传学校的形象,利用一切合法的途径,帮助学校排除发展的障碍,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义务。

4、有收集汇总家长意见,归纳家长反映的问题,并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的权利和义务。对事关学生重大利益的问题有向学校提出质疑的权利。

四、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事先应向家长委员会提出,经同意后可临时调整,以保证家长委员会成员满额。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例会。

3、因学校管理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但需在三天前通知各位委员。

4、家长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相关工作,出席人数应超过2/3,表决决议时以超过半数为有效。

5、本章程经第一届家长委员会审议、修改、通过后正式生效执行。

第六章、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和联系群众制度

一、总则

为深入了解教育教学情况,及时发现解决群众思想、工作和生活难题,增强领导干部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改善与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好地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特制定本制度。

班组民主管理制度

班组民主管理制度 第一条民主管理是班组成员直接参与班组安全管理和内部考核的一种重要形式,能有效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条班组民主管理会议每月十五日召开一次。 第三条班组民主管理会议由工会小组长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第四条班组民主管理会的主要内容: (一)听取和讨论班组长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分析班组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制约班组发展的症结所在,就月度内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进行讨论,并制定完成生产计划的保障措施。 (二)检查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就岗位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利于促进班组管理,安全生产。 : (三)结合班组实际情况,紧密联系当前工作,讨论本班组各项规章制度。有针对性的制定出适合本班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及规定。 (四)讨论决定职工利益分配问题和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可就职工劳动休息权利,工资奖金分配问题展开广泛讨论。但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过激行为,会议主持人有维持会议持续,及时反映问题的义务,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与工区领导沟通,或向工会进行汇报。 (五)对职工出现的三违现象,及各种违纪行为,可向工区或车间工会提出对职工的奖惩意见,民主推荐先进个人,放提出对违纪职工的处理建议。

(六)根据矿相关规定,为体现民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民主推选班组长、工会小组长。 (七)班组管理要坚持文明管理,反对野蛮粗暴式的管理方式。 (八)班组管理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第五条班组民主管理会议记录由工会小组长整理。 第六条班务公开工作是班组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直接影响班组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一个重要因素。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班组内部要成立民主监督小组。 ] 第七条班务公开内容:班组成员的考核得分情况;班组成员工资奖金、扣罚款;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其他需向职工说明的问题,公开内容有不到之处,职工可及时向工区反映。 第八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要做到全面、及时、公开、公正、规范、透明。 第九条班组工会小组长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工区或上级组织汇报,发现有隐瞒不报者,且造成事态扩大者,将给予撤销班组长资格等处分。 第十条班组长要不定期听取班组成员的意见,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和改进,建立与班组成员沟通制度,提高班组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民主管理制度

民主管理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制度 为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的主要内容 1、涉及党组织工作规划、半年工作报告、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党务干部选拔培养、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评比、表彰及处理党员等党内重要工作。 2、党内重大活动、政治教育、思想分析、行政工作通报、党风廉政文化、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等凡涉及全局性整体性及其他重要性事务。 3、涉及整体利益和党员群众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员议事会的实施方式: 凡涉及重大事务的党员议事会工作,由党组织通过全体党员或分党小组组织实施,一般为每季度一次,议事内容须由基层党组织确定,并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 1、提交议事内容:党组织将拟作出决策的重大事项和要求,在进入民主决策程序之前,先将这些事项提交党员开展讨论或听证,使党员做到认真思考,充分准备。 2、开展民主讨论,党员积极议事:支部负责人宣布讨

论的具体事项和要求,然后由每位党员结合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开展民主讨论,认真议事,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3、整理上报意见:根据讨论的情况,由实施议事活动负责人会同记录人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分类,然后形成书面材料,于一周内上报党组织。党组织把议事意见建议送主要领导审核办理。 三、议事意见的落实与反馈。 党组织应对党员议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进行定期反馈。反馈时间一般可安排在次月的党员组织生活日,或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会上,具体由支部负责人对议事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和反馈。 党员议事后,对已被党组织采纳实施或计划实施的意见建议,要狠抓落实,并要及时通报实施的情况,未被采纳的,也要说明具体理由,做好解释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 (二)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对涉及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该进行党内情况通报,让党员有知情权。 一、通报的内容: 党内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为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具体包括:

