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流程)

市县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流程)
市县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流程)

哈*组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 * *市* *区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区直各党(工)委:

现将《* * *市* *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 * *市* *区委组织部

20*年*月*日

主题词:发展党员工作规程通知

中共* * *市* *区委组织部办公室20*年*月*日印发

(共印55份)

* * *市* *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教育引导

1、党组织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2、对党外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引导树立共产主义信仰。组织他们学习典型事迹,培养他们健康向

上的思想情操,激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各级党组织要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关心党员和群众,充分体现党组织的温暖。党员要在思想、工作和学习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农村党员还要提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要通过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树立党的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五条递交入党申请书

1、要求入党的同志要由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对没有入党要求的人,不能采取说服动员的方式,要求其提出入党申请。

2、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⑴本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⑵本人的政治信仰、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等方面情况;⑶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⑷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第六条撰写自传

1、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后,要将自己的情况以自传的形式向党组织汇报。

2、自传的主要内容是:⑴本人基本情况;⑵本人经历;

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及职业;⑷本人对党的思想认识过程。

第七条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

党支部应及时将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申请人造册登记,建立档案,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并及时将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归档。

第八条团组织“推优”

1、党支部吸收28周岁以下青年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公开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把经团组织“推优”的入党申请人作为重点,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推优”条件: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觉悟;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⑶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⑷工作、学习中成绩突出;

⑸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推优”步骤:⑴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⑵团支部考察,团支委讨论,形成意见;⑶团支部说明推荐理由,报上一级团组织签署意见;⑷上一级团组织同意后,由被推荐团员所在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

第九条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同申请入党人谈话。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书记要在一个月内与申请人谈话。主要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经历和家庭情况,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主要听取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的讨论意见;所在单位领导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反映,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负责了解清楚,作出正确的评价。

3、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主要程序是:⑴谈话人介绍申请人的入党愿望及有关情况;⑵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长向支委会汇报小组讨论意见;⑶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团组织推荐意见、所在单位领导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⑷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在一个月内将支委会讨论意见报上级党(工)委备案,党(工)委要在一个月内报区委组织员办公室,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写实表由支部组织委员指导有关组织和个人按要求填写,并负责归档保管。

第三章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十条指定培养联系人

1、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指定培养联系人的工作,由党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先提出人选,经支委会同意后通知培养联系人和

入党积极分子本人。

2、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⑴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⑵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⑶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第十一条经常性的培养教育

1、基层党(工)委、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每名入党积极分子的不同特点,采取易于接受的形式和切实可行的方法。

2、教育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以及怎样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等内容的教育。

3、教育的主要途径是:⑴培养联系人负责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⑵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以及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⑶党组织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工作,为他们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⑷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理

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按季度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思想汇报要以书面形式,主要内容包括:⑴对每一时期中心任务或党的号召的认识、态度;⑵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及体会;⑶个人利益同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和态度;⑷当前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⑸其他需要向党组织汇报的问题。

第四章制定发展计划及组织考察

第十二条制定发展计划

1、党支部每年初向上级党(工)委呈报本年度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主要包括拟发展对象名单(按拟发展时间先后排序并注明拟发展时间)、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说明(包括入党申请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现状、重点发展对象现状、党员队伍数量和构成分布状况及存在问题、确定拟发展对象原因、发展新党员后对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说明、支部研究确定拟发展对象的依据和议事程序等)。

2、基层党(工)委向区委组织员办公室呈报本年度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主要包括拟发展对象名单(按拟发展时间先后排序并注明拟发展时间)、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说明(包括本党(工)委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现状、重点发展对象

现状、党员队伍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及存在问题、拟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党员队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及存在问题、确定拟发展对象的原因、发展新党员后对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说明、党(工)委研究提出拟发展计划的依据和议事程序等)。

3、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注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注重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注重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需要加强党的力量的地方发展党员。切实解决部分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盲目发展、突击发展、不发展等问题。

第十三条定期考察

1、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工)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2、考察工作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党小组要协助党支部做好考察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和社会表现等情况。特别要注意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上述方面的变化情况,有什么进步提高。考察的方法可以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和反映等形式。

3、党支部要根据培养联系人的考察意见,对入党积极

分子进行具体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和措施,并通过培养联系人,向入党积极分子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需加以改进的具体要求。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都要形成考察纪实,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相应栏内。

