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及一般检验标准

外观及一般检验标准
外观及一般检验标准

附件3:

外观及一般检验标准

1.0 缺陷定义

1.1 外观缺陷定义:

1.1.1点:白点/黑点/凸点/凹点/亮点;同色点/异色点

1.1.2线:划伤/熔接线/水纹线/毛纤。

1.1.3异物:产品表面所粘有的或者内部夹杂的一些不必要的、有损外观的物质。

1.1.4不饱模:未满足试模成形条件,出现未填充而凝固或因外界力量使之缺损的现象。

1.1.5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

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而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

1.1.6飞边:由于注塑工艺或模具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1.1.7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在塑料件表面上的裂纹。

1.1.8色差:成型或喷漆时因色料分散不均匀而出现颜色上的差异。

1.1.9变形:成形产品因各部收缩率差异而形成的扭曲的现象。

1.1.10气泡:由于原料在成型前充分干燥,水分在高温的树脂中气化而形成气泡。

1.1.11流纹:产品表面上以浇口为中心而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

1.1.12积漆:在喷漆件表面上出现局部的油漆堆积现象。

1.1.13掉漆:塑胶壳因表面处理不当等原因或在外力作用下喷漆后出现的漆体脱落。

1.1.14刮痕:原材料相互摩擦或受外界力轻轻碰撞时产生的痕迹。

1.1.15断差:装配组合件装配后在接缝处配合面产生的错位。

1.1.16缝隙:装配时形成的缝与设计固有的缝的叠加。

1.1.17丝印:印刷的清晰与美观效果。

1.1.18缩水纹:成型时形成的水纹状缺陷

1.1.19腐蚀:金属接触点生锈。

1.1.20软划伤:有划痕但几乎没有什么深度,与光线成一定角度才可以看到的。

1.1.21硬划伤:有一定深度不论是否与光线成一定角度都可以看到的。

1.2检验面等级定义:

1.2.1 AA面:手机上显示信息的重要区域,应包括:LENS的透明区和LCD的透明区。

1.2.2 A面:移动电话正面、显示屏周围区域、键盘区域。

1.2.3 B面:移动电话顶、底、左侧、右侧四个侧面。

1.2.4 C面:移动电话背面、外置电池表面。

1.2.5 D面:用户可见面,但正常使用时非暴露面。主机后壳与电池组件的接触面,SIM

卡座/贴主机/入网/3C标贴的表面。

1.3缺陷等级定义:

1.3.1严重缺陷(A类):产品存在对人身和财产构成安全威胁的缺陷,如:爆炸,燃烧等。

1.3.2主要缺陷(B类):产品存在功能缺陷,少件错件、等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缺陷。

1.3.3次要缺陷(C类):产品存在外观等影响美观不影响使用的缺陷。

1.4点状缺陷等级的定义:

Level 0.5 (0.15mm)

Level 1 (0.20mm)

Level 2 (0.25mm)

Level 3 (0.30mm)

Level 4 (0.35mm)

Level 5 (0.40mm ) Level 6 (0.50mm ) Level 7 (0.80mm )

Level 8 (1.00mm ) Level 9 (1.30mm )

2.0检验条件

2.1规范检验条件:

检验距离:30-45cm ; 检验湿度:60±10%;

照明:500LUX ,(光源与视角成90度角)。 检验角度:45~90度

检验环境:安静环境(噪音在60分贝)

2.2检验者条件:

矫正视力1.0以上,不允许有色盲、色弱者。

3.0外观检验标准

备注:1、点的定义: D = (长+宽) /2;

2、以上为试行标准,跟踪三个月,后续根据市场做修订;

3、以上为材料上无法去掉点,对于过程可控制的,要进行控制改善;

4、带有上述暇疵的机器不良比例,总体要低于:5%。

3.2 LCD 与LENS 线标准:

备注: 1、线瑕疵包括:软划伤,毛屑等线状不良;

2、以上为试行标准,跟踪三个月,后续根据市场反馈修订; 3

、带有上述瑕疵的机器不良比例,总体要低于:5%。

3.3 其它面外观检验标准:

3.3.1 点状缺陷:

3.3.2线状缺陷:

备注:1、缝隙/断差均匀、流畅;大小需根据手机设计的形状与设计缝隙的大小做相应调整。

2、无设计缝隙:±0.1mm;有设计缝隙:±0.2mm。

3、如有争议,以QA封样为准。

4、对于以上标准,QA有权利根据市场反馈进行调整,以满足用户。

备注:1、以上为一般检验项目,各型号功能不同,检验项目以其实际功能进行增加或减少;

2、对于以上标准,QA有权利根据市场反馈进行调整,以满足用户。

3.7说明:

3.7.1 A区,所有目视可识别的脱漆缺陷,均视为不合格品。

3.7.2 电池部分的判断标准分内置和外置,内置电池的外观判定归属D类(D面);外置

电池的外观判定以与手机配合时所属于产品的相应面进行判定。

3.7.3 划伤长度为划伤轨迹的长度。对于软划伤只对A面做要求,以B面的标准去衡量。

3.7.4 出现缝隙、不饱模时拒收。

3.7.5 在来料时出现有批锋、缩水、碰伤的情况由QA进行封样,并进行培训。

3.7.6 用眼睛可以分辨颜色的群体色差时QA进行封样,当单体有明显色差时拒收。

4.0抽样计划:

