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设计规范及短路整定细则

供电设计规范及短路整定细则
供电设计规范及短路整定细则

供电设计

规范及短路整定细则

机电科

目录

一负荷计算与变压器选择 (2)

1.1 负荷统计 (2)

1.2 负荷计算及变压器选择 (2)

二高压电缆选择计算和校验 (3)

2.1 按长时负荷电流选择电缆截面 (3)

2.2 电缆截面的选择 (4)

2.3 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高压电缆截面 (5)

2.4 按热稳定校验电缆截面 (5)

2.5 按允许电压损失校验高压电缆截面 (6)

三低压电缆选择计算和校验 (7)

3.1 按长时负荷电流初选电缆截面 (7)

3.2 电缆截面的选择 (8)

3.3 按允许电压损失校验电缆截面 (8)

四短路电流计算 (10)

五保护整定计算 (11)

5.1 负荷电流计算 (11)

5.2 井下供电系统保护整定计算 (12)

5.3 电磁启动器 (13)

5.4 馈电开关 (14)

5.5 移动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 (15)

5.6 移动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 (17)

5.7 高压电动机用高压配电装置 (18)

5.8 控制线路的高压配电装置 (19)

5.8.1 使用范围:移动变压器 (19)

5.8.2 使用范围:母联(联络开关)和总开 (21)

5.8.3 使用范围:井下上下级变电所总开 (21)

5.9 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 (22)

5.10 组合开关的整定 (22)

5.11 35kV变电所开关柜的整定 (23)

一负荷计算与变压器选择

工作面电力负荷计算是选择变压器和移动变电站台数、容量的依据,也是配电网络计算的依据之一。

1.1 负荷统计

平均功率因数计算公式:

en

e e en en e e e e pj

P P P P P P ++++++=

...cos ...cos cos cos 212211????

加权平均效率计算公式:

en

e e en

en e e e e pj P P P P P P ++++++=

......212211ηηηη

1.2 负荷计算及变压器选择

(1)变压器需用容量S b 计算值为:

kVA cos e b x

pj

P S K φ

=∑()

(2)单体支架各用电设备无一定顺序起动的一般机组工作面,按下式计算需用系数:

∑+=e

x P P K max 714

.0286.0

(3)自移式支架,各用电设备按一定顺序起动的机械化采煤工

作面,按下式计算需用系数:

∑+=e

x P P K m ax 6

.04.0

P max ——最大一台电动机功率,kW 。

二高压电缆选择计算和校验

2.1 按长时负荷电流选择电缆截面

长时负荷电流计算方法:

pj

pj e x

e g U k P I η?cos 3103

??=

式中:

ΣP e ——高压电缆所带的设备额定功率之和,kW ; K X ——需用系数;

U e ——高压电缆额定电压,10kV ;

pj

?cos ——加权平均功率因数;

pj

η——加权平均效率。0.8-0.9

2.2 电缆截面的选择

选择要求是:

g

y I KI ≥

K I I g y ≥

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电缆

I g ——电缆的工作电流计算值,A ;

I Y ——环境温度为25℃时电缆长时允许负荷电流,A ; K ——环境温度校正系数。

不同环境温度下的电缆载流量修正系数K

2.3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高压电缆截面

j

g j I n I A ?=

I j ——经济电流密度; n ——同时工作电缆的根数。

备注: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一班作为1000~3000h ,两班作业为3000~5000h ,三班作业为5000h 以上。

经济截面是指按降低电能损耗、降低线路投资、节约有色金属等因素,综合确定的符合总经济利益的导体截面。与经济截面相应的电流密度,叫做经济电流密度。

2.4按热稳定校验电缆截面

C t I

A f d

)3(min =

式中:

A min ——电缆短路时热稳定要求的最小截面,mm 2;

)3(d

I ——三相最大稳态短路电流,A ;

计算方法:

P s

d

U S I

?=

3)3(

S S ——变电所母线的短路容量,MVA ;一般指地面变电所,

10kV 和井下中央变电所10kV 母线的短路容量,计算地面高低压短路电流时,以地面变电所10kV 母线为基准。计算井下高低压短路电流时,以井下变电所10kV 母线为基准。

U p ——平均电压,kV ;

t f ——短路电流作用的假想时间; C ——电缆芯线热稳定系数。

对向单台或两台高压电动机供电的电缆,一般取电动机的额定电流之和;对向一个采区供电的电缆,应取采区最大电流;而对并列运行的电缆线路,则应按一路故障情况加以考虑。

2.5按允许电压损失校验高压电缆截面

高压电缆电压损失计算方法:

()

?tan 10%2

X R U

pL U e

g g +=

?

P ——高压电缆所带的负荷计算功率kW ;

∑=e

x P K P

∑e

P ——高压电缆带的所有设备额定功率之和,kW ;

K X ——需用系数,计算和选取方法同前;

?tan ——电网平均功率因数对应的正切值;

1

cos 1

tan 2-=

??