第十四条动态管理

党支部要经常研究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根据实际培养考察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吐故纳新,实行动态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及时转送调入单位党组织。对外单位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及时进行研究,指定专人同其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继续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十五条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要及时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要及时将讨论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相应栏内,并写明具体意见。

2、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程序是:⑴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⑵党支部组织单位在岗职工进行综合素质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保证在单位在岗职工4/5以上(农村参加

测评范围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拟发展对象综合素质测评票”,测评结果不同意确定发展对象票超过应参加测评人员半数的,不能列为发展对象,测评结果当场统计,当场公布;⑶支委会讨论。党支部根据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汇报、综合素质民主测评情况,召开支委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讨论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布。

第十六条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一般由基层党(工)委和党支部负责。

2、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⑴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⑵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政治审查的对象。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爱人、子女和抚养人,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

4、政治审查的主要方法是:⑴同本人谈话;⑵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其他有关材料;⑶找本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⑷如通过以上方法仍有某些重要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向外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

5、形成政审材料。党(工)委考核结束后,要形成综

合政审报告。综合政审报告主要包括:⑴本人简历;⑵政审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同时说明是本人主动交代的还是被组织查出的或别人检举的,组织上曾否作过结论或进行过处理;⑶调查的结果。写明已调查清楚的问题,以及悬而未定的问题和疑点;⑷本人计划生育的情况,要有乡镇社区以上(含乡镇社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结论性意见;⑸结论意见。经对查证结果综合分析后,认定查证问题的事实、性质、程度及本人认识,提出是否影响其入党的意见。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对象,不能办理入党手续。

第十七条集中培训

1、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2、培训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时事政治等。

3、培训方式:根据发展对象行业、岗位特点,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区直党(工)委的重点发展对象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培训,青年农民的重点发展对象由乡镇党委负责培训。

4、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要把学习成绩和培训后的发展变化作为考察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

5、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其学习指定的文件,并做好专题辅导。

第十八条进行公示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必须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公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综合预审

1、区委组织员办公室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哈*组发[2009]5号)规定,结合年初制定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于拟考察前一个月对基层党(工)委上报的拟发展对象进行综合预审。主要审查重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是否规范齐全,结构比例是否合理。

2、入党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团组织推荐材料(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表、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评议记录、公示材料、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登记表等。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二十条确定入党介绍人

1、党支部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

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2、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⑴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⑵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⑶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二十一条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碳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二十二条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1、会议程序:⑴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⑵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⑶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⑷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议情况,表明意见;⑸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⑹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进行表决,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的表决结果;⑺发展对象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及今后的决心。

2、注意事项:⑴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要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⑵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⑶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⑷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⑸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⑹党支部上设有党总支的,要及时将《入党志愿书》上报总支签署意见;⑺做好会议记录,并向党(工)委报送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情况报告,由党(工)委负责向区委组织员办公室呈报基层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综合情况报告,拟定谈话考核时间。

第二十三条区委组织员谈话考核

1、谈话前,考察人员对党(工)委、支部履行发展党员程序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党(工)委重点审查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对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情况,对发展对象考察情况,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情况等;对支部重点审查履行入党程序及手续情况,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等情况。

2、谈话中,考察人员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分别征求

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农村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入党介绍人、部分党员、群众和入党积极分子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并根据审阅材料和调查了解的情况,确定谈话内容。与发展对象谈话主要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对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及时事政治了解和掌握情况。同时,注意对发展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并提出明确的要求。 3、谈话后,谈话人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主要看法以及自已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并向党(工)委反馈情况。

第二十四条党(工)委审批

1、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坚持党(工)委会集体讨论、表决决定的原则。

2、会议程序:⑴党(工)委组织委员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⑵党(工)委成员讨论,提出的问题由党(工)委组织委员解答;⑶党(工)委作出审批决定;⑷及时将党(工)委审批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关栏内;⑸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

3、注意事项:⑴要集体审批。党(工)委会必须有一半以上的党(工)委成员认为发展对象具备条件且入党手续完备,方可批准为预备党员;⑵要逐一审批。在一次会议上

讨论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时,要逐个讨论表决;⑶要及时审批。党(工)委必须在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后的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⑷临时党支部、党总支、党(工)委无权接收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六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五条举行入党宣誓