4.1一般性抽验,如:外观,功能,包装等参考国标GB/T 2828.1-2003通常检验水平Ⅱ进行抽样检验,方案如下:

4.1.1 AQL定义:

Ⅰ: 严重缺陷/Critcal Defect =0.0

Ⅱ:主要缺陷/Major Defect =0.4

Ⅲ:次要缺陷/Minor Defect =1.5

4.1.2 批次大小定义:一般情况以120的倍数但不大于500为一个批次。

4.1.3 正常、加严与放松的转换:

Ⅰ:当采用正常检验时,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有2批被判不可接收的,需要转换为加严检验。

Ⅱ:当正在采用加严检验时,只要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被判可接收的,可恢复为正常;

或者品质主管评估当时的质量状况,可以转换为正常检验。

Ⅲ:在正常检验情况下,连续15批或者品质质量状况良好,得到品质经理批准,可以转换为放松检验,但当有一个批次被拒收或者生产与物料发生变异,必须转换为

正常检验。

备注:

以上作为参考,为方便操作,如无特殊,一般情况下执行正常检验。

4.1.4 抽样计划表和判定标准:

表1 (AQL:0.4)

检验水平的S-4进行正常抽样检验,方案如下:

4.2.1 AQL=2.5,

4.2.2 批次大小定义:一般情况批次大小不大于500。

4.2.3 抽样计划表和判定标准:

表3(AQL: 2.5)

5.0备注:

5.1 此标准为通用标准,除特殊让步,均以此为准;

5.2 如果产品有自己的标准,以产品的标准为准;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范本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 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亮斑:对于非光面的塑料件,由于壁厚不均匀,在壁厚突变处产生的局部发亮现象。 ●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细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飞边: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塑料废边。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 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叫做熔接线。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填充不足: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使融熔树脂无法到达模腔内的某一角 落而造成的射料不足现象。 ●银条:在塑料件表面沿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流纹:产品表面以浇口为中心而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 ●烧焦:在塑料件表面出现的局部的塑料焦化发黑。 ●边拖花: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龟裂:橡胶件由于环境老化而造成在产品表面上有裂纹。 ●浇口:塑料成型件的浇注系统的末端部分。 ●搭桥:在导电胶转角位置,出现上面胶是连接着,但下面胶没有连着而出现空洞的现象。 ●补伤:对导电胶上已损坏的部位进行修补。 ●油渍:在产品表面所残留的油污。

PCBA外观检验标准完整版

文件批准Approval Record 文件修订记录Revision Record:

1、目的Purpose: 建立PCBA外观检验标准,为生产过程的作业以及产品质量保证提供指导。 2、适用范围Scope: 2.1本标准通用于本公司生产任何产品PCBA的外观检验(在无特殊规定的 情况外)。包括公司内部生产和发外加工的产品。 2.2 特殊规定是指:因零件的特性,或其它特殊需求,PCBA的标准可加以 适当修订,其有效性应超越通用型的外观标准。 3、定义Definition: 3.1标准 【允收标准】 (Accept Criterion):允收标准为包括理想状况、允收状况、拒收状况等三种状况。 【理想状况】 (Target Condition):此组装情形接近理想与完美的组装结果。 能有良好组装可靠度,判定为理想状况。 【允收状况】 (Accept Condition):此组装情形未符合接近理想状况,但能维持组装可靠度故视为合格状况,判定为允收状况。 【拒收状况】(Reject Condition):此组装情形未能符合标准,其有可能影响产品的功能性,但基于外观因素以维持本公司产品的竞争 力,判定为拒收状况。 3.2 缺陷定义 【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指缺陷足以造成人体或机器产生伤害,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缺陷,称为致命缺陷,以CR表示的。【主要缺陷】(Major Defect):指缺陷对制品的实质功能上已失去实用性或造成可靠度降低,产品损坏、功能不良称为主要缺陷,以MA 表示的。

【次要缺陷】(Minor Defect):系指单位缺陷的使用性能,实质上并无降低其实用性,且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一般为外观或机构组装 上的差异,以MI表示的。 3.3焊锡性名词解释与定义: 【沾锡】(Wetting) :系焊锡沾覆于被焊物表面,沾锡角愈小系表示焊锡性愈良好。 【沾锡角】 (Wetting Angle) 被焊物表面与熔融焊锡相互接触的各接线所包围的角度(如附件),一般为液体表面与其它被焊体或液体的界 面,此角度愈小代表焊锡性愈好。 【不沾锡】 (Non-Wetting)被焊物表面无法良好附着焊锡,此时沾锡角大于90度。 【缩锡】 (De-Wetting)原本沾锡的焊锡缩回。有时会残留极薄的焊锡膜,随着焊锡回缩,沾锡角则增大。 【焊锡性】熔融焊锡附着于被焊物上的表面特性。 4、引用文件Reference IPC-A-610B 机板组装国际规范 5、职责Responsibilities: 无 6、工作程序和要求Procedure and Requirements 6.1检验环境准备 6.1.1照明:室内照明 800LUX以上,必要时以(三倍以上)(含)放大照灯检验确认; 6.1.2 ESD防护:凡接触PCBA必需配带良好静电防护措施(配带干净手套与

