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基本任务

第一条团结动员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建功立业。

第二条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代表和组织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指导和帮助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与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的调解,及时反映侵害女职工权益问题,督促和参与侵权案件的调查处理。做好对困难女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

第四条对女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业务技能和健康素质。

第五条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第六条会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有关方面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

第七条与国际妇女组织开展友好交流活动,为妇女解放事业作出贡献。

组织制度

第一条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总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行垂直领导的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设立办公室(女职工部),负责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县级工会和中、小企事业单位、机关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设立办公室(女职工部)。

第三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

第四条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常委若干人组成。

第五条在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第六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或县以上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县以上地方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题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答题 单位:姓名: 一、填空题 1.( )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2.企业工会以(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3.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 )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4.企业工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 ( )负责,接受会员监督。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 5.企业工会委员会实行( ),重要问题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6.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 )。 7.凡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工会应依法督促企业建立 ( )制度。 8.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 )、( )、 ( )、( )、( )的职工之家。 9.大型企业工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设立( ),负责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下属单位可建立工会委员会。 10.坚持( )、( ),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11.开展建设( )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增强工会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12.按照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 )。 13.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 )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出现空缺,须按民主程序及时进行补选。 14.新任企业( )、( ),应在一年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15.工会依照民主程序选派( ),可依法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 ),但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单项选择题 1.会员( )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 )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A.三十人 B.二十五人 C.二十人 2.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每届任期( )。 A.三年 B.三年或者五年 C.五年 3.企业工会委员(常委)会一般( )召开一次会议。 A.每月 B.每周 C.每季度 4.新任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在( )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A.一年内 B.半年内 C.两年内 5.工会依照民主程序选派职工协商代表,可依法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职工协商代表,但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数的( )。 A.三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四分之一 6.工会发出集体协商书面要约( )内,企业不予回应的,工会可要求上级工会协调;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集体协商的,工会可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企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会可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 A.二十日 B.二十五日 C.三十日 7.( )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 ) A.企业工会 B.企业俱乐部 C.企业职代会 8.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应有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 )以上参加方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重要决议、决定,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 A.三分之二 B.五分之二 C.三分之一

工会工作制度(全套)

工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公路建设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六、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工会走访制度 一、在职工出现婚、育、病、丧等特殊情况时派人走访、慰问,力所能及地帮助职工解决各种困难,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救济、捐助等问题,使职工顺利渡过难关。 二、定期组织人员对一线职工及其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一线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三、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对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及时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四、节假日期间定期派人对退居二线的老干部和退休职工进行慰问。 四、及时掌握职工动态,出面调解职工家庭矛盾,搞好家庭团结工作。

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上海XXXXX有限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公司工会女职工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女员工积极参加企业各项工作,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女员工在企业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上海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室)和所属各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工会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组织实施本制度,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集团公司工会及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领导下,具有民主性和代表性的女员工组织,根据女员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第五条XXXXX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企业大局,创新开展女员工工作,依法表达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团结、教育和动员广大女员工为推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建功立业。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六条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各企业工会中凡有女会员的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与工会同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或设女职工委员。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若干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也可召开女员工大会或女员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主任一般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没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经民主协商,推荐符合条件的、有相应职务的女性管理人员担任。 第八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相同,并实行替补制。在任期内,由于委员工作调离或退休等因素需要调整时,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提出相应的替补、增补人选,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予以增补、替补。 第九条女职工委员会换届,报上级女职工委员会审核,同级工会批准。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条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1. 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团结、带领广大女员工弘扬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精神,为保持集团公司高效、稳定、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女员工的作用。 2. 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协助、督促有关部门贯彻国务院、全总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参与涉及女员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的调解。 3.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工会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有关女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女职工工作计划、任务及重大事项。 4. 参与企业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方面政策、规章和措施的制定,并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向上级工会