1、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在党(工)委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未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不能转为正式党员。

2、入党宣誓仪式程序:⑴主持人宣布宣誓仪式开始,唱(奏)《国际歌》;⑵党组织负责人讲话;⑶宣誓;⑷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⑸应邀出席入党宣誓仪式的老党员、优秀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⑹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⑺主持人宣布宣誓仪式结束。

第二十六条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1、党(工)委在批准接收预备党员后一周内,向基层支部发放《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党支部明确要求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

养联系人的责任,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3、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会议程序:⑴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已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取得成绩和进步,存在缺点和不足,表明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⑵入党介绍人汇报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⑶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⑷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⑸支部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⑺支部大会作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后,支委会要将有关决议填入预备

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批。

6、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工)委批准。

第二十八条党(工)委审批

1、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由党(工)委集体讨论审批。必须有一半以上的党(工)委成员认为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方可批准预备党员转正。

2、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在一次会议上讨论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时,要逐个讨论表决。

3、党(工)委对支部上报转正的预备党员,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党(工)委审批后,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填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同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找本人谈话,告之党(工)委审批结果和党龄从预备期满转正之日算起。党(工)委审批结果应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九条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在一个月内将其入

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交党(工)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装入区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档案袋中,建立党员组织档案,由所在党(工)委保存。

第七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党(工)委每年要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及时上报区委组织员办公室,并向下通报。

第三十一条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及党员队伍现状,科学合理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防止突击发展、不发展、违规发展情况发生。

2、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决不允许用不正当的手段把那些自已没有入党要求的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

3、坚持党员标准,防止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4、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不准擅自简化或增加程序,如未进行政审或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5、按照审批权限和时限做好各项审批工作,在审批预

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党组织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和民主表决,不能搞个人说了算。

6、杜绝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不准以吸收入党为条件搞不正当交易,或降低标准,违反有关发展党员规定。

第三十二条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问题严重的责任人,提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程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 一、申请入党 1. 递交入党申请书 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组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 党组织派人谈话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 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亠 4. 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5. 指定培养联系人 数量:1—2 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 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 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 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 确定发展对象 条件:经过1 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确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8. 报上级党委备案要求:认真审查;提出意见注意:同意后列为发展对 象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操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阶段及要求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一、入党申请人阶段 由入党申请人递交申请书之日起

党组织工作 1.找入党申请人谈话(由书记或支部委员进行)。 内容:①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②了解和端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③了解家庭及社会关系,本人历史。 2.确定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为方便工作,确定培养联系人时可征求申请人意见。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①经常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②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③在入党申请人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的建议。

二、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阶段 自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距提出申请日三个月以上)

党组织工作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②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上进心强,积极要求入党。 ③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工作态度认真自觉。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群众关系好。根据本人表现,支委会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培养联系人意见后,进行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为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并按期做好考察登记。 要求联系人及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至少每季度一次),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中。 考察的主要内容:①政治觉悟、入党动机;②学习工作情况及模范作用情况;③存在问题。④联系人对考察情况的填写必须认真,字迹清楚,并用钢笔书写;填写内容真实、具体,能全面反映该同志情况。同时写明考察日期、联系人签名。考察内容不允许事后补写。 3.对入党积极分子经常性的培养教育。①联系人应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谈话或共同工作等方式),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或列席党的会议及活动。③给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应由联系人或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审阅,审阅后由审阅人签名并提出基本评价意见。 4.动态管理。①党总支、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分析、研究,对新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对不能作为积极分子的人及时调整出去;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时,原单位党的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思想汇报等材料及时转送调入单位,调入单位党组织应与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一样对待。

发展党员工作时间流程

一、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一般在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十五天内)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主持人:党支部书记或委员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主持人:党小组 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主持人:支委会 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主持人:支委会、党小组 7.(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与入党申请书上的时间要相距半年以上)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

