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5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5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5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5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5月5日发布“2015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包括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假冒注册商标、商标使用权纠纷、侵犯发明专利权等多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来自最高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615件4445人,提起公诉4484件8025人,显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正不断加大。

典型案例之一:房树磊、珠海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件事实】

2003年4月,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比特公司)着手研发1553BIP核技术,用于航空航天设备的测试,该IP核由三个主要功能模块组成:总线控制器(BC)、远程终端(RT)、总线监视(BM)。被告人房树磊作为该公司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研发此技术。2005年10月,被告人房树磊在1553BIP核BM 模块尚未完成情况下(BC、RT等模块已研发完成),提出辞职申请,离职获批准后遂转到其妻子付永利为法定代表人的珠海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微公司)工作。因1553BIP核技术一直由被告人房树磊负责研发,欧比特公司于2005年12月1日与被告人房树磊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约定欧比特公司出资5万元,由被告人房树磊继续负责BM模块的研发,同时约定技术成果归欧比特公司所有,被告人房树磊负有保密义务。2006年4月11日,被告人房树磊向欧比特公司交付了BM模块及相关技术成果,欧比特公司1553BIP核整套技术已研发完成。自2009年开始,被告人房树磊违反约定,披露、使用、允许矽微公司使用其掌握的欧比特公司1553BIP核技术。矽微公司先后生产销售系列1553B测试仪17个,销售金额达800多万元,其中,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生产销售相关产品11个,给欧比特公司造成250余元经济损失。经鉴定,欧比特1553BIP核技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1553BIP核技术在1553B总线电缆测试系统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核心技术信息;矽微公司与欧比特公司源代码文件存在相当部分相同和实质相同代码段,这些代码段是双方主要模块功能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

【诉讼过程】

本案于2012年11月16日由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立案,并指定高新区公安分局侦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7月12日对房树磊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批准逮捕,并于2014年3月12日提起公诉。同年11月6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矽微公司罚金二百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房树磊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2015年6月15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评析意见】

本案是侵犯上市公司技术秘密的典型案件,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高新区知识产权检察室充分利用专业办案机制优势,针对此案技术专业性强、取证难度大、审查认定难的特点,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就案件的检材提取、办案程序的完善、涉案技术的鉴定、产品利润的审计、损失的计算认定等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侦查,为案件的成功办理奠定了扎实基础。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两次前往广州听取鉴定专家对涉案技术的讲解与分析,保障精准有力指控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交流,提出的关于涉案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方法,获得了两级法院的支持和采纳,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借鉴和示范。案件办理后,检察机关主动回访被害单位,及时反馈办案中发现的知识产权风险漏洞问题,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受到了企业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好评。本案历时两年半,一审五次开庭、二审三次开庭、审计鉴定达七次,侦查、审计、鉴定和专家辅助人员均先后到庭作证说明情况。案件的办理不易,彰显了我国检察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保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营造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决心和水平。

典型案例之二:宋斌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件事实】

2009年至2013年,宋斌作为研发团队成员,参与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花公司)对“色氨酸生产技术开发”的研发工作,并签订了相关保密协议。工作期间宋斌私自复制了一份“色氨酸提取工艺试生产总结”的电子版并存放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中。2013年8月宋斌辞职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工作。2013年10月16日,宋斌以网名“梅花”在互联网“发酵人论坛”上发帖,公布“色氨酸提取技术方案”。经鉴定,梅花公司色氨酸提取技术在2013年10月16日之前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系梅花公司的商业秘密,被宋斌披露的信息与梅花公司的“色氨酸提取工艺试生产总结”中记载的相关信息实质上相同。经审计,梅花公司的“色氨酸生产技术”研发成本为1600万余元。

【诉讼过程】

宋斌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由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5年5月28日移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7月3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9月7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人宋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评析意见】

本案系较为典型的披露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呈现多发态势,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客观上为不法分子披露和迅速传播商业秘密提供了便利条件。本案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导致权利人投入巨额成本研发的成果进入公众领域,商业秘密的非公知性遭到破坏,商业价值完全丧失,给权利人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检察机关在指控犯罪中,着重对行为人的保密义务和权利人的损失数额进行了分析论证,指出侵犯商业秘密所造成的“重大损失”应当根据研发成本、实施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最终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本案的查办解决了实践中类似案件的难点,有助于引导权利人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也有力震慑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典型案例之三:汪洁等8人侵犯著作权案

【案件事实】

2012年初,担任上海乌龙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被告人汪洁伙同同在该公司工作的被告人万臻,为谋取非法利益,联系他人成立上海家翊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翊星公司),并招揽曾在乌龙公司工作的多名员工进入家翊星公司工作。家翊星公司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组织人员非法复制乌龙公司开发的用于互联网运营的《乌龙学苑3.0版》软件,制成一款名为《家育星》的英语学习软件。家翊星公司通过互联网运营,以招揽代理商及向代理商出售该软件的点卡牟利。

在经营期间,被告人金文兵、娄波、孙国龙、沈良君、黄文锋、安明浩等曾在乌龙公司工作的人员,明知系非法复制软件活动,仍根据被告人汪洁及万臻的安排,复制《乌龙学苑3.0版》软件服务器端及客户端程序下的大量文件,制成并运营《家育星》软件。经鉴定,《乌龙学苑3.0版》与《家育星》软件在各自服务器端程序及客户端程序上均存在实质性相似;仅2012年5月至同年12月期间,被告人汪洁等8人结伙以家翊星公司名义运营《家育星》软件获取的非法收入累计达人民币100万余元。

【诉讼过程】

2013年9月30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汪洁等8人侵犯著作权案提起公诉,2014年7月25日,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汪洁、万臻、娄波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其余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汪洁等被告人提出上诉,2015年5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评析意见】

该案涉及计算机软件,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电子证据繁多复杂,查证取证难度较大。同时,8名犯罪分子均具有较高的学历、较好的计算机专业背景,其通过在侵权软件中夹杂一些重新开发的程序来掩盖侵权事实,作案手段极其隐蔽。检察机关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指导鉴定机构搭建比对环境,改变以往仅进行简单比对、计算相同文件占全部文件比例的传统做法,通过确认软件的核心程序,从实质相似的角度

认定了犯罪事实。在辩护人申请专家证人出庭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庭前精心准备,申请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庭审中通过控辩双方交叉询问,有效解决了影响定罪的核心技术问题,有力驳斥了被告人在技术方面的抗辩,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新思路。针对知识产权犯罪轻刑、缓刑适用率高的情况,检察机关通过强有力的指控,被告人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彰显了刑法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典型案例之四:花如中、上海度深电子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案件事实】

2005年,被告人花如中在上海注册上海度深电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深公司),其间开发出“问百事”标准自动更新管理软件,并对该软件进行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该软件包含各种建筑类标准的有效性信息和题录,具有数据管理和检索功能等,可以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采集录入相关标准、建筑图集等具体内容。2007年8月至2013年10月间,被告人花如中自行或安排员工,购买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等处出版的建筑图集、标准类图书,以扫描等方式形成电子数据后加入公司数据库,并根据客户需求将对应数据绑定到客户目录下,实现服务器数据和客户端的数据同步。截至2013年10月,该公司向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销售多套软件。

