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处罚实施办法

“三违”处罚实施办法
“三违”处罚实施办法

“三违”处罚实施办法

1 目的

为有效制止各种违章行为,杜绝和减少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华润水泥管理手册》(第三稿)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 术语定义

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 职责

4.1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更新、解释本规定,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已确认的“三违”事实的处罚意见。

4.2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处罚。

5 管理要求

5.1 “三违”行为检查主要由班组长、工段长、专(兼)职安全员、部门领导和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实施。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检查中发现“三违”行为的,对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工段长、班组长、违章员工进行处罚;由部门组织的检查中发现“三违”行为的,对部门分管领导、工段长、班组长、违章员工进行处罚;工段日常的检查中发现“三违”行为的,对班组长、违章员工进行处罚。

5.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有“三违”行为的,加倍处罚。

5.3“三违”人员经济处罚标准为:普通员工50元/次,班组长100元/次,工段长150元/次,部门分管领导200元/次,部门负责人250元/次,公司领导500元/次。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对责任人加倍罚款。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5.4在检查中发现“三违”行为的,由检查者填写《“三违”行为处罚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违章者本人,另一份由安全生产部存档。

5.5对所有“三违”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定期公布。年度“三违”行为超过5次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年度业绩合同不得评A+、A。

5.6违章行为一经查实,由安全生产部每月出具违章人员名单及罚款金额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在当月工资体现。

5.7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行政处分。1)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员工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5.8发现以下言语和思想,扣除部门当月业绩合同考核分5分。

1)散布事故不可避免论。

2)出现违章说“以前都是这样干的,没事”或表达相近的意思。

3)对确认的违章事故不认识错误,吸取教训,找有关管理检查人员论理。4)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或参加培训教育不认真,对上级规定和文件精神说“不知道”等。

5.9员工因“三违”行为导致伤亡事故的,依据事故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10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5.11对“三违”现象罚款,人力资源部列专项科目管理,用于表彰奖励安全先进和用于安全活动经费。

6 “三违”行为界定

6.1劳动纪律及现场作业规范

1)上班期间迟到、早退;班中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领导安排私自顶岗、换岗或连续顶班作业;脱岗或酒后上岗。

2)不执行交接班制度或交接班记录不详细;运行记录不按时记录或记录不完整;巡回检查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检查,检查时不带必备的检查工具。

3)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不处理、不汇报。

4)跨越皮带运输机、链条输送机等;跨越安全围栏或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等不安全位置攀、坐、休息等。

5)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等或拆除上述设施不摆放警示标志、及不时恢复。

6)使用传动部位(齿轮、皮带、链条等)无防护罩的各类机械。

7)土方开挖深基坑施工无安全技术措施。

8)启动皮带前,未对系统进行检查或未打警铃。

9)擅自停用、拆除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或修改安全保护装置的参数;擅自破坏、摘掉、拿走他人放置的安全警示牌。

10)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未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作业。

11)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1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员工上岗作业。

13)不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危险作业的。

14)擅自启动(合闸、开阀)已停机挂牌的设备。

15)检修、清扫机电设备、压力管道及其附件时,未切断电(风、气、汽)源,并挂上警示标牌。

16)检查故障前或检修结束后,未与操作工联系,未经安全确认,就盲目启动设备试机或作业。

17)开机或作业前,未作安全确认,相互影响的工序间未取得联系,未预先发出信号。

18)从高处随意向下抛掷物品、工具。

19)危险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

20)检修无方案或方案未按规定审批。

21)有方案不执行的。

22)向路面排放污水、废油、酸碱、化工材料等物质。

6.2劳动防护、安全工器具使用

1)操作车床、钻床、砂轮机等旋转切削设备操作时带手套、没有扎好袖口、女员工的长发没有盘到帽子里等未按规定做好劳动防护的行为。2)进入检修、施工、作业现场及高压设备区不戴安全帽或不使用其他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做有毒实验时没有戴好防毒口罩和穿戴好其他防护用品。

4)电气设备操作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工器具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5)使用不合格的梯子,图省事不从爬梯上下或不用登高工具攀登;携带重物或手持物品、工具上下攀登。

6)使用试验、检验超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6.3消防安全

1)消防器材不按规定安设,消防器材不按期检验或失效后不及时更换;非火警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设施。

