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2015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2015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自考公司法历年真题详解选择题

1.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下列哪个机构作出决议或决定? () A.董事会B.总经理 C.股东会或股东大会D.监事会 2.公司监事会主席产生的方式是() A.股东会选举产生B.董事会选举产生 C.职工大会选举产生D.全体监事选举产生 3.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表述,正确的是() A.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当然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B.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取决于公司董事会的决定C.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由继承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决定 D.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4.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A.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B.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C.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D.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行使派生诉权的股东应具备法定资格,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权行使派生诉权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股东 B.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股东 C.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 D.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持股180日以上的股东 6.破产清算时,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该财产所有人享有() A.取回权B.追回权 C.别除权D.抵消权 7.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机构是() A.股东会B.董事会 C.监事会D.职代会 8.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不低于人民币3万元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一个自然人股东而不能由一个法人股东投资设立 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自考公司法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公司法试卷 (课程代码 00227) 本试卷共5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 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西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下列哪 一个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A.收购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B.公司职工在离职之前不得转让其股份 C.用于收购的资金应从公司的公积金中支出 D.所收购的股份在2年内转让给职工 2.全体股东的下列几种出资形态中,不得低于公司注舰资本30%的是 A.货币出资 B. 土地使用权出资 C.实物出资 D.非专利技术出资 3.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董事会对法定代表人负责 B.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C.董事长可以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D.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4.某上市公司董事王某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王某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B.王某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C. 王某在任职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可以转让其全部股份 D.王某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对公司有出资义务的是 A.发起人 B.自然人 C. 董事 D.监事 6.根据现行《公司法》,有关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1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不设最低资本 7.太日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 A.银行负责承销 B.证券交易所承销 C.证券公司承销 D.发起人自行承销8.设立任何公司都必须制订的法律文件是 A.可行性分析报告 B.发起人协议 C.公司经营目标 D.公司章程 9.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公司法案例

案例一 案例名称: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3月31日发布典型案例 【入选理由】 本案当事人对执行分配方案的主要争议在于,出资不实股东因向公司外部债权人承担出资不实的股东责任并被扣划款项后,能否以其对于公司的债权与外部债权人就上述款项进行分配。对此,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而美国历史上“深石案”所确立的“衡平居次原则”对本案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该类案件的审判实践中,若允许出资不实的问题股东就其对公司的债权与外部债权人处于同等受偿顺位,既会导致对公司外部债权人不公平的结果,也与公司法对于出资不实股东课以的法律责任相悖。故本案最终否定了出资不实股东进行同等顺位受偿的主张,社会效果较好,对同类案件的处理也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裁判要旨】 最高法院接受了美国判例法中的“深石原则”,首次确认出资不实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劣后于公司外部债权人的受偿顺位,也就是说公司资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非股东债权,剩余部分才能用于清偿股东借款。 案例二

案例名称:宋余祥诉上海万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案例索引:最高院获奖案例 (2014)黄浦民二(商)初字第589号 (2014)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1261号 【入选理由】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中规定的股东除名权是公司为消除不履行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所产生不利影响而享有的一种法定权能,是不以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思为前提和基础的。在特定情形下,股东除名决议作出时,会涉及被除名股东可能操纵表决权的情形。故当某一股东与股东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时,该股东不得就其持有的股权行使表决权。本案中,豪旭公司是持有万禹公司99%股权的大股东,万禹公司召开系争股东会会议前通知了豪旭公司参加会议,并由其委托的代理人在会议上进行了申辩和提出反对意见,已尽到了对拟被除名股东权利的保护。但如前所述,豪旭公司在系争决议表决时,其所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应被排除在外。本院认为,本案系争除名决议已获除豪旭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一致表决同意系争决议内容,即以100%表决权同意并通过,故万禹公司2014年3月25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应属有效。本院对原审判决予以改判。此外需要说明的是,豪旭公司股东资格被解除后,万禹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有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公司章程新版(2014年新公司法修改后专用)