汽车部件品质外观检验规范DOC.doc

JSJ-002 汽车部件品质外观检验规范 1适用范围 此规范适用于我厂汽车零部件的外观品质检验。 2引用标准 GB/T 2828.1-2003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3术语 3.1外观品质 包含零件的颜色鲜艳规定等的外观特性, 在规格书、图面等中指定。 3.2外观品质基准 关于零部件的外观特性 , 有是物理学的规定 , 有通过人的感觉判断 , 后者因为用人的感 觉比较简单 , 作为外观品质基准较多的采用人的感觉评价。 3.3缺点 外观品质要求大多在规格书, 图面等要求值以外,没有量化的规定。 3.4复合缺陷 零件在单位面积内 , 存在 2 或 2 个以上的缺陷 . 3.5限度样件 用样件表示合格品或不合格品的品质限度, 由与供方共同协商确定。 3.6级面(整车) 依据车辆操作及装配状态,区分1、2、3、4 级面。 1 级面:站立、蹲下或坐在驾驶座上能很明显看到的部位(不勉强,很容易看到)。 2 级面:站立、蹲下或座位上不是很明显看到的部位(勉强,不容易看到)。 3级面:发动机仓、货箱、车辆底部等被覆盖或很难看到、顾客很少关注的部位。 4级面:几乎所有顾客都不会关注的部位。 3.7区域(零部件) 依据零件在车辆上的操作及装配状态,区分A、B、C、D 的区域。 A区:操作状态或正常姿势下很明显看到的部位 B区:操作状态或正常姿势下不是很明显看到的部位 C区:需要低头、弯腰、爬下或打开遮盖物才能看见,正常姿势看不到的部 位D区:任何姿势都不能看见的部位(零件完整的情况下,不评价) 3.8判定等级 根据质量问题在顾客心中产生的不满程度,评价出的问题分为如下等级: A级:用户强烈不满会造成人身安全的或会要求立即返修的不良 B级:用户感到不满几乎所有人都不能接受,并会要求返修的不良 C级:用户虽然会发现,但几乎所有的人都能接受的不良问题 4检验项目及要求 4.1灯具类零件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 2015年4月17日 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 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外观检验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國統加湿器产品的外观品质检验规则。 2 术语和定义 2.1 污垢 其它物质在产品的表面形成污垢,如润滑油,油漆等物质。 2.2 亮面 局部表面光泽变亮,粗度不明显的现象。 2.3 拉白 成型品脱模时,由于钩料杆的压力大于预料杆的顶出力,而使某部位所产生的白化。 2.4 段差 上下部件之间本应在同一平面或曲面之内光滑连接,但由于生产制造过程中的误差使其产生前或后不同面。 2.5 刮伤、碰伤 产品在生产和搬运过程中未注意碰撞或被利器刮到的痕迹。 2.6 弯曲 膠件因内应力或受外力影響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2.7 缩水 膠件于冷却后由于收缩量不一致导致表面低下。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叫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2.8 间隙 二个或二个以上零件装配在一起后,边面之间形成的可见缝隙,单位为mm。 2.9 台阶 二个或二个以上零件装配在一起后,相对于某平面的凸出或者凹进的高低差,单位为mm。 2.10 色差 产品中不同零部件颜色的差异。色坐标值即识别并标识颜色的特殊的L*、a*、b*坐标值;色差值即以L*、a*、b*坐标值为基础,使用专门的色差仪测量两个色板(或实物)之间的颜色差别的数值,按国标规定用ΔE表示; 2.11 熔接痕

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并遇到阻碍物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而在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 2.12 气纹、色纹、银纹 外观件表面存在放射性条纹、斑驳以及浑浊不清的纹理状缺陷。 2.13 点状缺陷 外观件表面存在黑点、亮点、其它与本体颜色不同的点状物、类似点状物的圈状物等。 2.14 长条收缩痕 模具表面有热裂纹的伤痕时使得部件表面产生同样形状的收缩伤痕。 2.15 顶白/顶凸 由于塑料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前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2.16 毛边 塑料件边缘或分型面处产生的塑料废边。 2.17 烧焦 塑料件在最后填充区和空气聚集区出现的黑斑。 2.18 龟裂 胶件由于环境老化而产品表面上有裂纹。 2.19 缺料 塑料件在某些部位存在塑料空缺的现象。 2.20 控制面板 安装产品各种开关、按钮和显示屏的区域。 3 分类 3.1 外观面分类 根据国际通用外观检验标准及习惯,通常将外观面按客户接触的频度分为A、B、C面,其重要性依次降低,具体如下(外观面的分类): A面:产品的正面、上面; B面:产品的左面、右面、背面; C面:产品的底面和拆开可拆卸部件后的可见面。

