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9张臣:互联网金融需要“先读懂 再监管”

mo9张臣:互联网金融需要“先读懂 再监管”
mo9张臣:互联网金融需要“先读懂 再监管”

mo9张臣:互联网金融需要“先读懂再监管”

和讯科技消息 5月5日—6日,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GMIC2014)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以“联接改变世界——下一个50亿”为主题,探讨移动互联网的未来发展趋势。在会议期间,mo9创始人张臣接受了和讯科技的采访。

在谈到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是,张臣认为,“对国家来说,行业发展需要在良性的环境下,监管就尤为重要,所以对于国家来说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因为他要先读懂互联网金融,然后才能去监管,在监管下让它在非常好的良性的环境下让它蓬勃的发展。”

以下为采访实录

和讯科技:张总您好,先简单介绍一下公司?

张臣:我们mo9是2011年成立的,主要是集中在手机游戏端或者移动端的支付公司。主要是红杉和贝塔斯曼投资的,我们主要专注于、致力于为手游和页游这些行业的广大开发商和运营商提供更加的便捷支付方式和解决方案的提供商。

和讯科技:我们跟常规的第三方支付软件有什么区别呢?

张臣:确实还是有一定区别的,mo9首创了先玩后付的支付方式,对于我们看到现在的第三方支付,很多的时候都是从PC端移植过来的,移植到移动端之后不断的优化。

但是mo9是一家原生态在手机端、移动端的支付方式,他提倡的先玩后付就是在前端做到极简,比如说新的玩家只要输入一个手机号,再收到一个验证码的输入,就完成支付了。mo9给了他一个额度,让这个玩家去玩这个游戏,这个额度是由mo9提供的,这样就可以在一步之内就完成支付,然后让玩家能够在游戏当中能够得到更好的体验。

前端做到了极简,后端我们可能在风险控制和信用评级上,我们肯定是比较擅长和专注的。

和讯科技:对,因为是先玩后付方式的话可能会涉及到一些风险,那我们怎样规避和管理这样的风险?

张臣:这其实也是我们的核心,我们讲一下整个团队的历史,我们整个团队班底大部分是从paypal,就是美国非常著名的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出来的,其实在这块我们不能把它完全叫做风险控制,更准确的说我们把它叫做一个信用引擎。它包含两大块元素,一块是风险控制,另外一块是信用评级,这在里面有非常多的参数和属性是做这样规则的调整,我们去识别用户它还款的可能性,以及应该给他什么样的额度,让他在这个游戏当中。

除了这块我们以整个体系的设计也不完全是在游戏领域,其实我们在点上领域、非游戏虚拟,比如我们跟9158,跟蘑菇街等等这些非游戏虚拟以及电商都有合作。所以它准确地来说,mo9还是一家专注于、擅长于风险控制和信用评级的一家独特的移动支付公司。

和讯科技:作为一个支付的企业,您认为未来得支付行业会有怎样的趋势和方向?

张臣: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从我们的角度,个人的观点就是来看这个问题的话,我觉得支付到未来的发展,首先它的发展方向要便捷,

就是在人的衣食住行当中,一定要给人提供这样的便捷,无论是线上、线下,在未来可能不存在线上线下的支付概念,只要是一款比较好的支付,它应该同时能满足线上线下各个行业的发展方向。

二是信用,也就是我们说的cradit的需求,就是人对信用的需求是无法阻挡的。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时候在中国有很多人有借记卡和信用卡,我们把人群分成几类:第一类是没有信用卡、没有借记卡;第二类是有借记卡没有信用卡;第三类有借记卡也有信用卡;第四类是有信用卡也有信用卡,但是不肯绑卡。我们可以看到前两类人群,比如信用卡和借记卡都没有的,他肯定是需要一张银行卡,而且对信用的需求是无法阻挡的。那么有借记卡的人难道就不需要信用卡了吗?其实他是有信用卡的需求,只是通过传统的发卡方式不一定能获得信用卡的审批。

最新浅谈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浅谈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及对我国的 借鉴意义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ITFIN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意义;实践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主要以下几点: 一是互联网金融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互联网金融是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和创新,它的风险会比单纯的传统金融和互联网行业大得多。互联网金融中由于普遍存在着跨业经营,非传统的金融行业进入到金融行业的现象,这时的对金融风险认识不足和管控能力不够,任何的企业都无法保证投资者能够永远获得比银行存款要高的回报。如果投资者不能获得当初承诺的预期收益,再或者出现了基金的亏损,那么会带来非常大的风险。 二是在监管手段和模式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创新太快。由于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通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纷纷挤入了互联网金融领域,这使得传统金融产品加紧创新步伐,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了许多新产品、新模式还有新业态。但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严重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步伐,传统的金融监管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中跨部门的协调机制还没有形成,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清,互联网金融行业还存在着非常多不规范的地方。这

