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实录】变态顽凶落法网

【刑事案件实录】变态顽凶落法网

变态顽凶落法网

2011年10月12日上午11时,陆川警方在辖区清湖镇召开通报会,介绍侦破清湖系列命案的情况。今年2月至4月间,陆川县清湖镇发生3起未成年女孩遭受侵害致2死1伤的惨案。经过214天的艰苦侦查,9月26日,陆川警方专案组终于在广东省廉江市抓获了嫌疑人黄某。清湖群众得知这一消息后,拍手叫好。

案件频发,领导高度重视

2月24日,陆川县清湖镇5岁女孩小北上厕所时,被一男子弄伤。3月18日,陆川县清湖镇9岁女孩小秋在陆坡村岭背队被人杀害。4月12日,陆川县清湖镇5岁女孩小向与小伙伴在旱冲队路段玩耍时,被一男子伤害致死。

案发后,陆川警方迅速启动命案侦破工作机制,抽调50多名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公安部、公安厅、玉林市公安局高度关注。公安部五局王宇侠处长、公安厅梁宏伟副厅长、公安厅刑侦总队刘志强总队长、梁树章政委带领有关刑侦专家到陆川指导案件侦破工作。玉林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许建忠现场指导,要求不惜一切代价,竭尽全力尽快侦破此系列案件。

分析特点,开展并案侦查

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法医和技术专家的指导下,陆川警方对“3·18”、“4·12”案件现场进行了多次严密的勘查,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详细的检验和分析,为侦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案发地做好勘查检验排查工作的同时,不断扩大范围走访群众,并将范围延伸到周边的广东化州市、廉江市,收集类似案件的情况。

果然不出所料,在摸排中,民警发现今年1月15日,在广东省化州市平定镇也发生过一起类似案件。专案组把“1·15”案件和清湖3起案件的发案时间、地点、作案手段和侵害的对象进行了科学分析,认为从作案时间、地点、手法、侵害对象看,有很多共同点,遂决定对上述4起案件并案侦查,并明确以清湖镇陆坡村为中心向四周延伸开展侦查。

专案组民警日夜深入各村屯发动群众协助破案,先后调查走访了村民5万余户20多万人次,完善排查表1万余张。同时,张贴了3000份悬赏通告,鼓励群众提供线索。

历尽艰难,异地智擒顽凶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艰苦侦查,侦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专案组发现清湖镇陆坡村秧地坡队黄某的基本情况,与专案组分析的犯罪嫌疑人的各种特征极其相似,且有作案前科,其猥亵过女孩,偷过邻居妇女的内衣、内裤,2003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5年被释放。大量事实表明,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其已经外出,去向不明。

获悉情况后,玉林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许建忠批示,一定要将黄某抓获归案。为此,专案组把整个陆川范围和毗邻的化州市、廉江市作为追捕的重点区域,并向黄某可能落脚的河池市及广东广州、佛山、深圳、东莞、茂名等地撒开大网。

9月23日,经侦查获悉,黄某可能藏身在其曾经打工过的广东省廉江市电器厂。专案组民警立刻奔赴廉江市,全力开展排查工作。

在廉江警方大力协助下,9月26日,经过连续4天的日夜排查,专案组民警终于在廉江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发现黄某踪迹,并于当日16时30分将其抓获。

经审讯,黄某对自己所作的“1·15”、“2·14”、“3·18”和“4·12”案件事实供认不讳。至此,清湖系列命案成功告破。9月27日,黄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陆川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刑事案件侦破实录】山村疑案

