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是工作许可人(当值值班电工)根据低压工作票或低压安全措施票的内容在做设备停电安全技术措施后,向工作负责人发出工作许可的命令;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在检修工作中,工作间断、转移,以及工作终结,必须由工作许可人的许可,所有这些组织程序规定都叫工作许可制度。 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的目的,是为了在完成安全措施以后,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感。确保万无一失所采取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把关"措施。因此,必须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之后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手指背面触试已停电的设备,以证明设备确无电压(这一举动是工作许可人向检修人员交待安全措施的一种最好的、直观的表达方式,使工作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亲眼看到,检修的设备确实已无电。工作许可人的这一举动是对检修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体现);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发放工作票;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收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3、在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1)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

许可作业管理制度

许可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控制和减少临时作业活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A类:适用项目:受限空间及密闭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适用范围:检修部。 B类:适用项目:外委单位临时用电作业,适用范围:需要临时用电的外委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为许可作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许可作业的审批、存档等。 第六条许可作业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许可证填写,落实措施,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 第三章许可作业管理内容 第七条术语和定义 一、申请人 是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 二、批准人 负责审批作业许可证的负责人,A类批准人为当班检修班长,B类批准人为生产技术部经理,检修部负责人同时签字。

四、危害识别 作业前要进行危害识别,并根据识别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作业申请 作业前申请人提出作业申请,填写作业许可证。 二、作业审批 收到作业申请人的作业申请后,批准人应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确认许可证填写内容是否符合现场作业内容、作业人员资质等。 确认后,对作业进行签字审批。 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应重新提交申请。 三、作业实施 作业实施前,作业实施人应进行技术交底。 作业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实施。 如果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申请延期,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重新检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条件未发生变化,若有新的安全要求应在申请上注明。在新的安全要求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方可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许可证未经批准人和申请人签字的,不得延期。 当作业内容或环境发生变化的,作业许可应取消,停止作业。许可证一旦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取消作业应由申请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上签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常见问题问答

外国人来华工作xx常见问题问答 1、什么是外国人来华工作xx? 答: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是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直接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 2、外国人来华工作xx的依据是什么? 答: 《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 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审批对象和申请条件?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和办理,审批对象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 ⑴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实际经营场所、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⑵xx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外部流程是什么? 答: ⑴外国人在境外: 申请许可通知—工作签证(中国驻外使领馆)—入境—申请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 ⑵外国人已入境: 符合一定条件的已入境申请者可以申请境内直接办理许可证: 申请xx证—工作类居留xx(出入境) 或者: 申请许可通知—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申请许可证 5、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内部流程是什么? 答: ⑴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网上提交后直接到现场进行实名制登记。委托专门服务机构现场办理的,需在线登记专门服务机构名称、合法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用人单位与专门服务机构经办同志一并至现场进行实名制登记。 ⑵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应当在入境后15日内提出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1.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危险作业许可的类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策划、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及关闭等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危险作业许可的控制。 2.规范性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术语和定义 (1 )危险作业:电网操作、维护和检修;临时接用电。 (2)登高(基准面2米以上); (3)进入无限空间; (4)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 (5)大型吊装; (6)季节性危险作业(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汛、防火、防中毒);(7)公司确定的其他高风险作业等。 4.管理职责 (1)行政部是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公司危险作业许可类型;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 (2)危险作业所属公司负责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和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审批,并对危险作业实施检查。 (3 )危险作业单位负责编制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填报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票,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危险作业活动。5.管理程序和方法 (1)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①申报与审批;②需要进行危险作业单位(如在厂区内使用明火作业)应落实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控制措施,编制作业方案,包括相应安全措施,报行政部书面核准,否则一律不准作业。③行政部应到危险

