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与简章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与简章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与简章标志

警徽

领花

胸徽

警衔肩章臂章

警衔肩章

总警监、副总警监:

总警监(上图):部级正职。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副总警监(下图):部级副职。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总警监、副总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警监:

警监警衔标志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监(上图):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监(中图):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监(下图):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三级警监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警督:

警督警衔标志由二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督(上图):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督(中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督(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警司:

警司警衔标志由一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司(上图):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司(中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司(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厅(局)长批准授予。

警员:

警员警衔标志由一枚或两枚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员(上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员(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的职务等级编制和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用肩章主要分为警衔肩章、专业技术警衔肩章、见习警官肩章、预备警官肩章几种。

行政人员佩带藏青色警衔肩章,专业技术人员佩带蓝灰色专业技术警衔肩章,两者式样相同。我再重新帮你理一下

总警监:被橄榄枝环绕一圈的国徽

副总警监:被橄榄枝环绕半圈的国徽

一级警监:橄榄枝加三星

二级警监:橄榄枝加两星

三级警监:橄榄枝加一星

一级警督:两杠三星

二级警督:两杠两星

三级警督:两杠一星

一级警司:一杠三星

二级警司:一杠两星

三级警司:一杠一星

一级警员:光板两星

二级警员:光板一星

见习警官(已经入职但没有正式授衔的警察)肩章和预备警官(公安、监狱院校的在读学员,不是警察)肩章分别是光板两道拐和一道拐,颜色只有藏青色一种。

各级警衔所对应的级别就不废话了,你可以看一下楼上的。

★★★要回答你第二个问题的话还得先讲一下部队肩章的样子,有点多,不嫌麻烦的话就继续往下看

部队肩章主要分为军衔/武警序列警衔肩章、院校学员肩章、文职干部肩章、纠察肩章、仪仗肩章等。

军衔/武警警衔从低到高的顺序如下

义务兵

列兵:一道细拐上等兵:两道细拐

士官

一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细拐

二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粗拐

三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粗拐一道细拐(粗拐相当于两道细拐,各级别以此类推)

六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三道粗拐

(士官和义务兵统称“士兵”)

尉官

少尉:一杠一星,排职(少尉和少尉以上的是军/警官衔)

中尉:一杠两星,排职、正/副连职

上尉:一杠三星,正/副连职,副营职

校官

少校:两杠一星,正/副营职

中校:两杠两星,正/副团职

上校:两杠三星,正/副团职、副师职

大校:两杠四星,正/副师职、副军职

将官

少将:橄榄枝加一星,正/副军职

中将:橄榄枝加两星,正/副大区职

上将:橄榄枝加三星,大区正职至军委副主席(上将为我国目前最高军/警衔,军委主席不授衔;武警上将是大区正职,不担任军委委员)

各军种军衔、武警警衔肩章样式相同,颜色有所差异。

陆、海、空三军士兵肩章颜色分别是棕绿色、黑色、蓝色,武警士兵肩章是红色;

87式三军军官/武警警官硬肩章都是黄色,陆军/二炮肩章为红边(红色军种线)红杠、海军肩章为黑边黑杠、空军为蓝边蓝杠、武警为黄边红杠,尉官和校官肩章为银星、将官肩章为金星;

87式陆、海、空军军官、武警警官软肩章的颜色分别是棕绿色、黑色、蓝色、橄榄绿色,三军软肩章的军衔标志一律是黄杠黄星、武警软肩章的警衔标志是红杠黄星;

07式三军军官/武警警官肩章颜色分别是深棕绿色、黑色、蓝色、深橄榄绿色,软、硬肩章同色、并且不再有军种线包边,各军/警种一律为黄杠黄星;

87式陆、海、空军学员肩章分别是红、黑、蓝色,均为黄边,软硬肩章同色,武警学员硬肩章为红底绿边、软肩章位绿底红边;

07式学员肩章与本军/警种尉官肩章基本相似、但是没有五角星(光板一杠),软硬同色;

87式陆、海、空军文职干部硬肩章颜色分别是绿底红边、绿底蓝边(05空军文职硬肩章是全蓝)、蓝底黑边,配有本军种军种标志(也就是军官和士兵的领花),武警文职硬肩章为绿底红边、配有盾牌标志(副军及副军以上待遇的文职干部肩章上加了将官橄榄枝);

