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1、“危急值”概念:是指检验及相关医技检查结果的极度异常,如不及时处理随时可能会危及患者生命的结果。

2、相关医技科室要根据科室实际工作情况适时修订危急界值检测的操作规程,并对所有和危急界值检测有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医技人员在操作中,如发现检测项目的结果属于危急值范围,应高度重视,及时报告登记,使临床医师及时得到检测信息,争取患者最佳抢救机会。

4、检查人员发现“危急值”时,在确认设备仪器、试剂、质控正常及操作规范,影像科排除伪影,心电图检查在排除伪差的情况下,可在该设备上重新复查,送检标本的项目要留取同一标本以备在其它设备复查。如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到其它正常设备复查,或到外院复查。

5、如复查检测结果仍为危急值范围,应立即电话通知相关科室临床医生。通知人员和接收人员必须使用“危急值报告规范用语”:发出科室:请注意!你病区有危急值:1床病人李**住院号118118,男性,*岁,心电图诊断:急性心肌梗死,我是心电图医师王**(记录全名),请记录并及时处理!请问您是?再重复一遍:你病区有危急值:1床病人李**住院号118118,男性,*岁,心电图诊断:急性心肌梗死,我是心电图医师王**(记录全名),请记录并及时处理!请问您是?接获科室:我是呼吸科护士/医师张**, 1床病人李**住院号118118,男性,*岁,心电图诊断:急性心肌梗死,我已登记,马上通知相关人员处理。谢谢!

6、检测科室及临床应及时准确将有关信息(检验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危急值内容、临床联系人、联系时间、检验报告人与临床联系人签字等)记录在“危急值报告记录登记本”上,必要时检测人员应向科室负责人立即汇报,视情况向医务处、分管院长汇报。

7、送检临床科室在接到“危急值”报告时,立即通知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在确认患者、部位及标本的识别无误后立即对患者进行处置,必要时应重新采集标本送检确认。

8、如“危急值”与患者病情不相符或样本出现罕见结果,检测人员须积极主动及时与临床沟通,重新采样检测,以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9、临床医师如对检测结果有疑义,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分析与临床不符的可能影响因素,必要时重新检查、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10、临床医生在确认检测危急值与病情相符后,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急救治疗措施,并与患者及家属做好充分的病情沟通,做好病历分析记录和交接班;如监测项目为霍乱、疟原虫、血培养定性结果属危急值范围时,检验人员应立即电话通知临床,责任医师严格按传染病有关管理规定登记上报。

11、在患者病情平稳后,临床医生应对检测出现的危急值进行复查。

12、属“危急值”报告的项目需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尤其是分析前质量控制,对患者的识别及标本的流程(如:标本采集、储存、运送、交接、处理等)与报告有可靠的途径和规定的时间,并能为临床提供咨询服务。

13、相关医技科室要重点关注来自急诊室、重病监护室、手术室等危重患者集中科室的标本。对危急界限值项目需进行定期的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以适合于我院患者群体的诊治需要。

14、医务处负责该制度的落实检查工作,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进行常态化监管,每月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违反该上述有关规定的按院医疗质量相关缺陷进行通报,兑现

奖罚。

(1)临床科室对危急值检查结果未及时处置造成安全纠纷的按

院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处理;未照成安全不良后果的按重大医疗缺陷予以处理(扣责任科室、责任人200元)。

(2)医技科室对检查出的危急值结果未及时通知到临床科室造成安全纠纷的的按院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处理;未照成安全不良后果的按重大医疗缺陷予以处理(扣责任科室、责任人200元)。

(3)临床科室对危急值检查结果虽给予相应的救治,但病程记录中未及时分析、记录;未进行交接班,则按一类医疗缺陷予以处理(扣责任科室、责任人50元)。

(4)危急值报告登记记录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等,按二类医疗缺陷处理(扣责任科室、责任人30元)。

15、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是追踪了解危急值报告在临床患者病情诊治中起到及时而重要的作用,以及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使危重患者的抢救得到了提高,达到了确保患者安全的目的,并适时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使该项工作的管理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

附件:医技各科室危急值报告项目及危急值范围:

一、影像中心:

1、颅内血肿量>30ml、挫裂伤中区移位>1cm、脑疝、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2、颅脑CT或MR扫描诊断为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