公司章程新版(2014年新公司法修改后专用) 本系列章程版本是根据2014年3月1号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和新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时代特征,制订完成。 新《公司法》几大亮点: 一、变实缴(需验资,缴验资等费用)为认缴; 二、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一人最低10万元,二人以上3万元,股份公司500万元以上); 三、取消首缴纳20,以上,变为由股东自已约定; 四、取消公司年检,由公司自主上报年度报告。 2014年3月1日 使用说明: 部分,根直接修改章程版本中“蓝色”部分即可,红色据自己情况取舍。

(适用于2人及2人以上50人以下的的小规模公司) 1 part1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名称:part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part2。 第四条公司由3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412726 身份证 412726 身份证 第五条经营范围:XXXXX(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六条经营期限:10年(具体以工商核定为准)。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2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付。【由出资人分期缴付,或由出资人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XX年内缴足】。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公司法必读推荐书目(最新最全经典书目大全)

《公司法》参考书目 基础理论 沈四宝:《西方国家公司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美]莱纳·克拉克曼、[美]亨利·汉斯曼等:《公司法剖析:比较与功能的视角(第2版)》,罗培新译,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加拿大]布莱恩R.柴芬斯:《公司法:理论结构和运作》,林华伟、魏旻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罗培新:《公司法的合同解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罗培新等著:《公司法的法律经济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蔡立东:《公司自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美]米尔霍普、[德]皮托斯:《法律与资本主义:全球公司危机揭示的法律制度》,罗培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美]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丹尼尔·费希尔:《公司法的经济结构》(中译第二版),张建伟、罗培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美]亨利·汉斯曼:《企业所有权论》,于静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英]马丁·利克特:《企业经济学:企业理论与经济组织导论》(第三版),范黎波、宋志红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荷兰]乔治·亨德里克斯:《组织的经济学与管理学:协调、激励与策略》,胡雅梅、张学渊、曹利群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美]奥利弗·E.威廉姆森、西德尼?G.温特主编:《企业的性质——起源、演变和发展》,姚海鑫、邢源源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陈郁编:《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路易斯?普特曼、兰德尔?克罗茨纳编:《企业的经济性质》,孙经纬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美]斯蒂文?G.米德玛编:《科斯经济学——法与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美]罗纳德·哈里·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盛洪、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版;[美]迈克尔·詹森:《企业理论:治理、剩余索取权和组织形式》,董英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美]克莱因、[美]科菲:《企业组织与财务——法律和经济的原则》(第八版),陈宝森等译,岳麓书社2006年版;李清池:《商事组织的法律结构》,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美]杰弗里·N·戈登、(美)马克·J·罗编:《公司治理:趋同与存续》,赵玲、刘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公司法试题_全国10月自考试卷

