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教师职责要求

监考教师职责要求
监考教师职责要求

监考教师职责要求

(一)监考教师必须在开考前10分钟到考场。未经事先批准,监考教师不

得缺席或迟到。

(二)正式考试前监考教师要宣布考场纪律、检查考生证件、核对考生身份整顿考场秩序,做好考场清场,要求考生将不准带入考场的物品放在统一指定地方,合理安排考生座位。

(三)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擅离职守,带到现场的手机要关闭。

(四)监考教师要密切监督考场情况,发现考生有违纪动向要及时给予警告、劝阻;劝阻无效的,才可认定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

(五)监考教师要如实填写考场监考情况登记表。发现考生作弊的,要如实填报作弊情节,收缴有关作弊证据。考试结束后要将监考登记表及时交回学院教务处。

(六)监考教师违规的,。

监考教师职责要求

(一)监考教师必须在开考前10分钟到考场。未经事先批准,监考教师不

得缺席或迟到。

(二)正式考试前监考教师要宣布考场纪律、检查考生证件、核对考生身份整顿考场秩序,做好考场清场,要求考生将不准带入考场的物品放在统一指定地方,合理安排考生座位。

(三)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擅离职守,带到现场的手机要关闭。

(四)监考教师要密切监督考场情况,发现考生有违纪动向要及时给予警告、劝阻;劝阻无效的,才可认定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

(五)监考教师要如实填写考场监考情况登记表。发现考生作弊的,要如实填报作弊情节,收缴有关作弊证据。考试结束后要将监考登记表及时交回学院教务处。

(六)监考教师违规的,。

教师工作纪律制度

教师工作纪律制度 一、敬岗爱业 1、严格遵守到、离岗时间。班子成员、宿舍管理员做到每周日下午5时前到岗,教师做到每周日下午6时前到岗,周五下午4时20分以后离岗,到、离岗时要签名。 2、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做到按时起床,准时跟班,上课不迟到或无故不上课;严禁上课期间出出进进,抽烟或接打手机;空课或办公期间要认真办公,严禁随便出入校园、串房子、说闲话或做与办公无关的事。 3、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顾全大局,做到尽量少请假或无特殊事情不请假。若确需请假,要严格按请假程序履行好请假手续方可离校。 4、对承担的工作不敷衍、不拖拉,以饱满的热情和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严谨治学 5、积极开展学习。通过向书本、向名师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执教能力。 6、积极组织开展教学工作。做到对早读认真指导,对课堂精心设计,对作业认真批阅。严禁不备课进入课堂上课。 7、积极开展教研工作。做到参加教研活动准备充分、交流积极,善于总结教学的得失,积极撰写教研成果。 三、热爱学生 8、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

9、对学生要严格要求、耐心指导。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关爱后进学生。要善于发现后进学生的闪光点,对后进学生的教导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严禁辱骂、体罚后进生。 四、团结协作 11、同志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积极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家长中的威信。 12、关心集体,树立“校兴我荣”的思想,积极维护学校荣誉。 13、严禁同志间搞团团伙伙、说长道短、议论是非。 五、尊重家长 14、对来访的家长要热情接待,倾心交谈,认真听取意见或建议,严禁训斥、指责家长。 六、为人师表 15、严禁在师生声中造谣、传播或散发不健康言论,进行非法言论,污染校园。 16、严禁在学生上课或集会时三五人成群高谈阔论,影响学生学习和行动。 17、严禁彻夜不眠,通宵达旦下棋、打扑克、说闲话等。 18、严禁衣衫不整出入校园、走进课堂;严禁被褥不整,宿舍脏乱。 19、严禁须发、须胡、染发,奇装异服进校园。 20、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影响教师形象。