3、气管、支气管异物。

4、肺压缩90%以上的气胸、液气胸。

5、肺栓塞、肺梗死。

6、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7、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8、怀疑宫外孕破裂并腹腔内出血。

二、病理科:

1、病理检查结果是临床医生未能估计到的恶性病变。

2、对送检冰冻标本有疑问或冰冻结果与临床诊断不符或常规切片诊断与冰冻切片诊断不一致。

3、遇疑难病例,冰冻不能出具明确结果时。

4、进行快速病理检查中的特殊情况(如标本过大,取材过多,或多个冰冻标本同时送检等),报告时间超过30分钟。

三、心电图室:

1、心脏停搏。

2、急性心肌梗死,心肌梗死伴新发生的右束支传导阻滞。

3、致命性心律失常:

(1)心室扑动、颤动。

(2)室性心动过速。

(3)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

(4)频发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

(5)预激综合征伴快速心室率心房颤动。

(6)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动过速。

(7)二度II型及二度II型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

(8)心室率小于40次/分的心动过缓。

(9)大于3秒的停搏。

4、严重的心室内传导阻滞(QRS波>0.16S)。

5、低钾u波增高。

6、起搏器功能异常(如感知过渡和不良,起搏电极脱落)、电池耗竭。

四、检验科:

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根据临床工作需要,医院建立危急值项目表,制定危急限值。并根据临床需要定期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项目,以适合于本院病人群体的需要。检验地带网 3、检验科建立实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及了解临床对患者处理情况的制度及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具体到分钟)、报告人等项目。检验地带网 4、科室应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本,接到检验科电话的医务人员应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病案号、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报告人、报告时间(具体到分钟)。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时,应立即通知临床医师并做好登记、签字等。 5、临床医生接到危急值的电话报告后应及时识别,在半小时内做出相应处理,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分析、记录,并及时复查。若与临床症状不符,要关注样本的留取存在缺陷。如有需要、即应重留取标本进行复查。

6、临床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附件:危急值报告流程 检验“危急值”报告流程 1.住院病人检验“危急值”报告流程

1.1、凡检验科工作人员遇到检验结果达到检验“危急值”时,应立即向本组专业主管(组长)报告,经审核和复核后立即电话通知病区护士,电话报告检验结果,记录对方接电话者的姓名。小组做好记录,包括报告时间、检验者、报告者和复检结果。 1.2、病区护士接到检验科电话通知,可派人到检验科取报告单,并及时将书面检验报告交床位医师或值班医师。检验地带网 1.3、检验“危急值”检测确认后,通过LIS和HIS接口直接实时向病区护士和医生工作站发出屏闪或警示框,给出危急值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并立即通过电话通知病区护士,请临床医护人员作相应的处理。 2.门、急诊病人检验“危急值”报告流程 2.1、凡检验人员遇门、急诊病人检验“危急值”时,同样立即电话报告本组专业主管(组长),经审核和复核后立即通知门、急诊医师。如果无法通知时,应通知门诊部或急诊护理部门或通知医院总值班医师,同时通过医护工作站以屏闪或警示框方式报告医护人员,请临床医护人员作相应的处理。 2.2、作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同住院病人检验“危急值”报告程序。 3.医护工作站接到危急值电话通知后和屏闪或警示框后,必须以工号或密码形式登陆方可退出屏闪恢复工作站,同时系统自动保留执行者相关记录,并可通过HIS系统自动跟踪记录随后的相应诊疗处理过程。 4.检验科、护理部、医务处分别制定相应的危急值处理程序,危急值项目的标准操作规程和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等。检验地带网 5、危急值的定义进行不定期的维护:

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2020)

XXXX医院 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2020) 1.危急值定义 2.管理目的 3.管理内容 3.1报告程序 3.1.1门诊“危急值”报告程序 3.1.2 住院“危急值”报告程序 3.2质控与考核 3.3“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3.3.1检验结果危急值表 3.3.2心电图室危急值病种: 3.3.3影像科(放射/CT/MRI)危急值报告病种: 3.3.4超声科危急值报告病种: 3.3.4病理科危急值报告情况: 3.3.5输血科危急值报告情况: 1.危急值定义 危急值报告制度指对提示患者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2.管理目的 供临床医师对生命处于危急状态或特殊情况的患者采取及时、有效的诊疗措施,避免患者意外发生,出现严重后果,制定本制度。 3.管理内容 3.1报告程序