作业现场核实作业方案中安全措施的有关内容,在各项安全措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批复。 (2)危险作业的实施:①作业单位接到经批复的作业方案并履行告知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措施有关要求,在规定的区域、时间内完成。②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危险作业、扩大危险作业区域或私自延长危险作业许可时间。并在作业现场地面洒水,准备好灭火器材,做好应急措施。③当危险作业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按各公司应急预案执行。 (3)危险作业的检查和监督:①危险作业时限一次不得超过七天,危险作业未关闭前,作业单位安全主管负责人每天负责检查危险作业实施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②行政部负责监督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确定监督频次、方式。监督中发现违反本规定或措施要求时,有权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并提出整改要求。 (4)危险作业许可的关闭危险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算帐作业现场,经所在单位安全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危险作业许可关闭。作业单位将作业记录整理归档。(5)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策划危险作业安全单位在实施前,应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如下要求:①实施作业许可的对象、范围和类别②详尽的安全作业措施③风险分析④风险消减措施及现场确认⑤作业过程的监督、监控⑥危险作业结束的关闭等。

工作票管理组织规定(工作许可人)

第十三章工作票管理(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工作票管理的基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工作票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公司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公司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工作票the work ticket 工作票指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处理缺陷、试验或安装等工作时,为了能有效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发生事故,而采取的一种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包括:电气一种工作票;电气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一级明火作业票;二级明火作业票。 3.3工作许可人the work approver 工作许可人由运行值长担任。工作许可人应能够正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部门批准的工作许可人名单应书面公布,并报公司备案。 3.5热力系统the thermodynamic system 热力系统指汽、水、油、烟、风、压缩空气及输灰出渣系统等发电生产设备系统。

3.6危险源点分析票the dangerous source analyzing list 危险源点分析票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处理缺陷、试验或安装等工作时,为能有效保证人身安全,针对现场的工作条件及环境,认真分析出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危险点,由此制定出预防措施,并填写在“危险源点分析票”上,这是一项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措施。 3.7停电联系单the power off ticker 停电联系单指热力设备检修需要值班人员做断开电源安全措施时,因热力检修工作负责人不具备到配电室检查安全措施的条件,将依据停电联系单做为此项安全措施执行的凭证。 3.8送电联系单the power on ticker 送电联系单指热力设备检修完成后,需要值班人员撤消安全措施或恢复送电,将依据送电联系单做为恢复送电己执行的凭证。 3.9一级火票the first class fire ticket 一级火票指在点火油库围墙内及其油系统;110kV变电所主变压器本体和充油电气设备大修时5m以内;电缆夹层、电缆竖井、电缆沟道;各种承压设备;其它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开具的明火作业票。 3.10 二级火票the second class fire ticket 二级火票指在汽轮发电机组油系统;变压器本体,充油电气设备的大修以外的使用明火;110kV变电站、各类仓库;主控室、通讯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以及所有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时,开具的明火作业票。 4 职责 4.2 工作票许可人的职责

工作许可证制度全解

工作许可证制度 拟制 : 审核 : 批准 : 景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景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Jingxian Hong Kong and China Gas Co.Ltd

景县港华-文件编号 FX008 第1.1版:2015年03月17日版本更新

景县港华-文件编号 FX008 第1.1版:2015年03月17日目录

景县港华-文件编号 FX008 第1.1版:2015年03月17日 1、简介 燃气行业中很多操作涉及可燃气体、用电、高空等危险度较高的作业,不安全的操作方式可能导致严重事故,健全的「工作许可证制度」是防止这些危害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所谓工作许可证,顾名思义,就是作业人员从事某项特殊及带有危险的工作前必须得到授权人士的许可,并领取其签发的书面许可证,这份文件即是“工作许可证”。 2、目的 本公司经营的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公司内的一些区域和一些作业具有较高的潜在的安全风险,为确保作业安全,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员工、承包商及相关方,包括所有在公司场所、建筑工地、燃气管网和设施等范围内进行的特殊且危险的工作,以及任何有可能影响供气或导致危险情况的燃气管道工程;启动公司应急预案时例外,但也需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4、定义 4.1工作许可证制度 工作许可证制度是规范化、书面化的制度用以控制某些潜在风险较高的工作,这些工作通过确认存在潜在的危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才可以进行。 4.2工作许可证 要求作业者、负责人和授权人士在指定的工作开始以前,应签发的一种书面证明文件。它清楚的列出管理层、员工、作业者以及其它人员(例如承包商)关于安全工作的条件和要求。 4.3授权人士 指受部门负责人委托,负责签发工作许可证的人员。 4.4合格人士 指由接受过相关培训和具备实际经验,经过部门负责人指定,能胜任相应工作的人员。 4.5限制区域 存在较高潜在风险的区域,进入或者在该区域范围内工作受到一些限制,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4.6作业安全分析 相关作业人员共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潜在的危害,提出适当的风险消减措施。