87式陆、海、空军文职干部软肩章颜色分别是全绿、全蓝、全黑,武警软肩章为全绿(颜色和陆军稍有差异),军种标志和硬肩章相同;

07式陆、海、空军、武警文职干部的肩章颜色分别是全绿(深棕绿)、全黑、全蓝、全绿(深橄榄绿),肩章标志一律为一枚六角星花和一条飘带(副军以上的飘带改为将官橄榄枝),软硬同色;

87式三军纠察肩章为全红色,配有三道斜拐和一枚五角星,武警纠察肩章与三军纠察基本相同、五角星换成了盾牌;

87式陆、海、空军仪仗肩章颜色分别是全红、全蓝、全黑,配有上士(“上士”是军士军衔重的一种,已于2000年取消)标志,武警仪仗肩章和陆军完全相同

说得差不多了,总结一下区别

警用肩章只有警衔、见习、学员三种,比部队肩章少了士兵、纠察、文职、仪仗;

警衔肩章中的行政和技术颜色不同,部队肩章中的行政和技术军官颜色没有差异;

警衔肩章中的“杠”位于肩章底部、与肩章底部平行,而军衔肩章中的“杠”则垂直于肩章底部;警衔肩章中的“星”是四角星花,军衔肩章中的“星”是五角星;

警监肩章和将官肩章上的都有橄榄枝,但形状差异很明显;

预备警官、见习警官肩章与部队列兵、上等兵肩章的斜拐有几分相似,但拐角的方向相反。最重要的是警察是政府公务员,而军官则是军队干部,政府和军队是两套不同的系统,所以警察的行政级别和部队的军官职务没有可比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对于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在刑法适用中的具体体现。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如果仅从字面上来理解,这一规定的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刑法的平等原则要求,即应是权利意义上的人人平等,它以形式平等为原则,反对结果平等和平均主义,但同时也应包括实质平等的内容。这种要求发端于人们对传统实质平等的深刻理解:对强者不能按其需要给予特权照顾,这里所称的“强者”就是在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等多个方面居于社会强势地位的社会群体。而对于处于劣势地位的人也就是我们通常称之为的“弱势群体”,作为社会成员中的一分子,他们也应该享有权利和利益,如果我们对于他们的利益和权利做到了充分的保护,这样一来就能更加的体现法律在发展过程中的以人为本的思想。 刑法总则除明文规定了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外,这一原则的精神还体现在很多方面。从一般的法理来分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立法上的平等,立法平等指在刑事立法活动中,立法者平等地看待每一个公民,不能以身份、地位、贫富等因素在刑事义务和权利的分配上有所差别。二是指司法上的平等。司法平等是指对一切犯罪人在适用刑法时应当根据同样的法律,同罪同罚。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国刑法平等所强调的是反对特权和歧视,追求的是刑事司法在定罪、量刑、行刑方面的公正、不偏不倚。从刑法典条文的表述上看,我国刑法平等是一项司法原则,包括定罪、量刑和行刑的平等。但是,立法平等是司法平等的前提和基础,只是认为司法平等而不反映立法平等是不全面的,如果定罪、量刑和行刑没有统一的标准,那么,如何能真正做到司法上的平等呢?因为没有司法平等,立法平等也会失去它本来的意义。 平等是人类亘古不变的追求,也是刑法本身价值的体现,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真正实现,还需要解决诸多问题,比如改革司法体制,保证司法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并且能够独立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改革刑事审判方式,保证审判程序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改变执法观念,保证用平等的执法观指导刑法的适用等。作为法治的目标,平等的保护,平等的定罪、量刑、行刑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也是漫长而没有终点的,需要人们不断努力去实现的。

