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创业资助

市科委创业资助
市科委创业资助

深圳市创业资助项目申请

一、审批内容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竞赛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优胜项目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详见《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深圳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4—2020年)》。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未来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申请上创业项目资助应当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0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14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

(二)留学回国人员在深圳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和留学人员回国时间均在5年以内,且未享受过本市同类创业研发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为企业创办人及控股股东,或占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股份 (含技术股) 15%以上比例。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3d11669525.html,/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九)申请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须提供: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企业信用信息单(申请人占股比例,网上打印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十)可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项目技术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3d11669525.html,/在线填报。

七、审批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8月29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8月31日。

八、审批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财政委)。

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资助项目由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并按相关规定拨付资助经费)——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市财政委拨付资助经费。

国家级科研所名单

国家级科研所名单 金川有色金属公司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甘肃 上海机电工程科技情报研究所上海 华北石油管理局采油工艺研究所河北 华北油田井下工艺研究所河北 吉林省油田管理局钻采工艺研究所吉林 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技术服务公司工艺研究所黑龙江 新疆石油管理局油田工艺研究所新疆 胜利油田设计规划研究院山东 四川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研究所四川 华北石油管理局橡胶制品暨防腐技术研究所河北 化学工业部乳胶工业研究所云南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科学技术研究所湖北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研究所甘肃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 金陵石油化工公司塑料厂研究所江苏 中国轻工总会玻璃搪瓷研究所上海 四川维尼纶厂研究所四川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天津大学天津石油化工技术开发中心天津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扬子石油化工公司研究院江苏 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株洲石油储存研究所湖南 萍乡市焰花鞭炮科学研究所; 农业部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江西化学工业部海洋涂料研究所山东 中国中医研究院第二临床医学研究所(中国中医研究院眼科研究所) 北京 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天津 民政部北京假肢科学研究所北京 卫生部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吉林 卫生部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病毒学研究所北京 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四川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学微生物学研究所北京 中山医科大学寄生虫学研究所广东 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心血管病研究所北京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西北高科技开发公司陕西 北京科技大学金属压力加工研究所北京 北京特种机械研究所北京 北京机械设备研究所北京 北京星航机电设备厂北京 铁道部第五工程局科学技术研究所贵州 机械工业部机械科学研究院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北京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 铁道部劳动卫生研究所北京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科委等关于举办第五届上海职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科委等关于举办第五 届上海职工科技节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沪工总经[2013]7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发布日期】2013.03.22 【实施日期】2013.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科委、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社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团市委、上海市科协关于举办第五届上海职工科技节的通知 (沪工总经〔2013〕77号) 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协会,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市职工围绕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总方针,深入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推动职工岗位创新,上海市推进职工科技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在2013年5月份全国科技活动周和上海科技节期间,举办第五届上海职工科技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本市职工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动本市职工技协组织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的若干政策意见》,通过举办第五届职工科技节,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激发职工创新活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充分发挥上海工人阶级在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活动主题 坚持岗位创新,共创幸福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17日~24日(共8天) 四、主办单位 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知识产权局、团市委、市科协 五、活动内容 坚持企业是创新主体、职工是创新灵魂、岗位是创新源泉,集聚职工创新资源,形成推进合力,着力从市、区县局(产业)和基层单位三个层面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推动职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一)市级层面主要活动 1、举办上海市职工创新创效推进会暨第五届上海职工科技节开幕式 交流职工创新创效特色工作经验;表彰第九届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第四届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和第三届上海市职工科技创新新人奖、优秀团队、示范基地;举行“2013上海职工科技创新成果网上展”开通仪式;部署职工科技创新工作。 主办单位: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知识产权局、团市

2020年(工作计划)北京市科委“科技工作主题计划”