危险作业许可证

危险作业许可证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六月 1

目录 1、动火安全作业证HG23011 2、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HG23012 3、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HG23013 4、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4 5、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5 6、断路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6 7、动土作业安全许可证HG23017 8、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HG23018 9、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HG23019—2008 1

动火安全作业证 HG23011 — 1 —

一、《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事审批手续,最后将办事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1个动火点使用,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2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1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部门存查。 6.《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1个工作日内有效。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本周工作日内有效。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化工生产区域夜间、节假日动火升级管理。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由企业分管领导终审批准签字,一级动火作业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动火地点生产岗位班长验票签字(生产与动火作业协调)。 — 2 —

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 1 工作负责人未接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前,严禁工作。 2 工作许可人完成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后,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逐项交代已完成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还应以手指背触式,以证明要检修的设备确已无电。对临时工作点的带电设备部位,应特别交代清楚。 当所有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交代、核对完毕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写明工作日期、时间,此时,工作许可人即可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3 每天开工和收工,均应履行工作票中“开工和收工许可”的手续。 4 严禁约时停、供电。

工作监护制度和现场看守制度 1 工作监护人有工作负责人担任。当施工现场用一张工作票分组到不同地点工作时,各小组监护人可由工作负责人指定。 2 工作期间,工作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3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不宜更换,工作负责人如需临时离开现场,则应指定临时工作负责人,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和全体成员。工作负责人如需长期离开现场,则应办理工作负责人更换手续,更换工作负责人必须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并设法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和工作许可人,履行工作票交代手续,同时在工作票内注明。 4 为确保施工安全,工作负责人可指派一人或数人为专责监护人、看守人,在指定地点负责监护、看守任务。监护、看守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只有得到工作负责人下达“已完成监护、看守任务”命令时,方可离开岗位。 5 安全措施的设置与设备的停送电操作应有两人进行,其中一人为监护人。

工作间断制度 1 在工作中如遇雷、雨、大风或其他情况并威胁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可下令临时停止工作。 2 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安全措施仍应保留不变。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地点时,要检查安全措施,必要时应派专人看守。 3 在工作间断时间内,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现场进行工作或碰触任何物件。 4 恢复工作前,应重新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然后由工作负责人再次向全体工作人员说明,方可进行工作。 5 每天工作开始和结束,均应在低压第一种工作票中履行许可和终结手续,每天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次日开工时,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履行完开工手续后,再将工作票交还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证制度全解

