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的标准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的标准
第一,婚姻基础是否牢固。婚姻基础,也就是双方结婚的感情基础,文艺点讲,就是夫妻双方结婚是否基于爱情。本案中,双方系自由恋爱,数年后排除乙男家庭阻力,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婚姻基础牢固。
第二,婚后感情如何。也即夫妻结婚后,矛盾产生之前,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和相处状态如何。本案中,夫妻双方在婚后十几年的生活中,相互关心、帮助、体贴、安慰;男方虽然有喝酒赌博恶习,但双方仍能交心,坦然面对,共度难关,极少赌气,夫妻恩爱,家庭和睦,是邻居羡慕的好夫妻。可见婚后夫妻感情是融洽的。
第三,离婚原因。也即直接导致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原因。本案中,乙男提出离婚的原因是甲女回了娘家,而真正的根源是婆媳矛盾,实际上是婆婆家面临拆迁,怕儿媳分的拆迁补偿款,婆婆才把甲撵回家。乙男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理由不充分。
第四,夫妻感情现状。即夫妻现在的感情状态。本案中夫妻双方之间的矛盾系婆媳矛盾引起,甲女回娘家期间,乙男仍关心甲女和女儿,托人打听母女两的生活起居。这些事实说明,夫妻之间虽然有矛盾,但夫妻关系并未彻底破裂,完全有可能和好。
判决结果
驳回乙男诉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夫妻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性问题,一直是人们比较敏感和较多回避的一个话题。即使在观念开放的现代社会,因为婚内性问题而提出离婚的还是不多。但这并不是说婚内性问题少,而是大多数人不愿直面这一现实,而假借了其他借口来实行离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作为爱情基础之一的性行为对于婚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正常的和谐的性生活,那么这样的婚姻多半是不牢固的。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又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对于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的,可以分为物质型的和非物质型的。物质型的如实用婚姻,当事人贪图对方的社会地位、金钱等物质因素。非物质型的如情感冲动,婚前注重容貌,一见钟情。这两种婚姻,都是没有深入了解就匆忙结婚,双方缺乏了解,对待婚姻不慎重,草率结合,发展到一定阶段,一般会以离婚收场:或者当婚后柴米油盐代替了甜言蜜语后,却发现对方一堆令人难以忍受的缺点;或者有钱即使得到了女人一时的芳心,但不知有些女人在物质生活得以充分满足的情况下,会寻找婚外情人来弥补婚姻中的遗憾。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
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精神病等三种疾病。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欺骗对方,或采用诱骗的手段等到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饭时,骗取结婚证,这种欺骗是无法忍受的。因为骗来的婚姻显然谈不上爱情基础,被骗一方也不知道和你共同生活的对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这当然不是一方想要的婚姻,于是只能选择离婚。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这种情况其实很少见,大部分都是在婚后经过一段共同生活的时间后才发现对方的不足,然后才产生情感裂痕的。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的,只能说明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包办、买卖婚姻这种情况在城市已经基本被杜绝了,而且连“包办”和“买卖”这种概念和说法,在现代都市年轻人头脑中都根本就不会有了。不过,在一些农村和偏远山区,还是有着类似的情况,引发了较严重的婚姻问题。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确定感情破裂,确实是一件很难的事,根本无法量化计算。但是,法律本着反对轻率离婚的精神,又不得不设置一定的条件来反映感情破裂的程度。尽管这些条件不一定十分科学。当然,如果你想在分居三年的这个时间段里提前离婚,最好的办法是协议。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和重婚不同,“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显然是婚姻法所不允许的,也成为判定感情破裂的一个依据。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则构成重婚,而重婚是违法犯罪行为。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都属于
重婚罪。这在刑法上有相关的规定。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一个人沉溺于赌博,怎么可能还会承担起家庭的责任;而酗酒,往往是家庭暴力的催化剂;至于吸毒,不仅会给家庭其他成员的生活和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而且还会传播疾病,更是一种犯罪行为。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虽说一个人被判了刑,会导致婚姻的解体,但是判刑和离婚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划上等号。只有当对方因被判长期徒刑,而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才会导致婚姻的解体。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如果你的丈夫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为意味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的,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必要的情况下,法院会做出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当然了,如果在法院判决之后,他又重新出现的话,法律也有相关规定:如果你还没有再婚,那么可以恢复婚姻关系;如果你已经再婚,那么以新的婚姻关系为有效。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虐待,除了传统的身体暴力之外,还包括言语侮辱、讽刺、冷淡等冷暴力。身体暴力,一般比较明显,容易取证。而冷暴力则因为其特殊性,比较难以查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些高知家庭,这种暴力形式却是极为常见的,也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另外,家庭虐待中还有一种性虐待的情况。它主要表现为采用对方所不喜欢的方式和对方发生性关系,或者在你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迫你。这种方式根本不能给你带来快乐,反而是一种折磨。
