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云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云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云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云南省房产

税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规定开征房产税地区的单位和个人的房产,均应依照《条例》和本细则缴纳房产税。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指“城市”,系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系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系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

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的县城,建制镇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均不包括所辖农村和行政村。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但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具体划分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确定,报省税务局备案。

第四条除《条例》第五条免税的规定外,下列房产亦不征房产税:

一、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二、作为营业用的地下人防设施。

第五条房产税的减免税权限为:

一、属于地、州、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和免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属于县(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或免税,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审批,报省税务局备案。

三、个别纳税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的,由县(市)税务局审批。

第六条房产税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从租计征的,按实际租金收入计征;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当地县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第七条房产税按年计征,分季或分半年缴纳,具体缴纳日期由县(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云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细则的解释由云南省税务局办理。

第十条本细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施行。

2017西安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3517571861.html, 2017西安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我国专门制定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便地方法院在审理宅基地纠纷时可以参照该法律来审理案件,但是大家也要知道,不同的地方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不一样的,那么西安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赢了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西安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利用和管理。 前款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住宅及其相关附属物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必须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实施新村规划和土地整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或以买房为名,变相购置宅基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过程中,除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代收应由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更不允许搭车收费。 第八条严格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标准:平原每户不超过133平方为(二分),川地、原地每户不超过200平方为(三分);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267平方米(四分)。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一、农村宅基地面积的相关规定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第十四条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二、宅基地登记的条例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七条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八条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宅基地面积是多少才符合要求呢?从上文来看农村的宅基地是一户人知有一个住宅,就是该住宅下的一块宅基地。该宅基地的面积需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计算,不能多占。并且农村宅基地的登记也是要经过人民政府批准的。由此可见,国家对于宅基地的使用管理是很严格的。

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15 【实施日期】2010.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2010年3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保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以下简称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自用住宅占(使)用农村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宅基地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具体负责所属区域内宅基地的管理。 规划、建设、房屋和民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宅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第六条农村宅基地年度用地总量实行严格计划控制,对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再新增宅基地规模。 鼓励城市规划区外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鼓励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进行农村住宅建设。 第七条农村住宅的建设标准应当按照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市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镇)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建设低层联体式和单户独院式农村住宅,应当按照城市居住区模式集中建设多层或者中、高层建筑。 前款范围以外,可以建设低层联体式和单户独院式农村住宅,住宅楼层不超过4层,建筑高度和层高不得超过规划批准的高度,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河南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细则,来看下面: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用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取得合法手续用以建造住宅的土地,包括房屋、厨房和院落用地。 第三条河南省土地管理局主管全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的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用地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利用荒废地、岗坡劣地和村内空闲地。 村内有旧宅基地和空闲地的,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和人工牧草地等。

基本农田保护区、商品粮基地、蔬菜基地、名特优农产品基地等一般不得安排宅基地。 第六条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 严禁擅自占用自留地、自留山建造住宅。 第七条农村居民建造住宅,以户为单位,每户宅基地的用地标准,应严格按照《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突破用地标准。 禁止随意套用地域类别。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用地: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 (四)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五)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一)出卖、出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 (三)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四)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五)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六)

云南户籍管理条例全文,户籍规定制度及户籍中心电话.doc

2019年云南户籍管理条例全文,户籍规定制 度及户籍中心电话 云南户籍管理条例全文,户籍规定制度及户籍中心电话 云南户籍管理条例全文,户籍规定制度及户籍中心电话 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全省取消农业、非农业及其他类型户口的登记管理模式划分,不在户口簿上填写、打印和加盖带有区分“农业”和“非农业”的标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 “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为农业人口,“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为居民委员会的为城镇人口。 记者从会上获悉,继明确“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放宽除昆明主城区以外的城镇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放宽城镇(除昆明市主城区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放宽大中专(技校)学生落户条件”、“放宽现役军人家属投靠落户条件”、“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等几个新规定后,公安部门对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落户、跨国婚姻所生子女户口登记以及安置移民、自发移民的落户等3项内容作出最新规定。 10类群体落户细则如下: 1、建制镇和小城市 除昆明市主城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

区,下同)和绿春县、彝良县、东川区等特定城市以外的建制镇和小城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 证件: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 2、中等城市 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和办理居住证分别满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 证件: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 3、昆明市主城区 ●在昆明市主城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不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或其他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 证件:本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 ●在昆明市主城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不含租赁)并实际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 证件:本人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缴纳2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接迁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含配偶父母)户口。 ●在昆明市主城区租住公租房、廉租房和其他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的,按昆明市主城区的积分落户制度办理落户。昆明市

