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与评价

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与评价
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与评价

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与评价

刘双臣①②

【摘要】 目的 探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结论的法律属性与地位。方法 对精神病人恤刑制度的历史发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法定性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证。结果 对精神病人的恤刑制度是一种人道主义的保护,刑事责任能力鉴定较20世纪80年代已趋于严格。结论 鉴定结论符合证据学的一般特征。

【关键词】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恤刑制度;证据学特征

Jur isti ca l St a tus and Eva lua ti on of Appra is a l Conclusi on.L iu S huang chen.J ud icatory A p p raisal D ep art m ent of B eij ing H uilong2 g uan H osp ital,B eij ing100096,P.R.China

【Abstract】 Objecti ve To exp l ore the status and attributi on of law for conclusi on of judicial evaluati on in m ental dis order.M eth-ods W e analyzed and discussed the h istory,devel opm ent of charitable syste m in p sych iatric patients,the law evidence,p roce2 dure,identifying center and legal identified pers on of justice identificati on in m ental dis orders.Results T he charitable syste m for p sych iatric patients is a k ind of hum anity p rotecti on,and cri m inal obligati on identificati on is more rigid than that in1980’s.Con-clusi on T he identificati on conclusi on is consistent w ith general characteristic of evidence.

【key words】 Justice identificati on of m ental dis orders;Charitable syste m;Characteristic of evidence

近来,经常看到将精神病司法鉴定称为“杀人执照”的文章,随便上网检索一下就可以看到很多类似报道。但综合这类文章后,发现认为司法鉴定是杀人执照的原因,可能有以下4个方面:①对鉴定本身的质疑、不理解;②对司法鉴定公正性的质疑;③不了解鉴定结论的适用条件和范围;④用一般常识推测解释精神病的相关专业问题。

本文拟根据精神病司法鉴定的专业知识,结合鉴定实际工作,就精神病司法鉴定方面的一些问题进行如下探讨。

1 对精神病人宽宥制度的历史沿革

在精神病司法鉴定发展史上,对近代世界法制史产生重要影响的是1843年的麦克?纳顿条例,内容为“应该假设每个被告人是心神正常的,并具有足够的理由认定他应对其犯罪负有责任,除非证明了是相反的情况。如果被告以精神错乱为理由进行辩护时,那么必须能清楚地证明他在进行危害行为的当时,由于精神疾病而处于精神错乱状态,例如他不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或者他虽然了解但不知道自己的作为是错误的或违法的[1]。”从此一百多年来,该条例就成了英国、美国及英联邦诸国判定精神病人有无责任能力的依据。在欧洲大陆的其它国家也陆续制定或者补充了有关的条例规定。

其实,在人类历史上,对精神病人在法律上施以人道主义

重要原因;一些老年患者本应尽享天伦,顽疾却使他们产生危机感和失望感。

本组资料显示,维持性血透患者普遍存在着焦虑、抑郁情绪,临床表现各异,长期负性情绪是加速肾功能下降的重要因素。心理干预可给患者形成心理支持的合力,当遭受重大疾病带来表挫折感时,他们会积极排解不良清绪,重建自信。

表1 两组不同时间S A S、S D S评分比较(x

θ±s)

首次评定 第2次评定 组 别S A S S D S S A S S D S 对照组(n=31)59.11±11.2056.3±10.9052.52±9.3348.88±9.8干预组(n=31)57.95±10.8255.70±9.3245.16±8.91345.70±8.8333 注:与对照组比较,3P<0.05,33P<0.01

表2 两组患者对护理质量满意度比较[n,(?)]

组 别满 意部分满意不满意

对照组(n=31)22(88.26)8(8.25)1(1.98)

干预组(n=31)30(98.33)1(2.02)0(0)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1

实施心理干预要注意:①用同理心融入对方角色,提供患者真正需要的关爱和具体帮助;②防治“照顾陷阱”的发生。过度照顾容易导致过度依赖,患者甚至对照顾“服务”有过度期待,有些患者家属甚至因患者要求过高而无法承受照顾的责任,这样就容易形成所谓“照顾陷阱”;③科室要制定统一的宣教标准,防止患者得到相互矛盾的信息而无所适从;④促进患者自理、自立的社会回归,鼓励参加社交活动,在克服疾病的同时,享受生活。

4 参考文献

[1]王海燕.肾脏病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94821949

[2]周郁秋.护理心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562157

[3]Keith N ichols.临床心理护理指南[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07:68269(收稿时间:2009204227)

①中国.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 100096 ②华北煤炭医学院

的宽宥,并非近代人所创。早在罗马时期、我国西周时期就出现了对精神病人施以人道主义宽宥的法律,将精神病人触犯法律的问题与正常人进行区别对待。罗马时代《民法全集》中也有关于对精神异常状态,可以减轻罪犯的行为责任的记载。西周时期在“德主刑辅”、“明德慎罚”思想指导下创立了“三赦”等法律制度[2]。对智力低下或患精神障碍者,实行“非手杀人,他皆不坐”的赦免原则,意思是除故意杀人之外,其他行为“虽有罪,不加刑”,即免除其刑事责任。以上可见,对精神病人的恤刑制度,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历史传承。

众所周知,精神病患者是现代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由于精神疾病本身的特殊性,受精神疾病影响,常使精神病患者对客观事物的辨认、控制能力受损,因此表现出思维、情感、行为背离正常。出于人道主义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事物总是在矛盾中发展,法律也是在各种利益的冲突中不断完善。对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很多地方还停留在一种字面上的权利。这类精神病人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危害,有时也构成了对公共利益的侵犯。法律社会化应是立法精神和价值导向不断获得公众认同的过程,保护精神病人的利益的同时也需要兼顾社会公平。但将一些社会问题简单归因于司法鉴定,在事实上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2 司法鉴定的鉴定程序和具体操作的严格性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2.1 精神病司法鉴定法律依据明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9条之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可见提起鉴定的法定主体应是司法机关。