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导致婚姻情感破裂的原因千差万别,也不是所有的感情破裂都一定是因为暴力、伤害和虐待等前述的十三种类型,更多的离婚反倒是由夫妻双方不能同步成长、感情淡漠及其他很实际的问题造成的。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3f8304785.html,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新《婚姻法》增加的一个规定,它既是婚姻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笔者在此对离婚损害赔偿的含义、构成、意义、范围等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求教于读者。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含义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的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它通过对夫妻无过错一方被侵害的婚姻权利救济,维护婚姻家庭平等、健康和稳定。 第二,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只适用于离婚无过错方。 第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请求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无过错方才有权行使。《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不是所有的离婚都会发生损害赔偿的问题。 第四,必须有损害存在,并且损害是因夫妻一方的上述重大过错造成的。 二、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 离婚损害赔偿属民事损害赔偿之一,可适用一般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违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故意和过失的总称。故意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财产、人身的损害结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料到或者已经预料到了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心理状态。 (二)存在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
什么样的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什么样的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注:该条前面一句话已被《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取代,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离婚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离婚协议书 男方:身份证号: 女方:身份证号: 双方在______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儿子(女儿)出生,取名_____。因夫妻感情不和(或性格不合等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自愿与女方离婚。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探望权的约定: 儿子(女儿)______由男(女)方______抚养,女(男)方____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儿子(女儿)____生活费_____元,直到儿子(女儿)_____能独立生活为止,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男(女)方各自承担二分之一。 在不影响孩子的生活、学习的前提下,女(男)方_____(指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每月可探望儿子(女儿)____两次,探望当天晚上孩子可与探望方共同生活,男(女)方______(指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三、夫妻共同财产约定: 1、关于夫妻存款的约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有存款为____万元,其中男方名下有_____万元存款,女方名下有____万元存款,双方各自分得_____万元。 2、关于其他财产的约定: 男、女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的个人生活用品以及个人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夫妻债权债务的约定: 夫妻双方没有共同的债权债务,夫妻各自名下的债权由债权人本人享有权利,债务由债务人本人承担责任。 五、关于隐瞒、虚报、转移婚内财产的约定: 男、女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均没有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如有隐瞒、欺骗,一经核实,自愿放弃该财产,双方对此条款均予以确认。 以上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男方:女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_日 1页脚内容
浅析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编号 毕业论文 浅析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学员姓名 学号 2010 年级法律本科专业 指导教师陈永忠 2010年 11 月
目录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及其法律特 (3)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概念 (3) (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 (3)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特点 (4)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4) (一)须有法定违法行为 (4) (二)须有损害事实 (4) (三)须有因果关系 (5) (四)须有主观过错 (5) (五)须有离婚事实的发生 (5) 三.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争议问题的探讨 (6)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范围 (6)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情形 (7) (三).关于过错放和无过错方提法的争议 (7) (四).举证责任问题的探讨 (8) (五).诉讼时效问题的探讨 (8) 参考文献 (9)
