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下调燃煤上网电价及大工业电价

四川下调燃煤上网电价及大工业电价
四川下调燃煤上网电价及大工业电价

四川下调燃煤上网电价及大工业电价2015年04月20日 16:52:31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董焦编辑:覃贻花

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20日讯(记者董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降低四川电网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大工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228号)。

大工业用电类别目录电价和到户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0.0201元

通知要求,降低四川省级电网大工业用电类别目录电价和到户电价。四川省级电网大工业用电类别目录电价和到户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0.0201元。即执行大工业电价类别的用户,包括四川省级电网现行大工业电量中的直购电量、留存电量、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执行特殊电价的用户(814厂、中小化肥用电除外),均在现行到户电价基础上电度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201元。此次大工业用电类别电价降低不含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代管供电公司和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地方电网企业。

同时,分步取消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优待电价。本次调整电价,四川电网销售电价中,将大工业用电类别中小化肥用电的电度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别中小化肥用电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10元;趸售电价中,中小化肥用电执行工商业电价标准。

通知还要求,根据全省地方电网供区工业经济发展、电压等级提升的情况,为降低地方电网供电成本,在四川电网趸售电价表中增设110千伏电压等级,相应安排趸售电价标准。

根据近两年发电用煤价格变动情况,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15元。调整后四川电网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环保电价)为每千瓦时0.4402元。

取消汶川地震灾区电价优待重灾县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2元

此外,通知还要求取消汶川地震灾区电价优待,四川电网两个价区合并为统一的价区。39个地震重灾县(市、区)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2元(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除外),执行四川电网目录电价标准。

达州燃气电厂实行带量上网电价,每年上网电量为14亿千瓦时,上网电价核定为每千瓦时0.5688元。每年上网电量超出14亿千瓦时部分,执行四川电网

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带量上网电价不执行丰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达州燃气电厂上网电价执行情况将由我委每年进行清算。

据悉,本次电价调整从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20120628 南网营销部 - 南方电网实施居民峰谷电价的研究报告

南方电网实施居民峰谷电价的研究报告 南方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 李保平 摘要:为深入推进节能减排,鼓励居民高峰时段节约用电,缓解供需矛盾,国家鼓励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部分省区政府部门也有类似考虑。但由于目前国家政策环境,决定了电价政策降多升少,用户自由选择进出,最终电网公司电费必然欠收,同时电网公司必须承担电表投资。通过对浙江省多年来实施的经验分析,经研究,初步结论是目前暂不宜全网推广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即使要推行,也应先在广州、深圳等城市试行。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利的电价政策,避免对公司利益产生较大影响。 2011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明确了全国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原则和要求,同时,鼓励各地区可同时试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为研究南方电网实施居民峰谷电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市场部组织赴浙江省了调研交流,并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一、浙江省居民峰谷电价实施基本情况 2001年,应省领导要求,浙江省逐步开始居民峰谷分时电价试点,2007全省城乡居民经申请均可执行居民峰谷电价。截至2011年底,全省执行居民户数280万户,约占全省居民户数1900万户的15%。 目前浙江省居民峰谷电价电价政策是:高峰14小时,低谷10小时。高峰加3分,峰谷电价比1:0.5,加上附加,目前居