美丽春城昆明简介

美丽春城昆明简介 昆明是云南省省会,云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昆明地处云贵高原中部,海拔1891米,年平均气温14.8C,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如春,鲜花烂漫,是一座春天永驻的旅游城市,在世界上享有“春城”的美名。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绚丽多彩的民族风情、神奇美丽的自然风光和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造就了昆明多元化的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使昆明成为了最适宜人类居住、养生、休闲、度假的旅游胜地。同时也成为了面向东南亚、南亚和中国西部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 被誉为“天下第一奇观”、“喀斯特博物馆”的石林,是世界喀斯特的精华、中国阿诗玛的故乡,中外游客最为向往的旅游胜景之一。现已成为“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首批世界地质公园、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首批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2007年接待海内外游客260万人次。 石林,“山石冠天下”。形成于3亿年前的石林,景观分布范围广袤,气势恢宏,类型多样,构景丰富,被誉为“造园之源”,面积达1100多平方千米,保护区350平方千米,由九大景区组成,现已开发游览的有:石林景区(中心景区)、黑松岩(乃古石林)景区、飞龙瀑(大叠水瀑布)景区、长湖景区、圭山国家森林公园等五个景区。置身石林,移步换景,景随人移,陶醉其中;登高望之,奇绝美景尽收眼底。 石林,“风情醉国人”。与石林景观交相辉映的是以“阿诗玛”为代表的彝族撒尼文化,《阿诗玛》长诗成为中国少数民族叙事长诗经典,电影《阿诗玛》享誉海内外,舞剧《阿诗玛》成为二十世纪中国经典舞蹈,《远方的客人请您留下来》唱响神州大地。被誉为“东方狂欢节”的彝族传统火把节,每年农历6月24日举行,彝家人矫健的舞姿、熊熊的篝火、热情奔放的大三弦与千万支火把一起舞动,让游客激情燃烧、如痴如醉、终身难忘。 与石林毗邻的九乡风景区,以溶洞景观、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族风情为一体,是首批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首批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景区拥有上百座大小溶洞,为国内规模最大、数量最多、溶洞景观最奇特的洞穴群体系之一,其中荫翠峡景色清幽迷人,雄狮大厅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地下大厅,面积达15000平米,雌雄瀑布气势宏大,神田奇观蔚为壮美,九乡溶洞因其类型全,数量多被地质专家誉为“溶洞博物馆”。地上看石林,地下游九乡。 昆明世博园是中国唯一A1级世界博览会的会址,是距市中心最近的超大型生态主题公园。园区整体规划依山就势、错落有致、气势恢宏,融汇了世界各国及中国各省区市原创型的园林园艺作品和精品,是一个具有“云南特色、中国气派、世界一流”的高品位的园林园艺大观园。园区主体景观包括花园大道、五大场馆、七大专题园和两大室外展区。一年四季鲜花盛开、空气清新、百花芳香,是绿的世界、花的海洋。目前,世博园已走过了9年历程,园区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品质、品牌认知度不断提升,昆明世博园将成为昆明东北部27平方公里世博新区的核心,并逐步朝着“世界名园”的目标迈进。 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大型主题公园——云南民族村,集中展现了云南少数民族的文化特色与习俗,是中处旅游者了解云南民族风情的窗口。它位于昆明滇池南端、昆明国家滇池旅游度假区内,占地面积1380亩,现已开发25个少数民族村寨,是反映和展示云南26个民族社会生活、文化风情的大观园,这里集园林景观、古今珍藏、名花秀木、民族建筑为一园,把云南少数民族各具特色、民族、民俗、民居、服饰、节庆、歌舞、宗教等有机地融于一体,是浓缩云南民族历史、文化、艺术的主题公园,有“云南民族大观园”的美称。 昆明旅游资源丰富,产品类型众多,以自然山色、佛寺道观、古树名木为一园的西山森林公园、以180字联著称的大观公园,中国最大铜殿金殿,集唐、宋、元、明、清“五朝”建筑风貌为一体的昆明的文化历史名镇官渡古镇,云南原生态民族歌舞《云南印象》、云南民间民俗展示的中心《云南人家》等等,也都是中外旅游者喜爱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舞台;东川红土地,有着天堂一般的梦幻色彩,是中外摄影家的创作基地。近年新开发的“滇中第一山”轿子雪山,以云海、佛光、日出、冰雪、杜鹃著称,已成为昆明的又一个自然生态旅游景区。 昆明又是一座充满阳光和活力的休闲养生城市。拥有亚洲最好的高尔夫球场和打球的最佳气候,是世界高尔夫运动爱好者的理想胜地;昆明也拥有世界一流的温泉SPA中心,是养生、度假旅游者的最佳选择;昆明还是中国著名的鲜切花生产、销售和出口基地。优越的地理、气候条件,也吸引了西伯利亚的红嘴鸥远道而来,每到冬春两季,人鸥嬉戏、和谐共处已成为春城的一大景观。 昆明旅游线路各具特色、丰富多彩,历史文化之旅、民族风情之旅、喀斯特山水奇观之旅、园林园艺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doc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村宅基地承担着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生产保障功能,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历史发展和历史积淀的结果,是与国家当时的政治、经济背景以及农村经济落后等具体国情相适应的。下文是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本户自用住房及附属生活设施的土地。 本办法所称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行使人是指依法确定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村民集体所有,村民个人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 (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 (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建设文明生态集镇和文明生态村。 第六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全市农村宅基地的统一管理,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各区、镇设立的土地管理派出机构负责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具体管理。 各区、镇人民政府及规划、建设、房产、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分别负责农村宅基地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供地计划 第七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编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第八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编制镇的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没有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宅基地。 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指导、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区人民政府应为镇人民政府编制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安排专项经费。 第九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全市农村宅基地的年度计划指标。各区、镇的农村宅基地安排不得超过供地计划指标。