一系列问题将导致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发展模式过于创新或者是创新不足,严重脱离现实社会经济状况,将最终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出现发展瓶颈。 三是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很大。我们以P2P为例,网上信贷平台要求借款人向平台提供个人的基本信息,比如本人的学历证明、财产证明等。此类信息很容易伪造,给平台的信用评估工作带来难度。借款人也有可能为了交易的顺利进行而有意隐瞒一些信息,加大了信用风险,导致P2P平台处于不利的位置。 随着互联网金融日益发展,美国监管者们开始探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早在2008年9月,波士顿联储和亚特兰大联储写了《理解新型零售支付中的风险》,这篇文章写到零售支付正在从纸质支付转向非现金交易,这会带来清算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系统性风险、法律风险等许多风险。这篇文章指出,对于新型零售支付的监管,监管者应该相信市场,但不能盲从。为此,波士顿联储和亚特兰大联储组织成立了MPIW(the Mobile Payments Industry Workgroup),邀请业界和监管机构一起来讨论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监管状况和建立新的法律法规的需要等问题。 一、在市场准入美国的P2P平台受SEC的严格监管,SEC规定网络信贷平台注册为证券经纪商,并且将网上信贷平台交易的凭证认定为证券。在SEC注册的成本较高,如P2P平台Lending Club注册成本竟达到400万美元,此举能够增强P2P借贷平台的抵抗风险能力和偿债力,有利于维护P2P市场的安全。Zopa作为英国贷款规模最大的P2P平台因为这个原因而放弃了进入美国的市场。所以高门槛也减少了许多潜在的市场参与者。网贷平台不仅要求在SEC登记,还要求在所在州的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州证券登记部门的登记要求与在SEC登记大致相同,但不排除有些地方在投资者登记时增加一点儿其他内容,如增加个人财务信息,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问题与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42439330.html,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问题与对策 作者:张丹宁 来源:《中国市场》2016年第01期 [摘要]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迅猛,但存在监管缺位、网络金融虚拟化等风险问题,亟须我国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文章根据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结合理论与实证数据,集中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风险问题,重点讨论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目前的监管问题。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互联网金融监管方式,提出适合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对策与建议,从而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网贷平台;风险;监管问题;国际经验 [DOI]10.13939/https://www.360docs.net/doc/442439330.html,ki.zgsc.2016.01.114 1 互联网金融存在问题与风险 1.1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近来稳步发展,以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运行模式风起云涌。在把握机遇的同时,我们也应关注其对金融体系的风险冲击。 1.2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法律规范缺失,制度约束滞后,缺乏行业自律。目前,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欠缺,存在制度性风险隐患。我国与之相关的法规至今仅有五个。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制度也有缺失,中国小额贷款联盟曾于2013年颁布《个人对个人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并未取得良好反响。[1] (2)业务边界模糊,缺乏有效监督机制。互联网金融处于互联网与金融之间,业务边界模糊。不少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违法违规现象突出。 (3)风险潜伏性大,存在技术隐患。互联网金融在提高业务便利的同时也存在风险隐患。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信用信息审核、风险管理等环节依托其网络平台,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技术风险大大增加。 1.3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 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存在以下风险隐患:

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建设思路

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建设思路 在近些年,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大大的冲击了传统金融体系,同时也给我国金融产业带来了更多的发展契机。而发展迅速必然其中就会有弱点存在,而如何减轻问题,从而加快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是我们所要认识并探索的问题,通过进行良好的建设,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国朝现代化社会迈进。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现状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现状 目前我国网络第三方支付已经在逐步形成一个体系,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建立,已将大大的降低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第三方支付监管主要具有是两个问题,首先是作为主要的监管部门的人民银行在近些年连续的颁发了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都有效了限制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一些潜在风险,避免了一些由于监管不力而引发的金融漏洞。其次,支付清算协会针对目前的发展推出了一些规范性文件,有效的预防第三方支付机构所带来的风险,从而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能够有效的进行。 (二)众筹融资的现状 我国近几年流行起一种融资形式,叫做众筹,而这种融资方式存在着不规范行为,我国在2014年推行了相关文件对重筹融资进行规范,这项文件的推出对于众筹融资具有很大的限制性,但是众筹已经是非常广泛的一项行为了,文件是难以杜绝的,因此,面对不规范和风险的地方可以进行有效的管理,而不是遏制。 (三)销售渠道业务的现状 销售渠道的业务主要指的就是电子商务,目前,随着生活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在网络上购物,而一些金融支付机构与互联网销售进行有效的合作为销售机构和金融支付机构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一)个人会在利益驱使下产生不理智行为 以互联网作为媒介来进行金融交易本身不是面对面的进行交易,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在网络上不能够准确的核对交易双方的信息,因此中间产生金融欺诈的行为是非常多的。现在网络上有很多借贷机构,由于出资人不能准确的核对借资人的信息,因此这种交易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而如果被欺骗,那么就会