浅析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摘要]: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第46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规定了婚姻关系中一方当事人实施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违法行为之一,并导致离婚的,则无过错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这是我国婚姻法的一大进步,更全面地保障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实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关键词]:离婚损害赔偿婚姻家庭暴力精神赔偿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及其法律特点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概念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由于一方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离婚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的发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离婚是由一方特定的重大过错造成的,即离婚是因为:(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特定因素导致的。第二,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第三,必须有过错存在,即必须有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等。第四,损害是由对方的上述重大过错造成的。 (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早在19世纪就已登上人类立法的历史舞台,1791年法国宪法中曾规定“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婚姻规定为契约。基于婚姻契约原理,当配偶一方因过错违反婚姻契约所规定的义务,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早明确规定离婚过错赔偿是1907年的瑞士民法。长期以来,我国并未采用婚姻契约理论,认为“婚姻是男女双方精神上的结合。虽然也涉及财产内容,但它主要是人身关系,而不是契约关系。”基于这样的理论前提,我国婚姻法一直未对婚姻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作任何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而使夫妻关系破裂,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无任何法律依据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从而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过错方的违法行为也得不到有效制裁,失去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直至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才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
夫妻感情破裂的咨询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3f8304785.html, 夫妻感情破裂的咨询 夫妻感情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而近十年来,社会和法学界对此标准一直存有争议。此次婚姻法修正草案征求全民意见,离婚标准又成为一个争议很大的热门问题。从80年代开始,就有不少学者撰写和发表文章,对感情破裂的立法适用性和可行性提出过反思,主张应修改为婚姻关系破裂或者夫妻关系破裂,而不是感情破裂。 但新《婚姻法》颁布后仍然保留了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条件。诚然,婚姻的成立,源出于感情;夫妻的离异,归咎于感情,感情是婚姻不可易移的基础。但感情的表露方式是因人而异的,对夫妻感情进行判断,主观随意性很大,有不少人包括一些法官提出,“感情是一个人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个人的内心感受,具有抽象性、主观性和可
变性,它的可视性和可把握性都是极差的,法官难以识别和判认”。有的人甚至认为认识这个问题之难,“就是组织心理专家对夫妻双方进行心理分析,也不一定能得出准确的感情确已破裂的结论,因为心理上的原因太复杂了,而且心理受客观条件影响的因素也太多了”。夫妻感情不是社会关系,既不能由法律调整,也很难判断。夫妻感情是婚姻关系的要素之一,不能涵盖婚姻关系的全部内容。感情因素只发生在夫妻两个人之间,但婚姻关系却与法律责任和社会整体利益密不可分,其内涵远远超出感情之外。 最难的是夫妻感情破裂还需要证据来证明,重证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之一,这就给离婚的当事人设置了一道难已跨越的鸿沟。但不管怎么说,应当承认,正确判断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但却未必是根本无法解决的问题。毕竟,人们还在离婚,谁也不能剥夺你离婚的自由。 “感情破裂”与否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关键,认定了感情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否则就不应判决离婚,也就是说夫妻感情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新《婚姻法》和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作出了较具体的规定,分述如下: 一、新《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综述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缺陷与完善 【摘要】:离婚损害赔偿是中国现行婚姻法中离婚救济制度的一种,能使离婚中的无过错方得到保护和救济,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中国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在其主体、构成要件、适用情形及举证责任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缺点和不足,还有必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关键词:无过错方、过错责任、举证责任 正文: 一、我国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 2001 年《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第一次将离婚 救济的理念植入离婚制度。这是中国婚姻法立法上的一大进步,是对婚姻法中有关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的进一步具体化。该制度的建立,能使离婚中的无过错方得到保护和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填补损害。离婚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行为法的基本救济手段,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填补受害配偶的损害。通过补偿损失,使无过错方受损害的权益得到救济和恢复。(2)精神抚慰。精神损害赔偿虽然也采用财产赔偿的方式,但它本身兼具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的性质,可以抚慰受害配偶因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痛苦、失望。法院判决由加害配偶一方给付抚慰金,使受害配偶获得心理上的慰藉。(3)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离婚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预防违