公司法试题_全国2009年10月自考试卷全国2009年10月自学考试公司法试题 湖北自考网11月29日整理 课程代码:0022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关于公司债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凡是以公司作为债务人所形成的一切债务即为公司债 B.公司依法发行公司债券而形成的公司债务才叫公司债 C.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不是公司债 D.公司发行的股票是公司欠股东债务的凭证 2.甲公司拥有乙公司55%的股份。甲公司打算向丙银行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丙银行同意贷款,但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人。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 A.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通过 B.必须经乙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C.必须经乙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东过半数同意 D.必须由乙公司股东会表决,但甲公司不享有表决权,而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 A.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B.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C.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D.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4.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公司是甲公司的债权人。在乙公司的运营过程中,经常任意无偿调用甲公司的资金。现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到期,但其无力清偿全部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B.乙公司对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由甲公司独立对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D.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依法应当由( ) A.发行公司决定 B.证监会决定 C.证券交易所决定 D.转让人和受让人约定 6.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投资造成甲公司500万元的经济损失。公司股东李某准备起诉张某,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李某起诉张某的条件是( ) A.李某持有甲公司股份的时间为3个月以上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司法真题及答案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司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按我国立法规定,股份发行的价格可采取( A ) A、平价发行、溢价发行 B、平价发行、折价发行 C、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D、平价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2、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 A、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B、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 C、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D、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3、有关控股股东,下列正确的说法是( C ) A、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66.7%以上 B、其出资额必须占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总额的35%以上 C、其出资额虽然未达到法定资本总额的比例,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D、控股股东必须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 4、我国《公司法》对上市公司担保与资产购买、出售适用特别规定,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 ) A、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B、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C、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的20%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D、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的20%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根据2013年《公司法》修正案,有关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D ) A、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B、全体发起人必须在二年内完成缴资义务 C、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 D、在发起人认购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6、股东资格的丧失情形不包括( C ) A、公司破产 B、股份转让 C、股份冻结 D、股份回购 7、关于股权的代理行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 A、代理人应为其他股东 B、代理人可以没有行为能力 C、代理权的授予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 D、代理权一经授予,在股东会结束前即不可撤销 8、龙山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6月进行换届选举,下列候选人中可以担任公司董事的人是( D ) A、张某,于2012年1月因受贿罪被判入狱1年,现已释放 B、李某,于2012年确诊罹患精神病,正在治疗中 C、王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一家奶粉公司于2011年6月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责令关闭 D、郑某,对外负债100万元,债权清偿期于2014年1月届满 9、有限公司股东的派生诉权的性质属于( C ) A、自益权 B、非固有权 C、单独股东权 D、少数股东权 10、下列股权中属于财产权的是( D )

2015年公司法十大典范案例丨经典案例

2015年公司法十大典型案例 法务部查阅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对外公开发布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及典型案例,从中筛选出公司法领域较具典型实践指导意义的十个案例,并附上每个案件的“裁判要旨”,以飨读者。 案例一 案例名称: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3月31日发布典型案例 【入选理由】 本案当事人对执行分配方案的主要争议在于,出资不实股东因向公司外部债权人承担出资不实的股东责任并被扣划款项后,能否以其对于公司的债权与外部债权人就上述款项进行分配。对此,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而美国历史上“深石案”所确立的“衡平居次原则”对本案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该类案件的审判实践中,若允许出资不实的问题股东就其对公司的债权与外部债权人处于同等受偿顺位,既会导致对公司外部债权人不公平的结果,也与公司法对于出资不实股东课以的法律责任相悖。故本案最终否定了出资不实股东进行同等顺位受偿的主张,社会效果较好,对同类案件的处理也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裁判要旨】 最高法院接受了美国判例法中的“深石原则”,首次确认出资不实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劣后于公司外部债权人的受偿顺位,也就是说公司资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非股东债权,剩余部分才能用于清偿股东借款。 案例二 案例名称:宋余祥诉上海万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案例索引:最高院获奖案例 (2014)黄浦民二(商)初字第589号 (2014)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1261号 【入选理由】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中规定的股东除名权是公司为消除不履行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所产生不利影响而享有的一种法定权能,是不以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思为前提和基础的。在特定情形下,股东除名决议作出时,会涉及被除名股东可能操纵表决权的情形。故当某一股东与股东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时,该股东不得就其持有的股权行使表决权。本案中,豪旭公

全国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司法试题

全国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司法试题 全国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司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27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 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擦 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 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关于公司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该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C.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D.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的经营范围内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关于股份(股票)发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股份公司发行股份时,必须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开发售 B.股份公司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可以不同 C.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D.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股票发行价格可以低于票面金额 3.下列有关公司债交易的场所,正确的选项是 A.立法对公司债的交易场地不作任何规定 B.立法规定公司债的交易场地为公司指定的银行 C.立法规定公司债的交易场地为公司指定的证券公司 D.立法规定公司债的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4.学者们普遍认为,世界上最早的公司立法是 A.法国的《商事条例》 B.英国的《泡沫法案》 C.法国的《商法典》 D.英国的《合股公司法》