教师监考制度

萝北一中教师监考制度 为了严格考风、考纪,促进学风,体现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规范监考,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考人员 1. 监考工作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教导处声明。不能参加监考的老师,提前向校长请假。 2. 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考场、考试学年,如果需要串班须经主考批准。 3. 开考后,监考教师仍未到考场,按旷工处理。 4. 每班次监考教师按要求准时到考务办。监考教师在考务办领取试卷、装订试卷,不得代领试卷。 5. 要求考生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同时将缺考学生班级、姓名登记下来。 6. 监考教师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将工具书、参考书、笔记本和其它带字纸张带入考场,如已带入,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7. 考前3-5 分钟监考教师要将试卷有次序发放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写好自己班级、姓名。并告知本学科试卷张数,发现学生试卷缺张或缺页,及时调换。 8. 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两名监考教师要求一前一后,监考期间不得打瞌睡、接打电话、吸烟、看书报、做题、判卷、谈笑等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能擅自或长时间离开考场。 9. 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规定准时发卷、收卷。不能让考生提前答卷或拖延考试时间。 考生开考后在考试时间的三分之一时间以后方可交卷。 10. 考试期间,学生如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允许学生中途离开考场。

11.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维持好本考场纪律,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及相互之间借用具),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对作弊形成事实或考场上出现问题时,及时通报主考。 12. 维护好考场及对应走廊卫生,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3. 监考人员不得对题意和答卷要求作任何解释,若考生对试卷上的字、词、符号看不清楚,监考人员应当众给予说明。 14. 考试终了前10 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监考人员收集好试卷,清点试卷与学生人数是否相符,是否装错。最后一科考完后关好门窗。 15. 装订好试卷后,要写清考场、监考教师姓名。 二、班主任 1.各班主任考试前,按教导处的要求,布置好考场(卫生、考号),桌子的桌口一律朝前,并将座位按7-8-8-7 摆放。 2. 督促学生记好考场、考号、考试时间,并带好考试用具。 3. 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纪律和校园卫生教育。 三、楼层保卫人员 1. 考试过程中,自始自终在指定位置,协作场内监考,不允许在办公室。 2. 保证考生进、出考场时的安全和纪律,考试期间不允许考生在走廊逗留。 3. 在播放听力期间,不许考生进考场。 4. 考试时间终了后,控制好楼层及班级纪律,不许打闹、破坏公物现象发生。 四、管理广播教师

监考人员职责-监考人员承诺书(五篇)

监考人员职责|监考人员承诺书(五 篇) 【--考试祝福语】 篇一:监考人员承诺书我申请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工作。为维护国家考试秩序,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务管理,使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平公正。我承诺: 一、无亲属参加该次考试,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二、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务手册,按要求布置好考场。 三、严格执行教育部、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各项规定,进入考场时应佩戴研究生处统一发放的“监考员”标志牌,不携带各类通讯设备。 四、注意仪表,不穿带有硬质鞋跟的皮鞋,以免影响考生考试。 五、遵守考务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考前考后不与考生闲聊,不擅离考场,监考中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观窗外、门外,不抄题、做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六、从严执考,规范操作。做到: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考场无差错。严格执行考试程序,维护考场秩序,做好考场记录,如实记录考试情况,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七、诚信施考,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舞弊,廉洁自律,不利用监考之便谋取私利。因工作失职产生的后果愿意接受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八、考试结束时,将试题试卷收齐、按要求整理好交到考务办公室。 九、在考试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楼层负责人,不与考生发生争执。考生若有舞弊行为,注意搜集证据;有舞弊行为而拿不到证据的,请证明人、当事人在舞弊处理决定书上签字;发生难以处理的问题时,先让考生继续考试,待主考与考务小组协商后,按规定来考场妥善解决。 监考教师签字: 年月日 篇二:中考监考员诚信监考承诺书经慎重挑选,您光荣地被聘为黄冈市中考监考员,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如认可并接受,请签名。 1、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 2、按时参加考区或考点组织的监考员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达到上岗监考条件。 3、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监考工作,服

大阳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

大阳小学教师工作纪律 要求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大阳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 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入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

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 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 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 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

监考员职责要求

附件7 监考员职责要求 监考员职责: 一、按照《考试工作程序及指令》实施考试; 二、组织考生进入考场,禁止非本考场的人员进入考场; 三、向考生宣读《考试规则》,宣传考试注意事项; 四、领取、启封、核对、清点、分发试卷; 五、督促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好考生姓名、考号等,核对考生姓名、考号、相片; 六、维护考试秩序,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七、监视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规则》; 八、收集、整理、密封考生的答题卡和试卷。 监考员要求: 监考员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做好本考场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监考时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试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当考生对试卷页码有疑问或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举手询问时,应核对后当众答复;对发生疾病的考生,应立即通知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对需要上厕所的考生,应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监考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在考试过程中,若不能继续工作,须经考点主考(副主考)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