U e ——高压额定电压,10kV ;

R 、X ——所选高压电缆的每公里电阻和电抗(Ω/km ); L g ——高压电缆长度km 。

注:电压损失正常情况下不得超过7%,故障状态下不超过10%。

三低压电缆选择计算和校验

3.1按长时负荷电流初选电缆截面

长时负荷电流的计算方法:

(1)向单台或两台电动机供电的电缆,可以取单台或两台电动机的额定电流之和。

3

10A g e P I I ?==∑

g I ,e I

——分别为通过电缆的电动机工作电流与额定电流; e

P ——电动机的额定功率,kW ; e

U ——电动机的额定电压,V ;

e η——电动机的额定效率;

e

?cos ——电动机的额定效率因数。

(2)向三台及以上电动机供电的电缆长时负荷电流计算方法:

3

10A)g K P I ?=

x

K ——需用系数,需用系数计算和选取方法同上; pj η——平均效率,取

9

.0~8.0=pj η;

pj

?cos ——平均功率因数,可以取7.0。

(3)中途分支干线电缆的工作电流

中途分支干线电缆的工作电流可以分别各段电缆进行计算,各段电缆的工作电流可以参照单台、两台或三台以上电动机工作电流公式进行计算。

3.2电缆截面的选择

选择要求是:

g

y I KI ≥

I g ——电缆的工作电流计算值,A ;

I y ——环境温度为25℃时电缆长时允许负荷电流,A ; k ——环境温度校正系数。

3.3按允许电压损失校验电缆截面

变压器二次侧电压损失包括三部分:

(变压器电压损失,干线电缆电压损失,支线电缆电压损失) 电压总损失=变压器电压损失+干线电缆电压损失+支线电缆电压损失

各种电压等级下允许的电压损失

注:各部分电压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变电器电压损失计算

正常负荷时变压器内部电压损失百分数

()pj x pj r e

b

b U U S S U ??sin cos %+=?

式中:

r U ——变电器电阻压降;

x U ——变电器电抗压降;

b

S ——选择变压器时计算的需用容量,KVA ;

pj

?cos ——选择变压器时的加权平均功率;

pj pj ??2cos 1sin -=

e

S ——选择的变压器额定容量。

(2)变压器电压损失绝对值:

2%e b b U U U ?=?()

V

注:正常运行时电动机的电压降应不低于额定电压的7%~9%。 (3)低压电缆干线和支线电压损失:

()?tan 10%002

X R U pL

U e

+=

?

P ——电缆所带的负荷计算功率kw ;

∑=e

x P K P

∑e

P ——电缆带的所有设备额定功率之和,kW ;

K X ——需用系数,计算和选取方法同前;

?tan ——平均功率因数对应的正切值;

U e ——低压电缆线路的额定电压;

R 0,X 0——电缆每公里电阻和电抗(Ω/km ); L ——电缆长度km 。

四短路电流计算

计算方法:有名制法——《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1)计算阻抗:

∑式中:

Z ∑——短路回路总阻抗,Ω; R ∑——短路回路总电抗,Ω; X ∑——短路回路总电阻,Ω;

总电抗(总电阻)为短路回路中,各供电元件的电抗值(电阻值)的总和,注意不要遗漏任何一个需要考虑的元件阻抗。

线缆电抗:0X=X L ? 线缆电阻:0R=R L ?

式中:

00X R 、——线缆的单位电阻、单位电抗,/km Ω;

L ——线缆的长度,km ; (2)计算短路电流 三相短路电流:

3d I =

()两相短路电流:

2av d U I =

2Z =

?∑()式中:

av U ——各级线路始末两端的平均电压(线电压),1.05倍

线路额定电压。

各表准电压等级的平均电压值如下表:

五保护整定计算

5.1负荷电流计算

1 计算公式:

式中:

S ——计算容量,KVA ;

N

U ——负荷额定电压,kV ;

x K ——需用系数;

N P ∑——设备额定功率之和,kW ; cos φ——设备组平均功率因数。

2需用系数:

(1)需用系数是电力负荷计算中引入的一个概念,指用电设备30min 最大平均负荷与设备容量的比值,表示用电设备从电网实际取用的功率占额定功率的比例。

(2)综采工作面的需用系数:

max X K =0.4+0.6P P ?∑

含义:工作面计算负荷,相当于工作面最大一台电动机满负荷运转,其余负荷只发挥了40%。

(3)采区变电所的负荷计算还应考虑采区变电所同时系数(供给二个工作面时取0.95,三个以上的取0.9);井下总负荷和地面变电所6—10kV 母线还需考虑变电所同时系数(0.8~0.9)。

5.2 井下供电系统保护整定计算

(1)《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电气设备保护的配置要求

(2)欠电压保护、断相保护和低压开关漏电保护等出厂时已整定好,一般情况下,不必调整。

(3)过负荷——也称过载,是指在电力系统中发电机、变压器及线路的电流超过额定值或规定的允许值。导致设备电流过大,设备发热,长期过载会降低设备的绝缘水平,甚至烧毁设备或线路。

