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可回收利用和禁用物质法规介绍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汇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汇报为切实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规范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将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现状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管理,5月19日县商务局组成检查组,会同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环保局认真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摸底、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企业的经营资格、证照资质持证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经过检查,目前,全县有两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进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分别是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和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两家企业。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公司地址位于:县太和大道北段,该企业具备营业执照、省商务厅的批文和公安治安管理备案,xx年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地址位于:县沱牌镇五显楼村,该企业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其他相关证照。 二、处理情况 12345热线举报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在没有商务厅的备案准入资质和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业务。通过县商务局调查了解后,分别于6月5日和6月25日给县车管所、县工商和质监管理局送去商函,要求停止对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的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监消业务和违规经营行为。

在7月9日至7月13日期间连续4次接到12345热线举报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环境污染问题,反映该公司生产期间有烟雾、臭味和油污污染等现象。7月9日和7月16日县商务局会同县环保局执法大队的同志一道到城北智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站现场调查了解该企业的环保问题,证实:该企业回收的废旧轮胎统一码放在一起储存,没有焚烧轮胎等塑料制品的现象;在平时氧气切割时,保证先拆除可燃易燃物体后再进行氧割,在氧割期间不会产生很大的烟雾;在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柴油和废机油,企业全都自用了,没有用完的机油都是用油桶装放,没有油污泄漏现象,更没有油污横流街道影响居民出行的现象。该报废汽车站离居民小区距离甚远,厂区内的基本作业操作不会有上述影响。该企业在报废汽车处理流程中虽未产生环境影响现象,但我们和环保执法大队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xx年未作环境影响评价资料,根据环政法函[xx]31号精神,责令该企业停止经营活动,依法依规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我们走访调查,这几起12345信访投诉属于行业间的恶性竞争采取的报复性举报,不是周边居民的举报。 三、整改规范 县商务局通过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调查处理后,要求企业停业整改,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五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一是在我县设立合法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站点资格需得到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认定。二是进一步规范车辆收购、拆解行为,加强安全作业管理,确保拆解人员的安全。三是要落实整改,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环保要

禁用物质管理制度

禁用物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旨在严密管控禁用物质,以符合《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及其它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特殊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类型的产品设计、采购、检验、制造和交付整个过程。 3.名词定义 3.1 《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3.2 禁用物质定义及含量限制 3.2.1 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或客户要求而禁止使用的某种或某些物质; 3.2.2 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或客户要求,某种或某些物质被规定了含量限制,禁止超过含量限制的物质也称为禁用物质; 3.2.3 禁用物质含量限制:无石棉,铅或其化合物≤0.35%,汞或其化合物≤0.1%,镉或其化合物≤0.01%,六价铬≤0.1%,多溴联苯≤0.1%,多溴联苯醚≤0.1%(以上含量均为质量百分比); 3.3 管控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用于产品的所有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如电镀、金属和非金属等物料)。 4.职责 4.1技术部、采购部、品质部、制造部、销售部和仓库等部门负责禁用物质管理制度的执行,同时进行过程监督; 4.2供应商必须按照本制度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对禁用物质进行有效管控,定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的禁用物质检测报告。 5.作业程序 5.1 设计开发阶段的管控 5.1.1 对于设计研发的新产品中所使用到的新物料,要求必须是供应商已经送国家或客户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测试过并取得合格报告的物料,没有取得合格报告的物料,一概不得使用。在技术部使用新物料之前,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禁用物质检测报告,送达我司品质部复核存档; 5.1.2 当技术部开发新产品中使用到的旧物料,必须是已检验入库储存的合格物