2.2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法定 目前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有两种,一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所指定的医院承担;二是根据2.28决议直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注册的机构。鉴定人方面,以上两种情况的鉴定人均需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核注册。鉴定人通常是具备司法鉴定知识的高年资精神医学专业医师或资深专家。

2.3 严格界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及排除标准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卫生部于1989年联合颁发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19条规定:“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经鉴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具有责任能力:①具有精神疾病的既往史,但实施危害行为时并无精神异常;②精神疾病的间歇期,精神症状已经完全消失。”

1997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中又明确提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标准。

以上规定可见关于刑事责任的医学法学标准为:医学标准应满足患有精神疾病且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法学标准主要是判定其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状况,对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采取了二者择一的作法。

2.4 对鉴定结论异议时的法律救济途径明确 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2.5 鉴定结论符合证据学属性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鉴定结论在刑事诉讼法中属于7种法定证据之一,但必须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符合证据学属性即符合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和法律性。

3 法律能力的评定日趋严格化的趋势

有关精神病患者法律能力的等级划分,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曾进行过一场激烈的争论,最终将法律能力划分为有责任能力、限定责任能力和无责任能力3个等级而达成共识[3]。并且在相关法律中得以确认。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精神病人对其违法犯罪行为均无刑事责任能力,“有病无罪论”已永远成为历史。已有研究表明,责任能力的评定标准,已越来越趋于严格。完全无责任能力的案件已较上个世纪80年代呈明显下降[4],事实上经过不断的法学知识完善,法学思维已不断渗透到鉴定人的工作之中。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理论,也在不断被应用到鉴定工作中去。

诚然,由于条件限制,鉴定工作具有滞后性、推论性的不足。当公众的认识与司法鉴定结果出现反差时,难免会出现相关的疑问。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是一年轻的学科,我国依法规范进行精神疾病鉴定的历史,仅有20年左右的时间。对于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中,可能存在的一些的问题,相信会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学科的不断发展而逐渐得到解决。

4 小 结

精神病司法鉴定是在严格的程序下进行的,每一次鉴定都是由3名以上有鉴定执业资格的专家联合会诊、集体讨论,经反复论证才能得出结论。鉴定结论需经司法部门质证、采信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司法鉴定中,刑事责任能力,是指患有精神疾病的被鉴定人,在实施特定违法行为时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刑事责任能力分为,有责任能力、限定责任能力和无责任能力3个等级。评定刑事责任能力强调时点性,鉴定只能为一案(事)一鉴,鉴定结论也只是针对本次违法行为。结论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更不能推及未来。也就是说本次鉴定其违法行为不具有责任能力,不代表以前或将来的违法行为也不具有责任能力。因此司法鉴定是杀人执照之说,实属不实之词。

5 参考文献

[1]李从培.司法精神病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2.829

[2]叶孝信.中国法制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56258

[3]刘双臣,徐红平,吉中孚,等.精神疾病患者涉及合同问题时民事行

为能力鉴定的等级划分[J].中华精神疾科杂志,2004,37(1):472 48

[4]韩臣柏,林红,黄云,等.司法精神病责任能力评定20年变迁[J].

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1999,25(6):3302332

(收稿时间:200920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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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大学毕业自我鉴定800字_自我鉴定 大学转瞬即逝,时光如同流水,在这四年中我收获了同学的友情,得到了老师传授的知识,开阔了视野,见识到了更广阔的天地。 在学习上,尊重老师,老师在上课时讲到的知识都会用心记下,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只有做好储备才能以备不时之需,我不是一个聪明的人,就做一个勤奋的人,被人记忆好,我笔尖记录快,坚持上课做笔记,老师会给我们你很多的忠告,和良言,我都会去一一实践,听进耳朵里就要做到,知行合一,做一个肯动手的人,做一个愿意工作的人。如果不在学习中努力那将会在工作中吃苦,每天我都会泡图书馆,浩如烟海的书籍是我成长的养分,读书陶冶情操,也丰富知识,增长见识,我从不局限自己在一个狭小的范围了,老师知识我们成长路上的领路人,不是我们的终点,想要得到更多需要自己去钻研,我奉行这点,在大学四年里为此而努力付出。 在学校生活中我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参加各种社团或者俱乐部,见的多,才能看的远,坚持才能够做好,无论是学校里面的学生会还是系里面的团支书等我都参加并且去面试,虽然被很多岗位淘汰了但是也因此得到了成长,我也学会了更多的东西,经过多次的台上演讲,我不在胆怯,变得自信学会展现自己的才能,会去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也会发展自己的爱好,做的多,才能学得多。因此我在系里和院里都有职位,我除了自己学习要努力我还需要完成我在学

校和系里面的工作,认识了很多不同系的同学,结交了一大群有能力有才干的人,也因此端丽了自己的能力让我不断成长。 在实践中我会利用假期时间去打工兼职,做一些是,眼高手低是我们大学生的通病,我不想成为这样的人,走入工作,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做一个有前瞻意识的人,在工作中不断检验自己所学知识,也会了解当前行业最需要的技能和那些方向更有前景,通过我多次的实践工作,通过同事和老板的诉说讲解,和自己亲眼所见,让我在大学四年中不断的调整自己的学习方法,调整自己的学习计划,不断给自己增加学习任务,然后又通过具体的实践工作来加强自己的能力,使我四年时光过得非常充实,从面了意义,每一天都在努力都在奋斗,为自己规划。 经过四年的学习成长锻炼我学到了很多,对自己的未来也充满了希望,因为我已经有了四年的准备,有了四年的实战经验,对毕业之后的工作无所畏惧,我信心做好自己的工作。