3.1.1门诊“危急值”报告程序 3.1.1.1医技科室确认门诊“危急值”结果后,按照患者病情和《检查申请单》的来源进行传报:如遇休克、心肌梗塞、脑出血、异位妊娠破裂等急危重症者,在现场进行急救、观察的同时联系急诊科或相关专业病区值班医师到场,必要时联系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咨询台-安排导医协助护送;急诊科、血透室、感染性疾病科患者的“危急值”传报至所在科室;门诊各科非特殊“危急值”按以下流程传报。 3.1.1.2门诊工作时间(门诊下班前30分钟除外),医技科室向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咨询台电话6397121报告。内容包括:报告科室、报告者、患者姓名、联系电话、门诊号、危急值结果、开单科室、开单医师;门诊下班前30分钟内及门诊停诊期间,儿科门诊“危急值”由儿科输液室接报并通知值班医师,其他门诊“危急值”由所开检验或检查单的住院病区值班医师接报。 3.1.1.3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咨询台护士接报后立即在《门诊危急值报告及管理登记本》逐项记录,并通知导医传报“危急值”至门诊医师站,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 3.1.1.4门诊医师接报后签名并记录时间(精确到分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延迟“危急值”的接报、干预工作。立即联系患者或家属,告知“危急值”情况及配合诊疗的注意事项和建议,尽快采取干预措施。 3.1.1.5门诊医师在《门诊病历》中记录“危急值”内容及其接报时间、诊疗意见、干预时间及干预措施;如果在30分钟内联系不到患者,在《门诊病历》中记录原因和时间。如不能在门诊病历中完善记录内容,通知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咨询台并告知详细情况,咨询台记录至备注栏。

某医院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XX医院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一、为提高科室工作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使临床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特制订危急值报告制度。 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2、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 3、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6小时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三、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实际诊疗工作,如发现所拟定“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围需要更改或增减,请及时与医务科联系,以便逐步和规“危急值”报告制度。 四、检验科危急值报告流程: 检验科将过程中出现的危急值,严格按照危急值报告流程执行: 1) 重复检测标本,有必要时须重新采样。 2) 对于首次出现危急值的病人,操作者应及时与临床联系并告知检验结果,及检验人员,并询问接受报告人员的。 3) 检验科按危急值登记要求详细记录患者、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床号)、收样时间、出报告时间、检验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测结果)、向临床报告时间、报告接收人员和检验人员等。 4) 必要时检验科应保留标本备查。 五、如病人检验结果进入危急值提醒围,计算机系统将提示。 1) 医生工作站,病人列表界面的病人床号前、以及化验报告的条目、以及报告单的异常指标前都显示一个红色的“危”字。 2) 前两处红色“危”字在报告后16小时自动消失。 3) 异常指标前的危字永久保留。 六、危急值的定义进行不定期的维护:

危急值管理制度修订

危急值管理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本管理制度所指的检查、检验科室包括医学实验诊断中心、心电图室、医学影像中心、超声科、病理科等。 2.医院、科室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见附件),并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检验项目,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以适合于我院病人实际需要。 3.相关检验、检查科室建立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的程序,做好详细记录,同时为临床诊断提供预警提示。 4.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对接听的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验(包括医技科室其他检查)结果,接听者必须规范、完整地记录检验结果和报告者姓名与电话,确认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5.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应关注标本的留取情况,如有需要,即应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查,若与临床症状相符,应有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室负责人和医务处。 6.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重点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 7.危急值报告是医疗纠纷、事故处理中举证的重要依据,必须无条件遵守此规定。对不执行、不遵守《危急值管理制度》引起的纠纷和差错事故,按医院相