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三章土地的利用和保护第四章国家建设用地第五章乡(镇)村建设用地第六章奖惩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区域内的一切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当执行《土地管理法》和本办法。第三条土地是国家的宝贵资源,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的综合手段,依法统一管理和使用土地,保护耕地,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治水土流失,制止荒废、破坏耕地的行为。严禁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委派土地管理员负责区(镇)的土地管理工作,并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主管本区域内土地的调查、登记、统计和发证等工作;(三)负责审查、上报、批准本区域内土地的征用、划拨工作;(四)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区域内的土地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五)对本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协调工作;(六)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占地案件,调处、解决土地纠纷;(七)统一征收土地管理的各项费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八)参加城乡建设项目的选址,初步设计的会审,并参加竣工后的工程验收;(九)办理奖惩事宜。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六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第七条全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八条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所有证》,确认其所有权。[!--empirenews.page--] 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使用证》,确认其使用权。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第十条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全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村民使用的自留山、自留地、承包地、宅基地等,下同)不准买卖、出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村民使用的集体所有土地以及单位、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只能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随意变动。第十一条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程序处理:(一)争议双方在同一乡(镇)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二)争议双方不属同一乡(镇),而又在同一县(市)的,由所在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处理;(三)争议双方不属同一县(市),而又在同一地、州、市的,由有关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报请地、州、市土地管理部门处理;(四)争议双方不属同一地、州、市的,由有关地、州、市土地管理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省土地管理部门处理。争议双方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第三章土地的利用和保护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土地调查、统计制

昆明

昆明 一、概况 昆明,云南省省会,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云南省唯一的特大城市和西部第四大城市,是云南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交通中心枢纽;是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和旅游、商贸城市之一。昆明是国家一级口岸城市,滇中城市群的核心圈、亚洲5小时航空圈的中心,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门户枢纽,中国唯一面向东盟的大都市。因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气候宜人,是典型的温带气候,城区温度在0~29℃之间,年温差为全国最小,这样在全球极少有的气候特征使昆明以“春城”而享誉中外。 昆明市虽位于北纬亚热带,但境内大多数地区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素以"春城"之称而享誉中外。其特点一是春季温暖,干燥少雨,日温变化大。月平均气温多在20℃以下。二是夏无酷暑,雨量集中,降雨量占全年雨量的60%以上,平均气温22℃。三是秋季温凉,天高气爽,雨水减少,霜期开始。四是冬无严寒,日照充足,天睛少雨。每月晴天平均在20天左右,日照230小时左右,雨日4天左右,全季降雨量仅占全年的3--5%。昆明市是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 二、人口、面积 全市人口726万3100人;常住人口648.64万,市区常住人口358万3429人,城镇人口占全市人口的66%,为428万人,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6岁,男女比例为105.76:

