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年轻的工厂职员转行学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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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制造业面临巨大压力,去年六月,苏州的一家巨型电子厂,因为没有订单以及生产计划,放假11天。结果等到11天后,工厂则宣告了停产,一夜之间数千人不得不提前回家“过大年”。这家工厂就是著名的三星集团在苏州的代工厂普光公司。仅仅两周之后,同样的问题也落到了东莞一家万人工厂头上。看来制造业确实越来越难了,那么成都年轻的工厂职员转行学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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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3—2014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号:成府发〔2014〕19号 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2014-06-26 生效时间:2014-06-26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4〕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1400元(每日64.4元)。 (二)每月1250元(每日57.5元)。 二、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14.6元。 (二)每小时13.2元。 三、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00元(每日64.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6元。

(二)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50元(每日57.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3.2元。 调整后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得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函〔2013〕49号)同时废止。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6日

成都2016年6月最新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基数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成都市社会保险征收比例一览表 户口基数 类型 险种 缴费基 数(元) 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合计 执行时 间 比例(%) 金额 (元) 比例 (%) 金额 (元) 比例(%) 金额(元) 城镇户口(本地、外地)最低 基数 养老 保险 2017 19% 383.23 8% 161.36 27.00% 544.59 2016年 6月起医疗 保险 2874 6.5% 186.81 2% 57.48 8.50% 244.29 大病 医疗 保险 2874 1.0% 28.74 1.00% 28.74 生育 保险 2874 0.5% 14.37 0.50% 14.37 失业 保险 2874 0.6% 17.24 0.4% 11.50 1.00% 28.74 工伤 保险 2874 0.224% 6.44 0.224% 6.44 合计27.824% 636.83 10.40% 230.34 38.224% 867.17 最高 基数 养老 保险 15130 19% 2874.70 8% 1210.40 27.00% 4085.10 医疗 保险 14370 6.5% 934.05 2% 287.40 8.50% 1221.45 大病 医疗 保险 14370 1.0% 143.70 1.00% 143.70 生育 保险 14370 0.5% 71.85 0.50% 71.85 失业 保险 14370 0.6% 86.22 0.4% 57.48 1.00% 143.70 工伤 保险 14370 0.224% 32.19 0.224% 32.19 合计27.824% 4142.71 10.40% 1555.28 38.224% 5697.99 外地农村户口最低 基数 养老 保险 2017 12% 242.04 8% 161.36 20.00% 403.40 医疗 保险 2874 2.5% 71.85 2.50% 71.85 大病无

2019年成都市标准劳动合同

编号: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性别: 住所: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家庭住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并 为工作任务完成标志。 双方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度(填“标准工时/综合计算 工时/不定时”中一项)。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甲方应按延长工作时间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四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2020年成都最低工资标准出炉

2020年成都最低工资标准出炉 从今年7月1日起,成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500元、1380元,上调幅度分别为7.1%、10.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 标准将调整为每小时14.6元、13.2元,上调幅度分别为7.5%、 9.1%。这是成都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相 关因素变化情况,第13次上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今年6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全 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5〕32号),决定从7月1日起,将全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00元、1250元、1100元调整为1500元、1380元、1260元三个档次,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 资标准由14.6元、13.2元、11.5元调整为15.7元、14.4元、 13.2元三个档次。按照《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省政府令第60号)的相关规定,成都 市应从省政府决定调整发布的上述最低工资标准中选择执行适合成 都市的标准进行发布。 今年以来,针对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和制造业工人工资上涨出现了不少质疑之声。一些企业认为,调高最低工资增加了制造业用工成本,直呼工资涨不起。也有专家担心,最低工资增长过快,可能促 使企业通过机器换人来降成本,最终让劳动者失去饭碗。 那么,最低工资究竟会影响哪些群体,涨或不涨,又该依据什么进行判定? 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我 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 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国家四川和成都休假规定对比表

