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和准时出勤的习

惯,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员工考勤管理包括对员工上下班、出差或外出、休假情况等进行考

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涉及的违纪缺勤管理范围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

3. 责任部门:企管部负责对考勤的统一管理和统计;各部门负责人协

助管理,对于本部门员工的异常出勤情况及时和企管部沟通。

4.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1. 正常工作时间:

1月1日-10月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11月1日-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如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2. 正常休息日(公休日):周六、周日全天

二、考勤的时间单位

1. “一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 “一个月”为当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

3. 迟到、早退以“次”为单位计算。

4. 旷工以“天”未单位计算,最小单位为0.5天,3.5小时以内的按

0.5天计算,3.5—7小时的按1天计算。

三、考勤办法

1.实行指纹考勤制度,全体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每天早

晚两次指纹考勤。

2.员工因公出差或外出不能指纹考勤的,应事先填写《出差人员申请

表》或《外出人员登记表》,要求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部门主管不在的需要事后补签。没有部门主管签字的视为无效。

3.部门主管外出或出差需同时告知总经理和填写出差或外出登记表。

4.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必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并到企管部填写《外

出登记表》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上级主管不在可向企管部考勤员说明事由后外出,事后找部门主管补签。未办理外出手续而

上班时间不在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上班时间如需出差,必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并到企管部填写《出

差申请表》后方可出差。未经批准或没有进行出差登记的,一律按具体情况给予旷工处理。

6.因紧急情况出差或外出而无法进行登记的,需电话向企管部考勤员

做情况说明。事后补签登记。

7.无论外出或是出差回来,一律在出差或外出登记表上填写返回实际

时间,如不进行登记的,一律按具体情况给予旷工处理。

8.没有指纹考勤,也没有请假,又未做出差或外出登记的,按旷工处

理。旷工时间的计算以到公司后的指纹考勤记录为准。

9.因私事无法按时到公司进行指纹考勤的,要在第一时间电话向部门

主管和考勤员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10.正常出勤的情况下忘记指纹考勤的,要在第一时间到企管部考勤

员处做说明,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下午不用考勤?

四、迟到、早退、旷工及突发情况管理

1.迟到与早退管理:

(1)迟到与早退均以“次”为单位,迟到处罚规定与早退一致。

(2)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以内岗进行指纹考勤的视为迟到,超过30分

钟以上进行指纹考勤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进行指纹考勤的,视为早退,超过30分钟进行指纹考勤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刚开始执行,工作量会很大。

2.旷工管理:

(1)旷工以“天”为单位,最小单位为0.5天。

(2)不服从组织调动或工作分配,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到岗上班或请假

未获得批准而不到岗的按照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无故离开工作区20分钟以上者,根据情况视离岗时间记旷

工半天或一天。

(4)上班开始30分钟后不足3.5小时到岗进行指纹考勤的,按旷工0.5天

处理,超过3.5小时不超过7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提前30分钟以上不足3.5小时下班的,按旷工0.5天处理,超过3.5小时不超过7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

(5)没有指纹考勤,也没有任何请假或出差、外出登记的,按旷工处理。

(6)只有早或晚一次指纹考勤,没有请假或出差、外出等情况说米的,

按旷工1天处理。

(7)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对于自动离职者,除扣发一个

月工资外,员工要承担公司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费用。

如果员工的自动离职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将保留对其进行索赔和法律诉讼的权利。

(8)其他情况见其他管理规定。

3.突发情况管理:

(1)如因突发情况(如堵车及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到岗,请及时电话或

者短信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企管部考勤员请假,如果不能按时到岗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到岗后要求指纹考勤并且尽快到企管部登记。

(2)每位员工每月准许有不超两2次突发情况下的迟到(上班后30分钟内

到岗进行指纹考勤),不以迟到处罚,但不再享受全勤奖。超过两次的迟到按迟到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请假管理

1.请假管理规定

(1)请假以“天”为单位,不足3.5小时为0.5天,3.5—7小时为1天,请

假不足3.5小时,月底累计计算。

(2)请假者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工作交接情况,由上级主管

审核签字,将《请假申请单》提前交企管部,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开;如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提前请假的,应利用电话或委托人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由上级主管或代理人按规定到企管部代办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先行离岗,视为旷工处理;如发现以虚假理由请有薪假的,除按旷工处理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3)全年累计给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

途到职者,按比例扣。

2.请假审批权限

3.