民电价是高峰0.568元/千瓦时,低谷为0.288元/千瓦时)。 2010年,浙江全省居民用电341亿千瓦时,约占全省总用电量16%。全省居民用电平均电价水平为0.558元/千瓦时,其中:执行峰谷的居民用户平均电价为0.503元/千瓦时,不执行峰谷的居民用户平均电价水平0.576元/千瓦时。执行峰谷电价的居民平均电价低约0.07元/千瓦时。据此测算,估计全年电网公司减收3.5亿元。 在试点初期,浙江省电表改造由电网出资300元,用户出资100元。07年后取消用户出资,全部由电网公司承担。预计电网公司总投入8.4亿元。 据了解,浙江电网公司没有单独对居民峰谷电价移峰填谷效果进行测算分析,估计约80万千瓦(每户移峰20%左右),有一定效果,但作用有限。 二、南方电网居民用电基本情况 南方电网年居民生活用电约110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7%。高峰负荷约占总负荷的25%。直供居民用户数3500万户。 海南、广西、广东居民用电比例较高,广东居民用电占总售电量18%,广西占19%,海南占26%。云南、贵州较低,云南占14%,贵州占14%。 广州居民用电比例22%,“一户一表”居民332万户。深圳居民用电比例17%,“一户一表”居民184万户。 目前全网居民电表无论是电子表,还是机械表,暂不具备峰谷分时计量条件。 三、实施居民峰谷电价利弊分析

工业用电一般多少钱一度

工业用电一般多少钱一度? 篇一:电价电费试题(一) 电价电费试题(一) 一、2008年江苏省销售电价调整主要内容 1、为缓解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7月1日起调整销售电价。 2、我省平均提价分/千瓦时,主要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可再生能源发展、电厂脱硫改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为减轻电价调整对居民和农业生产的影响,本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含贫困县农业排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以外,其余分类用电价格上调5分/千瓦时。 4、为促进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减轻服务业电费负担,国家决定将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与非普工业电价并轨,统一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执行非普工业电价水平。原大工业用电中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用电统一归并执行非优待大工业电价。 5、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提高分。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和化肥生产用电仍维持原标准。 6、优化大工业用电价格结构,在不调整总体水平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基本电价,降低电度电价。本次提高大工业基本电价5元/千伏安*月(千瓦*月),相应少提高大工业电度电价1分/千瓦时。 7、适当提高峰谷分时电价的谷期电价水平。将工业(含除居民以外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谷期电价上调2分/千瓦时。 8、自备电厂的系统备用费标准由每月每千伏安23元提高到28元,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分/千瓦时。 9、2008年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中基金及附加的提取标准: ①三峡工程建设基金: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中小化肥企业生产用电、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分钱,其他用电分钱。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分钱。③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除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3分钱,其他用电分钱。④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钱。 10、本次电价调整以后,我省电价分类简化为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农业生产、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济评价业务指导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济评价业务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济评判业务指导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次 1.业务说明 (3) 2.适用范畴 (3) 3.引用文件 (3) 4.术语和定义 (3) 5.治理要点 (3) 6.流程步骤及说明 (4) 附录A 电网建设工程经济评判参数操纵要求 (14) 附录B 电网建设工程经济评判要紧报表 (26)

项目经济评判业务指导书 1.业务说明 为规范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经济评判工作,提升电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时期的投资决策水平,进一步明确电网建设工程经济评判治理要求,强化投资效益,幸免投资白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统一规范策略:全网统一。 管控策略:审批型+报备型。 2.适用范畴 适用于35kV-500kV电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时期的经济评判业务。 3.引用文件 《输变电工程经济评判导则》(DL/T 5438-2009) 《建设项目经济评判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发改投资〔2006〕1325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治理方法》(Q/CSG213021-2020 4.术语和定义 电网建设建设项目的经济评判分为财务评判和国民经济评判两个层次,结合电网建设项目特点,宜以项目财务评判为主。财务评判是微观的经济评判,是从企业角度,依照国家现行财政、税收制度和现行市场价格,运算项目的投资费用、产品成本与产品销售收入、税金等财务数据,进而据此运算、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等经济成效指标,考察项目在财务上的效益。 5.治理要点 5.1经济评判的方法必须符合国家对电力差不多建设项目进行经济评判的方法的有关规定和当时的财税制度。 5.2运算使用的各种成本数据应准确可靠。 5.3运算采纳的折旧年限、运算期、还款期、所得税率、增值税率、融资利率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或协议。 5.4电网建设项目经济评判测算的输配电价应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确定。 5.5经济评判应明确表达以下内容:原始数据表;所有差不多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与利润分配表、财务打算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所有辅