CVTC+22001-2015+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企业标准 CVTC 22001—2015 代替CVTV 22001-2013 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Automotive parts and material—Requirements of prohibited limited substances 2015-05-15发布 2015-05-15实施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 d src="/pic/view?ih=rn=100doc_id=482dc5569e314332396893f8o=png_6_0_0_0_0_0_0_892.8_12 62.879pn=1iw=ix=sign=d8709ff47b8a60394611551316aca379type=1iy=aimw=app_ver=2.9.8.2ua =bd_800_800_IncredibleS_2.9.8.2_2.3.7bid=1app_ua=IncredibleSuid=cuid=fr=3Bdi_bear=WIFIfro m=3_10000bduss=pid=1screen=800_800sys_ver=2.3.7" alt="CVTC 22001-2015 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 d src="/pic/view?ih=rn=100doc_id=482dc5569e314332396893f8o=jpg_6_0_______pn=1iw=ix=sig n=d8709ff47b8a60394611551316aca379type=1iy=aimw=app_ver=2.9.8.2ua=bd_800_800_Incre dibleS_2.9.8.2_2.3.7bid=1app_ua=IncredibleSuid=cuid=fr=3Bdi_bear=WIFIfrom=3_10000bduss= pid=1screen=800_800sys_ver=2.3.7" alt="CVTC 22001-2015 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 布 CVTC 22001-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本标准)代替CVTC 22001-2013,与CVTC 22001-2013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4.1增加了B类禁限用物质; ——4.2 增加了不同禁限用物质的分类管控方法; ——5.2增加了禁限用物质检测的拆分细则; ——5.3修改了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统一按照GB/T 3051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A类禁限用物质的测试; ——6.2.1 按照最新的六价铬试验方法修改了六价铬的合规判定原则; ——附录C新增了B类禁限用物质清单、检测方法及限值要求。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车身及造型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车身及造型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茜、杨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CVTC 22001-2010; ——CVTC 22001-2013。 CVTC 22001-2015 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件和材料中禁限用物质的管控要求、检测方法及合规判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CVTC)开发设计的车辆以及这些车辆上的全部零件和材

报废汽车管理规章制度

报废汽车管理规章制度 1、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 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2、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机动车要交售到交警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 收企业拆解。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3、凡符合一下条件之一的一律作报废处理 (1)达到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年限或累计行驶里程的[参见《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和第七条];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 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 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加强对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督管理,及时处理临近报废车 辆的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1.目的 为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营运车辆。 3.内容 3.2机动车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强制报废:

(1)达到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3)经修理和调整后,排气污染物及噪声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4)在1个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合格的; 3.3公司客运车辆达到营运使用年限规定或行驶里程,强制下线。 (1)8座及以下客运车辆营运使用年限5年,或者行驶50万千米; (2)大、中型客运车辆、公交车辆营运使用年限5-8年,或者行 驶60万-80万千米; 3.4其它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为: (1)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或者行驶50万千米;半挂牵引汽车及其他载货汽车使用15年;或者行驶60万千米; (2)全挂车使用10年,半挂车、中置轴挂车使用15年;半挂牵引汽车及其他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的。 (3)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专项作业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专项作业车行驶50万千米; 3.5达到行驶里程或累计工作时间的机动车辆,须将营运车辆手 续交回手续,由公司车管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 声污染防治法》,另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车辆使用年限 根据《汽车报废标准》(国经贸经[1997]456号)小、微型出租客 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 使用12年。 二、营运车辆行驶里程

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现状及对策

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现状及对策 随着国内汽车市场不断扩大,报废汽车引发的安全、环保、资源问题以及汽车再制造产业广阔的前景,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本文通过分析国内报废汽车现状描述,对比发达国家报废汽车管理方法特点,提出国内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问题的建议。 一、报废汽车对社会影响 汽车工业既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是高消耗、高排放、影响环境污染的重点行业。2009年我国汽车累计产销双超1360万辆,汽车总保有量已经突破7000万辆,按照每年大约7%的报废量,仅报废汽车的重量就超过700万吨。据预测;2010年我国汽车销售将达到1600万辆,汽车报废数量相应也在快速增长,给社会带来诸多问题。 1、报废汽车重新回流进入社会,危害极大,由于报废车辆本身已不符合道路行驶条件,被再次被改装后进入路面行驶,其车本身性能大变,安全系数大大降低。报废车重流社会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非法拼装”,近年来,由报废汽车总成拼装上路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有资料显示,在国内近3年的交通事故中,有13%是因为使用伪劣和报废汽车配件所致,非法拼装车的安全性能完全得不到保证,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2、报废汽车对环境污染,汽车生产过程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除主要制造原料钢材、生铁外,大量橡胶、塑料、有色金属被采中,砷、硒等也存在于汽车中。汽车报废后被非正确处理过程中,所产生废气、废油、废电瓶以及报废零部件,对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车内存留的废机油、报废的旧电瓶以及报废的零部件处理不当,将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和破坏。此外空调的制冷剂——氯氟烃(CFC,俗称氟里昂)泄漏时的直接排放,会造成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给人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3、报废汽车上路超期运行危害,国内汽车在到达报废期后,经常被非法延长使用时间。超期运行的汽车零部件,在汽车运行时可靠性降低,会直接导致刹车失灵,转向及发动机等零件失灵;会使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变差,极易跑偏;这些超期使用的报废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功能下降,安全隐患增加。2008年,我国各地区出现多起因汽车超期使用导致的交通事故,给当事人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整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C/T 941-2013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 QC/T 942-2013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QC/T 943-2013汽车材料中铅、镉的检测方法 QC/T 944-2013汽车材料中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的检测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均质材料homogeneous materials 零件或组件用机械方法(如拧开、切割、碾压、刮削、研磨等)无法被进一步拆分且各部分组成为相同的材料。 4禁用物质的范围 4.1禁用物质的范围 本标准中要求禁止使用的物质特质以下六种物质: a)铅或其化合物; b)汞或其化合物; c)镉或其化合物; d)六价铬;