山村疑案 扑朔迷离的诡异案情 2009年4月2日,龙山县水田坝乡茶园村4组,董某的亲戚在屋后的油菜地里找到了她的尸体。她自3月31日下午7点35分给亲戚打了电话说家里的水有毒后,就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寻找到尸体后受害人的家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接案后,水田坝派出所所长张军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刑侦和局领导汇报,引起了局党委的高度重视,案情重大,立即成立了由副局长潘翼为组长、教导员陈寿柏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局长吴建华、政委胡学清、副局长彭志富、副局长潘翼亲自带队,调集刑侦、民安、禁毒、警务保障室等40余位民警火速赶往水田坝! 根据调查,3月31日,死者董某在下午7点35分曾给两个亲戚打电话说水缸里的水有毒,请他们马上来看一下,等亲戚们赶到的时候,发现门未上锁,屋内空无一人,等他们回家取手机再次返回时,却发现门已上锁。然后董某就莫名其妙地失踪了,一切显得非常蹊跷可疑。直到4月2日上午10点,亲戚们在油菜地里发现了受害人的尸体。董某的丈夫是老师,平时不在家,大儿子在外打工,小儿子是司机,是这个小山村的首富,平日只董某一人在家。案发后,县委书记张才金、县委副书记向能武、县委常委、副县长向宏国先后过问此案,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国荣亲临侦破现场;州公安局副局长田儒平、刑侦支队长郑军案发当日就赶到了案发现场,指挥破案。参战民警们倍受鼓舞,也感到了沉重的压力。 专案组马上将参战民警分为5组,分头展开调查工作。第一组围绕现场开展勘查,对现场进行封锁保护;第二组围绕死者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第三组围绕案发当日在死者家进出人员展开调查;第四组围绕死者生前与人联系情况展开调查;第五组围绕水缸有毒的情况展开死者的社会矛盾调查。经过两天的勘查和调查民警们得知:死者董某的头部曾被人用钝器击打,但致命伤是脖子的勒痕,还遭受过性侵犯,有可能是情杀;茶园乡比较闭塞,平日外来人员少,但案发当日有一个陌生的年轻人来过村里,而且死者家道殷实,是小村的首富,那么此案也可能是财杀;死者社会关系较为复杂,案发当天与人发生过矛盾,死者家的水缸里确实被人投了巨毒农药,此案有可能是仇杀。到底是情杀、仇杀抑或是财杀,收集上来的线索千头万绪,此案扑朔迷离,老侦察员们陷入了迷惑。命案的疑云深深地笼罩着这个偏僻的小山村,当地群众对此也议论纷纷,反映十分强烈,参战民警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一波三折的艰辛侦破 连绵的春雨,山路异常泥泞,给民警的侦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由于走得非常匆忙,民警们没带换洗的衣物,都冻得瑟瑟发抖。无奈之下,他们把乡下农贸市场的廉价衣服和雨靴搜罗一空。为了查明真相,百余位参战民警民警们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向方圆10余里展开大范围的调查走访,调查走访群众600余位;为了查明案发当日出现的陌生男子,民警们深入附近的大安村、飞翔村。茫茫大山无言,默默地看着这群忙碌奔波的民警们,看着他们在崇山峻岭中蹒跚着穿行,看着又饿又冷的他们强咽下沾着泥巴的野菜。 经过大范围的走访,民警们确定了重点调查对象20余名。但案发当日出现在茶园村的陌生男子没有作案时间和动机;与死者交往甚密的几个人根本没有作案时间;与死者案发当日发生矛盾纠纷的田某也没有作案时间;案发当日离开茶园村的两个田氏家族人都有合理的离开理由;而田胜友3月30日上午就出门打工,没有作案时间。经过9天艰苦卓越的调查,侦破再一次陷入了瓶颈,线索戛然而断,案情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但民警们没有气馁,潘翼和陈寿柏决定从手中掌握的信息入手,深入研究案情:案发当日入村的陌生人已排除;从死者生前打电话到其亲戚来访短短几十分钟中,犯罪分子杀害死

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规章制度

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规执法行为,准确、有效地实施农业行政处罚,提高办案质量,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立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会)。案审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局长担任,委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相关执法单位负责人担任,案审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案审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案件,应当提请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一)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拟作出吊销许可证或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 (三)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行为,有非法所得的处以30000元以上、没有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的; (四)对案件处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 (五)本单位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 第四条案审会审理案件实行会议审理制度,以多数意见形成最终决议。 第五条案审会委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当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案审会主任委员决定。 案审会委员为案件具体承办机构负责人的,可以发表意见,不表决该案件的最终处理决定。 第六条案审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主持。案审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 案件具体承办人员、审核人员列席案审会,分别向案审会汇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和核审、听证情况。 必要时可邀请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列席案审会,就案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七条案件需要提请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承办机构应在案件调查完毕填写《案件处理意见书》时一并提出,经案审会办公室预审后,报案审会主任委员审批决定是否提交案审会集体讨论。 填报《案审会审理案件报批单》时,应附案件汇报材料。行政处罚案件汇报材料主要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事实及证据、办案机构处罚建议、法规机构核审意见、需要讨论的焦点问题等;行政复议案件汇报材料主要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笔录及范文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笔录及范文 推荐阅读:一、概念及作用 现场勘查笔录是公安机关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痕迹、物证等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 一、概念及作用 现场勘查笔录是公安机关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痕迹、物证等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现场勘查笔录是搜集犯罪证据、发现线索、揭露犯罪的依据。也是甄别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当事人陈述的有力证据;是公安机关研究案情、确定立案和制订侦查工作方案、制作立案报告、破案报告、起诉意见书的依据。同时,也是检察机关控诉犯罪和法院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材料之一。因此,现场勘查笔录直接关系到立案、侦查、起诉乃至审判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客观、真实地反映现场勘查情况。现场勘查笔录与现场照像、现场绘图共同组成完整的

“现场记录",三者缺一不可.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现场勘查笔录由三部分内容组成:(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由“案名文种”组成。如《王××被杀案现场勘查笔录》。 2.现场勘查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3.现场勘查的地点。 4.参加人姓名、单位、职务等. (二)正文 该部分内容是现场勘查笔录写作的重点,要准确、清楚、详细地写明犯罪现场的勘查过程及结论.主要写明以下几点: 1.基本情况 接受报案的时间,报案人、被害人的姓名、住址、所在单位及其所提供的关于发生、发现案件的简要过程。 2.现场保护情况 到达现场的时间,现场保护否。 保护现场人员姓名、职业和住址;到达现场时间和采取的保 护措施,以及在保护现场过程中发现何可疑现象及问题.如现场在采取保护措施前已受到破坏,应如实写明已破坏的原因和简况。进行勘查时的天气及光线条件.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制作规范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制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1 本规则对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的制作进行规范。适用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卷宗的制作。 其他案(事)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的制作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因此,使用本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 《现场照相、录像要求规则》(GA/T 117-2005) 《刑事案件声像档案资料保存要求与方法》(GA/T326-2001)《刑事录像后期制作质量要求》(GA/T155一1996) 《刑事照相制卷质量要求》(GA/T 118-2005) 3术语和定义