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及对策分析

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及对策分析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极大地便利,对促进经济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通过对现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针对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监管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标签:互联网金融;现状;监管 1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新兴领域,是指通过现代信息科技,例如互联网、移动支付、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来实現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其目前发展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模式多样且彼此之间竞争激烈 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移动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贷、众筹金融和第三方金融平台这六种模式构成了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其中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尤为激烈。目前我国居民使用较多的第三方支付主要有微信支付、支付宝以及财付通。根据数据显示,在2016年新年期间,微信支付收发红包78.5%,支付宝收发红包33%,但在2017年新年期间微信退出红包大战,支付宝一家独大。由此可以看出网络移动支付巨头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例如,2016年春节前期支付宝推出的“集五福”活动,2017年又推出“扫福集福”活动,通过加支付宝好友取福、好友之间转赠、扫福字等方式进行集福活动,操作简单,吸引许多人参与其中。这种方式在使得增加支付宝用户的同时也将支付宝推进社交关系领域。虽然,目前支付宝和财付通占据第三方支付的大部分份额,但是一些新的支付方式仍然在不断房展,不断创新,也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断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种新模式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关系。 1.2交易规模扩大,发展前景可观 近年来,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速度非常的快,普及程度也不断提高。此外,智能手机的使用也十分普遍。这些社会新变化使得我国的网上银行、p2p网络借贷以及第三方支付等新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根据数据显示,截止到2015年,和互联网金融交易规模达到了12亿元,相当于我国人均收入水平的20%,成为我国经济社会体系中的重组成部分。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P2P网贷的交易规模达到84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倍。其他模式的交易规模亦十分可观,且不断扩大,随着国内居民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移动支付的使用率大大提高,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十分可觀。 1.3缺乏风险控制机制,存在弊端

浅谈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以P2P网贷平台监管为例概要

101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5年1月下2013. [4]任晓燕.培训师品牌塑造策略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10.[5]邓倩.太原市英语培训机构发展战略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0. [6]陶茜.国内英语培训机构品牌营销问题与对策研究[D].内蒙古 师范大学,2011. 摘要:P2P网贷在2007年传入中国,虽然P2P不是我们的原创,但是在监管真空和法律灰色地带下的“监管套利”,同时迎合市场需求野蛮生长,极大的冲击了我国金融行业原有的生态位。P2P网贷既填补了金融某些领域的空白,被社会各界人士所看好;又使得“金融脱媒”,脱离了传统银行完善的风控体系,加剧了行业不稳定因素,引发了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讨论,成为了极富争议的“生态入侵者”。社会对互联网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试从P2P网贷平台的监管展开分析,从而打开国内整个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格局。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网贷;金融监管;跑路 一、导论 国内专家及学者对于P2P网贷,持正面看法者,主要从其对成本的节约、对百姓的方便、对利率市场化的推动等方面力挺;持负面看法者,主要从是否推高了利率成本,技术上是否安全等方面进行质疑,而无论何者,都在监管的理论基础、监管的必要性和监管的审慎尺度等方面缺乏深入的讨论。 而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国外具体又是如何做的呢?笔者试从国外互联网金融发展借鉴经验,发现国外相对成熟的金融体系下,传统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同化程度极

高,很多“传统”银行正是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主体,有完善的监管和风控体系,也就没有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什么特别的监管。而我国尚处于较低的金融发展水平阶段,金融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商业银行发展还不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使得注重安全与风控的传统银行与互联网融合缓慢。这恰恰为国内的互联网企业带来机会,一方面市场需求带来盈利,另一方面也是利用监管真空“套利”;一方面促进了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促使国内传统银行与互联网的结合,另一方面提高了行业风险,给行业健康发展带来隐患。 二、研究背景 近两年来,P2P网贷平台频频发生非法吸储、诈骗、倒闭、跑路等恶性事件,动摇了民众对互联网金融的信心,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社会对互联网监管的呼声日益升高,国家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也正落实在细则规定当中。立足国情,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已是势在必行,然而互联网金融模式涉及范围特别广,互联网金融监管也不是一朝一夕据能实现的。故本文将研究定位在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重要模式之一的P2P网贷模式上,为其监 管的理论基础、监管的必要性和监管的审慎尺度提供一些有价值的研究。 三、问题原因分析 1.行业尚处于监管真空,法律灰色地带一套软件只要数千到几万,行业进入门槛低,而短期获利高,使得很多平台负责人一开始就抱着吸收资金后试试看碰运气的成分,成功自然不说,失败就卷款跑路的心态进入行业,甚或一开始就抱着圈钱后跑路的心态进入行业,是行业安全的最具威胁的风险因素。 2.缺乏行业标准,进入门槛低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人才,更缺乏相应的行业从业资质认定,风控能力差不具备危机时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危机发生时只得卷款跑路。 四、结论和建议1.立法方面央行条法司设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报民政部审批,近期将成立。央行会制定一个互联网金融框架性的监管制度,但具体到每个门类,现在正由证监会与银监会配合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比如P2P的监管细则将由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汇总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汇总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出台。本文梳理了截 至2015年10月13日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主要法律规范,供阅者参考。 一、刑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二条 二、刑事法律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 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 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 三、专项法律法规 (一)纲领性文件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答记者问 (二)第三方支付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其他规范性文件:《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非银行支 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 理办法及有关条款释义(征求意见稿)》、《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决定对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 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的公告》、《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银行卡业务管 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关 于进一步加强预付卡业务管理的通知》 (三)网络借贷(包括P2P与网络小额贷款)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担保法》 其他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