全国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司法试题

全国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司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2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 无分。 1、西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下列哪 A、收购本公司股份不 的5% B、公司职工在离职之前不得转让其股份 C、用于收购的资金应从公司的公积金中支出 D、所收购的股份在2年内转让给职工 2、全体股东的下列几种出资形态中,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的是 A、货币出资 B、土地使用权出资 C、实物出资 D、非专利技术出资 3、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董事会对法定代表人负责 B,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C,董事长可以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D.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4、某上市公司董事王某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下列说法中错i}的是 A、王某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B、王某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C、王某在任职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可以转让其全部股份 D、王某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对公司又出资义务的是 A发起人B自然人C懂事D监事 6、根据现行《公司法》,有关一个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10万 B 30 万 C 50万D不设最低资本

7、太日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 A、银行负责承销 C、证券公司承销 B、证券交易所承销 D,发起人自行承销 8、设立任何公司都必须制订的法律文件是 A、可行性分析报告 B、发起人协议 C、公司经营目标 D、公司章程 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A、公司应当将公司 B、可以采取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C、股东应该按章程的规定可以分批缴纳出资 D、有限公司比股份公司具有更强的资合性 10、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是 A、限制行为能力人 B.曾因读职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C、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D、曾因贪污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1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l A,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B、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C、公司有权催缴的资本额 D、公司授权发行的资本额 12、中外合资有限公司董事的法定任期是【】 A, 2年B, 3年 C, 4年D, 5年 1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_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 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D,两年 14、南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聘公司总经理一名,依《公司法》规定,该总经理应当 A、由萤事会推荐,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06年10月自学考试公司法试题

════════════════════════════════════════════════════════════════════ 自考网络培训班(https://www.360docs.net/doc/3e7175597.html,/zk/kc/)-精品课程在线免费试听 全国200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司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2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我国,破产制度仅适用于( ) A .债务人 B .法人 C .企业法人 D .合伙企业 2.在公司立法中,最早规定资本确定原则的国家是( ) A .美国 B .法国 C .英国 D .德国 3.公司登记机关对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作出核准或驳回决定?( ) A .10日内 B .15日内 C .1个月内 D .2个月内 4.关于“公司资产”与“公司资本”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公司资产”与“公司资本”无关 B .“公司资产”等于“公司资本” C .“公司资本”包括“公司资产”和“公司负债”两大部分 D .“公司资产”包括“公司资本”和“公司负债”两大部分 5.《公司法》对下列各种出资形式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有最低.. 要求的是( ) A .货币 B .专利权 C .机器设备 D .土地使用权 6.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 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 A .15% B .20% C .25% D .30% 7.有限责任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而解散的,其清算组成员应由( ) A .公司股东组成 B .公司董事组成 C .公司董事会选举的人员组成 D .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员组成 8.下列关于一个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转投资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一人公司可以与他人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B .一人公司可以与他人共同设立合伙企业

