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使用及检查标准

灭火器使用及检查标准
灭火器使用及检查标准

前言

本标准的4.3、4.4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为了指导对灭火器的检查,规范灭火器的维修,完善灭火器的监督管理,确保灭火器完好有效,参考国际标准ISO11602-2:2000 (E)《消防—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第2部分:检查和维修》制定本地方标准。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0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科技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宁宇、钱涛、赵伦元、王万能。

灭火器检查与维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检查与维修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水压试验、检验规则、维修记录和维修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的检查、维修和再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51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8109 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A90 手提式灭火器检验规则;

GA95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有能力的人员 competent person

受过必要的培训,有经验的,带有必不可少的工具、设备、零件和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服务手册),能够按规定执行灭火器检查、维修和再充装的人员。

3.2

检查 check

为确保灭火器是能用的和可操作的而进行的简单的检验。

3.3

维修 service

为确保灭火器安全操作和有效灭火而对灭火器进行的彻底检查和必要的部件更换。

3.4

再充装 recharge

更换灭火剂。

3.5

工作压力 working pressure

压力计量器或压力表上显示的和贮压式灭火器铭牌上指示的、在20℃时的正常操作压力;或20℃时在气体从贮气瓶到灭火剂储存容器的释放过程中贮气瓶式灭火器中所产生的压力。

3.6

试验压力 test pressure

对灭火器的承压部件进行试验的压力。

4 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用户应负责对灭火器的检查,并委托具备灭火器维修条件(见附录A)的单位进行灭火器的维修、再充装及报废。

4.1.2 用户应掌握和实施4.2中所规定的检查程序。具备灭火器维修条件的单位按照4.3和4.4的规定进行灭火器的维修和再充装。

4.1.3 凡GA95规定应报废的灭火器立即报废,并用符合使用场所要求的灭火器来替换,其灭火级别至少应等于原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4.2 检查

4.2.1 用户从灭火器开始设置时就要进行检查,以后要以1季度的间隔来进行检查。环境恶劣时,应对灭火器进行更频繁的检查。

4.2.2 检查灭火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a)灭火器应置于设定位置,无障碍物,摆放稳固,没有埋压,没有挪作它用,责任人维护职责落实;

b)灭火器的使用说明应朝外,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c)灭火器铭牌应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应完好,灭火器操作要求应清楚易懂;

d)灭火器筒体不应有锈蚀、变形现象,喷嘴不应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应畅通、不应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应变形、损伤,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应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应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

e)灭火器不应泄漏(通过称量或用手去掂量);

f)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器的指针应指在绿区;

g)灭火器应在有效期内,灭火器不属于淘汰产品。

4.2.3 在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时,如发现4.2.2中a和b两条款不符合要求,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予以纠正;如发现4.2.2中c和d两条款不符合要求,进行相应的维修程序;如发现4.2.2中e和f两条款不符合要求,进行相应的再充装程序;如发现4.2.2中g条款不符合要求,报废灭火器。

4.3 维修

4.3.1 一般规定

4.3.1.1 进行灭火器维修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人员。

4.3.1.2 灭火器的维修应按 GA 95的要求进行。

4.3.1.3 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采用加热办法充装。

4.3.1.4 维修后的灭火器的使用性能应符合GB 4351及GB 8109要求。

4.3.2 维修程序

灭火器维修按以下程序进行。

a) 检查确认灭火器的规格型号;

b) 检查灭火器的内部压力,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

c) 对灭火器筒体逐只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d) 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清洗,干粉、二氧化碳及卤代烷类灭火器应将筒体干燥后使用;

e) 检查灭火器配件,更换密封件和已损的部件;

f) 按灭火器相应标准规定进行灭火剂再充装,并逐只进行气密性试验;

g) 对维修后的灭火器进行维修检验,合格后,贴上维修标识;

h) 整理维修记录。

注:不同类型的手提式灭火器的维修程序详见附录B。

4.3.3 注意事项

灭火器维修时,注意以下事项:

a) 在拆卸灭火器前,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且要采用安全的拆卸方法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b) 清理灭火器内残剩灭火剂和充装新的灭火剂时,要防止不同灭火剂混杂污染。

c) 对贮气瓶式灭火器进行维修时,贮气瓶不管使用与否,都应释放完二氧化碳,对贮气瓶逐只进行水压试验、清洗、干燥、更换密封件、按规定充装二氧化碳、并逐只进行气密性试验。

4.4 再充装

4.4.1 所有可再充装型灭火器在使用后、维修中或在检查中若发现需换灭火剂时,应由有能力的人员进行再充装。

4.4.2 在进行再充装时,应按制造商的要求进行操作。

4.4.3 用称量的方法来确定灭火剂的再充装量,灭火器再充装后的毛重(总质量)应与制造商标签上的标记量一致。

4.4.4 再充装后,应对贮压式灭火器和贮气瓶式灭火器的贮气瓶进行气密性试验。

4.4.5 机械泡沫和水型灭火器应按照制造商说明书的要求用近期出厂的灭火剂进行再充装。

4.4.6 应使用灭火器铭牌上指定的灭火剂。

4.4.7 一种干粉不应与另一种干粉混合,亦不得被其污染。

4.4.8 灭火器不得从一种类型转换成另一种类型,任何一种灭火器均不得转换充装不同种类的灭火剂。

4.4.9 喷射过的灭火器中剩余的干粉不得再次使用。

4.4.10 进行五年期维修或做水压试验的灭火器应排空。除使用封闭回收、贮存系统外,干粉不得再次使用。在再充装前,应对干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干粉灭火剂的干燥和不被混杂。