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2020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工作方向,互联网金融一时间快速吸引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要确保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健康,离不开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然而,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尚缺乏成熟的理念,各方对监管的功能、地位尚未达成普遍共识,因此,探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确定各部门在监管中的位置以及监管职能和监管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特殊性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业界普遍认为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只针对理想的金融市场,这种情景认定市场参与者都是理性的,市场价格全面、正确地反映了所有市场信息。然而,现实生活中金融业特别是刚刚兴起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并未达到这种理想的地步,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不可控等非有效因素广泛存在,必须实施必要监管。具体来讲,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个体行为的非理性。在P2P平台中,投资者对于借款者信用风险的了解仍不能做到全面、系统,其投资行为仍属于高风险投资,同时,由于P2P门槛较低,一些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对投资失败对个人的影响也了解不足。2.集体非理性。

在货币市场大幅波动时,个人投资者出于理性可以赎回资金,但如果大部分投资者一致采取理性赎回,整个平台就会遭遇挤兑,表现出集体行为非理性。3.互联网金融创新仍存重大缺陷。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属于新兴领域,部分P2P平台的客户资金同平台自有资金缺乏有效隔离,使得平台负责人卷款跑路事件频发,多数平台缺乏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管控,将高风险产品销售给不能承担风险的人。 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不成熟就采取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应以监管促发展,在一定的底线思维和监管红线下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殊性 1.信息科技风险。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网络金融诈骗、钓鱼网站、客户资料泄露、支付不安全、账号被盗等信息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表现尤为突出,这些风险或是由平台工作人员、投资人违规操作造成,或是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与互联网大环境导致,其后果往往较为严重。 2.长尾风险。互联网金融有效拓展了交易的可能性边界,使以往不被传统金融覆盖的人群也参与到投资中来(即长尾特征)。这部分人投资经验不足,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也相对欠缺,容易受到误导、欺诈,加之投资额较小且分散,一旦出现风险厌恶,极有可能造成挤兑。 二、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一)审慎监管 审慎监管就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采取限额监管等一系列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 摘要: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时代的新兴金融体制,能够借助互联网平台,融通资金、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网络移动支付、P2P、资金信贷以及销售保险产品等。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必须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本文将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并提出个人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必要性;核心原则 实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方能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打击网络犯罪,提供优质互联网金融服务。而且,执行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必须坚持核心原则。本文将简介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并系统论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属于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服务技术产品,它集合了云计算、大数据、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的优势,能够提供并优化融通资金、股票与债券投资、信息中介服务、网络移动支付、P2P、资金信贷以及销售保险产品等多方面的服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风险与成本,提高各种交易工作效率,例如只要开通网络,就可以实现信贷、债券、股票、基金的发放和交易,网络支付也更为方便、迅速。而且,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的使用能够降低各种信息服务的处理成本,帮助双方实现便捷的直接交易,有效匹配各种资源,帮助银行解决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问题,促进中国经济的稳健增长。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自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以来,金融学术界已经意识到自由放任(laissez-faire)这一监管模式已经不适合当今金融市场的发展。实施必要的监管方能稳定金融市场价格,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准确反映市场信息,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积极作用与价值,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保证该市场合法、有序地运转,必须全面实施互联网金融

浅析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浅析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互联网金融发展得风生水起,甚至连大妈们都开始购买余额宝,关注自己每天的收益时,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则相对滞后,使其处于自由生长的状态,一些P2P平台提现困难、平台跑路等问题层出不穷。目前《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预计会在今年上半年出台。而眼下围绕“互联网金融究竟应该如何监管”这一热门话题,各方讨论的重点几乎都在围绕着分级分类的差别化监管方式。 一、行业监管迫在眉睫 “邮局不努力,顺丰就替它努力。通讯行业不努力,微信就替它努力。银行不努力,支付宝就替他努力,出租车不努力,滴滴、快的就替它努力。”一个最近网上流传的段子将“互联网+’’描述得简洁明了又耐人寻味,而当互联网遇到金融业,所碰撞出的火花,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则更为突出。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用“异军突起”来形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强劲势头。对于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总有人把它说得神乎其神,其实本质就是依托互联网产生的“非抵押、低成本、便捷”新型金融模式,目前主要包括以支付宝、百度钱包、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余额宝、理财通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以蚂蚁金服为代表的小微企业贷款和以P2P债权、股权众筹为代表的网上信贷和股权融资这四种模式。 其中具备众筹借贷概念的P2P,借助互联网比较对称的信息,不通过任何金融机构,将线下金融活动搬到线上进行,跨越地域使互联借贷参与者广泛,借贷关系密集复杂,充分发挥了资源配置作用,形成最具创新性的金融交易模式。 2007年我国首家P2P互联网信贷平台“拍拍贷”诞生,据P2P第三方平台网贷天眼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P2P网贷平台总数量达2295家,3月新增平台83家,同比上升。而3月新增的问题平台数量为59家,同比上升,呈现出新增平台和问题平台双高的发展姿态。 “过去人们有了多余的钱想投资,渠道非常有限,炒房地产、炒股、炒黄金,结果发现风险很大,挣得少赔得多。P2P的兴起,主要是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各种网络新技术,找到便捷的投资渠道或者符合条

