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交纳明细表

党费交纳明细表

党费交纳明细表

单位:年月日姓名职务缴纳金额签字

说明:党费上缴至6月30日以前

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含登记表和计算方法)

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含登记表和计算方 法) 中共***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 根据上级关于党费收缴的相关要求,为规范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结合具体实际,现将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 各党总支、支部要继续落实“党费日”制度,党员要主动在每月1日“党费日”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收假后第一天。各党总支、支部的组织委员(或负责党务工作的党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在填写《党费证》和党费收缴登记表时,收款人要按月签名盖章,党费收缴登记表要及时在支部内部公开公示。党费交纳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党员每月向支部交纳一次,支部每季度向机关工委上交一次。党员因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是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原因,本人按月亲自交纳确有困难,

经党支部批准,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交或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二、明确党费收缴责任 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党费收缴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员积分管理内容,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登记、管理、上交、公示和痕迹管理等工作。党费收缴手续要完备,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要立卷存档,以备查询。机关工委每季度公布一次各总支、支部党费上交情况。 三、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程序 从2018年起,请各总支、支部在每年的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将本季度的党费收齐后,直接存入机关工委党费专用账户,也可通过银行账户(卡)转账交纳。交款后5日内,带上《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依据)和党费名册到机关工委登记、换领党费收据。党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帐户名称:中国共产党***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账号:******。(注意:银行现金缴款单上“款项来源”务必写清楚:XX支部XXXX年X月-X月的党费,以便于机关工委和银行核实对账)。 附件:1、党费收缴表册(参考)

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

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 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介绍如下: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3、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最新整理党费清查自查报告.docx

最新整理党费清查自查报告 党费自查报告(一)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我乡党委对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情况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1、我乡党委下设25个支部,现有正式党员834名。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计算基数,并按规定比例准时交纳党费。党费每季度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各支部指定专人收缴,每半年上缴组织部一次。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1、各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按规定党费计算的依据及时调整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各支部设立专门的党费收缴登记薄,专人负责管理。 3、在党费收缴管理中能做到党费证、党费收缴票据内容一致。 4、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创先争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在乡党委的带领下,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有计划,按程序落实发展党员。本年度各支部负责考察确定4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培养对象。入党联系人经常关心经常过问积极分子的成长状况,做到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思想汇报,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平时及时向支部反映他们学习、工作、表现的情况,同时注意倾听群众对他们的看法和反映,并及时反馈给支部,供支部研究发展对象时参考,使我们发展的人更有先进性,保证了发展的质量。我们把发展党员求质量不求数量作为一个原则。坚持发展对象的政审和公示制度,严把“入口关”。 三、存在的差距及改进意见 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发展党员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各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还做得不够深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关心还不够,还有待做更细致的工作。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同时要克服工作经验不足的弱点,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党费自查报告(二) 根据《关于对20xx年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总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党委办对总公司20xx年党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19预备党员党费缴纳标准

2019预备党员党费缴纳标准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作、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能够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理应向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能够持证向流入 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 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 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 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 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 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 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理应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 情况,经党支部同意,能够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能够委托其亲属 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即时对 其实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 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理应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 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 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 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 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理应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 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 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

12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党费收缴 1.收缴标准 一是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和活的部分(奖金)。 二是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是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以个人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以上党员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0.5% 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按1%交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1.5%

交纳;10000元以上的按2%交纳。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1)个人所得税。(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3)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4)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5)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临时性津贴费、补助、稿费、讲课费、银行存款利息等。(6)伤残人员抚恤金。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8)事业单位党员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9)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10)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

年度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总结范本:_________年度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年度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根据今年6月15日举行的市直单位党务管理工作会议、12月7日举行的xx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扎扎实实做好本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1、局领导高度重视,布置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南飞同志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在xx年初党务工作人员的变动交接过程中,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要求在本单位人员不断扩充,党员不断增加,还有部分党员职务晋升等情况下,党务工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黄南飞副局长还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 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2、细化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党费收缴工作此前,由于我局的党员数量不多,党费的收缴主要以支部党员向组织委员交纳的形式进行。今年划分设立党小组后,根据工作职责,将收缴党费的任务交给党小组长。同时,局机关党支部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支部每个党员每月应缴的党费金额进行核实造表,发到党小组长手中,党小组长再把党费汇 第 2 页共 6 页