2)作业现场、禁火区、物资仓库内、危险化学品和易燃品储存区吸烟或将烟头扔在这些位置。

3)使用完的汽油、柴油、煤油等油料以及棉纱未按规定放置。

4)在明火、高温附近使用汽、柴油清洗设备零件。

5)穿带铁钉的鞋子或未带防火罩的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场所。

6)未对周围易燃物采取防火措施,进行焊接或切割。

7)违反规定挤占消防通道的。

6.4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

1)物品吊运时存在过满、外溢等现象,物品棱角处与钢丝绳未加衬垫;重吨位物件起吊时未稍离地试吊;起吊、牵引过程中,在受力钢丝绳的四周、上下方、内侧角和起吊物的下面逗留或通过;起吊物件时不使用吊具或使用的吊具不合格。

2)接班后未对行车检查就使用设备;地面无人指挥,吊车司机独自作业。3)行车启动、停止或运行时前方有人员、变换动作不打警铃;工作结束后没有切断电源,未停放在指定位置或钩头上仍挂有吊具或吊物。地操行车吊物时,地操人员在吊物坠落波及的范围内作业。

4)驾驶员离开装载机(挖掘机),铲斗没有放在地面上。

5)没使用面罩或护目镜进行电、气焊作业;高空焊接或切割时,下方有易燃物未采取防火措施,也无专人监护;手持焊枪爬梯或登高。

6)使用的电焊机用铝芯线替代铜芯把子线。

7)不按规定对锅炉水质进行化验、处理。

8)氧气、乙炔气瓶放倒使用;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距离小于5米,使用的气瓶上少防震圈和瓶帽、置于太阳下暴晒;气瓶内气体压力低于0.2兆帕时,继续使用;氧气、乙炔管接头捆扎不牢,未使用专用管卡。将气瓶放在地面上踢、滚。用液化气代替乙炔使用的;未安装回火装置的。

9)违反规定带压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修作业。

10)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11)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进行特种作业。

12)下雨天在露天进行电焊作业,在潮湿或滴水地带进行电焊作业而未穿好绝缘鞋和防水绝缘手套的。

13)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起重作业和高处作业。

14)不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的。

15)电动葫芦移动与吊钩的升降同时开动的。

6.5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佩带安全带及安全帽、上下抛掷物件。

2)登高作业前未检查登高工具,登高工具没有规范放置即作业,作业时使用不合格的作业工具。

3)使用未采取防滑措施的竹梯登高作业;使用不合格的梯子,图省事不从爬梯上下或不用登高工具攀登;携带重物或手持物品、工具上下攀登。

6.6电气作业及相关

1)未做好安全措施搬迁、移动电气设备。

2)装卸高压保险未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

3)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电缆、照明和信号线路或用湿抹布和潮湿工器具清理带电的设备。

4)设备检修完毕,没有清理检修现场,将工具、材料遗留在设备上或设备内部。

5)开关箱、电源柜等操作后不关门或关不严。

6)电气设备损坏造成带电部分裸露,存在触电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或违反规定不停机、不停电处理故障或清理电气设备。

7)用铜、铝、铁丝等金属物品代替保险丝;使用大地、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为工作零线。

8)非专业人员处理电气设备故障。

9)外电防护不符要求(外线电路电压在1千伏以下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米;外线电路电压在1~10千伏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米;外线电路电压在35~110千伏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米)。

10)使用电压等级不相符的验电笔验电;侵入高压电气设备安全限界进行作业。

11)在重点防火部位、生产作业场所、仓库库房、宿舍等部位乱接乱拉电源线路的。

12)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没有按规定办理停送电手续的。

6.7爆破作业相关

1)爆破作业时不设警戒(其中包括警戒不到位或提前撤离警戒以及警戒区内仍有作业人员)。

2)一人同时领取雷管和炸药。

3)爆破后,未满5分钟就进入爆破现场的。

4)单人领取火工材料和冒领火工材料的。

5)同时携带或同车装运性质相抵触的两类物质,例如:雷管与炸药、乙炔与氧气以及携带易燃易爆品时吸烟等情况。

6)在接触和使用爆破材料时,吸烟、携带火种的,或将爆破材料接近高温、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等物品的。

6.8交通安全相关

1)超速行驶。

2)强超抢会。

3)乘车不系安全带。

4)逆向行驶,转弯不提前打转向灯。

5)驾驶车辆和操作其它设备时吸烟、使用手机。

6)车辆行驶时向窗外抛洒杂物。

7)场内特种作业车辆搭乘人员。

“三违”行为处罚单

检查时间:年月日

“三违”行为处罚单

检查时间:年月日

矿山三违处罚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08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矿山三违处罚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矿山三违处罚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第三条根据三违产生和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将三违分为A、B、C三类。A类是特别严重三违,即可能导致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三违;B 类是严重三违,即危害程度仅次与A类的三违;C