五金件、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五金件\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定义五金件、塑胶件产品外观品质的基本要求,并确立允收、拒收的准则。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同现有产品所使用的五金件和塑胶件。 3职责和权限 3.1 开发部:对本标准的制定提出指导并提供相关的设计要求。 3.2 生产部:负责对本标准提出改善建议。 3.3 品质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升级换版。 4定义 4.1 表面重要度定义 A级面:产品正常使用时经常看到的面,如面板,前壳,产品的上表面、正面。 B级面:产品正常使用时不经常看到的面,如产品的后面、侧面等。 C级面:产品在移动或被打开时才能看到的面,如产品的底面,内部零件的表面等。 4.2 缺陷定义 4.2.1 五金件(包括喷粉、丝印)常见外观缺陷定义 4.2.1.1 变形:零件整体或局部有弯曲、凹凸、不平、不直,有明显的形位偏移。 4.2.1.2 毛刺:金属表面、边缘出现余屑和表面极细小的金属颗粒。 4.2.1.3 压痕:零件表面的呈不规则的浅沟。 4.2.1.4 生锈/氧化:暴露在空气中的金属表面发生的化学反应。 4.2.1.5 零件松脱:冲压螺母、螺柱等松动、脱落,铆钉松脱等。 4.2.1.6 划伤:由尖锐物件在零件表面造成的沟痕。 4.2.1.7 软划伤:沒有明显深度的划痕(无手感,但肉眼能明显看出)。 4.2.1.8 露底:露底为该喷的部位没喷或喷涂厚度过薄,可看见底色。 4.2.1.9 气泡:有气泡或无附着力的喷涂区域。 4.2.1.10 杂质:喷涂面上的外来物。 4.2.1.11流痕:喷涂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干燥后导致的流痕。 4.2.1.12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2.1.13色差:同一产品上喷涂面颜色不一致或同一批产品里喷涂颜色不一致。 4.2.1.14 丝印不完整:字体、符号、图案印刷不完整 4.2.1.15 锯齿边状:字体、符号、图案边缘不圆滑,拖尾。 4.2.1.16 字体倾斜:字体、符号、图案丝印倾斜。 4.2.1.17 丝印颜色不对:油墨颜色不对。 4.2.2 塑胶件(包括喷油、丝印)常见外观缺陷定义 4.2.2.1 缺料:塑件边缘光滑,形状不规则,有不齐整之感。

pcba检验标准最完整版)

1.目的﹕为使生产﹑检验过程中有依据可循﹐特制订本检验规范。 2.定义 2.1 CR----严重缺陷 单位产品的极严重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2.1.1 可靠性能达不到要求。 2.1.2 对人身及财产可能带来危害,或不符合法规规定. 2.1.3 极严重的外观不合格(降低产品等级,影响产品价格)。 2.1.4 与客户要求完全不一致. 2.2 MA----主要缺陷 单位产品的严重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2.2.1 产品性能降低。 2.2.2 产品外观严重不合格。 2.2.3功能达不到规定要求。 2.2.4 客户难于接受的其它缺陷。 2.3 MI----次要缺陷 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2.3.1 轻微的外观不合格。 2.3.2 不影响客户接受的其它缺陷。 2.4短路和断路: 2.4.1.短路:是指两个独立的相邻的焊点之间,在焊锡之后形成接合,造成不应导通而导通的结果 2.4.2.断路:线路该导通而未导通 2.5沾锡情况: 2.5.1.良好沾锡: 0°<接触角≦60°(接触角: 焊锡与金属面所成的角度),焊锡均匀扩散,焊点形成良好的轮 廓且光亮.要形成良好的焊锡,应有清洁的焊接表面,正确的锡丝和适当的加热.按焊锡在金属面上的扩散情况,可分为全扩散( 0°<接触角≦30°) 和半扩散(30°<接触角≦60°).如图:

2.5.2 不良沾锡:60°<接触角<180°,焊锡熔化后形成不均匀的锡膜覆盖在金属表面上, 而未紧贴其上.形成 不良沾 锡的可能原因有:不良的操作方法,加热或加锡不均匀,表面有油污,助焊剂未达到引导扩散的效果等等. 按 焊锡在金属面上的扩散情况,可分为劣扩散(60°<接触角≦90°)和无扩散(90°<接触角<180°). 如图所示: 2.5.3 不沾锡:焊锡熔化后,瞬间沾附于金属表面,随后溜走.不沾锡的可能原因有:焊接表面被严重玷污,加热不 足、焊锡由烙铁头流下,烙铁太热破坏了焊锡结构或使焊锡表面氧化部品分类:按部品的外观形状,将SMT 实装部品分为: 2.6.有引脚产品 2.6.1.异形引脚电极:引脚从部品本体伸出,弯曲后向外侧凸出.如:QFP、SOP等. 2.6.2.平面引脚电极:引脚从部品下面平直伸出. 如:连接器、晶体管等. 2.6. 3.内曲引脚电极:引脚从部品侧面伸出,向内伸卷曲. 如钽质电感、J形部品等. 2.7无引脚部品. 2.7.1.晶体电极:部品两端面被镀成电极.如电阻、电容、电感等. 2.8良好焊点: 2.8.1.要求: 2.8.1.1.结合性好:光泽好且表面呈凹形曲线. 2.8.1.2.导电性佳:不在焊点处形成高电阻(不在凝固前移动零件),不造成短路、断路.

机加工件外观检验标准

加工件外观检验标准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无任何表面处理一般加工件(机加工部位)在样品验证、月度抽检和批次检验的过程中外观可接收的标准。 本程序适用各车间一般机加工件的外观质量检验。 2 定义 粗糙度:表面光洁程度。 撞伤:工件上的浅坑。 划痕:浅的沟槽。 污渍:工件上的可见的油渍。 毛刺:机加工后产生的尖锐突起。 3. 外观等级分类 3.1产品分类:A一般结构件 B 轴类 C 其他类 3.2部件表面可见程度分类: Ⅰ经常被注意到的(客户在使用时经常会看到的,正面的)。 Ⅱ偶尔被注意到的(客户在使用时不经常看到的,侧面和底面的)。 Ⅲ难以被注意的(只用在安装或维修时才能看到的,内部的)。 4. 职责 负责对送检的零件按本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并判定合格或不合格。根据公司产品质量要求的变化及时修正本作业指导书。 5. 验收标准 5.1 机加工件材料应符合图纸要求。 6.2 通用要求 6.2.1工件表面应没有污渍(不可擦除的)。 6.2.2工件不得有锐边(以一般手指触摸没有扎手感),不得有毛刺。