(完整版)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0170820)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控制公司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指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提供法律素质,增强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能力。 第三条公司要在遵守法律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要自觉遵守法律,探索运用法律管理企业的方法与途径,最终实现依法治企的目标。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公司下属公司(以下合称为“公司”)。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法律实务包括投资融资、公司重组、资产处置、债权债务、诉讼仲裁、合同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招标投标、外聘律师、法律咨询等法律实务及公司与外部主体之间产生的其他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关系而发生的法律事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公司设立法务部,归口管理本制度项下的法律事务工作。法务部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管理或承办法律事务。 第七条法务部人员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持有律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法务部履行如下法律事务管理职责: (一)研究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有关法律信息及应采用的法律对策,协助公司领导正确理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二)对公司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并进行法律评价,研究公司新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对策。 (三)参与公司对外进行的业务谈判,对协议、合同的起草提供法律意见。 (四)审查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出具书面意见。根据本制度及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审查二级公司的合同、协议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并出具书面意见。(五)参加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及公司改建等涉及公司权益的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六)协助办理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专项法律事务。 (七)统一管理公司的诉讼仲裁事务,指导下属公司在当地直接办理的诉讼仲裁活动,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或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八)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规培训工作。 (九)开展与公司业务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十)归口管理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2012年2月)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12年2月13日由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以总工发〔2012〕12号印发。《规定》分总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附则5章5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

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公司制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活动。 第四条企业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参与企业管理。 第五条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上级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企业代表组织应当推动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各级党委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节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职权 第八条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民主管理、决策和监督制度,推进我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障居民群众在社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保障居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按照建设和谐社区的要求,促进我社区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和谐安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管理制度:民主议事民主议事主要有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务公决三种基本形式。 1.居民会议。居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居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在10日内召开特殊情况或有重大事务时及时召开。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同会召集并主持居民会议是社区的最高决策组织形式依照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第一条规定居民会议可委托居民代表代行决策权。2 .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在5日内召开特殊情况或重要居务事项待议时应及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范围依照居民会议授权确定。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3 .居务公决。凡社区的重大居务和“一事一议”事项在不能集中召开居民会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居务公决。进行居务公决时由居民委员会把公决事项资料和表决票发送各户由各住户填写表决票在规定时间内投票。在居务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有会议记录参加会议人员要签名存档居务公决决定、事项必须有书面记录。所作决议决定要在5天内在居务公开栏上公

布。二财务管理 1 .建立健全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居民委员会要登记法人代码开设居民委员会集体帐户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章理财。社区的会计、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职责使用统一票据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禁止违章越权审批。 2 .建立民主理财日制度。每月5日为民主理财日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要对上月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逐单逐据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开支及核准的票据签字对不合理的开支权提出质疑并可以否决不合理的开支。财务报表经社区监督小组审核后及时由居民委员会在公开栏公布。3 .逐步实行居帐街代记居民小组帐社区代记。条件具备时居民委员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履行法定委托程序实行居帐街代记居民小组帐社区代记。本社区及居民小组只设一名报帐员按照规定时间报帐。三考评奖励1.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居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每年年底应接受居民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在社区居民党支部的指导下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进行按上级制订的评议样式实施。年度考评为优秀、良好的居务人员应进行适当奖励。 2.居民委员会成员按月领取上级拨给的基本补贴其人员可根据工作量并通过居民代表大会表决确定误工补贴标准。 3.结合民主评议社区干部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居务管理人员应向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作出改进承诺是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扣发1个月补贴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者应提出辞职若不辞职要启动罢免程序进行罢免。 4.在居务公开工作中对消极对待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关责任人经监督小组落实是社区“两委”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考试题

一、单选题 1、六部委联合下发《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具体指的是()等六部委。 A: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 B:司法部、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C:民政部、司法部、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答:A 2、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 A:普通形式B:一般形式C:基本形式 答:C 3、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推行民主管理。 A:厂务公开B:劳动合同C:民主协商会 答:A 4、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有()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A:直接选举B:连选连任C:选举和被选举 答:C 5、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职工代表任期与()届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 A:职工大会B:职工代表大会C:工会 答:B 6、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 A:不能终止B:自行终止C:与企业工会协商后终止 答:B 7、()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A:职代会主席团B:企业工会C:职代会专门小组 答:B 8、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名额最少不低于()人。 A:30 B:40 C:50 答:A 9、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确定。A:15% B:10% C:5% 答:C 10、职工代表人数超过()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A:一百人B:一百五十人C:二百人 答:A 11、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A:二十B:二十五C:三十 答:A

施工企业法务管理制度

法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我公司的法务清欠管理工作,确立依法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公司各处室在法务清欠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提高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以防范经营风险为出发点,遵循“全员参与、分工负责、过程控制、积极治理”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 公司法务处是主管公司法务清欠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及清欠工作,其工作直接向公司总经理及分管副总负责。 公司法务处的职责: 1、为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起草公司依法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各类合同文本在法律方面的审查; 4、承办各项法律事务; 5、对各处室及项目部的法务清欠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6、组织公司的法律培训。 7、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法律清欠事务。 三、法务管理 1、对于需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解决的经济事项,由公司法务处统一管理。凡需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纠纷,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设备物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的签订,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和《合同评审程序》,规避合同风险。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签订的补充协议,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合同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3、各项目部应加强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为合同履约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全面工作,认真履行合同约定