2013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接到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报案,并于同年10月28日将被告人花如中抓获。经查实,该公司标准自动更新管理软件对外复制发行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的作品共计700余部。

【诉讼过程】

2013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以花如中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立案侦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12月5日批准逮捕花如中,于2014年8月21日对其提起公诉,并追加度深公司为被告单位。同年10月27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单位度深公司罚金十万元;判处被告人花如中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五万元。后被告单位度深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5年3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评析意见】

本案中被告单位采用将纸质书电子化后形成数据库录入软件,继而进行销售的侵权方式,系新型侵犯著作权类案件。此案中被侵权作品属于建筑类图集及建筑行业标准等,关于“标准”能否被认定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检察机关认真梳理了涉案全部作品的权属证明、版权页、编写说明等材料,严格审查并区别判断,最终扣除“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的数量,保证了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刑法打击的精确度。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发现上海度深公司依法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但公安机关并未移送,遂引导公安机关追诉漏犯,保证了法律的正确适用。

典型案例之五:陈国田等4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案件事实】

2013年6月,被告人陈国田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新民社区建安路海泰工业园及乌沙社区各承租了一个仓库,分别作为其生产假冒注册商标饮料的生产地、成品存放地及原材料存放地。后陈国田在海泰工业园的仓库引入生产设备并先后招聘陈桂姣、周白云、陈勇等人为其从事生产假冒加多宝、王老吉、红牛等注册商标饮料工作。其中陈桂姣为生产流水线主要工人,从事成品包装及其他协调工作,周白云为假冒饮料调剂师,陈勇为假冒饮料原材料、成品运送司机。2014年7月3日,长安工商分局对海泰工业园的仓库进行查处,现场查获假冒加多宝2640罐、假冒王老吉26400罐、假冒红牛18000罐,共价值8万余元。

【诉讼过程】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通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现,东莞

市工商管理局办理的陈国田等人假冒注册商标行政案已达刑事追诉标准,遂于2014年7月23日向东莞市工商管理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函》。同日,东莞市工商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东莞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9月5日,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陈国田等4人。该案于2014年11月4日移送审查起诉,2015年4月16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决陈国田、陈桂姣、周白云、陈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七万元至四千元不等。

【评析意见】

该案系检察机关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继而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最终成功追诉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案例。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与东莞市工商管理局、公安机关建立了案件咨询、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借助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知情渠道的畅通。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发现监督线索后,对行政执法机关证据收集、取证方向等方面给予引导咨询,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有效防止了以罚代刑,增强了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配合,共同促进了知识产权保护。

典型案例之六:骆立新、白高元、丁伟及厦门丸酷斯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案件事实】

2011年9月,被告人骆立新、白高元、丁伟共同成立了厦门丸酷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酷斯公司),由被告人骆立新负责销售、被告人白高元负责财务、被告人丁伟负责进货,以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766号五楼作为销售点,并租赁上湖社280号之一四楼作为仓库,销售“耐克”运动鞋。2012年1月至2013年9月间,被告单位丸酷斯公司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购进明知是假冒“耐克”运动鞋销售给“名鞋库”、“唯品会”等商家,销售金额共计3000余万元。2013年10月16日,公安人员查获该窝点,当场抓获被告人骆立新、白高元、丁伟,并从该公司及仓库查获贴有“耐克”品牌商标的运动鞋共计13000余双,经查证,上述运动鞋均系假冒,货值金额共计990余万元。

【诉讼过程】

2013年10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公安分局对骆立新、白高元、丁伟等三人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侦查;同年11月22日,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14年8月28日,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对被告单位丸酷斯公司、被告人骆立新、白高元、丁伟提起公诉。2015年1月22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单位丸酷斯公司罚金一千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骆立新、白高元、丁伟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百万元。

【评析意见】

本案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4000多万元,涉案物品通过知名网络销售平台销往全国各地,受害者众多,取证难度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从海量证据中认真梳理比对,着重分析各个犯罪嫌疑人主观犯意,厘清各自罪责。针对网络犯罪取证难的特点,列出详细的取证清单和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要求侦查机关进行专项司法审计,准确认定涉案金额,为后期对涉案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定罪处罚打下了扎实的证据基础。检察机关重拳打击此类利用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净化了网络消费环境,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典型案例之七:李如国等17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系列案件

【案件事实】

2006年7月至2014年11月,被告人李如国作为上海韩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亦称“淘宝城”)的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在“淘宝城”的控制地位,在其负责“淘宝城”商铺出租及日常管理期间,长期提供场所放纵、容留商户售假,并向商铺收取“扩大经营费”共计90万余元。经查,2010年11月至2013年5月间,租赁“淘宝城”商铺经营的商户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罪的共计33件,涉案金额共

计3亿余元。

2012年6月起,被告人陈汉洪、邹金水、杜和云通过与李炯、王金花等人合伙经营的方式,在“淘宝城”先后租赁多家店铺对外售假,并委托被告人万建平为上述店铺内装修暗格、电子遥控门等用于藏匿及暗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告人方超、丁成新负责运送假冒名牌的商品至“淘宝城”,供陈汉洪等人对外销售。公安机关在上述店铺查获的假冒“LV”、“GUCCI”、“CHANEL”、“DIOR”、“PRADA”等世界知名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1.6亿余元。

2014年4月至9月,被告人陈汉洪、邹金水为掩人耳目、逃避公安机关查处,委托被告人曾小飞、王纯将(均为“淘宝城”管理人员)制作虚假租赁协议,由被告人魏萍、余梦梦、徐金宝冒充上述售假店铺老板,并前往公安机关顶罪。

【诉讼过程】

2015年2月27日、5月4日,上海市公安局以李如国、邹金水等17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案17名被告人分别于2015年9月8日、11月10日、11月23日、11月25日被提起公诉。目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经对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至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八万元至三千元不等。上述判决为生效判决。

【评析意见】

该案犯罪团伙组织体系严密、层级分工明确、售假时间较长、售假手段隐蔽,采取多种手段逃避侦查,且售假对象多为境外人士,国际影响恶劣。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及时介入引导侦查,针对本案中犯罪行为交织、涉案人员互相包庇、窝点互有串通等情况,在进一步固定涉案人员口供和涉案资金审计鉴定等方面向侦查机关提出补侦意见。为查实售假犯罪细节,办案人员赴“淘宝城”实地调查商铺销假、店面布局、暗格位置、货物藏匿等情况,并通过笔录、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夯实了被告人对销假行为明知故意的关键证据。