6.2.3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图纸要求。 6.2.4螺纹孔内不得有切削液,攻丝油等(防锈油除外)残留。 6.2.5工件表面不允许有锈斑,锈迹。 6.3 表面撞伤,划伤判定标准。 注:表内缺陷数是在200mmX300mm范围内。 如物料还需要再进行表面处理,焊接等二次加工的,按不影响使用和二次加工判定。如遇特殊异常(严重撞伤,明显有损观瞻的)由车间与客户协商处理。 7 包装和保护 7.1 供方应采用合适的流转器具装运工件,避免跌落与磕碰。 7.2 如工件的表面要求比较高,应制作专用的流转器具或进行必要的包装。

产品及零部件外观检验规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会签/日期: 批准/日期: 2015-9-16改版发布 2015-9-17实施上开汽车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厂所有的塑料件、冷冲件、橡胶件、外协外购件(包括喷漆、移印、镭雕)等产品的外观判定依据,并确立允收/拒收之准则,使检验工作规范化。 2定义 2.1 A面:产品正面或组合后正面,上面(或指定面),或是从正面或上面一眼就能看到的面; 2.2 B面:不移动的情况下,客户偶尔能看到的面;如后面、侧面(或指定面); 2.3 C面:产品在移动或被打开时才能看到的面,如后面,底面(或指定面)。 3检验条件 4 检验方法: 目视 5 检验抽样方式: 5.1 塑料件、橡胶件、冷冲件按3模/批;标准件、弹簧及其他外协外购件按5件/批;喷漆、移印、镭雕件全检。 5.2 特殊情形由工程部主管调整检验标准。 6.检验规范: 6.1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6.1.1 缺陷定义 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2)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4)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5)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7)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8)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9)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10)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11)油丝:油痕,因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12)漆点: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 13)垂流: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 14)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 15)分界线不清:一种或两种不同颜色的涂料边界线互相交错。GF 16)针孔: 由于喷涂产生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 17)露底: 该喷没喷的部位称露底。 18)虚喷: 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 19)喷花: 涂膜厚度不均匀的部位。 20)杂物: 涂膜表面因杂点,毛尘引起凹凸点。 21)泛白: 涂膜表面呈气雾状。 22)污垢:光滑面上的污迹,通常在不干净的环境中造成。 6.1 .2 塑料件分类 A. 不需要加工或加工前的毛坯件 一类: 高精度高要求的外观塑料件及透明制品; 二类: 需喷涂的塑料件

零件外观检验标准作业指引

1 目的: 1.1建立公司对零件的外观质量要求及测试技术,确保零件质量,进而达成设计所期望的功能。 1.2作为样品承认测试及IQC进料检验依据。 2 范围: 2.1凡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上所用的零件均属。 2.2但本规范若与工程蓝图有相抵触时,以工程图面为准。 3 抽样计划及判定标准: 3.1依据MIL-STD-105E抽样表,一般检验水平Ⅱ级,采正常检验。 3.2判定标准区分: 3.2.1 致命缺点(CRITICAL DEFECT) AQL 0 3.2.2 主(重)缺点(MAJOR DEFECT) AQL 0.65 3.2.3 次(轻)缺点(MINOR DEFECT) AQL 1.5 4 检验环境: 4.1 检验光源80~150烛光或照度700ULX以上的正方1M,表面与检验者45°。 4.2 距离30CM。 4.3 时间5秒。 4.4 检验时,禁止在反光的状况下检验而突显其缺点。 5 依零件分类: 5.1五金类(SEREW﹑NUT﹑WASHER ﹑BRACKET﹑CASE﹑PLASTIC.) 5.2印刷类(MANUAL﹑LABEL﹑DISPLAY、GIFT BOX 、CARTON) 5.3 PCB类 5.4电子零件类: 5.4.1主动组件:IC﹑晶体管﹑二极管﹑振荡器。 5.4.2被动组件:RES﹑CAP﹑TRANSFORMER 5.4.3电子机械件:CONNECTOR﹑COIL﹑FILTER﹑SWITCH﹑FUSE﹑SOCKET﹑ STICK﹑HEADER. 5.5 线材类(POWER﹑CORD﹑CABEL﹑WIRE) 本数据所有权属XX有限公司,非经书面准许不可翻印,复制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传递或揭露。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1产品表面等级定义 结构产品的表面外观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表面等级的定义如下。 1.11级表面 重要外观表面,体现产品外观形象的表面,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能直接正视的表面,以及打开前门就能看到的表面。 1.22级表面 在特定角度才能看到的主要外表面,或半装饰性的经常被客户打开后可视的外观表面。 1.33级表面 不是以装饰为目的的次要外观表面和内表面、客户不会看到的表面及除1、2级表面以外的表面。 2.1检验原则 2.1.1产品外观应美观,颜色均匀一致,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2.1.2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 2.1.3 所有结构件外观缺陷的判定是基于不影响产品功能前提下进行的判定,如果有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如引起炸机、短路等),即使符合标准规格,也判定不合格。 2.1.4 所有外观判定都是在下述的检验条件下进行判定,看不到的外观缺陷都认可接受。 2.1.5 对外观判定操作存在争议的以结构物料SQE工程师判定为准,仍有严重分歧的,最终裁决权归技术部。 2.2目视检测条件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650~750mm,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下表: 表2、检测条件

