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城阳光国际广场D地块建设项目”

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铁·世纪金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简本公示

1项目概况

1.1项目基本构成

本项目基本构成见表1。

表1 项目基本构成表

项目名称中铁·世纪金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苏建民联系人王建汛电话027-********传真84596164 总投资395000万元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武汉四新生态新城,江城大道以东、四新大道以北、连通港路以西

施工计划建设周期2014年9月~2019年9月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3950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73027.17m2,总计容建筑面积557080.37m2,其中:居住及其他建筑面积325563.45m2、商务办公建筑面积203053.12m2、商业建筑面积20463.80m2,娱乐康体建筑面积8000m2。容积率为3.22,机动车位5205辆,非机动车位4024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栋高层住宅楼、8栋6F的多层住宅楼、1栋49F写字楼,1栋29F酒店和公寓式办公,1栋20F的桥梁科技研发中心和下沉式体育中心,1栋3F幼儿园,沿街2~3层商业及公共配套用房,同时建设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绿化及道路工程。

1.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3950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73027.17m2,总计容建筑面积557080.37m2,其中:居住及其他建筑面积325563.45m2、商务办公建筑面积203053.12m2、商业建筑面积20463.80m2,娱乐康体建筑面积8000m2。容积率为3.22,机动车位5205辆,非机动车位4024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栋高层住宅楼、8栋6F的多层住宅楼、1栋49F写字楼,1栋29F 酒店和公寓式办公,1栋20F的桥梁科技研发中心和下沉式体育中心,1栋3F幼儿园,沿街2~3层商业及公共配套用房,同时建设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绿化及道路工程。

根据建设单位规划,本项目通过两条十字交叉的市政道路将项目分为A、B、C、D四个区域,如图1所示,总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

表2 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2评价区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区SO2,NO2、PM10的日均浓度均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项目纳污水体长江(武汉段)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的要求。

项目各侧场界昼间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和“4a类标准”的要求,夜间声环境质量存在部分超标,主要超标原因由于周边施工场地运输噪声影响。

本项目建设用地内现状主要为空地,场地内无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项目附近无特殊保护的动物、植物资源,物种结构简单。

3环境影响预测及措施分析

3.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居民厨房油烟、食堂及酒店餐饮油烟、停车场汽车尾气、锅炉废气、垃圾恶臭。

(1)居民厨房油烟

居民厨房油烟产生浓度一般不超过5mg/m3。生活油烟属于典型的分散面源,污染点源分散,不易集中净化处理,国家尚没有针对居民油烟及燃气废气的排放标准,其排放量不大。拟建项目设计内置竖井式烟道,经用户抽油烟机抽排进入竖井式烟道引至居民楼屋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2)食堂及酒店餐饮油烟

厨房炉灶所产生的餐饮油烟浓度在未采取净化措施加以治理的情况下,一般平均浓度约为12mg/m3,油烟采用配置净化效率大于85%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浓度降至1.8mg/m3,排放量为0.006 t/a,通过内置烟道于楼顶排放。

(3)停车场汽车尾气

本项目地下停车场车库空气采用目前国内的结合诱导风机的机械通风,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大于6次/h,通过专门的排风口和车辆进出口等排放。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主编的《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技术研究》表明:当地下车库换风次数大于6次/h以上时,排风口废气中主要污染物CO浓度基本能够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级标准;当地下车库排风口与环境敏感目标间距大于10m时,经空气扩散稀释后,可使环境敏感目标处CO浓度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本工程地下停车场排风口位于四周公共绿地中,与项目大楼的最近距离均大于10m,预计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污染物落地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CO:4.00mg/m3、NO2:0.12 mg/m3),且排风口背向大楼方向,可进一步降低影响,因此,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4)锅炉废气

本项目燃气锅炉位于地下室专用锅炉房内,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排气筒排入大气中,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和表2中Ⅱ时段标准限值,此外,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排气监管工作,在锅炉排气筒处设警示标识或告示,以提醒人员注意自我防护,通过以上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5)垃圾恶臭

本项目项目共设置5个垃圾回收站点,项目出入口及每层商业、办公建筑设分类收集垃圾箱,每天定时由环卫部门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本项目垃圾收集点只是对项目区域内住宅区、商业区、办公区垃圾临时集中存放,不对垃圾进行处理,每天仅在环卫部门清运时段短期对区内垃圾进行集中收集,不作为长期储存点。恶臭主要污染物的恶臭气体,如氨气、H2S 等。项目运行后垃圾箱应由专人负责保持分类收集垃圾箱清洁,防止蚊蝇滋生,影响周边生活环境,并做好及时清运工作,当日垃圾必须当日清运,特别是夏季气温高,瓜皮果壳等有机成分较多时,更应科学安排垃圾收集和运出时间。项目区内应实现垃圾袋装化,严禁垃圾随地堆砌。采取上述措施后,恶臭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2废水

生活污水、商业及配套公建废水等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酒店餐饮废水混流通过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污水浓度能够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最终排入受纳水体长江(武汉段)。

3.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配电机组、停车场风机、电梯机组、锅炉风机、冷却塔、车辆行驶噪声、商业噪声等

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隔振综合治理措施;在地下车库出入口和地面停车场地周围加强绿化;进出车辆应限速,禁止鸣喇叭或无故加油门。在醒目处设立警示标志。项目周边道路的交通量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为了进一步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本次环评建议对临市政道路一侧的住宅楼安装双层隔声玻璃或在设计时合理安排房

间的使用功能(如居民住宅在面向道路一侧设计作为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用房)。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入住居民生活垃圾、办公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隔油池废油等。生活垃圾由位于每层楼道和建筑物外的垃圾桶收集,收集至商业区域和办公区域各层建筑以及各栋住宅楼楼下的垃圾桶内,然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食堂及酒店餐饮厨余垃圾及废油应当及时收集并使用专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盛放,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项目所有固体废物不对外排放,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4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清洁生产方案、严格采取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完善应急对策、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可以在拟定地点、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5公众意见征集

5.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5.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

联系人:王建汛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建桥新村32栋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3楼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及企事业单位。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民结合周边环境状况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初稿,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然后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公众也可以向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8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4年7月17日—2014年7月31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4年7月17日—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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