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贫富差距是当前社会利益协调的首要任务 (1)

缩小贫富差距是

当前社会利益协调的首要任务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建设和谐社会。这对当前做好社会利益协调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拟就如何围绕缩小贫富差距来做好社会利益协调工作,谈几点初步的认识。

目前,人们从不同角度来研究利益协调问题,但有些观点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应当引起人们的关注。换句话说,我们在讨论利益协调问题时,应当注意避免陷入若干认识上的误区。

首先,利益协调不等于承认

所有利益要求的正当性。社会中

不同的人,不同的群体和阶层,有

着不同的利益要求。在协调各种

利益时,承认利益差别是必要的,

但是,这并不等于承认各种相互

差别的利益都具有正当性,利益

协调并不意味着尊重和保护所有

的利益要求。相反,利益协调有时

候不能回避利益冲突和利益斗争,不能回避对一些不正当的利益要求加以限制和剥夺。比如,对于各类腐败分子、各类犯罪分子的利益要求就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对于其他各种违背社会公正的利益要求,对于有害社会健康和持续、稳定发展的利益要求,对于违背国家安全的利益要求等,也应认真识别并加以限制和打击。

其次,利益协调不等于协调经济利益。利益的含义其实就是好处。不同的人对于什么是好处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大体上,利益可以分为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也可以进一步区分为经济利益、社会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等。因此,利益绝对不只是指经济利益,而是有着多种含义的概念。目前很多人讨论利益协调问题时,往往把利益直接等同于经济利益或物质利益,这

洪大用

是很不全面的。我们可以说,协调经济利益是当前利益协调的核心和重点,但是,利益协调在本质上还包括了协调社会、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利益。事实上,在协调经济利益时,往往回避不了对其他方面利益的协调问题,没有其他方面的利益协调,也很难实现真正的经济利益协调。比如说,如果社会成员缺乏必要的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也就无法有效地表达和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

再次,利益协调不等于加强政府的再分配。很多人在谈到利益协调时,非常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再分配职能,甚至在利益协调与加强政府再分配之间划等号。鉴于我国目前的贫富差距过大,在救急或治标的意义上讲,强调政府对于贫困者的直接救助是有价值的。但是,把利益协调等同于加强政府再分配,仍有明显的片面性。目前,造成社会分配严重失调、贫富差距过大的原因,既有再分配方面政府职能不足的一面,更有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初次分配不公平的一面。比如,由于全国统一的基本医疗和教育方面的公共服务缺乏,不能有效地保障社会成员在竞争起点上的公平,使一些社会成员无法公平地通过市场机制获得自己的利益。毫无疑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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