成都市电力电价

成都市电力电价 关于调整成都电力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区(市)县物价局: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华中电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工[2004]146号)精神,现将我市电力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居民生活用电、贫困县农排用电、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和中小化肥用电价格不作调整,仍按成价工[2003]323号执行。 二、新核定的电力销售价格,适当拉大了电压等级价差;提高了大工业电价(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中小化肥除外)中的基本电价。调整后的直属供电局销售电价见附表一。 三、代管供电局销售电价按川价工〔2004〕146号调价金额顺加调整。调整后的销售电价见附表二。 四、农村电力销售价格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销售电价见附表三。 五、除已安装“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谷段价格仍执行优惠政策外,取消其余优惠电价措施,各类用户均按用电类别执行对应的目录电价。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其中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电价随各地工业电价统一调整;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在以上基础上再分别提高每千瓦时2分钱和5分钱。部分高耗能行业试行差别电价政策界限,见附件四。 六、农业生产、养殖业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高等学校学生食堂、澡堂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七、以上电价调整措施从2004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各区(市)县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一、成都电业局直属局电力销售价格表 二、代管供电局销售电价表 三、成都市农村电力销售价格表 四、部分高耗能行业试行差别电价政策界限动态|成都电价优惠多 为鼓励城乡居民多用电,近期四川省出台了一系列电价优惠政策。 据了解,在新出台的电价标准中,各类用电户的电价标准均有调整,其中居民装一户一表分时计度用电、新引进外资企业用电和城市光彩工程用电优惠最大,受益最多。成都市居民用电已从原来的每千瓦时0.4128元平均下调为0.3878元。安装了一户一表分时计度的居民用户,在6至11月丰水期深夜低谷时段每千瓦时电费只交0.1元,通宵开空调用电已不会再心痛,其余季节深夜低谷用电也从原来每千瓦时0.4128元降为0.1875元。而未安装一户一表分时计度的居民虽享有电价优惠,但降幅均不太大,即在丰水期(6—11月)深夜低谷时段用电每千瓦时需缴纳电费0.2801元,在每年其余季节低谷时段用电每千瓦时电费达 0.3878元。与此同时,对于去年11月1日以后引进的省外、境外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工业企业,每千瓦时电费比大工业用电少支付1/3左右。此外,高耗能产品生产用电、大宗工业用户低谷时段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上的大型宾馆、酒店、商厦使用电力集中制冷、制热的中央空调系统动力用电等均享有较大的电价优惠,即每年6至11月深夜低谷时段用电电价下浮70%,其余季节低谷用电电价下浮65%。城市光彩工程电价经调整后则由原来平均每千瓦时0.375元降为0.2728元,6至11月深夜低谷时段电价更优惠,从原来的每千瓦时0.1875元降至0.1228元。成都电业局负责人强调,凡是在去年拖欠当年电费的用户,将不得享受电价优惠政策。 成都天然气新价格推迟 早报讯(记者李媛)昨(14)日,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宣布:3月份抄表确认的用气量仍按1.28元/立方米的原价结算,上游涨价成本继续由燃气公司承担;新价格推迟一月、从4月份起抄见表量执行。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基本电价 不满1千伏1-10千伏 20—35千 伏 以下 35-110千伏 以下 110千伏 220千伏以 上 最大需量元/千瓦? 月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 月 年用电量W 2760千瓦时 0.5283 0.5183 阶梯电价2760千瓦时V 一、居民生年用电量w0.5783 0.5683 活用电4800千瓦时 年用电量〉 4800千瓦时 0.8283 0.8183 其他居民生活用电0.5483 0.5383 一、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0.882 0.867 0.861 0.852 其中:1、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439 0.424 0.418 0.409 2、限制类高耗能生产用电0.982 0.967 0.961 0.952 3、淘汰类高耗能生产用电 1.182 1.167 1.161 1.152 三、大工业用电0.667 0.661 0.652 0.637 0.622 40 30 其中:1、离子膜法氯碱生产用电0.649 0.643 0.634 0.619 0.604 40 30 2、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297 0.291 0.282 0.267 32 23 3、限制类高耗能生产用电0.767 0.761 0.752 0.737 0.722 40 30 4、淘汰类高耗能生产用电0.967 0.961 0.952 0.937 0.922 40 30 四、农业生产用电0.509 0.499 0.493 0.484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363 0.361 0.359 0.357