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培训卡、预审表等有关材料。主持人:支委会 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主持人:党小组 10.(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时间一般与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相隔10个月)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告上级党工委。主持人:党支部 11.(成为发展对象后对其进行政审等一系列工作,具体时间不超过2个月,然后成为预备党员。)政审:党支部要明确政审的内容和方法,认真进行政审,并写出政审综合材料。主持人:党支部 12.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对虽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对象应进行启发引导,吸收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档案,及时派党员找他们谈话,对他们进行教育;总支要及时掌握申请入党人员的动态信息,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库。 3、集中培训教育(党校、分党校、党支部) ●择优推荐入党申请人参加党校学习。 ●以下情况应重新接受党校培训:在中学期间党校结业的学生;党校结业时间距离发展时间超过4年的学生。(培养时间可连续计算)。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经党小组或团支部推荐,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并指定两名党员(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5、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并进行定期考察和分析(党支部、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提交1份思想汇报);●党支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帮助他们明确党员义务与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并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向党支部汇报。 6、群众评议、团组织推荐、政治审查、党内评议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党总支) ●党支部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征求意见:对已通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且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组织群众评议,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座谈会要求至少2名党员参加。 ●听取团组织推荐意见(在全体团员中进行)或导师意见: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原则上要通过团组织推荐的形式,听取团组织意见;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应主动征求导师意见。

2018最新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现就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材料要求编印如下: 一、积极分子培养阶段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机关党委备案,并领取、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机关党委根据发出的考察表建立积极分子名册。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考察期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培养联系人和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情况及时填入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

想和工作情况。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要在考察期近一年,党支部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5、确定发展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机关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6、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有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 7、政治审查。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要做好政审工作。主要内容:其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和外调。政审要形成结论性材料。 8、短期培训。发展对象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提交心得体会,参加考试并取得培训证书,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入党。 二、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9、拟吸收预备党员公示。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提交支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非常详细)

精心整理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一、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程?序具体要求责任部门 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起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计划必须符合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指示精神,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2)高校计划发展重点应为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等。? ?(3)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组织上报计划数,提出全校计划发展总数。? 2.审定发展计划校党委根据组织部提出的全校计划发展总数讨论确定。党委 3. 程? 2. ?(2 ?(3 ?(4) ?(5 ?(6 3. ?(2 ?(3 4. ?(2 5.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从实际出发,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和电化、网络教育等手段,定期搞好培训,特别是搞好入党前的集中培训。党委党校、分党校、基层党组织等 7.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分析排队,确定发展对象(1)每季分析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成长情况;党支部 ?(2)列出发展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8.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1)审查内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并形成书面综合材料。?党支部 ?(2)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外调和函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外调和函调,但必须形成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印章。? ?(3)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本人签名),主持人,记录人,记录内容,最后主持人签名,支部落款。?

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党员发展工作流程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帮助和鼓励,并建立该申请人的《入党材料档案》。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讨论推荐,支委会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三、进入培养教育考察期 1、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⑴要经常同积极分子谈心,掌握其思想动态、学习和工作表现,及时指 出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 ⑵将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并认真 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作为党支部考察的依据。 2、党支部每半年对联系人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3、入党积极分子要不定期的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4、《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和《思想汇报》应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四、参加党校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材料》,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制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选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召开座谈会的党员要向党支部提交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召集人必须签名)。 六、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经一年以上的考察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即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七、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1、政审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内容包括: ⑴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⑵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政治活动中的表现。 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⑷党支部意见,支部书记签字。 2、政审的基本方法: ⑴同本人谈话。 ⑵查阅档案和有关材料。 ⑶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⑷函调和外调。 八、入党公示 对于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入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党支部形成《入党公示结论》,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九、下发《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向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档案》,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思想汇报》、《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政审材料》、《入党公示结论》等。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通用版)

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阶段 说明: 1.发现、启迪先进苗子是指:抓住入学教育、军训、团组织“推优”及组织党章学习小组等环节,并与中学衔接做到早发现、早选苗,及时启发引导0要求进步、申请入党的自觉性。 2.入党申请书主要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过程、入党动机、政治信念;(2)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本人主要优缺点;(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3.团组织推优:一年两次(每年4月、10月)(1)党团基层组织负责人确定推优名单;(2)团支部大会无记名表决通过;(3)填写团组织推优表。 4.教育、培养、考察内容:(1)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听党课等活动;(2)联系人经常联系培养对象,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等表现;(3)了解其政治历史及家庭情况。 5.政审包括:(1)本人在历次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2)本人政治历史;(3)直系亲属(父母及抚养人、