法行为的功能。通过责令婚姻侵权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使侵权者不仅未因侵权行为获益,而且对其侵权行为之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这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且对其他有可能发生侵权行为的已婚者而言,也具有警示和预防作用。 二、我国婚姻损害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该条款确定了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的确立是经过修改后的婚姻法的一大亮点,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的依据,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意义甚大。但是该制度涉及实务适用中的一些问题是需要去关注的。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 赔偿关系的主体包括赔偿主体和得请求赔偿的主体两方。 首先,按照我国《婚姻法》第46条和《解释》第29条之规定:损害赔偿的请求人显然是针对夫妻双方而言的,但46条第(三)、(四)两项即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行为的对象是家庭成员,而家庭成员不仅包括配偶双方,还应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在内。虽然,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行为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赔偿之诉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但是这样做在诉讼上不仅增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全总结!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全总结! 作者:许乃义-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一、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民政局标准离婚协议书示范文本
民政局标准离婚协议书示范文本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
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根据国务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的标准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的标准 第一,婚姻基础是否牢固。婚姻基础,也就是双方结婚的感情基础,文艺点讲,就是夫妻双方结婚是否基于爱情。本案中,双方系自由恋爱,数年后排除乙男家庭阻力,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婚姻基础牢固。 第二,婚后感情如何。也即夫妻结婚后,矛盾产生之前,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和相处状态如何。本案中,夫妻双方在婚后十几年的生活中,相互关心、帮助、体贴、安慰;男方虽然有喝酒赌博恶习,但双方仍能交心,坦然面对,共度难关,极少赌气,夫妻恩爱,家庭和睦,是邻居羡慕的好夫妻。可见婚后夫妻感情是融洽的。 第三,离婚原因。也即直接导致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原因。本案中,乙男提出离婚的原因是甲女回了娘家,而真正的根源是婆媳矛盾,实际上是婆婆家面临拆迁,怕儿媳分的拆迁补偿款,婆婆才把甲撵回家。乙男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理由不充分。 第四,夫妻感情现状。即夫妻现在的感情状态。本案中夫妻双方之间的矛盾系婆媳矛盾引起,甲女回娘家期间,乙男仍关心甲女和女儿,托人打听母女两的生活起居。这些事实说明,夫妻之间虽然有矛盾,但夫妻关系并未彻底破裂,完全有可能和好。 判决结果 驳回乙男诉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夫妻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性问题,一直是人们比较敏感和较多回避的一个话题。即使在观念开放的现代社会,因为婚内性问题而提出离婚的还是不多。但这并不是说婚内性问题少,而是大多数人不愿直面这一现实,而假借了其他借口来实行离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作为爱情基础之一的性行为对于婚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正常的和谐的性生活,那么这样的婚姻多半是不牢固的。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又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对于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的,可以分为物质型的和非物质型的。物质型的如实用婚姻,当事人贪图对方的社会地位、金钱等物质因素。非物质型的如情感冲动,婚前注重容貌,一见钟情。这两种婚姻,都是没有深入了解就匆忙结婚,双方缺乏了解,对待婚姻不慎重,草率结合,发展到一定阶段,一般会以离婚收场:或者当婚后柴米油盐代替了甜言蜜语后,却发现对方一堆令人难以忍受的缺点;或者有钱即使得到了女人一时的芳心,但不知有些女人在物质生活得以充分满足的情况下,会寻找婚外情人来弥补婚姻中的遗憾。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
北京民政局离婚协议标准版——范本.doc
北京民政局离婚协议标准版 协议人:住址:身份证号:协议人:住址:身份证号:风险提示:双方信息信息切记不可填错!这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离婚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若是信息有误差,可能导致协议直接无法生效。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_________________(原因)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现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协议人)与________(协议人)自愿离婚。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夫妻婚后购买两处房产,系双方共同财产:第一处房产位于________区新寓幢室,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 第二处房产处位于________区城座幢室,购房合同是以男方、女方及双方儿子三个人名义购买,目前该套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该房屋合同价,按揭贷款200,000元,女方为主贷,男方为辅贷,目前尚有元银行贷款尚未还清。现双方约定: 1、离婚后, 第二处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配合女方办理产权变更及按揭贷款人变更手续,剩余按揭款项________元由女方负责归还; 第一处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最终产权归属一方承担。 2、变更登记时间双方商定:离婚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因一方原因导致不能在约定日期完成房产变更登记或按揭贷款人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____