1、上表中价格(除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按照省物价局苏价工〔2011〕358号文件的规定,从2011年12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依据:省物价局苏价工[2012]182号。 2、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中小化肥企业生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0.3分钱,其他用电1.491 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以及地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3分钱,其他用电0.6分钱。大工业用电、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8分钱。 4、惩罚性电价标准:单位产品耗能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高耗能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比照限制类高耗能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 9M*11M 中间两个方柱子,高度2.8M,计划2台空调。2台3P的空调

2017内蒙古各地销售电价一览表

附件1: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3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和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23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3.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降低1.7分钱执行;抗灾救灾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4.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牧区“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用电基数,分别按照表中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电量电价标准收取及返还。对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的电压等级在35-1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按表中1-10千伏所对应的电量电价标准执行。

附件2: 内蒙古东部赤峰通辽电网销售电价表 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3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2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23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0.1分钱,其他用电每千瓦时1.9分钱。 2.大工业66千伏用电价格按上表所列110千伏电价执行,电解铝生产用电峰谷平段均执行目录电价。 3.抗震救灾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执行。

附件3: 内蒙古东部兴安电网销售电价表 注: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3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2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23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0.1分钱,其他用电每千瓦时1.9分钱。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

目录 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 ............................... 1.1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 1.2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 2.销售电价 ....................................... 2.1新疆 .............................................. 2.2青海 .............................................. 2.3甘肃 .............................................. 2.4江苏 .............................................. 2.5内蒙 .............................................. 2.6安徽 .............................................. 2.7山东 .............................................. 2.8河南 .............................................. 2.9江西 .............................................. 2.10山西 ............................................. 2.11云南 ............................................. 2.12黑龙江 ........................................... 2.13吉林 ............................................. 2.14辽宁 ............................................. 2.15天津 ............................................. 2.16河北 ............................................. 2.17陕西 .............................................