企业工会工作制度

公司工会工作制度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工会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特制定以下治理制度,以下制度已经第届职代会审议通过,现以公布。开民主治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一、指导思想“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民主参与、民主治理、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治理,让职工知情、夯实当家作主的基础,听职工议事、疏通当家作主的渠道,请职工监督、尊重当家作主的权利,靠职工发展、发挥当家作主的作用。二、基本原则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分开层次、方便群众、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推进企业发展等八项原则。1、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符合企业实际,注重实际效果。2、依法办事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根本指导方针,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治理的事项必须公开。3、方便群众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各类方法、措施应简便、易行、方便群众,为多数职工群众所接受。4、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治理的工作体系。5、持之以恒的原则。把厂务公开、民主治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年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有总结。6、推动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推行厂务公开、民主治理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让职工知处情、议处事、参处政,推动公司发展。三、公开的内容1、生产经营治理方面:⑴发展规划目标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⑵改革与治理方案。⑶财务工作情况。⑷物资采购工作。⑸安全生产技措费用的使用。⑹集体协议履行情况。 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2、干部考核、使用情况。3、人力资源治理方面:⑴劳动用工制度。⑵职称评定工作。⑶年度考核兑现况。⑷先进模范人物的评选。4、职工切身利益方面:⑴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情况。⑵职工困难补助情况。第一部分:厂务公四、公开形式公开的形式要可行、实用、便捷、灵活有效、因事制宜。1、建立公开栏。公开栏主要用于那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比较关注,须让群众监督的公开内容。2、召开职代会(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职代会联席会)。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酝酿;会上,让职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会后,做好宣传,团结职工齐心协力执行决议。3、厂情发布会。主要适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动态的,需及时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事项。五、公开时间公开的时间因内容而定。根据厂务处理的先后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确定公开的时间。属于阶段性工作按阶段公开。如年底,将计划的完成情况、各种公开事项的办事结果、群众意见的答复和解决情况公开,让职工从总体上对企业的重要厂务有所了解。六、公开的程序厂务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通过法定的程序做出符合实际的决策。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议案,应提前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精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 (2009年7月17 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工会十五大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更好地发挥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充分认识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意义。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是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切实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对于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调动女职工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和谐企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推动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二)切实明确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努力建设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女职工的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团结和动员广大女职工为促进企业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三)认真把握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把女职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不断增强女职工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提高女职工素质,调动女职工参与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以职工为本,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女职工维权工作机制,及时反映女职工的愿望和诉求,推动解决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切实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努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二、大力推进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 (四)努力实现在已建工会组织企业中女职工组织的全覆盖。坚持哪里建工会、哪里有女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原则。凡是企业工会中有10名以上女会员的,都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设女职工委员。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建立与完善,积极探索创新组建形式。建立县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的同时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 (五)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企业在筹备组建工会或工会换届时,同时提名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也可按照相应条件配备女职工

全国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条例(能源工发2010-31号)

xx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文件 能源工发[2010] 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产业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 为适应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国能源化学工会经过调查研究和反复征求意见,在原中国煤矿地质工会下发的《煤矿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煤矿女职工家属协管安全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煤矿群众安全工作的规定》(煤安字[1997]第125号),制订了《全国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条例》,并于 2010年7月29日经中国能源化学工会二届九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 《全国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条例》 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全国委员会2010年8月11日主题词: 印发煤炭群众安全条例通知 抄报: xx起副主席 抄送: 全总劳动保护部 全国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煤炭系统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推动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制订本条例。1第二条工会群众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以发挥职工群众的重要作用为出发点,以实现煤矿安全生产为目标,以规范现场管理和操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不断提高群众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三条工会群众安全工作是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党政要重视支持工会群众安全工作,落实活动经费和有关人员待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工会群众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二章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 第四条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群监会)是在同级工会的领导和上级群监会的指导下,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权益的群众绍织。 各级煤炭产业工会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群监会,各集团公司、子(分)公司(矿、处)工会须逐级成立群监会,区队(车间、段)工会须设立群监会或群监分会。 第五条群监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各级群监会主任由工会主席担任。群监会委员由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热心群众安全工作的工会干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生产—一线群监员担任。群监会委员由同级工会提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群监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群监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工会劳动保护业务部门。 群监会日常工作机构成员享受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的相关待遇。 第六条群监会工作职责2(一)向职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遵纪守法教

(最新版)企业工会工作条例9篇

(最新版)企业工会工作条例9篇 (latest edition) Regulations on the work of trade unions in Ente rprises

(最新版)企业工会工作条例9篇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第一章总则样本 2、篇章2:第二章工会组织范本 3、篇章3:第三章基本任务和活动方式 4、篇章4:第四章工会主席范文(标准版) 5、篇章5:第五章工作机制和制度范文 6、篇章6:第六章女职工工作范本 7、篇章7: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资产范文通用版 8、篇章8:第八章工会与企业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工会 9、篇章9:第九章附则例文最新版 篇章1:第一章总则样本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根据《工会法》、