公司法历年真题

年司法考试公司法历年真题 薇2008-2016 薈2016年 袃25.李某和王某正在磋商物流公司的设立之事。通大公司出卖一批大货车,李某认为物流公司需要,便以自己的名义与通大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通大公司交付了货车,但尚有150万元车款未收到。后物流公司未能设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莀 A.通大公司可以向王某提出付款请求 薀 B.通大公司只能请求李某支付车款 蚇 C.李某、王某对通大公司的请求各承担50%的责任 芄 D.李某、王某按拟定的出资比例向通大公司承担责任 肂26.张某是红叶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持股5%;同时,张某还在枫林有限公司任董事,而红叶公司与枫林公司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红叶公司多年没有给张某分红,张某一直对其会计账簿存有疑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荿 A.张某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查账请求 螇 B.张某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查账事宜 蚅 C.红叶公司有权要求张某先向监事会提出查账请求 薀 D.红叶公司有权以张某的查账目的不具正当性为由拒绝其查账请求 膈27.零盛公司的两个股东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甲公司持股70%并派员担任董事长,乙公司持股30%。后甲公司将零盛公司的资产全部用于甲公司的一个大型投资项目,待债权人丙公司要求零盛公司偿还货款时,发现零盛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袇 A.甲公司对丙公司应承担清偿责任 袂 B.甲公司和乙公司按出资比例对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节 C.甲公司和乙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袇 D.丙公司只能零盛公司的破产程序来受偿 羇28.烽源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金额超过10万元的合同由董事会批准。蔡某是烽源公司的总经理。因公司业务需要车辆,蔡某便将自己的轿车租给烽源公司,并约定年租金15万元。后蔡某要求公司支付租金,股东们获知此事,一致认为租金太高,不同意支付。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芃 A.该租赁合同无效 蚀 B.股东会可以解聘蔡某 羀 C.该章程规定对蔡某没有约束力 肇 D.烽源公司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蚄29.唐宁是沃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之一,持有公司15%的股份。因公司未能上市,唐宁对沃运公司的发展前景担忧,欲将所持股份转让。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莁 A.唐宁可要求沃运公司收购其股权 蚈 B.唐宁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其股份 肇 C.若章程禁止发起人转让股份,则唐宁的股份不得转让 肄 D.若唐宁出让其股份,其他发起人可依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衿31.祺航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并指定甲为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现昊泰公司提出要受让祺航公司的全部业务与资产。甲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3年10月自考00227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司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27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依法享有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审议、批准权的机构是(A)12-212 A.股东会B.董事会 C.监事会D.职代会 2.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13-233/15-279 A.董事和经理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公司中兼职 B.董事和经理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 C.董事会成员中应有职工代表 D.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3.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不一样的,导致公司之间的权利能力差异的根本原因是(C )1-8 A.股东的多少B.资本数的大小 C.经营范围的区别D.所有制性质的不同 4.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必须经(D)15-276 A.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B.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C.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D.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公司集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D)18-313 A.公司集团本身具有法人资格 B.公司集团的成员公司和公司集团都具有法人资格 C.在我国,所有的国有独资公司均由国家全资控股,因此属于公司集团 D.股份持有与合同控制是形成公司集团的主要途径 6.下列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C )教材中无法找到正确答案 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C.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全国自考公司法真题

2010年10月全国自考公司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我国《公司法》中的一人公司,是一种特殊的() A. 独资企业 B. 合伙企业 C. 股份有限公司 D. 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D 2. 按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控制依附关系,可将公司分为() A. 集团公司与成员公司 B. 总公司与分公司 C. 上级公司与下级公司 D. 母公司与子公司 答案:D 3. 1892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有限责任公司法》的国家是() A. 英国 B. 美国 C. 德国 D. 法国 答案:C 4. 在我国,公司登记的主管机关是() A. 财政局 B. 工商行政管理局 C. 民政局 D. 国有资产管理局 答案:B 5. 某公司由甲乙丙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丙以一项专利技术出资。丙以专利出资后,自己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针对上述情形,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 乙认为,大家都是公司的股东,丙可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则自己和甲也可以使用 B. 甲认为,丙无权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如果丙要继续使用,则需经公司同意并向公司支付使用费 C. 丙认为,该专利技术本来就是自己的,自己可以不经公司同意继续使用 D. 丙认为,甲和乙若使用该专利技术,应取得自己的书面同意 答案:B 6. 某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丁、戊五名股东。甲拥有20%的股权,乙拥有50%的股权,丙、丁、戊各拥有10%的股权。甲的儿子考上研究生后,为奖赏儿子,甲决定把其拥有的公司股权中的一半送给儿子。若甲的儿子合法取得其父亲赠与的股权,须满足的条件有() A. 甲有权自主决定,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B. 需得到控股股东乙的同意即可 C. 需得到乙、丙、丁、戊四位股东中的任意三位同意即可 D. 需得到乙、丙、丁、戊四位股东中的任意二位同意即可 答案:C 7.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力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是()