表面等级1级2级3级检视时间5s 5s 3s 检视距离光源650~750mm 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 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不能使用放大镜用于外观检验。 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 2.3检测面积划分 被检表面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表面大小划分标准如下表。(注:一般情况下,被检表面上的缺陷个数超过2个时,缺陷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0 mm ,否则视为同一缺陷,尺寸以其总和计。) 表3、表面大小类别划分 按面积(mm 2 )按最大外形尺寸(mm)小面检测面积 ≤12000最大尺寸≤300中面12000<检测面积≤48600300<最大尺寸≤600大面48600<检测面积≤97200 600<最大尺寸≤1000超大面 97200<检测面积 1000<最大尺寸 表面大小划分标准 3对外观的质量要求 3.1总则 3.1.1特殊签样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 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其它结构件表面缺陷的程度不能超出第4节的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3.1.2零件与组件 零件的生产应首先按照各种零件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组装后的结构件按本规范检验表面外观。散件发货的零件按第4节的要求,表面等级按使用环境定义。 3.2加工工艺原因导致的问题 3.2.1毛刺或锐边 以不影响装配操作,并保证使用时的安全、不伤手为原则(特殊产品以签样或图纸上的特殊要求为准,如电极网)。 3.2.2裂纹

外观检验标准

一、目的: 为公司在外观检验的判定更精准、有据可依、有规可循,特制定本规范。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五金、塑胶原材料、产成品之外观检验。 三、参考文件: MIL-STD-105E《抽样计划表》 四、定义与术语: 轻微缺陷(Min):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称之为轻微缺陷; 严重缺陷(Maj):影响产品功能的缺陷,称之为严重缺陷; 致命缺陷(CR):影响使用者之人身安全或丧失功能的缺陷,称之为致命缺陷; A级面:主要外露面。指产品的正面,即产品安装后最容易看到的部位; B级面:次要外露面。指产品的侧面、向下外露面、边位、角位、接合位、内弯曲位; C级面:不易看到的面。指产品安装后的隐藏位、遮盖位; 错型(错箱):由于合型时错位,铸件的一部分与别一部分在分型面处相互错开; 粘模:顺着脱模方向,由于金属粘附,模具制造斜度太小而造成铸件表面的拉伤痕迹,严重时称为拉伤面; 分层:铸件上局部存在有明显的金属层次; 裂纹:铸件表面有呈直线状或波浪形的纹路,狭小而长,在外力作用上有发展的趋势; 变形:由于收缩不均或外力导致压铸件几何形状与图纸不符; 流痕:压铸件表面与金属液流动方向一致的条纹。无发展趋势; 水纹:铸件表面上呈现的光滑条纹,肉眼可见,但用手感觉不出,颜色不同于基体金属的纹路,用0#砂布稍擦几下即可去除; 冷隔:在压铸件表面,明显、不规则、下陷的线形纹路(有穿透与不穿透两种)。形状细小而狭长,有时交接边缘光滑,有断开的可能; 龟裂毛刺:由于模具型腔表面产生热疲劳而形成的铸件表面上的网状凸起痕迹和金属刺; 凹陷:铸件的厚大部分表面有平滑的下凹现象; 欠铸:铸件表面有浇不足的部位,导致轮廓不蔳; 飞边、毛刺:在分型面边缘出现金属薄片,或粗糙、锋利的棱角; 脱皮:铸件表面部分与基体剥离的现象; 色斑:铸件表面上呈现的不同于基体金属的斑点,一般由涂料碳化物形成。 砂孔:在压铸件中,由于压铸的特殊性,铝合金是在高温、高速、高压的状态下成型的,所以压铸件内部是不可避免的存在孔洞,我们统称这些孔洞为砂孔; 缩孔:铸件凝固过程中,金属补偿不足所形成的呈现暗色、形状不规则的孔洞,即为缩孔;

五金零部件外观检验标准

一:本规范适用于来料检验。 二:缺陷类型 ①致命缺陷:可能导致危机人身生命安全的缺陷。 ②严重缺陷:可能导致产品功能失效或降低原有功能的缺陷。 ③轻微缺陷:对产品性能没有影响或轻微影响的缺陷。 三:抽样方案 ①500件以下,抽样比例按10%检查,抽检数量不得低于5件。 ②1000件以下,抽样比例按3~5%检查,抽检数量不得低于10件。 ③1500件以上,抽样比例按1~2%检查,抽检数量不得低于15件。 四:检验条件 一般在晴天自然光或40W日光灯光源下进行,灯管距离检验台1M,被检验物件与检验员眼睛距离35 ~40cm左右,物体表面与目光成45°角、左右转动15°,观察3 ~5秒为宜。检验人员视力必须在1.0以上,无色盲。 五:缺陷类型 1:冲压件 ①划伤---手指感觉不到的线凹痕或痕迹。