e)多溴联苯(PBBs); f)多溴二苯醚(PBDEs)。 4.2禁用物质的含量限值 除附录A中规定的在一定期限内豁免的汽车零部件和材料外,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每一均质材料中的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0.1%,镉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0.01%。 4.3对禁用物质的豁免要求 4.3.1豁免要求 根据中国当前汽车产品技术及使用材料的现状,附录A中规定了对禁用物质豁免的要求。 附录A中规定的汽车零部件和材料、范围及豁免期限,将根据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豁免期限到期后,对汽车产品及零部件的再使用、再制造产品仍然给予豁免。 4.3.2其他豁免条件 对于附录A中没有列出的汽车零部件或材料,如果符合下列情况中的一种,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商可提出产品对禁用物质的豁免申请: a)铲平中的禁用物质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尚不能由其他物质或材料替代; b)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降低产品的安全性能; c)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 d)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显著缩短产品的使用寿命; e)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使产品的生产成本或销售成本显著增加。 5禁用物质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中提出的六种禁用物质的检测推荐下述四种检测方法: QC/T 941-2013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 QC/T 942-2013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报废汽车拆解回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报废汽车拆解回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及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零点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报废汽车拆解回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设单位:***报废汽车拆解回收有限公司***分公司项目编制单位: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概况 (1) 1.2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 (2) 1.3项目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3) 1.4项目建议和指导思想 (7) 第二章全球报废汽车拆解和回收行业现状 (9) 2.1国外废旧汽车拆解以及废旧汽车产业概述 (9) 2.2各国废旧汽车回收体系及运营模式 (11) 2.3拆解和回收市场最新动态 (12) 2.4美国汽车报废市场 (13) 2.5德国汽车报废市场 (16) 2.6日本汽车报废市场 (19) 2.7我国废旧汽车回收利用和拆解的现状 (23) 第三章市场预测 (26) 3.1国内外市场情况预测 (26) 3.2回收拆解利用市场的初步预测 (28) 3.3汽车回收利用分析 (30) 第四章项目建设条件及总体规划 (37) 4.1***概况 (37) 4.2项目选址条件 (37) 4.3建设标准 (41) 4.4建设目标 (41) 4.5发展战略 (42) 第五章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及配套工程 (43) 5.1工艺流程 (43) 5.2废旧汽车企业作业程序 (45) 5.3工程方案 (48) 5.4设备方案 (49) 5.5配套工程 (52)

第六章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53) 6.1环境保护 (53) 6.2安全与卫生 (55) 6.3消防 (56) 第七章节能、节水 (58) 第八章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及项目招投标 (62) 8.1生产班制和定员 (62) 8.2人员的来源和培训 (62) 8.3项目实施管理 (62) 8.4工程招投标 (63) 第九章项目实施计划 (64) 9.1安排原则与设想 (64) 9.2项目实施计划 (64) 65 65 66 10.3总投资估算及其资金来源 (67) 第十一章财务评价 (68) 11.1产品成本估算 (68) 11.3财务现金流量及财务状况分析 (70) 11.4不确定性分析 (70) 11.5结论 (71) 第十二章结论与建议 (73) 12.1结论 (73) 12.2建议 (73) 第十三章声明 (74) 第十四章财务报表 (75)