要严格执行《考试规则》,若发现考生违犯《考试规则》,要及时制止;若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要及时如实填写《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见附件八),报请主考(副主考)处理;若发现考生带走试卷、答题卡,要立即追回。 要严格遵守“十不”纪律: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抄题、做题;不在考室内频繁走动或无故在考生旁逗留,或检查考生答卷情况,影响考生作答;不念题或解释试题内容;不擅离职守;不提前或延长、缩短考试时间;不私自带走试题或答题卡;不包庇、纵容或伙同考生违反考试纪律。 监考员应模范遵守纪律,严格履行职责,对有不负责任,违纪舞弊行为的监考员,应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行政处分等,涉嫌重大违纪舞弊事件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

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培训监考要求

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培训监考要求 学校各部门: 我校2014-2015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将于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9日进行,根据学校要求,要求全校各部门在考前组织部门考前动员、考前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注重监考操作和违规违纪处理方面,请各部门根据所发材料认真组织好本次培训工作。 一、期末考试日期: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9日 二、考试地点:学院东区、西区、北区 三、监考教师注意事项(请监考老师认真阅读): 1.请严格按照监考员守则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监考。 2.监考员考前请提前30分钟到达本次监考所指定的领卷地点领取试卷。 3.监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坐着监考、聊天、禁止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做与监考不相关的事情。 4.考试结束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清点试卷、答题卡或答题纸无误后,两名监考老师一同前往领卷地点装订并上交试卷。(监考记录要如实填写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应考人数以考场信息表人数为准) 5.按照要求书写板书,内容具体模板如下: 考试时间:2015年1月4日 9:00--11:00 考试科目:******** 试卷页数:共页 , 答题卡页数:共页 举报电话:62605680

所有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 诚信考试、拒绝作弊(要求监考教师考前领读) 6.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考生切无法判定处理时,请联系试卷袋上的巡考老师共同处理。 7.装订试卷和上交试卷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 本次期末考试统一采取试卷与答题卡分开装订的形式进行上交。(如有其它要求,领卷地点会单独通知) (2) 装订试卷时须严格按照含照片的“考场信息表”的顺序排列答题卡和试卷册。 (3) 交卷时答题卡清点无误后按顺序排列,使用所提供的试卷包头纸将“全部答题卡”、“单独一份空白试卷”、“含照片的考场信息表”、“考场记录”一同装订(如下图)。(4) 上交试卷时和考务人员做好试卷交接手续。

中心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及违反规定

黎明乡中心学校教师工作纪律行为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短裤、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

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宿舍、值班室、门卫室及走道里吸烟,并将烟头处理好。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需留学生在教室做作业或辅导的,教师必须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需长期住院的要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课程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无故缺课,上课补迟到、不早退、不私自离岗脱岗和随意调课、不准私自找人顶课;不准推诿教务处安排的顶课和教学安排。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把手机调为静音状态,手机带入教室只能用于教学活动,绝不准在课堂上接打电话或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教学、办公设备。要善于应用现代教学设备,利用计算机电子备课、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每位教师要爱护公共财物,共同维护好、管理好。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从事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