内容,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与控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部实际情况,项目部应随工程进度不断识别各种履约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和应对措施,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以达到消除、减少或转移风险的目的。 4、项目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重点,公司对项目部进行合同交底时,要详细阐述潜在的合同风险事项。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注意防范在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工程成本、工程价款结算、施工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专利技术)、协作协调、安全防范、自然灾害、环境保护、安全防护、企业信誉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经济调控等方面的风险。 5、对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的工程,各项目部要及时办理签证和工期顺延手续;要加强索赔和反索赔管理,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收集索赔的证据,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和索赔报告。 6、各项目部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已完工程结算书,作为催要进度款和竣工后工程结算定案的依据。 7、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项目部应及时和发包人办理书面停工、窝工、机械设备调迁、倒运、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的索赔签证手续。 8、对停建、缓建工程,在发包人有条件复工时应当复工,但复工前必须和发包人签订补充协议,在解决好停工损失的同时明确约定顺延工期等事项。对复工无望的停建、缓建工程,如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且没有还款能力的,应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届满后六个月以内,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不能达成折价协议的,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9、在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报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办理《建筑(安装)工程结算递交表》,将工程结算书和技术资料等一起移交发包人,并保存好发包人的签收回执手续,作为确定工程结算时间的依据。各项目部对工程的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移交、技术资料移交、决算定案等工作负有组织、督促、管理的责任。 10、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开工竣工报告、工程(预)结算书、付款证明、对帐单、工程变更及签证、函告、收发签收登记薄等原始资料,各项目部应整理、

社区民主管理制度

社区民主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社区居务会工作,促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委会和谐发展,确保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有章可依、有制可循,更好的服务社区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建设实际,制定以下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 一、依据《居民组织法》规定,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是居民发扬民主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决策的组织方式,是实行自治的决策机构,真正的权利属于居民会议。 二、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由18周岁以上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本居住区居民或者没户派一名代表组成;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3人组成。本居民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成员或居住在居民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当然代表,享有户代表或居民代表等权利和义务。 三、居民代表应热心社区工作,办事公道,代表居民意愿发表意见、表决;了解、监督居委会工作。建立居民代表联系居民制度。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组织居民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与居委会同时换届,可以连选连任。 四、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由居委会召集,每半

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下情况应当及时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1)讨论决定属于居民会议职权范围的问题;(2)需要听取居委会的工作报告;(3)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和党员代表提议。 五、居委会应当在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出席对象,并告知议题。必须有相应的会议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六、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得生效。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作出决议,由居委会负责实施。 七、居民会议听取并审议居委会的告知报告和资金筹集的收支情况报告;选举、撤换或补选居委会成员;讨论并决定居民区社区建设规划建议、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项目;讨论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 八、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在讨论和决策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原则;(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3)体现居民意志和利益的原则。

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XXXXXXX民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中心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中心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中心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民主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中心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中心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中心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 中心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

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加中心管理活动第四条中心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中心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参与中心管理。 第五条中心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依法开展中心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六条中心代表组织应当推动中心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中心健康发展。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七条中心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中心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心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中心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五年。 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中心主要负责人关于中心发展规划、年度生产

