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印申请单、印信外借申请单

用印申请单、印信外借申请单

附表一

用印申请单

附表二

印信外借申请单

6

行政章(公章)用印分类说明

行政章(公章)用印分类说明 ■、基本分类: 一、公司内外重大事项变更(董事长签批后可用印) 二、公司对外重大合作事项(董事长签批后可用印) 三、公司对外重大事务交涉(董事长签批后可用印) 四、主管部门一般事务办理(总经理签批后可用印) 五、日常经营管理涉及业务(总经理签批后可用印) 六、一般性证明或说明文件(总经理签批后可用印) 七、其他 ■、细化分类: 一、公司内外重大事项变更: 01、公司名称、股权、章程、经营范围、地址、负责人、股东关系发生变化或变更的; 02、公司成立新机构进行情况说明或办理的; 03、公司经营新项目启动或旧项目终止进行相关事项办理的;04、内部高管任免下发正式文件的; 05、内外事务办理时董事长授权的。 二、公司对外重大合作事项: 01、新项目启动、终止意向说明或函件来往的; 02、大宗商品采购或业务合作的(以10000元为限); 03、对外合作涉及账务来往10000元以上;

1 04、对外合作涉及到公司品牌冠名或品牌直接使用的; 05、对外合作涉及到对方进入我方经营场所展开经营性活动的;06、联合开展经营活动的。 三、公司对外重大事务交涉: 01、各类登报申明; 02、合同争议事项交涉的; 03、涉及民事、刑事诉讼案件的; 04、社会团体、协会事务参与的; 05、竞业协议执行或交涉的; 06、工程质量追责的; 07、大宗货品质量追责的(涉及账务10000元以上); 08、涉及公司版权、品牌形象、商标使用等事项交涉的; 09、主管部门处罚、问责事项交涉的; 10、涉及公司经营安全、品牌形象、或较大账目事宜(10000元以上)的其他交涉事项的。 四、主管部门一般事务办理: 01、日常经营表单、规章制度、说明文件等正常提交的; 02、证照审验办理的; 03、主管部门文件接收的; 04、主管部门检查、巡查配合的;

公章印鉴的使用管理制度

公章印鉴的管理及明细使用规定 一:目的: 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特制定本办法。 二:要求: 所有用章(印)手续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程序办理执行。 三:印章的分类: 根据用途、类别分为: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部门独体章; 四:具体内容: (一)管理制度: 1:部门独体章的使用须严格登记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部门独体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2:任何情况不得携带各类章(印)外出或外借。若因工作需要,需提交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综合办登记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3:部门独体章的保管人由综合办统一管理并严格按公司印

章管理制度执行,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得因任何人的非本规定要求而违规用章; 4:公司公章的保管人员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主管领导授权、详细登记后方可使用; 5:财务章、法人章必须经总经理授权并登记后方可使用;6:各类章一律不得使用在空白的:纸、单据、合同、协议上; 7:各类章的保管人有变更时,必须以文字形式完成使用记载、印章的交接手续; (二)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 3)公司对外提供的业务报告; 4)公司章程、协议; 2:部门独体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范围类须上交备档的管理、变更、通知等事项;2)部门经授权的业务使用; 3)流程:必须经综合办审核文本后,报总经理批,方可登记用章; 3: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由直接上级批准,财务部执行;