景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工作许可证制度 拟制: 审核: 批准: 景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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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介 燃气行业中很多操作涉及可燃气体、用电、高空等危险度较高的作业,不安全的操作方式可能导致严重事故,健全的「工作许可证制度」是防止这些危害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所谓工作许可证,顾名思义,就是作业人员从事某项特殊及带有危险的工作前必须得到授权人士的许可,并领取其签发的书面许可证,这份文件即是“工作许可证”。 2、目的 本公司经营的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公司内的一些区域和一些作业具有较高的潜在的安全风险,为确保作业安全,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员工、承包商及相关方,包括所有在公司场所、建筑工地、燃气管网和设施等范围内进行的特殊且危险的工作,以及任何有可能影响供气或导致危险情况的燃气管道工程;启动公司应急预案时例外,但也需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4、定义 4.1工作许可证制度 工作许可证制度是规范化、书面化的制度用以控制某些潜在风险较高的工作,这些工作通过确认存在潜在的危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才可以进行。 4.2工作许可证 要求作业者、负责人和授权人士在指定的工作开始以前,应签发的一种书面证明文件。它清楚的列出管理层、员工、作业者以及其它人员(例如承包商)关于安全工作的条件和要求。 4.3授权人士 指受部门负责人委托,负责签发工作许可证的人员。 4.4合格人士 指由接受过相关培训和具备实际经验,经过部门负责人指定,能胜任相应工作的人员。 4.5限制区域 存在较高潜在风险的区域,进入或者在该区域范围内工作受到一些限制,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4.6作业安全分析 相关作业人员共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潜在的危害,提出适当的风险消减措施。 5、职责 5.1部门负责人 ●制定适当的工作许可证制度; ●提供相关的培训; ●定期监控、审核和评审工作许可证制度; ●班组所有操作和使用工作许可证的人员应合资格; ●良好地协调工作许可证的制度编制、推行和检讨等工作;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经典文 下载可编辑复制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 度 等级:C级 编制及修订记录: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控制和消除各类危险作业的风险,保障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冶金事业部范围内的危险作业管理。 二、引用文件 (一)《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二)《生产区域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HG30017-2013); (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三、术语 (一)危险作业: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二)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设备、容器、管道、储罐、地沟、锅炉、地井、烟道、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有可能造成窒息和中毒的有限空间作业。 (四)高处作业:指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五)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彻底切断有毒、有害物质的来源,而进行的抽堵盲板的作业。 (六)临时用电作业:是指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基建施工、检维修、设备安装等需要从配电柜、变压器等接入的临时性用电。 (七)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的大型设备安装、拆除、维修工程施工所需的临时吊装作业。 (八)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九)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或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十)爆破作业:利用炸药爆破瞬时释放的能量,破坏其周围的介质,达到开挖、填筑、拆除或取料等特定目标的技术手段。 (十一)交叉作业:两个或以上的工种在同一个区域同时施工的作业。 四、职责 (一)事业部安全环保处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制定工作,负责对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危险作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培训、监督和考核,为各单位提供支持和指导。 (二)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按照事业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详细划分本单位危险作业等级和明细,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培训、监督和考核,为本单位各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三)各分子公司、项目部作业许可相关人员职责 1.申请人

安全标准化之工作许可制度参考文本

安全标准化之工作许可制 度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标准化之工作许可制度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总则 工作许可人(值班人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 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 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3. 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字。 二、要求 1.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人员才可开始工作。 2.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 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

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审批及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危险作业范围: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带电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4.大型吊装作业; 5.其他危险作业。 各危险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 (1)从事高处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在室外进行作业时遇到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或霉烂),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用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上通道外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网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即安全网、安全带等)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并在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2.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以及气割、等离子切割、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电钻等明火作业。 (3)、熬沥青、铁锤击物件(产生火花)、喷砂和产生火花、赤热表面的其它作业。 (4)、禁火区内生产装置和储罐区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工具。 公司动火作业分级 (1)、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有毒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为二级动火作业。 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之前,动火部门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并根据辨识和评价结果,制定出安全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以确保作业安全。 (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申请部门指定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该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进行逐项填写,不得 (3)、空项,并将经过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制定出的安全措施,逐条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分析数据及安全措施栏内,然后根据确定的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证批准后,由动火作业负责人下达动火