国家四川和成都休假规 定对比表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第1条: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3《四川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第1条: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未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四川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第2条: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5《成都市企业职工执行丧假的时间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第1款: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7四川省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14条:女职工正常分娩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提前分娩的,提前的天数与产后假合并使用;超期分娩的,超出产前假的时间按病假处理,保证产后休息75天。 四川省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15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增加产假15天。 四川省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16条:难产、施行剖腹产术、产错术、臀位助娩术等手术的,在正常产假的基础上增加15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4条第2款: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8《成都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13条第1款:对符合《四川省计划 生育条例》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一)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二)提前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超期分娩者,保证产后休息七十五天。(三)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四)年满二十四周岁以上(含二十四周岁)生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务院《规定》中规定的九十天产假外,另增产假二十天。(五)以纯母乳喂养婴儿的女职工,其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第2款: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10四川省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17条:女职工符合计划生 育规定怀孕因意外而流产的(含人工终止任娠),用人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一)怀孕三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二)怀孕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30天;(三)怀孕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42天;(四)怀孕七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成都市劳动合同(标准)

成都市劳动合同(标准)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性别: 住所: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 制成都市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印 签约须知 1. 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2. 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 订。 3. 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合 同中凡需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涉及货币数 字应填写“,0000.00”式样或大写金额。合同中空格处双方如无约定 内容须画“/”或填“无”。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对劳动合同的 效力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 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 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 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5.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年固

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 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 内。 6. 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 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 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的人员中录用。 8.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9.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 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0. 甲方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 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无固定”中一项)。 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到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 通知》(川府函[2004)198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 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340元(每日16.25元); (二)每月400元(每日19.12元): (三)每月450元(每日21.51兀)。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3.70元; (二)每小时4.30元; (三)每小时4.90元。 三、各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蒲江县、金堂县、崇州市、大邑县、邛崃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340元(每日16.2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3.70 元; (二)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彭州市、新津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00元(每日19.12 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4.30元; (三)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50元(每日21.51元),小时最低 工资标准为每小时4.9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得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述标准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成都市2013年最新工资最低标准

成都市2013年最新工资最低标准 2013年6月26日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3年7月1日起,成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200元、1070元,上调幅度分别为14.3%、11.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每小时12.6元、11.1元,上调幅度分别为14.5%、11%。这是成都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相关因素变化情况,第11次上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地区经济差异、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物价上涨等实际情况,拟制了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经书面征求各区(市)县政府和人社部门以及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的意见后,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呈报市政府审定和发布。 2013年6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决定从7月1日起,将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050元、960元调整为1200元、1070元,上调幅度分别为14.3%、11.5%;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元、10元调整为每小时12.6元、11.1元,上调幅度分别为14.5%、11%。 其中,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等14个区(市)县将执行1200元/月、12.6元/小时的标准;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6个县(市)将执行1070元/月、11.1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在市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后的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示。

2020成都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20成都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从今年7月1日起,成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500元、1380元,上调幅度分别为7.1%、10.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 标准将调整为每小时14.6元、13.2元,上调幅度分别为7.5%、 9.1%。这是成都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相 关因素变化情况,第13次上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以来,针对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和制造业工人工资上涨出现了不少质疑之声。一些企业认为,调高最低工资增加了制造业用工成本,直呼工资涨不起。也有专家担心,最低工资增长过快,可能促 使企业通过机器换人来降成本,最终让劳动者失去饭碗。 7月1日起,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 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等14个区、县将执行1500元/月、15.7元/小时的标准;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7个县(市)将执行1380元/月、14.4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 12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成都市政府出台28条措施促进 消费”新闻发布会,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兴军在会中 介绍了《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推进形成与劳动者贡献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 据介绍,当前,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成都这次出台的《意见》,首先在增强消费市场动能提升消费信心方面提出了系列措施,其重点是稳定居民收入预期,降低支出预期,增强居民消费信心。 《意见》提出,成都将逐步提高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针对城镇居民,成都将逐步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进企业工资

成都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2年1月1日起,成都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50元、9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10元。 全省四档次 成都占一二档 2011年12月,四川省政府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850元、780元、710元、650元调整为1050元、960元、880元、800元,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8.9元、8.2元、7.5元、6.8元调整为11元、10元、9.3元、8.4元。 在此背景下,考虑到城乡经济发展、地区经济差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物价上涨等实际情况,成都市人民政府于近日下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经成都市政府以成府发〔2012〕2号文件确定,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等14个区(市)县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次:每月1050元,每小时11元;彭州市、崇州市等6个县(市)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次:每月960元,每小时10元。 两年调一次 发布10日内公示