(完整版)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公章是一个单位、组织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规范公司公章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章使用的严肃性、合法性,加强法律风险的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章使用范围: 第一条对外公务中必须以公司名义签订或出具的章程、协议、请示、申请、报告、证明、书面答复、收件收据、资质资格证明(例如营业执照等)及其他合法材料。凡适用“合同章”、“人事章”、“报关章”等专用章的,应尽量避免使用公章。 第二条以公司名义对内发布的规章制度、通知公告及其他公文。 二、使用公章程序: 第一条申请及审批流程 1、对外常规性工作(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使用公章申请及审批流程解释 1、申请和审批流程 用印须填写《用印申请单》,分属不同事务的材料分别填写申请单,严禁在一份申请单中夹带其他事务的材料。 申请单首先交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审核用途的真实性、必要性和材料的完整性。申请单必须是原件,若传真件、复印件须电话确认真实性。 常规性事项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后,总经办予以盖章。 非常规性事项,部门签字同意后交总经办主任审核签字,审核行文格式、条款设置及控制法律风险;最后交总经理审批签字。若无总经理签字,且需要立即盖章的,由总经办电话向总经理请示,总经理同意后予以盖章,事后用印人必须补充完成公章申请及审批流程。 2、盖章材料要求 原则上不得用复印件或传真件,除非是办事程序指定必须为复印件的(例如营业执照等)。材料字迹须清晰、正确。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不得有空白未填写部分。严禁在空白页、空白表上盖章! 用印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总经办不予盖章。 3、盖章 公章保管人须亲自对用印材料进行盖章。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公章进行盖章或作他用。 4、用印人填写《公章盖章登记表》 用印人亲自、如实填写《公章盖章登记表》,详细记录用印时间、用印人姓名、部门、用途等,最后由用印人签字确认。用印人登记时,公章保管人须在场监督。总经办须妥善保管《公章盖章登记表》,以便事后追溯和核对。 公章保管人核实《用印申请单》、《公章盖章登记表》、盖章材料一致无风险

关于加强公章用印审批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公章用印审批工作的通知----------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关于规范用印审批的通知 各分公司、总公司各部门: 根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规定(2009修订版) 》,太平财发[2009]10号,中第五章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对用印审批工作规范如下: 一、公司内部用印 由经办人提出申请~详细写明用印事由~经部门负责人和该部门总经理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办公室,综合部/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进行复核~办公室复核后由经办人送公司总经理审批~涉及太平财发[2009]10号第31条规定的“公司险种条款、权利义务的有关单证~各类合同、协议、承诺书~对外公告、通告涉及公司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 以及其它经法律审核、见证的有关材料”等用印内容或需相关部门会签~还须提前由经办人报本公司合规法务人员进行审核或由相关部门会签~以上流程审批结束后公司公章管理员即可盖章用印。审批流程图见附1。 二、上、下级机构用印 由下级机构申请部门经办人提出申请~详细写明用印事由~经部门负责人和该部门总经理室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涉及太平财发[2009]10号第31条用印内容或需相关部门会签~还须提前由经办人报本公司合规法务人员----------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进行审核或由相关部门会签~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经办人上级机构对口职能部门。上级机构对口部门要设一名经办人负责下级机构用印经办事宜~审批流程同上述第一条。审批流程图见附2。 三、其它要求 1.由于审批层级有变化~因此原太平财发,2009,10号文《印章使用申请单》格式有所调整~详见附件4。《印章使用申请单》每年须装订成册~并于次年6月底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备查。如通过流程审批的~流程单可作为审批单打印归档。 2.用印人提出用印申请时~须详细写明用印事由及用印材料份数、需盖章次数~如是合同或协议~需写明对方单位全称。 3.印章保管人要对超过1页以上的用印材料须全部加盖骑缝章~并做好完整登记。经过合规法务人员或公司总经理室领导审核的各类用印材料严禁作任何改动。 4.对于擅自更改已审批过用印材料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给公司造成较坏负面影响或带来损失的~将严格按照太平财发,2009,10号文第三十七条进行处理。 5. 在公司未启用统一的用印审批流程前~下级机构向上级机构报送非须原件的用印材料可扫描后通过内邮、传真等方式上报~必须原件盖章的材料可通过邮寄上报~启用统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一的用印审批流程后~用印内容须事先通过流程进行审批。 四、授权制度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免费完整版)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北京市公安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生产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印章保管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董事长、总裁 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行政管理中心总监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关于加强公章用印审批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用印审批的通知 各分公司、总公司各部门: 根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规定(2009修订版)》(太平财发[2009]10号)中第五章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对用印审批工作规范如下: 一、公司内部用印 由经办人提出申请,详细写明用印事由,经部门负责人和该部门总经理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办公室(综合部/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进行复核,办公室复核后由经办人送公司总经理审批,涉及太平财发[2009]10号第31条规定的“公司险种条款、权利义务的有关单证,各类合同、协议、承诺书,对外公告、通告涉及公司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以及其它经法律审核、见证的有关材料”等用印内容或需相关部门会签,还须提前由经办人报本公司合规法务人员进行审核或由相关部门会签,以上流程审批结束后公司公章管理员即可盖章用印。审批流程图见附1。 二、上、下级机构用印 由下级机构申请部门经办人提出申请,详细写明用印事由,经部门负责人和该部门总经理室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涉及太平财发[2009]10号第31条用印内容或需相关部门会签,还须提前由经办人报本公司合规法务人员进行审核或由相关部门会签,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经办人上级机构对口职能部门。上级机构对口部门要设一名经办人负责下级机构用印经办事宜,审批流程同上述第一条。审批流程图见附2。 三、其它要求 1.由于审批层级有变化,因此xx财发 (2009)10号文《印章使用申请单》格式有所调整,详见附件4。《印章使用申请单》每年须装订成册,并于次年6月底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备查。如通过流程审批的,流程单可作为审批单打印归档。