关规定加重处罚。 8.原则上,按年度对危急值标准进行讨论、修改。临床科室如要求对标准进行修改,需写出书面要求,科主任签字后交相应医技科室修订,并报医务处备案。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由医务处组织协调解决。 9.质控与考核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管理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范围和报告流程。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科室质量考核内容。医务处等职能部门将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来自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等危重患者集中科室的危急值报告进行检查,提出危急值报告制度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危急值报告流程 1.凡医学实验诊断中心、心电图室、医学影像中心、超声科、病理科等检查、检验科室检查出的结果为“危急值”,应及时复核一次,同时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如两次复查结果相同,且确认仪器设备正常,标本采集、运送无误,方可将报告送到临床科室。 2.临床科室仅医务人员能接有关“危急值”报告的电话,并按要求复述一遍结果后,认真记录报告时间、检查结果、报告者。 3.护士在接获“危急值”电话时,除按要求记录外,还应立即将检查结果报告主管医师(或当班医师),同时记录汇报时间、汇报医师姓名。 4.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根据该患者的病情,结合“危急值”的报告结果,对该患者的病情做进一步了解,对“危急值”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

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

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 根据《卫生部关于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行业规范》,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订我院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定义 “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或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相关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目的 使临床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危急值报告制度 1、医技检验科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2、医技、检验科按危急值登记要求详细记录患者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床号)、出报告时间、检查(验)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测结果)、向临床报告时间、报告接收人员姓名和检查(验)人员姓名等。 3、对于首次出现危机值的病人,操作者应及时与临床联系并告知检查(验)结果及检查(验)人员姓名等。

4、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主班或值班护士应及时向主管或值班医生报告,并将“危急值”信息、接收危急值时间、接收护士姓名、接收医生姓名、医生接收时间详细、规范登记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 5、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关注检查或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6、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接报告后,应立即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签字,需讨论、会诊者,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事后应于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四、“危急值”登记制度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遵循“谁报告、谁登记;谁接收、谁记录”的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分别建立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应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 五、“危急值”考核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医技科室如未按要求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结果,一次扣罚2分;临床科室未及时处理一次扣罚2分,病历无记录一次扣罚1分;《危急值报告登记本》登记不及时、漏登或缺项过多,扣1分。

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处置流程

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处理流程 一、制度 1、“危急值”是指检验、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出现这种检验、检查结果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危险边缘,临床医生如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数值称为危急值,危急值也称为紧急值或警告值。 2、各医技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危急值项目的“危急值”范围及其临床意义。在确认检查结果为“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 3、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确保医疗安全。 4、具体操作程序: (1)当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检查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临床科室或门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并在《检查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检验科对原标本妥善处理后冷藏保存一天以上,以便复查。 (2)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须紧急通知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科主任,临床医师需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并于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查报告结果和采取的诊治措施。 (3)临床医师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查科室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 5、“危急值”报告涉及所有门、急诊及病区病人,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6、“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检验科、放射科、CT室、超声科、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

危急值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危急值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一、“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的定义:“危急值”通常指某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已处于危险边缘。此时,如果临床医师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结果数值称为“危急值”。 2、凡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心功能科等科室检查出的结果为“危急值”,应及时复核一次,同时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如两次复查结果相同,且确认仪器设备正常,标本采集、运送无误,方可将报告送到临床科室。 3、临床科室仅医务人员能接有关“危急值”报告的电话,并按要求复述一遍结果后,认真记录报告时间、检查结果、报告者。 4、护士在接获“危急值”电话时,除按要求记录外,还应立即将检查结果报告主管医师(或当班医师),同时记录汇报时间、汇报医师姓名。 5、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根据该患者的病情,结合“危急值”的报告结果,对该患者的病情做进一步了解,对“危急值”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对进一步的抢救的治疗措施(如用药、手术、会诊、转诊或转院等)做出决定;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报告结果、分析、处理情况,处理时间(记录到分钟);若为住院医师有向上级医师报告的内容和上机医师查房情况记录。 6、“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见附表。 二、“危急值”报告流程 辅助检查科室会将过程中出现的危急值,严格按照危急值报告流程执行: 1、重复检查,有必要时须请上级医师复查。 2、对于首次出现危急值的病人,操作者应及时与临床联系并告知检查结果及检查人员姓名,并询问接受报告人员的姓名。 3、按危急值登记要求详细记录患者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床号)、收养时间、出报告时间、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查结果)、向临床报告时间、报告接受人员姓名和检查人员姓名等。 4、医学检验科必要时应保留标本备查。 三、“危急值”处置流程 1、辅助检查科室发现危急值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护士接电话后将病人床号、姓名、检查结果、接电话的时间、检查报告人员姓名、电话等记录在危急值登记表上。临床科室需将接电话人员的姓名告知辅助检查科室报告人员。 2、接电话的护士作完记录后必须在半小时内通知到一名相关医生。工作时间依以下次序通知医生:病人的经治医生,病人的主治医师,当日值班医生,主治医师,科主任,医教科。 3、被通知的医生应当在登记表上确认签字。 4、医生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及时采取相应诊治措施。 四、“危急值”定义的不定期维护 1、临床科室如对危急值标准有修改要求,或申请新增危急值项目,请将要求书面成文。科主任签字后交检查科室修改。 2、辅助检查科室按临床要求进行修改,并将申请保留。 3、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提交医教科协商解决。