监考教师职责

中原工监考教师职责 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做好考试工作,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中原工监考教师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监考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考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熟悉考试规则和监考业务,既爱护学生又敢于维护考试纪律。 2、监考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如因故不能监考,必须提前一天向院(部)请假,由院(部)另作安排。待考生入座后,宣读《考场纪律》,说明考试时间和考试中应注意的问题。 3、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理考场,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 4、监考教师应根据选课名单仔细核对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及考试人数,证件不全者或不在选课名单上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5、监考教师应检查学生隔位或按指定位置就座情况。为防止学生事先在座位上书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可临时调整学生座位。对拒绝指定就座的学生,以违反考场纪律处理,不准参加考试。 6、监考教师应根据考试时间正常发卷。考试开始10分钟后,拒绝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才能允许考生交卷退出考场。 7、考试正式开始后,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等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 8、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在交卷前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有一名监考教师或巡视员跟随。 9、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对不听从指挥、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若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的苗头,应立即果断地予以制止,并给予口头警告。如已发现违纪和作弊的事实,应立即没收试卷及违纪或作弊的物证材料,终止其考试,将违纪或作弊的主要情节记录在《监考记录》上,经学生签字后令其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及时将材料报校考务办公室。 10、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考试即将结束。考试结束时应要求考生立即停笔,对考试结束时仍在答卷的考生,监考教师应立即令其停止答卷。如考生不听劝阻继续答卷,应没收其试卷并按考试违纪处理。试卷收完后应立即清点试卷,实收试卷份数与实际考试人数必须相符,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字。 11、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谈话、看手机、看书、看报或处理其它事务,不得擅离考场,每个考场中应自始至终要保持二人监考。 12、监考教师必须严守职责,如发现有违反监考职责者,或对考场上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者,或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者,或被巡视员发现因监考教师失职而导致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按《中原工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考场纪律及监考人员职责

考场纪律及监考人员职责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考场纪律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除必要的文具、草稿纸之外,不得将书籍、工具书及其它物品(如手机等)携入考场。特殊原因需携入考场,也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集中存放,违者一律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二、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入座。入座后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子上,以备监考人员核实检查。对不服从监考人员调度的,取消考试资格。若身份证或准考证遗失,必须提前开具证明。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参加考试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弃考或提前交卷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应由监考人员陪同。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者,作旷考处理。 四、开考后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喧哗、随意走动。除因印刷质量问题外,其他关于试题的问题一律不得提问。闭卷考试的答卷必须独立完成,旁窥、抄袭、交换纸条、使用暗号或使用计算器存贮数据等各种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作弊处理。 五、提前交卷的参加考试的人员,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按时交卷的参加考试的人员,当主考人员宣布考试时间已到时,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将考卷收完后,才能离开座位。故意拖延交卷时间者,本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六、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将试卷带出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该场考试作零分计。 七、监考人员有权根据考场情况提出组织好考试的其它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服从。

教师工作纪律要求

高荣小学教师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入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

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参加各级考试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和集中办公。 九、教师要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酒后进教室;严禁非工作期间、非工作场所单独接触异性学生;严禁向学生传播不良信息和文化;严禁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严禁旷

小学教师工作纪律

桃川小学科任教师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入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

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参加各级考试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和集中办公。 九、教师要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工作日饮酒,

考场纪律及监考人员职责

考场纪律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除必要的文具、草稿纸之外,不得将书籍、工具书及其它物品(如手机等)携入考场。特殊原因需携入考场,也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集中存放,违者一律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二、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入座。入座后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子上,以备监考人员核实检查。对不服从监考人员调度的,取消考试资格。若身份证或准考证遗失,必须提前开具证明。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参加考试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弃考或提前交卷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应由监考人员陪同。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者,作旷考处理。 四、开考后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喧哗、随意走动。除因印刷质量问题外,其他关于试题的问题一律不得提问。闭卷考试的答卷必须独立完成,旁窥、抄袭、交换纸条、使用暗号或使用计算器存贮数据等各种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作弊处理。 五、提前交卷的参加考试的人员,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按时交卷的参加考试的人员,当主考人员宣布考试时间已到时,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将考卷收完后,才能离开座位。故意拖延交卷时间者,本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六、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将试卷带出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该场考试作零分计。 七、监考人员有权根据考场情况提出组织好考试的其它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服从。

监考/考评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应提前15 分钟进入考场,清理布置考场,重点要做好清场工作,做到课桌面、桌内、座椅均不得有杂物,安排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考号秩序就坐,座位排列要求:纵列对齐,列间隔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场后清点人数,核对证件(身份证),检查参加考试的人员是否按指定要求就座。 二、在考试之前,要向参加考试的人员宣布考试纪律及考试注意事项,按时发放试卷。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入场,以旷考论处。 三、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在监考时不得与参加考试的人员交谈或作任何暗示,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监考时不准吸烟、谈笑,不准阅读书报,不准抄题、做题,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监考人员应及时制止参加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对发现有作弊行为的参加考试的人员,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当场取证,并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对参加考试的人员作弊现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监考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试结束时,要认真整理、清点试卷,并如实填写好考场记录表,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参加考试的人员及主要情节做明确的记录和认定。六、考核机构负责组织巡考工作,对各个考场的考风考纪进行流动检查,对参加考试的人员违纪及监考人员失职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处理

