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公安局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公安局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公安局

“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进公安工作新亮点,公安局以“大走访”为载体,紧紧围绕“三项建设”这个工作中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抓队伍、亮窗口、促公开、强稳控、办小事“五个”方面工作,扎实推进警民和谐关系建设。

一是狠抓队伍素质建设、筑牢警民和谐关系。我局从解决队伍思想作风问题入手,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狠抓队伍思想建设,着力消除影响警民和谐的自身障碍,查找和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有损队伍形象、有损和谐警民关系创建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了警容风纪不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为民思想不牢、不作为、乱作为等一系列问题,塑造公安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二是狠抓便民措施落实,让服务窗口亮起来。为将便民利民落到实处,真正擦亮服务窗口,该局制定了《公安局窗口单位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调查表按页排码,各个单位定数领取,定期上交,群众办理完业务可直接将意见填写到表上,并且可直接与局长、政委联系,反应情况,政委定期电话回访群众,与群众零距离对话,倾听民声。同时户政、

出入境等窗口单位大力推出了微笑服务、当日办结服务、咨询服务、上门服务和电话预约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110指挥中心落实领导带班、现场指挥制度,规范了接警员的规范用语,坚持做到文明接警、快速派警、跟踪服务,及时接受报警求助,文明出警,热情服务,切实塑造公安机关的文明窗口,切实拉近警民关系。

三是提高警务透明度营造社会和谐氛围。为提高警务透明度,打造和谐警民关系,我局全面开展警务公开,各派出所把办案办事程序全部上墙公开,收费执法依据上墙公开,设立监督台,公开照片、姓名、电话、警号,接受社会监督。其他办案单位也都公开了治安、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看守所、拘留所包括会见制度等所有的管理规定全部公开,力争给群众一个明白账,增强公安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四是狠抓治安稳控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针对夏城区盗窃摩托车、入室盗窃等侵财类犯罪有所抬头,我局强化职能、迅速行动,大力开展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严打侵财类现行犯罪,通过信息研判平台对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地点、规律、手段等进行研判汇总、综合梳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防控,巡警、刑警多警种联动,采取便衣巡逻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对易发案部位、路段的巡逻布控,对“两

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街头盗窃摩托车现行犯罪露头就打、重拳出击。近日,连续抓获12名现行犯罪嫌疑人,破获盗窃摩托车案4起,入室盗窃案一起,从中打掉三个盗窃犯罪团伙,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全县刑事发案率连续下降,充分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以治安整治的实际效果赢得理解和支持,扩大警民和谐氛围。

五是坚持从小事着手,点点滴滴构建警民大和谐。坚持小举动营造大和谐。以警务室为纽带,要求广大民警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从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开始,开展大排查和走访慰问活动,深入辖区了解情况,及时帮助解决邻里纠纷,对困难群众做帮扶,对迷路人员、醉酒人员及时实施救助,赢得了群众赞誉,融洽了警民关系。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作为“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公安机关提升工作效能、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迎接新时期挑战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组成部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是衡量公安工作的一把标尺,也是公安机关必须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群众的满意率直接影响到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评价,也是公安机关发挥职能,衡量工作成败的标准,更关系着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如何在公安工作实践中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我们就必须去分析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深挖原因,进而探讨相应的对策。 一、当前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和原因 (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部分民警陈旧的执法观念之间存在矛盾。在过去长期执法过程中,在惩罚与教育的问题上偏重于惩罚,在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上偏重管理。另外,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要求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呼声日益高涨。许多群众在遇到公安部门管理时,不再唯命是从,唯唯诺诺,而是用法律法规来衡量执法者的行为是非对错,部分民