公司法基本原理

公司法基本原理 1.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特征:(1)营利性;(2)独立性;财产独立,指公司的法人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和经营者的个人财产完全分离,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股东出资构成了公司的财产基础,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无权抽回投资的财产。责任独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公司对其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直接承担责任,公司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时采用破产还债方式。(3)社团性。公司是社团法人。公司成立基础在于章程,具有法人地位。 2.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完全具备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和组织机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集团,是指由若干个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为了共同利益而联合而成的企业团体。公司集团中处于支配地位的是母公司或者支配公司。公司集团本身不具有法人资格,构成集团的核心------------集团公司才是法人实体。公司集团只是表明母公司和众多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一种特殊联系,其本身不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地位。 4.公司成立的要件:(1)主体要件,股东资格及人数要件,即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及资格。(2)财产条件,股东出资要件(3)章程条件。(4)组织条件。名称,组织机构,住所,等。 5.公司注册登记的意义:(1)确认公司具有法人资格。(2)向社会公示公司的基本情况。(3)便于国家管理。 6.公司名称是公司形象的主要构成要素。具有区别经营主体的功能,还有与特定的经营者的经营活动相联系,是构成公司形象的主要因素,属于公司商誉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认的保护对象之一。 7.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1)确定公司登记机关和管理机关的前提。(2)确定合同履行地的重要标志。(3)确认地域管辖和诉讼文书送达的依据。(4)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确定准据法的依据之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分公司不是法人,我国法律不承认公司可以由多个住所,所以分公司的营业场所不具有住所的效力和地位。 8.《公司法》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按照此规定,公司法人不得成为无限责任股东。我国公司的对外代表机关是董事会,在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是公司的对外代表机关。 9.公司代表人:(1)范围:《公司法》13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2)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合法的代表人身份。在我国,确定公司代表人身份有两个要素: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经工商登记并依法公示。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以工商登记为准,没有工商登记的,法律部承认其身份,第三人可以由此作为抗辩理由。(3)行为人应以公司法人的名义行为。是否以公司的名义行为时判断公司代表人行为性质的标准。对法定代表人权利的限制来源:法律、法规的直接限制;公司章程的限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限制。 10.公司意思表示的外在推定形式。(1)法定代表人签章。(2)公司印章。 11.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针对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

全国2008年10月自学考试00227公司法试题答案

全国2008年10月自学考试公司法试题课程代码:0022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 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 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公司法》奉行的设立原则是(C)3-46 A.准则主义 B.核准主义 C.准则主义和核准主义相结合 D.准则主义和特许主义相结合 2.海牛贸易有限公司、金铭造纸有限公司等5家发起人拟共同发起设立一家 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应认缴的注册资本数至少应为人民币(D)3-52 A.3万元 B.10万 C.175万元 D.500万元 3.1673年,法国颁布了《商事条例》,其重要意义在于(B)2-36 A.否定了“南海泡沫事件”

B.以成文法的形式取代了自由贸易时代的商业惯例和商事习惯 C.使中小企业的投资者可以享受有限责任的便利 D.率先提出了资本确定原则 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类标准是(D)1-13 A.股东人数的多少 B.股东责任的不同 C.公司注册资本的多少 D.公司是否发行股份 5.股东不按章程规定足额交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补交外,还应当向谁承担违约责任? (C)12-210 A.公司 B.全体股东 C.已按期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 D.工商行政管理局 6.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是(B)3-51 A.发起人应为1人以上5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B.发起人应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全体发起人都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D.发起人是否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由发起人自己决定 7.下列关于公司行为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B)1-8 A.公司先产生权利能力,然后再产生行为能力 B.公司的行为能力与公司的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C.公司的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完全一样 D.公司可依行为能力的不同而分为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公司 8.按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破产的主体是 (C)11-185 A.所有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 B.所有具有破产能力的债务人 C.凡依法具有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的债务人 D.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分公司 9.下列关于公司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A)1-2 A.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双重属性,以组织法为主 第 1 页