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1

?一、监管科技(RegTech ) ?二、人工智能监管 第二节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03?三、大数据风控 ?四、区块链与智能监管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 ?智能金融。建立金融大数据系统,提升金融多媒体数据处理与理解能力。创新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金融新业态。鼓励金融行业应用智能客服、智能监控等技术和装备。建立金融风险智能预警与防控系统。

用监管科技去监管金融科技 ?2017年5月15日,央行发布消息 称,中国人民银行成立金融科技 (FinTech)委员会,旨在加强对 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 协调,并强调将强化监管科技( RegTech)应用实践,积极利用 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 术丰富的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 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 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由A(AI人工智能)、B(Blockchain区块链)、C(Cloud云计算)和D(Big Data大数据)组成的现代科技,将在未来对金融行业产生巨大的影响。金融机构希望采用监管科技降低合规成本;监管机构也有利用科技手段履行监管职责的内在需求。 ?按照传统的金融监管理论,金融监管方法主要分为现场监管(on-site supervision)与非现场监管(off-site regulation)两种形式。这两种方式都需要通过采集金融机构的各种报表和财务数据,对有关数据进行整理,生成风险监管指标值,进行风险评价与预警。

?金融科技(FinTech)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为金融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也给金融安全带来新挑战。随之应运伴生的监管科技(RegTech),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控能力,成为平衡促进金融产业良性发展的关键要素。 ?国际金融协会(IIF)将监管科技(RegTech)定义为“能够高效和有效解决监管和合规性要求的新技术”,这些新技术主要包括机器学习、人工智能、区块链、生物识别技术、数字加密技术以及云计算等。

如何正确理解互联网金融的监管:6个抓手

如何正确理解互联网金融的监管:6个抓手 今年“两会”的政府报告将“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列入2016年重点工作部分,同时也强调要“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院伍聪博士认为,2016年可被称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元年,互联网金融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为什么进入新的阶段? 规范既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途径和工具,又是其发展的目标。发展要有新思路和新判断,没有质量的发展是浪费,没有效益的速度导致的风险将更大。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体系的建设,才能实现长远、有效率的合规增长,进入科学的发展轨道。因此,规范是为了更好更快的发展。 规范也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必经阶段。总体而言,互联网金融将经历三个阶段:一是“野蛮生长”,正如2014、2015年,这个阶段主要发挥“市场之手”,通过市场力量的推动,实现自下而上的快速发展;二是“规范发展”,即要发挥“政府之手”,加强管理、完善体系、严控规模,阻止其产生系统性风险,避免金融危机;三是“稳定增长”,这个阶段注重动态优化“政府之手”和“市场之手”的组合,鼓励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竞争和融合,实现长效、科学的增长机制。 另一方面,规范也将是优胜劣汰的过程。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过为迅猛,导致的问题多、风险大,这都是规范的前提和背景。今年可能会出现一批互联网金融企业“熬冬”的情况,但互联网金融大势所趋,互联网金融正如星星之火,春风吹又生。抗住了寒冬,春天还会远吗?

浅谈互联网金融发展对国内实体经济的影响

安徽省XXXXXXXXX 毕业论文 题目:浅析互联网金融发展对国内实体经济的影响 专业: 金融管理与实务 学号: 141501115 学生姓名: xxx 指导教师; xxx 日期: 2017年5月

浅析互联网金融发展对国内实体经济的影响 摘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我国已逐渐划经济转型成市场经济,其中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在经济体系中逐渐占据领导地位。随着“互联网+”的时代到来,互联网应用在社会中日益普遍,互联网与金融体系的互助正逐渐增强,金融体系变得尤为重要。从传统的市场经济转变成目前的互联网金融,这两种体系之间的转换与发展已深深地影响了中国经济的现有格局。固然这样的变革提高了经济效率,但也在某种水平上容易产生经济失衡。本文将浅析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论述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并针对呈现出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实体经济,影响

前言: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行业和全新的金融模式,它所服务的客户是新一代年轻人及网络金融弄潮儿,通过互联网或移动通讯设备实现资金的流通,让来自不同领域的客户之间有了开放、互助和无缝接触。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对国家经济及地方经济有本质的改变和影响。在中国,传统的实体经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一直是国家经济增量的中流砥柱,但是,中国有着广阔的市场,有很多的细分领域,每一个细分领域都需要资金去不断的发展,而实体经济往往注意的是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等一些需要大规模资金流通的行业,对于一些小微企业,新兴行业却无法全面囊括。相对于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却有些一些