类是一般三违,即情节和后果较轻的三违。 第四条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矿山生产、基建、矿山救护的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法则 第五条对A类三违人员,给予接触劳动合同或开除留用查看的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600-1000元的处罚; 第六条对B类三违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造成他人死亡、他人或者自己重伤的,按第五条处罚; (二)没有产生人员伤亡后果的,第一次罚款200-500元,并给予红牌警告;12个月内再次三违的,按第五条处罚; 第七条对C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

三违人员管理规定

张煤安〔2013〕32号 关于印发《三违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科、室、所、处、区、队、厂、中心,二水平项目部,集团公司在矿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三违”查处力度,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职工的操作行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对《三违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张煤安〔2012〕70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3年2月5日 - 1 - / 36

三违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职工的操作行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均属于“三违”行为。 第三条所有管理人员和职工都有权力、责任和义务,查处他人工作中出现的“三违”行为,有责任杜绝自身“三违”行为。 第四条对“三违”行为的查处,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按规定程序和界定标准执行。 第二章“三违”人员的界定标准 第五条“三违”界定标准 (一)一类“三违”界定标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和84条较严重三违)见附件1。 (二)二类“三违”界定标准(各工种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三类“三违”行为界定标准见附件3。 - 2 - / 36

第三章“三违”人员的汇报程序 第六条所有人员抓到有“三违”行为的人员,必须于当班及时、准确地向安全质量信息中心汇报、登记。 第七条各部门接到“三违”举报信息,都必须当班报到安全质量信息中心。 第八条凡查出“三违”行为在填报“三违”人员时,必须写明“三违”的性质、灯号、单位、姓名、工种、发生地点、时间及“三违”行为的详细情况。 第九条自主抓的各类“三违”人员必须及时到安全质量信息中心填报自主抓“三违”人员信息(单位负责人严格对照“三违”界定标准界定,经区、队认定不属于“三违”的,在24小时内将信息反馈安监处),并于每周二将自主抓“三违”报告单(见附表1)上报安监处三违办公室。基层单位每周将自主反“三违”报告单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给分管口长,各分管口长认真分析口内各单位“三违”现象,采取措施减少或杜绝各类“三违”。 第十条安全质量信息中心接到“三违”信息后,必须于当天报到安监处安全检查科。 第四章“三违”行为的确认 第十一条安监处对安全质量信息中心上报的“三违”人员 - 3 - / 36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概述(doc 25页)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概述(doc 25页)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一)严重“三违” 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 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 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 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15.工作地点发现视觉污染的责任人。 (二)一般“违章” 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 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 18.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20.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 21.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 22.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 23.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 24.安监员、班组长、工长上岗没挂牌的。(开、停工牌) 25.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 26.上、下井人员不听从点勾人员正确指挥的。 27.携带工具长度超过1.5m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乘坐架空乘人索道的。

“三违”处罚办法(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违”处罚办法(最新版)

“三违”处罚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指挥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三违”行为的辩识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条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 1、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违”行为监督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业人员。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3.术语与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操作、作业行为、防护用品穿戴的违章行为、指挥性违章行为等。《“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4.机构与职责 4.1本公司安全办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4.2行政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4.3各级组织、工会在开展的“员工身边无事故”、“安全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本公司安全办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

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5.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公司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的现象。 5.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5.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生产安全办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煤矿三违分析及防范措施

煤矿三违分析及防范措施 High quality manuscripts are welcome to download

煤矿三违分析及防范措施 一、煤矿“三违”现象的现状及主要表现 1、违章作业 有很多工人觉得工作多年,过分自信,存在侥幸心理,撞运气,不顾规章制度的约束,图省事,走捷径,凭自己的习惯和经验,对工作满不在乎,干起活来马马虎虎,冒险蛮干;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部分工人责任心不强,图省事、怕麻烦,在工作中容易导致思想麻痹,为了多出一些煤九不注意安全,甚至有意违章作业;有些人重效益、图节约,重生产、轻安全,只注重赶进尺、赶产量,忽视了安全工作;有些工人为了省事、省力气,有意识减少必要的程序而违章,久而久之,把有意识违章变成习惯性违章;还有很多工人无证上岗,未经培新或培训部合格就上岗,缺乏生产技能和紧急应变能力。 2、违章指挥 指挥者文化水平低,不熟悉案情技术规程,对生产现场不了解,盲目指挥,错误决策;明知道可能有危险,存在侥幸心理,强令他人去干;明知道违反安全规程,为了抓生产,完任务,指挥违章作业。还有。在煤矿生产中,小到班长、技术员、大到副矿长、矿总工程师,他们在指挥中,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处于被动时,又找不到妥善处理办法,往往容易违心的让安全给生产让路。3、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纪律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认为不值得大惊小怪的事,习以为常,但这往往会造成许多不该发生的事故,有些工人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不在规定地点休息,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井下吸烟,到废弃巷道活动,视劳动纪律为儿戏。