BT-SGMWJ 0849-2013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Requirements for Prohibited Substances on Automobiles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海勇、秦贤芳、黄正娟、陈晓、唐恵仲、韦兰萍。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实施要求: 2014年1月1日后新认证的车型于本标准发布后即开始实施。 2014年1月1日前认证的车型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和材料中禁用物质的限值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SGMW生产销售的所有车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BT/SGMWJ 0837 汽车材料中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检测方法 BT/SGMWJ 0839 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 BT/SGMWJ 0840 汽车材料中铅和镉的检测方法 BT/SGMWJ 0847 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禁用物质 对人体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和环境具有危害或潜在危险,在汽车产品中要求禁止使用的物质。 3.2 均质材料 零件或组件用机械方法(如拧开、切割、碾压、刮削、研磨等)无法被进一步拆分且各部分组成为相同的材料。 3.3 新认证车型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销售的新车型。 4 汽车产品禁用物质技术要求 4.1 禁用物质的范围 本标准中要求禁止使用的物质特指以下六种物质: 1)铅或其化合物 2)汞或其化合物 3)镉或其化合物 4)六价铬 5)多溴联苯 6)多溴联苯醚 4.2 禁用物质的含量限值 除附录A中规定的在一定期限内豁免的汽车零部件和材料外,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每一均质材料中的铅或其化合物、汞或其化合物、镉或其化合物、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PBDEs)的限值要求见表1。

报废汽车拆解再生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项目名称:报废汽车拆解再生利用项目 承办单位:江苏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响水县陈家港沿海经济区 建设性质:新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隶属行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法定代表人:李霏 项目负责人:李霏 二、承办单位情况 江苏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5日,是由自然人李霏、王兆娣等人共同投资组建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30万辆/年报废汽车拆解再生利用生产线。项目选址于响水县陈家港沿海经济区,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计划总投资7.2亿元,占地面积401亩。企业经营范围:废弃资料和废旧材料的回收、加工、销售;环境污染处理剂生产、销售;再生物质回收、销售;废弃电器拆解与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回收、冶炼;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信息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节能环保领域设备、技术的推广、咨询、转让、服务。 三、研究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3、《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 5、《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文; 6、《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苏政发[2005]38号; 7、《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体系》(2010年版); 8、《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9、《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10、《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及使用手册》(第三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规划)》;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6、《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17、《现代财务会计》; 18、《工业投资项目评价与决策》; 19、国家公布的相关设备及施工标准; 20、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调查和收集的设计基础资料; 21、项目咨询合同书及企业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四、编制原则 1、坚持技术、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经济性原则,采用国内最先进的信息系统技术,确保产品质量,以达到企业的高效益。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及各部委颁发的现行标准和规范。 3、设计中尽一切努力节能降耗,节约用水,提高能源的重复利用率。 4、设计中注重环境保护及节能降耗,在建设过程中采用行之有效的环境综合治理措施。

QHAG_HB-001-2014《汽车产品中禁用、限用物质限值要求》.

Q/HAG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 准 Q/HAG HB-001-2014代替 Q/HMA 7122-2013汽车产品中禁用、限用物质限值要求 2014-03-21发布 2014-03-21实施发布 Q/HAG HB-001-2014 目次 前言 .............................................................................. I 1 范 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 件 ..................................................................... 1 3 术语及定 义 ......................................................................... 1 4 禁用、限用物质限值要 求 ............................................................. 2 5 检验规 则. (2) 5.1 样品拆分原则 (2) 5.2 检测单元 (3) 5.3 检测方法 (3) 6 合格判定. (3) 6.1 定性判定 (3) 6.2 定量判定 (3) 6.3 石棉判定 ........................................................................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豁免清单 .......................................................... 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检测方 法 (8) Q/HAG HB-001-2014 前言 为更好的开展汽车可回收工作,实现汽车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种类和含量的有效控制,协调各研发部门合理应对汽车可回收法规。根据欧盟指令2000/53/EC(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的关于报废车辆指令)、GB/T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和国家颁布实施的《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而起草。

EQC-1185-2011汽车产品材料禁用物质的使用规定

Q/EQ 东风汽车公司企业标准 Q/EQC-1185-2011 代替EQC-1185-2007 汽车产品材料禁用物质的使用规定 2011-11-25发布2011-11-25实施东风汽车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EQC-1185-2007。 本标准由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东风汽车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材料技术室 本标准起草人:黄江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EQC-1185-2007 首次发布。 1