刑事律师如何对审计报告进行有效质证精编版

刑事律师如何对审计报告进行有效质证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刑事律师如何对《审计报告》进行有效质证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肖文彬律师 一、质证概述 律师(以下或简称“辩护人”)在办理涉嫌诈骗类犯罪案件中,质证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尤其是对控方的“王牌证据”鉴定意见的质证显得尤为重要。笔者曾在《诈骗类犯罪辩护律师如何在庭审中对鉴定意见进行有效质证》及《如何为涉嫌诈骗类犯罪做无罪辩护》 一文中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有过详细的论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网搜查看,笔者在此不再重复。但关于质证,笔者认为是对不利于己方的控方证据或法院调取的证据在客观性(又称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明力、证据资格、证明目的、证明标准等方面(如言辞证据的内容是否符合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与其他证据能否相互印证)进行质疑、反驳、否定,或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在以上方面进行肯定,以达到有利于己方当事人的目的。由于质证涉及到比较强的法律专业性问题,因此,质证的主要任务应当由律师来承担,而当事人一般是辅助律师进行质证(当事人主要是针对对方证据的真实性、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发表意见,需要律师事先对其进行“专业训练”,以免当事人在法庭上出“洋相”、损害自身利益而不知),如果当事人和律师放弃质证或质证不力,那么以此为基础的无罪辩护如同空中楼阁、缥缈无根;相反,如果辩护人及当事人能对控方的主要证据进行强有力的质证,这就为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刑事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自然在办案效果上,有时会出现化腐朽为神奇的功效。 二、案件背景

质证意见

顾爱华诉南京天狮百盛大酒店有限公司工商保险待遇纠纷 对原告证据的质证意见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顾爱华诉被告南京天狮百盛大酒店有限公司工商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案号:2012鼓诉调字第222号),贵院于2012年2月29日开庭质证,现向贵院提交被告对原告证据的书面质证意见如下: 质证对象:《工伤认定书》 质证意见: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持异议。 质证对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质证意见: 1、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持异议。 2、但对于原告据此主张的停工留薪期有异议,我们认为:停工留薪期应当截止于劳动者可以正常工作之日。原因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1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即“停工留薪期间”是指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应该是在劳动者有必要暂停工作并接受治疗的,才能算作停工留薪期,如果劳动者能够正常劳动而不需要暂停工作,实际上是丧失了享受停工留薪的基础和前提,不能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3)《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2条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 据此,原告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作出时间确定停工留薪期并无法律事实依据。 质证对象:2010年1月19日长征医院南京分院出具的《出院记录》 质证意见: 1、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持异议。 2、但从此份证据内容来看,该出院记录与本案被告所主张的二次手术停工留薪期并无关联。 质证对象:2011年4月2日长征医院南京分院出具的《出院记录》 质证意见: 1、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持异议。 2、对该份证据的证明目的有异议:此份出院记录内容显示,原告“入院日

医学生毕业生自我鉴定(完整版)

医学生毕业生自我鉴定 医学生毕业生自我鉴定 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身为学生的我在修好学业的同时也注重于对社会的实践。本着学以致用,实践结合理论发挥,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大学五年,我深深地感受到,与优秀学生共事,使我在竞争中获益;向实际困难挑战,让我在挫折中成长。祖辈们教我勤奋、尽责、善良、正直;苏州大学医学院培养了我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作风。 我热爱医学事业,并立志献身于医学事业!我牢记着医学生的誓词: 我自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将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更加努力,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做一名二十一世纪的好医生! 第五篇: 医学生范例 haoord是医院科室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在医院管理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在医疗市场激烈竞争的今天,****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科室乃至全院整体工作的全方位发展,要想做一名称职的****,我认为应该做到: 第

一、学管理、懂管理、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作为一名管理者,首先应该能够调动科室的一切资源,将之投入到能产生最隹效应的机会中去。 就我们儿科而言,首先要善于发现科内护理人员的优点,利用其优点,指导其工作,发挥个人专长。其次,建立团队精神,要让他们在协同工作中取得成绩,充分发挥个人力量。再者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发挥设备优势和个人优势。 2、要与时俱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标准不只是为科室做出多少成绩,而是要让患者满意。 第 二、应具备一定的职业素质 1、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帅先接受新知识新技术,做专业技术的带头人。 2、在日常工作中热情、诚恳、宽容,经常树立好榜样,向别人看齐,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下属全身心的投入与支持。 3、不管在什么条件下都能有一个清醒的头脑,一个平衡的心态,井然有序地合理安排好人力、物力,使科室护理工作正常运转。 总而言之,对于实习我觉得,我本是平凡人,却在不平坦的道路上得到那么多人的教诲、鼓舞和帮助。因此,我在进入社会后,我始终会以一颗谦虚、热情和执着的心来对待我的工作和事业,始终以朴实的性格,实干的作风,端正的态度,乐观的精神去诚诚恳恳地工作,踏踏实实的走好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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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鉴定范文300字 自我评价:本人性格开朗、稳重、有活力,待人热情、真诚;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用于承受压力,勇于创新;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 强的适应能力;纪律性强,工作积极配合;意志坚强,具有较强的无私奉献精神。 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与团队精神;活泼开朗、乐观 上进、有爱心并善于施教并行;上进心强、勤于学习能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与综合素质。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以充沛的精力,刻苦钻研的精神来努力工作,稳定地提高自己的工 作能力,与企业同步发展。 本人是设计专业毕业生,熟练手绘,熟练cad,3dmax,vray,photoshop等设计软件, 熟练办公软件。懂画施工图,懂一定的对装饰材料和施工方法。本人乐观开朗,积极好学, 健谈,有自信,具有设计的创新思想;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细心,能够吃苦耐劳,敢于挑战,并 且能够很快融于集体。我虽刚刚毕业,但我年轻,有朝气,有能力完成任何工作。尽管我 还缺乏一定的经验,但我会用时间和汗水去弥补。请领导放心,我一定会保质保量完成各 项工作任务。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能吃苦耐劳,为 人诚恳老实,性格开朗善于与人交际,工作上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动手能力,集体观念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创新意识。 通过两年的社会生活,我成长了很多。,我对自己这两年来的收获和感受作一个小结,并以此为我今后行动的指南。思想方面,我追求上进,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从 事办公室文员工作过程中,感觉到了办公室文员这一职位在企业运转过程起着衔接与协调 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办公室文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要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也要有甘当无名英雄的气概。办事要公道,忠于职守并在工作中努力掌握各项技能。 三年的军校生活,使我懂得了纪律得重要性,锻炼了我的意志;乐观向上,大方开朗,热情务实;善与人交流,人际关系良好,待人诚恳;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吃苦耐劳、艰苦奋 斗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理智稳重,适应能力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注重团队 精神、爱好阅读,上网,打羽毛球,旅游。 本人热爱生活,性格开朗活泼,乐观向上,乐于助人,乐于进取,积极勤奋,有团队 精神,拥有充实的专业知识,也有独立的思维能力,工作态度认真,乐于与人交往,对艺 术有着浓厚的兴趣,从小热爱绘画,热爱设计,在校期间曾参加过班级和校园的绘画展览,手绘能力强,熟练cad, 3d max, photoshop,coreldraw等设计软件.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绘画过许多大型室内空间效果图,本人的博客里有自己设计的3d效果图.希望能成为 各大企业一份子,今后务必尽自己能力为贵企业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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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自我鉴定及自我评价 大学毕业生自我鉴定及自我评价是对过去的审视和总结,亦是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那么你要怎么去写大学毕业生自我鉴定及自我评价呢?小编精心整理的大学毕业生自我鉴定及自我评价,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大学毕业生自我鉴定及自我评价篇一 即将离开大学,我有必要对自己这四年的大学学习生活进行自我鉴定。 在思想政治方面,本人具有优秀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及其它各项法律规定。同时我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并以务实求真的精神热心参予学校的公益宣传和爱国主义活动。 在专业学习方面,我学习的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够胜任外向型和适应国际竞争的专