监考人员职责1

监考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监考证牌,于考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接受主考临场指示,核准钟表时间。 二、考前30分钟,两名监考人员一起领取试卷,同时检查试卷袋上科目名称是否与本场科目相符,密封是否完好,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带上草稿纸等,径直前往考场。 三、考试开始前15分钟,一名监考人员在考场门口逐个检查应考人员:准考证号必须在该考场之内;必须带有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骑缝章必须完好;不得带有违禁品(如书本通讯工具等),否则,应考人员不得入场。另一名监考人员组织应考人员有秩序地入场,指导应考人员对号入座。 四、应考人员进入考场坐定后,监考人员向应考人员宣读《考场纪律和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宣布该科考试的注意事项。 五、开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启封前先将试卷袋举起,密封口朝向应考人员,以示启封前密封完好。然后宣布:“现在启封试卷”。启封时,注意不要撕毁试卷袋。启封后立即核对袋内试卷与所考科目是否相符,份数是否齐全,若发现试卷有差错,要及时换取备用卷。 六、试卷、答题卡发放 1、使用答题卡答题的考试,开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要先

发入答题卡,讲解答题卡基本内容和填涂要求,监督指导应考人员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姓名、试卷编号和准考证号,用铅笔填涂试卷编号、准考证号和申报级别对应的信息点,使其保持一致。同时向应考人员讲明,凡钢笔或圆珠笔写的准考证号与铅笔涂的信息不一致者,试卷按作弊处理。然后再发题本或试卷。 2、直接在试卷(答题纸)上答题的考试,开考前5分钟开始发卷,两名监考人员分头把试卷从前往后发给应考人员,尔后,监考人员向应考人员宣布该科试卷共有几张几页几道题,并用粉笔写在黑板上,提醒应考人员检查核对,无误后请应考人员把姓名、准考证号、申报级别等填写在试卷规定位臵上(有答题纸的试卷,则填涂在答题纸规定位臵上),不得在规定以外的的位臵填写。同时就提醒应考人员不要用蓝、黑色字迹以外的笔或铅笔(需用铅笔的除外)答卷。 3、应考人员准考证号、姓名有误涂改的,必须经监考人员核准签名,并记入考场记录;否则,该试卷按作弊处理。七、开考时间一到,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题。一名监考人员在考场的前台监视考试,另一名监考人员逐个核对应考人员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与准考证姓名、身份证姓名、座次表姓名是否一致,准考证号和座位上贴的准考证号是否一致,应考人员与准考证照片、身份证照片、座次表照片是否相符,如果有误,应及时进行处理。

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的管理,提高考试管理质量,维护考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教育考试机构承办,在全国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 第三条国家教育考试是为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而进行的重要工作,是政府行为,体现国家意志。各级各类学校都有作为国家教育考试考点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员工都有应聘为考试工作人员的义务,在职教师都有作为监考员的义务。 第四条国家教育考试一般以省辖市或县(区、市)为考区,各考区要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师德良好、业务合格、相对稳定的监考员队伍。第五条国家教育考试的监考员按考区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要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依法保护监考员的正当权益。对于刁难、滋扰监考员正常履行职责以及打击报复监考员的违法行为,各地要及时严肃处理。

第二章监考员基本条件 第七条监考员应是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原则性强; 3.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 4.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5.身体健康。 第八条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普通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高三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成人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补习班或辅导班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 第三章监考员的选拔、培训和聘用 第九条监考员的选拔由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由学校按监考员的基本条件推荐。 第十条监考员必须经过培训。监考员培训由考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教师工作纪律相关规定