二、煤矿“三违”现象的原因分析 1、职工素质低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从事采掘工作的人员是农民工,其中许多人文化素质低,有的甚至是文盲、半文盲,加上他们往往没有经过系统培训,所以安全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差,缺乏不要的安全知识和工作技能,再加上对煤矿安全规程不够了解,容易违章出事。 2、生产至上心理 1)急功近利,一味追求产量和利润,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2)对待安全隐患不像解决生产问题那样迅速、果断。3)思想麻痹、走马观花。4)干部,工人都认为多出煤,就多效益,多一分收入,从而忽略安全,将安全摆在了次于生产的位置上。 3、侥幸心理 4、麻痹大意心理 5、焦虑急躁心理 6、投机取巧与懒惰心理 7、冒险蛮干心理 8、从众心理 9、逆反心理 10、盲目服从心理。 三、控制“三违”现象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安全设施的投入建设,减少事故发生产的概率。 2、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3、加强培训和提高职工操作技能 4、促进现场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 5、培养职工增加安全素质意识 6、强化管理人员安全模范作用和“三违”活动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 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领导小组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3.2 公司办公室重点组织劳动纪律检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三违” 行为种类的辨识 (一)违章操作作业行为 (1) 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 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 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5) 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 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 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0) 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11) 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 警示牌。 (12) 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 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4)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1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18)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19) 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煤矿三违处罚管理规定

煤矿三违处罚管理规定 为杜绝煤矿“三违三松”现象的发生,明确“三违”界定范围,特制定了三违处罚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识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煤矿三违处罚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矿三违处罚管理条例 一、一般“三违”界定范围 (一)、共性方面 1、井下不按规定正确佩戴矿灯、自救器的; 2、乘罐、乘车不按规定排队的; 3、井下作业粉尘较大时不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 4、工作时间干私活,看书(专业书籍除外)、看报的; 5、井下不戴安全帽、脱靴子、关闭矿灯、自救器不随身携带的; 6、井下不正确使用矿灯,背后甩灯,灯绳打结的; 7、“三违”人员拒绝检查或谎报单位、姓名的; 8、井底车场未按照规定路线行走的; 9、井底车场及主要大巷随地大小便的; 10、井上下把钩工未按规定负责把钩、搜身、开关罐门、目接送罐等工作的; 11、井下临时停车地点未按规定使用便携式阻车器或掩车 的; 12、巷道内推矿车过巷道交叉口、弯巷及前方有人时不吹

哨的; 13、上下罐人员擅自打开、关插罐门的; 14、井下没有系矿帽帽带的,升井未冲刷胶靴的; 15、人车内吃饭的、乱扔垃圾的; 16、井下坐高压注浆管的; 17、其它认为一般“三违”的。 (二)、采煤专业: 1、人员进入煤墙工作时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 2、液压管路接头未按规定正规使用“U”型销子的; 3、泵站需要加乳化油时,未使用专用油桶和油泵; 4、非紧急情况,使用紧急停机开关的; 5、采煤机停机时离合器手把未打到停电位置; 6、刮板运输机超负荷时,反复打倒车的; 7、乳化液泵工不会使用折光仪的; 8、更换液压元件没有停止乳化液泵的; 9、工作面上下隅角悬顶面积超过规定,没有按要求进行卸顶板锚杆螺帽的; 10、工作面在采用单体支柱调整支架时,没有使用双防倒绳或采用远距离进行供液的; 11、其它认为一般“三违”的。 (三)、开拓掘进专业 1、使用耙装机时,用锚杆或撬杠代替操作手把的;