4.4.11 对所有非水型灭火器,再充装前将空灭火器中的水分处理干净。

4.4.12 卤代烷型灭火器只能按铭牌上规定的灭火剂和剂量去充装。

4.4.13 从卤代烷灭火器中取出灭火剂时,应使用密闭的卤代烷回收系统。取出的卤代烷灭火剂应经净化处理符合制造商要求时,才可以循环使用。

4.4.14 用来计量的压力表每年至少检定一次。

4.4.15 可再充装型贮压式灭火器的内部增压须符合灭火器铭牌上所规定的充装压力的要求。制造商生产的加压异径接口在对灭火器内部进行增压前须联接阀门组合。所设置的调压源在调压到不高于灭火器工作压力0.2MPa时,方可用于对灭火器内部进行增压。

4.4.16 低于-55℃的工业用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以及不含水分的压缩空气,才可用于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和卤代烷灭火器的驱动气体。

4.5 报废

4.5.1报废灭火器,应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的情况下,在灭火器筒体或钢瓶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

4.5.2 在维修、再充装过程中,当灭火器钢瓶或筒体有下列情况时,灭火器应予以报废:

a) 有锡焊、熔接、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时;

b) 钢瓶或筒体的螺纹受损时;

c) 因腐蚀而产生凹坑时;

d) 灭火器被火烧过时;

e) 灭火器按国家规定应予报废时。

5 水压试验

5.1 一般规定

5.1.1 在灭火器维修和再充装过程中,应进行水压试验。

5.1.2 进行水压试验操作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人员。

5.2 试验时机

5.2.1 灭火器维修和再充装时,对灭火器的承压部件应进行水压试验。

5.2.2 具有间歇喷射功能的灭火器软管组合的水压试验时机同该灭火器筒体水压试验时机一致。

5.2.3 用于贮存惰性驱动气体的高压贮气瓶和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水压试验周期不应超过5年。

5.3 试验压力

5.3.1 灭火器和贮存驱动气体的贮气瓶应按制造商规定的试验压力进行水压试验,或按GB4351、GB8109的规定进行。

5.3.2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软管组合水压试验的压力为10.0MPa,其它各类灭火器的软管组合水压试验的压力为2.0MPa。

5.4 试验程序

5.4.1 将灭火器内部压力泄空,按顺序拆下喷嘴(或喷管)、器头,清洗各部件。

5.4.2 将被试筒体注满水,筒口螺纹与水压泵出水口连接,缓慢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1min,筒体不得有泄漏和明显的变形。

5.4.3 将灭火器软管组合一端关闭,另一螺纹端口与水压泵出水口连接,缓慢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1min,软管组合不得有泄漏和破裂。

5.4.4 试验标识: 水压试验合格的灭火器筒体应有相应的标识。标识内容包括:试验年月、检验员代号、试验压力值。软管组合不要标识。

5.5灭火器筒体残余变形率的测定

5.5.1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应按照GB/T9251规定进行筒体残余变形率的测定,其他灭火器可以按照以下简易程序测定筒体残余变形率。

5.5.2水压试验前将灭火器筒体装满水秤重G1;

5.5.3水压试验后再将灭火器筒体装满水秤重G2;

5.5.4残余变形率V按以下公式计算:

V=[(G2-G1)/G1 ] ×100%

5.5.5残余变形率V不得大于3%,否则灭火器筒体应予报废。

6 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维修或再充装灭火器的质量检验分为灭火器维修检验和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

表1

6.2 维修检验

6.2.1 维修和再充装后的灭火器应经灭火器维修检验合格,并附有维修标识。

6.2.2 灭火器维修检验为逐具检验。

6.2.3 灭火器维修检验项目按表1规定进行。

6.3 维修能力检验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

a)维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

b)维修企业厂址变更时;

c)停止维修半年以上恢复维修时;

d)维修工艺或配件发生重大变化时;

e)正常维修满一年时;

f)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6.3.2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项目按表1规定进行。

6.3.2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的样品从经过灭火器维修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6.4 判定规则

参照GB 4351、GB 8109及GA 90中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判定。

7 维修记录和维修标识

7.1 维修单位应对维修的和再充装的灭火器进行编号,并按编号记录维修和再充装信息,确保能够实现维修和再充装灭火器的可追溯性。

7.2 每具维修和再充装后的灭火器都应贴有一个维修标识,并在上面注明灭火器维修编号、维修/再充装日期、水压试验的压力值、维修单位名称、维修人员姓名。

7.3 维修标识应采用发光材料,此标识要用不加热的方法固定在灭火器的筒体上,当将其从灭火器的筒体拆除时,这些标识应自行破损。维修标识不得置于灭火器的正面。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灭火器维修条件

A.1维修厂房

A.1.1 维修厂房总实用面积不得少于60m2。

A.1.2 应独立设置水压试验室、充气室、仓库,维修场地应设有组装区、灌装区、气密试验区、质检区,布局应合理。

A.2 维修设备

A.2.1 维修设备应满足维修品种的需要。

A.2.2 维修设备包括:灭火剂灌装机、驱动气体灌装机、烘干设备、清洗设备、拆卸设备、组装设备、报废设备、灭火剂回收设施。

A.3 检测设备

A.3.1 检测设备应满足维修品种的需要。

A.3.2 电动或手动水压试验机不少于1台。并配置0~4MPa,0~40MPa压力表各不少于2块,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试压夹具应满足维修要求。