100。 昆明市域总面积约15560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约98平方公里。 三、交通 昆明市是中国西部最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是中国面向东南亚的国家一级口岸城市,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门户城市。昆明的发展首位度、产业支撑度、经济集中度、文化多维度、社会集聚度“五度”加权高,经济发展的市场体系覆盖全省,经济发展触角延伸全省,资源运作半径辐射全省。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年吞吐量计划3800万人次远期达到8000万人次,已于2012年6月28号通航,是全国第四大国际门户枢纽机场。 昆明市内现有沪昆铁路、成昆铁路、南昆铁路、内昆铁路、昆丽铁路、昆玉铁路、昆河铁路等12条铁路干支线。 昆明市内道路总长10000余千米,京昆高速、沪昆高速、汕昆高速、广昆高速、渝昆高速、杭瑞高速、昆明绕城高速、昆香高速、昆河高速、昆建高速、昆曼高速等高速过境。 昆明市区主要出行方式为公交,建有快速公交道路9条,公交线路295条。 昆明轨道交通正在全速建设中,第一轮建设六条线路总长近190km,现已开工四条线路,第一条线路6号线(机场线)已于2012年随长水机场同步投入运营。 航空 机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已于2012年6月28日停用)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已于2012年6月28日启用,属国家重点工程,机场投资230亿元,是中国第四个国家门户机场,单体建筑超过北京T3航站楼,为中国最大单体建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的机场,是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和连接欧亚的第四大国家门户枢纽机场。云南省特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云南省二十项重点工程之一。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场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水村附近,在昆明市东北方向,距市中心直线距离约24.5km;将新建两条长度平行跑道,长4000m,60m宽和长4500m,宽60m机场飞行区等级为按照4F能够起降并停靠全球载客量最大的客机空客A380。占地约22.97k㎡。 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位于市中心以南7.5km,是中国十大国际机场之一,有飞往曼谷、新加坡、吉隆坡、首尔、河内、胡志明市、仰光、万象、清迈、迪拜、曼德勒、大坂、达卡、科伦坡、马累等国际航线、有通往香港、台北的航线。以及通往国内各大中城市的数百条航线。还有数条省内航线,分别通往大理、丽江、香格里拉、西双版纳、昭通、芒市、普洱、文山、保山、腾冲、临沧等。2010年吞吐量2019万人次,位列全国城市第七、西部第二、

陕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来源:作者:时间:2010/11/30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国土资办发[2005]56号2005年9月13日)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现将我省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国土资办发[2005]56号2005年9月13日)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我省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利用和管理。 前款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住宅及其相关附属物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必须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实施新村规划和土地整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或以买房为名,变相购置宅基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过程中,除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代收应由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更不允许搭车收费。 第八条严格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标准:平原每户不超过133平方为(二分),川地、原地每户不超过200平方为(三分);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267平方米(四分)。 城市规划区内的村民鼓励集中建住宅楼。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和住宅楼的面积审查用地。 第九条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农村通过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增耕地面积检查、核定后,应在总的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分配等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用于农民住宅建设。 第十条县(市、区)可根据省、设区市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于每年6月30日以前,一次性向省、设区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区)依法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第十一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区)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 第十二条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按《婚姻法》有关规定确需分户建房,原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的; (四)因发生或为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或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调整宅基地的; (五)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三条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云南省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云南省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保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以下简称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自用住宅占(使)用农村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宅基地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具体负责所属区域内宅基地的管理。 规划、建设、房屋和民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宅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第六条农村宅基地年度用地总量实行严格计划控制,对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再新增宅基地规模。 鼓励城市规划区外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鼓励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进行农村住宅建设。 第七条农村住宅的建设标准应当按照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市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镇)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建设低层联体式和单户独院式农村住宅,应当按照城市居住区模式集中建设多层或者中、高层建筑。 前款范围以外,可以建设低层联体式和单户独院式农村住宅,住宅楼层不超过4层,建筑高度和层高不得超过规划批准的高度,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第八条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占用林地,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农村住宅,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建造农村住宅。 在公路、河道两侧或者高压线下安排宅基地,还应当符合交通、水务、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申请建设农村住宅应当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年满18周岁已独立成户且无宅基地的; (二)原住宅不符合规划或者确需易地新建房屋的; (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需要分户建房的; (四)因国家建设征收、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以及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等公共利益占用宅基地,需要重新调整的; (五)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重新调整的; (六)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到农村落户和回原籍定居,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户口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宅基地: (一)一户已拥有一处已达到标准宅基地的; (二)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尚未依法处理的; (三)将原宅基地改变用途,用于出租、兴办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用途的; (四)将原住宅以出售、赠与等形式转让给不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人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宅基地面积以户为单位,每户人口以农村户籍实有人数计算,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主城城市规划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镇)规划范围内,人均建设用地不得超过20平方米,每户建设用地总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二)其他区域人均建设用地不得超过25平方米,每户建设用地总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山区、半山区、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可以适当放宽,但每户建设用地总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云南省昆明市2020版中考数学二模试卷B卷