2015党小组会议记录缴纳党费

2015党小组会议记录缴纳党费 对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015党小组会议记录缴纳党费 关于做好20XX年党费缴纳基数 审核和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委辖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决定对各党支部20XX年度党费收缴基数进行核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数核算报送 请各党支部认真对照党费缴纳标准(见附件1),核算每名党员

20XX年应缴纳基数(以20XX年12月工资表为计算基数),分别填写《在职人员交纳党费审核表》和《离退休人员交纳党费审核表》(附件24),加盖单位财会审核意见,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后,于20XX 年10月20日前送局机关党委组织室审核备案(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二、严格工作纪律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履行党费基数核算上报和收缴登记手续。要把党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经常性工作来抓,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个人缴纳党费的标准,对没有按规定核算党员党费和个人不按标准缴纳党费的,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置。确有困难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者免交党费。 三、缴纳时间要求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各党支部要按季度向局机关党委上缴党费,上缴时间为每季末(即3、6、9、12月)的20日前。20XX年第三季度的党费,请各支部于10月20日前上缴。缴纳党费时请一并上报《20XX年党员交纳党费一览表》(附件5)。 联系人:劳庆慧3209796 附件:1.党费交纳的比例和基数 2.《20XX年机关单位在职党员交纳党费审核表》

党费缴纳标准具体怎么计算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318778723.html,)/入党申请书 党费缴纳标准具体怎么计算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相关阅读: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

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 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3、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答:目前,由于企业人员工资项目没有统一规定,对同类性质的工资项目在不同的企业叫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是否符合“相对固定的、

关于做好党费计算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党费计算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市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市管民办学校党组织: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请各单位党组织认真按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回答》精神,及时开展好党费计算基数的核定和按新标准收缴党费工作。如有疑难问题,请与市委组织部组织处联系,电话:3885706、3885722。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回答》

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如下: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

党费收缴情况总结

党费收缴情况总结(一) 根据今年6月15日举行的市直单位党务管理工作会议、12月7日举行的2014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扎扎实实做好本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1、局领导高度重视,布置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南飞同志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在2014年初党务工作人员的变动交接过程中,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要求在本单位人员不断扩充,党员不断增加,还有部分党员职务晋升等情况下,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黄南飞副局长还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2、细化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此前,由于我局的党员数量不多,党费的收缴主要以支部党员向组织委员交纳的形式进行。今年划分设立党小组后,根据工作职责,

将收缴党费的任务交给党小组长。同时,局机关党支部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支部每个党员每月应缴的党费金额进行核实造表,发到党小组长手中,党小组长再把党费汇总到组织委员处,再由组织委员按季度上交,同时编制季度党费明细表以公示监督,全年共收缴党费9373.4元,争取把全体党员自觉、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局共增加党员12人,党支部都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佛组字19992号) 中规定的标准来核算该交纳的党费,并根据党员介绍信确定其党费收缴起始月份,在部分党员因新录用公务员转正或者职务晋升导致工资变化时及时调整其党费额;在一名党员调出本单位时能及时做好与调往单位的党费交接工作。 3、按时保质完成党费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2014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市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要点》中的有关要求用党务系统进行年度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二OO四党支部上缴党费报告单》、《二OO四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表》、《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一)》和《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二)》。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1、党费要注意随党员的工资变更而即时更新。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有时出现党员因试用期满或者职务晋升而变动工资后没有马上做

党费会计核算办法

党费会计核算办法 党费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 一、党费会计的内容: 党费会计是对党费预算的执行和党费的收支活动进行反映、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二、党费会计的基本职能: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出纳要分设,钱、帐、物要分管。 三、党费使用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四、党费的使用范围: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五、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1.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2.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3.以收付实现制为结帐基础; 4.对重要事项及指定用途的资金,要单独核算反映; 5.采用借贷记帐法; 6.会计记录应当使用汉字,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可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六、党费会计要素: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 1.会计科目 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 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固定资产; 固定基金、党费结余; 党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党费利息收入、其它收入; 党费支出(党员培训费、党员教育费、党内表彰费、生活困难党员补助费)、补助下级支出、上缴党费支出; 2.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发票、银行存款通知书、自制原始凭证:借款单 3.会计帐簿 总帐、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党费收缴规范解答

党费收缴规范解答 党费收缴标准解答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 贴;)工资、津贴补贴 纳党费。 参照第 元以下(含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缴党费。 ;(2)作者;(4) 必须指行。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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