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

XXX有限公司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保障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特建立公司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

第二条劳动关系直辖市会议,由企业行政、工会和职工代表三方组成。会议正式成员共五人,企业行政、工会各一人,职工代表三人,由工主席担任召集人。

第三条协调会议的职责

1、研究公司建立健全平等协商机制、集体合同制度、工资协商制度、交流情况,统一认识,提出意见和建议;

2、交流有关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情况,研究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应对策;

3、指导、协调和督促公司在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协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妥善解决的方法;

4、相互通报近期劳动关系有情况,掌握动态,共同研究,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存在问题,重在解决突出事件和疑难案件;

5、组织检查、交流、培训、总结等活动,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工作。

第四条协调会议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公正、及时;

2、兼顾国家、公司、职工三方利益;

3、相互信任、支持、合作;

4、民主、求同、协商一致。

第五条协调会议每年三次,分别安排在四月、八月、十一月,三方代表应准时出席,由召集人主持会议,与会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经一方提议,也可以召开临时协调会议。临时协商会议一般情况可由三方担任代表的有关人员出席。

协调会议认为有必要,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或其他部门人员出席。

第六条协调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缺席时,可由提议方代表主持。拟协商的事项及时间、地点由召集人和另两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经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和事项,可由三方联席会议通知,也可形成会议纪要。

第八条协商会议未达一致,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可以暂时休会。具体休会期限及下次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召集人确定。

第九条协调会议设秘书组,由三方各派一名成员组成,负责协调会议达成文件或纪要的草拟。

第十条本制度经成****有限公司首届集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

2009年01月01日

最新整理工程协调会管理制度.docx

最新整理工程协调会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工程协调会、例会的召集人、参加单位、会议地点、会议时间、会议内容,旨在规范各种会议管理,以便更好地协调工程建设中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中有关的各种工程协调会。 3.责任 会议召集单位:负责通知、主持各种会议,编写会议纪要,并按各文件资料有关要求发放参加单位。 会议参加单位:负责按要求参加相应会议,并准备好有关资料。 各单位依据其内部的管理规定负责进行收、发文管理工作,并履行各自职责。 4.规定 4.1定义 工程协调会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召集召开或各承包商要求召开的定期、不定期会议。会议的议题并不局限于各会议规定的内容,可依据各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议题的增添。 4.1.1有关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会议,因客观原因不能与会的人员必须向组织会议的部门请假,否则按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建设单位与承包商协调会 4.2.1该会议建设单位负责召集,并建设单位分管副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主持;各施工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及监理公司、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各部门主任及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4.2.2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或应各施工承包商要求不定期召开,会议地点会前商定。

4.2.3该会议的内容主要是协调建设单位、监理公司与施工承包商在执行承包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重大问题。 4.2.4该会议后形成的会议纪要,按发文管理工作制度执行。 4.3月度工程计划会 4.3.1月度工程计划会监理公司负责召集,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参加人员有:上级主管单位、各施工承包商(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委会、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建设单位分管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三期办主任及其专工和有关人员。 4.3.2月度工程计划会定于每月25日,在现场会议室召开。 4.3.3月度工程计划会的内容主要包括: 4.3.3.1上月工程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工程项目的里程碑计划和一级wang 络计划,检查施工承包商二级wang络计划及月度施工计划的完成情况。 4.3.3.2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包括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发展趋势、质保体系运转中存在的不符合项及接口问题、研究讨论纠正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 4.3.3.3施工现场机具、劳动力组织、工程质量情况。 4.3.3.4安全文明管理情况。 4.3.3.5资金预付、到位情况。 4.3.3.6协调设计方面的问题,包括图纸的交付进度、设计变更及设计交底和会审中产生的问题。 4.3.3.7物资供应情况、设备到货情况。 4.3.3.8下月工程计划安排。 4.3.3.9整个工程中需要协调的问题,确定问题的完成时间、责任人。 4.3.4会后监理公司负责月度工程计划会形成的会议纪要,执行发文管理工作制度。 4.4周施工协调会 4.4.1周协调会监理公司负责召集,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参加人员有:上级主管单位、各施工承包商(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委会、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建设单位分管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我市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已经基本建立,关键在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提升质量。《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意见》再次强调了工会维权机制中的五项制度,即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法律监督制度。 各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应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定时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各级工会组织应推动完善工会与同级政府、产业工会与相应产业部门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积极参加有关职工权益问题的政府部门协调会议与机构;使协商成果通过健全的组织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得到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工会应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促进劳动关系的规范建立。帮助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督促用人单位逐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二是切实提高依法调节劳动关系机制的工作实效。以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调节、维护的工作质量;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积极探索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协商会等多种民主管理形式,完善现代企业劳动者民主参与机制的工作实效。三