汽车产品材料禁用物质的使用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及材料中禁止使用的物质(简称禁用物质)、禁用物质的检测方法以及合格判定基准。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及材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EC 62321 电子电器产品中禁用的六种物质含量的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禁用物质 指对人体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及环境具有危害及潜在危险,在汽车产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 3.2均质材料 指通过拧开、切割、碾压及研磨等机械手段不能进一步拆分,且各部分组成相同的材料,如陶瓷、玻璃、金属、塑料、纸、木板以及涂料等。 3.3检测单元 指经过拆分和取样,可以直接进行检测分析的材料;根据材料的均匀性,检测单元可以分为均质检测单元和非均质检测单元。 3.4非均质检测单元 指由若干种材料组成,无需或难以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材料。 3.5新认证车型 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新上公告的车型。 4. 汽车产品材料中禁用物质的种类及技术要求 4.1禁用物质的种类 本标准涉及的禁用物质特指以下六种物质: 1)铅及其化合物 2)汞及其化合物 3)镉及其化合物 2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标准编制说明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标准编制说明 1. 任务来源 为了更好地开展车辆回收利用技术及标准化研究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关 要求(《国标委综合[2007]104号》),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8 年4 月9日在北 京召开了“全国汽标委回收利用工作组筹建会议”,本次会议汽标委策划筹建了“车辆及零 部件回收利用”、“禁限用物质控制”和“车辆部件再制造”三个标准研究制定小组,并将(《道 路车辆回收利用 术语》 、《道路车辆部件可回收性标识》、《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要求 点燃式和压燃式发动机》)四项标准的研究制定列为2008年 工作计划,由此正式启动了与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相关的系列化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 2. 编制过程 根据2008 年4 月9日北京“全国汽标委回收利用工作筹建会议”的安排和要求,汽标 委秘书处于2008年7月12日在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车辆回收利用工作组禁用/ 限用物质标准起草小组会议”,本次会议上标准起草成员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 研究所、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和CTI华测检测有限公司分别交流了各自单 位在汽车禁限用物质检测和控制方面前期已开展的工作,对《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标 准框架进行了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标准起草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内容,并特别要求东 风汽车有限公司和CTI华测检测有限公司在前期对汽车零部件检测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禁 用限用物质的豁免材料和零部件提出基本意见(豁免清单)。 2008年8月~11月,《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标准起草小组成员单位一方面扩大汽 车相关零部件的检测,以期更多的了解和掌握国内汽车产品对铅、汞、镉和六价铬等6种禁 限用物质应用现状,另一方面广泛查阅收集国外文献资料,了解国外的发展动态,其中查到 欧盟报废汽车指令2008年8月最新修改版(2008/689/EC),对本版豁免清单中汽车材料和零 部件的调整以及豁免期限等有了新的了解,在这两方面工作的基础上,标准起草小组于2008 年11月底完成《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草案。 2008年12月4日,汽标委秘书处在厦门召开了“车辆回收利用标准草案研讨会”,《道 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标准草案作为汽标委秘书处2008年确定完成的四项标准之一,提交 本次研讨会讨论审议。研讨会上,参会专家和代表一致认为,将本标准属性改为强制性标准, 标准的文本及技术条款按照强制性标准的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写,对本标准草案内容提出了修 改意见和建议(见厦门会议标准草案讨论修改情况)。 根据厦门会议对《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标准草案讨论的意见,本标准起草小组对 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并交汽标委秘书处在全国汽标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009年2月底, 汽标委秘书处收到业内9家企业的35条反馈意见,本标准起草小组对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 提出了采纳和不采纳的意见。 2009年3月21-22日,汽标委秘书处在桂林再次召开了“车辆回收利用工作组标准研 讨会”,本次会议是对《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等四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以确定 标准送审稿(还讨论了各标准小组2009年标准制定计划和分工安排),本次研讨会上,将本 标准题目《道路车辆 禁用限用物质》调整为《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因为本标准将作为行业 内的一项强制性标准,车辆回收利用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代表对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更为关 注,对本标准的发布实施日期、豁免材料和零部件的豁免期限和范围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本标准起草小组在综合有关各方意见后确定了标准送审稿。 。

