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印发2009年广东省建设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2009年广东省建设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建纪字[2009]2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9.04.13
【实施日期】2009.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2009年广东省建设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建纪字[2009]27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管(公用、市政、园林、环卫)局、房管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市水务局,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2009年省建设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建设厅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九年四月十三日
2009年省建设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精神和省政府纠风办2009年纠风工作部署安排,为做好今年省建设厅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促进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宜居城乡建设工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结合建设工作特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政风行风建设的精神和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工作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城乡规划、房屋拆迁、公积金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努力建设服务型的高效政府部门,推进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依靠群众,社会监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促进管理,加快发展。
二、评议范围
1、省建设厅机关,重点评议处室由省直行评领导小组视情况确定。
2、厅直属单位,包括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和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纠风办的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三、组织领导
各参评单位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
员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人人参与,确保评议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做好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成立省建设厅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评议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对政风行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对各参评单位的评议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组长:房庆方
副组长:陈承旗、刘锦红、陈英松、李台然、蔡瀛、李锡洪、李新建、李运章。
成员:吕洪清、钟汉谋、余云枢、曾宪川、洪冰、黄祖璜、梁志华、刘丽萍、杜挺、林兆雄、廖江陵、陈天翼、潘伟堂、刘洪涛、陈徐福、陈晓军、何远平。
(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厅评议办)。负责具体评议工作计划、宣传报道、信息处理、情况上报、联络协调和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主任:李锡洪
副主任:刘洪涛、陈徐福、吕洪清。
工作人员:陆康富、何思权、张丹丹、林刘雄、朱小英、廖建卫。
另外,办公室、建管处、规划处、村镇处、设计处、住房保障处、房地产业处、安全处、城建处、科教处、行政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等部门(单位)各指定一人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4月10日前向厅行评办报名单)。
办公室热线电话:020-********、83133625。
办公室设三个组:统筹、联络、督查组,由刘洪涛主要负责;材料组,由陈徐福主要负责;宣传报道组,由吕洪清主要负责。
(三)专人负责。参评的直属单位要指定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人员具体负责评议工作,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厅评议办公室联络员(4月10日前向厅行评办报名单)。
四、评议内容
(一)厅机关评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建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2)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扩内需保增长;
(3)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4)抓好“万村百镇”整治工程,促进新农村建设;
(5)推进建筑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