日须向守约方支付100元日的违约金。一方因不配合对方办理以上房产变更登记或按揭贷款人变更事宜给对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风险提示:户口迁移的约定和处理 实践中,离婚后如果房子归你,对方户口拒不迁出,可能导致你的房屋转让不便。且这类问题法院和公安机一般不会受理,因此你往往也很难找到相关部门处理。 实践中,离婚后如果房子归你,对方户口拒不迁出,可能导致你的房屋转让不便。且这类问题法院和公安机一般不会受理,因此你往往也很难找到相关部门处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法院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3、女方及儿子在 第一处房产的户口,女方必须于办理离婚手续3个月内一起迁出,逾期一天女方向男方支付100元日的不便补偿。若在男方转让该房产时,因女方及儿子户口未能按时迁出等原因对房价及交易等产生影响的,女方应补偿男方实际损失; 4、双方共同财产无遗漏,离婚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另一方主张财产权利。风险提示:财产分割的约定 如果担心对方还有你不知道的存款,不建议简洁的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因为,这样离婚后即使你又知道他还有银行存款,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你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夫妻感情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归根结蒂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确是一件既重要又很复杂的细致的工作。因为夫妻感情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如情感上的投合和爱慕;理想、道德、情操、精神生活的相近和一致;对物质利益的向往和满足等。感情又是发展变化的,具有可变性和复杂性的特点,但感情的有无和存废是客观的现实,是可以掌握和认定的。 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方法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调解无效是程序性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感情确已破裂,必然调解无效,调解无效的并不一定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简单地把调解无效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中使用“如”字,是采取“设定条件”的表述,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感情解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虽然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何理解?应从五个方面加以理解。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指夫妻感情破裂已达到了真实的、完全的、长久的无可挽回的程度。它包含五层意思, 1、在时间上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不是将要破裂或可能破裂; 2、在程度上是真正破裂而不是虚假现象或者第三人的猜测臆断; 3、在可能性能上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而不是刚刚产生的裂痕或者尚未完全破裂; 4、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不应因当事人一方有过错而受影响; 5、判断夫妻感情破裂要考虑当事人发生矛盾时有无自愿发生性关系。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方法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各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1)、看婚姻基础 看婚姻基础,就是看结婚形式及婚姻关系建立时男女双方的感情状况。婚姻基础能从双方结合的方式、恋爱时间的长短、结婚的动机和目的等反映出来。看婚姻基础主要是看双方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收集证据时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如家庭暴力伤害后拍摄的照片、X片等,医疗机构诊断受害人因长期家庭压力患上忧郁症的病历;可能的话,也可以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 二、离婚损害赔偿不同于以往审判实践中对无过错方的经济补偿,而是一种强制性规定。 在《婚姻法》修正之前,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一直在探索离婚案件中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损害及经济补偿问题,比如在离婚案件审理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本文主要介绍夫妻感情破裂证据的收集。审理离婚案件主要是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所以在离婚案件中,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针对争议的焦点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普通离婚诉讼中的争议焦点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孩子归谁抚养、财产的分割以及一方有无过错责任等。 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少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因网络引起的民事纠纷和计算机犯罪也不断增加。电子证据的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对我国传统的证据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像手机短信、MSN、QQ、邮件、录音录像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作证据适用,那么,如何让这些信息作为证据使用呢? 1、手机短信 手机短信作为证据适用,已经逐渐被司法实践所认可。因为手机短信具备证据的三性,即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因为每个手机用户的手机号码和入网证号都是惟一的,短信发出后,接受者手机又能显示对方的手机号码。这样就可以确定发送者是谁,起到证实案件事实的作用。目前,手机短信不仅在民事案件中起着证明事实的作用,在侦破刑事案件上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可见,手机短信的频繁适用,不仅给当事人日常沟通交流带来方便,也给人们留下了可以保留的记录。 在离婚案件中,短信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作为收集对方存有过错的证据。比如,一方当事人与第三者的暧昧短
信、第三者给您的短信等,在收集该类证据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在接受信息者未将短信删除的情况下,直接将此信息予以储存,并将手机封存。然后,最好到公证处进行书面公证,经过公证的证据效力比较高,一般会被法官采纳。二是在与案件有关的短信被删除情况下,可以通过手机短信运行商来调取短信内容。在收集时,可以通过运行商的储存信息将对应的手机短信的发送时间、双方手机号及内容打印出来,并由在场的工作人员签字盖章证实出处,以供审判中使用。 2、电子邮件 目前,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得到确认,如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数据邮件形式。 收集时您要先了解电子邮件的特征,电子邮件和其他形式电子证据不同,它的特点是每个电子邮件使用者必有一个电子信箱,而每个电子信箱其用户名、帐户名以及密码都是惟一的,且电子邮件的首部都带有收发件人、网址及收发时间。但是,如果这些信息被别人掌握,别人就可以利用您的邮箱进行收发或删除邮件。当然,对于一般人来说,直接在收件箱中修改文件并不是容易的事,因为收件箱中的文件为只读文件,拒绝修改。即使将其另存,也只改变其位臵,并不能改变其属性。 尽管如此,在实际审理案件中,仍有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所以我建议当事人如果要提交电子邮件作为证据