北京市科委“科技工作主题计划” 构架未来五年北京科技发展的重大任务和组织手段 3月20日,北京市科委正式公布北京市科技工作主题计划实施方案,以经济社会目标为引领、以需求为导向、以技术领域为支撑的“科技工作主题计划”(以下简称“主题计划”),标志着科技管理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将推进科技工作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促使科技创新成为首都现代化的新引擎和重要支撑。 以十六字原则实施主题计划,实质是调整政府科技管理模式和科技计划体系的重心,实现由技术导向的科技管理方法向企业、市场和社会需求导向的科技管理方法的根本性转变。 2006年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将按主题计划要求组织实施,从项目调研、年度项目指南、项目建议征集、项目凝练和年度计划项目的预算编制,直到项目目标考核的要求都按主题计划的实施方案和流程管理进行。 目前,市科委已开始在全市范围面向相关委办局、区县、企业、科研院所和大学展开宣讲活动,为实施主题计划打下良好基础。 北京市科技工作主题计划具体内容 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实施要从首都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实事求是,有的放矢;紧紧围绕首都建设与发展的中心任务,按照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具体目标的要求来安排科技计划,把科技计划与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直接挂起钩来; 根据北京科技资源丰富、各类创新机构众多的特点,科技管理部门把职能定位在对资源的集成利用上,调动各方积极性,把他们引导到推动北京各项事业上来; 发挥北京各重点技术领域、学科的综合优势,按照技术领域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目录 ※工作思路 北京科技工作主题计划宣讲会 1 农村科技服务港 2 ※新农村建设专栏 新农村建设开局之发展农业生产力 5 新农村建设开局之如何扩大农民收入增长 6 关于“建设新农村”政策重要概念的解释7 农业成败的关键在于技术和投入8 新农村建设亟需创新农业发展模式9 ※科技动态 农业信息化为新农村建设铺路架桥10 市科委、市农委向京郊推介新农村建设科技成果12 ※区县动态 密云县知识产权局揭牌13 大兴区部署实施两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13 通州区六项措施推动经济发展14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 (2003版) 课题名称 起止年月 依托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课题责任人 手机E-mail 20 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提纲供编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使用。 二、课题责任人应根据本提纲要求,逐项认真编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三、申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6。 四、课题可行性方案编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五、报送市科委书面材料一式八份(特殊情况,另定)和电子文本一份。电子文本通过网络递交。课题申请人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六、本提纲制订单位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申请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 □□ 01 集成电路设计专项 06 技术标准专项11 人才培养计划 02 中药现代化专项07 世博科技专项12 国际合作计划 03 纳米技术专项08 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 13 国内合作计划 04 光技术专项09 科技攻关计划14 环境条件计划 05 专利二次开发专项 10 基础性研究计划15 其他

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企业)名称注册地单位(企业)代码□□□□□□□□-□E-mail 通讯地址邮编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最高 学历 任现职 时间 电话 单位(企业) 法人代表情况 联系人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信用等级单位隶属□□01.中央单位 02.地方单位 注册登记类型□□ 01. 国有企业 06. 外商投资企业 11.高等院校 02. 集体企业 07. 有限责任公司 12.研究院所 03. 私营企业 08. 股份有限公司 13.社会团体 04. 联营企业 0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4.其他 05.股份合作企业 10.国家机关 单位职工总数人大专以上人研究开发人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总数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人员数人企业上年末财务情况,新企业填写申报前一月的财务情况 企业注册资金万元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企业总收入万元企业净利润万元产品销售收入万元企业创汇总额万美元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 企业特性□□□□□(请将下列符合企业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最多填5项) 0.国家科技产业化基地内企业5.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1.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6.国家高新区内的企业2.高等院校办的企业7.孵化器内的企业3.科研院所办的企业8. 其他 4.海外归国留学人员办的企业 单位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报课题技术领域□□(请将下列符合领域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最多填2项) 1.电子与信息 3.先进材料 5.资源与环境 7. 绿色农业 2.生物、医药 4.光机电一体化 6.新能源、高效节能 8. 其他高新技术

2019年深圳市政府资金补贴项目汇总

一、2019年深圳市政府资金补贴产品创新研发类 1、创客创业资助(最高50万); 部门:深圳市科创委 支持对象: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竞赛等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项目的资助以及创客企业的资助。 2、创业资助(最高100万); 部门:深圳市科创委 支持对象:对来我市工作并担任研发项目负责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研发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予以资助。 3、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补贴(一等100万、二等50万、三等30万,最高500万);