特有的资源将资金流入不同细分领域,这对于实体经济有着很大的影响。 正文: 一、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及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定义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用户间的资金流动、支付、投资等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不是简单的将互联网和金融业合在一起,而是在实现快捷、资金安全等成熟的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习接受后而出现的新模式和新渠道,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领域。由于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以及全球化经济趋向的推动,金融业也变得越来越细分化,便引起传统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效率远不足以满足不同客户间的需求,于是互联网金融基于对细分化经济的最后一公里进行无缝对接,借助于如云计算、大数据、搜索平台等新科技,打造出一些基于传统金融之上而又区别于传统金融业的新模式,例如网银、P2P、O2O、B2C等模式,渐渐实现了以往只有银行才会进行的资金结算和资本配置业务。如今,互联网金融已融入人们生活中,70年代初期,美国人建立Nasdap 系统,标志着网络金融这一科幻似的构想进入社会用户中。90年代中期,一批互联网企业开始出现在中国的经济发达地区,从那时起互联网逐渐走入寻常用户中。自2010年后,中国的互联网出现了一次喷发式的增长,涌现出大批的优秀网络金融业务,诸如微信红包、网络约车、P2P融资、网络电商等,为国人提供了高效益、高速度的第三方支付。据资料显示,2016年第四季度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6.1万亿元,而新型的网络支付交易平台不断出现,如:支付宝、微信、京东白条等。这些现象表明了互联网金融正在以互联网为平台,网络用户为对象,借助多方位

浅析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历程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Journal of Kaife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2019年3月20日Mar.20 2019 第39卷第3期 Vo1.39 No.3 doi:10.3969/j.issn.1008-9640.2019.03.118 浅析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历程 杨楚昕 (中国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摘?要: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导致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不断积聚和叠加。为了实现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与监管规制的良性互动,保障金融市场效率和公平,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亟待构建与时俱进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本文将从包容性监管、原则性监管、专项整治三个阶段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历程。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发展与创新;监管 中图分类号:F724.6;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640(2019)03-0275-02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互联网为我国经济创新发展、实现动力变革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近些年来,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呈现出多种表现形式以及快速发展趋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的同时,促进了中小微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了金融资产配置的效率,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极大的服务。 一、从“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到“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 通常认为,2013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2013年6月,天弘基金与支付宝合作,推出首只互联网基金余额宝。余额宝规模快速扩张,成为国内单支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自2014年起,“互联网金融”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被反复提及。互联网金融指由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而发展的金融新业务,具体业务类型有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2015年11月,互联网金融发展被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 201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在提及“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规制时表述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2016年,措辞转换为“规范发展”。2017年,表述改为“高度警惕”。2018年更是提出“健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为了防范和化解各种金融风险,有关监管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在2017年密集出台。因此,也有媒体将2016年或2017年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到“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的发展变化、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对互联网金融相关表述的变化,是政府对互联网金融顺其发展、包容监管到主动介入监管的写照。互联网金融发展伊始,有短期内获得显著效益的阿里余额宝等产品的成功范例,也出现了诸如e租宝、善林金融等一系列经济或社会事件,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逐年递增的发展走向促使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监督规制的反思。2017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了“深入扎实整治金融乱象,加强金融监管协调”的要求。反思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过程,探索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努力方向,实现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与监管规制之间的良性互动,对保障金融市场的效率和公平,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从包容性监管模式、原则性监管模式到专项整治模式的发展转变 (一)包容性监管阶段(1999—2013年) 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和发展明显滞后于发达国家,针对这一现状,为支持金融创新,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监管部门将“金融包容”理念嵌入金融监管体系,采取了“新治理”的创新监管范式——包容性监管方式。这种监管方式主要表现为政府对金融市场准入的低门槛政策。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属于金融抑制性监管,对金融业市场的准入门槛设置较高。而包容性监管模式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进入金融市场几乎不设门槛,有些业务甚至只要求备案,无须注册,更不需要主管部门发放牌照。 包容性监管犹如一把双刃剑,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风险波及范围广、隐蔽性高、不可控性强等特征。包容性监管模式在促进互联网金融进入快速发展的同时,其业态风险也频发。 (二)原则性监管阶段(2013—2015年) 各种互联网金融类型中,由于其业务的不同特 收稿日期:2019-03-05 基金项目:2019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P2P网贷长效监管机制构建研究”(课题编号:XSP19YBZ181)。 作者简介:杨楚昕(2000—),男,湖南长沙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2018级本科生。研究方向:金融学、金融法。 ·275·

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

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对互联网金融,不能因为发展不成熟就采取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应该以监管促发展,在一定负面清单、底线思维和监管红线下,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要健康发展,关键是把握发展与监管之间的平衡。一方面,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挥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配置金融资源的作用。另一方面,完善监管,切实防范和化解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一个开放命题,目前各国政府都还处在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的法规。要参照这一轮国际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改革的理念和方法,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并在监管中考虑互联网金融的一些特殊性。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在市场有效的理想情景下,市场参与者理性,个体自利行为使得“看不见的手”自动实现市场均衡,均衡的市场价格完全和正确地反映了所有信息。此时,金融监管应采取自由放任理念,关键目标是排除造成市场非有效的因素,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少监管或不监管,以免抑制有益的金融创新。 但目前阶段,互联网金融存在大量非有效因素,使得自由放任监管理念不适用。 第一,互联网金融中,个体行为可能非理性。比如,在P2P网络贷款中,投资者购买的是针对借款者个人的信用贷款,即使P2P平台准确揭示借款者信用风险并且投资足够分散,仍属于高风险投资,投资者不一定能充分认识投资失败对个人的影响。所以,对P2P