警的陈旧的执法观念导致一些执法工作不但没有减少 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反而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社会矛盾。 (二)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要求比以前更高了。在我国贫富差距日渐拉大,部分群众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很容易因为治安、环保、福利待遇等敏感性问题没有达到自己的愿望,从而产生对社会、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希望找一个倾诉对象,解决问题,希望民警能到社区、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多走访,了解情况,与他们沟通。但对于群众的这些要求,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因警力和经费保障不足以及其他实际困难等而达不到群众的要求,有的民警工作方式方法不对,工作蜻蜓点水、敷衍了事,客观上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对有些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的问题,公安民警不可能面面俱到、及时解决,也不同程度地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三)少数民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损害了公安机关的社会声誉。少数民警损害群众利益追求个人己利,严重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少数民警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复杂情况下思想滑坡,信念缺失,世界观、人生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思想严重,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片面追求金钱和享乐;更有少数民警对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1.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是党和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承担着十分广泛而又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与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觉醒,法治观念普遍增强,对政府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同时,人民内部矛盾增多,人民内部不同社会成员在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群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存在着复杂紧张的矛盾。这些问题与矛盾反映到公安工作中,必然会给警民关系带来影响。从另一方面看,警察队伍中的危机事件,如广州孙志刚事件,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使公安队伍形象受到损害,也极易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给和谐社会带来不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 2.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打击犯罪、社会管理、交通消防、安全防范等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项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而也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与配合。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机遇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刑事犯罪的高发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公安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与考验。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越是在社会变革和体制转型时期,越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走专群结合之路。忽视群众的力量,单纯依靠高科技手段和高密度巡逻维护社会治安,不仅在客观上不可为,也偏离了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规范有序的社会。警风是党风、政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风气有着较大的影响。当前,确有少数人民警察经受不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利用手中的执法审批权力谋取私利,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有的乱扣乱罚,以罚代刑,索贿受贿,有的通风报信,护私傍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这些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和愤慨,破坏了警民关系。只有切实加强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范权力运作,才能理顺群众情绪,树立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公安队伍形象,才能取信于民,取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支持。 三、创新务实,开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新局面 1.在执法服务的价值取向上,要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从人治社会走向法治社会,我们正经历着巨大的社会转型过程。过去我们虽然一直强调为人民服务,但在执法观念上,总认为公安机关与治安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计划经济时代的警民关系,官民色彩浓厚,体现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我讲你听”,“我管你服”。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为强调公民权利本位和政府责任本位,公安机关既要打击犯罪更要保障人权,既要依法管理更要高效服务,否则就不符合建设现代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因此,公安机关必须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在执法服务的价值取向上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对于公安机关来说,首先要充分履行职能,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安全是人民群众的第一需要,没有一个安定有序的环境,改革、发展就失去了保障,人民群众就不能安居乐业。其次,要坚持群众利益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民警察只有从思想上摆正人民公仆的位置,从高高在上的管理者变为亲民为民的服务者,依法行政而不是依权力管理,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示范文本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示范文本 After completing the work or task, record the overall process and results, including the overall situation, progress and achievements, and summarize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uture corresponding strategie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 告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报告资料应用在完成工作或任务后,对整体过程以及结果进行记录,内容包含整体情况,进度和所取得的的成果,并总结存在的问题,未来的对应策略与解决方案。,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 动联系点××分局进行了工作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 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与分 局干警深入研讨。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 挥广大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 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 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 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 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

人际关系。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人民群

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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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作为“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公安机关提升工作效能、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迎接新时期挑战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组成部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是衡量公安工作的一把标尺,也是公安机关必须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群众的满意率直接影响到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评价,也是公安机关发挥职能,衡量工作成败的标准,更关系着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如何在公安工作实践中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我们就必须去分析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深挖原因,进而探讨相应的对策。 一、当前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和原因 (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部分民警陈旧的执法观念之间存在矛盾。在过去长期执法过程中,在惩罚与教育的问题上偏重于惩罚,在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上偏重管理。另外,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要求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呼声日益高涨。许多群众在遇到公安部门管理时,不再唯命是从,唯唯诺诺,而是用法律法规来衡量执法者的行为是非对错,部分民