中国警察警衔级别简史

中国警察警衔级别简史 一般来说有八大警种:治安、刑警、交警、户籍、森警、武警(包括武警消防、武警黄金、武警水电、武警内卫、武警边防、武警特警、武警警卫等部队)、外事民警、乘警,新增有:网警、维和民警。 《警衔条例》规定人民警察的警衔设五等十三级: 一等: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等: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等: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等:警员:一级、二级。 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二级警监以上是高级警官,三级警监、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2、编制警衔 《警衔条例》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衽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编制警衔以人民警察的现任职务为主,兼顾担任现职时间和参加工作年限等条件,综合考核,评定警衔。 1)行政职务与警衔。《警衔条例》第八条规定: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部级正职为总警监; 部级副职为副总警监; 厅(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厅(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处(局)级正职为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处(局)级副职为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科(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科(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科员(警长)职为三级督至三级警司; 办事员(警员)职为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2)技术职务与警衔。《警衔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此外:中国警察系列警衔的标志分别是: 总警监:部级正职。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 副总警监:部级副职。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 一级警监:警监警衔标志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监: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监: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督警衔标志由二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衔分为5等13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衔分为5等13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 ?总警监?副总警监 一等 ?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二等 ?一级警督?二级警督?三级警督三等 ?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四等 五等?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地方公安局: 领导层就是正副局长还有正副政委。还有办公室,政治处,内保队,经侦队,治安队,刑警队,网监队,交警队,110指挥中心等等。派出所除办公室,治安队,刑警队还有社区队。领导是正副所长和教导员 重案组应该属于刑警队伍,技术鉴定等等也应该是属于刑警内部的技术科 一、局领导职责 (一)局长职责 1、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2、调查、分析、预测全市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研究制定对策,维护全市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稳定。 3、负责指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重大行动,处置重大案件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4、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用长效机制规范队伍建设。 5、负责市公安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政、优政。 (二)政委职责 1、协助局长主持全市公安工作,着重抓全市公安队伍建设。 2、制定全局政治工作计划,加强党组织建设,抓公安民警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和政治业务学习。 3、在局党委的集体领导下,抓好主管部门工作。 4、完成局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副局长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2小时,冬至日大于等于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同时,对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也应有所节制,不能损害邻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享有地上权(见用益物权)的人,也应适用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常见的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比较复杂,较重要的有: ①关于生活、工业、农业用水,特别是高低地、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需水与排水,水利与水害关系。如造成对方损失,应予赔偿;如分享水利,费用应分担。 ②关于防止危险和危害。如环境污染,存放及使用易爆、易燃物,近房施工,危险建筑等。相邻双方应避免由于自己方面的原因对邻方造成危险及危害。也有权要求排除来自对方的危险和危害。一旦造成损失,责任者应依法承担责任。 ③关于邻地的通行和使用。包括穿越邻地至公共通道的通行权,通过邻地设置管道和线路,以及因建筑施工而使用邻地等。如因此造成邻方的损失,也应赔偿。相邻关系举证应该有实施方承担,被实施方举证要困难的多,类似于环境案件。 而比较常见的相邻关系有几下几种: (1)相邻土地使用关系; (2)相邻防险、排污关系; (3)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 (4)相邻管线安设关系; (5)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 (6)相邻竹木归属关系。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当根据如何便于经营管理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来确定新的地界线。 (3)、公平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民族精神就是中华人民最基本的特征,在这个基础上,中华人民才有衣食住行等行为习惯。人民的思想最容易体现出民族精神,做中国人都要有优良的品质,一切要达到更好,最好。就这样,民族精神吸附在你的思想,行为和习惯上。你的一举一动都关乎着中国的名誉,千万不要做出让中国丢脸的事。 “民族精神”这个词语,他包含了许许多多深刻的意义,它体现了中国悠久的历史和中国的憧憬和理想。它象征着中国卓越的精神,代表着中国人民对民族精神的追求,这作为动力推动着中华人民把民族精神一代一代的传下去。因为这民族精神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命的强大支柱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是悠久历史的积淀和文明的结晶。在几千年改造世界、适应环境的长期历史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语言、习俗和人文传统,表现出独具魅力的性格、气质和品质特征。江泽民同志在“五三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把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任务,使广大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途上,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这里强调“极为重要”,说明不是一般的任务,而是意义特殊、作用特别重要的任务。我理解,这种特殊、特别的作用,有如下几个方面: 民族精神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民族精神像一条精神纽带,把全国各族人民不分地域、不分职业、不分年龄维系在一起、凝聚在一起,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宏图伟业,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希望。以民族精神为纽带,引导人们心系国家命运,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必将激发每一个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对这项伟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弘扬民族精神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民族精神世代相传,其中的道德精髓今天仍然适用,如讲个人道德修养和做好工作关系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关于抵御诱惑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以及勤劳节俭、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团结友爱等优秀品质,对于今天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形成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良好氛围,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弘扬民族精神有利于中华民族以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状态走向世界。经济全球化、交流网络化的大趋势已使文化的闭关自守几无可能;少数发达国家的文化渗透正在同经济扩张、政治霸权和军事威慑结伴而来。因此,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就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同时,也只有批判地吸收世界各国文化的精华,以开放的心态面对世界,在广泛的文化交流中吸取世界文化的精华,才能不断增强民族文化的竞争能力、抵抗风险的能力,使我国经济在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中赢得自己应有的地位和发展条件。 民族精神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精神财富,是团结统一的精神纽带。维护中华民族的统一,是弘扬民族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弘扬民族精神,则是实现国家统一的强大精神力量。长期以来,我们同国际反华势力和台湾分裂势力的斗争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台湾某些人宣扬“台湾独立”、“一边一国”等分裂祖国的主张,这不仅是对国家统一的严重践踏,而且是对民族精神的肆意亵渎。我军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和捍卫国家统一的神圣使命,大力弘扬民族精神,随时准备为捍卫国家主权和实现国家统一贡献力量,这是每个革命军人义不容辞的光荣责任。