南方电网公司电费核算问题解答

附件1: 电费核算问题解答 【说明】《电费核算问题解答》主要针对基层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国家相关文件为依据,以问答的形式编写而成的,主要是为了方便基层工作人员掌握好、执行好国家电价政策,准确核算电费,达到规范经营的目的。各省物价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关于基本电费方面的问题 1、如何选择基本电费的计算方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514号)中关于“基本电费的计算”的规定,基本电费可按变压器容量计算,也可按最大需量计算。具体采用哪种计算办法,由用户自行选择,但在1年之内应保持不变。 基本电价按最大需量计费的用户应和电网企业签订合同,按合同确定值计收基本电费,如果用户实际最大需量超过核定值5%,超过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用户可根据用电需求情况,提前半个月申请变更合同最大需量,电网企业不得拒绝变更,但用户申请变更合同最大需量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 2、对具有不通过变压器而直接接入电网的高压电动机的用户如何计收基本电费? 答:根据《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热价格〉的通知》((75)水电财字第67号)中关于“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按其容量另加千瓦数(千瓦视同千伏安)计算基本电费”的规定,以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户,凡有不通过变压器而直接接入电网的高压电动机者,应以受电变压器铭碑额定容量及不通过变压器而直接接入电网的高压电动机的铭牌容量(千瓦视同千伏安)的总和作为基本电费容量,收取基本电费。 3、新装、停止、增减容量、暂停、暂拆与复用如何计收当月基本电费? 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84条关于“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当月的基本电费,可按实用天数(日用电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每日按全月基本电费的三十分之一计算”的规定,对新装、停止、增减容量、暂停与复用的用户其开始或停止月份的基本电费按实用日计算,每日为全月基本电费的三十分之—。增减容量、暂停与复用均应以经核实的书面报告为依据。申请暂拆的用户,暂拆期间按照暂停的标准收取基本电费。 4、用户计划限电期间是否可以减收基本电费? 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84条关于“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的规定,用户计划限电期间的基本电费照常收取,不得减免。 5、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大工业用户申请暂停后,如何计收基本电费? 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24条规定,“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所以,对有多台变压器的用户,部分变压器暂停后,在运行的变压器容量不足大工业电价界限的,仍按大工业电价计算电费。 对只有一台或一组变压器的用户,虽生产用电全部停止,只有少量检修和照明用电,但变压器未退出运行的,均不可办理暂停。 6、备用变压器是否计收基本电费? 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85条,“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属于热备用状态的或未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 7、特殊用途的变压器,如何计收基本电费? 答:根据《水利电力部关于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计算问题的批复》((82)水电财字第99号)和《供电营业规则》第85条的有关规定: ①整流变压器:铭牌上只标额定容量(千伏安)一个数值,则以此为计费容量;铭牌上标有高低压容量(千伏安)两个数值,以高压容量为计费容量;铭牌有几种不同开关档数的额定容量,以最大容量档为计算依据;容量不易确定时,应改按最大需量计费办法。

江苏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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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基本电价 不满 1千伏 1-10 千伏 20-35 千伏 以下 35-110 千伏 以下 110 千伏 220 千伏及 以上 最大需量 (元/千 瓦·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 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阶 梯 电 价 年用电量≤2760 千瓦时 0.5283 0.5183 2760千瓦时<年 用电量≤4800千 瓦时 0.5783 0.5683 年用电量>4800 千瓦时 0.8283 0.8183 其他居民生活用电0.5483 0.5383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0.7954 0.7804 0.7744 0.7654 三、大工业用电0.6418 0.6358 0.6268 0.6118 0.5968 40 30 四、农业生产用电0.5090 0.4990 0.4930 0.4840 备注: 1. 以上附表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0.23分钱,其他用电1.1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以及地方小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 2. 对国家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其他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3. 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价标准为0。

南方电网城市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城市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标准 为提升供电服务水平,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制定本标准。 一、服务环境及标准 1、营业场所应有醒目的名称标志,营业柜台应有办理各项业务的标牌,统一制式,定置摆放,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岗位和工号; 2、营业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室内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3、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放置免费赠送的宣传资料,包括:电力法规、电费与电价、业务流程和安全用电常识等; 4、营业场所办理业务的柜台提倡使用开放式柜台,收费柜台应设安全防护设施; 5、在营业场所设有客户等候休息处,备有饮用水、饮水杯,置备客户书写台、纸、笔、老花镜等; 6、营业场所应告示营业时间及受理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守则等; 7、营业人员上岗应统一着装,佩带统一编号的服务证(章);窗口人员接待客户要主动、热情、周到,必须使用规范化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 8、到客户处从事用电检查、抄表收费等工作时,要主动向客户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工作完毕,向客户表示谢意;外出施工人员到客户处工作,要文明礼貌,主动为客户保护好环境,工作结束后要为客户打扫好现场卫生并请客户填写服务质量评价单。 二、服务方式 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可采取相应的服务方式,为客户办理有关用电业务; 1、在用电营业场所实行柜台服务,办理有关用电方面的全部业务; 2、建立“95598”客户服务系统,办理查询、咨询、报装接电等各项用电业务; 3、逐步实行网络化服务,通过网络办理查询、咨询、报装接电等各项用电业务; 4、其他服务方式。 三、服务内容及标准 1、营业场所设置咨询服务岗位,为客户提供电力法律法规、用电报装、电费等查询和咨询服务; 2、办理居民客户收费业务的时间每件不超过5分钟,其他用电业务的时间每件不超过20分钟; 3、办理客户新装、增容用电和变更用电业务可采用多种方式,但要按规定程序统一受理,一口对外; 4、在受理居民客户用电申请,签订合同并具备送电条件后,2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其他客户在受电装置查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doc