门人才。通过四年学习,我学习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算、外贸英语函电、、会计学、财政与税收等专业课程。其中四门学位课程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同时顺利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学业平均成绩超过75分即将取得东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人学习态度端正,由于大学的授课和高中时有很大区别,这就要求在课下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须自己钻研并时常去图书馆查一些相关资料。而我也非常喜欢去图书馆学习,迄今为止大学阶段已看课外书籍一百多本。大学以前,一般学生都是死读书的典范,老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进入大学后,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也在不断地成熟。毫不夸张地说,大学四年没有安心地在图书馆好好看基本书,那就绝对没有真正意义上读过大学。图书馆就是这样一个改变人思想的地方。本人还注重实践活动能力的培养,每逢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完成实践报告。 在综合能力方面,本人大学四年来一直担任班级组织委员。尽管有时候会比其他同学付出更多,更累一些,但我自己对此很是满意。毕竟在这锻炼中提升了自己的各方面能力,包括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和实际结合的能力,做人与处世的能力等等。另外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工作能力都得到了锻炼。我的爱好也比较广泛,对体育方面都比较感兴趣。曾代表班级参加校首届体育知识竞赛并获得了三等奖。课余生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最大的爱好是踢足球。在去年的校首届足球联赛中,我作为主力

请求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申请书

请求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申请书 申请人:王汝林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贵院通知鉴定人员欧阳丹、张有宏出庭作证。 理由 在申请人诉赵长胜相邻权纠纷损害赔偿诉讼中,2012年1月6日由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出具了仲恒房鉴字(2011)第(0641)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该鉴定由欧阳丹、张有宏、蒲龙柱等三位鉴定人员作出。 申请人认为,要求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 首先、《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当中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这种质询实际上就是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的一种正当程序和必要方式。一旦缺失这种要式行为,鉴定结论只能被作为一种传闻证据来看待,无法有效地作为裁判的基础。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四)宣读鉴定结论;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九条: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第六十条: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十一条: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07号)第七条: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其次、申请人详细阅读该《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后发现,该鉴定有许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处,如鉴定依据已废止、缺检、漏检错检,鉴定结论片面主观等十几个问题均需要鉴定人员作出当庭答复。 以上申请,恳请法庭准许! 申请人: 2012年月日

毕业鉴定自我评价精选五篇范文

毕业鉴定自我评价精选五篇范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自我评价范文1 本人自入学以来,一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是我在各方面表现优秀。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校期间本人一直勤奋学习,刻苦专研,通过系统的学习掌握较为扎实的基础知识。由于良好的学习作风和明确的学习目标,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参加社会实践丰富了课余生活。是自己在各方面得到了相应的提高,锻炼出吃苦耐劳,工作认真求学上进接受能力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的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我始终以积极的信念和勤奋的态度,对护理工作满腔热情,将耐心、细心、热心、责任心贯穿于整个护理工作,在业务方面认真专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把学到的新理论新观念及时的运用到护理工作的具体实践中,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工作尽职尽责、踏踏实实。练就了扎实的基本功,成为了科室的护理骨干。护理工作得到了老师的好评和认可。 实习的过程中让我收获颇多,让我从生命里爱上“白衣天使”这一神圣的使命。使我对医学理论知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热爱医学事业的我立志献身于医学事业!我决心全力以赴解除病人之病痛使之有一个完美的健康,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为西部医学卫生事业的发展奋斗终身尽我微薄的力量我将在