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

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 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国务院批转公安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据下列标准评定授予警衔: (一)正部级职务人员:可授予总警监。 (二)副部级职务人员:可授予副总警监。 (三)正厅级职务人员:现任部长助理职务的,德才表现较好,可授予一级警监。 其他正厅级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任现职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三十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三十五年的,可授予一级警监; 其余的可授予二级警监。 (四)副厅级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任现职满六年、参加工作满二十二年的,或者任现职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三十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三十五年的,可授予二级警监;其余的可授予三级警监。 (五)正处级职务人员:现任省会(自治区首府)市和人口较多、治安任务重的地级市公安局局长,德才表现较好,任现职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二十二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二十六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监;其余的可授予一级警督。其他正处级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任现职满五年、参加工作满三十二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五年、参加工作满三十八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监;任现职满三年、参加工作满十八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二十二年的,可授予一级警督;其余的可授予二级警督。 (六)副处级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任现职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二十二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二十六年的,可授予一级警督;任现职满三年、参加工作满十六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二十年的,可授予二级警督;其余的可授予三级警督。 (七)正科级职务人员:现任县(市)公安局和地级市下设的公安分局的局长、政委、德才表现较好,任现职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二十二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三年、参加工作满二十六年的,可授予一级警督;其余的可授予二级警督。其他正科级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任现职满五年、参加工作满三十二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五年、参加工作满三十八年的,可授予一级警督;任现职满二年、参加工作满二十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二年、参加工作满二十四年的,可授予二级警督;任现职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年,或者任现职不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四年的,可授与三级警督。其余的可授予一级警司。 (八)副科级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任现职满二年、参加工作满二十六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二年、参加工作满三十年的,可授予二级警督;任现职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六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二年的,可授予三级警司;任现职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八年,或者任现职不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二年的,可授与一级警司;其余的可授予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参加工作满三十年的,或者现任县(市)公安局股、所、队长,参加工作满二十二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参加工作满十八年的,或者现任县(市)公安局股、所、队长,参加工作满十四年的可授予一级警司;参加工作满八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法(草案) 一、总则 二、拆迁管理 三、拆迁补偿与安置 四、行政裁决程序 五、法律责任 六、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保护公民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免受不法侵犯,依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尊重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拆迁人给予及时的安置和充分的补偿;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法所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法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拆迁管理、拆迁补偿、拆迁安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对等的原则,及时、充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本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七条城市房屋拆迁,应严格制定拆迁计划,合理控制拆迁规模。 市、县人民政府要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审批下达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开办、经营房屋拆迁企业,已经开办的,必须与之脱钩。 第九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十条拆迁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事项及第十条所列文件向社会和被拆迁人予以公示,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 自公示、公告之日起15日内,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被拆迁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能成立的,向申请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十二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到位的证明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警衔 (1)人民警察警衔共设五等十三级: 1、总警监、副总警监; 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5、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2)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人民警察的警衔分为5等13级: 1. 第一等:总警监、副总警监(2级) 1. 第1级:总警监,授予正部级警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国家安全部部长); 2. 第2级:副总警监,授予副部级警官(公安部及国家安全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纪检书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部级的厅局长(须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且兼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或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的高级警官,依据该条件全国若干名); 2. 第二等:警监(3级) 1. 第3级:一级警监,正厅级(公安部部长助理、厅长而无 警衔 兼任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党委常委或副职行政首长)、专业技术高级; 2. 第4级:二级警监,正厅级、副厅级、专业技术高级; 3. 第5级:三级警监,副厅级、正处级、专业技术高级; 3. 第三等:警督(3级) 1. 第6级:一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 2. 第7级:二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 3. 第8级:三级警督,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 4. 第四等:警司(3级) 1. 第9级:一级警司,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 2. 第10级:二级警司,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 3. 第11级:三级警司,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 5. 第五等:警员(2级) 1. 第12级:一级警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 2. 第13级:二级警员,办事员。 (3)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中国城市名称大全_全国省市县区名称_全国各大城市名称