警的陈旧的执法观念导致一些执法工作不但没有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反而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社会矛盾。 (二)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要求比以前更高了。在我国贫富差距日渐拉大,部分群众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很容易因为治安、环保、福利待遇等敏感性问题没有达到自己的愿望,从而产生对社会、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希望找一个倾诉对象,解决问题,希望民警能到社区、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多走访,了解情况,与他们沟通。但对于群众的这些要求,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因警力和经费保障不足以及其他实际困难等而达不到群众的要求,有的民警工作方式方法不对,工作蜻蜓点水、敷衍了事,客观上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对有些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的问题,公安民警不可能面面俱到、及时解决,也不同程度地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三)少数民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损害了公安机关的社会声誉。少数民警损害群众利益追求个人己利,严重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少数民警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复杂情况下思想滑坡,信念缺失,世界观、人生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思想严重,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片面追求金钱和享乐;更有少数民警对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演讲稿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志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托起一片蓝天》。 此刻,我穿着一袭警服站在这思想交汇的舞台,飒爽!可能是您对这一身戎装最为深刻的印象。是啊,当初,我也是怀着对警服的向往加入了这光荣的集体,也曾不止一次立下过“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豪言壮语。 可是,刚走进警营,感觉并没有向往的那样精彩和刺激,感受最多的是公安工作的烦琐和辛苦。夜里一个电话,民警们就得匆忙出警,一去就是一整夜;工作忙的时候,在派出所一呆就是一个星期,一个月;逢年过节,合家团聚的时候,警察却要在岗位上执勤站岗…… 历史的沧桑巨变,社会由静态到动态,由封闭到开放,由计划到市场;从单一经济唱“独角戏”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百花齐放;从没有流动人口到亿万人民踏上异乡打工的征程…… 这一切变化都使社会利益矛盾日益多元化,也使公安工作的量更大、面更宽、情况更复杂。在人民警察法规定的警察14项职能中,有11项是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然而,作为警察,我们在选择警服的同时,也就选择了

崇高和荣耀相伴,牺牲与奉献同行。多数基层民警,没有路面交警的飒爽英姿,更没有刑警的轰轰烈烈,只是凭借着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情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就在平凡的岗位上,赢得了同事的敬佩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平凡孕育伟大,辛勤铸就忠诚。警察,这神圣而庄严的职业,无论在社会发展的任何阶段,都是社会稳定、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在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成为时代主题的今天,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民警和群众之间建立良性互动、和谐共处的警民关系,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也是打牢群众基础,实现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为了适应新时期,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塑造公安民警的人格魅力 民警人格魅力的塑造必须依托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以高素质展现魅力,以魅力树立形象。“警察者,执行法律而良民之官也”、“非具有高尚人格者尤不足以当警察”,我国从清朝建立警察制度起,就对警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要求警察对群众必须“友之如手足,亲之如子侄”。未来社会是以个人素质全面发展为基础的社会。随着科技的日益更新,面对现代化的犯罪,要求公安民警掌握足够的技能和知识来应对、打击犯罪。这就迫切地要求提高民警的素质,寻找有效途径。相信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与公安机关的努力下,民警一定能够努力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人

公安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先进事迹

公安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先进事迹 “连心桥”上唱和谐——公安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先进事迹 国庆期间,宝应县安宜镇泰山社区大学新生小王回家过节,第一件事就是专程去看望社区民警唐乔治。 看两人的亲热劲,不少群众都以为是老唐的孩子回来了。其实,两人非亲非故。小王的父亲3年前病逝,其母亲一人工作,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社区民警唐乔治获悉情况后,主动与小王结成了帮扶对子,平时经常上门慰问,过节还主动送钱送物,帮助小王顺利地完成了高中学业。小王考上大学后,唐乔治又帮助小王凑齐了学费。 前不久,省公安厅还专门通报表扬了该局民警帮扶困难群众的事迹。