(4)过流——通过设备的电流超过额定值,大于回路导体额定载流量的回路电流都是过电流。过电流包括过载、断相和短路保护。

(5)短路——电力系统在运行中,相与相之间或相与地(或中线)之间发生非正常连接成为短路。

5.3 电磁启动器

使用范围:80A 、120A 、200A 开关。

1、整定值:Z N I I ≤(取电动机额定电流的近似值) 当只知道电动机的功率而不知道电动机的额定电流时,可用

N I

式中:

N U ——负荷额定电压,kV ;

N P ∑——设备的额定功率,kW ;

cos φ——设备的功率因数,一般取0.85。

2、灵敏度校验:

2)d m I

K = 1.28Z

I ≥(

式中:

N I ——电动机的额定电流,A ;

2d I ()——被保护干线或支线距变压器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

值。

Z 8I ——电子保护器短路动作值。

1.2——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

一般的电磁启动器只需整定出过载即可;短路整定值,通常设置在过负荷整定值的8倍(不可调),已躲过电动机的启动电流。

5.4 馈电开关

使用范围:200A 、400A 、630A 馈电开关和400A 电磁启动器 1、过载整定值:

Z N I I ≤(取实际负荷电流值的近似值)

N I

式中:

N U ——负荷额定电压,kV ;

N P ∑——所有设备总的额定功率,kW ;

cos φ——设备的功率因数,一般取0.85。

2、短路整定值:

dz QN x N I I +K I ≥∑

式中:

QN I ——容量最大的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对于有数台电

动机同时起动的工作机械,若其总功率大于单台起动的容量最大的电动机的功率时,则为这几个同时起动的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之和。

x K ——需用系数,取0.5-1。 N I ∑——其余电动机的额定电流之和。

3、灵敏度校验:

2)

d m dz

I

K = 1.5I ≥(

2d I ()——被保护干线或支线距变压器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

值。

Z 8I ——电子保护器短路动作值。

1.5——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

5.5 移动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

使用范围:移变的高压侧、对于控制干式变压器的高开。 1过负荷:

z NT I I = 式中:

P ——变压器额定容量,kVA ;

NT I ——变压器额定电流,A ;

2 短路

QN x gN

S K S I +K I n I N

b K +∑∑≥

式中:

n ——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5A )的倍数;

QN I ——容量最大的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对于有数台电

动机同时起动的工作机械,若其总功率大于单台起动的容量最大的电动机的功率时,则为这几个同时起动的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之和。

QN

S ——容量最大电动机的额定容量;

x K ——需用系数,取0.5-1。 N I ∑——其余电动机的额定电流之和。 N S ∑——其余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之和

b

K ——矿用变压器的变压比,当一次侧为10kV 、二次电压

为400、690、1200V 时,变比依次为25、14.5、8.3;

gN

I ——高压配电装置的额定电流,A ;

3 灵敏度校验 对Y/Y 接线:

2)

d

dz

I 1.5

I b K ≥( 对

Y/△接线:

2)

1.5

≥(

式中:

2d

I ()——变压器低压侧两相短路电流,A ;

b

K ——变压器的变压比;

1.5——保证过电流保护装置可靠动作的系数。

5.6移动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

1过载整定值:

其过电流保护值应略大于下级控开关的过电流保护整定值,同时应该满足灵敏系数的要求:

z I

式中:

N U ——负荷额定电压,kV ;

N P ∑——所有设备总的额定功率,kW ; cos φ——设备的功率因数,一般取0.85。

2短路整定值:

)dz QN x N QN

x N I I +K I S K S ≥∑+∑

式中:

QN I ——容量最大的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对于有数台电

动机同时起动的工作机械,若其总功率大于单台起动的容量最大的电动机的功率时,则为这几个同时起动的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之和。

x K ——需用系数,取0.5-1。

N I ∑——其余电动机的额定电流之和。

3取值:

注意:dz

N

I n=

I 式中:

N I ——低压侧的额定电流,A ;

4灵敏度校验:

2)d m dz

I

K = 1.5I ≥(

2d I ()——被保护干线或支线距变压器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

值。

dz I ——电子保护器短路动作值。

1.5——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

5.7高压电动机用高压配电装置

使用范围:高爆开关、高压配电、地面异步电动机 1、过负荷:

z rel N I K I =?

st t t ≥

式中:

N I ——电动机额定电流,A ; rel K ——可靠系数,取1.3; st

t ——电动机的启动时间,s ;

dz st

rel N I K I ?≥?