该案二十多家被害单位均为国际知名品牌,“淘宝城”售假商铺多年的犯罪行为已经对静安区乃至全上海的整体市场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为有效防止此类犯罪情况的发生,充分发挥好研究、预防、服务等职能,上海市检察机关以该案为基点制定知识产权犯罪综合防治工作机制,通过走访涉案单位、开展法治宣讲、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做好服务区域经济的延伸工作,维护区域内的法治环境,体现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和成效。

典型案例之八:兰守军、常红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案件事实】

2013年初至2014年4月间,被告人兰守军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广东立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农公司)的“红利丹”、“农飞”、“立农”、“蓝无宗”等立农品牌系列注册商标的农药给多个农药经销商,同时还雇佣常红卫专门负责销售上述产品。被告人常红卫明知被告人兰守军销售的是假冒立农公司注册商标的农药,为牟取非法利益仍进行销售。为逃避打击和获得客户信任,被告人兰守军专门购买广东立农公司所在地的电话卡、广东农业银行卡进行销售使用,到重庆、贵州、四川等省进行产品推销,收款大多采用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的方式。经查实,被告人兰守军销售金额共计83万余元,被告人常红卫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8万余元,销售款均归被告人兰守军所有。

【诉讼过程】

本案由重庆市江津区工商局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江津区公安局于2014年4月16日立案侦查,同年10月22日以被告人兰守军、常红卫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江津区检察院移送审查逮捕。经审查,江津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兰守军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常红卫不批准逮捕。江津区检察院于2015年3月19日对本案提起公诉。2015年10月15日,江津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兰守军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判处常红卫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

万元。

【评析意见】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假冒品牌农药不仅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侵犯了广大农户、经营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严厉打击。近几年,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重点领域的刑事犯罪以集中监督和打击,取得了良好效果。本案中,被告人兰守军、常红卫为牟取非法利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巨大,在当地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多次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多条补充侦查建议,确保该案顺利起诉和依法判决,震慑了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的潜在违法犯罪者。

典型案例之九:周艳与株洲沐阳实业有限公司商标使用权纠纷抗诉案

【案件事实】

株洲沐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阳公司)主张:2008年12月8日,沐阳公司与周艳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周艳承包沐阳公司生产场地、生产设备设施开展经营活动,承包期内周艳如违约,则授权沐阳公司在剩余承包期间内有偿使用周艳的“全成”商标。合同签订后,周艳通过见证人高某向沐阳公司支付承包金10万元,未再履行任何合同义务。鉴于周艳的违约行为,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周艳违约,沐阳公司有权有偿使用“全成”商标,每年使用费为40万元整,分两次付清;周艳承诺沐阳公司在使用“全成”商标期间湖南省境内(除吉首、永州外)没有第二家生产、销售“全成”商标的系列产品,如沐阳公司发现湖南省(除吉首、永州外)还有生产或销售“全成”商标系列产品的,不管何时、何种原因都属于周艳违约,沐阳公司将有权无偿使用“全成”商标并进行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09年1月15日,周艳与见证人高某共同委托律师向沐阳公司通告周艳无法履行承包合同的事实,同意沐阳公司使用“全成”商标,并要求沐阳公司依照约定支付首次商标使用费20万元。同日,沐阳公司向见证人高某支付了20万元商标使用费,并由高某出具收据。此后,沐阳公司使用“全成”商标生产产品,但沐阳公司发现株洲市场上出现大量非沐阳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故认为周艳存在违约行为提起诉讼。周艳认为,双方承包经营合同不存在,周艳没有通过高某支付承包金10万元。

【诉讼过程】

2009年7月7日,沐阳公司向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周艳许可沐阳公司从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湖南省(吉首、永州除外)境内无偿排他使用周艳所持有的“全成”商标,判令周艳立即返还沐阳公司商标使用费20万元。天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沐阳公司从2009年3月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湖南省(吉首、永州除外)境内无偿排他使用周艳所有的“全成”商标,驳回沐阳公司要求周艳立即返还沐阳公司商标使用费20万元的诉讼请求。

周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的第二项,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驳回沐阳公司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湖南省(吉首、永州除外)境内无偿排他使用周艳所有的“全成”商标的诉讼请求。沐阳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周艳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本案,判令驳回周艳的再审申请,维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周艳仍不服,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现有间接证据不足以证明沐阳公司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能充分证明沐阳公司与周艳有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和履行合同的事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案件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于2012年12月14日以高检民抗(2012)73号民事抗诉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再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理由成

立,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2015年8月14日作出(2013)民提字第75号判决,撤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撤销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维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评析意见】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沐阳公司与周艳是否签订《承包经营合同》、《补充协议》以及该合同、协议是否已履行。沐阳公司主张周艳违反双方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请求法院判决周艳许可其无偿排他使用“全成”商标并返还已交纳的商标使用费。本案历经一审、二审、两次再审,周艳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围绕当事人的申请监督理由,结合原再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情况审查后认为,现有间接证据只能证明双方有过合同磋商过程,不能就合同是否签订和履行形成相互依赖、环环相扣的证据锁链,不能充分证明双方确有签订和履行承包经营合同的事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并获最高人民法院改判,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护了当事人的商标权不受侵害。

典型案例之十:武汉晶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日本富士化水工业株式会社、华阳电业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申请执行监督案

【案件事实】

日本富士化水工业株式会社(下称“富士化水”)、华阳电业有限公司(下称“华阳公司”)侵犯武汉晶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晶源公司”)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晶源公司、富士化水、华阳公司均不服该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21日作出(2008)民三终字第8号民事判决,判决认定富士化水和华阳公司共同侵犯晶源公司ZL95119389.9号发明专利火电脱硫技术,连带赔偿人民币5016.24万元,并按使用年限支付专利使用费,如支付迟延应按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生效后,富士化水、华阳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晶源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11日将本案指定由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31日将本案指定由顺昌县人民法院执行,顺昌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6日裁定立案执行。案件执行三年多,申请执行人晶源公司未收到执行款。

【执行监督情况】

晶源公司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于2014年1月7日将本案交办至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2月17日决定受理,并将该案移送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处理。

顺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对顺昌县人民法院进行走访并调取相关执行卷宗材料,了解到顺昌县人民法院已于2014年10月扣划3000万元案件执行款至法院账户,但一直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为此,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向顺昌县人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建议将扣划执行款及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并采取措施尽快执结本案。顺昌县人民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后经检法两家共同协调努力,双方当事人于2015年3月16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2015年3月19日,顺昌县人民法院将案件执行款3000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晶源公司,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评析意见】

该案系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案件,当事人涉及台资企业、日本企业,涉案标的额巨大,判决生效已逾5年仍未得到执行,当事人的专利权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检察机关依当事人申请开展执行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有效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公信力。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3117280625.html,/kx1812.html