QDFXK 338-2015 汽车禁用物质限值及测量方法

Q/DFXK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DFXK 338—2015 汽车禁用物质限值及测量方法 2015-12-14发布2015-12-18实施

前言 本文件为首次制定。 本文件起草单位为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产品技术中心。本文件由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产品技术中心归口。

汽车禁用物质限值及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面向国内市场开发设计、制造的东风小康整车及零部件中含禁限用物质的限值、测量方法及合格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面向国内市场开发设计、制造的东风小康整车、零部件和材料,也适用于售后服务所需的零部件和材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面向国内市场开发设计、制造的东风小康整车及零部件制造过程中所消耗的零部件和材料(如切削油、清洁液、遮挡胶带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QC/T 941-2013 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 QC/T 942-2013 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QC/T 943-2013 汽车材料中铅,镉的检测方法 QC/T 944-2013 汽车材料中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的检测方法 BS EN 15205:2006 测定防腐涂层六价铬元素—质量分析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禁限用物质 regulation substance 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材料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 3.2 材料 materials 一种物质或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如金属(镀层、焊料合金、黄铜)、塑料(ABS、尼龙、PVC)、橡胶、陶瓷(介电材料)等。 3.3 均质材料 homogeneous materials 由一种或多种物质组成的各部分均匀一致的材料。 3.4 检测单元 test unit 经过拆分和取样,可以直接提交进行定量检测的不需要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材料或样品。根据材质的均匀性,检测单元可分为均质检测单元和非均质检测单元。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docx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改的必要性及主要修改内容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01年6月16日公布施行以来,对于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防止报废汽车和拼装车上路行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国家积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报废汽车再制造试点。现行《管理办法》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开展汽车再制造的需要。同时,2002年清理行政审批时,现行《管理办法》确立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这项行政审批被取消。对此,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以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多次反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循环经济发展,为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确有必要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格许可制度,建议通过修改《管理办法》,重新确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许可制度。 为解决机动车再制造工作的制度障碍,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管理,商务部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并向国务院报送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收到送审稿后,广泛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协会以及部分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再制造试点企业、汽车生产企业的意见,根据各方面的意见,会同商务部对送审稿进行了研究修改,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现行《管理办法》主要作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修改: 一是增加规定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内容。主要是:明确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作为立法目的之一(第一条);鼓励汽车再制造企业与回收拆解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促进回收拆解环节与再制造环节的有效衔接(第七条第二款);为提高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规定回收拆解企业应当采取有利于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的方式拆解报废机动车(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拆解的汽车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可以交售给再制造企业。(第十八条)二是重新确立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制度。2002年清理行政审批时取消了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这一审批项目,但《管理办法》未做修改。根据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继续保留了《管理办法》有关资格许可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做了相应调整,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十条)这实际上是重新确立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制度。 三是增加规定了机动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在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中的责任。为了提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技术水平,征求意见稿规定:机动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以提供拆解指导手册或者在企业网站上公布拆解技术信息等方式,为回收拆解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第二十条) 四是补充、完善了加强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第一,规定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建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档案和数据库,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废弃物处理情况以及拆解后零部件、材料和废弃物的流向,并按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送相关数据和信息。(第二十五条)第二,规定商务、公安、工商、环境保护等部门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第二十六条) 二、征求意见的有关事项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如有修改意见,可以于2010年8月19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814346993.html,,在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 ),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