配偶、成年子女)及有问题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6.确定为正式发展对象的条件:(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培养、考察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2)经过团组织“推优”;(3)参加过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4)本人经历及主要社会关系清楚、政审材料齐全;(5)基本具备党员标准;(6)群众反映良好。 7.公示:可通过答辩、公告等形式,增强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8.上报组织部预审的材料:(1)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2)政审材料;(3)团支部推优表;(4)群众座谈会记录与公示情况;(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6)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复印件。 预备党员接受阶段 说明: 1、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两名,必须由正式党员担任。 2、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严肃认真,根据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不得有隐瞒或伪造,要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某些项目若没有内容可填,应注明“无”,并贴上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入党志愿”栏不可照抄入党申请书,在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上更应比提出入党申请时有较多的提高,应着重阐述本人对党的纲领、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认识和理解,实事求是地表述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方面思想发展和认识提高地过程,并对自身优缺点作出分析,具体表面自己如何争取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决心。关于“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栏,应着重介绍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表现,并加以认真分析和全面评价,特别要指出其主要缺点和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并各自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明确表态。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内容.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内容 一、总则 (一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二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 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三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一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三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由组织委员找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对党的认识程度,在工作、学习、作风纪律、团结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党员标准和怎样争取入党的教育,形成一个实事求是的评价意见,向支委会汇报。 (四召开支委会,听取组织委员对入党申请人的情况介绍,研究是否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如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召开支部大会,向全体党 员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也可在更大范围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会后,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上报局机关党委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簿”,及时填写好相关内容。时填写好相关内容。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三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情况。党支部接到书面思想汇报后,由支委同志和培养联系人传阅并签上自己的姓名。思想汇报由培养联系人保存。每次思想汇报后,由培养联系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 (四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基本方法是: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完成某项任务中、在参加某项活动中,在关键时刻以及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态度 和表现。考察情况由培养联系人填写考察纪实,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考察纪实要实事求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等方而的表现作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努力方向要写清楚。 基层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四、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工作时间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时间流程

一、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 2.(一般在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十五天内)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主持人:党支部书记或委员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主持人:党小组 二、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主持人:支委会 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主持人:支委会、党小组 7.(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与入党申请书上的时间要相距半年以上)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

教育和考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13.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列入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要进行集中的系统培训,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要有针对性,方法要有灵活性。通过培训,要使他们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和党员标准,党在新时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主持人:党工委 14.讨论推荐发展对象:党小组根据计划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主持人:党小组 15.(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10天内进行政治审查外调,写政治审查报告)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通过征求党内群众的意见,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后将发展对象的情况连同本人档案及时上报党工委。主持人:支委会 16.上报预审:党工委通过预审,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党工委会议审定。主持人:党工委 17.审定发展对象:党工委审定后,由党工委及时通告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主持人:党工委 三、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一、入党申请 1、递交入党申请书。年满18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它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自愿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都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须手写)。 2、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需支委会会议记录)。 (2)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需备案报告),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 (3)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的培养情况)。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参加闭卷考试。凡考试不及格和测试不过关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培训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级党委填写培训情况并要加盖公章。 1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4、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要向党组织汇报半年内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个别重大事情要及时汇报。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申请人应向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须手写),申请转为预备党员。 2、确定发展对象 (1)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将申请人列为发展对象(需支委会会议记录)。 (2)党支部将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需备案报告),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3、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写好培养教育考察材料。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4、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批(需党委对发展对象的预审意见)。 5、填写《入党志愿书》 (1)发展对象在介绍人的指导下,由本人严肃、认真、如实填写。填写时用钢笔(黑色), 2