公司法务部管理制度

公司法务部职责 (一)选聘和考核法律服务机构 1、依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法律服务需求,对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广泛考察和比较,选聘一家具有规模性和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签约担任公司的常年律师顾问; 2、制定常年律师顾问的工作考核办法,对该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审及考核;对于不适应或不适合担任公司常年律师顾问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更换。 (二)决策法律支持 从法律专业角度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实现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规范化。 (三)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管控 1、协助公司管理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对公司管理存在缺陷的部门进行法律分析,提出加强管理的方案和建议,逐步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3、对公司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提出内部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核; 4、执行公司管理层做出对公司员工追究责任的具体措施。(四)公司法务档案管理 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五)公司外部法律风险防范 1、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提出减少或避免交易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2、协助公司各业务部门与分支机构起草、修订、审核业务合同并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力争保证合同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3、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公司涉及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六)法律风险分析报告 1、公司法务部每半年应当向总经理递交书面《公司法律风险报告》一份; 2、报告中应当载明报告期内公司所遇到的纠纷处理情况及涉及或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七)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编制及管理方式 1、法务部的人员编制为3人,其中经理一人,外部法律事务专员一人,内部法律事务专员一人; 2、法务部经理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内外法律事务专员在法务部经理的管理和领导下,团结协助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八)完成公司总经理安排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20210321040433)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公司制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 参加企业管理活动。 第四条企业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参与企业管理。 第五条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上级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企业代表组织应当推动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各级党委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节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职权 第八条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 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有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企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 况确定。 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人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按照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可以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联席会议由企业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领导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南工学工字[2006]26号 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是在校学生会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接受社区党党工委、校学生会的领导和社区团工委的指导。 第二条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代表广大青年学生利益,了解反映学生的心声,增进院领导、社区管理办公室与同学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生社区的民主管理,为把社区建设成文明、祥和、有序的住宿育人环境而努力。 第二章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在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住宿的学生为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该成员有权利了解本会的工作章程、组织机构等基本情况,有权对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各级组织举办的活动,并有权向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向上反映各成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第六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如有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校纪及损害其他成员和本会利益的行为,其他成员有权向组织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七条各成员有按照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章程担任职务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八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有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有维护本会名誉和利益,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学生社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第十条以建设社区精神文明为前提,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动力,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沟通院领导、院有关部门、社区管理人员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 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治理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峄化公司及各部室车间、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直属公司总经理和总法律顾问领导,作为公司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规章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与考核,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将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规章制度管理 第五条公司经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推动公司法制化管理,促进依法治企。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含修改和废止,下同)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第七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向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备案并负责落实。 第九条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对起草部门报送的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订计划书,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作为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条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制定必要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公司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与起草部门协商,经公总经理批准后撤消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对其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国内外有关资料及公司现状,并应对其所拟定规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预测。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及修改草案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

民主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民主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736-67 民主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发展班组民主,使大家互相信任,互相协作,集中智慧,挖掘潜能,能充分发挥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它的中心是为了完成或超指标完成企业总目标分解到班组的各项工作,它是班组发展的重要保证。 2、班组民主原则:个人服从班组,少数服从多数,班组服从公司和全局 3、班组民主管理的日常活动,班长要成为民主集中制的表率,胸怀全局,作风民主,不能独断专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从而做好团结协调工作。 4、保障组员民主权利,拓展民主渠道,使班组内所有成员对班组各项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参考,加强对班长的监督。 5、不能搞一言堂,班长一人说了算,班长只是班

组中普通一员,不能有特权。班组实行民主集中制,人人参与班组管理,并在工作中相互监督。不论谁出现问题,人人都有批评和提出考核的权利。 6、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填写“合理化建议表”,并对勇提合理化建议的组员给予激励,保证组织的意见及时反映到部门、公司,班长要充分听取组员的意见,集思广义,改进工作,通过发展班组民主,积极推动公司民主的发展。 7、班组所有成员都要关心企业,具有高尚的主人翁意识。 8、增强透明度,实现民主监督。 9、要不定期开展谈心活动,谈心活动要做到“三要”:一要以诚相见,平等待人;二要以情动人,关心他人;三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 10、要不定期开展家访活动,家访活动做到“六必须”:班员有病,住院时必访;组员闹情绪时必访;班员思想波动时必访;班员在局外发生问题时必访;家属长期有病必访;对后进班员必访。

社区居民议事制度

社区居民议事会议制度 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是社区的议事、协商和协调机构,是社区居委会扩大民主参与,及时了解和掌握居民的需求和呼声,共同商讨解决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事项,实现社区民主管理的重要会议制度。 二、社区民主议事会成员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部分居民代表,社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组成。在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一般在二十人左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三、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商讨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通过深入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作出的决议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对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形成建议案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表决。 四、社区居委会应就本社区的政务、事务、财务、服务等工作,定期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集中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议事范围主要有: (一)通报街道、社区正在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二)收集社情民意和居民的需求; (三)研究讨论社区建设的有关工作目标及计划方案;

(四)商讨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五)商讨落实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社区成员单位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等有关事项; (六)商讨涉及居民利益的其它有关事项。 五、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要有明确的议题。议题的确定主要围绕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区建设及阶段性工作目标的有关问题来确定。每次会议议题以1个为宜。 六、社区居委会在确定议题前,应对确定的议题深入细致地进行研究,并提出初步解决的方案。 七、社区居委会在议题确定后,应当在会议召开前2-3天,把确定的议题发到议事会成员手中,以便征求居民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八、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社区居委会主任或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主持。 九、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十、召开会议前的2-3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通知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并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内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十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对确定议题的决议,出席人的过半数意见一致,方可有效。 十二、在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时,社区居委会应做好会议记录。