像唐乔治这样“民警想着群众的疾苦、群众关心民警的辛苦”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这正是该局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缩影。 百姓平安我心安p> 日前,城北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盗窃粮油案件,虽然案值不大,但城北派出所坚持全力以赴,迅速破获了十余起入室盗窃小额财物案,在辖区群众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发案率是衡量治安状况的关键性因素,也影响警民关系。为此,宝应警方牢固确立破小案也有大作为、促进大和谐的理念,民警眼中有小案、心中想小案、积极破小案。 该局专门组织开展“打盗抢、破小案、促和谐”百日专项行动,集中侦破涉及民生的盗抢粮棉油、鸡鸭鹅、水电气等小案。该局还建立了由专、兼职侦查员和专、兼职技术员构成的“四位一体”侦查模式。围绕盗窃“四车”等小案易发区域,进一步整合防控大队和城区派出所警力资源,公秘结合开展巡逻盘查,同时,创新治安预警模式,使用贴近实战的“实时气象信息屏”开展预警防范181起,破获盗抢类小案27起,全县“两抢”案件同比下降10%。 群众呼声就是工作方向 今年暑假期间,泾河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的

警 民 共 建 和 谐 社 会

警民共建和谐社会 -----------记海滨秀龙鞋材有限公司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开展警民共建活动/刘晓清 11月22日晚上19点,工厂员工虽然已经早已下班,但在温州市海滨秀龙鞋材有限公司的三楼会议室里,不时地传来阵阵鼓掌声。在目前市场经济形势下,温州市海滨秀龙鞋材有限公司在张秀龙董事长的带领下,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让员工更好的服务于企业,解决员工后顾之忧,特邀请来海滨街道派出所所长及指导员、民警一行,为我司全体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员工代表,共计八十多人讲解在新的市场形势下的警民共建平安社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张所长给全体员工通报了临近春节,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在外打工挣钱的同时,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为构建合谐龙湾共同努力!同时也是给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得到有力保障。要求我们同企业一道,搞好周边环境与治安的综合治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新温州人。张所长重点强调:今年与往年不同的社会治安隐患情况,在目前经融危机情况下,作好预防各种新的犯罪活动的发生与治理。尤其是教育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如何预防街头“两抢”,养成员工自我防患习惯很重要。在新的形势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新的网络、电信诈骗防范;民间借款风险的规避,员工出租房盗窃防患等内容的分析讲解;给现场的全体员工上了生动的一堂有意义的警民共建和谐社会的一课。同时,张所长还免费给现场的所有员工发放了防盗爆警器,龙湾警方周报,宣传画册,龙湾公安“问计群众,共建平安”工作意见卡。最后由民警对防盗报警器的使用与安装方法作了详细的示范,受到了全体员工对他们工作的一致赞扬与好评。 最后,公司董事长张秀龙对海滨派出所为我厂近二年来做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无私奉献精神。要求全体员工响应各级政府的号召,积极配合派出所的各种工作,如办好暂住证,遇险及时报警,共同搞好出租房的综合治安管理。提醒员工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意思,做好企业内部员工的宣传发动工作,共建新的社会治安环境,让外来务工人员过一个安全详和的春节。 图为活动现场: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警民关系,不断夯实公安工作的社会基础,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就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善警民关系,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牢固树立

执法为民思想为主线,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核心,以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落脚点,以解决影响警民关系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紧密结合各项公安工作,大力加强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制度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积极构建警爱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努力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犯罪分子最怕、人民群众最亲的钢铁队伍。 二、具体措施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全市公安民警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根本保证。全市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观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

标准,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坚持不懈地狠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自觉地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年内,市局将每季度举办一次讲座,分别开展执法理念、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警民关系、公安信息化等方面的教育。 2.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群众工作是公安机关的基础工作,也是公安民警必须具备的一项重要基本功。按照“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的要求,依托民警战训基地分期分批地组织全体民警轮训,将群众工作能力、公共关系理论、应对媒体技巧等纳入培训内容,着力增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公安机关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建设力量和重要保障力量,肩负着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特殊职责和历史重任,必须紧紧抓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两个最大限度”的总要求,以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为载体,切实前移警务,下沉警力,贴近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营造良性互动和谐警民关系。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警民良好关系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公安机关作为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主要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有天然的血肉联系,警民关系一度被誉为鱼水之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机关面临着“两个前所未有”的形势,如何保持和继续发展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致力于和谐社会建设,是摆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 1、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社会关系的和谐,人民警察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织部分。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警察广泛的刑事司法权和治安行政权,人民警察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维护者、促进者和保障者。因此,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必须顺时应势,把握时代脉膊,创新思路,改进方式,努力推动警民关系向良性发展,构建“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和谐警民关系。 2、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人