附件三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建设基金每千瓦时7厘;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 均含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 2 分 : 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 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以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 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1厘,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2分,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每千瓦时3.84分,非普工业、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22分(其中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镇磷肥、电炉黄磷、中小化肥用电每千瓦时1分)。 2、重庆市电力公司所属各控股供电公司供区, 上表所列价格中, 农网还贷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仍按与国家电网同价前的规定执行。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l厘。 3、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交能 [l996]583 号文件规定,对己下放地方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减征农网还贷资金,

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l.7分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和原化才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磷、钢、复合肥企业生产用电免征农网还贷资金,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按本表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执行。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南方电网内部买官明码标价:县级经理300万

南方电网内部买官明码标价:县级经理300万 早在七八年前,在广东某些比较发达的地区,南方电网内部“买官卖官”的价码就已经非常高。曾有人说在他们地区,买一个供电所所长的职位至少要花100万,而一个县公司的经理职位则要高达300万。 反腐风暴正在刮向电力系统。这一次,处于漩涡中心的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方电网”)。 4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南方电网副总经理肖鹏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这是继南方电网副总经理祁达才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之后,4天之内南方电网第二位落马的副总经理。

此时,距中央第八巡视组3月6日正式进驻南方电网不到一个月,南方电网系统包括肖鹏、祁达才在内已经有4名高管落马。 《中国经济周刊(微博)》获悉,在中央巡视组进驻之前,针对他们的调查已经开始,纪检部门的办案人员已经去了南方电网数次,基本掌握了情况。 中央巡视组的进驻加速了查处的进程。 祁达才资料图

肖鹏资料图 四天内两位副总被查处 公开资料显示,肖鹏1956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自2002年12月起任南方电网董事、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在副总经理职位上的任职时间超过12年,先后分管过计划发展部、市场营销部、战略策划部、信息部等部门。出事前,肖鹏在南方电网副总经理中排名第一,地位仅次于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据电力系统业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肖鹏或与此前落马的东莞市供电局局长雷烈波有关系。3月28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了雷烈波涉嫌严重违纪被查的消息。 “现在查到谁都不会感到意外了。”南方电网内部一位不愿具名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早在2011年左右,南方电网内部一度有传闻说,肖鹏有望进一步升职。“但其实他的年龄已经不占优势,而且从规律来看,从公司内部提拔的可能性也比较小。于是,这最终也只是一个传闻。” 因为较长时间在电力系统工作,加上分管过不同领域,在南方电网内部,肖鹏的专业口碑不错。2008年南方的冰雪灾害对电网设施造成重创,肖鹏曾经发表署名文章《重建核心价值:关于我国电网规划建设的几点思考》,对电网建设进行了反思。他认为,电力企业必须从以人为本的高度重新审视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将核心价值真正落实在终端客户利益上。当时,这篇长文在业内得到了较高的评价。 在上述南方电网内部人士看来,肖鹏不仅精于业务,而且颇具“人文情怀”。在南方电网党校2012年春季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肖鹏授课的主题就是中国书法与中国传统文化。“他热爱书法,写得一手好字,而且人比较亲和,过年过节他也会应下属要求,给他们写写春联。” 而在肖鹏所分管过的领域中,作为南方电网最重要部门之一的计划发展部,