“三违”行为处罚规定

“三违”奖罚制度 “三违”是指职工在井下现场作业过程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三违”是事故的源头,是安全生产的大敌。狠反“三违”,就是在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各环节形成合力围剿之势,不仅要警示防范,加强现场检查监督,防患于未然,把“三违”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而且要事后严格查处、认真教育、杜绝再犯。对“三违”人员,不仅要照章惩处、严禁姑息迁就。为此特制定“三违”奖罚制度。 1、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反“三违”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规程,按章操作,杜绝“三违”现象。 2、实行抓“三违”奖罚制度。 3、对抓住“三违”的人员实行奖励,按处罚金额的20%进行奖励。 4、对“三违”人员和“三违”行为进行罚款。 5、对“三违”人员不但要进行处罚,并且要进行亮相。 6、“三违”行为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三违”行为处罚规定 “三违”行为处罚 一、劳动纪律 1、带烟火下井的 2、将爆破器材带到矿外的开除开除

3、提前升井、晚入井、脱岗的 4、井下拆卸矿灯的 5、酒后下井的 6、没有穿工作服,穿化纤服上岗的 7、没有参加班前会、没有在井口登记下井 8、岗位工没有在现场交接班的 9、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没有持证的 10、隐瞒、谎报事故的 11、无措施进行施工的 12、作业规程、措施无针对性的 13、未按规定贯彻规程的 14、发生事故没有按规定进行追查的 15、班前未进行安全教育的 16、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未落实整改的 17、对违章作业不制止的 18、斜井蹬车的 二、采煤掘进 19、使用综合保护失灵煤电钻的 20、空顶作业未进行超前支护的 21、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 22、锚杆间排距不符合作业规程的 罚款500元 罚款1000元 罚款300元 罚款50元 罚款50元 罚款50元 罚款1000元 罚款100元 罚指挥者100元罚编制者100元罚技术人员200元罚安全副矿长100元罚当班队长300元罚当班队长100元 罚款100元 罚款500元 罚款50元 罚款50元 罚款50元 罚款50元

反三违管理办法

反“三违”管理办法 企业从业人员“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是导致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习惯性的违章,给生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极其不良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加强反“三违”工作的力度,促进我矿的生产安全管理。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摘自《安全生产法》)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服从管理、听从分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各用人单位必须对所用从业人员进行入厂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作和工种,必须进行换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对“三违”人员的帮教: 1、凡“三违”人员必须接受正确的他人指出的批评并立即改正,并在本单位的班前会或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会上做书面检查,会后将书面检查交芒硝矿安监办存档。 2、凡“三违”人员,情节严重、认识态度不端正,必须停止工作到芒硝矿安监办参加“三违”人员帮教学习,视其学习认识提高的程度,再做出处理。 3、凡参加芒硝矿安监办组织的“三违”人员帮教学习期间不发给工资,只按公司执行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三违”人员帮教学习生活费。由安监察办出据手续,经营办予执行。 三、对“三违”人员的处理: (一)凡发生下列特别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者;应给予以下处理; 开除出矿;开除出矿留矿察看; (1)严重的在危岩下冒险作业; (2)搭乘运行中的空、重车和运火工产品的列车;斜坡运行中的矿车等非载人机械设备; (3)现场值班队长、作业班组长、安监员空班、漏班;放炮施工现场不按要求操作和不安置警戒放炮的; (4)故意损坏通风设备、设施和断电保护装置,随意停开局扇的; (5)私拆、私闯栅栏密闭,擅自闯入盲巷或采空区的;

三违处罚制度

山西和顺正邦煤业有限公司 “三违”处罚条例 为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为天,依法办矿”的原则,规范行为,奖惩并举,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推动煤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安全管理 1.井下巷道烧焊无呈报属违章指挥,处罚区队负责人500元、电钳工100元,未按呈报执行的处罚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瓦斯员每人100元。 2.酒后强行入井或地面岗位酒后上岗者,处罚责任人100元,并培训学习5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精力不集中者,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 3.在岗期间睡岗的,处罚200元,并培训学习5天,现场人员看到而不制止的,连带处罚50元。 4.在工作期间打架、辱骂领导者,处罚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5.不按规定要求乘坐猴车者,处罚100元。 6.无故违规早出井者,处罚50元。 7.在充灯区走廊、主副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者,处罚50元。 8.未按规定交接班的,处罚责任人50元,处罚当班班长50