A.3.3 残余变形测量装置1套(用于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

A.3.4 恒温气密试验装置1套和高温气密试验装置(用于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

A.4 计量器具

A.4.1 计量器具应满足维修品种的需要。

A.4.2 计量器具包括;

a) 衡器数量和量程应满足维修品种要求,精度不低于1%,其中案称最小刻度为2—5g。

b) 游标卡尺不少于1个,精度为0.02mm,规格为0—150mm。

c) M8

灭火器使用及检查标准

灭火器使用及检查标准

前言 本标准的4.3、4.4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为了指导对灭火器的检查,规范灭火器的维修,完善灭火器的监督管理,确保灭火器完好有效,参考国际标准ISO11602-2:2000 (E)《消防—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第2部分:检查和维修》制定本地方标准。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0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科技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宁宇、钱涛、赵伦元、王万能。 灭火器检查与维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检查与维修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水压试验、检验规则、维修记录和维修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的检查、维修和再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51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8109 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A90 手提式灭火器检验规则; GA95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有能力的人员 competent person

受过必要的培训,有经验的,带有必不可少的工具、设备、零件和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服务手册),能够按规定执行灭火器检查、维修和再充装的人员。 3.2 检查 check 为确保灭火器是能用的和可操作的而进行的简单的检验。 3.3 维修 service 为确保灭火器安全操作和有效灭火而对灭火器进行的彻底检查和必要的部件更换。 3.4 再充装 recharge 更换灭火剂。 3.5 工作压力 working pressure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⑴干粉灭火器:使用前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正常,然后颠倒数次,使瓶内的干粉松动,提起灭火器,拔掉保险销,握住喷管对准火源根部喷射。注意:在室外使用时应注意 站在火源的上风位置喷射,距离3—5米。 2,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打开或击碎消防栓门取出消防水带,展开消防水带,水带一头接到消防栓接口上,另一头接上消防枪头,另外一人打开消防栓上的水阀开关,对准火源根部灭火。 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⑴干粉灭火器:使用前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正常,然后颠倒数次,使瓶内的干粉松动,提起灭火器,拔掉保险销,握住喷管对准火源根部喷射。注意:在室外使用时应注意 站在火源的上风位置喷射,距离3—5米。 2,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打开或击碎消防栓门取出消防水带,展开消防水带,水带一头接到消防栓接口上,另一头接上消防枪头,另外一人打开消防栓上的水阀开关,对准火源根部灭火。 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⑴干粉灭火器:使用前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正常,然后颠倒数次,使瓶内的干粉松动,提起灭火器,拔掉保险销,握住喷管对准火源根部喷射。注意:在室外使用时应注意 站在火源的上风位置喷射,距离3—5米。 2,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打开或击碎消防栓门取出消防水带,展开消防水带,水带一头接到消防栓接口上,另一头接上消防枪头,另外一人打开消防栓上的水阀开关,对准火源根部灭火。 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⑴干粉灭火器:使用前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正常,然后颠倒数次,使瓶内的干粉松动,提起灭火器,拔掉保险销,握住喷管对准火源根部喷射。注意:在室外使用时应注意 站在火源的上风位置喷射,距离3—5米。 2,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打开或击碎消防栓门取出消防水带,展开消防水带,水带一头接到消防栓接口上,另一头接上消防枪头,另外一人打开消防栓上的水阀开关,对准火源根部灭火。

灭火器的检查内容

灭火器的检查内容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灭火器的检查内容 1、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2、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 动气体; 3、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 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 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否则必须更换; 灭火器定期检查的要求 1.清水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时应卸下器盖,其内容:一是检查气瓶的防腐层有无脱落和锈蚀状况。轻度锈蚀的及时补好,明显锈蚀的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水压试验;二是检查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若重量减少10%时,应进行修复充足;三是检查灭火器筒体有无明显锈蚀,有明显锈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水压试验;四是检查灭火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五是检查灭火器内水的重量是否符合规定,水量不够的补足,水量超过的排出;六是检查灭火器盖密封部位是否完好,喷嘴过滤装置是否堵塞。各项要求合格者应按规定装配好。 2.泡沫灭火器每半年应检查一次。检查时应拆开灭火器盖,其内容:一是检查滤网安装是否牢固,滤网是否堵塞;二是检查灭火器盖的密封橡胶垫是否完好,装配有无错位现象;三是检查瓶盖机构,在向上扳起后,中轴是否能自动弹出:四是推车式灭火器应检查行驶过程中有无药液渗出现象;五是推车式灭火器检查瓶口密封圈是否腐蚀,喷枪、喷射软管及安全阀有无堵塞,行走机构是否灵活可

灭火器的配置与检查规范

部门:年月日 主管:检查员: 灭火器压力值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保险销和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 范》批准发布并实施 ——明确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及报废期限 2009-01-14 07:55:11 【大字中字小字】

2008年8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97号公告批准发布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该标准为首次制定,标准号为GB50444-2008,于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对建筑灭火器安装设置和配置验收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同时对日常检查和维护也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明确了配置验收判定规则和灭火器的维修期限以及报废期限,将作为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技术依据。 现将规范中检查维修及报废章节摘抄如下,请各灭火器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遵照执行。 5 检查与维护 一般规定 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承担。 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需维修、报废的灭火器应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 检查 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下列场所配置的灭火器,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1 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2 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 日常巡检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置。