关于转发四川电网2020—2022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

关于转发四川电网2020—2022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经发局,国网广安供电公司,广安爱众股份公司: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广安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支持产业发展,化解四川电网与广安爱众电网同城不同价的矛盾,经与广安区发展改革局、广安爱众股份公司研究,广安爱众股份公司供区内的农业生产用电、工业生产用电(两部制)、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价格参照四川电网同步调整。即: (一)10KV电压等级的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为0.4973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 (二)10KV大工业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每千瓦时下调为0.5402元,基本电费按四川电网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三)10KV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为0.6022元。 (四)电压等级差价、丰枯峰谷电价、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政策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二、请岳池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岳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岳池县爱众电力公司妥善编制价格调整方案,及时降低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避免发生价格矛盾。同时,加快输配电价成本监审,为降低办公照明和经营服务业用电价格,实现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合并创造条件。 三、广能集团华蓥四方电力公司、华蓥市地方电力公司相关价格待省发展改革委明确后另文下达。 四、国网广安供电公司、国网邻水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四川省供电公司武胜县供电分公司及广安爱众股份公司电网调整后的各类用电价格统一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t20060630_129574

2009年08月18日 星期二当前位置:价格司 > 价格公示 > 电力价格 我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29 号) 发改价格[2006]122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 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省(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南方电网有关省(区)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广东省1.42分钱、广西自治区2.28分钱、云南省1.53分钱、贵州省2.06分钱、海南省1.04分钱。同时,适当提高部分低电价、亏损电厂的上网电价,有关电厂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六。 (二)对2006年底以前投运烟气脱硫设施且尚未在上网电价中考虑脱硫成本的统调燃煤机组,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后,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有关发电企业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取消其脱硫电价。 (三)为促进“西电东送”战略的顺利实施,将贵州省、云南省送广东的送电价格从每千瓦时 0.28元提高到0.30元。

(四)为有利于引导中小水电结构调整,同意云南省对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新投产水电标杆电价试行上网丰枯分时电价,具体办法由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制定,报我委备案。 (五)提高新投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省级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新投产未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调整为:广东省0.4382元、广西自治区0.3618元、云南省0.2553元、贵州省0.2726元、海南省0.3724元;安装脱硫设备的机组(含循环流化床机组)上网电价按本条第二款规定每千瓦时加价0.015元。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价格执行。 (六)电价调整后,发电企业要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 二、为缓解南方电网内各省(区)电网输配电工程还本付息压力,将广东、广西、贵州省(区)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云南省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6分钱。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方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664号)中关于海南省销售电价“2006年每千瓦时再降低1分钱”的规定暂缓执行,以后用于疏导电价矛盾。 四、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决定适当提高电价,筹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南方电网有关省(区)电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提取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广东、广西、海南省(区)0.83分钱,云南省0.5分钱,贵州省0.63分钱。从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省(区)电网销售电价中每千瓦时再提取0.05分钱用于解决地方水库、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问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提取范围为省级电网在本省(区)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上述加价标准执行后,《国家计委关于核定中央直属水库库区建设基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3]102号)停止执行。 五、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的要求,向南方电网有关省(区)电网除农业生产(含贫困县农排)用电外的全部销售电量、自备电厂用户和向发电厂直接购电的大用户收取每千瓦时0.1分钱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计入电网企业销售电价,由省(区)电网企业收取,单独记账、专款专用。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另行下达。 六、同意广东、海南、云南省城乡用电实行同价。农村电价降低的部分,由城市用户负担。 七、为解决以上电价调整对销售电价的影响,适当提高销售电价水平。有关省(区)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广东省2.87分钱、广西自治区3.33分钱、云南省3.16分钱、贵州省3.03分钱、海南省2.27分钱。各类用户电价具体调整标准见附件一至附件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9]2926号 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省(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南方电监局,昆明、贵阳电监办: 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一)为合理反映燃煤电厂投资、煤价、煤耗等情况变化,适当调整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水平。广东省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8分钱,其他燃煤机组同步下调;海南省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32分钱;云南省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7分钱,现行上网电价低于标杆电价的机组,同步上调。 (二)为合理补偿燃煤电厂脱硫成本,将贵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加价标准由每千瓦时1.5分钱调整为1.7分钱。 (三)为促进水电站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缓解水电企业亏损严重、更新改造资金不足等问题,适当提高部分水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云南省鲁布革、以礼河、大寨、西洱河、绿水河、六郎洞等原厂网分离电厂平水期和枯水期上网电价的上浮幅度由10%提高至20%,丰水期电价保持不变。云南省单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下中小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7分钱。海南省大广坝水电站、牛路岭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1分钱、2分钱。广西长洲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广东省南告、潭岭、新丰江、枫树坝、流溪河、南水、长湖、长潭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贵州省洪家渡、鱼塘、普定、引子渡、光照、