民政局标准版离婚协议书
民政局标准版离婚协议书 导读:本文是关于民政局标准版离婚协议书,希望能帮助到您! 男方:,身份证号:,住址:区街道(身份证地址)。 女方:,身份证号:,住址:区街道。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日生儿子。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男方监护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元/月,一年一付,每年月日前支付,上述款项包括学费、生活费、女方应付至儿子大学毕业。(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每年适当递增位%),但如遇儿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需较大开支,由双方各半承担; 三、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万元(该款包括但不限于女方拆迁补偿、安置、过渡、奖励等费用),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当日付清。 2、车辆归男方所有; 3、现有家具、家电等家庭用品全部归所有。 4、双方目前自有现金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由
个人承担,与对方无涉。 五、女方对儿子享有探视权,男方应积极配合,原则上每月次,具体时间、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扩展阅读】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一般要求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四、离婚协议书的存档方式 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离婚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
离婚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Model petition for divorce damages
离婚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原告: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_人。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_人。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 诉讼请求: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1、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并由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______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原、被告于______认识,后于________年____月
夫妻关系破裂的4个阶段
夫妻关系破裂的4个阶段 夫妻从步入婚礼殿堂到破裂,这其中是分阶段地发展的,当你察觉到了的时候,就该要为婚姻做出努力共同修复了。夫妻关系破裂的4个阶段,每一段都有他们的特点,及早发现,及早修补。 一般来说情侣的感情,在结婚前和结婚后会有一些落差的。结婚前是各种甜蜜腻歪,结婚后确实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过日子不比谈恋爱,夫妻婚姻中有许多需要磨合的地方。当然了,两个人的婚姻如果是幸福的那是最好的,可是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关系在婚姻都是能够长久幸福的。生活中总有一些人的婚姻在经历甜蜜期后便开始出现破裂的。 夫妻关系破裂必经历的4个阶段 阶段一:纠纷 夫妻两个人步入婚姻的殿堂后,经过了甜蜜期,幸福期,当爱情变淡的时候,就会进入矛盾期。如果这个时候夫妻两个人的磨合没有处理好,那矛盾就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开始不停的争执,严重的还会动手打架,扔东西。虽然经过双方家长的调节,可是如果实质性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那还是会反复。所以可以说是这样的婚姻战争不断啊。 阶段二:戒备 当矛盾没有解决后,那夫妻就有了隔阂,开始了第二个阶段,相互戒备。也就是同床异梦的阶段。这个时候,夫妻两个人会从不同的方式开始戒备,比如说收入,财产等方面。为了防备对方抓住把柄和了解到事实真相,双方在经济、社交关系等方面戒备,甚至连个人的事业问题、前途问题等,也守口如瓶,层层设防像防盗一样地防备对方。 阶段三:裂痕 隐秘总有披露的一天。隐秘的披露造成更严重的纠纷,便加重戒备;其结果,形成恶性循环,终于出现裂痕。裂痕表现在情绪上是强烈的不满,表现在行为上是相互的背离。这时,有居住条件的大多分居;无居住条件的,即使同居,也是背靠背,井水不犯河水。
民政局标准离婚协议书范本
民政局标准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住址:重庆市XX区 XX路XX号X幢XX,身份证号码:XXX。 女方:XXX,女,汉族,19XX年X月X日,住址:XX省XX县XX 镇XX村XX号,身份证号码:XXX。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在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年月日(农历月初)生育一子(女),取名(性别,男/女,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后双方常因琐事吵架,长期感情不和,致使夫妻感情 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 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 2、签订本离婚协议时双方明确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自愿接 受本协议内容的约束。 3、双方签订本协议时,无智力及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无强迫和威胁等违法行为与情形存在。 4、为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双方各自邀请一名见证人进行本协议 签订事宜的见证,见证人有权持有该协议。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债务欠款依据、购房合 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出资验资报告书复印件、公司营业 执照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书(户口簿)复印件等资料作为本协议 附件,构成本协议内容。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孩子XXX由女方(男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由女方负责 孩子抚养费用和日常生活起居。