3.1 现场勘验检查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3.2 现场勘验检查卷宗 现场勘验检查卷宗,是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利用笔录、绘图、录像录音等方式,记录现场勘验检查过程和客观所见并编成卷的文书影像资料。 3.3 《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检查人员运用文字的方法对案件有关现场上的物品状态和空间关系的真实描述,对勘验检查过程所做的客观记录,是勘查卷宗的主要组成部分。 3.4 现场图 勘验检查人员运用图示的方法对案件发生的地点、环境、建筑、陈设物品和遗留痕迹等所作客观记录。 3.5 现场照片 勘验检查人员运用摄影的方法对案件现场状况、现场痕迹物证及其相互关系的形象记录。 3.6 现场录像录音 勘验检查人员运用录像录音技术,依据法律程序和现场勘查规则,将案事件发生的地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及其痕迹物证,及时、客观、真实、连续、形象、全面地摄录。

【刑事案件侦破实录】柳江县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诈骗案

柳江县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诈骗案 一名只有小学文化的外地女子,因为迷恋赌“六合彩”,为筹集赌资,凭着自己的花言巧语,她先是博取了柳江县基隆开发区一对夫妇的信任,分六次从两人手上骗取了24万元现金,还从他们的儿子身上骗走了6000元现金,全部用于赌博输了个精光。4月18日下午,这个大骗子去柳江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办事情,结果自投罗网。这起特大诈骗案件成功破获仅用15个小时。 老实夫妇认干妹被骗24万余元 4月12日晚上,一对将近50岁、满面愁容的夫妇来到柳江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报案称:从去年11月底至今年4月期间,他们被一名外号叫“肥妹”的女子分六次共骗走了24.6万元现金。 原来,这对夫妇在柳江县基隆开发区经营一家米粉店,丈夫姓孔、妻子叫阿秀(化名)。从去年3月份开始,有一名开黑色轿车、长得很胖的30多岁女子经常到他们的米粉店吃粉,自称叫“肥妹”,一来二往就和老孔夫妇混熟了。“肥妹”就认了阿秀作干姐。 去年11月底的一天,“肥妹”对阿秀说她姐姐在柳江商贸街入股投资了房产生意,4万元一股,如果他们夫妇想投资,它可以帮忙买2股,一股一个月可以得到3500元的利息,而且10年后又退还本金。阿秀见有这种好事,和丈夫一合计,第一次就交了8000元给她拿去合股。12月28日左右,“肥妹”又来到阿秀家,对阿秀说入股的钱不够,叫她想办法多投些,阿秀又叫外地打工的女儿汇了5000元过来交给了“肥妹”。今年1月22日早上,“肥妹”声称帮助老孔住的二层楼办理加砌第三层的建房手续,又从老孔手上骗去了1万元。 接下来,“肥妹”使出了“苦肉计”,声泪俱下地来到孔家,声称自己的老公在昆明出了车祸,已经昏迷了,需要20万元去作医药费和修理费,恳求干姐姐和姐夫帮她救老公。老孔夫妇说自己没有那么多钱,“肥妹”就说可以拿他们的房产证去作抵押,她认识人,可以抵押得20万。善良的老孔夫妇经不起“肥妹”的苦苦哀求,在她的一手操作下,他们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了中介公司,抵押得的20万元,除了偿还中介公司的利息和拿了1万元去偿还之前借别人的钱外,剩下的18万元全部被“肥妹”拿走了。 2月9日下午,老孔的儿子阿杰(化名)生病需要转到市区条件好的医院治疗,“肥妹”闻讯后,及时出现,忙前忙后,帮助阿杰转到了市区的一家大医院。在病房中,“肥妹”单独对阿杰说,他的父母没钱帮他交住院费了,叫阿杰拿出工资卡给她去帮助办理住院手续,阿杰信以为真,并将卡号的密码告诉了这个“阿姨”,事后发现卡中被取走6000元现金。 4月9日,“肥妹”对老孔夫妇声称自己老公的保险金已经打进了卡里面,还差17000元就凑集了20万元,这样就可以将他们抵押的房产证给要回来了,孔某又筹集了17000元交给她。眼看就要到4月底,老孔夫妇抵押的房产就要到期了,他们多次打拨打“肥妹”的电话,发现再也打不通了,夫妇俩突然恍然大悟:受骗了! “肥妹”派出所办事自投罗网 此案牵动了民警的心,城东派出所决定由副所长韦祖讲带领民警成立专案组立即展开侦查。经过艰辛调查,掌握了嫌疑人的相关线索,该女子在与老孔夫妇交往期间使用的是假名。 4月18日下午,一名到城东派出所办事的妇女引起了办案民警唐晓的注意,该女子在与民警打交道时不仅神色慌张,而且明显很胖,外貌特征也与老孔夫妇描述的嫌疑人相符。唐晓一边稳住女子一边偷偷将情况向副所长韦祖讲进行汇报。 韦副所长借机给该女子倒茶递水的同时,会意唐晓用手机将女子的面貌特征拍摄下来,并迅速找到老孔让其辨认。“没错,她就是'肥妹’!”老孔激动地说。民警立即将该女子控制住。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制作规范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制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1 本规则对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的制作进行规范。适用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卷宗的制作。 其他案,事,件现场勘验检查卷宗的制作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因此~使用本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 《现场照相、录像要求规则》,GA/T 117,2005, 《刑事案件声像档案资料保存要求与方法》,GA/T 326-2001, 《刑事录像后期制作质量要求》,GA/T155一1996, 《刑事照相制卷质量要求》(GA/T 118-2005) 3 术语和定义 3.1 现场勘验检查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3.2 现场勘验检查卷宗 现场勘验检查卷宗~是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利用笔录、绘图、录像录音等方式~记录现场勘验检查过程和客观所见并编成卷的文书影像资料。 3.3 《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检查人员运用文字的方法对案件有关现场上的物品状态和空间关系的真实描述~对勘验检查过程所做的客观记录~是勘查卷宗的主要组成部分。 3.4 现场图 勘验检查人员运用图示的方法对案件发生的地点、环境、建筑、陈设物品和遗留痕迹等所作客观记录。 3.5 现场照片 勘验检查人员运用摄影的方法对案件现场状况、现场痕迹物证及其相互关系的形象记录。 3.6 现场录像录音 勘验检查人员运用录像录音技术~依据法律程序和现场勘查规则~将案事件发生的地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及其痕迹物证~及时、客观、真实、连续、形象、全面地摄录。 4 勘验检查卷宗,以下简称勘查卷宗,的主要内容 4.1 勘查卷宗主要包括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录像等~卷宗以文本、电子文档形式保存。侦查、调查终结案件的勘查卷宗~应按要求装订立卷。 4.2 法律有明确规定、用于诉讼或办案需要的勘查卷宗应制作正本和副本。正本,证据卷,随案移送~所有资料需原件,副本存档备查~副本中应包括正本所有材