式中:

N I ——电动机额定起动电流,A ; rel K ——可靠系数,取1.3

3、灵敏度校验:

2)d m dz

I

K =2I ≥(

2d I ()——高压电动机端子上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值,A 。

dz I ——电子保护器短路动作值。

2——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

5.8控制线路的高压配电装置 5.8.1 使用范围:移动变压器

(第一种方法:比较安全)

1、过负荷:按实际运行最大负荷电流

z I

式中:

N U ——负荷侧额定电压,kV ;

x K ——需用系数;

N P ∑——设备额定功率之和,kW ; cos φ——设备组功率因数,一般取0.85。

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 总则 1.0.1为使低压配电设中,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1.0.3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预期接触电压 prospective touch voltage 人或动物尚未接触到可导电部分时,可能同时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压。 2.0.2约定接触电压限值 conventional prospective touchvoltage limit 在规定的外界影响条件下,允许无限定时间持续存在的预期接触电压的最大值。 2.0.3直接接触 direct contact 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电接触。 2.0.4间接接触 indirect contact 人或动物与故障状况下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接触。 2.0.5直接接触防护 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 无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6间接接触防护 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7附加防护 additional protection 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之外的保护措施。 2.0.8伸臂范围 arm’s reach 从人通常站立或活动的表面上的任一点延伸到人不借助任何手段,向任何方向能用手达到的最大范围。 2.0.9外护物 enclosure 能提供与预期应用相适应的防护类型和防护等级的外罩。 2.0.10保护遮栏 protective barrier 为防止从通常可能接近方向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1保护阻挡物 protective obstacle 为防止无意的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 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52-,自 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2、3.0.3、3.0.9、4.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1 总则1.0.1 为使供配电系统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小于等于110kV的供配电系统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 1.0.3 供配电系统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1.0.4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未来发展的需要。 1.0.5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性能先进、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电气产品。 1.0.6 供配电系统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本规范用名词曾用名词解释关键负荷(Vital load)一个用电负荷由于突然断电,足以引起一个安全上的关注时,称该负荷为关键负荷重要负荷(Essential load)一个用电负荷由于突然断电,足以引起一个经济上的关注时,称该负荷为重要负荷一般负荷(Non essential load)一个用电负荷既不上眼关键负荷,也不属于重要负荷的,称该负荷为一般负荷双重电源(Duplicate supply)到一个负荷的电源是由两个电路提供的,这两个电路就安全供电而言被认为是互相独立的应急电源(Safety electric source)用来维持安全用电设备工作所需的电源EPS (Emergeney Power Supply) 集中供电式应急电源UPS (Uninterrupted Power Supply) 不间断电源分布式能源(Distributed Energy Sources) 分布在用户端的能源综合利用系统供电电压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模板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 规范

5 电缆敷设 5.1 一般规定 5.1.1 电缆的路径选择,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使电缆较短。 ( 3) 便于敷设、维护。 ( 4) 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 5) 充油电缆线路经过起伏地形时, 使供油装置较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 都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 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 允许弯曲半径可按 电缆外径的20倍计。 5.1.3 电缆群敷设在同一通道中位于同侧的多层支架上配置, 应符合下列 规定: (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的顺序排列。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 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 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 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原则来配置。

(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 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 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 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 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需实行耐火分隔时, 宜适当配 置在不同层次的支架上。 5.1.4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配置方式,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迭置。 (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 三叶形) 配置外, 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 不宜迭置。 (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 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35mm空 隙。 5.1.5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 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 并使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尽可能较小的原则来确定。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 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 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 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 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 且计入其它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 响。

kV配电房设计要求

10kV配电房设计相关要求10kV配电房是供配电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设计的优劣对终端用户用电质量造成极大影响。本文对10kV配电房的设计规范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共同交流以便提高。 一、配电房的优点 1.变压器装于室内,不受日晒雨淋等自然因素的影响,防止坏人破坏和偷盗变压器铜心,用户放心,可延长变压器使用寿命,且有防老鼠人内造成电气事故的功能。 2.用户计费总表装于室内,上锁交由供电部门直接管理,用户无法入内,只能维护管理装于室外各分路的计费分表。 3.高压.低压均采用架空线,成本低,易安装,维护检修方便,易发现和排除故障,线路对地距离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二、10kV配电房设计规范 1.配电房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置在尘埃少.腐蚀介质少.干燥和震动轻微的地方,并宜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2.配电房的布置必须遵循安全.可靠.适用和经济等原则,并应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试验和监测。 3.配电房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它的管道通过。室内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配电屏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 4.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室内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室

外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5.同一配电房内并列的两段母线,当任一段母线有一级负荷时,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断措施。 6.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6m时,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 7.配电房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它部分不应低于三级。 8.配电房长度超过7米时,应设两个出口,宜布置在配电房的两端。当配电房为楼上楼下两部分布置时,楼上部分的出口应至少有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口。配电房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9.配电房的顶棚.墙面及地面的建筑装修应少积灰和不起灰;顶棚不应抹灰。 10.当严寒地区冬季室温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时,配电房应采暖,炎热地区的配电室应采取隔热.通风或空调等措施。 11.位于地下室和楼层内的配电房,应设设备运输的通道,并有良好的通风和可靠的照明系统。 12.配电房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其防护等级不宜低于《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4208-84)的IP3X级。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还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CBJ52--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试行)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试行日期:1984年6月1日 关于颁发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工业与 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等十四本设计 规范的通知 计标[l983]1659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1)建革设字第150号通知的要求,分别由水利电力部、 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等十四本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 这十四本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四年六月一日起试行。 十四本规范的名称、编号及其管理单位如下: 一、《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DJ52-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负责。 二、《工业与民用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CBJ53-83,由机械工业 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负责。 三、《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CBJ54-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负责。 四、《工业与民用通用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J55-83,由机械工业部