中国城市名称大全,全国省市县区名称,全国各大城市名称,全国省会城市名称,全国省份城市名称,全国各城市名称 共661个城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并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即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总计:省级34个,地级333个,县级2862个。 直辖市 北京市:【京】 海淀区、东城区、西城区、宣武区、丰台区、朝阳区、崇文区、大兴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昌平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

天津市:【津】 和平区、河西区、河北区、河东区、南开区、红桥区、北辰区、津南区、武清区、塘沽区、西青区、汉沽区、大港区、宝坻区、东丽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 上海:【泸】 黄浦区、卢湾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闸北区、杨浦区、虹口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南汇区、奉贤区、崇明县 重庆:【渝】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双桥区、渝北区、巴南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长寿区、江津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垫江县、武隆县、丰都县、城口县、梁平县、开县、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忠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酉阳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7+5地级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 19县级市-吐鲁番市、哈密市、昌吉市、阜康市、博乐市、库尔勒市、阿克苏市、阿图什市、喀什市、和田市、伊宁市、奎屯市、塔

人民警察警衔等级与肩章标志

人民警察警衔等级与肩章 标志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与肩章标志 警徽 领花 胸徽 警衔肩章臂章 警衔肩章 总警监、副总警监: 总警监(上图):部级正职。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副总警监(下图):部级副职。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总警监、副总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警监: 警监警衔标志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监(上图):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监(中图):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监(下图):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三级警监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警督: 警督警衔标志由二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督(上图):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督(中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督(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来源:( -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与肩章标志_馨阳_新浪博客警司: 警司警衔标志由一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司(上图):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司(中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司(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厅(局)长批准授予。 警员: 警员警衔标志由一枚或两枚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员(上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员(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中国人民警察警衔(中英对照) PoliceRanksinChina 总警监------GeneralPoliceCommissioner 副总警监---DutyGeneralPoliceCommissioner 一级警监---PoliceCommissioner,ClassI 二级警监---PoliceCommissioner,ClassII 三级警监---PoliceCommissioner,ClassIII 一级警督---PoliceSupervisor,ClassI 二级警督---PoliceSupervisor,ClassII 三级警督---PoliceSupervisor,ClassIII 一级警司---PoliceSuperintendent,ClassI 二级警司---PoliceSuperintendent,ClassII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人民警察选升警衔的暂行办法