【刑事案件侦破实录】监狱干警共同把重刑犯送出高墙

监狱干警共同把重刑犯送出高墙 2000年10月,在时任分管副政委王勇民的明确授意下,张勇被张伟“特别关照”地送到临汾市人民医院进行保外就医的疾病鉴定,无奈一纸“轻度脂肪肝”的诊断结论给了这些“热心人”当头一棒。张伟向王勇民汇报后王勇民指示:过几天再去查一查。但第二次检查的结果仍不“尽如人意”。 关键时刻,张某某出面宴请张伟了,席间张伟告诉张某某:必须达到“肝硬化失代偿期”才好保外就医。 有了张伟的热心指点,张某某茅塞顿开,在她和田某的一番“运筹帷幄”下,临汾市人民医院在对张勇第三次鉴定时开出了张勇“肝硬化并腹水、胸水”的诊断意见书,这样,张勇的“病情”便在一个月内由“轻度脂肪肝”成功地恶化成了“肝硬化并胸水、腹水”。 此后王勇民授意张伟尽快提出张勇的保外就医申请。2000年11月20日,张伟主持召开会议通过了临汾监狱监区医院关于张勇保外就医的合议,为了弥补其不符合保外就医刑期条件的不足,张伟指使他人伪造张勇病危的虚假材料,为张勇下发了“随时有生命危险”的病危通知书。 2000年11月22日,王勇民主持召开了张勇保外就医合议会,会上参会人员心照不宣。在明知张勇不符合保外的条件下,由王勇民决定,通过了张勇的保外就医并呈报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审查后未予批准,并要求带张勇到山西省109医院进行复查鉴定。 一听说张勇的呈报被“打”了下来,而且要到109医院重新鉴定,杨某某急忙来找张伟,张伟急人之所急,立即给他的大学同学、109医院医务科主任闫宝山打电话,“我有一个朋友要到你那鉴定,你给关照一下”。杨某某则火速赶到太原,在闫宝山的办公室里送给闫1万元。 2001年1月3日,张勇到109医院进行疾病鉴定。在特诊科与传染科会诊后做出的病情结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闫宝山于2001年1月21日组织召开了张勇的疾病鉴定会,安排已经退休并且不具备鉴定资格的人员参加会议。在与会人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闫宝山伪造了两名鉴定医生的签名,为张勇出具了符合保外就医疾病的诊断建议书。 2001年2月26日,王勇民指示赵卫东:张勇的保外就医不用合议了,直接上报省监狱管理局,并在张勇保外就医呈报审批表上亲笔签署了“经合议,同意保外就医一年”的意见。张伟在明知张勇的刑期条件和疾病条件均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且未经合议的情况下,签字同意了这一呈报意见。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审查后,以条件不符再次退回。 2001年11月,已升任临汾监狱政委的王勇民,在明知张勇的刑期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安排时任临汾监狱监区医院院长的申小红和赵卫东重新呈报张勇的保外就医。申小红即安排监区医院大夫闫某填写了张勇的保外就医审批表。赵卫东在明知张勇的刑期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且无新的疾病鉴定资料的情况下,提交监狱于2001年11月15日召开了张勇保外就医合议会,之后张勇的保外就医第三次被呈报到山西省监狱管理局,仍被以刑期条件不符退回。 2002年11月14日,在没有张勇任何病历资料的情况下,在政委王勇民的再次催促下,临汾监狱开会合议了张勇的保外就医。申小红在明知张勇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在会上明确提出张勇的病情符合保外就医第五条。赵卫东在心知肚明的情况下签字同意了合议结果,使合议通过了张勇的保外就医。2002年12月25日,申小红安排闫某依据时任临汾监狱检察室主任张某拿来未经合议的一份由临汾市人民医院于2002年12月4日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填写了张勇的保外就医审批表,向山西省监狱管理局作了呈报。2003年1月15日张勇被批准保外就医一年。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费关注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现场勘验检查职责的划分 第三章现场保护 第四章现场勘验检查的组织指挥 第五章现场实地勘验检查 第六章现场勘验检查工 第七章现场痕迹物品文件的提取与扣押 第八章现场访问 第九章现场外围的搜索和追踪 第十章侦查实验 第十一章现场分析 第十二章现场的处理 第十三章现场的复验、复查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工作,保证现场勘验、检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侦查活动。 第三条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任务,是发现、固定、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及其他信息,存储现场信息资料,判断案件性质,分析犯罪过程,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破案、刑事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具备勘验、检查条件的刑事案件现场,应当及时进行勘验、检查。