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更加努力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做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 本人在校期间热爱祖国,热爱医学事业。在厚德博学,精益求精’八字校训的鞭策下,我努力学习,刻苦专研,勇于进取努力将自己培养成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医学毕业生。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临床实习期间积极向临床各科上级老师学习医学知识为日后的学习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不断的完善自我充实自己提高自我在师友的教育和鼓励下我不断努力下打下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系统的掌握了临床医学专业课程。虽然仅仅三年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理论知识与临床相结合的重要河池卫校给了我知识的源泉使我步入了医学事业。在两年的时间里丰富了我医学的理论,从有到无,从简单到深奥,我逐渐了解了人体的结构,生理病理等特点。卫校生活是我人生这条线上的一小段,是闪闪发光的一小段,它包含了汗水和收获,为我划平人生的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自我评价范文2 又到了写自我鉴定的时刻,一般,这意味着一个时间段中一个事件的结束。这次,写的是毕业生自我鉴定,也就是说,我,要毕业了!回想大一,仿佛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四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感想一定是不少的! 在学习上,单就成绩来说,是曲线上升的,而且,幅度还挺大!从大一的倒数第二到大四上的正数第四,也不能说勤奋刻苦了多少,是心态吧。大一刚来的时候,对考试充满了恐惧,考前,不是复习,

大学毕业生优秀自我鉴定

大学毕业生优秀自我鉴定汇编五篇 大学毕业生优秀自我鉴定篇1 本人具有比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扎实且广泛,能熟练使用本专业要求的用友财务软件。思想觉悟,做事认真仔细,目标明确,勤奋务实,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协调能力,责任感强,有团队合作精神,助人为乐,能恪守以大局为重的原则,愿意服从集体利益的需要,受过良好的教育。,在职期间认真谨慎,通过对工作的处理,练就自己谨慎细致的工作习惯,提高自己对工作的责任感。 XX年毕业于广西一工学校,本人性格温和,善于沟通,适应力强,勤奋好学,吃苦耐劳,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并能,勇于迎接新的挑战,我将充分发挥学习生活中所积累下的丰富知识和技能。 对于会计专业的人来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不仅要拥有一技之长,精通自己的专业技能,而且还需要个人很高的综合素质。会计电算化专业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学科,在校学习会计软件操作以来,我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三年的大学生活和一年的社会实践给了我很多挑战自我的机会,学会了为人处事的方法,锻炼了自己的交际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使我明白事情如果尝试了,就会有成功的机会,如果不去尝试,成功的几率等于零。机会来临时,就要好好地握住。生活需要自己来勾画,不一样的方式就有不一样的人生。 大学毕业生优秀自我鉴定篇2 三年的大专生活似弹指一挥间,从刚入学时的失落和迷茫,到现在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从容、坦然。我知道,这又是我们人生中的一大挑战,角色的转换。这除了有较强的适应力和乐观的生活态度外,更重要的是得益于大专三年的学习积累和技能的培养。 我自认为无愧于大专三年,刚入学时,我曾为身为大专生而懊丧过。但很快,我选择了坦然面对。因为我深信,是金子在任何地方都会发光。所以我确信,大专生的前途也会有光明、辉煌的一天。 通过这三年的学习使我懂得了很多,从那天真幼稚的我,经过那人生的挫折和坎坷,到现在成熟、稳重的我。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不可能存在一帆风顺的事,只有自己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每一个驿站。当然,三年中的我,曾也悲伤过、失落过、苦恼过,这缘由于我的不足和缺陷。但我反省了,这只是上天给予的一种考验.三年的大专生活似弹指一挥间,从刚跨入中专时的失落和迷茫,到现在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从容、坦然。我知道,这又是我们人生中的一大挑战,角色的转换。这除了有较强的适应力和乐观的生活态度外,更重要的是得益于大专三年的学习积累和技能的培养。

司法鉴定结论(意见)质证中的律师实务

司法鉴定结论(意见)质证中的律师实务 [转载]司法鉴定结论(意见)质证中的律师实务 原文地址:司法鉴定结论(意见)质证中的律师实务作者:(2012-07-18)朱美聪 内容提要:司法鉴定在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日益广泛,许多类型案件的解决需要通过鉴定,鉴定结论对案件的处理具有决定性作用。罗马法的古老法彦“鉴定人是事实的法官” 也说明了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律师在代理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是否重视对司法鉴定结论的质证、能否熟练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行使代理人对鉴定结论的质证权往往决定了案件结果的成败。本文拟从律师的视觉对我国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现状、成因、意义、及质证的方法进行论述,探讨如何在民事诉讼司法鉴定质证活动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关键词: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程序正义专家辅助人一、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现状及成因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虽然对鉴定人出庭及

询问鉴定人等司法鉴定结论质证制度作了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司法鉴定结论的质证往往流于形式,难以触及鉴定结论的实质,其结果就是使大量‘假冒的科学’、“假冒的科学家’堂而皇之进入法庭并作为证据采信。”【1】严重影响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鉴定工作的信任,并进而影响对相关诉讼过程和判决结果的可接受性,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上述现状,其原因主要有: 1、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鉴定人出庭”制度、“专家辅助人”等制度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明确的实施细则,规定不完善且可操作性差。 2、未规定鉴定结论开示程序。许多法院在开庭前没有 将鉴定结论送达当事人,到庭审时才出示或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显然难以当庭对鉴定结论发表充分和准确的质证意见。 3、相关人员(包括当事人和律师)对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 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的鉴定人作出的,对鉴定结论盲目的“崇拜”,认为“鉴定都有结论了,当事人说什么都没有用”,不重视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和审查判断。 [2] 二、对司法鉴定结论(意见)进行质证的意义 1、但鉴定结论也存在失真的可能性。鉴定活动受鉴定仪器