人民警察选升警衔的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选升警衔的基本原则 (一)进一步强化警衔的指挥、管理功能,发挥警衔的激励作用,保持职务等级与警监警衔的合理的比例结构。 (二)符合人民警察所任衔级时间、任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条件的,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择优选升。 (三)区别对待担任不同岗位领导职务的人民警察。 (四)警督选升警监,应先培训后晋升。 二、选升警衔的条件 一级警督以上人民警察,德才表现优秀,现衔级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选升一级警衔: (一)正厅级职务人员 1、省以上公安机关的厅(局〕长,任二级警监满2年、任正副厅级职务时间满4年、参加工作时间满25年,或者任二级警监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一级警监。 2、其他正厅级领导职务人员,任二级警监满3年、任现职级时间满2年、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或者任二级警监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一级警监。 3、正厅级非领导职务人员,任二级警监满4年、任现职级时间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满35年,或者任二级警监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一级警监。 (二)副厅级职务人员 1、省以上公安机关的副厅(局)长、省会市(副省级建制的城市)公安局副厅级的局长,任三级警监满3年、任现职级时间满2年、参加工作时间满25年,或者任三级警监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二级警监。 2、其他副厅级领导职务人员,任三级警监满4年、任现职级时间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或者任三级警监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二级警监。 3、副厅级非领导职务人员,任三级警监满5年、任现职级时间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满35年,或者任三级警监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二级警监。 (三)正处级职务人员 1、省会市、人口较多治安任务重的地级市公安局局长,任一级警督满二年、任正副处级职务时间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满22年,或者任一级警督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三级警监。 2、地(市)公安处(局)长、省会市(副省级建制的城市)公安局正处级的副局长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上机关的处长,任一级警督时间满3年、任现职级时间满2年、参加工作时间满25年,或者任一级警督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三级警监。 3、其他正处级领导职务人员,任一级警督满4年、任现职级时间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或者任一级警督满7年的,可以选升至三级警监。 4、正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任一级警督满5年、任现职级时间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满35年,或者任一级警督满7 年的,可以选升至三级警监。 (四)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做出特别突出贡献,同时任专业技术二级警监满4年、任现职级时间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或者任二级警监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专业技术一级警监。任专业技术三级警监满4年、任现职级时间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或者任三级警监满6年的、可以选升至专业技

中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

警衔等级的设置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警衔标志的式样和佩带 人民警察换发"九九"式警服后,警衔标志的式样为: 总警监、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由银色橄榄枝环绕银色国徽组成。其中,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

警监警衔标志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其中,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督、警司警衔标志由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其中,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二道横杠,一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一道横杠,一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员警衔标志由银色四角星花组成。其中,一级警员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二级警员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衔标志佩带在剑型肩章上。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为藏蓝色,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为蓝灰色。 中国的警衔 警衔是区分警察等级、表明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警察的荣誉。现代警察衔级制度起源于西欧。1829年法国和英国相继创建现代警察组织时,即对警察人员实行了衔级制度。此后,世界各国都相继实行,逐渐形成世界通行的一种警衔制度。 警察实行警衔制,是中国警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建国初,中国曾酝酿过在人民警察中实行警衔制。1949年12月12日,公安部与财政部发文要在警察机关实行2等6级的警衔制。但由于当时警察队伍刚刚组建,时机未成熟,而搁置起来。1956年公安部起草了《人民警察条例》和《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当时的政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后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由于有意见分歧,此项议案被撤了下来。1983年11月,公安部向中共中央及国务院提出了在人民警察中实行警衔制的报告,1984年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了公安部的汇报。由于考虑到军队尚未实行军衔制,决定在军队实行军衔制后,再实行警衔制。1988年6月27日,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和9月24日杨尚昆、李鹏、乔石等中央领导听取公安部汇报后,原则上同意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并责成公安部和人事部提出具体方案,报国务院审批。至此,在人民警察中实行警衔制被确定下来。此后,公安部组织起草了《警衔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交到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 1992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并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警衔条例》原名定为《警阶条例》,后正式修改为《警衔条例》。该条例按照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的规定,认为实行警衔制度的警察应为目前在编在职的人员,共约130万人。其中包括: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76万余人;公安机关派驻

人民警察警衔制度

人民警察警衔制度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现代警察衔级制度起源于西欧。1829年法国和英国相继创建现代警察组织时,即对警员实行了衔级制度。[1]此后,世界各国政府也都相继随之对警察实行了警衔制度。由于历史条件、文化背景、政治制度的差异,各国的警衔制度不尽相同,主要分成将校尉型、非将校尉型以及混合型三种。 世界大多数国家全国采用统一的警衔制度,只有少数国家内部警衔不一致。在美国,警察没有全国统一的警衔,全国超过17000多个警署在组织上互不隶属,各州、市各行其是,他们大都把职务和警衔等融为一体,因此美国各州各市的警衔标志虽大同小异(与美国军队军衔标志类似),但却不能一一对应(更不能与美军军衔对应),即使相同等级的称谓也不一样。俄罗斯的警衔体系及标志基本上和本国军衔体系一致,总共分为五等十七级(没有军衔中的元帅、大将和上等兵级别)。英国的警衔一般分为五等十三级,警察总监(chief officer)、警司(superintendent)/总警司(chief superintendent)、警督(inspector)/总警督(chief inspector)、警长(sergeant)、警员(constable)。其他英联邦国家的警衔受英国影响也是设置五等,但具体级别则略有差异,比如,澳大利亚设置12级。德国警衔共设置四等