浅谈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对中国的启示

浅谈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对中国的启示 知识产权由于有严格的地域性,权利人要想获得国际保护,必须到有关国家逐个申请。此外,由于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高有低,权利人的利益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扩大,知识产品的国际市场在逐步形成,这就更需要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制度。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就是指依据国际条约的规定,某项知识产权受两个以上国家的保护。 因此,国际上制定了大量的国际公约,一些国家的国内知识产权立法也在逐渐向国际标准靠拢,基本上确立了这种保护制度。 国际社会早在19世纪末就开始注意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工作。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达到这个目的,一是国际条约的保护;二是国内法的保护。在这两者之间,国际条约的保护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从1883年签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开始,一百多年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状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世界各国通过缔结双边和多边国际条约,使当事国承担条约规定的义务,相互承认和保护其他缔约国国民和法人在其本国依其本国法律所取得的知识产权。 (二)区域保护加强,签订了一系列区域性的保护知识产权公约。 (三)作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 (四)TRIPs协议的签订,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纳入WTO的法律体系中。 也许许多人觉得拥有知识产权对于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来说是一个巨大优势,事实上并非如此。接下来我们看一下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有哪些。 (一) 拥有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的正面影响 第一,拥有较多高质的知识产权会提高国家的竞争力。从目前的国际形式来看,贸易出口对知识产权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由于各国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要素禀赋不同,一国就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从而使得在国际贸易中某些技术和产品的优势得以发挥。与此同时,它也可以迫使其他国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可以为其带来竞争上的优势,而在此过程中,它可以将企业的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产业优势。因此,当一个国家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多且质量高时,从一定程度上看,它就拥有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能够提高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最终通过产业链的传导机制将会增强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 第二,拥有知识产权扩大了世界贸易的范围。就目前所知,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行为不仅渗透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之中,而且使其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贸易形式。知识产权保护的状况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尤其是技术贸易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健全的知识产权制度能够向专利技术所有人提供权利保护,加大专利技术所有者对自身新产品保护的程度,在一定时期内遏制其他企业对其新产品的模仿和伪造,从而加剧企业产品市场规模的加剧扩张,加大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扩大了世界贸易的范围。 第三,拥有知识产权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和贸易利益。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

师德师风案例及分析

师德师风案例及分析 一个优秀的教师不仅要具备丰富的知识,更要具备良好的师德,此所谓的“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教师的教育,不仅要求学生在学业上有所收获,更要学会如何做人。 教师要具备良好的师德,需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只有不断学习,努力探索,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在深化教育改革的今天才能不会落伍。 背景介绍: 这学期,我们班转来一个男生李华(化名),从入学考试来看学习成绩不算好,通过交谈得知成绩不好是他转学的主要原因,想换个环境好好学习,考上高中。一开始李华表现的很积极,上课、下课、作业、背诵,虽然不能与其他同学一样,但也能按时完成。然而,好景不长,才短短一个月除了学习上的困难,李华身上还暴露出一些别的问题:迟到,上课睡觉,与同学不融洽等等。 主要事迹: 有一次,上午第一节课是语文课,李华照例又迟到了。我踏上讲台眼光一扫全班,坐第四组最前排的李华不见人影,而桌子上昨天要写的作业本根本就没有带回家,显然今天早上的作业他是交不上来了。李华又怎么啦?我用询问的眼光扫视同学们,这时有人说李华常去网吧。我若无其事地开始讲课,同学们看到我没有问什么,便认真听起课来。十几分钟过去了,李华进了教室,我仍然什么话也没有说

就让他回了座位。 下课后,学生们都跑去做操了,李华没有去而是跟着我进了办公室,我先开口问:“有事吗?”他含歉意的解释说:“我的作业没有带,能不能晚点交?”我接着说:“只是没带作业吗?”他不说话。我一边看书一边心平气和的说:“好吧,你去吧。” 没过几天,李华竟然在数学课上睡着了,数学老师把他带到我跟前,并说明了情况就走了,他没有辩解,我依然不问。半个小时后,他先开口说:“老师,是我不对。”我追问:“哪里不对?”“不该上课睡觉。”我继续问:“为什么上课睡觉?”他看事情已经没法隐瞒了,才说了实情,自己因为上网成瘾才被父母从市里转到我们这较偏僻的团场的,想就此断了他的网瘾,可没有想到根本没用。 听到这里,我打断了他的话,说:“你对电脑很精通?”他被我问的愣住了。我告诉他,我正准备上一节关于网瘾危害和网络安全的主题班会,并决定由他负责收集资料和制作课件,他被我的决定吓坏了,半天没说出话。我说:“好了,你去准备吧。这两天不用来上课,认真点,别让我失望。”随后的两天他真的没有来,我不知道我的做法是否正确,但如果这也不行,就没有别的办法了。 第三天他来了,课件制作的很好,材料很丰富,讲解的也很到位,最后他用自己的例子提醒大家:网络真的不是我们这个年纪应该过多涉足的。说到最后他懊悔的低下了头,再抬起头时,我们看见他的眼圈红红的,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狠狠的说:“我要摆脱网瘾,我要永远离开昏暗的网吧!”这时全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英文版)

Regulation of the P. R. China on the customs protection of IP rights PART ONE GENERAL PROVISIONS Article 1 These Regulations are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C, Customs Law in order to implement customs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mote foreign economic trade and technological and cultural exchange, and safeguard social interests. Article 2 For the purposes of these Regulations, “customs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fers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otection by customs of the exclusive rights to use a trademark, copyrights and the rights related thereto, and patent rights that are related to import and export goods and that are protected by PRC laws and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rticle 3 The State prohibits the import and export of goods that infringe up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Customs shall implement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exercise the relevant powers stipulated in the PRC, Customs Law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relevant laws and these Regulations. Article 4 Owner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at request customs to implement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hall submit an application to customs for adoption of protective measures. Article 5 Consignees of import goods or their agents, and consignors of export goods or their agents shall truthfully declare to customs the detail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lated to the import or export goods, and shall submit the relevant supporting documents. Article 6 When implementing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customs shall maintain the confidentiality of the trade secrets of the related parties. PART TWO RECORD FILING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国际知识产权法