2、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抚养费用全部由双方 共同负责,男方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元,直至孩子年吗十八周岁。 教育、医疗、保险等大笔资金支出有男女双方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 承担。(也可约定由男方或者女方一人承担) 3、女方需负责孩子的抚养直至付到孩子大学毕业为止。 4、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女方正常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 望女方抚养的孩子。女方不得无故阻挠,也不得无故拒绝男方的探望。 三、夫妻婚前财产处理 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婚前所有的固定资产、存款、股权、投资等一切资产归各自所有。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 出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1)双方现在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银行账户存款,归各自所有,不予以分割。 (2)双方互不主张此部分存款归各自所有的权利。此部分共同 财产处理在本协议签订之后,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各方不得再另 行提出异议以及权利主张。 2、房屋: (1)由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一次性付款购买的位于市XX区路号幢单元楼号住房一套的所有权归(男)女方所有。 (2)房屋具体信息为:,购房价款:。所有状况:。 (3)作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此部分房产,女方为取得该房屋所有 权需现金一次性按照合同价款补偿男方万元(大写:万元整)作为 分割此部分财产的补偿金。
民事起诉状离婚损害赔偿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离婚损害赔偿怎么写 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民事起诉状离婚损害赔偿怎么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写清楚原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还有职业以及等诉讼请求和事实和理由。之后在填写诉讼请求时要清楚的表明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损失金额还有关于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和就医情况等就可以了。 一、民事起诉状离婚损害赔偿怎么写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 此致
甘肃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注: 1、诉状若是手写的,须用蓝黑或黑墨水钢笔书写,诉状用A4纸。 2、诉讼副本应按被告人数提交。 3、随诉状应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验伤单、伤势证明、护理证明及各种合理费用凭据、转院证明等。 二、新婚姻法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
离婚协议书夫妻感情破裂版——【范文】.doc
合同编号:离婚协议书夫妻感情破裂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Word模板A4打印标准格式可随意修改
离婚协议书夫妻感情破裂版 男方:李某某,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女方:刘某某,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 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 ____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所借
民政局标准版离婚协议书
民政局标准版离婚协议书 男方:,身份证号:,住址:区街道(身份证地址)。 女方:,身份证号:,住址:区街道。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日生儿子。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男方监护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元/月,一年一付,每年月日前支付,上述款项包括学费、生活费、女方应付至儿子大学毕业。(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每年适当递增位%),但如遇儿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需较大开支,由双方各半承担; 三、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万元(该款包括但不限于女方拆迁补偿、安置、过渡、奖励等费用),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当日付清。 2、车辆归男方所有; 3、现有家具、家电等家庭用品全部归所有。 4、双方目前自有现金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与对方无涉。 五、女方对儿子享有探视权,男方应积极配合,原则上每月次,具体时间、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范本二 男方: 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住址:重庆市XX区XX路XX号X
幢XX,身份证号码:51XXXXXXXXXXXXXXXX. 女方:XXX,女,汉族,19XX年X月X日,住址:XX省XX县XX镇XX村XX号,身份证号码:41XXXXXXXXXXXXXXXXXX.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在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年月日(农历月初 )生育一子(女),取名 (性别,男/女,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后双方常因琐事吵架,长期感情不和,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 2、签订本离婚协议时双方明确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自愿接受本协议内容的约束。 3、双方签订本协议时,无智力及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无强迫和威胁等违法行为与情形存在。 4、为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双方各自邀请一名见证人进行本协议签订事宜的见证,见证人有权持有该协议。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债务欠款依据、购房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出资验资报告书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书(户口簿)复印件等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构成本协议内容。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孩子XXX由女方(男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由女方负责孩子抚养费用和日常生活起居。 2、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抚养费用全部由双方共同负责,男方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元,直至孩子年吗十八周岁。教育、医疗、保险等大笔资金支出有男女双方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承担。(也可约定由男方或者女方一人承担) 3、女方需负责孩子的抚养直至付到孩子大学毕业为止。 4、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女方正常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女方不得无故阻挠,也不得无故拒绝男方的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