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局 支持对象: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 4、科技保险项目保费资助(不超过会出费用50%,最高50万);部门:深圳市科创委 支持对象:科技保险项目保费资助 5、知名工业设计奖项(根据获奖级别50万、10万、5万不等);部门:深圳市经信委 支持对象:重点支持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的单位 6、国际化拓展奖励(不超过支出的30%,最高300万); 部门:深圳市经信委

支持对象: 支持领域:支持服装(含皮革、内衣)、家具、钟表、黄金珠宝、眼镜等优势产业。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引进国际一流设计创意或运营团队(人才),并购国际品牌,引进、合作开发国际先进适用技术等。 7、应用及创新奖励、设计开发及模式创新类(不超过支出费用的30%,最高300万)。 部门:深圳市经信委 支持对象:持企业创新研发设计,促进时尚创意,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支持企业创新技术工艺,在生产流程、供应链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升级,包括但不限于运用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化等手段,应用3D打印、机器人等先进生产和加工工艺;支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创建高端体验店、高端定制店等新型线下交易模式,“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等线上交易模式,“店商+电商+零售服务商”等线上线下结合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京科高发[2007]138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 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产学研合作意见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 2007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200份附件: 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 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京发[2006]5号),进一步推进经济、教育、科技体制改革,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产学研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北京是全国科技资源最集中的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的数量及科研实力居全国首位,在科技成果及知识积累、人才储备、实验手段、信息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但科研与市场的结合还不够紧密,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北京市科委-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及须知

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进行认定登记: 1-1 第一次申请时,单位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携带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到选定的登记处,填写《技术合同登记用户注册表》。 1-2 拥有正式签订出的依法生效的合同,一式二份以上。 1-3 在“北京技术市场”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d11669525.html,)上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申报。 1-4 携带依法生效的合同一式二份以上,向登记处提交。1-5 目前取消技术合同 二、申请提取奖酬金: 2-1 认定的合同开始到款以后,当事方填写《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 2-2 登记处核定技术性收入、开据《技术交易奖酬金提取单》。 2-3 交纳提奖手续费。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须知 1、自合同签订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就近就便的原则,到技术合同登记处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有效期已过的合同,登记处不予受理。 2、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向技术合同登记处提交真实、完整、依法生效的中文书面合同文本及其相关附件,一式二份以上(交易金额较大的按照本须知第8条的要求办理。登记处须留存一份正本合同)。同时按要求填写“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表”。 3、提交的技术合同文本要填写规范、条款完整,标的内容要具体、明确,法定代表人要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登记处依法进行审查,按照规则进行认定。对符合技术合同条件的合同给予登记,并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即:技基1表);对不符合条件的合同不予登记。 5、技术合同履行后,当事人办理核定技术性收入或审批技术交易奖酬金手续时,应先填写“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根据实际发生,按规定比例扣除成本(成本扣除的标准:技术开发不低于技术交易额40%,技术转让不低于30%,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低于10%)并需在核定表上加盖财务章、财务负责人章、单位公章、主管财务负责人章。 6、登记人员对当事人填写的技术性收入核定表进行核定并在“技术合同登记表”上记录,根据本次实现的技术性收入,按照不超过规定的比例范围开具奖酬金领取单,交纳提奖手续费。(提奖手续费:每项每次收取30元) 7、卖方可持“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到开户银行领取现金。

国家科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事业收入管理

国家科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事业 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92]国科发财字661号 【失效依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变更)财政部 【发布日期】1992.09.24 【实施日期】1992.09.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国家科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事业收入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92)国科发财字661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鼓励你会积极合理地组织事业收入,加强事业收入的财务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事业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在执行中请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事业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事业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组织收入,促进科学基金事业的发展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增强部分资金的自我发展能力,根据财政部(92)财文字第458号文《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收入财务管理的规定》的精神,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组织收入的原则 (一)科学基金委员会要积极发挥和充分利用人才、技术、资金、设备等条件,积极合理地组织各项事业收入和社会服务; (二)组织收入活动,必须有利于科学基金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国家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组织收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收费要按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执行,设立、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在组织各项收入活动中,要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严格进行核算,注重经济效益。同时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使国有资产保值、增殖; (五)各项收入须纳入预算管理,由财