教师工作纪律相关规定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XXX乡中心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条成立教师工作纪律领导小组。由XXX老师任组长,XXX老师为副组长,中心学校其他成员为工作纪律监督检查组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是指本规定适用范围内的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学校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具体内容: 一、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不带子女执教。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二、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学校领导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并安排好代岗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缺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利用虚假理由请假离岗从事与教学岗位无关的工作,在教学或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过错,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教学环节实施,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个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三、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或不带手机进教室,严禁在课堂上聊微信、刷抖音、聊QQ等与教学无关活动;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四、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活动,严禁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的言行,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 五、教师要严格遵守会仪纪律。学校召开各类会议一律不迟到不早退,参会时自行带上会议记录本。不得讲小话,不得玩手机,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随意走动,不带小孩进入会场。 六、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控烟限酒制度。禁止在教师内吸烟;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酒后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监考人员职责和纪律

监考人员职责和纪律 监考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考场上的执法者,是保证考试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必须熟悉监考工作程序,必须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坚决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公平。 职责 1.监考人员在考前必须接受培训和参加监考工作会议。 2.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办公室,接受考点负责人的指示和有关特殊情况、注意事项的说明。同时领取试卷和有关物品。 3.领取试卷及有关物品时,同一考场的两名监考人员必须同时在场,核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份数及密封状况等无误后,签字领取试卷。 4.领取试卷后,两名监考人员同时携试卷直接进入考场,检查、清理考场,核对考生座位号。 5.考前15分钟,通知考生有秩序进入试场,对号入座。并由一名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试场纪律及有关注意事项。 6.对考生随身携带的书包及书籍等物品,应令其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 7.考前5分钟当众拆封试卷,并检查、核对试卷是否有误,有无漏印、缺页等印刷问题,然后分发试卷,同时提醒考生在试卷的正确位置上填写自已的班级、学号、姓名。 8.开考时间由考点统一发出信号,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卷。要求监考教师根据考务安排,核对考生座次与考号是否连贯,考号与学生姓名是否一致,一旦发现问题马上同当校主考联系,以集体作舞弊行为查处,并追究考场布置人及考场负责人的责任。 9.开考后30分钟内,允许迟到考生入场考试,同时禁止场内考生出场。 10.考试期间,监考人员有权禁止巡考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11.开考3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将缺考考生所在学校、班级、考号、姓名等信息填写在空白卷上,并在总分处填写“缺考”。 12.如发现试题有错误或印刷不清之处,经请示主考或考务处

学校教师工作纪律

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学校教师工作纪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二、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三、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四、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 五、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参加各级考试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和集中办公。 六、教师要恪尽职守,履行监护责任。在校内,每一名教师都有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责任,都有给学生提供平安、健康成长环境的责任;在校外,当学生面临困难、危险时,教师应挺身而出,为学生提供及时、必要的帮助。 七、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的言行,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 八、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虚假理由请假离岗从事与原岗位无关的工作,在教学或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过错,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教学环节实施,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均以工作事故论处。 学校教师工作纪律

监考员职责

监考员职责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维护好考场纪律,对涉嫌违规、违纪、作弊考生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制止。对出现严重渎职情况的监考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检查考生《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督促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涂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四、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五、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 六、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督考员、巡视员外任何人进入考场。 七、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作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八、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九、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

监考员具体分工 一、甲监考员 1、每科考试前25分钟(第一场前移十分钟),监考员甲向主考(副主考)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监考员乙随监考员甲直入考场。 2、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甲当众启封试卷袋,逐份核对。如发现试卷有错误,及时换取备用试卷,开考前5分钟,开始发试卷。 3、开考时间到,主考(副主考)发出考试开始信号后,监考员甲宣布开始答卷。 4、考试开始后,监考员甲在考场的前台右边落座监视。 5、开考15分钟后,监考员甲在未到考生试卷的“准考证”和 “姓名”、“总分”样栏内分别填上该生的准考证号和“缺考”字样。 6、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员甲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7、考试终了时间一到,主考(副主考)发出考试终了信号,监考员甲宣布停止答卷,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 8、考生出场后,监考员甲依照准考证号(包括缺考考生),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收集、清点,整理好考生的试卷,交指定考务人员验收。 9、监考员甲负责试卷和《考场情况记录表》交主考(条形 码由甲监负责粘贴)。

中心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及违反规定

中心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 求及违反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黎明乡中心学校教师工作纪律行为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短裤、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宿舍、值班室、门卫室及走道里吸烟,并将烟头处理好。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需留学生在教室做作业或辅导的,教师必须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需长期住院的要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课程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无故缺课,上课补迟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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