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25399

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临床检验“危急值”的管理,确保"危急值"及时反馈,保证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危急值”是指检验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时机,甚至危及生命。 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填写《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电话、临床联系人、报告人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并填写详细《临床科室危急值接收登记本》,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 一、“危急值”报告程序 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2、临床检验科必须在《检查(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简要提示标本异常外观性状,如溶血、黄疸、乳糜状等。 3、记录应有以下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申请医师、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收到标本时间、报告时间、检验报告者、通知方式、接收医护人员姓名。

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检验科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危急值表示危及生命的检验、检查结果。为了临床医生能及时、准确得到危急值的检验、检查信息,争取最佳抢救时机,挽救患者生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报告项目及标准:医院检验科建立危急值项目及标准(见附件:医技科室危急值目录)。 二、临床科室及相关医技检查科室,应当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簿》,内容包括:检验或检查时间、病人姓名、病案号、临床科室、项目危急值、复查结果(必要时)、通知时间、通知人、接听人、备注。 三、检验、检查人员发现病人的危急信息后,必须紧急电话通知当班医师和护士,双方应复述核对、确认后登记。 四、接获危急值报告的医师和护士应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危急值内容和报告者的信息,按流程复核确认无误后,立即向经治或值班医生报告,并做好记录。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追踪、处置并记录。 五、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六、危急值报告处理流程:

发现检查、检验危急值 危急值登记本 电话和网络通知临床,双方核对结果 危急值登记本 经治或值班医生,评估病情,医护及时处理 观察病情,复查危急值,病程记录 七、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由此发生的医疗差错或引发的医疗纠纷,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医技科室危急值目录 (一) 检验科危急值项目和范围 项目参考值单位低值高值 成人血K 3.35-5.55 mmol/L <3.0 >6.0 新生儿血K mmol/L <2.5 >8.0 血钠Na 135-145 mmol/L <120 >160 血氯Cl 96-110 mmol/L <80 >115 血钙Ca 2.1-2.55 mmol/L <1.75 >3.5 成人GLU 3.95-6.11 mmol/L <2.5 >30 新生儿GLU mmol/L <1.7 >16.7 WBC 4-10 ×109<1.0 >30.0 HGB 113-151 g/L <50 >200

临床危急值管理制度

捌壹门诊部“危急值”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全面贯彻落实《患者安全目标》,避免医疗差错事故发生。使临床能够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并提出诊疗处理意见,特制订本临床“危机值”管理制度。 一、危急值的定义:“危急值”通常指某种检验、检查结果表明患者可能已处于危险边缘。此时,如果临床医师能及时得到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结果数值称为“危急值”。 二、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流程 凡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心功能科等科室检查出的结果为“危急值”,应及时复检一次,同时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必要时须请上级医师复查。如两次结果相同,且确认仪器设备正常,标本采集、运送无误,方可将报告送达临床科室。 检验科必要时应保留标本备查。 三、临床科室危急值处理流程 1.临床科室仅医务人员可接听有关“危急值”报告的电话,并按要求复述一遍结果后,认真记录报告时间、检查