最新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资料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简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入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14项内容: 简单概括起来可分为五个阶段32个步骤: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 步骤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一)条件:(二)途径:(三)内容:(四)注意要点:步骤二:党组织派人谈话 这个步骤要做三件事:一是审看;二是谈话;三是引导。 (一)审看入党申请书。做到5个校对,一是年龄、国籍;二是动机;三是对党的认识;四是经历是否清楚;五是对待入党态度等情况。 (二)派人谈话。接到申请书之后,党组织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情况。 (三)教育引导。注意要点: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可同申请人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第一阶段的全程纪实要记录4项内容:1.递交入党申请时间; 2.支部谈话时间; 3.谈话人签名盖章; 4.支部组织委员签名。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有5个步骤:一是推优;二是研究;三是上报;四是培养;五是考察。 步骤一:推优: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采取党员推荐方式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范围。已递交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列为被推荐对象;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 2.采取方式。可采取会议、个别谈话、党员联名等方式。党支部要汇总和公布推荐结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结果运用。要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要看推荐情况,也看申请人的现实表现。 4.严明纪律。要防止拉票、投人情票等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要明确推优对象。二要严格推优程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非常详细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非常详细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一、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程序具体要求责任部门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起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计划必须符合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指示精神,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2)高校计划发展重点应为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等。(3)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组织上报计划数,提出全校计划发展总数。2.审定发展计划校党委根据组织部提出的全校计划发展总数讨论确定。党委3.下发给各基层组织执行同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查备案。党委组织部 二、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政审 程序具体要求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政审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附个人自传。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同时附个人自传,介绍个人履历、成长情况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申请人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并及时谈话和填写推优表格(一般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通过团组织推优);团组织 (2)党小组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小组 (3)党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4)上级党组织接到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应及时向党支部下发《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委、党总支部 (5)党支部为每个积极分子确定二名培养联系人,并责成培养联系人对积极分子加强培养考察,按表内规定的项目及时负责地填写和保管,一般3到6个月填写一次;党支部 (6)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每年2—4次,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和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做到有进有出,有增有减。 3.培养教育考察(1)重点教育内容:理想信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党员标准,艰苦奋斗等;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2)重点考察内容: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工作表现、群众观点、本人及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尤其是关键时期表现; (3)培养教育考察方法:定期与随机考察、民主评议与个别了解、党内与党外考察等,如重大活动的态度、日常工作、理论学习,纪律作风及社会实践表现,群众评议,考察谈话等。 4.定期向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情况(1)每1至2月汇报一次;培养联系人 (2)考察谈话每3—6月进行一次,并及时填写。 5.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从实际出发,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和电化、网络教育等手段,定期搞好培训,特别是搞好入党前的集中培训。党委党校、分党校、基层党组织等 7.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分析排队,确定发展对象(1)每季分析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成长情况;党支部 (2)列出发展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8.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1)审查内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并形成书面综合材料。党支部 (2)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外调和函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外调和函调,但必须形成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印章。