第五条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内容,包括现场保护、现场实地勘验检查、现场访问、现场搜索与追踪、侦查实验、现场分析、现场处理、现场复验与复查等。 第六条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由公安机关组织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实施。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组织下进行勘验、检查。 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人员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经过现场勘验、检查专业培训考试,取得现场勘验、检查资格的侦查人员。 第七条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应当注意保护公民生命健康安全,尽量避免或者减少财产损失。 第八条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安全、及时、客观、全面、细致的原则。 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发布刑事案件现场有关情况,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第二章现场勘验检查职责的划分 第九条县级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对于案情重大、现场复杂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支援。上级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组织现场勘验、检查。 第十条涉及两个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由受案地公安机关进行,案件尚未受理的,由现场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 第十一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及海关缉私部门负责其管辖的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依照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确定现场勘验、检查职责。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等部门管辖的案件,需要公安机关协助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并出具委托书的,有关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大案纪实终结版】顺藤摸瓜巧侦破

顺藤摸瓜巧侦破 2011年8月24日,应城警方宣布成功告破一起制造车辆“事故”骗取保险公司赔付100余万元系列诈骗案,彻底捣毁了一个以武汉某汽车修理厂为据点,三年的时间苦心经营,在武汉、黄冈、孝感等地故意制造车辆事故19起的集团式保险诈骗团伙.该案的成功告破,有力打击了保险行业内的诈骗犯罪. 2010年7月27日,某保险公司应城支公司负责人报称:应城市承保的鄂j9XX27号迈腾牌轿车于2010年1月5日晚在红安出险,该公司于5月25日赔付125263.62元.经多方查看,车主彭某有极大保险诈骗嫌疑,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调查. 应城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侦察员迅速展开调查.经查,该车在红安出“事故”后,彭某及时向该保险公司应城分公司进行了报案,应城公司随后委托红安保险公司的勘验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勘验员现场核实后了解到,该车只是车辆的外壳撞坏,认为赔偿不应超过2万元,但是到保险公司的定点维修点进行维修时,发现气囊、水箱、发动机均已经损坏,赔偿要8万元左右,对此,红安保险公司勘验员觉得情况不妙,要求应城保险公司来人,应城公司立即请省公司的验审员进行勘验,当把车的前部拆开后,发现车的变速箱全部损坏,赔偿达到12余万元.赔偿的一步步升级,让应城公司疑感不解,该公司怀疑可能是内外勾结职务犯罪要求孝感市检察院介入后,但随后便排除了这种可能. 应城保险公司认为当时只是车辆的外壳撞坏,怎么能造成车的变速箱全部损坏呢?迫于压力,在无证据的情况下,无奈赔付.应城经侦大队侦查员重新回到“事故”地红安县杏花乡长兴村展开调查,发现该村村民为了保护这条水泥路,在路的两头分别专门修了只能让小汽车经过的水泥墩子,出险地点是该村公路转弯处,又在夜间,速度肯定不超过40公里每小时.通过反复实际检验,如果撞水泥墩子能将迈腾轿车的发动机和变速箱等主要部件严重受到损失,速度至少应该在100公里每小时;在应城警方调查保险公司的承保人,红安交警大队、红安某保险公司,出险地点的等情况进行一一调查取证后,发现所有环节都是真实的,面对疑点,侦查员同样不思不得其解,但是一时又拿不出有力的证据,顿感迷雾重重,使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未失效的保险让狐狸露出了尾巴 正当此案陷入僵局时,侦查员从应城保险公司了解到的一条重要信息,车主彭某在该公司正在调查理赔期间,于2010年4月6日对将鄂KJ9XX27车过户给韩某,车牌变更为AjXX10.在应城保险未失效的情况下,韩某又给该辆买了相同的商业保险,并且于6月18日晚在黄陂一地撞路边的水泥墩子,现正在另一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给一个车在多家保险公司买保险,一次事故只能赔付一次,韩某在保险未失效的情况下,化冤枉钱买同样的保险,这种赔钱的事情常人不会做,让侦查员感到不可思议. 韩某为什么要这样做?2010年9月2日,围绕这些问题,经侦大队专案组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大家一致认为:韩某这样做,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他是怕在应城赔付后引起怀疑,就又在黄陂买保险.分管副局长荆楚十大名探丁金祥会上十分肯定的说:这不仅仅是一起个案,而是团伙多次作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陈显,政委张建林多次听取案件进展汇报,领导的重视极大的增强了办案侦查员的破案的信心. 频繁过户的事故车让案件初见端倪 紧随其后,侦察员通过以车找人的侦察方式入手,围绕鄂KJ9XX27迈腾牌轿车,顺藤摸瓜展开侦察.经查,该车原始车主是红安人徐某,新车价格22万元,2008年在黄陂出车祸后被报废,2009年8月,红安修理工将出车修好后以16.2万价格卖给戴某,车牌为ARXX29.2009年10月,该车在武汉市黄陂区罗汉街与路边水泥墩子相撞,造成发动机和变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 1979年4月1日,公安部 一、现场勘查是侦破刑事案件的首要环节,在刑事侦察工作中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其任务是:发现和搜集犯罪的痕迹、物证,研究分析案情,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察方向和范围,为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 二、教育基层公安保卫人员和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人员,获悉发生案件后,应立即组织力量保护好现场,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保护现场的具体任务是:1.划定保护范围,布置警戒,维持秩序,在勘查人员到达之前,不许任何人进入现场。 2.遇到气候变化等情况,可能使痕迹、物证遭到破坏时,应采取措施妥善保护。 3.发现犯罪分子尚未逃离现场时,应立即扭送公安机关;发现重大犯罪嫌疑人时,要布置专人监视;对罪犯或嫌疑人要提高警惕,防止逃跑、行凶、自杀或毁灭罪证。 4.遇有生命危险的被害人或者犯罪分子时,应采取急救措施,并注意从被救护者口中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在急救治疗犯罪分子过程中,要严密监视,防止发生意外。 5.对爆炸、纵火现场,应立即扑灭火险,排除险情。在急救人命,扑灭火险,排除险情时,应尽量使现场不受破坏,并详细记明变动前的状况。 三、凡在现场的刑事案件,都必须进行勘查。现场勘查的范围,包括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来去路线和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及遗留物的一切场所。 四、现场勘查必须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指挥。 1.现场勘查,在城市由市公安局或公安分局的刑事侦察部门负责;在农村由县公安局负责;在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发生的重大案件,以公安局刑事侦察部门为主,内部保卫组织协助进行勘查。勘查重大案件的现场,上一级公安机关应派人参加指导。有些一般案件的现场,可以委托基层公安保卫组织进行勘查,上级公安机关给予指导。 2.勘查现场,由负责侦破工作的刑侦处、科、队长统一指挥。一般案件现场,可以由领导指定的人员统一指挥。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重大案件现场,应当由直接参加破案的主要一方或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刑侦领导干部统一指挥。 3.参加勘查现场的人员,一般由侦察员、技术员以及发案地的管段民警或内部保卫干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勘查特别重大案件的现场时,应商请检察院派人参加。现场勘察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能充当见证人。 五、现场勘查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切忌主观臆断。 六、勘查现场必须有准备有步骤地进行。 1.刑事侦察部门要昼夜有人值班,并保持车辆和各种勘查器材性能良好、完备无缺,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