网络贷款,一般需要引入投资者适当性监管。英国要求投资者不能仓促做决策,要三思而后行。 第二,个体理性,也不意味着集体理性。比如,在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货币市场基金”合作产品中,投资者购买的是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投资者可以随时赎回自己的资金,但货币市场基金的头寸一般有较长期限,需要付出一定流动性折扣才能变现(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基金大比例投资于银行协议存款,但协议存款“提前支付不罚息”不一定是常态)。这里面就存在期限错配和流动性转换问题。如果货币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投资者为控制风险而赎回资金,从个体行为上看,是完全理性的;但如果是大规模赎回,货币市场基金就会遭遇挤兑,从集体行为上看,则是非理性的。 第三,市场纪律不一定能控制有害的风险承担行为。在我国,针对投资风险的各种隐性或显性担保大量存在(比如,隐性的存款保险(放心保),银行对柜台销售的理财产品的隐性承诺),老百姓也习惯了“刚性兑付”,风险定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是失效的。在这种大环境下,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推出高风险、高收益产品,用预期的高收益来吸引眼球、做大规模,但不一定如实揭示风险。这里面有巨大的道德风险。 第四,互联网金融机构如果涉及大量用户、达到一定资金规模,出问题时很难通过市场出清方式解决。如果该机构涉及支付清算等基础性金融业务,破产还可能损害金融系统的基础设施,构成系统性风险。比如,支付宝、余额宝的涉及人数和业务规模如此之大,已经具有一定的系统重要性。

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doc

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2014 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工作方向,互联网金融一时间快速吸引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要确保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健康,离不开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然而,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尚缺乏成熟的理念,各方对监管的功能、地位尚未达成普遍共识,因此,探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确定各部门在监管中的位置以及监管职能和监管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特殊性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2008 年金融危机后,业界普遍认为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只针对理想的金融市场,这种情景认定市场参与者都是理性的,市场价格全面、正确地反映了所有市场信息。然而,现实生活中金融业特别是刚刚兴起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并未达到这种理想的地步,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不可控等非有效因素广泛存在,必须实施必要监管。具体来讲,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个体行为的非理性。在P2P 平台中,投资者对于借款者信用风险的了解仍不能做到全面、系统,其投资行为仍属于高风险投资,同时,由于P2P 门槛较低,一些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对投资失败对个人的影响也了解不足。2.集体非理性。在货币市场大幅波动时,个人投资者出于理性可以赎回资金,但如果大部分投资者一致采取理性赎回,整个平台就会遭遇挤兑,表现出集体行为非理性。3.互联网金融创新仍存重大缺陷。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属于新兴领域,部分P2P 平台的客户资金同平台自有资金缺乏有效隔离,使得平台负责人卷款跑路

事件频发,多数平台缺乏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管控,将高风险产品销售给不能承担风险的人。 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不成熟就采取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应以监管促发展,在一定的底线思维和监管红线下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殊性 1.信息科技风险。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网络金融诈骗、钓鱼网站、客户资料泄露、支付不安全、账号被盗等信息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表现尤为突出,这些风险或是由平台工作人员、投资人违规操作造成,或是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与互联网大环境导致,其后果往往较为严重。 2.长尾风险。互联网金融有效拓展了交易的可能性边界,使以往不被传统金融覆盖的人群也参与到投资中来(即长尾特征)。这部分人投资经验不足,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也相对欠缺,容易受到误导、欺诈,加之投资额较小且分散,一旦出现风险厌恶,极有可能造成挤兑。 二、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一)审慎监管 审慎监管就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采取限额监管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手段,控制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负外部性以及风险行为,帮助其实现外部行为的平衡。具体来讲,审慎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信用风险外部性的监管。目前,部分P2P 平台直接接入借贷活动,为贷款方提供担保,这就产生了信用风险外部性,一旦平台企业破产相关债权人的利益就会受损。为此,监管部门可参照银行业的管理办法,计提资产损失准备金用以覆盖信用风