②裂缝---材料部分断裂,绝大多数发生在折弯引申加工的外侧。 ③披锋---剪切或冲压导致残留不平整的边缘。 ④氧化---材料与空气中的氧起化学反应,失去原有的特性。如:生 锈。 ⑤擦伤---指材料表面因相互接触摩擦所导致的损伤。 ⑥污渍---一般为加工过程中,不明油渍或污物附着所致。 ⑦变形---指外观形状变异。 ⑧材质不符---使用非指定的材质。 2:电镀 ①污渍---一般为加工过程中,不明油渍或污物附着所致。 ②异色---除正常电镀颜色以外,都属于异色。 ③膜厚---电镀层厚度须符合图纸技术要求,无明确要求的须≥5um ④针孔---电镀表面出现细小圆孔,未覆盖材料。 ⑤电极黑影---在电挂镀时,挂钩处因电镀困难产生的黑影。 ⑥脱层---镀层附着力不佳,有脱落现象。 3:其它 铆钉结合件须固定在定位处且与工件面垂直,并且不得松动。螺纹孔攻牙须完整,不得缺损或有残留毛刺。

PCBA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Purpose: 建立PCBA外观检验标准,为生产过程的作业以及产品质量保证提供指导。 2、适用范围Scope: 本标准通用于本公司生产任何产品PCBA的外观检验(在无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包括公司内部生产和发外加工的产品。 特殊规定是指:因零件的特性,或其它特殊需求,PCBA的标准可加以适当修订,其有效性应超越通用型的外观标准。 3、定义Definition: 标准 【允收标准】(Accept Criterion):允收标准为包括理想状况、允收状况、拒收状况等三种状况。 【理想状况】(Target Condition):此组装情形接近理想与完美之组装结果。能有良好组装可靠度,判定为理想状况。 【允收状况】(Accept Condition):此组装情形未符合接近理想状况,但能维持组装可靠度故视为合格状况,判定为允收状况。 【拒收状况】(Reject Condition):此组装情形未能符合标准,其有可能影响产品之功能性,但基于外观因素以维持本公司产品之竞争力,判定为拒收状况。 缺点定义 【致命缺点】(Critical Defect):指缺点足以造成人体或机器产生伤害,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缺点,称为致命缺点,以CR表示之。 【主要缺点】(Major Defect):指缺点对制品之实质功能上已失去实用性或造成可靠度降低,产品损坏、功能不良称为主要缺点,以MA表示之。

【次要缺点】(Minor Defect):系指单位缺点之使用性能,实质上并无降低其实用性,且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一般为外观或机构组装上之差异,以MI表示之。 焊锡性名词解释与定义: 【沾锡】(Wetting) :系焊锡沾覆于被焊物表面,沾锡角愈小系表示焊锡性愈良好。 【沾锡角】(Wetting Angle) 被焊物表面与熔融焊锡相互接触之各接线所包围之角度(如附件),一般为液体表面与其它被焊体或液体之界面,此角度愈小代表焊锡性愈好。 【不沾锡】(Non-Wetting)被焊物表面无法良好附着焊锡,此时沾锡角大于90度。 【缩锡】(De-Wetting)原本沾锡之焊锡缩回。有时会残留极薄之焊锡膜,随着焊锡回缩,沾锡角则增大。 【焊锡性】熔融焊锡附着于被焊物上之表面特性。 4、引用文件Reference IPC-A-610B 机板组装国际规范 5、职责Responsibilities: 无 6、工作程序和要求Procedure and Requirements 检验环境准备 照明:室内照明800LUX以上,必要时以(三倍以上)(含)放大照灯检验确认; ESD防护:凡接触PCBA必需配带良好静电防护措施(配带干净手套与防静电手环接上静电接地线); 检验前需先确认所使用工作平台清洁。 本标准若与其它规范文件相冲突时,依据顺序如下: 本公司所提供之工程文件、组装作业指导书、返工作业指导书等提出的特殊需求; 本标准;

通用机械零部件检验规范

通用机械零部件检验规范 适用范围 指导QC部门的日常工作 工作指引 工作的分派: QC的检查工作由组长统一安排,分派,调控。 QC组长在安排QC工作时,须具体分析工件的检查难度,并结合QC的工作经验加以考虑来分派。 QC组长在分派QC工作时,应留意被分派的工件以往是否出现过质量问题,提醒QC注意,以防止相同的问题再次出现。 QC工作时应注意力集中,认真负责。如有疑问要及时反映,由组长实施指导。 检验方案 全检项:要求外观电镀色差相同,尺寸保持一致性。 抽检项:批量<50PCS,抽检5件。 检验的依据及优先顺序: 第一为物料承认书,第二为图纸,第三为本检验规范。 检验设备 游标卡尺千分尺高度尺角度尺塞尺针规螺纹规环规大理石平台投影仪二次元纯净水

甲基化酒精异丙醇检测夹具、色板、喷砂样板或签样 检验步骤 1)对照图纸要求之版本,是否与实物一致。 2)清点图纸要求之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3)识别图纸要求之材料,是否与实物相符。 4)审查技术说明。留意: 是否有对称件。 不同类型的热处理、光洁度等对加工的要求。 英文/日文的注解说明。 5)审核图纸的尺寸、形位公差、外观要求、光洁度等,决定检查方 法,合理选用量具,保证检测质量。 6)QC按次序对工件进行检验,检完一个尺寸,作一个记号,不能漏 检。 7)检出不良品,由组长或厂部确认是否返修,报废。 8)检验完毕签署检验记录,工件按要求进行清洗,清点包装,粘贴 标识。 9)入库/出货。 注意事项 1)审图时注意图纸是否模糊不清、是否漏盖工艺章。 2)图纸数量理论上只许多不能少。 3)审核所有材料,避免错料,混料。 4)检查是否有漏加工之处。