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七设计研究院负责。 五、《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J56-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具 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负责。 六、《建筑防雷设计规范》CBJ57-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 工作,由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负责。 七、《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J58.83,由化工部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化工设计公司负责。 八、《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CBJ59-83,由水利电力部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华东电力设计院负责。 九、《工业与民用35千伏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CBJ60-83,由水利电力 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 十、《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CBJ1-83,由水利 电力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北京供电局负责。 十一、《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CBJ62-83, 由水利电力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东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十二、《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CBJ63-83, 由水利电力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 十三、《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CBJ64-83,由水利 电力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 十四、《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CBJ65-83,由水利电力部 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七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l)建革函字第150号通知,由原一 机部第八设计院会同全国各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六)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电缆选择时对电缆芯线材质有何要求 控制电缆应采用铜芯。 用于下列情况的电力电缆,应采用铜芯: (1)电机励磁、重要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等需要保持连接具有高可靠性的回路。(2)振动剧烈、有爆炸危险或对铝有腐蚀等严酷的工作环境。 (3)耐火电缆。 用于下列情况的电力电缆,宜采用铜芯: (1)紧靠高温设备配置。 (2)安全性要求高的重要公共设施中。 (3)水下敷设当工作电流较大需增多电缆根数时。 除限于产品仅有铜芯和规范所确定宜采用铜芯的情况外,电缆缆芯材质应采用铝芯。控制电缆额定电压的选择 控制电缆额定电压的选择,应不低于该回路工作电压、满足可能经受的暂态和工频过电压作用要求。且宜符合下列规定: (1)沿较长高压电缆并行敷设的控制电缆(导引电缆),选用相适合的额定电压。 (2)在220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敷设的控制电缆,宜选用600/1000V,或在有良好屏蔽时可选用450/750V。 (3)除上述情况外,一般宜选用450/750V;当外部电气干扰影响很小时,可选用较低的额定电压。 直埋敷设电缆的外护层选择 直埋敷设电缆的外护层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承受较大压力或有机械损伤危险时,应有加强层或钢带铠装。 (2)在流砂层、回填土地带等可能出现位移的土壤中,电缆应有钢丝铠装。 (3)白蚁严重危害且塑料电缆未有尼龙外套时,可采用金属套或钢带铠装。 (4)除上述外的情况,可采用不带铠装的外护层。 弱电信号、控制电缆选择应注意什么? 下列情况的回路,相互间不宜合用同一根控制电缆: (1)弱电信号、控制回路与强电信号、控制回路。 (2)低电平信号与高电平信号回路。 (3)交流断路器分相操作的各相弱电控制回路。 弱电回路的每一对往返导线,宜属于同一根控制电缆。 弱电信号、控制回路的控制电缆,当位于存在干扰影响的环境又不具备有效抗干扰措施时,宜有金属屏蔽。 强电回路控制电缆,除位于超高压配电装置或与高压电缆紧邻并行较长,需抑制干扰的情况外,可不含金属屏蔽。 电力电缆缆芯截面选择的基本要求(1) 最大工作电流作用下的缆芯温度,不得超过按电缆使用寿命确定的允许值。持续工作回路的缆芯工作温度,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最大短路电流作用时间产生的热效应,应满足热稳定条件。对非熔断器保护的回路,满足热稳定条件可按短路电流作用下缆芯温度不超过附录A所列允许值。 连接回路在最大工作电流作用下的电压降,不得超过该回路允许值。 电力电缆缆芯截面选择的基本要求(2)

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38171)

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 参考国标DB11/ 527—2008 西安秦人品牌设计有限公司关注企业目视化设计制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室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变配电室设备设施、变配电室运行、变配电室人员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井下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9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60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五防 function of five-precaution 包括防止误拉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推拉小车);防止带电挂地线(合接地刀闸); 防止带地线合开关(合刀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4 一般要求 4.1 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变配电室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变配电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 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并依法开展变配电室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 4.2变配电室从业人员应贯彻落实本单位有关变配电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熟悉

某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

For pers 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学号6 9 《工厂供电》 课程设计 (2010级本科) 题目:_某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_ 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作者姓名:甘孝田 指导教师:赵文忠职称:教授 完成日期:2012年12 月27 日

工厂供电课程设计任务书

四.需收集和阅读的资料及参考文献(指导教师推荐)