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详细流程(最新)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1、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 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3、撰写自传(自传)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4、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6、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明细台帐) 7、指定培养联系人 8、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9、经常性的培养教育(本人思想汇报四份以上) 10、定期考察 11、党支部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12、党总支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13、上级党委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14、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年度发展计划(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审批表)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5、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 16、党小组提出意见 17、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材料) 18、支部委员会讨论(要有会议记录) 19、报上级党委备案(发展对象明细台帐) 20、发展对象公示(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21、确定入党介绍人 22、政治审查(本人政历材料、计划生育证明、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材料、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 23、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成绩通知书)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24、支部委员会审查 25、党总支审议 26、预报预审: (1)上级党委预审 (2)县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党员发展对象预审备案表) 27、通知党支部(上级党委书面审查结果) 28、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9、支部大会讨论 30、党总支审议 31、同发展对象谈话 32、上级党委审批 33、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员发展情况明细台帐)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34、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35、入党宣誓 36、教育和考察(本人思想汇报二份以上) 37、申请转正(转正申请书) 38、预备党员公示(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39、党小组提出意见(党小组意见材料) 40、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材料) 41、支部委员会审查 42、支部大会讨论 43、党总支审议 44、上级党委审批 45、通知本人 46、材料归档 注意:具体《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与要求》以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和《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规范填写样表见九江机关党建网“公告通知”栏目。其它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表格材料见九江机关党建网“下载平台”栏目。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非常详细)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一、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程序具体要求责任部门 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1.起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计划必须符合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指示精神,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2)高校计划发展重点应为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等。 (3)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组织上报计划数,提出全校计划发展总数。 2.审定发展计划校党委根据组织部提出的全校计划发展总数讨论确定。党委 3.下发给各基层组织执行同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查备案。党委组织部 二、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政审 程序具体要求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政审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附个人自传。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同时附个人自传,介绍个人履历、成长情况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申请人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并及时谈话和填写推优表格(一般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通过团组织推优);团组织 (2)党小组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小组 (3)党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 (4)上级党组织接到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应及时向党支部下发《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委、党总支部 (5)党支部为每个积极分子确定二名培养联系人,并责成培养联系人对积极分子加强培养考察,按表内规定的项目及时负责地填写和保管,一般3到6个月填写一次;党支部 (6)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每年2—4次,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和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做到有进有出,有增有减。 3.培养教育考察(1)重点教育内容:理想信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党员标准,艰苦奋斗等;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2)重点考察内容: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工作表现、群众观点、本人及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尤其是关键时期表现; (3)培养教育考察方法:定期与随机考察、民主评议与个别了解、党内与党外考察等,如重大活动的态度、日常工作、理论学习,纪律作风及社会实践表现,群众评议,考察谈话等。 4.定期向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情况(1)每1至2月汇报一次;培养联系人 (2)考察谈话每3—6月进行一次,并及时填写。 5.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从实际出发,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和电化、网络教育等手段,定期搞好培训,特别是搞好入党前的集中培训。党委党校、分党校、基层党组织等 7.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分析排队,确定发展对象(1)每季分析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成长情况;党支部(2)列出发展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8.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1)审查内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并形成书面综合材料。党支部 (2)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外调和函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外调和函调,但必须形成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印章。 (3)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时间,地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全)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 (课件稿)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入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14项内容: (1)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经推荐或推优,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4)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对基本具备条件的,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5)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6)进行政治审查; (7)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8)支委会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9)基层党委预审后,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发放《入党志愿书》; (10)将预审合格的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1)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 (12)上级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将审批意见通知党支部,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3)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4)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简单概括起来可分为五个阶段32个步骤: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有2个步骤;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有5个步骤; 第三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有7个步骤;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有8个步骤; 第五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有10个步骤。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 有2个步骤:一是递交入党申请书;二是党组织派人谈话。 步骤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把握条件、途径、内容和注意要点这些关键词。 (一)条件:简单理解具备什么条件的人才能申请入

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程序及相关要求

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程序及相关要求 1 目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员工从提交入党申请书到成为一名正式党员要经过规定的步骤和环节。为规范公司党员发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各党支部对本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2 适用范围 3 主要内容 3.1申请入党人: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后,应由申请人所在党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工作表现作进一步的了解考察。了解考察时间原则上在一年左右。经过了解考察,由党小组向党支部提交书面报告,推荐申请人为积极分子。 3.2 入党积极分子 3.2.1 党支部收到党小组的推荐报告后,经支委会讨论决定,方可将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2.2 党支部确定申请人为积极分子后,需书面报告公司党委工作部备案,同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由积极分子按照要求填写。 3.2.3 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3.3 发展对象 3.3.1 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3.3.2 发展对象名单报公司党委工作部审查。 3.3.3 党委工作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3.3.4 组织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3.5 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 3.3.6 发展对象参加公司党校培训。 3.4 预备党员 3.4.1 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3.4.2 入党介绍人(必须是两名正式党员)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过本人同意。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3.4.3 发展对象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 3.4.4 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考察 1.入党启蒙教育 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广大群众和青年学生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启发他们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吸引他们积极靠近和要求加入党组织。 对学生的入党启蒙教育从每年8月新生录取时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由各系党总支、直属支部具体负责。启蒙教育要切实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对有入党愿望的学生,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3)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另外,为了使党组织全面了解自己,还可以附上本人简历、家庭基本情况及社会关系。 2.接受入党申请书 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一般应由所在单位党支部负责同志或党小组长受理,在校学生的入党申请书可由所在的年级辅导员受理,但必须及时地转给党支部,并做好记录。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阅读申请人提交的入党申请书,并向支部全体党员通报情况,如果支部人数较少,应传阅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妥善保管。 3.同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后,要尽快全面了解申请人情况,指定专人在半 个月内同申请人谈话,给予鼓励、提出要求,并指出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 4.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由党小组或基层团组织来完成。28周岁以下的青年同志入党,一般应优先从团员中发展,并经过团组织的推荐。基层团组织要做好“推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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