2.用印人提出用印申请时,须详细写明用印事由及用印材料份数、需盖章次数,如是合同或协议,需写明对方单位全称。 3.印章保管人要对超过1页以上的用印材料须全部加盖骑缝章,并做好完整登记。经过合规法务人员或公司总经理室领导审核的各类用印材料严禁作任何改动。 4.对于擅自更改已审批过用印材料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给公司造成较坏负面影响或带来损失的,将严格按照太平财发 (2009)10号文第三十七条进行处理。 5.在公司未启用统一的用印审批流程前,下级机构向上级机构报送非须原件的用印材料可扫描后通过内邮、传真等方式上报,必须原件盖章的材料可通过邮寄上报,启用统一的用印审批流程后,用印内容须事先通过流程进行审批。 四、授权制度 1.在公司内部用印“总经理”审批节点,原则要求必须由总经理本人审批,如总经理本人不能经常亲自处理,可根据总经理室成员分工情况将最终审批权限授权给其他领导。 2.涉及xx财发 (2009)10号第二十九条“开具员工身份、家庭证明以及办理涉及薪酬、组织、人事、医疗、教育、婚姻等事项用印”以及第三十条“开具介绍信以及办理一般性日常事务证明等用印”内容,无论是使用公章还是人事部门印章均须总经理室领导最终审批,如总经理室领导不能经常亲自处理,可授权给人事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 3.所有授权工作均须有书面《印章审批授权书》(见附件3),明确授权范围、有效期限并双方签字。被授权人须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进行用印审批并承担审批责任,授权期限已满仍需授权的,须重新办理授权手续。 4.上报上级机构的用印申请必须经本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不能授权。

公章用印规范

公章用印规范4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公章用印规范 篇一: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各类印章的管理,明确印章使用工作流程和使用权限, 规范各类印章的刻制申请、批准、领用、保管、使用、变更和废止管理,特修订本制度。 一、印章的重要性分类 (一)印章的重要性: 印章是印信凭证的一种,是公司行使权利的象征。盖印,标志著 文书生效和对文书负责,具有极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印章代表着企业领导的意志,无论是公文还是一般信件,只要加盖公章,就产生了 法律效用。印章须严格管理,以免造成不良影响或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印章分类及保管:

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和部门印章。 公司公章:公司必须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 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等。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管理;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管理。 部门印章:刻有部门名称的印章,限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和协调,对外不具备法律效力。 本规定所指的公司印章管理不包括财务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等),财务印章管理按财务部制定的管理程序执行。 二、印章的制发、更换与领取程序 (一)所有公章都必须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到公安部门规定单位统 一刻制。 (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刻制、更换印章,必须提交刻制申请。 1、公司公章的刻制、更换等工作,须经董事长批准。 2、各部门级印章的刻制、更换等工作须经总经理批准。 3、各部门业务所需条形章、个人签章等由部门主管领导批

准。 (三)印章领取程序 领取印章时,须办理印章领取手续,申请部门人员、档 案管理人员、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更换印章的,还须将原印章交回至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1、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等财 务类印章由财务部统一管理,领取时,须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与指定印章保管人共同领取。 2、部门印章领取时,必须由申请部门负责人或者本部门印章管理员亲自领取。 三、印章的作废、销毁及交接 1、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和遗失作废等。 2、经确认作废的印章由使用部门提出作废申请,将作废印章交回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封存;如需销毁的,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销毁。 3、遗失印章,须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领导批准,签批遗失处理意见及处罚办法。 4、遗失、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私章都必须到公安部门报备。 5、印章管理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必须认真履行印章交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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