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操作办法

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操作办法

附件2 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操作办法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4]37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3〕3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补贴项目 本办法涉及的补贴项目包括: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已登记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录用奖励、免费职业介绍补贴等。 二、补贴标准和条件 (一)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和条件: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年度内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 2.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就业补贴。 (二)中小微企业招用已登记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 1.补贴对象和条件: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

已登记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 同并已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该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奖励。 2.补贴标准:给予招用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和条件: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招用本 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年度内)、或招用已登记的本市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缴交社 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该企业可申请社保补贴。 2.补贴标准:按我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对该企业为 毕业生缴交社保部分给予1年期补贴。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职业介绍补贴。 1.补贴对象和条件: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免费中介服务推荐已登记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就业,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在已登记的本市离校未就 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 险3个月以后,按实际招用已登记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人数申请补贴。 2.补贴标准:每人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1.补贴对象和条件:经认定的深圳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 地接收已登记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以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付见习学员临时生活补

2021年深圳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最新标准是多少

深圳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最新标准是多少 现在做也有相关的补贴政策,在深圳市的大学生做创业有哪些相关的补贴?大学生创业有什么政策吗?今天 ___了深圳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___给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一、补贴范围 在我市自主创业或带动就业的本市的登记失业人员、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及2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以下简称自主创业人员)。 二、补贴内容 (一)小额 ___贷款贴息 自主创业人员 ___了小额 ___贷款的,由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具体按《关于进一步改进我市小额 ___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深人社规〔xx〕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场租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或区就业 ___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创业示范 ___或孵化园区内 ___营业证照并持续正常经营的,给予连续三年的场租补贴,每户每月场租补贴最高限额分别为: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800元,第三年600元,月实际租金低于月场租补贴限额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 (三)社会补贴 1.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在 ___失业救济金期间创业的,凭营业执照到失业保险机构申请一次性支付余下期限应当 ___的失业救济金。 2.自主创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并持续正常经营的,其本人已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企业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个人应缴交的社会保险费仍由其本人承担。 3.对因创业失败处于失业状态且 ___了失业登记的本市居民及时提供各种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个人自愿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按同等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税费补贴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建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V1.0版) 项目名称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承担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项目责任人 手机电子邮件 20 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提纲供编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建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使用。 二、在“申请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中请选择第14项:“环境条件计划”。 三、项目责任人应根据本提纲要求,逐项认真编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四、申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3。 五、项目可行性方案编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六、报送市科委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特殊情况,另定)和电子文本一份。电子文本通过网络递交。项目申请人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七、本提纲制订单位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计划类别: (完整的计划类别名称)

项目可行性方案提纲: 一、组建背景和意义 1、本技术领域的确切含义,技术发展趋势和国内外研究开发、产业化发展现状; 2、重要性(中心所在行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中心所处技术领域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3、必要性(组建中心的需求和意义); 4、可行性(本行业、本技术领域组建中心的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

二、组建内容和实施方案 1、组建目标; 2、工程技术开发的主要内容; 3、中心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管理机构、部门设置、管理制度、与承担单位的关系、中心负责人等); 4、

国家科技部认可查新机构名单

国家科技部认可查新机构名单国家发明奖励评审委员会 1990年公布的国家发明奖项目查新单位名单: 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军事医学科学院情报研究所(即我站)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中国化工信息中公安部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天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冶金信息标准研究院 上海科技情报研究所中国农科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辽宁省科技情报研究所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技术情报中心湖北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四川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陕西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煤炭技术信息研究 国家科委《关于公布第一、二批科技查新咨询单位的通知》(国科通[1994]23号)公布的第一、二批科技查新机构名单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 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 上海科技情报研究所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四川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 天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中国航天信息中心 辽宁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 山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河北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江苏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冶金信息标准研究院 黑龙江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航空信息中心湖北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江苏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冶金信息标准研究院 黑龙江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航空信息中心 湖北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 广西区科技情报研究所 兵器工业情报研究所 陕西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技术经济研究院 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 国家科委《关于复审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的情况和公布第三批科技查新咨询单位的通知》(国科函信字[1997]005号)公布的第三批科技查新机构名单:铁道部科技信息研究