证据裁判规则视角下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重点分析

一、背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该决定为基础“两高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裁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认定证据,依法作出裁判”。根据此规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要求庭审实质化的基础上,同时提出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据审判程序的要求对证据进行收集、固定、审查、运用。现场勘验检查是刑事案件的基础和核心,是刑事侦查工作的初始阶段,是发现、收集、固定证据,为审查起诉提供证据支撑的基础,为认定法律事实提供依据。因此以证据裁判规则为标准,通过对现场勘验检查工作重点进行分析,促进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物证等证据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严格遵循证据裁判规则,从源头上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保障人权和保护法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以证据裁判规则为标准,对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工作的重点进行分析 (一)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主体 1.具有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资格的主体机构。依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县级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具有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主体资格。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检察人员可以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直接或者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资格的人员在调查人员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综上所述,我国公检法以及监察委都具有现场勘验检查的主体资格,各部门根据案件类别不同,主办单位以及具体现场的不同,依法行使现场勘验检查的职权。 2. 参与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人员 (1)现场勘验检查人员。《规则》第二条对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做出了定义:“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侦查活动”。由此可见,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主体是侦查人员。同时《规则》第六条规定“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组织下进行勘验、检查”。由此可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在侦查人员的组织下进行勘验、检查,从司法实践来看,勘验检查笔录的勘查人员是以侦查人员为主,也存在如医学等专业领域出具的具有证据能力的检查笔录和鉴定意见。《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现场进行勘验、检查不得少于二人”。现场勘验检查的人数是现场验检查程序具有合法性的前提,也是实现现场勘查客观、准确的制度保障,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应当在现场勘查笔录中记录并签名确认,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现场保护人。现场保护一般由侦查机关派员,以划定保护范围,设置警戒线和告示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的方式对现场进行保护。除抢救伤员、紧急排险等情况外,不得进入