我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现状及对策

我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现状及对策 随着国内汽车市场不断扩大,报废汽车引发的安全、环保、资源问题以及汽车再制造产业广阔的前景,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本文通过分析国内报废汽车现状描述,对比发达国家报废汽车管理方法特点,提出国内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问题的建议。 一、报废汽车对社会影响 汽车工业既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是高消耗、高排放、影响环境污染的重点行业。2009年我国汽车累计产销双超1360万辆,汽车总保有量已经突破7000万辆,按照每年大约7%的报废量,仅报废汽车的重量就超过700万吨。据预测;2010年我国汽车销售将达到1600万辆,汽车报废数量相应也在快速增长,给社会带来诸多问题。 1、报废汽车重新回流进入社会,危害极大,由于报废车辆本身已不符合道路行驶条件,被再次被改装后进入路面行驶,其车本身性能大变,安全系数大大降低。报废车重流社会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非法拼装”,近年来,由报废汽车总成拼装上路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有资料显示,在国内近3年的交通事故中,有13%是因为使用伪劣和报废汽车配件所致,非法拼装车的安全性能完全得不到保证,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2、报废汽车对环境污染,汽车生产过程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除主要制造原料钢材、生铁外,大量橡胶、塑料、有色金属被采中,砷、硒等也存在于汽车中。汽车报废后被非正确处理过程中,所产生废气、废油、废电瓶以及报废零部件,对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车内存留的废机油、报废的旧电瓶以及报废的零部件处理不当,将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和破坏。此外空调的制冷剂——氯氟烃(CFC,俗称氟里昂)泄漏时的直接排放,会造成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给人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3、报废汽车上路超期运行危害,国内汽车在到达报废期后,经常被非法延长使用时间。超期运行的汽车零部件,在汽车运行时可靠性降低,会直接导致刹车失灵,转向及发动机等零件失灵;会使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变差,极易跑偏;这些超期使用的报废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功能下降,安全隐患增加。2008年,我国各地区出现多起因汽车超期使用导致的交通事故,给当事人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此外,超期使用的报废汽车,所有机件磨损严重,燃油消耗大于正常水平,排放废气无法达到正常标准,机油消耗增加,都造成资源浪费、大气环境污染等问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经济发展研究分会副理事长应爱斌日前表示,对于愈加严重的汽车报废问题,有人说,成为“世界最大停车场”之后,中国正变成“世界最大汽车垃圾场”。 二、再制造产业前景诱人 低碳、节能、环保成为当今乃至以后的主题,那么汽车工业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实现呢?报废汽车向何处去?该如何纳入到回收利用的再制造轨道上来?

报废汽车材料回收与再利用..

\ 课题名称:报废汽车材料回收与再利用论文 系别:汽车工程系 小组成员:钟亮程子洋叶佳文 指导老师: 2011年8月20日星期六

摘要 随着我国国名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迅猛,汽车更新速度的加快,报废汽车的数量正在逐年增多,参与报废汽车的拆解企业人员雨后春笋遍布全国。随着汽车的保有量快速增长,废旧车辆急剧增加,入不及时进行回收和处理,将会产生很大的坏境影响和巨大的资源浪费。因此,本文分析报废汽车的影响,研究国内报废汽车的现状和问题,以及与国外对报废汽车处理的方针政策进行多方面的剖析,进而学习。从而提出了报废汽车回收的解决方案和再利用的建议。本文开头讲诉了一些有关报废汽车回收与利用的知识,方便那些为接触过这方面的同学作了解。中间则是述说了报废汽车自身材料组成及汽车各部分材料组成,进行系统的分类,有助于这项企业的发展。同时说了拆解场地的重要性,它关系到坏境的保护问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利用是节约原生资源,实现环境保护、保证国家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是一个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通过完善的法规加强宏观调控,又需要市场合理配置资源,而两者的适度配合较难掌握。在这方面发达国家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验。借鉴这些经验有利于加速我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还对报废汽车未来前景做了分析,在中国,这项行业为来的发展之路十分广阔,充满了希望,它一定会蓬勃发展,成为一项重要的企业。 关键字:报废汽车材料﹑回收﹑再利用﹑材料的分类﹑坏境保护﹑技术指令

第一章绪论 (1) 第二章概述 (2) 第一节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地位和作用 (2) 第二节我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现状 (3) 第三节世界发达国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得概况 (4) 第三章报废汽车材料分类与利用......................................5. 第一节报废汽车车身组成 (6) 第二节报废汽车黑色金属材料的分类与利用................... 第三节报废汽车有色金属材料的分类与利用.................... 第四节报废汽车非金属材料的分类与利用......................... 第四章国内外报废汽车拆解技术的对比............................. 第一节韩国、日本报废汽车的拆解技术............................... 第二节中国报废汽车拆解技术.............................................. 第三节美国及欧盟报废汽车拆解技术................................... 第五章报废汽车拆解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一节报废汽车拆解中产生的危害........................................ 第二节报废汽车危害解决的方法............................................ 第六章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发展前景......................................... 第一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的相关情况.................................. 第二节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模式的分析............................. 第三节我国拆解业发展预期与思考........................................... 结束语.................................................................................................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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