结果、报告者,按照“谁报告,谁记录”的原则,做好登记工作,责任到人。 2.护士在接获“危急值”电话时,除按要求记录外,还应立即将检查结果报告主治医师(或当班医师),同时记录汇报时间、汇报医师姓名。并与医师一同确认该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如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可重新留取标本复检。 3.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并认定标本采集、送检过程均无异常后,并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如需会诊应立即上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预防不良后果的发生;同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报告结果、分析、处理情况,处理时间记录到时与分;若为住院医师应立即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报告。 4.门、急诊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尽量立即联系患者就医。如联系不到须报门诊部主任(总值班)备案。 四、危急值登记和登记管理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遵循“谁报告,谁登记。谁接收,谁记录”的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分别建立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

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 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危急值表示危及生命的检验、检查结果。为了临床医生能及时、准确得到危急值的检验、检查信息,争取最佳抢救时机,挽救患者生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报告项目及标准:医院检验科、放射科、特检科建立危急值项目及标准(见附件:医技科室危急值目录)。 二、临床科室及相关医技检查科室,应当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簿》,内容包括:检验或检查时间、病人姓名、病案号、临床科室、项目危急值、复查结果(必要时)、通知时间、通知人、接听人、备注。 三、检验、检查人员发现病人的危急信息后,必须紧急电话通知当班护士,双方应复述核对、确认后登记。 四、接获危急值报告的护士应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危急值内容和报告者的信息,按流程复核确认无误后,立即向经治或值班医生报告,并做好记录。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追踪、处置并记录。 五、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六、危急值报告处理流程: 发现检查、检验危急值

危急值登记本 电话和网络通知临床,双方核对结果 危急值登记本 经治或值班医生,评估病情,医护及时处理 观察病情,复查危急值,病程记录 七、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发现违规人员罚款50元,由此发生的医疗差错或引发的医疗纠纷,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医技科室危急值目录 (一) 检验科危急值项目和范围 项目参考值单位低值高值 成人血K 3.35-5.55 mmol/L <3.0 >6.0 新生儿血K mmol/L <2.5 >8.0 血钠Na 135-145 mmol/L <120 >160 血氯Cl 96-110 mmol/L <80 >115 血钙Ca 2.1-2.55 mmol/L <1.75 >3.5 成人GLU 3.95-6.11 mmol/L <2.5 >30 新生儿GLU mmol/L <1.7 >16.7 WBC 4-10 ×109<1.0 >30.0 HGB 113-151 g/L <50 >200 PLT 100-300 ×109 <30 >1000

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及登记本

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一、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影像科室、特检科、内窥镜室、超声科等医技科室。 二、各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查)标本是否有错;检验(查)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查对患者是否有错,并做好检验(查)项目复查。 三、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应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项目和结果,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在《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包括检验(查)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床号、检验(查)项目、检验(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电话、临床联系人、报告人等项目。 四、临床科室只限医护人员能够收接有关“危急值”报告的电话,防止非医护人员接收或出现因找人而贻误救治和处理时机的现象发生。 五、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对接听的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验(查)结果,接听者必须规范、完整地记录被检验(查)姓名、结果、报告者姓名、接收时间等,确认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六、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应关注标本的留取情况,如有需要,应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查。若与临床症状相符,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救治,必要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室负责人和医务部,“危急值报告”处置情况应在病程记录中体现。

七、各科室应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工作,重点是追踪了解危重患者救治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对“危急值报告制度”运作情况进行评价,通过“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完整版)危急值制度2019版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定义 指对提示患者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1、危急值项目和范围 我院危急值涉及科室为:检验科、输血科、病理科、影像科、彩超室、心电图室等。危急值报告项目及范围定期调整,经临床、医技科室评定认可,在全院范围内公开。 2、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 全院统一制定《危急值报告登记本》,明确登记项目,规定流程,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确保危急值信息报告全流程的人员、时间、内容等关键要素可追溯。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机值”后,应在10分钟内,报告患者所在的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临床科室从接到报告到处理结束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并在6小时内将处理结果在病历中记录。外送的检验标本或检查项目存在危急值项目的,由检测方与我院外检科室主任联系,通知危急值具体事项,并做好登记。 3 、危急值发现、确认、复检要求 (1)、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科、病理科、心电图室等工作人员应对检验检查结果进行认真核查,及时发现“危急值”。