国际知识产权法产生的最主要原因: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与知识产权地域性限制的克服.特征:1.主体多元,基本主体是主权国家(间接保护)2.客体多元,首要客体:各国知识产权制度 3.内容丰富,保护制度、贸易制度、争议解决制度 4.渊源复杂5.约束力渐强。基本原则:1.首要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缔约国(成员)之间相互给予平等待遇,使缔约国国民与本国国民享受同等待遇。解决“内外有别”问题2.最惠国待遇原则(TPIPS独有):任何一个国家(不限于缔约方成员)的国民在一个成员所受到的其他国家享受不到的待遇(包括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都应当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成员的国民。解决“外外有别”问题。3.最低保护标准原则:各缔约国依据本国法对该条约缔约国国民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能低于该条约规定的最低标准。4.保护公共利益原则: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权利行使,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应保持公共利益和权利人利益之间的平衡。国民待遇原则与最低保护标准原则的区别与统一性:最低保护标准原则是对国民待遇原则的重要补充。区别:国民待遇原则是对各条约的缔约国知识产权立法自主权的尊重;而最低保护标准原则是对这种立法自主权的限制。统一性:接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正是各国行使知识产权立法自主权的表现。伯尔尼公约公约的保护不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一、基本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如何理解“起源国”:对于已出版作品,起源国即作品首次出版的国家;对于未出版作品,起源国即作者的国籍或居所所属国或建筑艺术作品的所在国。2.自动保护原则3、版权独立原则二、作者的精神权利署名和保护作品完整三、保护期限一般和电影是50,摄影作品及实用艺术作品应少于自该作品完成时算起25年 2 TRIPS协定: 基本原则有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与伯尔尼相比在版权及相关权领域增加的内容(计算机,数据库,出租权),限制(复制权到所有权)3世界版权公约:基本原则:国民待遇,非自动保护,版权独立。选择题( 自动保护只有伯尔尼) 没有对精神权利的保护, 保护期(短于伯尔尼)一般25年,摄影and实用艺术10年4罗马公约:涉及邻接权。国民待遇,非自动保护,我国没有加入,权利主体(录音制品制作者,广播组织,表演者)5录音制品公约:我国加入的第一个邻接权的公约,原则:国民待遇,非自动保护,主体(没有录像),没有追溯力,涉及邻接权保护的国际公约罗马,录音制品,TRIPS,WIPO表演与录音制品公约 第三章专利 1巴黎公约基本目的:保证一成员国的工业产权在其他成员国都得到保护。基本原则(同商标)独立原则无例外( 商标有例外),优先权适用对象和期限:发和实12个月,外观6个月。(专利和商标),专利侵权的例外临时过境,专利的强制许可非独占性有条件性转让,2重点PCT:目的(优点):统一专利国际申请和保护的基本规则,为国际申请提供方便,简化程序。基本原则(合作,便利申请),只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开放,国际申请提出受理局,国际检索主体(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公布主体(国际局),国际申请文件(请,说,权利要求,附图和摘要),国际申请步骤(申请,检索,公布,国家处理程序,国际初步审查不是必经程序)审查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3 TRIPS:工业品外观设计和与贸易有关的专利。规定了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情况(不适用于在wipo主持下达成的有关知识产权的获得或维护的多边协定规定的程序),专利权的范围(不包含实用新型),保护的要求(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品外观设计10年,重点可获专利主题的规定后3页(所以技术领域内的一切发明,不论是产品,还是方法,只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都可以申请专利。),专利权:产品专利(专利所有人享有制止第三人未经其许可而制造,使用,提供销售,销售专利产品,以及为上述目的而进口该产品的专有权利。)方法专利(专利所有人享有制止第三人未经其许可使用该方法以及使用,提供销售,销售以及至少为上述目的而进口直接用该方法获得的产品的专有权利。举证责任倒置,)对专利申请流程进行规定的公约(PCT,专利法条约),专利国际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 第四章商标权 1巴黎公约:重点商标独立性的例外(加上原属国注册),商标不包含服务标记,原则,-点驰名商标(最早规定),范围只商品商标, 2重点马德里协定:只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开放,性质,注册条件(已经在原属国注册登记),重点对原属国理解(工商业营业场所,惯常住所,国籍)向国际局提出申请,领域延伸(不能自动受到保护,需要有指定国),批驳,国际注册与原属国保护的关系:国际注册的商标的法律效力,在国际注册开始的5年内,需要以其在原属国的法律保护为基础。从国际注册的日期开始满5年,国际注册即与在原属国注册的国家商标完全无关。即使商标在原属国不受法律保护,国际注册也继续有效,在有关缔约国应受保护。3马德里议定书:只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开放3,规定了对协定的保护,重点不同之处:一放宽了申请国际注册的条件。除了在原属国已获得注册的商标外,那些已经提出申请但尚未获得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国际注册;二《马德里议定书》增加了国际申请所使用的语言,由《马德里协定》的法语改为英语和法语。三延长了成员国可拒绝保护的期限,由《马德里协定》的国际注册日之后或者提出领域延伸要求后1年之内改为18个月。四一项新规定,使申请人在其国际注册因原属国的基本注册被宣告无效而被国际局撤销的情况下,可向原国际注册生效的国家申请国家注册,以国际申请日作为其申请日。第五,《马德里议定书》规定国际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并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为10年,且续展次数不限。第六,《马德里议定书》规定国际注册的收费标准由各成员国自行确定。各成员国的实际收费大大高于《马德里协定》统一规定的收费。4 TRIPS协定:专有权保护可基于使用获得,转让(注意):无需在转让时将商标所属企业一同转让。驰名商标保护扩展到服务商标,确定认定标准5新加坡条约保护对象广 第五章其他(商业秘密,地理标志) 1商业秘密涉及国际条约的内容,TRIPS确定了商业秘密作为知产保护,重点商业秘密受保护的条件:第一,未披露信息是秘密的。(新颖性)第二,由于其属

最新2020实木门十大品牌排名

最新2020实木门十大品牌排名 实木门十大品牌排名一:美心 美心门是市场上非常知名的产品,美心门的市场份额很大,广泛使用于家庭、办公场所、酒店、餐馆等等,它的产品可以说已经进 入了各个行业各家各户当中,很受消费者欢迎,是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名牌产品。 实木门十大品牌排名二:TATA门业 TATA门业有很高的知名度,也是中国最早致力于成品居室门研 发生产的专业企业之一,专业化程度非常高,而且年产量也非常大,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实木门十大品牌排名三:梦天 实木门十大品牌排名四:尚品本色 尚品本色是中国木门30强,中国驰名商标,同时也是中国木门 协会副会长单位,在行业中地位斐然,可以说是木门行业中领军企业。 实木门十大品牌排名五:3D木门 3D木门是东北三省最具影响力家居品牌,也是辽宁省著名商标,绿色环保品牌,在业内享有很高荣誉,3D木门以东北为依托,销售 网络辐射全国,市场占有率非常高。 实木门十大品牌排名六:尚佰木门 安徽尚佰木业有限公司被认为是木门行业首家十年质保示范单位,不仅产品品质高,而且商品售后服务也做得十分全面,其木门产品 设计很有特点个性,深得消费者喜爱。 实木门十大品牌排名七:华鹤