【湖南刑事案件纪实】变态恶魔的末路

变态恶魔的末路 2009年5月10日下午,郴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会同桂阳、嘉禾县公安局组成的“2008.10.17”专案组民警,顶住压力,努力攻坚,终于破获发生在嘉禾、桂阳两地,作案达三十余起,致一人死亡的侵害女学生系列案件。 一、突发命案,“牵”出变态恶魔 2008年10月17日17时,伴随着惨烈的尖叫声一女孩倒在了血泊中。案发地公安机关---桂阳公安局及时介入,第一时间组织精干侦技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开展工作。经初查,受害人肖利平,女,汉族,1992年1月26日出生,嘉禾籍桂阳县飞仙中学初三102班学生,系被他人持利器刺中胸部、臀部及会阴部,伤及心脏导致心包填塞而死。光天化日下,在校女学生被残暴杀害,案发地及周围乡镇、村组村民特别是在校中小学女生陷入了无形的恐慌。随着侦查工作的逐步深入,专案民警发现,自2006年4月份以来,类似针对中小学女生乳房的侵害案件在嘉禾县的龙潭、行廊、田心、石桥及桂阳县的燕塘、浩塘、飞仙等乡镇先后发生了近30余起,该系列案件均系单独作案,作案手段相同,选择目标相同,侵害部位相同,很显然是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毋庸置疑,有一“隐形”恶魔流窜于桂阳、嘉禾两县龙潭、行廊、田心、石桥、燕塘、浩塘、飞仙等七乡镇在疯狂作案。 二、山穷水尽,“陷”入重重迷雾 “2008.10.17”命案发生后,桂阳县公安局当即成立了由局长秦卫国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吴积林、李伟任副组长,刑侦大队大队长谭震波、教导员房光福及案发地辖区派出所所长刘郁杉为成员的专案领导小组。专案组从刑侦、飞仙所抽调近30名精干警力参与案件侦破工作。自10月18日开始,专案民警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向周围逐渐扩大辐射范围,分三轮次在桂阳县的燕塘、浩塘、飞仙及嘉禾县的龙潭、行廊、田心、石桥、普满、肖家等乡镇开展了为期100天的“地毯式”摸排及走访工作,共走访了9个乡镇92个行政村450余个村民小组30000余名群众。重点摸排了年龄35岁左右、身高1.65米左右、性格内向、有变态病例史及有违法犯罪前科的单身男子34人。为尽快侦破此系列恶性伤害案件,桂阳警方还极力争取了上级公安机关的办案指导和技术支持。案发后,市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胡新民和刑侦支队长罗晔晖5次召集市局刑侦支队管片领导、嘉禾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及桂阳县公安局专案组成员对“10.17”案件进行专题分析研究,10余次亲率刑侦支队精干警力赶赴桂阳、嘉禾两县的案发地乡镇、村组,对该系列恶性伤害案件的侦破工作进行现场指导。2008年11月份,桂阳警方在自身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又不惜挤出2万余元的办案经费,从沈阳刑警学院请来了全国模拟画像界的权威专家模拟刻画疑犯的相片。2008年11月13日,专案民警在摸排走访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基础上,将疑犯的模拟画像及公安机关的《协查通告》、《悬赏公告》共计2000余份一并发放到案发地及周边乡镇、村组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全方位发动,以表警方“不破此系列伤害案件绝不收兵”的坚定决心,力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自觉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打一场侦查破案、缉捕恶魔的全民战争。但时间一天天流逝,案件侦破工作却丝毫没有取得新的进展。难道疑犯会在人间蒸发了不成?难不是他真的会“隐形”吗?专案民警一头雾水。 三、柳暗花明,“揪”出恶魔原形

森林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方法题库

森林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方法 一、基本原则: 1、含义:森林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森林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为查处盗伐、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其他依法由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在有关专业人员的配合下,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2、任务:森林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发现、固定、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及其他信息,进行现场调查访问,制作和存储信息资料,重现犯罪过程,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破案、刑事诉讼提供线索和依据。 3、内容:包括现场保护,现场实地勘验、检查,现场访问,现场搜索与追踪,现场实验,现场分析,现场处理,现场复验与复查。 4、原则: (1)、凡具备勘验、检查条件的森林刑事案件现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勘验检查。 (2)、森林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应当由县级以上或相当于县级森林公安机关侦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森林调查规划、森林资源、木材生产专业人员参加现场勘验、检查。

(3)、执行森林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任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现场勘查资质,具备现场勘验、检查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4)、森林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事实为依据,防止主观臆断,严禁弄虚作假,客观真实记录现场状况和现场勘验、检查过程。 (5)、森林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时,应当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自身防。 二、现场保护 1、案发地森林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派员赶往现场,划定保护范围,设臵警戒线和告示牌,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 2、负责保护现场的森林警察,对可能受到自然或人为因素破坏的现场,应当对痕迹、物证采取相应保护措施,防止遭到破坏。 3、保护现场的时间应当从发现刑事案件现场开始,至现场勘验、检查结束。一次不能完成现场勘验、检查的,可以对整个现场或部分现场延长保护。 三、管辖范围 1、森林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大面积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