十四级:即警监(设二级)、警督(设四级)、警长、警员。日本的警察分级不分等,日本警察警衔总共分为九级,即警视总监、警视监、警视长、警视正、警视、警部、警部补、巡查部长、巡查。 与军衔不同,由于各国警察机关的警衔制度差异较大,而且警察主要面向国内民众,所以至今仍然未最终形成一套国际公认的警衔对应标准。 各国衔级模式虽不尽相同,但是逐渐形成了全世界通行的一种警察管理制度。警衔制度之所以能为世界各国所采用,是由警察职业的武装性质和工作特点所决定的。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国家对警察实施集中统一的领导、指挥和管理,有利于增强警察的荣誉感、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有利于提高警察职业素质,兢兢业业地为国家尽职效力,同时也有利于警察队伍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2] 一、我国警衔制度概况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警察的警衔分为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总警司、高级警司、警司、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见习督察、警署警长、警长、高级警员、警员。其中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既是职务又是警衔,见习督察以上属于警官警署警长,以下属于员佐级警察(初级警务人员)。

中国城市级别划分

中国城市级别划分 第一级:直辖市、特别行政区、GDP大于1600亿且市区人口大于200万的城市: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济南、青岛、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广州、深圳、香港、澳门、重庆、成都、西安(18个) 第二级:其他副省级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省会、苏锡二市:石家庄、长春、呼和浩特、太原、郑州、合肥、无锡、苏州、宁波、福州、厦门、南昌、长沙、汕头、珠海、海口、三亚、南宁、贵阳、昆明、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25个) 第三级:14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达且收入高的城市:唐山、秦皇岛、淄博、烟台、威海、徐州、连云港、南通、镇江、常州、嘉兴、金华、绍兴、台州、温州、泉州、东莞、惠州、佛山、中山、江门、湛江、北海、桂林(24个) 第四级:其他人口大于100万的城市、重点经济城市:邯郸、鞍山、抚顺、吉林市、齐齐哈尔、大庆、包头、大同、洛阳、潍坊、芜湖、扬州、湖州、舟山、漳州、株洲、潮州、柳州(18个) 第五级:其他著名经济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人口大于50万、重点旅游城市:承德、保定、丹东、开封、安阳、泰安、日照、蚌埠、黄山、泰州、莆田、南平、九江、宜昌、襄樊、岳阳、肇庆、乐山、绵阳、丽江、延安、咸阳、宝鸡(23个) 以上城市共有108个,这些城市是中国的“108好汉”,其他城市均为第六级。 第一档: 中央直辖市(4个):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第二档:副省级城市(15个): 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西安| 其中,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是计划单列市。(特区是优惠政策但不是城市级别) 第三档:“较大的市”(49个) 邯郸、大同、鞍山、抚顺、本溪、吉林、齐齐哈尔、无锡、苏州、徐州、淮南、淄博、汕头、珠海……等。

人民警察警衔新条例

人民警察警衔新条例 人民警察警衔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设立,并根据新的警服样式设计了外观,是警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 重要内容,标志着中国的警界的依法治警、从严治警进入新的阶段,是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下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加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 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衔,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第四条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第五条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 的为上级。 第六条公安部主管人民警察警衔工作。 第二章警衔等级的设置 第七条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第八条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第九条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第三章警衔的首次授予 第十条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授予。 第十一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以人民警察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与简章标志

警徽 领花 胸徽

警衔肩章臂章

警衔肩章 总警监、副总警监: 总警监(上图):部级正职。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副总警监(下图):部级副职。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总警监、副总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警监: 警监警衔标志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监(上图):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监(中图):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监(下图):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三级警监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警督: 警督警衔标志由二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督(上图):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督(中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督(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警司: 警司警衔标志由一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司(上图):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司(中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司(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厅(局)长批准授予。 警员: 警员警衔标志由一枚或两枚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员(上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员(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的职务等级编制和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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