云南省昆明市2020版中考数学二模试卷B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选择题 (共10题;共20分) 1. (2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 一个数(不为0)与它的倒数之积是1 B . 一个数与它的相反数之和为0 C . 两个数的商为﹣1,这两个数互为相反数 D . 两个数的积为1,这两个数互为相反数 2. (2分) (2017七上·赣县期中) 下列各题运算正确的是() A . ﹣2mn+5mn=﹣7mn B . 6a+a=6a2 C . m+m2=m3 D . 3ab﹣5ba=﹣2ab 3. (2分) (2019七上·榆次期中)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10月1日上午在天安门举行了盛大的阅兵式和群众游行,约有115000名官兵和群众参与,是我们每个中国人的骄傲.将115000用科学计数法表示为() A . 115×10 B . 11.5×10 C . 1.15×10 D . 0.115×10 4. (2分) (2020九上·鄞州期末) 对一批衬衣进行抽检,得到合格衬衣的频数表如下,若出售1200件衬衣,则其中次品的件数大约是() 501001502005008001000 抽取件数 (件) 合格频数4898144193489784981 A . 12 B . 24 C . 1188 D . 1176 5. (2分) (2019八下·昭通期末) 一次函数y=﹣x+6的图象上有两点A(﹣1,y1)、B(2,y2),则y1与y2的大小关系是() A . y1>y2

B . y1=y2 C . y1<y2 D . y1≥y2 6. (2分) (2020八下·麻城月考) 如图,先对折矩形得折痕MN,再折纸使折线过点B,且使得A在MN上,这时折线EB与BC所成的角为() A . 30° B . 45° C . 60° D . 75° 7. (2分)一个样本的方差是0,若中位数是a,那么它的平均数是() A . 等于a B . 不等于 a C . 大于 a D . 小于a 8. (2分)如图,圆锥形烟囱帽的底面直径为80,母线长为50,则烟囱帽的侧面积是 A . 4 000π B . 3 600π C . 2 000π D . 1 000π 9. (2分)如图,从边长为(a+4)cm的正方形纸片中剪去一个边长为(a+1)cm的正方形(a>0),剩余部分沿虚线又剪拼成一个矩形(不重叠无缝隙),则矩形的面积为(). A . (2a2+5a)cm2 B . (3a+15)cm2 C . (6a+9)cm2 D . (6a+15)cm2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 管理办法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鼓励农村村民建设二层以上住宅,并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能够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设住宅。 第六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者以其它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

第二章宅基地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第十条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

云南省公安厅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公安厅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 施意见》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15年7月1日实施。为便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理解该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现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社会管理制度。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后,我国就形成了以非农业和农业户口区分城乡居民为主要特征的户籍管理制度,曾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发挥过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人员流动频繁,许多在城镇长期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难以在城镇落户并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割裂的二元化户籍制度的弊端日趋凸现,已严重制约了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阻碍了城镇化发展步伐,加剧了城乡社会分化和贫富差距。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从2007年开始,我省先后开展了“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启动了“农民进城”战略,推行了居住证制度。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后,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公安厅牵头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研究起

草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贯彻实施意见。经过多次多层级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并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形成了《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这次改革是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等方面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保持高度的一致。同时,在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完整的体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的国家政策。可以说,除我省因没有特大城市未明确相关政策外,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我省《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中均得到完整体现和具体充实。 二是这次改革是立足云南省情实际,符合云南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实施意见》是在总结过去几年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省情实际、着眼今后云南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除完整体现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外,在放宽直系亲属投靠落户、解决无户口人员、畅通返农村原籍地落户等方面提出了突破性的政策。 三是这次改革是对全省户籍政策的一次总体调整和整体构建。《实施意见》包括实施差别化落户、放宽租房落户、直系亲属投靠落户以及大中专学生、现役军人家属等群体的落户条件,实行来去自由的返农村原籍地落户等政策性调整。也包括了健全和完善统一城乡