移动式灭火器检查要点(通用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移动式灭火器检查要点(通用 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移动式灭火器检查要点(通用版) 移动式灭火器检查要点 1范围 本要点规定了移动式灭火器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的相关事项。 本要点适用于移动式灭火器的现场消防安全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要点的引用而成为本要点的条款。本要点所依据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时,应按更新后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当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严于本要点时,按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4351.1-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GB4351.2-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3部分:检验细则》GB/T4351.3-2005 《推车式灭火器》GB8109-2005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 《灭火器箱》GA139-1996 《输油气站消防设施设置及灭火器材配备管理规范》Q/SY129-2011 3检查内容 3.1配置 3.1.1灭火器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GB50444-2008第 4.2.2条)。

灭火器、消防栓检查及使用方法培训(带解析图)

消防器材检查及使用方法 目的: 为加强消防器材保养、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每一个灭火器、消防栓都能确实有效的用于灭火,在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减少人员伤亡、物资损失 一、火灾定义: 1、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2、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发生的一种氧化放热反应,通常伴有光、烟、或火焰。 3、燃烧的三要素:可燃物、氧化剂及温度。对于有焰燃烧一定存在自由基的链式反应这一要素。 二、遇到火灾报警流程: 1、要牢记火警电话“119”。 2、接通电话后要沉着冷静,向接警中心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以及着火的范围。同时还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 3、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4、打完电话后,要立即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5、迅速组织人员疏通消防车道,清除障碍物,使消防车到火场后能立即进入最佳位置灭火救援。 6、如果着火地区发生了新的变化,要及时报告消防队,使他们能及时改变灭火战术,取得最佳效果。 三、灭火器的检查方法: 1、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动气体 2、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3、灭火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4、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5、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否则必须更换; 6、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7、灭火器盖密封部位是否完好,喷嘴过滤装置是否堵塞; 8、灭火器放置区域不得有其他物品遮挡,影响其取用; 9、灭火器每周检查1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卡上。

灭火器使用及检查标准.(DOC)

前言 本标准的4.3、4.4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为了指导对灭火器的检查,规范灭火器的维修,完善灭火器的监督管理,确保灭火器完好有效,参考国际标准ISO11602-2:2000 (E)《消防—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第2部分:检查和维修》制定本地方标准。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0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科技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宁宇、钱涛、赵伦元、王万能。 灭火器检查与维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检查与维修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水压试验、检验规则、维修记录和维修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的检查、维修和再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51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8109 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A90 手提式灭火器检验规则; GA95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有能力的人员 competent person 受过必要的培训,有经验的,带有必不可少的工具、设备、零件和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服务手册),能够按规定执行灭火器检查、维修和再充装的人员。

3.2 检查 check 为确保灭火器是能用的和可操作的而进行的简单的检验。 3.3 维修 service 为确保灭火器安全操作和有效灭火而对灭火器进行的彻底检查和必要的部件更换。 3.4 再充装 recharge 更换灭火剂。 3.5 工作压力 working pressure 压力计量器或压力表上显示的和贮压式灭火器铭牌上指示的、在20℃时的正常操作压力;或20℃时在气体从贮气瓶到灭火剂储存容器的释放过程中贮气瓶式灭火器中所产生的压力。 3.6

灭火器使用方法与检查要求

灭火器使用方法与检查 一、灭火器的检查内容 1、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2、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动气体; 3、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否则必须更换; 二、灭火器定期检查的要求 1.清水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时应卸下器盖,其内容:一是检查气瓶的防腐层有无脱落和锈蚀状况。轻度锈蚀的及时补好,明显锈蚀的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水压试验;二是检查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若重量减少10%时,应进行修复充足;三是检查灭火器筒体有无明显锈蚀,有明显锈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水压试验;四是检查灭火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五是检查灭火器内水的重量是否符合规定,水量不够的补足,水量超过的排出;六是检查灭火器盖密封部位是否完好,喷嘴过滤装置是否堵塞。各项要求合格者应按规定装配好。 2.泡沫灭火器每半年应检查一次。检查时应拆开灭火器盖,其内容:一是检查滤网安装是否牢固,滤网是否堵塞;二是检查灭火器盖的密封橡胶垫是否完好,装配有无错位现象;三是检查瓶盖机构,在向上扳起后,中轴是否能自动弹出:四是推车式灭火器应检查行驶过程中有无药液渗出现象;五是推车式灭火器检查瓶口密封圈是否腐蚀,喷枪、喷射软管及安全阀有无堵塞,行走机构是否灵活可靠,并在转动部位加注润滑脂;六是每年检查一次灭火剂,主要检查药液的发泡沫倍数和泡沫消失率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3.干粉灭火器检查内容:一是每半年卸下气瓶,称量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手提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气瓶的泄漏量达于额定重量的5%或7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泄漏量大于10%时,应按规定充足。二是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筒体密封是否严密,灭火器盖是否紧固。三是每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吸湿结块(干粉受潮的烘干可继续使用),若有结块应及时更换。四是检查灭火器出粉管、进气管、喷嘴和喷枪等有无堵塞;出粉管防潮膜、喷嘴防潮堵有无破裂。发现堵塞应及时清理,防潮膜、防潮堵破裂应及时更换。 4.氧化碳灭火器每半年检查内容:一是检查喷嘴和喷射管道是否堵塞、腐蚀和损坏。二是刚性连接式喷嘴是否能绕其轴线回转,并可停留在任何位置。三是推车式灭火器行驶机构是否灵活可靠,并加注润滑脂。四是每年至少称量一次重量,手提式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得大于灭火剂规定充装量的5%或50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得大于灭火剂规定充装量的5%,超过规定泄漏量的应检修后按规定充装量重灌。 三、灭火器的灭火原理和使用方法 1、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原理和使用方法是什么?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价格低廉,获取、制备容易,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立方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