互联网金融模式及监管

互联网金融模式及监管 学号:201231162734 朱淞麟12级公管27班[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网络融资理财、网上投资和网络金融产品销售等互联网金融业务或准金融业务也迅速发展。但是,监管缺位,网络金融虚拟化,网络支例快速化,网络金融机构区域化等带来的风险日益显现,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此,本文对我国现有主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进行了分析,并对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监管缺位及风险防范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模式金融监管 一、引言 互联网金融是通过无形的网络为客户办理资金融通、投资理财、支付结算等业务的资金融通行为。由于网络金融业务快速高效,而且不受时间地域等限制,特别是第三方支付、P2P贷款融资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补充了传统银行融资渠道的不足,迎合了互联网时代个人投资者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要求和特点,因此,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倍受个人投资者和中小微企业欢迎和广泛使用,显现爆炸式的快速发展趋势。但是,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和监管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威胁着行业的发展。本文将对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几种典型业务模式进行分析与介绍,并就其风险防范及监管问题提出建议。 二、互联网金融典型模式分析 (一)在线基金理财 所谓在线基金理财,就是以互联网为销售与操作平台的基金理财产品。在线基金理财区别于传统基金理财产品的优势体现为业务操作方便快捷,数据信息公开透明,销售与交易成本大幅降低,受众面广、不局限于专业投资者等几个方面。 在线基金理财有两种基本模式:一是将基金理财产品直接放到专业网络销售平台上进行在线买卖。其典型代表产品为易方达聚盈A分级债券。易方达聚盈A是国内第一支通过单一网络渠道发行并成立的基金,是首支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基金。易方达聚盈A是易方达专门为淘宝“双十一”大促定制的基金,开卖首日销售量就轻松突破亿元大关,2013年11月13日15点停止销售,3天之内共卖出3. 39亿元,有效认购户数26245,远超2012年以来同类产品(分级债A类)的认购户数,在基金发行史上非常罕见;二是基金理财产品与优质的第三方支付产品合作,存入第三方支付产品的资金直接与基金理财产品对接。该类产品优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思路_沈晓晖

2014年第8期主持人:植凤寅 互联网金融是一把“双刃剑” 目前,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改变金融业高风险的属性,在提升金融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不少风险。2013年以来,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开始暴露,案件频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屡见报端。仅2013年10月至11月20日,就有39家P2P 借贷平台倒闭或陷入困境。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类风险: 一类是信用违约、非法集资等传统金融风险。据不完全统计,出现问题的P2P 平台,年化收益率超过48%的占一半左右,不少借款期限不到一周,甚至出现一天内还款的“秒标”。如深圳的“网赢天下”年化收益率最高达65%,并做了 大量期限拆标业务,仅运营4个月就因资 金链断裂停业。南通的“优易网”通过 高息诱饵和虚假借款标非法募集资金, 擅自投资期货,涉案金额达2000万元。 号称最大最安全网络借贷平台的“淘金 贷”,上线仅一周就关闭,卷走80名投资 者100万元资金。另一类是与互联网伴生 的系统安全、个人信息泄露等新风险。 如杭州的“酷跑金融”网站由于技术缺 陷,被黑客篡改数据,上线仅6天就被迫 关闭。2013年12月11日,某余额宝用户 账号、密码等信息泄露,半小时内被盗 刷十几次、损失6万多元。2013年前三季 度,360互联网安全中心截获金融投资类 钓鱼网站6.4万个,比2012年增长42%。 上述情况表明,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 于摸索期,难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律缺失,监管几 乎空白,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业务游走 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灰色地 带”。此外,互联网本身的技术漏洞以 及从业人员风险管理能力不足,密钥、 加密技术等不够先进,也给犯罪分子以 可乘之机。 发达国家普遍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 从发展历程看,美国、英国、德国、 法国、日本等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 互联网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对于这个新生事物,要鼓励创新,更要趋利避害,防范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思路 沈晓晖 李继尊 冯晓岚 理,减少交易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增加业务的灵活性。 二是组织扁平化。商业银行传统的金字塔状的管理模式很难适应农村金融市场变化快速的特点。组织扁平化要求减少管理层级、压缩职能部门和机构,降低各级组织之间的协调成本,以便使银行快速地将决策权延至农村金融经营的最前线,减少客户反馈信息向上级传达过程中的失真与滞后,从而提高银行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改善服务质量,增强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竞争力。 三是信息电子化。银行的信息电子化要求改变传统的信息管理方式,将客户的大量信息进行电子化处理,从而提高银行的信息获取能力、信息挖掘能力、信息分析能力,既可以降低成本,又能够提高信息利用的效率,在数据积累到 一定数量之后,可以使用大数据技术, 对信息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为经营决 策提供更丰富和准确的依据。 四是网点虚拟化。商业银行在农村 金融领域的发展面临着基层网点匮乏的 难题,而网点虚拟化正是解决这一问题 的有效途径。网点虚拟化运用移动互联 网技术手段,以方便的虚拟电子银行服 务替代高成本的基层物理网点。通过POS 机、手机钱包、网上支付等方式,商业 银行可以在广大的农村基层地区完成吸 收储蓄、发放贷款、授信、支付等一系 列服务,既扩大了银行服务在农村地区 的覆盖范围,又能够最大地节约成本。 互联网金融的优势是线上,而劣势是 线下。互联网金融必须与传统商业银行 结合才能活下来;相同的道理,传统商 业银行的优势是在线下,这种线下优势 是互联网金融所不可比拟的,同时商业 银行要吸收互联网金融的思想精髓,深 刻变革商业银行的运行机制,做到流程 集约化、组织扁平化、信息电子化、网 点虚拟化,大力降低运营成本。商业银 行未来的出路不是与互联网金融对抗, 而是与互联网金融对接;在互联网金融 兴起的今天,商业银行要实现“金融互 联网”,用互联网金融的思想武装自 己、改造自己,才能在未来的互联网金 融时代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 植凤寅)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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