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改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46号),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28号),经省政府批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2014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为国家、省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基层农技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站、畜牧站及其他农村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需要补充的1500名工作人员(详见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4日以后出生)的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的“特设岗位教师”、“选聘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已满的,报名时需持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招聘岗位主要以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为主。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畜牧兽医、幼儿教育等6个专业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者也可报考。具体岗位所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按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确定(详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6、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二、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各步骤的时间安排须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413854599.html,/)、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413854599.html,/)、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413854599.html,/web/default.aspx)、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413854599.html,/)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00∶00—6月9日18∶00。

2、报名地址: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413854599.html,/web/default.aspx)。

3、资格初审: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审查,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在考试前,由应聘人员持报名信息表(从网上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验证。对于应聘人员所持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各市人社部门应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验证具体时间、地点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市的考试时间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2、公共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主要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各市可参考《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作为公共科目考试知识点。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并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根据应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参加面试人选。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负责通知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由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须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六)聘用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核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并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定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基层用人单位上报的人才需求计划分配给各基层用人单位。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办理工资、社保落户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见习试用期取得教师资格证,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三、时间安排

6月4日00∶00—6月9日18∶00应聘人员在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时间为6月4日8∶00—6月12日18∶00。

6月13日—6月15日应聘人员按照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验证。

6月16日—6月30日考试(笔试和面试)。

7月7日—7月31日:体检、考察、公示。

8月31日前: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向新聘用人员发送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签定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振兴计划工作人员,是一项社会影响面广、群众关注度高、政策性又很强的工作。各市一定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46号)和今年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及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把好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录取等每个工作环节。在资格审查中,一定要按照省上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审查,不要降低或拔高条件;在专业上要尽量贴近实际需求,对于相邻相近专业要慎重选择;在命题、考试中,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绝对不能发生失密事件。省人社厅在2010年6月下发过《关于加强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通知》(陕人社函〔2010〕403号),请各市继续按照要求去做。各市在工作中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本市振兴计划招考方面的规章制度,明确考场规则、考生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主考、监考及巡考人员职责等,以维护振兴计划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保障措施

1、各市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统一进行招录,不得擅自扩大范围、降低标准。坚决杜绝地域歧视、性别歧视,切实保证把优秀毕业生招录选派到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上来。

2、对招录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和乡镇涉农服务机构工作,且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奖励金1万元;对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给予奖励金3万元;对紧缺专业毕业生和选派到特困乡镇的毕业生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奖励金按服务年限分期支付。振兴计划奖励金、助学金政策,每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助学贷款偿还等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46号)文件执行。(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413854599.html,/查询)。

3、招录到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县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资待遇由县财政按照规定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招录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大专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1级,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2级。调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后,高定工资不再保留。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第一年可安排到县医院实习锻炼。

4、对招录到农村基层参加振兴计划且在基层服务满3年者,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可以在本县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5、招录的从医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省政府《关于为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中规定的各项待遇。

6、把在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教育、卫生、涉农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优先。

7、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履行服务年限的,予以通报,追还奖励金、资助经费,并不得录用为本省境内财政供养单位人员。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29—87293660

报名咨询电话:各招聘职位后所留电话

六、网络报名和技术支持联系人及电话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人:吕波

联系电话:029—87457489、029—87441673

考生必读

1、姓名和身份证号为重要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00:00-6月9日18:00.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6月4日00:00-6月9日18:00.

4、本次报名不收费,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及时打印报名表。

5、本次报名考生尽量采用IE浏览器版本7.0、8.0、9.0、11和部分高版本的IE10.0,如果你使用的IE10.0不能报名请升级到IE11即可报名。

6、资格审核拨打各地市的联系电话(计划一览表上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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