2019年深圳创业补贴政策

2019年深圳创业补贴政策 篇一: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创业补贴及身份认定办事指南 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20XX]70号) 《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XX]20号)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毕业学年内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包括深圳户籍及非深圳户籍),以及须为深圳户籍的下列人员: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 2、登记失业人员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随军家属 5、残疾人 符合上述身份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毕业学年除外),可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三、申请流程 (一)自主创业人员创办的初创企业应在完成商事登记及企业参保登记后,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 (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3d11669525.html,/rcyj/)进行单位注册立户。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完成注册立户后,登陆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3d11669525.html,/ggjyfw/),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

(二)符合身份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持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合伙创办企业的,符合补贴对象及条件的全部合伙人都需在首次补贴申请之前全部完成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核实,并提供合伙协议。 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身份证明资料。对于资料完备的,当场受理并查验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能够当场进行核实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当场即办,并告知申请人核实结果;无法当场进行核实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身份核实,核实结果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知自主创业人员本人。 (三)符合身份条件且满足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持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和补贴申请资料,在进行身份核实的同时一并提出某一项自主创业补贴申请。 对于事先核实身份的自主创业人员创业补贴申请,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对于自主创业人员一并提出身份核实和创业补贴申请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 作规则》的通知(2013修订)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科[2013]38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0.14 【实施日期】2013.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沪科〔2013〕383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经修订后,已经2013年9月29日召开的市科委2013年度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核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2013年度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核通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3年度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核通过) 第一章总则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二、市科委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三、市科委要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和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以提高科技创新效率、加快创新价值实现为主线,着力增强创新自信,加强管理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创新体系建设。 四、市科委工作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市科委全体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健全规范、协调、透明、高效的政府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把市科委建设成为务实高效、廉洁勤政、依法行政、公正严明的政府机构。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五、市科委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领导全面工作。主任离沪出访、出差期间,由主任委托一位副主任主持工作。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0年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资助项目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0年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 资助项目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0.08 【实施日期】2010.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10年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资助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2010年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资助项目,经市科委批准现正式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申报 1. 登陆北京市科委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d11669525.html,,点击“系统登录”进入“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在线填报任务书。 2. 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遵守《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和《北京市科技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要求和任务书的规定实施项目。 二、资助经费

你单位收到拨款后务必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市科委项目管理的相关办法及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 1.在线填写《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类)项目任务书》,纸质材料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手签字。 2.填写《201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课题信息表》(附件3),纸质材料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手签字。 3.填写《201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课题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纸质材料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手签字。 4.其它材料: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2010年 10月25日前交至西直门南大街16号,北京市科委院内西楼202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下列邮箱。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常越刘彦锋王旭彤肖健张熙 联系电话:66154519 66177763 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市科委院内西楼202房间 邮编:100035 电子邮箱:changy@https://www.360docs.net/doc/3d11669525.html, 附件:1.2010年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资助项目名单 2.北京市科普项目社会征集管理暂行办法(略) 3.201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课题信息表 4.201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课题联系人信息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建设具有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专题研究项目指 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8.12 【实施日期】2014.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 创新中心”专题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研究支撑和决策支持,现发布《上海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专题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安排10项专题,申报题目不得调整(可以增加副标题)。项目研究周期为3个月(2014年9月-11月)。项目资助强度为8万元/项,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项目申请采用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站-B01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在线受理”中填写《上海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并

在提交完成后在线打印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市科委的书面材料一式一份(须盖单位公章),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本指南项目申请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14年8月15日,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5日下午4:30。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4年8月25-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 联系方式: 申报联系人:汤天波、张虹、仲东亭 电话:64311988-471、456,23119307 传真:64315005 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

北京市科委关于课题的财务处理

北京市科技合同项目(课题)经费会计核算规定(试行) 2002-12-25 来源:财务处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第三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第四章企业会计核算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科技经费核算的会计分录,实现对科技经费的单独核算和监督检查,指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法律、法规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凡获得北京市科技经费资助的单位,都应按本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第三条科学事业单位收到北京市科委下拨的科技经费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预收款——XX课题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XX课题 第四条科学事业单位发生课题经费支出时(科三费及事业费同),应做会计分录: 借:科研成本——XX课题 贷:银行存款 第五条科学事业单位年底确认支出及收入时,应做会计分录: ①确认支出时 借:事业支出——XX课题 贷:科研成本——XX课题 ②确认收入时 如属科三费,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结转 借:合同预收款——XX课题 贷:科研收入——XX课题 同时 借:事业收入——科研收入(XX课题) 贷:事业结余——XX课题 如属科学事业费,按当年收款全部结转