工作许可证制度

工作许可证制度 1、概述 (1)应明确工作许可证制度。如果某项作业或活动是在有可能导致对人员安全和健康、设施和设备产生危害的地方或其周围进行时,则应对此项作业或活动实行工作许可证制度。凡属于工作许可证制度管理的各项作业和活动,在未取得有效的许可证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开始这项作业或活动。 (2)在从事属于工作许可证制度管理的各项作业和活动之前,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交书面工作申请,说明作业的时间、地点、作业内容、作业工具(用具)、每次作业的人数、人员姓名、作业程序、工作要领和安全措施。工作许可证只能由经业主批准或授权的现场监督或代表(许可证签发人)签发。许可证签发人在签发许可证之前必须到现场查看,进行必要的探测和检测(如可燃气体、有害气体探测),只有在确认已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签发工作许可证。 (3)承包商应建立相应的工作许可证制度,并对实行工作许可证制度的作业和活动做出明确规定,并经业主现场监督(代表)认可。 (4)工作许可证必须有明确的工作地点范围和工作时间范围。如原领取工作许可证的人员不能当班或作业条件、环境已经明显改变,则最初的工作许可证自动失效,应根据变化重新签发新的工作许可证。 (5)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工作许可证的作业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或活动,不允许有任何违犯。 (6)只要认为合适,许可证签发人可以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在任何时候取消已经签发的工作许可证。工作许可证取消后,执行该许可证的所有员工应立即停止有关作业,除非这种停止会增加新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在继续进行有关作业的同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保证员工的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并立即向业主现场监督(代表)报告。 2、动火作业实行工作许可证制度 动火作业开始前须获得动火作业许可。应在现场准备好专门的消防设备或器材。除直接作业人员外,承包商还应指定至少一名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业主亦可指派一名安全员对承包商的动火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3、进入有限空间实行工作许可证制度 (1)有限空间是指设计上未考虑人员逗留并且有事实上或潜在的环境危险、逃生比较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规定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1.目的 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危险作业的定义 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作业的活动。一般指: 2.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米); 2.2.带电、带气、抽(堵)盲板、高温作业; 2.3.高压母线、配电柜、变压器、高压电场设备的清扫作业; 2.4.易燃易爆区域及要害部位内动火作业; 2.5.可产生气体爆炸、中毒或窒息的作业; 2.6.在较复杂区域的起重吊装、提升吊挂; 2.7.停(送)煤气、氧气等能源介质作业; 2.8.受限空间作业; 2.9.其它具有较大风险的作业。 3.危险作业的分级 3.1.危险作业实行分级控制管理,以控制危险因素为核心,制订和落实安全对策措施,落实作业责任人,有效控制事故发生。 3.2.作业范围和管理难度,危险作业分为厂级、工区级、作业区级三级。厂级:作业范围涉及到两个或以上工区或全厂认定具有较大危

险性的,需厂主管部门协调管理的危险作业。工区级:作业范围涉及到工区内两个或以上作业区(车间)或总厂、工区认定具有较大危险性的,需工区协调管理的危险作业以及受限空间作业。作业区级:作业范围只涉及到一个作业区,符合危险作业条件的作业。 4.危险作业的申报及确立 4.1.各部门要在开展维修作业项目危险危害辨识及措施制定的基础上,由部门主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评审组对所有的作业项目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审查确定为危险作业的,填写《危险作业项目登记表》,针对每项危险作业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对策措施,填写《危险作业安全对策措施表》,并将危险作业分级管理台账报设备科、安保部备案。 4.2.各部门应根据作业条件、环境的变化,及时开展对危险作业安全对策措施的补充、修订和完善工作,定期对各级危险作业级别组织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当前级别的危险作业及时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设备科审核同意后,报安保部备案执行。 4.3.应采用科学方法对危险作业进行辨识和分析,针对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和可能产生事故的原因,制定安全对策措施。 4.4.辨识和分析。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管理等方面系统分析,辨识出危害因素。根据可能产生的事故分析原因。 4.5.对策措施。根据辨识和分析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管理标准化要求制定针对性强的技术、管理措施,同时制定突发情况

电气作业许可制度

电气作业许可制度 1目的 为了对我单位安全用电更好的审查、监督,为了相关人员的责任感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作许可人的职责。 本制度规定了工作许可人的工作内容。 3职责 生产调度技术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 电仪维修车间负责电气作业许可制度的贯彻、实施 4 控制要求 工作许可制度是工作许可人审查工作票中所列各项安全措施后决定是否许可工作的制度。工作许可人由值班员担任,并不得签发工作票。认真履行工作许可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感,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许可人应认真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还须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所做的安全措施,指明临近的带电部位,对工作地点应以手触试停电设备,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工作许可人应对工作负责人说明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均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若须增设安全措施或变更工作