灭火器的检查内容

灭火器的检查内容 灭火器的检查内容 1、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2、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动气体; 3、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否则必须更换; 灭火器定期检查的要求 1(清水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时应卸下器盖,其内容:一是检查气瓶的防腐层有无脱落和锈蚀状况。轻度锈蚀的及时补好,明显锈蚀的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水压试验;二是检查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若重量减少10%时,应进行修复充足;三是检查灭火器筒体有无明显锈蚀,有明显锈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水压试验;四是检查灭火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五是检查灭火器内水的重量是否符合规定,水量不够的补足,水量超过的排出;六是检查灭火器盖密封部位是否完好,喷嘴过滤装置是否堵塞。各项要求合格者应按规定装配好。 2(泡沫灭火器每半年应检查一次。检查时应拆开灭火器盖,其内容:一是检查滤网安装是否牢固,滤网是否堵塞;二是检查灭火器盖的密封橡胶垫是否完好,装配有无错位现象;三是检查瓶盖机构,在向上扳起后,中轴是否能自动弹出:四是推车式灭火器应检查行驶过程中有无药液渗出现象;五是推车式灭火器检查瓶口密封

圈是否腐蚀,喷枪、喷射软管及安全阀有无堵塞,行走机构是否灵活可靠,并在转动部位加注润滑脂;六是每年检查一次灭火剂,主要检查药液的发泡沫倍数和泡沫消失率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3(干粉灭火器检查内容:一是每半年卸下气瓶,称量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手提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气瓶的泄漏量达于额定重量的5%或7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泄漏量大于10%时,应按规定充足。二是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筒体密封是否严密,灭火器盖是否紧固。三是每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吸湿结块(干粉受潮的烘干可继续使用),若有结块应及时更换。四是检查灭火器出粉管、进气管、喷嘴和喷枪等有无堵塞;出粉管防潮膜、喷嘴防潮堵有无破裂。发现堵塞应及时清理,防潮膜、防潮堵破裂应及时更换。 4(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半年检查内容:一是检查喷嘴和喷射管道是否堵塞、腐蚀和损坏。 二是刚性连接式喷嘴是否能绕其轴线回转,并可停留在任何位置。三是推车式灭火器行驶机 构是否灵活可靠,并加注润滑脂。四是每年至少称量一次重量,手提式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得大于灭火剂规定充装量的5%或50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得大 于灭火剂规定充装量的5%,超过规定泄漏量的应检修后按规定充装量重灌。 灭火器的灭火原理和使用方法 一、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原理和使用方法是什么,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价格低廉,获取、制备容易,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立方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

营运客车灭火器的配备和检查标准

营运客车灭火器的配备和检查标准 一、灭火器材配备标准 1.灭火器 大型及以上客车应配置灭火器不少于12公斤,中型客车不少于8公斤,其它车辆不少于4公斤。车辆出厂时标准配备的灭火器不准随意减少。 采用每具不少于4公斤的ABC型干粉灭火器。 火灾依据物质燃烧特性,可划分为A、B、C、D、E、F六类,常见的有ABC三类。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及其制品等燃烧的火灾。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燃烧的火灾。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2.灭火弹 所有专用校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其他客车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其灭火剂喷射范围应包括发动机舱至少两处具有着火隐患的热源(如增压器、排气管等),启动工作时应能通过声觉信号向驾驶人报警。 公交车发动机舱应配备不少于4个自动灭火器。超细干粉灭火弹的有效期应在弹体上合格证标注的范围内,超期或无合格证标签视为无效。弹体应无破损。 灭火弹启用后应及时更新。

二、灭火器放置的位置 客车应装备灭火器,灭火器在车上应安装牢靠并便于取用。仅有一个灭火器时,应设置在驾驶人附近;当有多个灭火器时,应在客厢内按前、后,或前、中、后分布,其中一个应靠近驾驶人座椅。 灭火器应尽量按车辆出厂时的安装位置进行摆放,不可随意变更。 三、灭火器的管理 1.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应由安全科指定专人承担。 2.安全科专人建立灭火器台账,记录每台车配备的灭火器型号、数量、摆放位置、有效期限和维修记录。 3.安全科专人每月对灭火器的压力、外观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送修,每次检查留下记录。 4.驾驶员结合三检每日对灭火器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5.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6.每次送修时应使用周转灭火器顶岗,避免车辆营运过程中缺少灭火器。 7.需维修、报废的灭火器应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 四、灭火器送修判定标准