民群众作为公安第二客体,是公安机关一切工作的力量源泉。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三大社会和政治责任,如果没有公安第二客体的支撑,这三大责任一项也难以完成。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所担负的职责非常特殊,发挥的作用其他部门无法替代。公安机关在打击刑事犯罪、查处治安行政违法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离开人民群众,公安机关的侦查、调查取证将失去前提,刑事犯罪与行政违法的证据会淹没在人民群众中,违法犯罪人员将逃脱打击,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将大打折扣。 3、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把谋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心中时刻装着群众,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做群众贴心人;尊重群众不漠视群众,无私奉献不与民争利,高度负责,全心全意不敷衍塞,推诿扯皮;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要求也是加强公安队伍作风建设的要求。今年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增强群众观念,促进警民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实质就是新形势下加强公安队伍作风建设的独创政治活动。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抓得好不好,有没有成效,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是否满意这把标尺来衡量,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说到底也是解决群众满意的问题,警民关系和谐则群众满意,反之则不满意。 二、当前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类突出问题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创业”主题,以实施社区(农村)警务战略为着力点,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构建和谐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调查报告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调查报告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XX分局进行了工作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与分局干警深入研讨。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广大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 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

责任。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三是从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不仅需要“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民警,更需要将和谐警民关系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在执法工作各环节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 二、新时期影响和谐警民关系主要因素 近年来,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警民关系日益融洽,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满意度持续提高。但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派出所工作缺失影响警民和谐关系 一是警力不足与“陌生人”社区现象交织,致使警民沟通联系缺乏。由于客观上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陌生人” 社区已经成为常态,治安部门传统的“串百家门、知百家情” 警务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对于构建新阶段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分局进行了工作调研,环绕怎么运用科学进展观估价新阶段警民关系、构建新阶段和谐警民关系,与分局干警深入研讨。现将调研课题研究事情报告如下: 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广阔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觉、操纵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爱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阶段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 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阶段政治法律制度的妨碍,带有鲜亮的政治烙印。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进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别断进展、变化的过程中。要紧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进展变化看,新阶段治安部门别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进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进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进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治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咨询题,对安全感和治安治理工作的中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人民群众别仅要求治安部门爱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爱护社会政治权利;别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还期待激发社会制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别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三是从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看,新阶段和谐警民关系别仅需要“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民警,更需要将和谐警民关系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在执法工作各环节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中意度的全然要求。 二、新阶段妨碍和谐警民关系要紧因素 近年来,经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警民关系日益融洽,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中意度持续提高。但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要紧表如今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派出所工作缺失妨碍警民和谐关系 一是警力别脚与“陌生人”社区现象交错,致使警民沟通联系缺乏。由于客观上存在警力别脚的咨询题,“陌生人”社区差不多成为常态,治安部门传统的“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警务模式遇到较大阻碍,传统的“邻里守望”等治安防范模式无法开展,制约了社区警务的做深、做细、做透。另一方面,群众适应于将现代警察与传统意义上的“人民警察”作比较,容易产生警民关系疏远的结论。如,在对派出所开展社区“大走访”中,辖区群众集中反映“部分派出所社区民警下段少、警民沟通联系少”,引起群众对民警工作精力投向的误解和质疑。 二是打防关系把握别准,使群众安全感下落。突出表现为打防投入失衡、打防重心失衡、打防导向失衡。部分派出所重打击、轻防范,重大案、轻小案,重案件侦破、轻可防性案件回访,重对象查处、轻案后追赃等现象还比较突出。 (二)执法理念偏差伤害了警民关系 一是“差异性执法”伤害警民关系。工作中,个别派出所和少数民警将警民关系片面定位在与本地区居民的关系,忽视外来人员和弱势群体,故意或无意将执法对象区别对待。如,调解治安纠纷时,个别民警对油田居民较为重视,执法规范。而对来人员,思想上藐视,对本地人和外地人“两种态度”、“两张脸”,恶化了警民关系。