《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 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第四条企业工会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 作原则,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 第五条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 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篇章2:第二章工会组织范本【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第六条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维护职工参加 工会的权利。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职责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女职工发展纲要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做好女职工安全教育工作。 二、负责动员和组织公司全体女职工积极参加“巾帼建功”活动搞好女职工评先选优和先进女职工事迹的宣传工作。 三、负责女工的来访接待工作,并及时为她们提供法律援助。 四、负责公司女职工妇科疾病的普查工作和按规定标准按时发放福利。 五、组织女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 六、组织开展女工安全协管工作,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丰富女工业余文化生活。 七、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组织和带领全体女工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女工安全协管工作制度 一、抓好女工协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协管组织,要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二、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时期的安全情况。三、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企业安全生产措施,对女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她们的安全意识,增强参与安全管理的自觉性。 四、开展女职工安全演讲等宣传教育竞赛活动。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三违”人员思想转化和帮教工作。 六、定期对协管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多种形式的为生产一线职工送温暖、办好事活动。 八、女工安全协管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当月的协管工作,布置安排下月的工作。 九、加强对基层组织工作的管理、考核、总结和奖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女职工维权工作制度 一、每年组织女工举办一期法制培训班。 二、坚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三、每年深入基层单位进行一次维权工作的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并写出调研报告,对存在的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2006年7月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第九次主席团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 第五条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 第七条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 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 第八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经企业工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 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三)选 第十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须分别行使职权,不得相互替代。 第十一条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 大型企业工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下属单 位可建立工会委员会。 第十二条企业工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会员监督。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

股份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作条例

股份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作条例 l 总则 1.1 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更好地发挥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1.2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1.3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负责公司工会的组织领导工作。公司工会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1.4 公司的工会工作必须始终以公司的生产经营为中心,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的教育,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参加公司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以质量为重点的劳动竞赛,充分发挥职工在经济建设中的聪明才智,推动公司两个文明建设的向前发展。 1.5 公司工会必须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法》,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广大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6 公司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把公司工会办成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 1.7 工会的组织机构要与公司机构改革同步研究,同步实施。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人员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由公司工会提出建议,与行政协商决定。 2 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 2.1 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科学文化、技术教育以及民主、法制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办好职 工政治学校。 2.2 强化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组织职工参政议政,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积极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审议讨论公司重大决策,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合法权力。 2.3 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和技术协作活动,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的培养、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加强班组建设工作。 2.4 吸引和动员职工学政治理论、学科学文化学管理知识,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有益于智力开发,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 2.5 协助和督促行政关心职工的劳动保护和生活福利,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参与公司分配方案的制订和劳动争议的调解。

工会工作条例

工会工作条例 1.1总则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工会工作,发挥工会团结组织员工、维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和集团《工会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的员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公司全体员工和会员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在公司中依法开展活动。 1.2工会设置和隶属关系 公司工会满足规定条件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后,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公司工会接受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领导。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和上级工会批准,公司设工会委员会,机关、厂、中心设工会基层组织。 公司工会组织根据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和会员变动情况,及时相应调整机构的设置,保证工会组织的健全。 公司行政按规定划拨工会经费。 1.3工会机构设置 公司工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按高效精干的原则设立机构。 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基层工会选举推荐产生,每届任期3—5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在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会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检查、督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各基层工会委员会由该基层单位全体会员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每届任期与公司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 公司工会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

按照党群干部选拔标准,选配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具体人选可由公司党委推荐,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 1.4工会职责、权利与义务 (一)工会主要职责: (1)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员工的生活; (2)代表和组织员工进行民主管理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3)动员和组织员工积极投身公司的改革、建设; (4)教育和帮助员工全面提升思想道德、科技文化和劳动技能素质; (5)组织员工积极参加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6)调解和协调员工与行政双方的关系; (7)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指示、决议和精神。 (二)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涉及员工利益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用工、劳动条件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问题,工会代表要参加讨论,并提出建议意见。 (三)维护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职权,协调好公司行政与员工劳动关系,建立平等协商机制。 (四)组织员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活动,做好推荐、评选、表彰、宣传和管理先进集体、个人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和支持员工学习科技、文化、管理知识,提高岗位工作技能。 (六)密切联系群众,接受会员的批评、监督。经常了解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帮助会员解决实际困难,要特别关注特困员工及家庭的实际问题(七)开展正常工会活动,举办生动活泼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八)做好经常性发展工会会员工作,对符合条件、承认《工会章程》的员工,皆可接纳入会。 (九)及时收缴会费,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避免流失。

工会工作条例

尉犁县安监局工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会是职工自愿参加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职工群众的重要代表者。 第二条工会在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单位的中心任务,根据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单位工作的交往作用和共产主义学校作用。 第三条工会要维护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监督行政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工会要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把职工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为做好财政工作,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艰苦奋斗。 第二章工会任务和职责 第四条团结、教育职工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教育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增强革命事业心,把本职工作和实现四化、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紧密联系起来,努力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坚持又红又专的方向,支持和配合党政做好各项工作;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落实职工培训计划;评选、表彰先进,总结推