元。 9.未请假无故旷工者,罚款50元;迟到、早退处罚30元。 10.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或扰乱工作秩序,处罚50元, 11.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处罚责任领导50元,设置不合理罚责任者50元,消防器材超期、失效未及时更换罚责任者50元,随意破坏消防设施给予责任者离岗学习,并处罚100元,将消防设施、器材挪作它用的,罚责任者50元。 12.带班队长接班后不检查工作面,有隐患不安排处理的,罚责任者100元。 13.在培训期间不认真听讲,扰乱秩序的,处罚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14.出入井前不接受检身者或扰乱检身秩序者,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停班培训3天,并处罚200元。 15.井下所有的牌板、压风自救箱及供水施救箱外表必须保持干净,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 16.上级检查出供水、压风施救装置无水或无风现象,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 17.凡出现违章指挥的,处罚责任人500元,停班(带家属)学习7天,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情节严重的按事故分析进行处理。 18.所管辖责任区发现脏、乱、差现象,一次处罚包区责任人100元,连带相关部室、区队主要负责人50元,两次以上出

煤矿“三违”管理规定

XXXXX煤业有限公司 “三违"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与国家得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得指导思想,依据《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体例》、《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得规定,有效地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与违犯劳动纪律,避免与减少各类事故,保证职工得生命安全与健康,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得思想,自觉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按章指挥,带头制止“三违”,严格管理,敢于动真,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与违犯劳动纪律者,不管就是干部还就是工人,都一律追究责任,按章处罚.对发现“三违"而不制止得,与“三违"者同样处罚,领导干部在场得要先罚干部. 第三条凡有下井任务得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与工人都有权举报“三违”。 1、生产口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每人每月举报1个指标,安全副总每月举报2个指标。 2、调度中心、通风部、生产部、机电部、地测部、安监部、总工办、皮带队、综采队、准备队、井下机电队、运输队、通防队、抽放队、综掘队等生产口各部室与队别副队长以上人员每人每月举报1个“三违"指标(按月考核)。 3、安监部安检人员每人每月举报1个“三违”指标(按月考核)。 第四条举报“三违”得原则: 1、举报“三违”得依据就是“三大规程”、《“三违”标准》、各种措施、相关标准、法规等.

2、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就是。 3、必须就是在现场制止“三违”者得不安全行为。 4、已经上报得“三违”,任何人没有权力随便撤消(经落实不属“三违”除外)。 第五条举报“三违”得程序: 1、举报“三违”人员,到安监部领取举报“三违”卡。在现场遇到“三违”行为,立即制止,并进行现场教育。同时按“三违”卡得项目逐项填写清楚。特别就是“三违"简述栏,要写清“三违"得行为过程,帮教栏写清现场帮教情况,交回安监部.凡已经过现场帮教得事故组不再落实。 2、两个人及多人共同在现场举报一起违章,经现场帮教后,直接上报。没有特殊情况,事故组不在落实。 3、地面单位到事故组领举报“三违"卡,按1、2得程序操作,“三违”卡报事故组. 4、井下所有“三违"卡,当班必须交回安监部,当天交事故组登记、处理。 第六条对举报“三违"过程中意见分歧得处理: 1、凡就是举报人员在现场未对“三违”人员帮教或“三违”过程表述不清得或未指明“三违”行为,在“违章者”完全不知情得情况下被举报得“三违",经落实不按违章处理。若举报人不负责任,不讲事实,随意举报“三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凡就是在现场不见本人得违章(如脱岗、或其它)。安监部事故组对这类违章人员,要及时通知其单位值班干部告知其本人,在三日内到事故组落实,否则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3、举报“三违”发生意见分岐,只能在事故组落实、处理,由意见方提出要求,事故组安排时间,双方当面说清,如有一方不能按时到达,按弃权处理,若违章者到举报人单位或家里去说情,寻衅闹事等,举报到安监部,每次罚闹事者200元。 4、集体作业,个人违章,而现场落实不了责任得,对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 第七条“三违"分类及指标规定:

矿山三违处罚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7563 矿山三违处罚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矿山三违处罚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第三条根据三违产生和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将三违分为A、B、C三类。A类是特别严重三违,即可能导致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三违;B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