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所有事假均为无薪假期,事假手续齐备,请事假者扣发当日工资。

病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90天,3日以上者须正规医院证明,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休病假需提供如下的证明材料:镇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且盖有医院印鉴的《诊断证明书》、并提供医治病症的病历、收费票

据以及相应的处方、治疗明细、检查报告书等。

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带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7天带薪婚假,再婚的可享受3天法定带薪婚假。婚假只能一次休完,如果假期包含双休日或法定假日,天数计算在婚假中。

丧假: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的,经批准可请3天带薪假。

产假:休产假需在休假前1个月办理请假手续,以便作好工作安排,呈交《请假申请单》;女职员产假为98天,剖腹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15天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生育津贴的形式发放,公司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男职员,其夫人合法生育第一胎,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有薪陪护假。产检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产妇享受带薪产检假。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和第9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期。

工伤假(停工留薪期):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鲁劳社…2006?15号执行。

4.请假处罚管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假满未经续假、虽续假但未获

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谎报请假理由,涂改伪造病假证明的按照旷工处理。

(3)事假愈期,按逾期天数扣减薪资,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另外加罚;

期已满没有续假的或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岗的,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按旷工处理。

六、法定节假日管理

国家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节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节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节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具体放假时间根据国家每年规定的放假安排执行。

法定节假日的薪资及津贴按照正常上班支付,如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第三章加班管理

1.加班以“天”为单位计算,最小单位为0.5天,企管部统计每月的

加班小时数,折算成天数计算加班费。

2.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确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

或法定工作时间加班,需提前办理加班申请手续,填写《员工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签字,方可指定员工加班。加班时间要如实填写,并要求指纹考勤,考勤员将以指纹考勤的时间为准计算加班时间。《员工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企管部备案。3.加班在次月10号前可以换休,换休后不再计算加班费。换休需提前

办理换休申请。没有办理换休申请即不到公司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10号之后将不再允许换休上月的加班,公司给予加班费。

4.加班不能用以抵销病假、事假和旷工等假期。

第四章考勤奖罚规定

一、全勤奖

1.本公司为奖励员工出勤,减少请假,恪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特

制定全勤奖金以资奖励,全勤奖金100元。

2.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公司给予100元/月的

全勤奖。

3.当月出现一次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的,均扣除本月100%

全勤奖。

4.全勤奖金与工资一起发放。

二、扣罚情况

1.迟到1-10分钟扣罚10元/次,11-30分钟扣罚20元/次,超过30分钟

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2.早退1-10分钟扣罚10元/次,11-30分钟扣罚20元/次,超过30分钟

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3.对经常请假及迟到者,将从严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辞退。

4.凡有刁难考勤员或私自涂改考勤记录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5.员工旷工者,按其三倍日工资进行处罚,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连续旷工2日或全月累计旷工3日者,扣发全月工资。

6.所有罚款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章考勤统计

1.员工指纹考勤记录和各种考勤管理表格作为员工核算工资的依据,

每月10日前企管部编制《出勤统计表》,并公示, 如有疑问,可在三天内提出更正申请,超出三天,不予更正(在外出差人进行电话核对)。每月13日前企管部将结果呈报企管部主管审批后送交财务部。

遇节假日需提前统计考勤,公示后提前送交财务部。

2.考勤管理表格包括:《员工请假申请表》、《员工加班换休单》、《出差

人员登记表》、《外出人员登记表》。

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以往制度全部作废,以本制度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