【1】刘涤尘、王明阳、吴政球?电气工程基础[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年【2】张学成.工矿企业供电设计指导书[M].北京:北京矿业大学出版社.1998年【3】刘介才.工厂供电简明设计手册[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3年 【4】刘介才.实用供配电技术手册[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2年 【5】刘介才.工厂供电[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7年 【7】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8】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9】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10】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11】GB50060-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指导教师签名:赵文忠 2012年12 月14 日

目录 一、设计说明 .............................................................. 1.. 1.1工程概况 ......... ... ..................................................... .1 1.2设计依据 (1) 1.3设计原则 (1) 1.4小区概况 (1) 二、小区负荷计算 .......................................................... 1.. 三、无功补偿方式 (3) 3.1无功补偿方式.......................................................... 3. 3.2无功补偿容量.......................................................... 3. 3.3并联电容器的选择及制 (4) 四、变配电所位置和型式的选择 .............................................. 4. 4.1 变配电所位置的确定 (4) 4.2变配电所的总体布置 (4) 五、主变压器台数和容量的确定 .............................................. 5. 5.1变压器主变台数的选择.......................................................... 5. 5.2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5) 六、变配电所主接线方案的选择 .............................................. 5. 6.1变电所主接线方案的评价 (6) 七、短路电流的计算 ........................................................ 7. 7.1短路计算的意义和方法 (7) 7.2相关节点的短路计算............................................................ 7. 7.2.4 K-1点的短路电流计算 (8) 7.2.5 K-2点的短路电流计算 (8) 八、变电所低压侧一次设备的选择与校验 (9) 8.1低压母线的选择与校验 (9) 8.2低压电缆、设备的选择与校验 (10) 九、变压器保护设置 (13) 9.1变电所10kV馈线保护 (14)

省电力公司发电机保护整定计算课件

第一节概述 发电机的安全运行对保证电力系统的正常工作和电能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发电机本身也是一个十分贵重的电器元件,因此,应该针对各种不同的故障和不正常运行状态,装设性能完善的继电保护装置。 1故障类型及不正常运行状态: 1.1 故障类型 1)定子绕组相间短路:危害最大; 2)定子绕组一相的匝间短路:可能发展为单相接地短路和相间短路; 3)定子绕组单相接地:较常见,可造成铁芯烧伤或局部融化; 4)转子绕组一点接地或两点接地:一点接地时危害不严重;两点接地时, 因破坏了转子磁通的平衡,可能引起发电机的强烈震动或将转子绕组烧损; 5)转子励磁回路励磁电流急剧下降或消失,即发电机低励或失磁:从电 力系统吸收无功功率,从而引起系统电压下降,如果系统中无功功率储备不足,将使电力系统中邻近失磁发电机的某些电压低于允许值,破坏了负荷与各电源间的稳定运行,甚至可使系统因电压崩溃而瓦解。 6)发电机与系统失步:会出现发电机的机械量和电气量与系统之间的振 荡,这种持续的振荡对发电机组和电力系统产生有破坏力的影响;7)发电机过励磁故障:并非每次都造成设备明显破坏,但多次反复过励 磁,将因过热而使绝缘老化,降低设备的使用寿命。 1.2 不正常运行状态 1)由于外部短路引起的定子绕组过电流:温度升高,绝缘老化;

2)由于负荷等超过发电机额定容量而引起的三相对称过负荷,温度升 高,绝缘老化; 3)由于外部不对称短路或不对称负荷而引起的发电机负序过电流和过 负荷:在转子中感应出100hz的倍频电流,可使转子局部灼伤或使护环受热松脱,从而导致发电机重大事故。此外还会引起发电机100Hz的振动; 4)由于突然甩负荷引起的定子绕组过电压:调速系统惯性较大,在突 然甩负荷时,可能出现过电压,造成发电机绕组绝缘击穿; 5)由于励磁回路故障或强励时间过长而引起的转子绕组过负荷; 6)由于汽轮机主气门突然关闭而引起的发电机逆功率:当机炉保护动作或调速控制回路故障以及某些人为因素造成发电机转为电动机运行时,发电机将从系统吸收有功功率,即逆功率。危害:汽轮机尾部叶片有可能过热而造成事故。 2 汽轮发电机保护类型 1)发电机差动保护:定子绕组及其引出线的相间短路保护; 2)匝间保护:定子绕组一相匝间短路或开焊故障的保护; 3)单相接地保护:对发电机定子绕组单相接地短路的保护; 4)发电机的失磁保护:反应转子励磁回路励磁电流急剧下降或消失; 5)过电流保护:反应外部短路引起的过电流,同时兼作纵差动保护的后备保护; 6)阻抗保护:反应外部短路,同时兼作纵差动保护的后备保护; 7)转子表层负序电流保护:反应不对称短路或三相负荷不对称时发电机定子绕组中出现的负序电流;