党员自我鉴定范文,履行党员责任自我鉴定范文

写自我鉴定鉴定三问 你现在是干什么的? 回答这个问题,要点是你是你自己,不是别的什么人。除非你把自己与别人区别开来,在共同点的基础上更强调不同点,否则你绝无可能在众多的应征求职者中夺魁。对于这第一个问题,自我反省越深,自我鉴定就越成功。 你将来要干什么? 如果你申请的是一份举足轻重的工作,雇主肯定很关注你对未来的自我设计。你的回答要具体,合理,并符合你现在的身份,要有一个更别致的风格。 你过去是干什么的? 你的过去当然都在履历上已有反映。你在面试中再度回答这个问题时,不可忽略之处是不要抖落一个与你的将来毫不相干的过去。如果你中途彻底改行,更要在描述你的执着、职业目标的一贯性上下些功夫。要做到这一点,又要忠实于事实和本人,最简单的方法是找到过去与将来的联系点,收集过去的资料,再按目标主次排列。

履行党员责任自我鉴定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直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现将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向党支部作以下汇报 一、在思想方面。一年来,认真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了胡锦涛30讲话精神,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内涵,树立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同时,我也认真领会集团公司、省公司和云川公司各种会议、文件精神,主动在思想上,与党中央、集团公司、省公司和XX 公司保持一致。 二、在工作上,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按照《党员要在企业发展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文件精神,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能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按时准确地完成本职工作,不断提升本岗位所需要的理论和工作水平,严格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善待每一位员工,积极协助其他同事完成任务;二是认真做好文件中转工作,及时准确传达上级下达的指示,下级上报的请示;三是按照党委要求,认真做好各项主题活动的宣传动员、跟踪报道和总结汇报工作;四是协助办公室主任处理好办公室内部各项工作。党员民主评议自我评价

大学毕业自我评价100字

大学毕业自我评价100字 大学毕业自我评价100字范文一:光阴荏苒,短短两年的学习生活即将过去。在菁菁校园中,老师的教诲,同学的友爱以及各方面的熏陶,使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 作为跨世纪的大学生,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我在掌握好学校课程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大量的课外读物,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在校期间,一直以严谨的态度和满腔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和工作中,虽然有成功的喜悦,但也有失败的辛酸。然而日益激烈竟争的社会也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的重要性。因此,我仍然孜孜不倦,不断地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人生的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学习上,我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掌握了会计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曾多次获得过优秀XX奖及学院奖学金。英语、电脑、普通话等方面的等级考试已达标。除了在会计专业知识方面精益求精外,还利用课余时间专修计算机专业知识,使我能够熟练的操作各种办公软件,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 在生活上,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着严谨的生活习惯和生活作风,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因为我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老师、同学相处得很融洽。

在工作上,积极主动,工作踏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交际能力,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和同学团结一道,配合其他学生干部顺利的完成各项工作,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学问未必全在书本上。学好书本上的东西是远远不够的。在我的思维中,学历与能力并重。所以,我很注重在全方位锻炼自己。所以在假期中,我参加了各种社会实践,为我以后踏入社会与人良好的沟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个人认为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完美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缺点,但关键是能否正视并利用它们。两年来,我不断的自我反省,归纳了一些自己的优缺点。 我的优点是诚实、热情、性格坚毅。我认为诚信是立身之本,所以我一直是以言出必行来要求自己的,答应别人的事一定按时完成。由于待人热情诚恳,所以从小学到大学一直与同学和老师相处得很好,而且也很受周围同学的欢迎,与许多同学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我更懂得了,考虑问题应周到。我这个人有个特点,就是不喜欢虎头蛇尾,做事从来都是有始有终,就算再难的事也全力以赴,追求最好的结果,正因为如此,我把自己的意志视为主要因素,相信只要有恒心铁棒就能磨成针。一个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的什么人,而是他本身。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是在跟自己作战,准确地说,是和自己的意志战斗。现在回想起来,我确实比以前坚毅了许多,但我不会松懈下来的。以上这些优点,是我今后立身处世的根本,我应该继续保持,并不断

对各种证据的质证技巧

对各种证据的质证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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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种证据的质证技巧?对书证的质证 a、书证的来源是否可靠? b、书证的形成是否合法? c、书证的制作者是谁?制作者是在什么情况下制作的? d、书证的内容与案件事实有无内在联系,以及有哪些方面的联系? e、书证的内容有否错误?是否与国家法律相抵触? f、书证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g、书证有否伪造或者变造? h、书证的类型? i、书证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 对物证的质证 要通过辨认、对比、鉴定等方法,鉴别真伪,作出判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质证: a、物证的来源是否可靠? b、应查清该物证是否属于涉及本案事实的物品?物证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以及有哪些方面的联系。 c、物证的类型? d、物证有否伪造或者变造? e、物证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 如何对视听资料进行质证? 在正常情况下制作的视听资料,是可以采信的。但录音、录像以及电子技术资料,存在剪辑、加工、伪造的可能性。 方法:

a、要求将视听资料当庭播放,让有关人员对其形式和内容进行质证; b、要求提供相应的文字资料; c、对视听资料的制作过程进行查证分析; d、对视听资料进行科学鉴定。 六、如何对证人证言质询? 证人的出庭义务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1、对到庭证人证言的质询 a、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b、证人的主观能力。如理解力、记忆力、表达能力、感觉能力等;

优秀毕业生自我鉴定(完整版)

优秀毕业生自我鉴定 优秀毕业生自我鉴定 第一篇: 201X优秀的毕业生 大学即将毕业了,回首三年的生活,往事历历在目,为了便于日后能踏出社会,在这里就来一个吧。 进入大学的第一天起,我给自己定下了目标,三年后,我决不要后悔!!如今三年过去了,回望路途,有笑、有泪、有喜、有悲,唯独没有的就是碌碌无为。 这段关键阶段,成为了我学习专业知识及提高综合能力为以后安身立命的重要阶段。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时,所以我孜孜不倦地寻找机会锻炼自己全局意识,领导者的能力是能平衡各方利益,是能观察入微。成为学生干部,我是从低做起的,当时很不甘,现在回想,却是十分感激那时的经验。在低处耕耘,一步一步往上爬,那种踏实感让我后来的干部生涯变得游刃有余。而作为干部,感觉就像在自己的生命上添上了神圣的一笔,转化成为一种无形的力量在督促我,让我在修养方面能够作风优良、正直诚恳;在性格方面谦虚亲和,能很好处理人际关际;在工作方面能多谋善断,处事冷静稳健,能合理地统筹安排所有事务。无论工作多累,多繁琐,都不再是一种疲惫,而是满足和快乐。 究竟时间会把一个人改变成什么样子,那种变自发为自觉,内化了的精髓,深入灵魂,成了习惯。那是内心与人格的升华,不仅仅是