四种灭火器使用方法和检查期限

一、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由筒身、瓶胆、筒盖、提环等组成。筒身由钢板滚压焊接而成。筒身内悬挂装有硫酸铝水溶液铝水溶液的玻璃瓶或聚乙烯塑料制的瓶胆。筒身内装有碳酸氢钠与发沫剂的混合溶液。使用时将筒身颠倒过来,碳酸氢钠与硫酸铝两溶液混合后发生化学作用,产生二氧化碳气体泡沫,由喷嘴喷出。使用时,必须注意不要将筒盖、筒底对着人体,以防万一发生爆炸伤人。泡沫灭火器只能立着放置。 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脂类、石油类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泡沫灭火器一般有手提式、推车式二种。筒内溶液一般一年更换一次。 二、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由筒身(钢瓶)、启闭阀、喷筒及虹吸管组成。二氧化碳成液态灌入钢瓶内,在20℃时钢瓶内的压力为6MPa。使用时液态二氧化碳从灭火器喷出后迅速蒸发,变成固体雪花状的二氧化碳,又称干冰,其温度为—78℃。固体的二氧化碳在燃烧物体上迅速挥发而变成气体。当二氧化碳气体在空气中含量达到 30%~35%时,物质燃烧就会停止。 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的电器及油脂等的火灾。但不适用于扑灭某些化工产品(如金属钾、钠等)的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为手提式,分为手轮式和鸭嘴式两种,大容量的也有推车式的。 使用鸭嘴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手拿喷筒对准火源,一手握紧鸭舌,气体即可喷出。使用手轮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手拿喷筒对准燃烧物,一手拧开梅花轮,气体即可喷出。 二氧化碳是电的不良导体,但超过600V时,必须先停电后灭火。二氧化碳灭火器怕高温,存放地点的温度不得超过42℃。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不要用手摸金属导管,也不要把喷筒对着人,以防冻伤。使用时还应注意风向,逆风喷射会影响灭火效果。

消防栓、灭火器检查标准(1)

消防栓检查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备注 1 “F ” 扳手无腐蚀、无变形能正常开启消火栓阀门。 每日检查外观检查 2 开关手轮、丝杆、胶垫、无腐蚀、开关保持灵活。手轮螺丝不松动、手轮与螺杆不打滑、能正常开启。 3 消火栓、水带接口无腐蚀、无变形、保持紧固、胶圈完整。 4 水带、水枪、胶垫完好、接口紧固、无漏水现象、无腐蚀、无裂痕。 5 水带卡簧无变形、无脱落、无严重腐蚀、卡槽能正常使用。 6 喉管与消火栓接头不松动、无腐蚀漏水现象。 7 消防栓内的消防器材应配备完整齐全(水带、“F ”扳手、水枪)水带、水枪、消火栓型号应保持一致。 8 消防箱的安装与消火栓应匹配、不能影响接口和消防门的开启,无腐蚀、无损坏现象。 9 露天或半露天岗位中的消火栓应加装保温。 10 消火栓开启后是否有水。 11 消防箱上应有责任人标识。 12 周围环境无障碍物、消火栓干净整洁。 13 各消防箱应有拉手、开关保持灵活。 14 消防箱玻璃、门锁应完整无损、能正常开启消防箱。 15 水带接口里槽应加装铁丝固定水带,外槽加装水带卡子固定水带。(统一为16号铁丝固定两圈) 灭火器检查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备注 1 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消防专业维修部门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每日检查外观检查 2 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检修后重新灌装。 3 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4 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5 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6 检查灭火器责任人标签张贴位置及人员是否对应。 7 检查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的卫生是否清洁,无尘土、污迹。 8 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每月检查 9 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 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10 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废年限的规定

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废年限的规定 一、灭火器的检查和保养 (一)灭火器的检查: 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2、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规定期限,虽未经使用,仍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2)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二)灭火器的维护保养时间及次数: 根据二连油田原油生产、储存、运输以及气候环境等实际情况,分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单位对所管辖区(重点部位)、岗位配备的灭火器材检查、维护及保养次数统一定为每季度一次,每年检查、维护及保养四次;灭火器材的检查、维护及保养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有检查、维护及保养记录。 二、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1、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色、变

形、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2、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和击碎。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三、灭火器的报废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1、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 2、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3、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丝和固定螺丝的。 4、筒体严重变形的。 5、结构不合理(如筒体平底的;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体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6、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7、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灭火器的检查内容

灭火器的检查内容 1、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2、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 动气体; 3、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 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 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否则必须更换; 灭火器定期检查的要求 1.清水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时应卸下器盖,其内容:一是检查气瓶的防腐层有无脱落和锈蚀状况。轻度锈蚀的及时补好,明显锈蚀的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水压试验;二是检查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若重量减少10%时,应进行修复充足;三是检查灭火器筒体有无明显锈蚀,有明显锈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水压试验;四是检查灭火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五是检查灭火器内水的重量是否符合规定,水量不够的补足,水量超过的排出;六是检查灭火器盖密封部位是否完好,喷嘴过滤装置是否堵塞。各项要求合格者应按规定装配好。 2.泡沫灭火器每半年应检查一次。检查时应拆开灭火器盖,其内容:一是检查滤网安装是否牢固,滤网是否堵塞;二是检查灭火器盖的密封橡胶垫是否完好,装配有无错位现象;三是检查瓶盖机构,在向上扳起后,中轴是否能自动弹出:四是推车式灭火器应检查行驶过程中有无药液渗出现象;五是推车式灭火器检查瓶口密封圈是否腐蚀,喷枪、喷射软管及安全阀有无堵塞,行走机构是否灵活可靠,并在转动部位加注润滑脂;六是每年检查一次灭火剂,主要检查药液的发泡沫倍数和泡沫消失率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3.干粉灭火器检查内容:一是每半年卸下气瓶,称量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手提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气瓶的泄漏量达于额定重量的5%或7g(取两者中较