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浅谈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冯荣,李克建 (四川警察学院治安系,四川泸州646000) 【摘要】警民关系直接体现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内在联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为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一大主题,是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当前,随着社 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凸显。当前警民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公安机关是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主体,必须着眼新形势,立足队伍建设,加强群众工作,推进服务优化,提升执法水平,使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与稳固。 【关键词】公安机关;警民关系;和谐社会【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91(2013)01―0031―03 和谐警民关系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行列中来,踊跃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创造各种便利条件;人民警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群众,警民之 间形成一种水乳交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依靠的良性互动。[1]和谐警民关系是在参照警民关系的基础上针对不和谐警民关系提出的,是针对现阶段社会上存在的各种不和谐警民关系现象、各种警民关系失衡甚至警民冲突而言的。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要途径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刑事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侵财犯罪和经济犯罪增长迅猛,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日益增多,黑社会性质犯罪危害严重,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要求,公安机关必须通过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防控之中,充分挖掘民力资源,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胡锦涛主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 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2] 和谐社会是一个统一、协调、有序的整体,警民关系和谐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公安 机关既是社会治安的管理者,更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人民群众既是被管理者,更是国家的主人。警民关系的和谐直接 决定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要让广大群众享受公安机关创造出的良好社会治安环境,享受和谐社会的幸福。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促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社会治安状况已成为许多地方的“软实力”,成为许多外来投资首先考虑的一个因素,社会治安的好坏也成为衡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这些都为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工作的状况,特别是警民关系的状况,已直 接关系到我国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3] 为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又好又快地发展,公安机关切实履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当前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主要问题(一)公安队伍建设滞后,履职能力有待提升 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的履职能力与水平,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从根本上影响着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当前公安队伍建设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素质不高。从“三基”工程到“三项建设”,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升,但部分民警仍然存在思想素质较差、业务素质不精、实战水平较低等问题。二是打击不力。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案件的破案率较低,案犯不能及时伏法,群众的权益得不到切实保护,直接影响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评价。三是警力不足。我国大部分地区警察总数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低,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警力严重不足。由于警力不足,部分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产生厌战、厌事情绪,这种情绪直接反映到对待群众的态度上来。四是形象不佳。少数民警警容不整,举止粗俗,致使一些群众由对个别民警的非议,形成对整个公安队伍形象 Jan.2013No.1Ser.No.136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2013年1月第1期总第136期

和谐的警民关系

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现代警务机制进程中,如何构建新时期警民关系的新格局,不仅对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新时期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公安机关作为承担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部门,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彻底融合警民关系,公安机关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缩短警民距离,加大宣传力度诸方面入手。 【关键词】:和谐社会公安工作警民关系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 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保护人身财产