改变外在。这闪闪发光的一段,它包含了汗水和收获,为我描绘人生的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纯如钻,强如钢。最大的收获是心智的成熟,一千多个日子里曾悲伤过、失落过、苦恼过,委屈过。而现在懂得擦干眼泪,收拾伤痕,站起继续勇往直前,前面的荆棘,不算什么,路上的障碍,我每攀登越过一次,便往云端靠近了一步。 风雨送春归, 飞雪迎春到。 已是悬崖百丈冰, 犹有花枝俏。 俏也不争春, 只把春来报。 待到山花烂漫时, 她在丛中笑。转载请注明好范文 冷静聪敏、精明果断、坚毅不屈的女子就算没有外表也是美丽的,不是愁而是笑,不是孤傲而是具有新时代年轻人的操守与傲骨。 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今天的我,已然重生。 展望未来,我一定会用自己的激情和扎实的文化知识基础,为祖国做出自己的贡献,为自己创造美好的未来。报效祖国,报效社会,为人民服务,争取做一名优秀的毕业大学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自己的梦想。 本文由好范文 第二篇:

自我鉴定 本人鉴定范文3篇

本人鉴定范文3篇 自我鉴定是毕业生对自己大学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全面总结,是大学生步入社会以前一次极好的自我认识、自我评价的机会。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本人鉴定范文,仅供参考。 本人鉴定范文篇一: 三年的大专生活似弹指一挥间,从刚跨入中专时的失落和迷茫,到现在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从容、坦然。我知道,这又是我们人生中的一大挑战,角色的转换。这除了有较强的适应力和乐观的生活态度外,更重要的是得益于大专三年的学习积累和技能的培养。时间如此的短暂,三年的大专学习生活就要告别了,毕业之即,对自已三年来的大专校园生涯作一个鉴定。 一、在思想品德上,本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坚定的政治方向。品行关系到能否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所以我很注重自己的品行,坚持着自我反省且努力完善自己的人格,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一品德至上来要求自己,严于律己,友爱同学,乐于助人。 二、在学习方面上,能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各门课程,积极参加集中串讲,按时完成各项作业。通过三年学习,现已掌握了所学知识,并通过了有关课程考核。在学习期间,我能自觉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当中,以独立思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不忘警戒。勤俭朴素,热爱集体,以诚待人,关心同学,乐于助人,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性格乐观开朗,并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

三、在工作上,我积极参加学校学生工作和社会实践工作。工作计划详细分明,协助老师和同学。做好班集体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勤工俭学等活动,还有自己到校外投身相关专业兼职工作。在这些过程中我认真负责,极大地锻炼了我的工作能力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这是我三年学习以来的个人鉴定,我虽然只量个大专文凭,但我不会因此而没有,反而我会更加迫切要求自己充实再充实,完善自我的未来目标,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新的生活环境中,去迎接新的挑战,攀登新的高峰,更好地实现自身人生价值。 本人鉴定范文篇二: 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在毕业之际,对自已大学几年来的学习和生活做一个总结和鉴定。通过大学几年的校园生涯和社会实践,我不断的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今后人生的价值时刻准备着。在校期间,在学校的指导、老师的教诲、同学的帮助下,通过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和参与社会实践,自觉自己的综合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提升,努力将自己塑造成为一个专业功底扎实、知识结构完善、适应能力强、具有团体协作精神的青年。 一、学习方面,我认真端正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系统全面地学习了嵌入式技术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对汇编语言、c及c++掌握很好,能独立的编写小程序。对单片机及arm技术有一定的了解,嵌入式linux程序开发及嵌入式c及汇编混合编程较熟悉等。在硬件方面,熟悉电子电路及会protel软件及pcb板设计等。我努力认真地学好每

【精选】大学毕业自我鉴定合集8篇

【精选】大学毕业自我鉴定合集8篇 大学毕业自我鉴定合集8篇 自我鉴定是一个人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的自我总结,它是增长才干的一种好办法,为此我们要做好总结,写好自我鉴定。如何把自我鉴定做到重点突出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学毕业自我鉴定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大学毕业自我鉴定篇1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我即将结束内、外、妇、儿四个大科室的实习,回顾这些日子,是苦是乐,是酸是甜,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属于自己的味道,在儿科近一个月的实习生活中我受益颇多,即将要出科了,却有好多的不舍,对于我们的实习,科里的老师们都很重视,每周的实习安排也谨然有序,从而让我们循序渐进的学习与成长,在此,对各位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实习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医院及各科室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护士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踏实工作,热爱儿童事业,全心全意为患儿着想。同时要理解家属,正确处理好护患关系,能做好解释与安慰工作,多说“对不起”,是家属也理解儿科护士的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误会或过激行为的发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基本掌握了儿科一些常见病的护理以及一些基本操作。特别是对于小儿头皮针的穿刺技术,在工作的同时我也不断的认真学习和总结经验,能勤于、善于观察患儿病情,从而及时地掌握病情变化,作出准确判断。总之我觉得在这段实习的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虽然我还只是学生,也许我的能力有限,但是我用我的努力充实我的知识与技能,希望能用我的微笑送走病人健康的离去,渴望在学习中成长,真做一名默默歌唱、努力飞翔的白衣天使。 1、实习前对心内科的一些基本操作要掌握,如做心电图、测血压、心脏的体格检查等,不要小看这些,以最简单的测血压为例,很多人都没有规范的掌握。 2、搞熟心内科常见疾病的书本知识,如高血压、心力衰竭、肌并瓣膜并冠心病等;然后再在临床上将上级医生的诊疗方案与书本相对应,看看如何与患者个体结合,不懂就问,水平会提高很快。 3、学会一些急诊处理,如高血压急症、急性肺水肿、心律失常等,急诊的东西会处理了,后面慢的也不用着急,这样做到心中有数,“一切尽在掌