灭火器检查标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 范》批准发布并实施 ——明确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及报废期限 2009-01-14 07:55:11 【大字中字小字】 2008年8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97号公告批准发布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该标准为首次制定,标准号为GB50444-2008,于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对建筑灭火器安装设置和配置验收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同时对日常检查和维护也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明确了配置验收判定规则和灭火器的维修期限以及报废期限,将作为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技术依据。 现将规范中检查维修及报废章节摘抄如下,请各灭火器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遵照执行。 5 检查与维护 5.1 一般规定 5.1.1 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承担。 5.1.2 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5.1.3 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5.1.4 需维修、报废的灭火器应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 5.2 检查

5.2.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5.2.2 下列场所配置的灭火器,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1 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2 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 5.2.3 日常巡检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置。 5.2.4 灭火器的检查记录应予保留。 5.3 送修 5.3.1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5.3.2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 5.4 报废 5.4.1 下列类型的灭火器应报废:

灭火器及消火栓检查内容-消火栓灭火器检查表

灭火器及消火栓检查内容-消火栓灭火器检查表灭火器及消火栓检查内容灭火器检查内容 一、灭火器指针颜色区域说明: (一) 红色区域:压力不足 (二)绿色区域:压力正常 (三)黄色区域:压力偏高 二、灭火器指针到达颜色区域应对措施 (一)红色区域:压力不足,或者灭火剂失效。 1、灭火时喷射时间短距离短。 2、灭火剂失效处置方法: 必须及时跟换。 (二)绿色区域:正常,不需要更换。 (三) 黄色区域:压力偏高,看情况跟换。指针偏区黄原因: 1、灭火器出厂时大多指针都在绿区和黄区分界点上,有些略超过分界点,其原因是随着灭火器摆放时间越长其内部压力会越来越低,厂家为了保证5年的保质期,会将灭火器压力稍微冲高点,以满足5年的寿命。 1 2、灭火器压力与气温也成正比,气温偏高,其内部压力也偏高。 (四)指针偏黄区安全问题: 灭火器黄区内有黑色标示2.5,超过2.5灭火器可能会爆炸。灭火器瓶体的承压极限远高于2.5,因此需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更换。 室内消火栓的检查内容 一、消火栓的检查。室内消火栓箱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或其它损坏。

(一)检查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是否渗漏水,若渗漏水及时更换密封圈; (二)对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其它 进行检查,全部附件应齐全完 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消火栓箱及箱内装配的部件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二、供水管路的检查。 (一)对管路进行外观检查,若有腐蚀、机械损伤等及时告知; (二)检查阀门是否漏水; (三)室内消火栓设备管路上的阀门为常开阀,平时不得关闭,应检查其开启状态; 2 (四)检查管路的固定是否牢固,若有松动及时加固。 一、外观检查疏散引导箱检查内容 (一)查看疏散引导箱外观是否损坏,有无锈蚀或碰伤。 (二)玻璃门是否开裂或损坏,门锁能否锁闭到位。 二、器具检查 (一)引导箱内是否器具完整。应包含疏散指示灯、毛巾、喊话器、口哨、防毒 面具、应急矿泉水、电筒、反光背心。 (二)电源设备如疏散指示灯、喊话器、电筒等是否有电,缺点情况应及时充 满。 (三)保质期类物资如防毒面具、应急矿泉水等应注意生产日期,如有过期类及 时上报更换。 (四)各项应急物资数量正确,严禁将应急物资挪为私用。 灭火器及消火栓检查内容:消火栓灭火器检查表

移动式灭火器检查要点(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式灭火器检查要点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479-69 移动式灭火器检查要点(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移动式灭火器检查要点 1 范围 本要点规定了移动式灭火器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的相关事项。 本要点适用于移动式灭火器的现场消防安全检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要点的引用而成为本要点的条款。本要点所依据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时,应按更新后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当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严于本要点时,按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 4351.1-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GB 4351.2-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3部分:检验细则》GB/T 4351.3-2005 《推车式灭火器》GB 8109-2005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 95-2007 《灭火器箱》GA 139-1996 《输油气站消防设施设置及灭火器材配备管理规范》Q/SY129-2011 3 检查内容 3.1 配置 3.1.1 灭火器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