公司法

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公司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27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 dJ、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l、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A、工业产权 B、非专利技术 C、劳务 D、土地使用权 2、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请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下列理由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公司有违法经营情形的. B、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公司增资、减资的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但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3、顺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层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有不同的理解。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B、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C、在董事会成员为偶数时,经股东会同意,董事长一人可以有两票的权利 D、董事会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 4、股东若未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

认缴的出资额,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A、违约责任 B、侵权责任C、赔偿责任 D、连带责任 5、关于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制度,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合营各方必须一次缴清出资 B、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30% C、合资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模式仍属法定资本制 D、合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合营期内绝对不得减少 6、根据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界限是 A、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企业法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C、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D、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7、某公司由甲、乙、丙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丙以一项专利技术出资。丙以专利出资后,自己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乙认为,大家都是某公司的股东,既然丙可以继续使用,则自己和甲也可以随意使用该专利技术 B、甲认为,丙无权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如果丙要继续使用该专利则需经公司同意并向公司支付使用费 12、在我国,各类公司设立登记前都必须进行 A、行政审批 B、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 C、媒体公示 D、行业协会审批 13、我国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中,新增加的公司解散原因是

2015年公司法十大典型案例丨经典案例(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2015年公司法十大典型案例 法务部查阅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对外公开发布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及典型案例,从中筛选出公司法领域较具典型实践指导意义的十个案例,并附上每个案件的“裁判要旨”,以飨读者。 案例一 案例名称: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3月31日发布典型案例 【入选理由】 本案当事人对执行分配方案的主要争议在于,出资不实股东因向公司外部债权人承担出资不实的股东责任并被扣划款项后,能否以其对于公司的债权与外部债权人就上述款项进行分配。对此,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而美国历史上“深石案”所确立的“衡平居次原则”对本案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该类案件的审判实践中,若允许出资不实的问题股东就其对公司的债权与外部债权人处于同等受偿顺位,既会导致对公司外部债权人不公平的结果,也与公司法对于出资不实股东课以的法律责任相悖。故本案最终否定了出资不实股东进行同等顺位受偿的主张,社会效果较好,对同类案件的处理也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裁判要旨】 最高法院接受了美国判例法中的“深石原则”,首次确认出资不实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劣后于公司外部债权人的受偿顺位,也就是说公司资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非股东债权,剩余部分才能用于清偿股东借款。 案例二 案例名称:宋余祥诉上海万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案例索引:最高院获奖案例 (2014)黄浦民二(商)初字第589号 (2014)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1261号 【入选理由】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中规定的股东除名权是公司为消除不履行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所产生不利影响而享有的一种法定权能,是不以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思为前提和基础的。在特定情形下,股东除名决议作出时,会涉及被除名股东可能操纵表决权的情形。故当某一股东与股东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时,该股东不得就其持有的股权行使表决权。本案中,豪旭公司是持有万禹公司99%股权的大股东,万禹公司召开系争股东会会议前通知了豪旭公司参加会议,并由其委托的代理人在会议上进行了申辩和提出反对意见,已尽到了对拟被除名股东权利的保护。但如前所述,豪旭公司在系争决议表决时,其所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应被排除在外。本院认为,本案系争除名决议已获除豪旭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一致表决同意系争决议内容,即以100%表决权同意并通过,故万禹公司2014年3月25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应属有效。本院对原审判决予以改判。此外需要说明的是,豪旭公司股东资格被解除后,万禹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有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裁判要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按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对于该股东除名决议,该未出资股东不具有表决权,即便该股东系控股股东。 案例三 案例名称:卓桂生与纪定强等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 案例索引:(2015)民申字第811号 【入选理由】 公司资本一经增加,非经法定程序不可随意变更,但其他股东对出资者的承诺可以认定有效。从查明的事实看,《投资合作协议》成立以后,纪定强已于《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支付2250万元的义务,并不存在违约情形。而茂钰公司、卓桂生未能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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