【精】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四中九年级上学期数学期中试卷及解析

2018学年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四中九年级(上)期中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24分) 1.(3分)下列方程中,哪个是一元二次方程?() A.x2﹣3y=0 B.x2+4x= C.2y2=3y+2 D.x(3x﹣4)=3x2+10 2.(3分)把方程x2+4x﹣1=0配方成(x+m)2=n的形式,则m和n的值分别是多少?()A.m=2,n=3 B.m=2,n=5 C.m=﹣2,n=3 D.m=﹣2,n=5 3.(3分)一元二次方程2x2﹣x﹣1=0的根的情况() A.有两个不相等的实数根B.有两个相等的实数根 C.无实数根D.无法确定 4.(3分)下列图形,既是轴对称图形,又是中心对称图形的是() A. B.C.D. 5.(3分)如图,将三角尺ABC(其中∠ABC=60°,∠C=90°)绕B点按顺时针方向转动一个角度到A1BC1的位置,使得点A,B,C1在同一条直线上,那么这个角度等于() A.120°B.90°C.60°D.30° 6.(3分)二次函数y=﹣(x+2)2﹣6的对称轴是() A.直线x=﹣6 B.直线x=2 C.直线x=﹣D.直线x=﹣2 7.(3分)把抛物线y=2x2的图象通过怎样平移可以得到抛物线y=2(x+3)2﹣5的图象()A.先向下平移5个单位,再向左平移3个单位 B.先向下平移3个单位,再向左平移5个单位

C.先向上平移5个单位,再向右平移3个单位 D.先向上平移3个单位,再向右平移5个单位 8.(3分)对于二次函数y=﹣(x﹣5)2+3的性质分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函数的开口向下B.该函数的对称轴是直线x=5 C.当x=5时,y有最大值是3 D.当x≥5时,y随x的增大而增大 二.填空题(每题3分,共18分) 9.(3分)把一元二次方程3x2﹣2x=5(x+1)化成一般形式得. 10.(3分)若x1和x2是一元二次方程2x2﹣x﹣3=0的两个根,则x1+x2=. 11.(3分)平面直角坐标系内一点P(3,﹣2)关于原点对称的点的坐标是.12.(3分)已知二次函数y=m+2x﹣1图象的开口向下,则m的值是. 13.(3分)二次函数y=x2﹣2x﹣3的顶点坐标是. 14.(3分)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二次函数y=ax2+bx+c的图象如图所示,对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填序号) ①b>0 ②abc>0 ③b2﹣4ac<0 ④b+2a=0 ⑤a+b+c<0 ⑥a﹣b+c>0 ⑦9a+3b+c<0. 三.解答题(共58分) 15.(14分)解方程

云南昆明十大重点小学排名

地处昆明市中心区主要街道的东风西路 91 号。 多年来历届领导十分重视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校的发展,使 中华小学的教学质量一直处于我省教育厅行列的地位。 昆明市师专附小简介昆明市师专附小隶属昆明市教育局,属于政 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905 年建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一个位于昆明市北市区龙泉路 669 号,另一 个位于市政府月牙塘小区内,还有个是龙斗壹号海岸城校区。 据悉,龙斗壹号海岸城小区昆明师专附小预计 2016 年 9 月开学。 该学校拥有高标准的现代化教学设施,能满足各学科现代教育教 学的需要。 昆明市明通小学简介昆明明通小学创建于 1955 年乙未年,是国 家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是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 云南省实验学校、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优级甲等学校。 学校各科教学设施齐备,教学功能完整,为学校的减负增效,整 体结合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奠定了坚定的物质基础。 昆明市春城小学简介建校 44 年来,本着"有道德、健体魄、学先 锋、讲文明、长知识、比创造"的校训,学校的总目标是面向世界, 面向未来,建设一所现代化的实验学校。 昆明市武城小学简介坐落于昆明市五华区武城路教堂旁边的一 所综合性小学,师资力量雄厚,硬件设施齐全。 武成小学建校于 1903 年,现已具有 113 年的办学历史。 在学校百余年厚重的办学历史中形成了良性发展态势,社会声誉

较好。 昆明市育红小学简介现育红小学一校两址,占地 148 亩,有 30
个教学班,学生 1325 人,教职工 85 人,教学辅助教室 11 间,均达 一级标准。
多年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同,树立了良好的声誉,是云 南省一级示范小学。
师大附小简介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始建于 1940 年,位于美丽 的昆明翠湖之滨,其前身为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附校。
学校继承并弘扬了西南联大刚毅坚卓的办学精神,并以培养学生 创新素质为出发点,逐步形成了爱国、修德、勤奋、创新的优良校风。
昆明市红旗小学简介红旗小学创建于 1961 年,地处昆明市中心 五一路 265 号繁华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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