广先进经验;考核、提职、升级和奖惩工作;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 第五条发挥工会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按照党支部统一部署,动员和组织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参加政治学习和有关政治活动。联系形势、任务和思想实际,对职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国情、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理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工人阶级历史使命和主人翁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职工发扬工人阶级光荣传统,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努力做到优质服务。宣传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和抵制不正之风,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深入细致、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充分发挥工会在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动员组织职工关心国家大事和本单位工作,积极参与管理。工会要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同压制民主、打击报复和漠视群众疾苦的官僚主义作斗争。工会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同级行政核心有关会议。如讨论制定工作计划和改革方案;研究制定职工教育、劳动管理,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规章制度、条例和办法等。同时根据需要,由工会选派代表参加本单位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会干部和代表既要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把局务会的要求和决定带到群众中去,宣传并带头贯彻

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word版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精细化管理和教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2.校工会要认真贯彻学校发展进程中的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3.校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会的工作目标是“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反映民心”,优化学校舆论氛围,号召广大教职工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一心一意谋发展。

第二章基本任务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临沂大学工会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的协商制度,通过教代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共谋学校发展。 3.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定期召开不同规模的职代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重大工作发布会等形式,传达党委的有关决议精神,为学校行政提供政策解读的平台,进行工作通报,发布工作信息,解除广大教职工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的疑虑和困惑,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坚定教职工推动学校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4.通过了解、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和学校事务中的看法、建议,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评和建议系统整理,整合上升为集体的意见定期向党委、行政汇报沟通,让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中来,进一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的参与权,强化教职工的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 5.工会对事关学校全局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如新校区建设、精细化管

工会女职工条例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目录

第九条会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有关方面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 第十条与国际妇女组织开展友好交流活动,为妇女解放事业作出贡献。 第三章组织制度 第十一条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总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行垂直领导的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设立办公室(女职工部),负责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县级工会和中、小企事业单位、机关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设立办公室(女职工部)。 第十三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 第十四条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常委若干人组成。 第十五条在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第十六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或县以上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县以上地方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干部 第十七条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也可经民主协商,按照相应条件配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十八条女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配备专职女职工工作干部。 第十九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任期相同。在任期内,由于委员的工作变动等因素需要调整时,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提出相应的替补、增补人选,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予以替补、增补。 第二十条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热爱女职工工作、深受女职工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 第二十一条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重视培训工作,提高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女职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要广泛听取女职工意见,由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后作出决定。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工会民主选举工作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员代表大会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第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以党委领导为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六)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它重大问题。 第二章会员代表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在会员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100至200人者,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人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会员在100人以下者,一般召开会员大会。 第八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工人会员代表、科研技术人员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九条会员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候选人由各分工会按公司工会确定的名额和条件,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各分工会平衡后,以分工会为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会员代表的差额率按10%的比例确定。 第十条会员代表选举,必须达到本单位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会员代表获得会员总数过半数选票的方可当选。 第十一条各分工会按公司工会规定名额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后,将会员代表花名表按要求报公司工会,公司工会委员会对当选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由公司工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编组、推荐代表组长和副组长,在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上进行宣布。代表组长、副组长根据大会议程组织代表日常活动。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对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的职责是: (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建设,推进企业工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工会组织的主体和中坚,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第四条企业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企业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的密切联系,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二章企业工会组织 第六条企业工会应当维护本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组织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工加入工会。 第七条会员25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职工不足25人的企业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就近按地域或行业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所在地的分公司、子公司工会由集团公司工会直接领导,集团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分公司、子公司实行由地方工会和集团公司工会双重领导,以分公司、子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工会领导为主。 第八条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须报上级工会审批,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依法成立的企业工会组织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 国有企业改制应及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企业工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条件,报上级工会批准,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企业工会主席是企业工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企业工会委员 。 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工会主席,应享受同级党政副职待遇,是党员的应进入党委班子。公司制企业的职工董事候选人,一般为企业工会主席。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应享受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待遇。 第二十条企业工会主席具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列席企业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表达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政策主张。 (二)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协商谈判。 (三)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四)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 (五)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六)对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 (七)对严重侵犯企业工会合法权益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建议企业组织职工撤离现场。 (九)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

企业工会规章制度

企业工会规章制度 企业工会规章制度 篇一: 企业工会制度企业工会制度 一、基本情况 二、领导机构 三、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五、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六、女职工委员会职责七、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责 八、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九、会员的权力与义务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十 一、平等协商制度十 二、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十 三、走访慰问制度十 四、创建“职工之家”的条件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乡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行政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

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合同,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七、组织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和职业病台帐,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展。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九、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十、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十 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按照上级工会指示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二、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正常工作。 三、接受党委的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委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对于党委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召集工会委员会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的日常工作和经费开支,要根据职工群众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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