永宁煤业三违管理制度 一、凡违反我矿劳动纪律,违反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干部违背上述规定指挥生产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具体表现参照附件) 二、全矿干部职工都有反“三违”的责任和义务,矿鼓励广大职工抓“三违”。矿级正职每人每月反三违不少于1起,副职不少于2起,正副科长、队长、技术员每人每月抓“三违”不少于2人次。 三、抓“三违”必须查明“三违”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作业地点、时间、“三违”的具体行为及违犯哪些规定等内容,并及时到安全科登记。 四、“三违”人员所在单位、现场班组长、跟班队长、考勤室、灯房等单位(或人员)应积极配合澄清“三违”人员的有关情况,否则,按“三违”人员违章事项的处罚规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五、考核办法 1.“三违”登记必须本人签名,不准代签。多签者按抓到的“三违”人数平均计算每人抓到的“三违”数,若平均不到1人次,视为没完成任务。 2.中层干部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完不成抓“三违”任务,必须由矿长、书记批准。 六、“三违”帮教管理规定

1.凡“三违”人员全部帮教,帮教内容:①本人写出检查及保证书;②队领导谈话;③系统领导谈话;④书记谈话;⑤井口曝光台广播录像;⑥家属联保;⑦停工培训。安全科根据“三违”性质、严重程度分别实行相应的帮教内容,以“三违”帮教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到有关科队。一般“三违”人员进行①、②、③、④、⑥项;严重“三违”人员过“7关”,井口曝光台广播录像,由安全科通知具体时间,队长带领本人到井会做检查,照违章像上违章亮像台。 2.科队接到“三违”帮教通知书后立即通知本人,由培训科对其进行培训,在培训期间本人不得请假休班;严重“三违”人员在培训期间本人不得上班,确因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科批准。 3.“三违”人员自通知书下发之日起,5—7内天必须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上班。特殊情况,经安全矿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日期。 4.凡参与“三违”培训的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做好记录,不得敷衍了事。否则,一经查处,每人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附:“三违”的主要表现 (一)一般“三违” 1.岗位上睡觉、躺卧; 2.下井穿化纤衣服; 3.无入井证,特殊工种无资格证; 4.脱岗、空岗、私自顶岗、串岗;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

旧街煤业“三违”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

**煤业有限公司“三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岗位达标要求以及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在工作时间(包括学习、会议)和场所内公司职工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 3.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旧街煤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二、管理责任 1.公司所有职工对“三违”人员和行为均负有制止、举报、监督、配合调查的责任。 2.安检科负责公司“三违”人员和行为的检查、举报内容调查核实、处罚教育、建档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根据相关会议及事故分析报 告的决定对“三违”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安检人员、班组长、跟班带班管理人员负责对“三违”人员的现场教育。 5.安检科及“三违”人员所在队组负责违章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后续跟踪,违章指挥人员的后续跟踪由其上一级管理人员和跟班领导共同负责。 三、“三违”行为的判定

1.违章指挥是指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组织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规定,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前提下,不尊重专家及职工意见建议,以完成生产指标为目的强令和指挥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可能导致多人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2.违章作业是指在现场作业过程中以完成本岗位作业任务为目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岗位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流程、方法、标准,或在安全条件不具备且未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包含措施不当)的情况下,服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或存在其它不规范的操作,可能导致自身及其它作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是指不遵守公司考勤、会议及班组建设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和管理制度,可能影响到职工精神风貌建设和本岗位、本部门、其他岗位和部门正常工作的行为。 4.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公司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确认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三违”行为的管理 1.制止及纠正 在意识到本人行为属于“三违”时,应立即停止违章违规行为,进行自我纠正。

“三违”处罚标准

“三违”处罚标准 三违类别和隐患等级确定按山西焦煤集团“三违”分类标准和安全生产隐患分类标准执行。具体处罚标准: ?(一)三违处罚 1.轻微三违,处罚责任者20~30元/次·人; 2.一般三违,处罚责任者40~50元/次·人; 3.严重三违,处罚责任者100~300元/次·人; 4.特别严重三违,处罚责任者500~1000元/次·人。 ?(二)隐患处罚 1.一般安全隐患,处罚责任单位50元/条。 2.严重安全隐患,处罚责任单位200元/条。 3.较大安全隐患,处罚责任单位500元/条。 4.重大安全隐患,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条。 5.所有隐患问题处罚与管理责任单位党政正职挂钩10%进行联责处罚。 附件:山西焦煤“三违”分类标准