华鹤的知名度就相当高,华鹤不仅是木门十大品牌,在家具行业中,华鹤仍然能够登上十大品牌排行榜,作为黑龙江的知名品牌, 华鹤在家居行业的发展十分惊人。 实木门十大品牌排名八:罗兰Roland 罗兰的产品非常丰富,木门、移门、衣柜、衣帽间、书柜等等商品,罗兰都有生产;罗兰是佛山市南海罗兰家居制品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行业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 实木门十大品牌排名九:冠牛 冠牛是深圳市冠牛木业有限公司的品牌,在行业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冠牛公司是一家自主创新型企业,中国木门30强企业,企业实 力十分雄厚。 实木门十大品牌排名十:好太太名门 好太太是意大利的经典名牌,在门产品行业中,好太太有很高的知名度,特别是好太太室内门更是享誉国内外,市场上十分畅销。 二、再看色系。好的色彩搭配是装饰居室的关键要素,因此我们在确定了款式之后还要考虑木门的色彩是否与居室色彩相搭配。居 室配色基本是类似色度为主附以对比因素提点,我们可以先把居室 大环境色相及明暗度进行划分,居室可分三大色系:墙面、地面、 家具软装饰。基本上保持这三大色系就可以了,不宜过多。 三、凭手感。款式色彩确定之后,接着就应该考虑产品的工艺和质量问题了。我们不太可能去厂家盯着看他是如何加工的,只能通 过简单的表象检验手段来检查产品的工艺质量。这里有两种方法供 大家参考:地中就是用手摸,用手抚摩门的边框、面板、拐角处, 要求无刮擦感,柔和细腻,第二种是测光看也是在第一种的基础之 上站在门的侧面迎光看门板的油漆面是否有凹凸波浪。基本上靠这 两项就可以知道做工是否合格了。 四、检验用料及厂家相关资质证书。尽量选择品牌声誉好的厂家,通过查看厂家的相关资质认证对照相关行业标准是否齐全真实来衡

违反师德行为案例及分析

违反师德行为案例及分析 教育伤害,顾名思义,就是在实施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因为不同的原因所造成的身心损伤。接触了大量案例之后,笔者试图将教育伤害做出分类,大致有如下几种类型。 制度伤害,由于多重原因,我们的教育制度政策,也会对受教育者造成各种各样的伤害,譬如,高考制度、升学制度、毕业政策等等。 案例一,安徽六安地区流传着这样一个笑话,考生朱某某,是个农村孩子,一心想上大学,却屡考不中,每年都差那么一点点,总让人满怀希望,结果又总让人大失所望,连续考了八年,也就是说他上了八届高三,结果当地人送他一个绰号叫“朱八届”(猪八戒谐音),幸运的是他最终考上了一所普通大学本科。我们的高考制度就是如此,选拔性极强,不能够让所有有志青年圆大学梦。还有更多高考落榜者,名落孙山,成为他们人生中永远的阴影。 案例二,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一天我在校园巡视,遇见一位已毕业多年的学生,难得他还有空回母校看看,他连声称赞学校变化很大,也变美观了。其实我很早就了解他,多年前我们听说他头脑受刺激,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他的得病可能有多方面原因,但他的一席话都让我深思,“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们高中毕业证书上多出了一行字,‘经补考合格准予毕业’。其实,我当时成绩非常优秀,一直是班上前几名,但因为考试的时候生病无法参加毕业会考,只好通过补考才拿到毕业证书。”我们不能说他得病就是因为这多出的一行字,但至少这一行字和这行字所带给他痛苦经历对他的影响很深。可是,我们会考制度又绕不过去,象他这样成绩优良的学生,如果有学分制,那会怎么样? 学生患上精神病 人为伤害,教育者的言行对受教育者造成的伤害。人为伤害又分为语言和行为两大类。 教育者的语言失当造成受教育者的伤害,这样的案例特别多,我们少数师德修养较差的教师,言语不文明,有意无意刺激和伤害着学生,有的甚至影响着学生的一生,如“笨猪”、“没出息”、“有爹娘养没爹娘教”、“将来只能做坐台小姐”,这些不堪入耳的秽语甚至比这更不堪的言语,竟然出自我们教师之口,竟然出现在神圣的课堂上。教育主管部门曾经出台了一系列师德规范,包括教师禁语多少条之类,应该说这还远远不够,看来师德建设将是一个永恒的课题。 教育者行动过激、过失甚至违法犯罪,造成受教育者的伤害。教育者的行为过激、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学院:班级: 姓名: 【摘要】知识产权制度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列举了我国在知识产权认识上存在的问题,通过问题发掘本质,并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解决方法。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经济问题解决方法 一.知识产权与经济的关系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生产要素。知识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在新的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将成为经济增长和创造财富的重要工具。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 未来世界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经济上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知识产权的竞争。面对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的问题,只有很好的解决,使得到很好的保护,才能在全球化经济的条件下从根本上提高国家的竞争能力,同时也能从侧面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这样才能提高国家在世界地位的竞争优势,使国家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我国企业在对知识产权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但是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其中的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但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由于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还不成熟,这使得我国知识产权无法很好的得到保护,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导致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

师德师风案例分析

师德师风案例分析 案例过程叙述: 有一次,在上课时,班里有几名坐在后排的男生利用空余时间玩扑克,这几名男生平时守纪观念差,自我意识强,当课结束时,我并没有指名道姓,而是策略地指出这类错误的危害,并由此及彼地把平时上课的其他不良现象联系起来,如:在老师讲课时自行操作,随便说话等,引起大家的反思。 然后话锋一转,我认真地说,学生犯错误,老师责无旁贷。这样师生间的距离缩短了。事后,我把这几名学生找到办公室,他们精神很紧张,认为准挨训,可我避而不谈,谈了一会儿,看到师生间的隔阂消除了,情感逐渐融洽起来,我便在这个基础上开始正面教育,并培养他们对老师的亲近感。当时,这几名同学马上承认了错误,并在班级作了自我批评,使全班同学都受到了教育。后来这几名同学的纪律明显进步,学习也认真勤奋起来,有位同学在日记中写到:“在温暖中我感悟了错误,我非常喜爱我的老师。”原来,学生对老师产生爱戴亲近感,会对学习,纪律等方面带来深刻的影响变化。 案例分析与反思: 与好生相比,后进生的自尊心更强。因为学习不好或不守纪律,长期受冷落、歧视,他们一般都很心虚,对外界极敏感,外表又套有一层硬壳,但是这些孩子往往又是机灵、活跃、反映灵敏、动手能力很强的,在活动课程上会显露出一定的优势。由于纪律不好,公众形象比较差,所以在优势课上也会经常的犯些错误,但是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仍渴望得到老师和同学的理解和信任。因此,一旦他们犯错,教师就一定要做到心平气和,以诚相待,切忌当众批评、挖苦或变相体罚,否则必定会刺伤他们的自尊心,增强转化工作的难度。 常言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一个人事业的成功,常常离不开善于把握垂青于身边的机遇,失去一次机遇,也许就失去了一回成功。同样之理,教育工作者要取得德育工作的成功,也往往离不开德育机

知识产权保护法

第八章知识产权保护法 本章结构 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法概论 ?个人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与文学、艺术等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即对其智力创造性活动成果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法概论 ?根据《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八项权利: (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与广播的权利; (3)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活动领域中的发明的权利; (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5)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 (6)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与标记的权利; (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8)关于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法概论 第二节商标法 特点:1、客体的无形性2、合法性、专有、地域和时间 ?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用以识别其所生产或出售的商品的一种标志。 第二节商标法 ?作为产品识别的标志 ?作为宣传广告的标志 ?作为产品来源的标志 第二节商标法 ?案例1:“花果山”市出产的鸭梨营养丰富,口感独特,远近闻名,当地有关单位对其采取的下列保护措施,是否合法? ?将鸭梨的形状申请为立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将“香梨”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使用于鸭梨上 第二节商标法 ?商标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定程序、原则和程序,向商标管理机关注册申请,经商标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在商标注册簿登记,并发经商标注册证,予以公告,授予申请人以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商标法