【刑事案侦破纪实】惠安杀人案侦破纪实

惠安杀人案侦破纪实 2000年11月27日凌晨,惠安县涂寨镇下社村。 漫漫未央的长夜里万籁俱寂,了无生气。漫无边际的天幕上一弯冷月,几点寒星,格外落寞。 夜幕中一个人影在村南小道上晃了一下,进入一座尚未完工的平房,攀上屋顶,翻跨过另一座小宅院。一点微弱的光斑在屋顶上摇动。“吱呀”一声,人影撬开宅院的风楼小门,溜进屋里。这时,人影掏出蒙面布,将自己的整个头部罩着,只露出两只眼睛在滚动着。借着微型手电的那点光线,蒙面人幽灵似的在院内游荡,不时把耳朵贴近房门,听听几个房间里的动静。倏地,蒙面人似乎不甘忍受这屋里死一般的寂静。走进厨房,从橱柜里拿出一块瓷盘,“啪”地一声扔向客厅。睡房里正在酣睡的庄辉龙夫妇被惊醒,老两口正在议论是不是猫打碎了什么。又听到“啪”地一声。庄辉龙来不及披上外套,就打开房门,走到客厅,打开电灯看见地上摔碎的瓷盘。庄辉龙蹲在地上,拾起碎盘子,好生纳闷,这好端端的盘子怎么会从厨房摔飞到客厅。“不是猫摔破的”,庄辉龙告诉随后起床的老伴庄盾。庄盾也觉得奇怪,欲走进厨房瞧个究竟。 “咚”地一声,庄盾一脚刚跨进厨房门,迎面一根黑乎乎的棍棒劈头砸来,紧接着又是一下,庄盾应声倒下,双手本能地在黑暗中乱抓,正好抓住蒙面人的一只脚,蒙面人一个趔趄趴在餐桌上,左手虎口被菜刀划破了一个创口。蒙面人随手拿起菜刀,反手朝庄盾紧抓不放的手猛砍了一刀,尔后慌忙冲出,与循声赶来的庄辉龙撞在一起。蒙面人朝庄辉龙胡乱猛劈了一阵,便扔下菜刀,夺路而逃,完全隐没在黑暗里。 “快来人呀,救命啊!”寂静中的一阵凄厉的尖叫远比嘈杂中的爆响更有震慑力。不到几分钟,邻里乡亲一个个闻声赶到。慌乱中有人急忙报警。 警车、救护车拖着撕心裂肺的警笛疾驰到现场,在惠安建筑设计室工作的工程师庄辉龙早已气绝身亡,奄奄一息的庄盾被送往医院抢救。 仇杀?财杀? 惠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即刻开展现场勘查和现场访问工作,并抽调涂寨、东园、黄塘派出所的民警20余人组成专案组。 案发现场满地都是血迹,大厅的小桌上有两块摔碎的瓷盘。在厨房内发现一根沾着血迹的木棍和一把菜刀。地上还有一颗牙齿,是庄盾被击打脱落的。在房屋风楼的小门轮上可见撬抬痕迹。法医鉴定死者庄辉龙的致命伤是头颈枕部那个碗口大的刀砍伤,其余几处刀伤都未致毙命。由于案发后群众参与抢救受害者,整个现场已遭到破坏,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痕迹。 在勘查现场的同时,一组刑警随即赶到惠安县医院。处于惊吓之中的庄盾昏迷过后也未能提供实质性的东西。她说,她在厨房被劈倒后便昏沉沉的,她将躺倒在客厅里的丈夫搀扶到卧室后,便开门喊人。后忽然想到藏在杂物间里的那万余元现金,从杂物间谷缸掏出那包钱揣在自己怀里,才发现自己左手的4个手指被砍切得快要断裂,顿感一阵剧痛,便昏厥过去。至于凶手是几个人、什么模样,怎么离开的?她也不知道。 那么,凶手的作案动机究竟是什么?是因仇?或为财?或还有其他深层的原因?对案件性质认定,专案组颇有一番争议。凶手未说一句话,也未翻箱倒柜,便劈头盖脸地对受害者一阵棍打刀劈,死者脖子上那碗口大的刀伤,证明凶手下手时似有什么深仇大恨。可若因仇而来,凶手为何未携带凶器,而是就地取材。这与预谋害命的仇杀案显得有点矛盾。财杀,又找不到显露的依据,即为财来,凶手为何不悄然逐屋搜寻猎财。那厨房里的盘子摔在客厅,分明是凶手所为,凶手为何要摔盘子惊醒庄氏夫妇?是不是凶手为了试探动静才如此作为?

重大案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

重大案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 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重大案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 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本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完善内部执法监督体制,规范文书制作,提高办案质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我所交通运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案件是指: (一)作出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金额在二千元以上的; (三)给予不予处罚、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案件。 (四)按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处罚金额在一千元以上的。 第三条我所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案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案件是否属于本交通运政行政执法机关管辖;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四)定性是否准确; (五)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六)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七)办案程序是否合法。 第四条我所法制工作机构应当根据下列规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行政处罚适当、办案程序合法的,同意办案机构的意见,报批后告知当事人; (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行政处罚不当的,建议办案机构修改;

(三)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办案机构补正; (四)办案程序不合法的,建议办案机构纠正; (五)不属于交通运政执法机关管辖的,建议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第五条我所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完毕后,应当及时退卷。办案人员应将《案件处理意见书》、案卷及审核意见及时报分管所长审批。 第六条重大、复杂案件,或者给予不予处罚、减轻或者加重处罚的案件。应当提交集体讨论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应当由办案机构组织召开,我所稽查股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加会议。 第七条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机构的人员组成、研究程序和审批权限如下: (一)行政处罚集体讨论人员由执法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案件调查人员组成。需集体研究的重大案件,先经法制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各集体讨论会议研究决定;集体讨论研究后认为应当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形成书面决定意见后交按相关程序具体办理。 (二)集体讨论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处理意见。 第八条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当事人申请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并能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的,法制机构审核后,认为案件情节符合《锡盟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规定的减轻处罚、不予处罚裁量等级所相对应的具体情节之一的,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二)案件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结束后,认为案件情节符合《锡盟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规定的减轻处罚、不予处罚裁量等级所相对应的具体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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