(2)、发现检验检查结果符合危急值报告范围时,检验检查人员应立即确认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检验检查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操作是否正确,质控是否在控;相关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科室、住院(门诊)号、诊断、标本、检测检查项目等)是否有误,仪器传输是否有误;检测的原始标本采集是否合格且储存条件、储存时间是否正确。 (3)、在确认检验检查过程中各环节无异常,检测检查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后,立刻与申请科室沟通,确认危急值项目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是否相符,如结果不相符则根据情况重新复检。 4、危急值报告流程。 住院患者危急值报告流程: (1)住院患者出现危急值情况后,检验科与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沟通后立即通过LIS系统将危急值结果发送至临床科室。危急值通过LIS系统发送至医生工作站后由医师点击确认,方视为危急值报告承接完毕,超过15分钟未承接,则由检验科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及时处理。 (2)除检验科以外的其他医技科室发现危急值后在《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登记,并第一时间将“危急值”结果电话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医生需将危急值结果复述,以免发生差错,并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避免空项。 门诊患者危急值报告流程: (1)门、急诊患者出现危急值情况后,医技科室应立即与接诊

医院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XXXXX医院 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危急值表示危及生命的检验、检查结果。为了临床医生能及时、准确得到危急值的检验、检查信息,争取最佳抢救时机,挽救患者生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报告项目及标准:医院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病理科和电生理室建立危急值项目及标准,经临床科室讨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发布。内窥镜和核医学暂无危急值,如出现可进一步补充(见附件:医技科室危急值目录)。 二、临床科室及相关医技科室,应当建立《危急值报告接收登记簿》,内容包括:检验或检查时间、病人姓名、病案号、接收科室、项目危急值、复查结果(必要时)、通知时间、通知人、接听人、备注。 三、检验、检查人员发现病人的危急信息后,必须紧急电话通知当班工作人员,双方应按照危急值报告标准化流程复述核对、确认后登记。 四、接获危急值报告的工作人员在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危急值内容和报告者的信息,按流程复核确认无误后,立即向经治或值班医生报告,并做好记录。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追踪、处置,并在病历中明确书写

接收危急值报告事项,将接收报告后的处置、患者在处置后的病情变化及时完整地记录。 五、医技部门必须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临床科室和相关医技科室人员应知晓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处置流程,并正确执行。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 XXXXX医院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 一、XXXXX医院危急值报告处置流程图 二、XXXXX医院危急值登记报告标准化流程 三、XXXXX医院医技科室危急值目录 四、XXXXX人民医院《危急值报告接收登记本》

危急值管理制度

***县医院危急值管理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本管理制度所指的检查、检验科室包括医学实验诊断中心、心电图室、医学影像中心、超声科、病理科等。 2.医院、科室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见附件),并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检验项目,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以适合于我院病人实际需要。 3.相关检验、检查科室建立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的程序,做好详细记录,同时为临床诊断提供预警提示。 4.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对接听的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验(包括医技科室其他检查)结果,接听者必须规范、完整地记录检验结果和报告者姓名与电话,确认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5.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应关注标本的留取情况,如有需要,即应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查,若与临床症状相符,应有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室负责人和医务处。 6.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重点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 7.危急值报告是医疗纠纷、事故处理中举证的重要依据,必须无条件遵守此规定。对不执行、不遵守《危急值管理制度》引起的纠纷和差错事故,按医院相关规定加重处罚。 8.原则上,按年度对危急值标准进行讨论、修改。临床科室如要求对标准进行修改,需写出书面要求,科主任签字后交相应医技科室修订,并报医务处备案。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由医务处组织协调解决。 9.质控与考核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管理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范围和报告流程。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科室质量考核内容。医务处等职能部门将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来自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等危重患者集中科室的危急值报告进行检查,提出危急值报告制度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临床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临床“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为加强对临床辅助检查“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医师,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杜绝医疗隐患和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辅助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这种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查结果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 三、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 四、操作流程 (一)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出现“危急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门、急诊护士(分诊员),护士(分诊员)在最短时间内通知接诊医生(或直接通知接诊医生),并做好登记,由接诊医生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记

录在门诊病历中。 (二)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住院病人出现“危急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 所在病区,病区接收人员做好登记并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 (三)登记程序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照“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医技科室与门急诊、病区均建立《危急值及处理措施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登记,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四)处理程序 1、医技科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检查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临床科室,并在《危急值及处理措施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发出。 2、临床科室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