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临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汁院会同有关单位对《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1994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增加了中、高正电缆;冰数选择要求: 2.增加了电缆绝缘类别选择要求,取消了粘性浸渍纸绝缘电缆的相关内容: 3.增加了主芯截面400mm2<S≤800mm2和S>800mm2的保护地线允许最小截面选样要求; 4.增加了大电流负荷的供电回路由多根电缆并联时对电缆截面、材质等要求; 5.增加了电缆终端一般性选择要求: 6.增加了自接电缆实施金属层开断并作绝缘处理内容: 7.增加了交流系统三芯电缆的金属层接地要求: 8.增加了城市电缆系统的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相关规定: 9.增加了架空桥架检修通道设置要求; 10.增加了电缆隧道安全孔设置间距要求; 11.增加了附录B和附录F。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负责具体管埋,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18号.邮编:610021),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1 总则 1.0.1 为使电力工程电缆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规范。 1.0. 2 本规范适删于新建、扩建的电力工程中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选择与敷设设计。

配电室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 第6.2.1条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第6.2.2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第6.2.3条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第6.2.4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第6.2.5条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第6.2.6条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 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条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10 对有关专业的要求 4.10.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和高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10.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变压器室的门应为防火门: (1)变压器室位于高层主体建筑物内。 (2)变压器室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 (3)变压器位于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

(4)变压器位于地下室或下面有地下室。 (5)变压器室通向配电装置室的门。 (6)变压器室之间的门。 4.10.3 变压器室的通风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4.10.4 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0.30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30m。 4.10.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挡油设施或设置能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 (1)变压器室附近有易燃物品堆积的场所。 (2)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3)变压器室位于民用主体建筑物内。 4.10.6 配变电所中消防设施的设置:一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宜设火灾自动报警及固定式灭火装置;二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可设火灾自动报警及手提式灭火装置。 4.10.7 当配电装置室设在楼上时,应设吊装设备的吊装孔或吊装平台。吊装平台、门或吊装孔的尺寸,应能满足吊装最大设备的需要,吊钩与吊装孔的垂直距离应满足吊装最高设备的需要。 4.10.8 高压配电室和电容器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户下沿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0m。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4.10.9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并装有弹簧锁。装有电气设备的相邻房间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或向低压方向开启。 4.10.10 配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4.10.11 当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采用机械通风且周围环境污秽时,宜加空气过滤器。 4.10.12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等应有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屋内的措施。 4.10.13 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均应抹灰刷白。配电装置室、变压

GB 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ables of electric engineering 2007—10—23发布 200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一~二0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20217-1994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增加了中、高压电缆芯数选择要求; 2.增加了电缆绝缘类型选择要求,取消了粘性浸渍纸绝缘电缆的相关内容; 3.增加了主芯截面400mm2<S≤800mm2和S>800mm2的保护地线允许最小截面选择要求; 4.增加了大电流负荷的供电回路由多根电缆并联时对电缆截面、材质等要求; 5.增加了电缆终端一般性选择要求; 6.增加了直接对电缆实施金属层开断并作绝缘处理内容; 7.增加了交流系统三芯电缆的金属层接地要求; 8.增加了城市电缆系统的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相关规定; 9.增加了架空桥架检修通道设置要求; 10.增加了电缆遂道安全孔设置间距要求; 11.增加了附录B和附录F。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负责具体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18号,邮编:610021),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参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国荣熊涛张天泽齐春陶勤万里宁王鑫王聪慧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最新版】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 2)应方便进出线; 3)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 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 5)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2、安装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超过630kVA的变配电室可布置在建筑主体内首

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 3、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不带可燃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 5、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距室外地坪不低于1.80m 的自然采光窗,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不临街的自然采光窗; 6、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增加一个出口; 7、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进出口门应向外开启;

8、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9、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10、变配电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11、变配电室、控制室、楼层配电室宜做等电位联结; 12、变配电室重地应设与外界联络的通信接口、宜设出入口控制。 1、设在高层建筑内的配变电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2、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通向配电室或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3、配变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宜为丙级的防火门;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200930301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52-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2、3.0.3、3.0.9、4.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1 总则 1.0.1 为使供配电系统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小于等于110kV的供配电系统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 1.0.3 供配电系统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1.0.4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未来发展的需要。1.0.5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高效节能、性能先进、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电气产品。 1.0.6 供配电系统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本规范用名词曾用名词解释 关键负荷 (Vital load)一个用电负荷由于突然断电,足以引起一个安全上的关注时,称该负荷为关键负荷 重要负荷(Essential load)一个用电负荷由于突然断电,足以引起一个经济上的关注时,称该负荷为重要负荷 一般负荷 (Non essential load)一个用电负荷既不上眼关键负荷,也不属于重要负荷的,称该负荷为一般负荷 双重电源(Duplicate supply)到一个负荷的电源是由两个电路提供的,这两个电路就安全供电而言被认为是互相独立的 应急电源(Safety electric source)用来维持安全用电设备工作所需的电源 EPS (Emergeney Power Supply) 集中供电式应急电源 UPS