?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禁止恶意抢注 ?优先权原则 第一次注册的商标,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 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 ●在注册办法上,采取自愿注册原则 ●对于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 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第二节商标法 ?案例2:甲于1999年3月1日开始使用“建华”牌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商标。甲、乙均于2000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建华”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申请文件于5月8日寄至,乙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 ?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如甲、乙的文件均于5月6日寄至,商标局又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第二节商标法 ?形式审查 申请手续是否齐备;申请文书是否按照规定填写 ?实质审查 确定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 ?公告与异议 ?核准注册 第二节商标法 ?案例3:某公司以“OCR”作为计算机文字识别系统软件商标获得注册。“OCR”为计算机文字识别系统的国际通用名称。对此事的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该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关于不该使用的文字、图形的规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该商标被撤销后,应视为自始不存在,该公司以前通过该注册商标的使用可取得的收入应予以返还 第二节商标法 ?有效期:10年

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门业十大品牌排行榜

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门业十大品牌排行榜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有形之碑,固然可以广而告之,昭示天下,而弥足珍贵、真正能够流芳百世的还是老百姓的口碑。不管是什么行业,只有时时刻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里的品牌才是最受消费者喜爱的品牌。中华门窗网本着推动门业行业更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依托中华门窗网相关数据的基础下,结合各大品牌2012年互联网综合数据,评出2012年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门业十大品牌排行榜。 2012年中国门业十大品牌名单公布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117280625.html, 附录:2012年中国门业十大品牌获奖名单(排名不分先后,按品牌首字母排列): 2012年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门业十大品牌 中国门业十大品牌:3D木门 蓝白木业集团创立于1994年,是中国最早致力于成品居室门及木业制作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的专业企业之一。曾先后获得“中国木业十大品牌”、“生态门十大品牌”、“中国品牌500强”、“中国质量500强”、“中国优质名牌产品”、“全国百佳质量优秀门业品牌”、“绿色环保知名品牌”。 中国门业十大品牌:大自然木门 大自然木门延续集团公司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以专业的产品研发、设计、制造、策划、营销、售后服务等全程专业团队进军木门行

业,并在广东珠海、江苏等地筹建国内最先进的制造生产基地,公司计划投入巨资用于生产基地的打造。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产的产品更加符合健康环保标准。多年来,“大自然”获得了“消费者最信赖的中国质量500强”、“中国门业最佳产品原创设计奖”、“木门行业消费者信得过十大品牌奖牌”、“全国保障性住房建材优秀供应商”、“大自然木门事业部总经理杨伟明获选常务副会长”、“2012年中国木门整体家居领先品牌”、“中国著名品牌”、“中国木门行业30强”、“中国著名品牌”、“最佳网络口碑木门品牌”、“2012年中国木门业新经济十大领军品牌”、“2012年中国木门业新经济十大领军品牌”、“2012年度十大质量品牌”、“中国木门行业十大质量品牌”、“中国房地产产业链贡献企业奖”、“优秀自然保护支持者”、“地球一小时最佳创意奖”等荣誉。 中国门业十大品牌:华鹤木门 华鹤木门是中国领先的家具与木门制造企业华鹤集团旗下的主导产品系列之一。近年来,华鹤集团联合国际设计大师,采用先进工艺,先后向国际国内市场推出木门产品并以其优良的品质,获得广大消费者的好评和信赖,先后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消费者最受欢迎的家具品牌”、“黑龙江省著名商标”、“中国家具十强企业”、“国家质量免检产品”等荣誉。 中国门业十大品牌:红塔木门 红塔木门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结合系统化、现代化的工艺、生产及质量管理

涉外知识产权中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原则研究

涉外知识产权中“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原则研究 摘要:几千年来,人类社会的发展走过了农业时代、工业时代,现已跨入了知识经济的时代。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跨国的交流与合作成为科学、文化等人类文明成果传播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商品也已经成为世界三大贸易1之一。然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更为频繁,层次更深,但是世界各国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差距很大加之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一项知识产权在一国国内受到其国内法律保护,但是在国外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在这种情境之下,各国政府,国内的企事业组织甚至个人都在寻求一种能够解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法律冲突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从而能够解决制度滞后性所抑制的经济发展问题,这就涉及到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问题。而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知识产权冲突规范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规则,对解决涉外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冲突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对涉外知识产权侵权中一项基本原则“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的分析来认识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选择的法理依据。 关键词:涉外知识产权被请求保护地法院地权利请求保护地侵权行为地 一、涉外知识产权的基本释义 所谓涉外知识产权(The foreign-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是指诉讼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主要包括涉外商标、涉外专利、涉外版权等涉及外国知识产权的相关侵权纠纷的总称。在当今的国际民商事纠纷中,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冲突往往牵涉到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在这种情形这下就会出现侵权纠纷发生之后如何选择适用法律的问题即国际私法中的法律冲突问题。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1世界三大贸易:国际贸易专业术语,三大贸易是指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在最初,知识产权被归类为服务贸易,但是考虑到知识产权的特殊性质以及其保护方式的迥异,知识产权被划分为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的新贸易类型。

师德典型案例心得体会3篇

师德典型案例心得体会3篇 师德,即为人师者之德,是我国传统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师德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师德典型案例心得体会范文1 在教育局的布置和安排下,我校开展暑期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师德师风的教育理论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文件以及观看学习师德师风警示典型案例。通过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师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现谈体会如下: 1、通过观看这些案例,我对他们所犯的错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他们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道德观念失衡。同时我也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教师的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教师廉洁自律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教师

要公正从教,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这是教师道德和教师法规对教师的重要要求。 2、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先做到,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动学生、带动学生,共创良好学习氛围。无论在什么场合,是否有学生在场,是否与学生交谈,都要时刻不忘自己的教师身份,言谈举止要文明得体,切实做到严以律已,以身作则。同时,教师还要时时刻刻注重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做一名廉洁奉公的教育工作者,真正体现出真善美的形象,用一个高尚美好的人民教师形象去影响学生,熏陶学生,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进而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教师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还要注重老师与学生、老师与家长关于廉洁从教的互动,学校教师不接受家长的任何馈赠和宴请,不作有偿家教和补课,让家长支持教师廉洁从教工作。 4、师德师风的学习是每一名教师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创造,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科技进步,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2、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情情况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 4、保护范围 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员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利用本单位的名义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智力成果所取得的知识产权。 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智力成果:是指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的智力成果以及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由公司及所属单位交付的其它任务或者在退休、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从事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高科技成果可追朔至两年。 利用本单位名义:是指经本单位同意后,在对外交流合作或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单位名称。 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是指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资金、设备、器材、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资料等。