等级医院危急值

危急值结果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危急值”报告制度 “危急值”通常指某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已处于危险边缘。此时,如果临床医师能及时得到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结果数值称为“危急值”。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使临床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各临床、医技科室应熟练掌握各种检查项目的“危急值”范围和临床意义,“危急值”一旦出现,就应当由该项目检验者在确认仪器运转正常情况下,立即复检,复检结果无误后,将该项目危急检验结果紧急通知负责治疗的医护人员,无论平诊、急诊,在简要询问患者情况及用药情况后,立即电话或口头报告给相关临床科室,并作好记录,记录应有以下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检验结果。不能发有疑问的检验结果。保存好所有有关“危急值”资料,包括检验结果记录、报告记录、以及接受报告人签名。相关科室操作手册中应包括“危急值”试验的项目操作规程及“危急值”范围。对有关“危急值”的工作要定期检查总结。还应注意由于人体的复杂性及其他实验因素的影响,“危急值”会受到下列因素的影响:患者年龄(新生儿、儿童、成人)、性别、种族等不同人群的“危急值”界限会有可能不同;不同科室所用的“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都有所侧重;因此,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科室实施诊疗活动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制定本科室“危急值”并报医务科和相关检查科室备案执行。各检查科室在征求临床医生意见的基础上,按检查项目规定确定需电话通知的异常结果范围。 二、危急值检查结果报告流程 (一)住院患者危急值报告流程

危急值制度培训计划内容记录

危急值制度培训计划 时间:每半年进行一次。 记录:住院总医师提前2天通知相关人员和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应真实、详细。

危急值培训内容 一、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本管理制度所指的检查、检验科室包括医学实验诊断中心、心电图室、医学影像中心、超声科、病理科等。 2.医院、科室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见附件),并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检验项目,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以适合于我院病人实际需要。 3.相关检验、检查科室建立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的程序,做好详细记录,同时为临床诊断提供预警提示。 4.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对接听的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验(包括医技科室其他检查)结果,接听者必须规范、完整地记录检验结果和报告者姓名与电话,确认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5.临床医生接到危急界限值的报告后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应关注标本的留取情况,如有需要,即应重新留取标本进行复查,若与临床症状相符,应有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室负责人和医务处。 6.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重点追踪了解患者病

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 7.危急值报告是医疗纠纷、事故处理中举证的重要依据,必须无条件遵守此规定。对不执行、不遵守《危急值管理制度》引起的纠纷和差错事故,按医院相关规定加重处罚。 8.原则上,按年度对危急值标准进行讨论、修改。临床科室如要求对标准进行修改,需写出书面要求,科主任签字后交相应医技科室修订,并报医务处备案。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由医务处组织协调解决。 9.质控与考核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管理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范围和报告流程。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科室质量考核内容。医务处等职能部门将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来自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等危重患者集中科室的危急值报告进行检查,提出危急值报告制度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二、危急值报告流程 1.凡医学实验诊断中心、心电图室、医学影像中心、超声科、病理科等检查、检验科室检查出的结果为“危急值”,应及时复核一次,同时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如两次复查结果相同,且确认仪器设备正常,标本采集、运送无误,方可将报告送到临床科室。 2.临床科室仅医务人员能接有关“危急值”报告的电话,并按要求复述一遍结果后,认真记录报告时间、检查结果、报告者。

危急值报告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辅助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这种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查结果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在《危机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 3、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必须严格按照《接获危急值结果登记表》的内容认真填写,字迹清晰,不得瞒报。 4、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医技科通知时,一方面尽快检查核对标本采集方式、方法正确与否、另一方面应立即报告医师,采取相应措施。 5、临床科室医师在接到医技科室通知的结果时,一方面通知护理人员尽快观察患者病情,另一方面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6、临床科室医师更改治疗方案、实施抢救措施前,应及时与患方沟通,完善《接获危急值结果登记表》登记并记载于病程记录中。 7、门、急诊医生接到“危急值”结果时应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一时无法通知病人时,应及时向门诊部、医务科报告。必要时门诊应帮助寻找该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完善《接获危急值结果登记表》登记。医生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 1.“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2.“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3.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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