借:财政补助收入——XX课题 贷:事业结余——XX课题 ③结转支出(科三费、事业费同) 借:事业结余——XX课题 贷:事业支出——XX课题 期末,使用科学事业费的课题在“事业结余”科目中,计算出应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财政补助收入专款余额。如: 借:事业结余——XX课题结存 贷:财政补助结存——XX课题结存 第三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收到北京市科委下拨的科研经费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专款——XX课题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发生课题经费支出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专项支出——XX课题 贷:银行存款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底确认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拨入专款——XX课题 贷:专项支出——XX课题 结题时,将剩余专款直接转入事业基金,或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由拨款单位确定。 第四章企业会计核算 第九条企业收到北京市科委下拨的科研经费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XX课题) 第十条企业发生课题经费支出时,应做会计分录: ①购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XX课题 贷:银行存款 同时计提折旧 借: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或服务)(XX课题) 贷:累计折旧——XX课题 ②除购买固定资产以外发生的费用 借: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或服务)(XX课题) 贷:银行存款 第十一条企业在课题完成后结转处理,应做会计分录: 借:专项应付款(XX课题) 累计折旧——XX课题

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创业补贴及身份认定办事指南

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2015]70号) 《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毕业学年内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包括深圳户籍及非深圳户籍),以及须为深圳户籍的下列人员: 1、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 2、登记失业人员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随军家属 5、残疾人 符合上述身份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毕业学年除外),可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三、申请流程

(一)自主创业人员创办的初创企业应在完成商事登记及企业参保登记后,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3d11669525.html,/rcyj/)进行单位注册立户。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完成注册立户后,登陆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3d11669525.html,/ggjyfw/),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 (二)符合身份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持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合伙创办企业的,符合补贴对象及条件的全部合伙人都需在首次补贴申请之前全部完成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核实,并提供合伙协议。 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身份证明资料。对于资料完备的,当场受理并查验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能够当场进行核实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当场即办,并告知申请人核实结果;无法当场进行核实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身份核实,核实结果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知自主创业人员本人。 (三)符合身份条件且满足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持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和补贴申请资料,在进行身份核实的同时一并提出某一项自主创业补贴申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立项项目的公告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7.14 【实施日期】2010.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立项项目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小企业创新创业孵化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和《海淀区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办法》,依据评审结果,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园管委会”)经研究决定,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对386项技术创新项目进行立项支持,立项金额共计13460万元。 单位和个人对立项项目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周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项

目公告期间无异议的,将正式办理立项及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公告。 市科委联系人:施辉阳;联系电话:66153439 中关村管委会联系人:王晓娜;联系电话:82622069 海淀园管委会联系人:李楠;联系电话:88498261 附件: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立项项目清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立项项目清单

北京市科委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委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京科软发[2002]697号 2002-11-08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科委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实现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是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组成部分,是针对科技计划项目中软科学项目的专项管理办法,是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原则框架下制定的。 第三条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主要包括立项、实施、检查、结题和成果应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软科学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数学和哲学的交叉与综合。软科学研究是以推动实施首都经济发展战略,解决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促进经济、科技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辅助各级领导决策为根本目的,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方法和手段,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而进行的一种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研究活动。软科学研究的范围包括: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研究等。 二、软科学研究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软科学指导委员会 第五条市科委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是软科学处。软科学处负责编制全委的软科学研究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和进行管理。 第六条市科委各专业处室根据本处室工作需要,开展相应的软科学研究,负责本处室软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各处室确立软科学研究项目,需将相关材料提交软科学处备案,由软科学处进行总体协调,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提高我委软科学研究的水平和效益。 第七条为保证软科学研究计划能适应首都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及各级各类决策和管理部门的需要,由软科学处负责组织成立北京市软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委员会,作为软科学研究工作的智囊机构,指导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编制和软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 软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委员会人选采取由有关部门推荐和软科学研究管理部门直接 选聘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每届委员的聘期、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由软科学研究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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