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1年度)标准文本
附件7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2011年度)
标准文本
填表说明
1、项目申报部门为县级财政、水利部门。
2、评审机构及评审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
3、省级单位评审,认为项目需要调整的,应返回项目申报县, 按照省级评审意见重新编报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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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201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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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项目申报部门为县级财政、水利部门。
2、评审机构及评审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
3、省级单位评审,认为项目需要调整的,应返回项目申报县, 按照省级评审意见重新编报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