消防器材检查项目及标准

消防器材检查项目及标准 一、灭火器 1、灭火器压力过低(二氧化碳灭火器重量下降10%以上),必须重新充装; 2、ABC干粉灭火器铅封破坏一定要重新充装; 3、灭火器瓶体与喇叭接口一定要旋紧,灭火器瓶体、喇叭不可破损; 4、灭火器整体保持清洁(按现场情况定); 5、按照现场情况配置灭火器(按照灭火器数量、灭火器种类、灭火器型号等); 6、灭火器应放置在显眼部位,灭火器放置时,顶部应不高于1.5米,推车式灭火器 应放在地面上。 二、消防箱、消防水带、消防栓 1、消防箱内器材(消防水带、消防扳手、消防枪头)齐全,不缺少、破损(立地 式消防栓必须有消防扳手,墙壁式消防栓有旋转柄,可无消防扳手); 2、消防箱保持清洁、完好、无破损; 3、消防水带不可过度老化,接口要接牢,不可脱落,消防水带不可有破洞,消防 水带不可有漏水现象; 4、检查消防栓时,要用扳手试水,旋口不可锈死。 三、黄沙箱 1、黄沙箱内物品(包括黄沙、铁锹)是否齐全,黄沙是否足够; 2、黄沙箱内黄沙不可受潮结块,潮湿需晒干,结块应捣碎或更换; 3、沙箱不锈蚀、破漏,并保持沙箱外清洁,黄沙不应洒落在外。 四、应急照明灯、安全指示牌、安全出口 1、应急照明灯、安全指示牌应该保持清洁; 2、安全出口不应有杂物阻挡,并随时保持通畅,安全出口门不可以锁住; 3、应急照明灯在断电情况下应该自动打开(检查时可以按试验键试验); 4、安全指示牌指示箭头或标记应该准确无误。 五、自动报警、灭火系统 1、对报警点(包括烟感、温感探头,喷淋头,手报点等)检查是否完好并保持 清洁; 2、系统反馈回路应该保证无任何问题(检查时可以试验,试验时应该通知相关 人员作好准备); 3、自动报警仪总控室应该由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当有警报时应该认真检查; 4、自动报警仪总控室值班记录应该认真填写。 六、其他 1、各单位巡查应该按照检查情况填写,不可以弄虚作假; 2、各单位所有场地按照现场情况适当配备消防器材(有种类、数量、型号等); 3、所有消防设施不可用作其他用途。

灭火器检查标准[精华]

灭火器检查标准[精华]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批准发布并实施 ——明确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及报废期限 2009-01-14 07:55:11 【大字中字小字】 2008年8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97号公告批准发布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该标准为首次制定,标准号为GB50444-2008,于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对建筑灭火器安装设置和配置验收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同时对日常检查和维护也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明确了配置验收判定规则和灭火器的维修期限以及报废期限,将作为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技术依据。 现将规范中检查维修及报废章节摘抄如下,请各灭火器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遵照执行。 5 检查与维护 5.1 一般规定 5.1.1 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承担。 5.1.2 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5.1.3 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5.1.4 需维修、报废的灭火器应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 5.2 检查

5.2.1 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5.2.2 下列场所配置的灭火器,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1 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2 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 5.2.3 日常巡检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置。 5.2.4 灭火器的检查记录应予保留。 5.3 送修 5.3.1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 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5.3.2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 灭火器类型维修期限 出厂期满3年;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水基型灭火器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出厂期满5年; 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洁净气体灭火器 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常用灭火器检查与使用

1、二氧化炭灭火器: ★灭火原理:以液化的二氧化碳气体为灭火剂,并利用本身的蒸汽压力作为喷射动力,依靠降低可燃物周围的氧浓度,产生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的灭火器。 ★适用范围:具有流动性好、喷射率高、不腐蚀容器和不易变质等优良性能,灭火后不留痕迹,适用于扑灭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图书、档案、贵重设备、精密仪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的初起火灾。如果电压超过600伏,应先断电后灭火。 ★使用方法:在使用时,操作者应首先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在距燃烧物3--4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先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将启闭阀压把上的保险销拔下,一只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顺风使喷孔沿火源侧上方朝下喷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喷射方向要保持一定的角度,以使二氧化碳迅速履盖火源,达到窒息灭火的目的。 ◆应该特别注意的是,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应戴手套或用衣物垫住,也不要把喷筒对着人,以防止冻伤;在室外使用时应选择上风方向,在室内狭小空间使用时,灭火后人员应迅速离开或流通空气,以防窒息。扑救时火点的前面及附近不能站人,以防窒息和冻伤。 2、干粉灭火器 ★灭火原理:干粉灭火器内充装的是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主要通过在加压气体作用下喷出的粉雾与火焰接触、混合时发生的物理、化学作用灭火。 ★适用范围:ABC干粉(磷酸铵盐)灭火器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固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 ★使用方法: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压力正常(指针指向绿区),将灭火器提到至火源适当距离后(3-4米),先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拔下保险销,然后一手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部,让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另一手压下压把,当干粉喷出后,迅速对准火焰的根部扫射。在使用时,一手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干粉灭火器扑救可燃、易燃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要部扫射,如果被扑救的液体火灾呈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干粉灭火器(MFZ)2-3kg有效射程距离2.5m,4-5kg射程为4m,时间8-9秒。8kg射程为5m,时间12秒。(MFTZ)35-50kg推车有效射程为8m,时间20秒。70kg推车射程9m,时间25秒。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射程较近,应接近着火点,(但不能低于1.5米),在上风方向喷射。 ◆灭火器的扑救面积和能力是有限的,只能适用于扑灭初起火灾。 ◆一个灭火器的使用时间是一分钟左右,而有效灭火时间只有二十秒左右,所以请大家记住两条:一是火焰初起时是最佳灭火时机,二是灭火器对准火焰根部。 灭火技巧总结:使用方法就是:“三个字,一句话”,即“拔(拔掉铅封),拉(拉出保险),压(压下压把);把灭火器喷嘴对准火焰根部,由近及远,左右扫射,直至扑灭火焰” 4、日常检查内容内容: (1)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2)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指针指在黄区说明压力过高,指针指在红区说明压力不足,已不能发挥作用; (3)检查保险销、铅封是否完好; (4)检查胶管和喷嘴是否老化、松动; (5)检查灭火器罐体有无破损、腐蚀等现象,判断是否影响使用; (6)对于二氧化碳灭火器,应定期检查钢瓶内的二氧化碳重量,如重量比额定重量减少十分之一时,应进行充装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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