质证意见

质证意见 一、对扬价证车【2006 】709 号车损鉴定书的质证意见 1、合法性的异议 首先,按照国家发改委的2005年7月1日实施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条以及2006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细则》第八条之规定,从事各种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及有偿服务估价业务的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和年检。但扬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不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没有在扬州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也无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其不具有价格评估等级(丙级)资质的基本条件。因此扬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不能对外进行有偿评估服务。其次,进行该次涉诉讼类鉴定的人员许东和唐磊仅仅是价格鉴证师,没有其它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参与评估。 再次,该鉴定结论其所依据的部分法律法规缺乏立法的合法性。《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车损评估办法》第一条:“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江苏省赃物罚没物无主物纠纷财物估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法”。然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经废止,取而代之的是2004年4月30日公布、5月1日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本无对于交通事故车损评估的规定,后来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0条第3款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也就是说,该《办法》原本的法律依据已经废止,而《办法》的规定又与现行的行政规章不符。依据我国的立法精神,地方行政部门只能在上位法规的基础上做出具体的规定,而没有权力增设权利义务。那么,该《办法》将行政规章所规定的“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擅自扩容成“凡在江苏省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使用简易程序的除外),其损失价值由处理该其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委托事故发生地的价格事务所评估”,其违反了立法法的精神。 2 、真实性的异议 首先,该鉴定结论书第十项第二条载明:委托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这充分说明,该鉴定所依据的材料的真实性并未经双方确认或法庭的质证,认证。而且该鉴定的委托人黄雨晴又不是车主,其提供的材料很难真实、可靠。 其次,事故发生后,被告保险公司立即会同当当地公安部门,进过充分的勘察和评估,核定本次车损数额为:30876元。对此,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协商共同委托江都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鉴定,江都市价格认证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并充分征求了几方的意见,鉴定依据经双方共同认可后,确定车损数额为:48485元。同时,公估公司和江都市人保公司和有关人员对车损进行了评估,结论为:35836元。但事后,原告在未通知其他几方当事人的情况下,擅自单方委托扬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鉴定,所有鉴定材料均未征求被告认可确认,擅自增加鉴定项目20项。从现场的照片可以看出,原告的车窗是完好的,但鉴定的全市侧窗,某些单项价格也远远高于市场价格,比如后挡风玻璃只需要1000元,但评估报告却是4500元;行李仓门只是搽伤,修理也就需要几百元,但鉴定报告却是6000多元。另外该鉴定报告没有计算损坏件的残值。所以,前三次的鉴定更符合客观事实,特别是江都市价格认证中心的结论,是几方当事人在场,且对鉴定材料进行核实后所做出的鉴定结论,此鉴定鉴定结论从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上具有更大的证明力。 再次,考虑本案车损的几份评估报告结论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以及他们之间的联系等方面因素,保险公司损失情况确认书(结论:30876元)、西安众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的公估报告(结论:35826元)、江都市价格认定中心损失价格鉴定结论:48485元结合现场照片可以看出,这几份证据关联程度更高,更接近与事实本身。

浅谈刑事鉴定结论质证的再完善

浅谈刑事鉴定结论质证的再完善 [摘要]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鉴定结论的质证进行了完善,明确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和不出庭的后果,并且新设了专家协助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制度。但是新法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对鉴定人是否出庭法院弹性较大,专家协助质证规定过于简单,沿用旧的鉴定结论告知制度。以上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规定加以解决,对应方案是规定鉴定人不出庭的例外情形,完善专家协助质证制度,建立鉴定结论开示制度。 [关键词]鉴定结论;质证;鉴定人 引言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下简称“新刑事诉讼法”)。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内容涉及鉴定结论的质证问题,也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鉴定结论从本质上讲是证据资料,证据资料必须经控辩双方质证,查证属实后才能转化为定案证据。在科技日益进步的今天,鉴定结论在庭审过程中对事实认定的影响越来越强,因此,如何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正确性便成为司法界所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讨论新法对鉴定结论的完善与不足,并提出再完善之拙见。 一、新《刑事诉讼法》对鉴定结论质证的完善 新《刑事诉讼法》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由于新法至今未生效,所以本文仍沿用“鉴定结论”一词。新《刑事诉讼法》涉及鉴定结论质证的修改主要以有下两点: (一)明确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及不出庭的后果 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据此,在鉴定结论遭受异议,并且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鉴定人应该出庭作证,此为鉴定人出庭作证之条件。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此为不出庭作证之后果。 可见,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而拒不出庭,在此种情况下,新《刑事诉讼法》将鉴定结论作为传闻证据予以排除,这是关于鉴定结论立法的一大进步。鉴定结论本质上是鉴定人借助专业技能对某一问题的意见,鉴定的过程当事人难以得知,若允许鉴定结论不经庭审辩论而直接采纳,则有违诉讼正义。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立法者显然注意到了这一点。 (二)新设了专家协助质p二、新《刑事诉讼法》对鉴定结论质证规定之不足 新《刑事诉讼法》对鉴定结论质证的完善,无疑是立法的一大进步,有助于规范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质证,保障当事人质证权利的实现。但是新《刑事诉讼法》对鉴定结论质证的规定仍存在不足之处,笔者将在下文中张开讨论。 (一)鉴定人是否出庭弹性较大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且法院认为有必要时,鉴定人要出庭作证。同时,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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