清溪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5分钱,红枫、索风营、大花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 (四)由于水电项目开发的政策环境变化较大,新建水电暂停执行我委核定的水电标杆电价。贵州构皮滩水电站和思林水电站暂执行临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77元;云南小湾水电站暂按每千瓦时0.300元结算;广西龙滩水电站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307元执行。 (五)同意广东南海发电一厂、汕头万丰电厂、坪石发电厂3号机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1.5分钱、1.5分钱、2分钱。 二、理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关系。2008年8月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影响电网企业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调整销售电价予以疏导。 三、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有关规定,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0.4分钱。 四、各省(区)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暂用于解决电网企业“一户一表”改造投资还本付息等问题。 五、适当提高电网销售电价。有关省(区)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广东省1.90分钱、广西自治区2.40分钱、云南省2.28分钱、贵州省2.61分钱、海南省3.45分钱。各类用户调价后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一至附件五。 六、进一步优化销售电价结构。同意广东省缩小商业与非普工业用电价差,扩大峰谷电价比价,拉大电压等级差价;广西自治区商业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类别;贵州省缩小商业与非普工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价差。 七、以上电价调整自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其中,电力用户11月20日后

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发改价格[2005]514号 【发布日期】2005-03-28 【生效日期】2005-05-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价格[2005]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 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要求,为了推进电价改革的实施工作,促进电价机制的根本性转变,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上网电价 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请各地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关于电价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和电力市场的建设情况,按照上述三个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快电价改革步伐,积极稳妥做好电价改革的各项工作,促进电力工业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合理的销售电价机制,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合理配置电力资源,保护 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 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03〕6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销售电价是指电网经营企业对终端用户销售电能的价格。

第三条销售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统一政策,分级管理。 第四条制定销售电价的原则是坚持公平负担,有效调节电力需求,兼顾公共政策目标, 并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的机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批准注册的电网经营企业。 第二章销售电价的构成及分类 第六条销售电价由购电成本、输配电损耗、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四部分构成。 购电成本指电网企业从发电企业(含电网企业所属电厂)或其他电网购入电能所支付的费用 及依法缴纳的税金,包括所支付的容量电费、电度电费。 输配电损耗指电网企业从发电企业(含电网企业所属电厂)或其他电网购入电能后,在输配 电过程中发生的正常损耗。 输配电价指按照《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输配电价。 政府性基金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经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随售 电量征收的基金及附加。 第七条销售电价分类改革的目标是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它用 电价格三类。 第八条销售电价分类根据用户承受能力逐步调整。先将非居民照明、非工业及普通工业、商业用电三大类合并为一类;合并后销售电价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五大类,大工业用电分类中只保留中小化 肥一个子类。 第九条每类用户按电压等级定价。在同一电压等级中,条件具备的地区按用电负荷特性 制定不同负荷率档次的价格,用户可根据其用电特性自行选择。 第三章销售电价的计价方式 第十条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实行单一制电度电价。工商业及其它用户中受电变压 器容量在100千伏安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受电变 压器容量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小于100千伏安的实行单一电度电价,条件具备的也可实行两 部制电价。 第十一条两部制电价由电度电价和基本电价两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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