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三是从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不仅需要“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民警,更需要将和谐警民关系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在执法工作各环节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 二、新时期影响和谐警民关系主要因素 1、执法管理滞后不轨 一是打击管理滞后于形势。当前,公安工作在履行打击和管理职能方面尚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造成群众对公安工作绩效不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比如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仍然存在案件不破不立,追逃工作不到位,实际破案率较低等问题,导致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 二是行业作风存在弊端。四平八稳,坐堂问案等以静态管理为主的警务活动,严重滞后于改革开放、经济活跃、人财物大流动的社会发展形势。各种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如“冷、硬、横、推”和“吃、拿、卡、要”等问题在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令群众十分反感。 2、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随着公安队伍不断扩大,青年民警大量增加,他们文化程度高,思想活跃,干劲足,是公安工作的主力军和希望所在。但他们对公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 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三是从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不仅需要“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民警,更需要将和谐警民关系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在执法工作各环节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 二、新时期影响和谐警民关系主要因素 近年来,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警民关系日益融洽,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满意度持续提高。但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派出所工作缺失影响警民和谐关系 一是警力不足与“陌生人”社区现象交织,致使警民沟通联系缺乏。由于客观上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陌生人”社区已经成为常态,治安部门传统的“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警务模式遇到较大阻碍,传统的“邻里守望”等治安防范模式无法开展,制约了社区警务的做深、做细、做透。另一方面,群众习惯于将现代警察与传统意义上的“人民警察”作比较,容易产生警民关系疏远的结论。如,在对派出所开展社区“大走访”中,辖区群众集中反映“部分派出所社区民警下段少、警民沟通联系少”,引起群众对民警工作精力投向的误解和质疑。 二是打防关系把握不准,使群众安全感下降。突出表现为打防投入失衡、打防重心失衡、打防导向失衡。部分派出所重打击、轻防范,重大案、轻小案,重案件侦破、轻可防性案件回访,重对象查处、轻案后追赃等现象还比较突出。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心得体会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心得体会 水上派出所谢佳 警民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个分支,是指人民警察在严格执法时与人民群众自觉守法之间建立的一种长期而特殊的社会关系。警民关系的善恶和情感的浓淡都将直接关乎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近年来,由于受多种客观原因和一些不良现象的直接影响以及间接作用,和谐警民关系构建时常遇到一些令人尴尬的事件,甚至是难以收拾的局面。如果这种危机不能够有效化解,作为基层管理部门应当在日常的执勤执法工作中,树立宗旨意识,端正执法态度,创新执法理念,以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素养来赢得公信力,进一步密切和厚实警民关系。基层所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念好“十字”经 一是“诚”字,以诚待人。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最能体现出为民执法管理的诚意。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基层所队要拿出具体服务措施,让群众真切的感受诚意,享受到服务。开启“绿色通道”,推行“一窗式”、“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享受快捷式服务;设立咨询台,建立值日警官制度,推行导办服务,将办事流程、收费标准、规章制度等上墙, 并且设置专门的值日警官为群众解疑释难,详细介绍办事程序、准入手续及填写相关表格,让群众享受到优质服务;在公共办公场所增设桌椅、纸笔、

饮水机等便民服务措施,让群众享受到家庭式服务;推行微笑服务,热情、耐心为群众办事,解答群众的疑问,让群享受亲情式的服务。同时还要大力倡导下乡式服务,深入基层,走向群众,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是“情”字,以情感人。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所队民警不但“严格执法、依法执法”,而且“热情服务、便民服务”。做到事事晓之以理,时时动之以情,不让群众害怕我们,仇视我们。善于掌握群众心理,学会做群众工作,于合情、合理、合法处,寻找执法工作的最大“服众”效应,追求最好的执法效果,进而实现社会效应与执法效果的统一,引导警民关系朝着和谐方向发展。 三是“德”字,以德服人。不论何时何地何事,能够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遇事帮助群众,随时服务群众,最大限度地给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和便利,这是做为一名民警的“德”之所在。在执法实践中,所队民警要从思想根源上真正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讲究执法艺术,学会做群众工作,善同群众打交道,做到以德服众,绝不以势压人。要经常教育民警站在群众的立场和角度执法办案,执法方式不能简单、态度不能生硬、脾气不能粗暴,要让违法行为人理解和配合我们的工作,决不允许做出,既损害群众利益,又伤害警民关系的事情。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分局进行了工作 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与分局 干警深入研讨。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广大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 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 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 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 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 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 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 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 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 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人民群众不仅 要求治安部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 正常秩序,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 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三是从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不仅需要“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民警,更需要将和谐警民关系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在执法工作各环节 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做 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实现好、维 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及时了解民情,充分集中民智,切实为民谋利。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广纳群众智慧,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充分调观动人民群众参与现代化建 设的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将人民群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只有这样才能够群策群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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