是切实加强劳动法律监督体系建设。各级工会要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形成群众性的监督网络和监督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活动;四是切实加强劳资矛盾的预防、预警和调处机制。各级工会要在劳动争议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预测、预报和预警机制,建立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制度,以有效地避免和减少社会不稳定现象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在提高工会组建率的同时,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同步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工会在推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工作中,要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各项制度间的有机衔接,要注意不同所有制单位的工作重心问题,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要在加强民主管理上下功夫,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通过民主管理提高集体合同的质量;非公企业要重在协商,通过要约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和集体合同,推进职工民主管理;已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劳动合同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应注意发挥劳动合同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中的作用。 协调劳动关系,工会要善于借势用力,善于整合社会资源,构建社会化的维权格局,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与政府劳动部门、司法部门共同形成劳动争议调处、法律监督工作的联动机制

施工项目部例会管理制度

华润电力风能(海阳)东方风电场三期(100MW)工程 项目部例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完善华润电力风能(海阳)东方风电场三期(100MW)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创优等目标管理,提高沟通效率,加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方面的协调及联系,可以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1.2本制度中的例会主要指根据约定所召开的项目每日碰头会、周例会、月例会、季度会、年度(半年会)、质量例会、安全例会、专题讨论会等会议。 第二章项目每日碰头会 2.1会议目的 汇报当日现场工作完成情况,沟通、协调当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安排明日工作计划。 2.2召开时间及地点 每天下午20:30,现场办公区。 2.3主持人 项目副经理 2.4参加人 主管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测量员、班组长、劳务队现场负责人、

2.5主要议题 沟通协调:(1)当天工作落实情况;(2)当前存在的问题;(3)安排明日工作计划。 2.6会议程序 (1)班组长汇报当日工作落实情况,施工中所遇到的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协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次日的进度、安排进行说明。 (2)各专业技术人员及各部门对班组工作落实情况核对并对班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3)例会主持人对会议进行总结,并对各与会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通过讨论得出结论,然后,对当前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2.7会议组织要求 (1)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例会,不得无故请假、迟到。 (2)对未经会议主持准许而不准时参加会议或不参加会议的,对其班组处予200元/人次罚款,连续两次及以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不参加会议者,项目部有权要求更换该单位或班组现场负责人。 (3)会议期间不得喧哗,吵闹,手机调成振动状态。 (4)各作业班组参会人员必须具体明确,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找人代开会。 2.8会议落实 (1)会议决定事项各负责人必须积极落实,管理人员、劳务班组落实的情况将作为每月综合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2)各班组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天不能落实会议决议的,则更换班组长,

党风廉政建设协调会议制度

呼市交通局治理公路“三乱”协调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充分发挥治理公路“三乱”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强化协调合作,切实发挥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整体合力。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协调会议职责及任务 1、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重要会议精神;通报全系统反腐败抓源头方面的情况。 2、汇报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3、总结交流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4、研究安排全局反腐败抓源头的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 5、协调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二、协调会议参加人员 局纪委主要领导、监察室全体干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 三、协调会议组织实施 协调会议由局纪委监察综合室负责召集,局纪委主管监察室工作的领导负责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各部门需协调解决的问题,会前要向局纪委监察室提出,并做好准备工作,按时提交会议讨论研究。 四、协调会议要求

1、出席会议的人员原则上为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部门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2、参会人员负责协调、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反腐败抓源头所承担任务的落实。 3、局纪委监察室负责起草协调会议纪要,经局纪委主管领导审签后,发各协调会议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协调会议商定的有关事项由局纪委监察室负责督办落实和情况汇总,并负责向反腐倡廉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各单位要根据会议的要求部署,日常工作中要加强联系,团结协作,分工负责,相互沟通,及时交流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信息、情况和经验,认真做好反腐败抓源头工作。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设想