项目时,必须重新填写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工作许可人不应改变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需改变应事先征得工作负责人的同意。线路停电检修时,工作许可人必须将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的电源断开,并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有任何疑问,即使是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完成工作许可后,工作人员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作以下工作: 配合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进行验电,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 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4.3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 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6 文件信息 制定部门:生产调度技术部 编制人:姜海生 审核:李彦良

工作许可证管理标准

工作许可证管理标准 1. 目的 为规范危险性作业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公司区域内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电工等危险性作业。 3. 职责 3.1安全技术部为危险性作业工作许可证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危险性工作许可证的审核、存档、现场监护等。 3.2危险性作业实施单位,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 3.3与危险性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 4. 管理要求 4.1在公司区域内进行以下作业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 4.1在公司的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包括电、气焊接,切割) 4.1.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如:各种储罐、阀井等。 4.1.3危险作业申请 4.1.4危险作业实施单位进行作业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必须认真仔细,风险分析结果要填写在作业许可证上。 4.1.4危险作业单位填写工作许可证。工作作业许可证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工作许可证上未列出的事项必须在补充栏内详细填写,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4.2审批 4.2.1危险作业申请部门持经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工作许可证到安全技术部、运行管理部,二个部门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逐一审核,确认所有措施都符合要求,进行审核签字,然后由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批。 4.2.2如因特殊情况下的危险作业,需进行会签的,由安全技术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危险作业评审,共同会签,会签完毕交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批。 4.3作业

工作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行作业。 4.4工作许可证存档 工作许可证须进行存档。危险作业单位保存、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各持一份,存档待查。 5. 报告和记录 5.1 作业单位应建立《危险作业许可证台账》。 5.2 作业许可证由签发部门、作业单位各存一份,如需备案的,备案部门保存一份。保存期限为一年。 6. 检查与考核 由安全技术部组织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编号:SM-ZD-70990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生产、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关于印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的通知

关于印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办理规定》等的通知 外专发(2004)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事厅(局)、外专局、公安厅(局)、外办、教育厅(委、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引智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外专局、公安局、外办、教育局: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理规定》、《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办理规定》和《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办理规定》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按上述办理规定,应向省级外国专家局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若省级外国专家局无法履行实施机关职能,则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提出,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受理和审批。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外专发[1997]53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使用新

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的通知》(外专发[2001]4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过去的规定凡与以上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 2.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理规定 3.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办理规定 4.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办理规定 国家外国专家局 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 一、许可事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二、实施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 省级外国专家局 三、申请条件: 外国专家受聘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专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中国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 (三)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四)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或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 (五)应聘在中国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

危险作业许可制度

危险作业许可制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1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危险作业许可的类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策划、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及关闭等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危险作业许可的控制。 2规范性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术语和定义 3.1危险作业 公司危险作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3.1.1电网操作、维护和检修; 3.1.2临时接用电; 3.1.3登高(基准面2米以上); 3.1.4进入有限空间; 3.1.5动土开挖; 3.1.6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 3.1.7大型吊装; 3.1.8季节性危险作业(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汛、防火、防中 毒); 3.1.9公司确定的其他高风险作业等。 4管理职责

4.1行政部是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公司危险作业许可类型;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 4.2危险作业所属公司负责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和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审批,并对危险作业实施检查。 4.3危险作业单位负责编制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填报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票,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危险作业活动。 5管理程序和方法 5.1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 5.1.1申报与审批 5.1.1.1需要进行危险作业单位(如在厂区内使用明火作业)应落实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控制措施,编制作业方案,包括相应安全措施,报行政部书面核准,否则一律不准作业。 5.1.1.2行政部应到危险作业现场核实作业方案中安全措施的有关内容,在各项安全措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批复。 5.1.2危险作业的实施 5.1.2.1作业单位接到经批复的作业方案并履行告知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措施有关要求,在规定的区域、时间内完成。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危险作业、扩大危险作业区域或私自延长危险作业许可时间。并在作业现场地面洒水,准备好灭火器材,做好应急措施。 5.1.2.2当危险作业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按各公司应急预案执行。 5.1.3危险作业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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