“三违”分类标准 ?其它类 一、轻微“三违”。 449.对职工安全帽未带帽带着; 450.对职工井下现场未带五精流程卡; 402.对事故案例不清楚者; 403.现场操作未执行手指口述的责任者; 404.大矸上皮带后,超出50m未闭锁进行处理的责任者; 405.采煤工作面放煤滞后机组超过30个支架的责任者; 406.采掘工作面的液管、水管崩裂后不及时处理的责任者; 407.现场有人作业安检员在异地坐着休息者; 408.一般人员井下睡觉者; 409.下井未按规定打卡者; 410.井下躺着休息者。 二、一般“三违”。 411.一般人员无证、拒绝查证、未持有效证件上岗者; 412.用冲洗的方式处理转载点堆煤的; 413.采掘工作面出现长流水拒绝处理的; 414.破大块炭时,将腿脚放在悬空大块下面的责任者; 415.采掘工作面未生产,未设专人看巷者; 416.井下非采掘头面高空2米以上作业时未按规定采取防坠落措施的责任者; 417.井下搭架作业不符合规定的责任者; 418.井下人员运输长件物料未同肩抬、扛者; 419.特种作业人员、看风机人员及开机组、乳化液泵、绞车、电瓶车、齿轨车、胶轮车、溜子、转载机、皮带的人员未持证上岗者; 420.入井穿化纤衣服者; 421.对入井人员不检身或入井拒绝接受检身的责任者; 422.乘坐人车、猴车等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者; 423.各级顶岗人员班中脱岗、串岗者; 424.工作面生产时安检员在开工护照以外者;

“三违”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2566 “三违”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三违”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杜绝或减少“三违”行为,提高矿井安全程度,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全矿实际情况,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矿所有“三违”人员。 二、“三违”人员的落实及警示教育 1、一般“三违”人员按《南屯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和《南屯煤矿“三违”人员积分安全档

桐河煤矿“三违””管理处罚规定

桐河煤矿“三违””管理处罚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三违”处罚标准,杜绝随意处罚的不良行为,做到有章可特循、程序合理,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1、查出的“三违”行为,不能在现场作出处罚决定,要交安全科分析。安全科及时对“三违”行为组织分析,按本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后次日必须把分析处理情况通知“三违”发生单位,并做好记录。安全、技术科出具罚款单据时,必须注明“三违”情节,处罚依据条款。 若某种“三违”行为为本规定中暂没有处罚规定的,按性质定出处罚标准并补充到本规定中,下一次出现类同“三违”时按本规定执行。 员工对持有异议的“三违”行为,可以向矿“三违”复议仲裁小组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分析及核实。现场查出的“三违”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擅自早上井、晚下井的罚50元/人。 2、违犯规定穿化纤衣服下井者罚50元/人。 3、不参加规程、措施学习、签字者罚20元/次,同时严禁上岗。 4、因工作原因辱骂安全管理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打人致伤者另行处理。 5、不持证上岗者的不得下井作业,强行下井者罚100元/人次(特

殊工种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6、井口20m范围内发现烟头罚运输工区10元/个。20m范围内吸烟者罚50元/人。 第二章火工品管理 1、运送炸药、雷管,未分装分运,罚100元/次。 2、施工地点无炸药箱或炸药箱损坏或无锁者,罚100元/次。 3、现场未使用雷管箱者,罚放炮员100元/次。 4、雷管、炸药混放,罚放炮员200元/次。 5、未按规定做“炮头”的,一次罚放炮员100元。 6、未按规定处理“瞎炮”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 7、未按规定装药,不用“水炮泥”,一次罚放炮员100元,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放炮母线明接头罚放炮员50元/处。 8、用放炮或放顶修复巷道或进行其他作业时,未对作业地段的设备、管线皮带等设施进行有效保护,罚责任人200元,工区区长100元。造成设备损坏或引起其他事故的,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第三章机电运输处理规定 1、入井设备必须由机电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并贴合格证,方可准许入井使用。设备未经验收或无合格证,对设备发放员罚款100元,领用者罚款100元。 2、入井设备在搬运、安装过程中,拉伤或损坏按原价赔偿,造成设备失爆,对搬运或安装者罚款200元。

“三违”行为与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范围及处罚标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三违”行为与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范围及处罚标准 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065-88 “三违”行为与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范围及处罚标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编制依据 2.1《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 2.2《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 2.3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所有从业人员。 4. “三违”的识别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1违章指挥的识别 4.1.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4.1.2违章指挥的原因: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人员、方法等条件不具备;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安全技术和规程,不尊重专家与职工的建议,强令或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4.1.3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放任自流等。 4.1.4预防违章指挥的注意事项:摆正安全与生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我厂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所有人员及进入厂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三、术语与定义 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我厂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

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机构与职责 4.1安全科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维修技术科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我厂安全科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给予处罚。 5.2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报告相应的安全科。 5.3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4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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