外观检验标准最新版

外观检验标准最新版 编制人:受控标识副本:□总经理室□管理者代表□业务部□财务部□研发部□验证部□人资部□采购部□资材部□品管部□工程部□制造部□其它:签署日期:审核人:签署日期:批准人:注意: 1.未印有“文件受控”标识的文件不可使用。 2.已印有“文件作废”标识的文件不可使用。 3.已印有“文件受控”标识的文件不可复印。 4.没有批准人签名的文件为无效文件。 签署日期:序号修订章节版本号修订内容修订日期修订人审核人批准人一、目的:为公司在外观检验的判定更精准、有据可依、有规可循,特制定本规范。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五金、塑胶原材料、产成品之外观检验。 三、参考文件: MIL-STD-105E《抽样计划表》四、定义与术语: 4.1 轻微缺陷(Min):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称之为轻微缺陷; 4.2 严重缺陷(Maj):影响产品功能的缺陷,称之为严

重缺陷; 4.3 致命缺陷(CR):影响使用者之人身安全或丧失功能的缺陷,称之为致命缺陷; 4.4 A级面:主要外露面。指产品的正面,即产品安装后最容易看到的部位; 4.5 B级面:次要外露面。指产品的侧面、向下外露面、边位、角位、接合位、内弯曲位; 4.6 C级面:不易看到的面。指产品安装后的隐藏位、遮盖位; 4.7 错型(错箱):由于合型时错位,铸件的一部分与别一部分在分型面处相互错开; 4.8 粘模:顺着脱模方向,由于金属粘附,模具制造斜度太小而造成铸件表面的拉伤痕迹,严重时称为拉伤面; 4.9 分层:铸件上局部存在有明显的金属层次; 4.10 裂纹:铸件表面有呈直线状或波浪形的纹路,狭小而长,在外力作用上有发展的趋势; 4.11 变形:由于收缩不均或外力导致压铸件几何形状与图纸不符; 4.12 流痕:压铸件表面与金属液流动方向一致的条纹。无发展趋势; 4.14 水纹:铸件表面上呈现的光滑条纹,肉眼可见,但用手感觉不出,颜色不同于基体金属的纹路,用0#砂布稍擦几下即可去除; 4.15 冷隔:在压铸件表面,明显、不规则、下陷的线形纹路(有穿透与不穿透两种)。形状细小而狭长,有时交接边缘光滑,有断开的可能; 4.16 龟裂毛刺:由于模具型腔表面产生热疲劳而形成的铸件表面上的网状凸起痕迹和金属刺; 4.17 凹陷:铸件的厚大部分表面有平滑的下凹现象; 4.18 欠铸:铸件表面有浇不足的部位,导致轮廓不蔳; 4.19 飞边、毛刺:在分型面边缘出现金属薄片,或粗糙、锋利的棱角; 4.20 脱皮: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 2015年4月17日 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 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外观区域划分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LABEL不可有漏贴、浮贴、翘起、起泡等不良现象。● LABEL,LOGO不可印刷错误、脏污、破损、折痕等不良。● 组装材料或材质不符。● 线材不可有破损,规格用错等现像●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 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 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 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亮斑:对于非光面的塑料件,由于壁厚不均匀,在壁厚突变处产生的局部发亮 现象。 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细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飞边: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 塑料废边。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 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叫做 熔接线。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 印或凸起。

汽车部件品质外观检验规范

汽车部件品质外观检验规范 1 适用范围 此规范适用于我厂汽车零部件的外观品质检验。 2 引用标准 GB/T 2828.1-2003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3 术语 3.1 外观品质 包含零件的颜色鲜艳规定等的外观特性,在规格书、图面等中指定。 3.2外观品质基准 关于零部件的外观特性,有是物理学的规定,有通过人的感觉判断,后者因为用人的感觉比较简单,作为外观品质基准较多的采用人的感觉评价。 3.3缺点 外观品质要求大多在规格书,图面等要求值以外,没有量化的规定。 3.4复合缺陷 零件在单位面积内,存在2或2个以上的缺陷. 3.5限度样件 用样件表示合格品或不合格品的品质限度,由与供方共同协商确定。 3.6级面(整车) 依据车辆操作及装配状态,区分1、2、3、4级面。 1级面:站立、蹲下或坐在驾驶座上能很明显看到的部位(不勉强,很容易看到)。 2级面:站立、蹲下或座位上不是很明显看到的部位(勉强,不容易看到)。 3级面:发动机仓、货箱、车辆底部等被覆盖或很难看到、顾客很少关注的部位。 4级面:几乎所有顾客都不会关注的部位。 3.7区域(零部件) 依据零件在车辆上的操作及装配状态,区分A、B、C、D的区域。 A区:操作状态或正常姿势下很明显看到的部位 B区:操作状态或正常姿势下不是很明显看到的部位 C区:需要低头、弯腰、爬下或打开遮盖物才能看见,正常姿势看不到的部位 D区:任何姿势都不能看见的部位(零件完整的情况下,不评价) 3.8判定等级 根据质量问题在顾客心中产生的不满程度,评价出的问题分为如下等级: A级:用户强烈不满会造成人身安全的或会要求立即返修的不良 B级:用户感到不满几乎所有人都不能接受,并会要求返修的不良 C级:用户虽然会发现,但几乎所有的人都能接受的不良问题 4 检验项目及要求 4.1灯具类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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