发电机保护整定计算技术规范

发电机保护整定计算技术规范

定子绕组内部故障主保护 一、纵差保护 1 固定斜率的比率制动式纵差保护 1)、比率差动起动电流I op.0:I op.0= K rel K er I gn /n a 或 I op.0= K rel I unb.0 一般取I op.0=(0.1~0.3) I gn /n a ,推荐取I op.0=0.2 I gn /n a 。 2)、制动特性的拐点电流I res.0 拐点电流宜取I res.0=(0.8~1.0)I gn /n a ,一般取I res.0=0.8I gn /n a 。 3)、比率制动特性的斜率S : 0 .r max .r 0.op max .op I I I I S es es --= ① 计算最大不平衡电流I unb.max : I unb.max =K ap K cc K er I k.max / n a 式中:K a p ——非周期分量系数,取 1.5~2.0; K cc — —互感器同型系数,取0.5; K er ——互感器比误差系数,取0.1; I k.max ——最大外 部三相短路电流周期分量。 ② 差动保护的最大动作电流I op.max 按躲最大外部短路时产生的最大暂态不平衡电流计 算: I op.max =K rel I unb.max 式中:K rel ——可靠系数,取1.3~1.5。 ③ 比率制动特性的斜率S

一般I res.max =I k.max /n a ,则 0 .r a max .k 0.op unb.max rel 0 .r max .r 0.op max .op I n /I I I K I I I I S es es es --= --≥ 2、变斜率的比率制动式纵差保护 1)、比率差动起动电流I op.0:同4.1.1.1“比率差动起动电流”的 整定。 2)、制动特性的拐点电流I res.1: 对于发电机保护,装置固定取 I res.1=4I gn /n a 。 对于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装置固定取 I res.1=6I gn /n a 。 3) 、比率制动特性的起始斜率S 1 S 1=K rel K cc K er 式中:K rel ——可靠系数,取1.5;K cc ——互感器的同型系数,取0.5; K er ——互感器比误差系数,取0.1; 一般取S 1=0.1 4) 、比率制动特性的最大斜率S 2: ① 计算最大不平衡电流I unb.max : I unb.max =K ap K cc K er I k.max /n a 式中:K a p ——非周期分量系数,取 1.5~2.0; K cc ——互 感器同型系数,取0.5; K er ——互感器比误差系数,取0.1; I k.max ——最大外部三 相短路电流周期分量, 若I k.max 小于I res.1(最大斜率时的拐点电流)时,取 I k.max =I res.1 。 ② 比率制动特性的斜率S : a gn a max .k a gn 10.op max .u 2n /I 2n /I n /I 2I I S ---≥ S nb

电缆设计规范

电缆设计规范
1.导线材料选择 电缆一般采用铝芯线。 下列场合应采用铜芯电缆及电缆: (1)需要确保长期运行中连线可靠的回路。如:重要电源,重 要的操作回路二次回路,电机的励磁,移动设备的线路及剧烈振动场 合的线路。 (2)对铝有严重腐蚀而对铜腐蚀轻微的场合。 (3)爆炸危险环境或火灾危险环境有特殊要求者。 (4)特别重要的公共建筑物 (5)高温设备 (6)应急系统,包括消防设施的线路。 此外,经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确证宜用铜芯电缆及电缆的,如有高 层建筑,大、中型计算机房的建筑,重要的公共建筑等以及国外工程 和外资工程等适应国外要求者。 2.电缆芯数的选择 (1)电压 1KV 及以下的三相四线低压系统,若第四芯为 PEN 线时,应采用四芯型电缆而不得用三芯电缆加单芯电缆组合成的回路 的方式。当 PE 线作为专用而与带电导体 N 线分开时,则应用五芯型 电缆。若无五芯型电缆时可用四芯电缆加单芯电缆电缆捆扎组合的方 式;PE 线也可利用电缆的护套,屏蔽层,铠装等金属外护层等。分

支单相回路带 PE 线时应采用三芯电缆。如果是三相三线制系统则采
用四芯电缆,第四芯为 PE 线。
(2) 3-35KV 交流系统应采用三芯电缆.
(3)在水下或重要的较长线路中为避免或减少中间接头或单芯电
缆比多芯电缆有较好的综合技术经济性时,可选用单芯电缆。但应注
意用于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不得采用钢带铠装,应采用经隔磁处理的
钢丝铠装电缆。
3.电缆绝缘水平选择
表 1 电缆绝缘水平选择
单位 KV
系数
标称电压 U
0.22/0.38
3
6
10
35
N
电缆 的额 定电 压 U /U
0
U
0

Ⅰ 类 0.6/1
(0.3/0.5)
U
0
(0.45/0.75)



1.8/3 3/3 3/6 6/6 6/10 8.7/10
21/35 26/35
缆芯之间的 工频最高电 压 Umax
3.6
7.2
12
42
缆芯对地的 雷电冲击而 授电压的峰 值 Up1
60 75 75
95
200
250
注:括号内数值只能用于建筑物的电气线路,不包括建筑物电源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 二、插头与插座; 三、连接片 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 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 二、继电器、接触器; 三、半导体电器; 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应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第2.2.2条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表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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