5、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 5.1专利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国防专利; 5.2商标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在国内外注册的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类商 标等; 5.3著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所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 品设计图纸、设备设计图纸及说明;重要的产品标准和技术管理标准,产品工艺资料,计算机软件;各种科研、试制技术总结报告,实验报告,科技论文,或由公司提供物质条件、资料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创作的手册、图书、教材、摄影、录像、文字作品等的著作权。 5.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包括被公司列为技术秘密的项目,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科技成果、专有技术信息、生产诀窍、产品配方、制作方法及生产工艺、经营渠道、客户名单、管理模式、投资计划、产销策略、货源情报、产品销售合同、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这里所称的具有实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是指该信息具有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6、对员工非职务智力成果的保护,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执行。 7、组织机构分工 公司设立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方针政策; 研究、领导、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审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公司知识产公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主管分工的副总经理、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及研究院办公室、档案中心、公司办公室、办民品开发、企管、计划、人劳、财审等

教师违法案例

教师违反法律案例及分析 案例1 . 教师发怒使两学生头撞头受伤案 [案情回放] 1999年4月8日,某中学语文教师张运晓正在讲台上批改作业,这时,14岁的叶与同桌因为座位谁用得多少发生争吵,继而又动起手来。张老师很恼怒,在把他们推往教室外面的途中,二人的脑袋撞在了一起。放学回家后的叶,精神即出现异常现象,目光呆滞,不与别人说话。夜间哭醒,并胡说一些惊恐害怕的话,一直持续到天亮。第二天在叶氏夫妇和校方的帮助下,叶先后被送往几家医院看病,但病情一直未能好转,期间一直未到校上学。1999年11月5日,叶被送往市第二精神病医院,被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脑血管痉挛。由于多次向张讨要医药费未果,家长一纸诉状将校方和张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学校承担为女儿治病支付的医疗等各种费用35881元,另要求精神抚慰金25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被告不当的教育方式导致的原告受伤的后果,因被告张是在教学活动中履行教学职责时发生的侵权行为,故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判决被告法人单位学校负主要责任,赔偿原告叶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陪护人员误工费、交通费、杂支费、鉴定费52.5元,及精神抚慰费共计45000元。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张老师的行为是正常的教育方式还是不当的教育方式?二是如果是不当教育方式与原告受到伤害的结果有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显然,张老师的教育方式是不当的,当他发现叶与同桌发生争吵后,采用极其简单粗暴的态度,让两个学生站在讲台上,并用手揪住两学生的头发,使两学生的头相撞,并反复的训斥,没有注意到原告完全没有考虑到她的承受能力情绪的变化,对两个学生体罚一直持续到下午放学。由于原告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心理上也受到极大的伤害,无法到学校读书,一直在家靠药物稳定情绪。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产生精神疾患,被告张的行为与原告受到伤害有着直接的因果联系或者谙导致原告产生这种心理疾病的直接诱因。当然,叶患 页脚内容1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谈一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引言 通过上“知识产权”这门公共课,我对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为了对知识产权有更深入的学习,我查阅了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书籍和网上的资料,使我对知识产权有了相对比较系统的认识,并同时,对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了全面的了解。我深深意识到,我国应制定相应的措施来扭转在国际知识产权战争中被动的局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科技、法律、文化、经济的交叉成果和综合集成。最先进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可以依赖专利知识产权得以充分公开并受到法律保护。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在新形势下正表现为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点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1、保护知识产权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前提。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民族振兴的必要条件。 2、保护知识产权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的大国,经济增长绝不能长期依靠耗费资源来支撑。

2016年中国木门十大品牌震撼揭晓(影响力十大品牌)

2016年中国木门十大品牌震撼揭晓(影响力十大品牌)历时两个多月,经过异常激烈的投票比拼、专业评审团的严苛审查及用户调研分析,2016年中国木门十大品牌终于迎来了悬念揭晓的最后时刻。9月10日,由中华门窗网主办的“2016年中国木门十大品牌”震撼揭晓,王者荣耀,登顶桂冠。他们专注于木门行业,专注健康环保,用多元化的设计风格为消费者装扮一个个既环保又时尚的家,中国木门十大品牌榜单的发布无疑将再次刷新行业品牌格局,助推行业迎来新发展! 2016年中国木门十大品牌公布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117280625.html,/

2016年中国木门十大品牌震撼揭晓 附录:2016年中国木门十大品牌(排名不分先后,按品牌首字母排列) 2016年“中国木门影响力十大品牌”获奖名单: 2016中国木门影响力十大品牌——春天木门(春天集团有限公司) 春天木门是春天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木门品牌。春天T型门源自德国工艺,它独特的T型槽口设计可将门扇紧紧压在门框上,配合密封条系统,大大提高门的密封性,既能有效改善

厨房异味、灰尘、噪音进入房间等问题,又能解决传统平口门容易出现的门缝大小不均匀的问题,防止门缝透光。春天木门创造静音空间,把春天带回家! 2016中国木门影响力十大品牌——华泽三峰木门(华泽三峰木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华泽三峰木业集团,创建于1998年,是中国最专业、最具影响力的木门生产企业之一。截至目前,华泽三峰已建成3个面积达60000余平方米的现代化生产基地,拥有优秀员工数千人,是中国木门产业化基地的标杆企业。为了实现跨越式发展,华泽三峰在2016年实现产品的转型升级,从传统生产向智能化生产转型,旨在为千家万户开启智能生活+! 2016中国木门影响力十大品牌——金凯德(金凯德集团有限公司) 金凯德集团有限公司创办于“中国?门都”浙江永康,集团以门业为主导产业,涵盖钢木室内门、木门、卫浴门、防盗安全门、防火门、非标大门是全国综合型顶级门业品牌供应商。2015年,金凯德大手笔冠名沪昆高铁;结合新媒体品牌传播优势,投拍了中国门业首部微电影《门里门外》,并联袂浙江卫视著名主持人范大姐出演首部浙商励志片《回家》。 2016中国木门影响力十大品牌——九狮木门(安徽岳华木业有限公司) 九狮木门全国拥有四座现代化生产基地,面积超过10万平米,是国内最早生产全实木产品的木门厂家。工厂引进欧洲先进的设计理念并与中国人的生活习惯相融合,致力于营造高贵、典雅、舒适的生活环境。九狮将产品质量视为生命,不断挖掘产品的市场优势,业内首创“24+48”小时的服务理念,深受市场推崇。 2016中国木门影响力十大品牌——罗兰木门(佛山市南海罗兰家居制品有限公司) 2006年,罗兰木门诞生于世界家具之都-广东佛山,致力木门的研发、生产和营销,凭借“意式设计”、“德式品质”,罗兰木门成为上海世博会德国馆合作伙伴,挑战了德国人的品质挑剔!中央电视台在“中国新闻”频道以“中德企业环保合作”为题报道罗兰,给予高度赞誉;同时罗兰问鼎中国建筑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鲁班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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