xx公司法务管理制度.pdf

法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及公司法律事务的规范和管理,增强经营风险防范,维 护集团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集团”系指远洋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系指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和分 公司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法务人员系指集团法务部法务人员及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 第四条集团法律事务由集团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公司法律事务由各 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无专职/兼职法务人员的则由集团法务部直接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法务运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包括: (一)对集团/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管理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二)为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三)为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支持; (四)起草或审核合同、协议、函件等各类法律文件,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项目的谈判; (五)接受集团/公司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六)保障集团/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七)协助起草、审核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 (八)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九)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在将法律文件报法务人员审批前,应先报审各业务 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同意;并由经办人向法务人员提供完整的基础信息,法务人员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由于未能提供完整资料(含补充资料)而引起 的差错,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法务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出具法律意见,各项法律事务除已备案的标准文本及业务分管领导认为无需法务人员审核的以外,均须由法务人员签署意 见后,方可执行、实施。 第八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实施情况(状况)应及时向法务人员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的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 (一)作为原告(申请人):在决定诉讼(申请)之日起三日内; (二)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在收到法院(仲裁机构)传递的起诉书(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日内; 业务部门应将案件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报送法务人员。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应在法律事务发生当日告知法务人员。如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递交书面情况说明 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出具法 律意见书。 第十一条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由法务人员审核同意后,方 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在谈判前 二日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可决定是否亲自参与谈判。 第十二条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 处理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法律意见,供经办部门参考实施。 第十四条如需聘请律师代理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的聘请和管理由业务部 门负责,法务人员不参与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如需集团法务人员给予协助的,由公司法务人员上报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经审批后,

民主管理制度及工资分配制度示范文本

民主管理制度及工资分配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民主管理制度及工资分配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民主管理制度 为加强区队民主管理工作,贯彻依靠职工办企业的工 作方针,拓展民主管理的渠道,调动职工群众参与区队管 理的积极性,结合本区队的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民主管理 制度: 第一条、区队实行民主管理,每个班组相应的成立以 班工长为组长的班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队组工会主席参 加区队的班子会、并同班组长一起参加区队每月一次的园 班会,共同研究区队安全生产等的重大事项。实行班组和 区队负责相结合,处理重大问题都经民主管理会议研究讨 论做出决定。 第二条、根据职工大会及职代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

职工大会,审议队长的行政报告,提出对区队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倾听班组员工心声,了解职工疾苦,切实研究和解决职工提出的问题。 第三条、按时召开班组员工大会,参与每月奖金分配、工资升级以及班组长的任命等重大问题。建立工资奖金分配监督管理小组,队组工会主席为小组长,对区队的工资奖金分配实行监督。 第四条、对工资奖金分配情况坚持“四公开”、“四上墙”制度。 第五条、坚持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的程序化审批制度,无上级领导的审批签字不得执行。 第六条、对不合理的处罚,有权向队行政负责人提出,并要求改正,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行政管理,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工资分配制度

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汇报3944938

机北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汇报 为了建设民主、自治、文明、祥和、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的新型社区,今年我社区认真落实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推行民主决策,实行民主管理,以居务公开为手段,以民主管理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促进我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社区两委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有力地推动了和谐社区建设,依法保证了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我机北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组织学习上级有关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文件精神,及时总结社区自治工作,社区班子成员正确看待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信心,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同时,积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认真开展了“学习制度促执行”活动,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制度规定的程序,以及运用和操作方法。通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广泛宣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居务公开和居务监督制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程序和要求,同时,利用社区宣传橱窗、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居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公开工作做到家

喻户晓,消除社区居民的疑虑和误解,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为制度的落实、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会议,研究事务,依照程序,民主决策 我社区认真执行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对社区事务,特别是居民最关心、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捐款捐物、收取垃圾卫生费情况等向居民通报。会议决策均按照制度依照程序进行,居民代表参与决策率达到95%以上,在会议上代表针对决策事项,踊跃发言,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制度的落实和民主决策程序的规范实施,广大居民关注社区事务,“我爱社区,社区为我”的观念普遍增强,私下议论社区事务、上访咨询的居民少了,理解社区、参与社区、服务社区的居民多了,社区建设与服务得到推进,社区与居民,居民与居民的关系更加融洽,更加和谐。 三、借鉴经验,结合实际,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居务公开,以居务监督促进民主管理 按照“多样、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把居务公开工作同社区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公开形式:其一,在社区附近设置相对规范的居务公开栏;其二,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党员代表会议、等形式来通报社区的各项工作和要求;其三,以楼栋、楼门为单位,各楼门长征求居民对居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记录收集。设立居务公开意见箱,指定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定期开箱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