相比2010年以来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850元、780元,最新标准分别上涨了200元、180元,上调幅度为23.1%、23.5%。相比2010年以来执行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9元、8.2元,最新标准上调幅度为22%、23.7%。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在市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后的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示。根据该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历来重视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自1995年起开始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至今先后10次调整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我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各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等部门,广泛宣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最低工资标准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 2011年,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4008元,比上年增加3493元,增长11.5%。其中: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41838元,增加3276元,增长8.5%。

成都市2010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劳动仲裁委员会】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提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省政府令第60号)和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0〕22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省政府令第60号)和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0〕22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850元(每日39.1元); (二)每月780元(每日35.9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8.9元; (二)每小时8.2元。 三、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850元(每日39.1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8.9元; (二)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80元(每日 35.9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8.2元。 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得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2年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2012-01-11《华西都市报—要闻009版》 ●名词解释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 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 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 酬。按照相关规定,即使用人单位为 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 动报酬也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 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不包含加班工资津贴福利。 今年成都市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 标准:月最低工资为1050元、960元 两档,14个区(市)县执行1050元/ 月,6个县(市)执行960元/月。同 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小时、10元/小时两档(14个区(市)县执行11元/小时,6个县(市)执行10元/小时)。 昨日,成都市人社局召开今年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透露,对比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上调幅度为23.1%-23.5%。 成都月最低工资涨幅超20%

根据成都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都市月最低工资为1050元、960元两档,对比原执行的850元、780元,上调幅度为23.1%-23.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小时、10元/小时两档,对比原执行的8.9元、8.2元,上调幅度为22%-23.7%。与近两年成都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基本一致。 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温江区、新都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等14个区(市)县执行10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1元/小时;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金堂县、蒲江县、大邑县等6个县(市)执行96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0元/小时。 加班工资津贴福利不算在内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标准版)成都市劳动合同书

2020年(标准版)成都市劳动合同书Labor contract of Chengdu in 2020 (Standard Edit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2020年(标准版)成都市劳动合同书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 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乙方劳动者: 性别: 住所: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 号码: 家庭住址: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成都市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 心印签约须知 1、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 义务。 2、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 简练、准确。合同中凡需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涉及货币数字应填写“0000.00”式样或大写金额。合同中空格处双方如无约定内容须画“/”或填“无”。本合 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对劳动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5、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8、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9、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 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0、甲方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

成都“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 张小江(成都市劳动保障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要适应其特点,抓紧制定劳动关系形式、工资支付方法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参加养老保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逐步完善,就业形式表现多样化、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以非全日制就业为主要形式的灵活就业迅速发展,劳动者个人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日益增多。为了适应灵活就业形式和扩大就业的要求,保障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雇主)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成都市最近出台该市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该市制定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是健全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促进灵活就业和扩大就业,保障以非全日制就业为主要形式的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 非全日制工作劳动者(即小时工)是指每天受雇于同一雇主的劳动时间平均不超过4小时,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约定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双方约定按小时支付工资报酬的用工形式。从其他城市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情况看,大连市小时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5元;上海市除规定小时工最低小时工资4元外,还规定了每小时同时支付2元的最低社会保险费,合计用人单位(雇主)每小时要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不低于6元的工资报酬;重庆市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4.5元。 成都市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确定,考虑到非全日制工作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差,不享受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待遇,并由个人全额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等因素,为了保

成都社保工资调整方案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01-11 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3110802448.html,/detail.jsp?id=567098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省政府令第60号)和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决定调整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1050元(每日48.3元); (二)每月960元(每日44.1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11元; (二)每小时10元。 三、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50元(每日48.3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1元; (二)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60元(每日44.1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0元。

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得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2019成都最低工资标准

2019成都最低工资标准 一、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新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1650元/月、1780元/月,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0%、19.6%、18.7%,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7.1%、6.1%、5.8%。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3元/小时、17.4元/小时、18.7元/小时,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5%、20.8%、19.1%,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7.3%、6.5%、6.0%。 二、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特点 1、最低工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 劳动者赡养的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 2、最低工资数额由最低工资率确定; 3、最低工资只确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它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在向 本单位劳动者支付工资或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时,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率确定的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并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三、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构成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 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其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因延长工作时间而获得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 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险一金是否包括在最低工资内,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从各地公布的情况来看,除北京、上海明确最低工资标准都是剔除了“三险一金”后的净收入,其他省份均将三险一金包含在最低工资内。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哪些行业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试用期、熟练期、见习期内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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