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管灌注桩桩基工程施工监理细则1

沉管灌注桩桩基工程施工监理细则1
沉管灌注桩桩基工程施工监理细则1

沉管灌注桩桩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浙江省标准《建筑软弱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0-1-90)规定。本细则未列入的内容应按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执行,与上述标准、设计图纸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标准、设计图纸为准。

二、沉管灌注桩按沉管工艺分为锤击沉管、振动沉管、静压沉管、振动加压沉管等四种;常用的桩管外径有φ325mm,φ377mm,φ426mm等三种。

沉管灌注桩适用于下列条件:

1.地基属于人工填土,淤泥质土,一般粘性土,以及在沉管时不产生液化的粉土和中密粉细砂土。

2.桩基所承受外力主要是竖向力。

3.建筑物属于二级或三级安全等级。

三、桩基工程概况:

本工程采用φ377mm沉管灌注桩,桩长12~21米,主筋砼保护基厚度不应小于50mm,桩身砼强度等级C25,桩数量为4061根。

本工程沉管灌注桩低应变测试数量不低于总数的50%。

四、沉管灌注桩桩基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施工工艺:

放样——复桩位——放置预制桩尖(桩尖面放加固钢板,止水草绳)——桩机就位——桩管对准预制桩尖——复核垂直度——沉管至设计深度——放入钢筋笼——灌入砼至设计标高——拔桩管——检查钢筋笼及砼标高——成桩。

1.在开工前,承包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承包工程许可证(复印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监理应进行审核。对承发包合同等资料也应复印备查。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制定的施工顺序、监测手段(包括仪器、方法)也应检查。

2.所有材料质量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进场水泥必须有质保单、合格证和按规定在现场见证取样的强度、安定性试验报告和砼级配试验报告。

沉管灌注桩粗骨料粒径宜采用25~38mm,细骨料应采用干净的中、粗砂,砂、石做含泥量、含水率等相应试验。

钢筋应做力学试验、焊接试验,焊接材料应有合格证,以上试验均需会同监理随机抽样。

3.桩基工程测量定位须报监理复核认可,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桩基轴线经常作

系统检查复核,保证桩位准确。

4.桩基的轴线控制桩水准基点,应设在不受打桩影响的地点,控制桩水准基点应加以保护,移动时,应先检查其正确性,每根桩打入前,应检查样桩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施工场地应平整、稳定,周围应有畅通的排水措施。打桩前对每个桩位采取必要措施,必须处理架空(高压线)和探明地下障碍物,及时挖除,打桩时,如遇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6.施工前应进行试桩,以检验设备和工艺是否符合要求,提出防止缩颈现象的技术措施,数量按会审纪要定,一般不少于3根。试桩应有设计人员参加,如有必要可请地质勘察人员参加。试桩的位置应选在地质钻孔附近和有代表性的地质部位。试桩时应对桩长、进入持力层深度、最后贯入度、砼的配合比、坍落度以及砼充盈系数详细记录,并由设计、业主、监理对桩的施工和质量提出补充意见,并由设计书面签证确认后方可正式打桩。

7.沉管灌注桩预制桩尖应有产品合格证和相应资料,必要时对预制桩尖进行破坏性试验,检查。

五、桩基施工技术要求。

1.施工时须有打桩流程方案,并且有相应的措施;打桩流程顺序应由中间向外进行或退打等措施,并适当控制每天打桩的数量,以防桩身挤压和被设备压断。

2.施工时应严格按级配试验报告制作砼,如遇雨天等原因,砂、石含水量发生变化时,砼的水灰比作相应调整;施工现场固定三台磅秤,并且定时进行检查、校正,水泥、砂、石计量须准确,控制砼的水灰比和砼的和易性,保证砼的搅拌时间。

3.施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施工记录应详细、正确、可靠,包括施工日期、天气情况、桩编号、长度、垂直度、锤击数、贯入度、钢筋笼长度、标高、沉、拔管时间,砼灌入量及桩顶标高等数据。

4.沉管过程中,在预制桩尖与桩管接触面处宜采用加固钢板和设草绳,以起加固和止水作用。如在沉管过程中水和泥浆有可能进入桩管时,应在桩管内先灌入1.5m左右的封底砼,方可开始沉管。

5.应严格控制桩的垂直度、桩长以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确保施工质量。

6.桩身混凝土必须连续灌注,以确保混凝土灌入量的充盈系数,防止桩身缩颈、断裂的缺陷。当采用锤击或静压沉管时,充盈系数不得小于1.05,当采用振动沉管时不得小于1.15。当充盈系数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设计采用复打桩时,复打应在第一次灌注砼初凝之前进行,并将粘附在钢管外部的泥土清理干净。复打桩的混凝土灌注充盈系数不小于1.60,复打时桩管中心线应与第一次沉管时的中心线重合。

7.拔管速度应严格控制,保证混凝土密实,在混凝土灌入桩管内后,先振动

5-10秒再开始拔管,边振边拔,每拔0.5~1.0米,停拔振动5-10秒,如此反复直至桩管全部拔出,其拔管速度当采用锤击或静压沉管时,拔管速度为0.8-1.2米/分。采用预制桩尖振动沉管时不大于4米/分。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

8.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观察、测量桩位,复核轴线,观测桩顶和地面有无隆起和下陷及水平位移,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处理后才可继续施工。

9.施工期间要按排专人制作砼试块,按规定在浇筑地点随机抽样,每浇筑50m3必须有1组试件。应有固定标准养护池进行养护并及时试压。

10.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须保证质量,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才能运输。砼强度等级尺寸和配筋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完整的质保和试验技术资料。

11.基槽开挖后应检查桩径大小,有无断裂等情况,对桩偏位情况有详细记录,必要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采取补救措施。

12.桩基质量、承载力检测: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必要的静力荷载试验或高、低应变动测试验,检测数量根据具体情况由设计确定,检测结果经设计认可后才能进入后道工序。

(1)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地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静载荷试验桩数不应小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2)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13.砼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标准,砼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

砼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标准

主控项目:

(1)主筋间距:±10mm

(2)长度:±100mm

一般项目:

(1)钢筋材质检验:符合设计要求

(2)箍筋间距:±20mm

(3)钢筋笼的直径:±10mm;

砼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

主控项目:

(1)桩位允许偏差:

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为70mm;

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为150mm。

(2)孔深:+300mm(只深不浅,用重锤测或测套管长度)

(3)桩体质量检验: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如静力荷载试验或高低应变动测试验、钻芯取样等。

(4)砼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试件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

(5)承载力: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一般项目:

(1)垂直度:<1%(测套管)

(2)桩径:-20 mm(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3)桩顶标高:-50mm,+30mm(需扣除桩顶浮浆层及劣质桩体)

六、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七、桩基施工安全生产:

1.桩基分项施工前,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特种工种一定要检查上岗证,无证不准上岗,坚持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安全记录。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 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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