当前,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入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展现了美好的前景。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共同责任。在全市企业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是推动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有力举措,是企业做强做大的内在动力,是实现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促进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需要,为此市企业家协会对我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这项活动提出几点设想和建议。 1、以市企业家协会为主要倡议者,会同我市十家左右大企业的企业家一起向全市企业家们发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倡议书。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努力创造尊重职工、关心职工、理解职工、培养职工的良好环境,营造企业与职工良性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与精神财富。 2、尽快建立和完善县区三方机制的组织工作,协助完善县区企业家协会的组织建立,确保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在各县区全面开展。 3、建议健全和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指导站的工作规范和制度建设。希望能制定出协调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 4、建议对从事“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指导人员进行理论和业务指导,加强对指导人员的能力建设和培训。 摘要:近来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长足进展,劳动关系呈现出更加复杂多样的特点,劳动矛盾随之增加多变。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尤为重要。目前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框架已初步建立,但仍面临很多问题。政府、工会和企业组织必须齐心协力,充分合作,明确分工,互利互赢,采取正确有效的策略共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合同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我国的劳动关系已基本实现了市场化的变革,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日益复杂,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趋显现。经济成分多元化、分配方式多样化、劳动就业市场化、劳动保障社会化的市场化发展形势与协调机制建设滞后导致的一些不和谐,广大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强烈需求与一时得不到

项目推进协调会会议制度

项目推进协调会会议制度 一、会议目的: 为切实加强项目的有序推进,增强会议管理,规范会议程序及流程,明确会议参会各单位的职责及分工。确保会议切实发挥领导决策、统筹协调、信息交流汇总、推动各项工作快速有序进行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为统一思想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各自职责、彻底解决问题,本着高效务实、共同讨论得出结论,跟踪督办的原则,会议的组织者和与会者按照既定会议程序和流程进行方案或信息的交流,确定解决问题的工具和措施,将任务或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明确完成的时间及质量要求,形成会议决议及工作任务单,最终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二、会议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项目建设期现场协调例会 三、会议定义: 是指项目组通过各参建单位集体参与,通过集体议事的工作形式,及时贯彻上级领导指示、制定项目推进的方针策略、讨论主要瓶颈问题及工作焦点、决定重要事项、部署和检查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四、会议管理:

会议组织单位对会议的召开前准备、会议过程、会后跟踪督导进行相关管理工作 五、会议原则: 1、会议管理应遵循务实、节俭、高效、有效反馈的原则;会议规模保证应到尽到、会议时间严格把控、会前充分准备、会中高效决策,会后快速反应; 2、“首办负责制”原则:依据职责范围及会议决定,会议任务承办者必须认真办理、注重实效,对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全权负责,指定专人办理并随时跟踪,确保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得因任何原因推诿、延迟工作进度; 3、奖罚兑现原则:项目领导小组对工作任务办理情况随时记录,视完成情况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处相应的奖罚措施; 六、管理职责: 1、会议的召集及主持: 2、会议召开时间: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 3、会议地点:项目工地 4、参会人员:集团项目主管领导项目组成员、项目单位总经理、 各分管副总、设计院项目负责人和设总、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项目总包单位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土建分包单位项目

产销协调会议制度

产销协调会议制度编制:总经办审核:批准:

目录 第一章目的 (1) 第二章范围 (1) 第三章参会人员与准备事宜 (1) 第四章会议周期及参会要求 (2)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改善公司产销结构不平衡,有效促进产、供、销协调发展和管理,建立生产体系和订单管理部间的产销协调会议,确保销售目标如期达成。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订单管理和生产管理协调管理工作,涉及生产部和订单管理部。 第三章参会人员与准备事宜 第三条产销协调会议由订单管理总监发起,生产副总负责召集和主持,参会人员由生产部人员和订单管理部人员组成。生产部门参会人员有生产副总、生产一部经理、生产二部经理、生产一部调度、生产二部调度;订单管理部参会人员有订单管理总监、评单。如有特殊情况,技术经理、采购部经理经生产副总同意后,也依据实际需求参加会议。 第四条产销协调会议前一天,各部门资料需准备到位。生产部各调度需准备生产进度资料,包含现阶段生产计划执行状况,生产线负荷安排,人员与设备的安排,生产过程中的困难,原材料的采购状况和库存状况信息;订单管理部评单需准备货品需求资料,包含急单货品信息,订单更改信息,欠货物品信息,经销商等级。

第四章会议周期及参会要求 第五条产销协调会议固定日期为每月的十六日和月末最后一天召开。遇到特殊情况时,可中途期间段内临时加开。 第六条产销协调会议中,各部门人员应抛弃本位心态,以公司的利益为中心思想,明确协调旨在共存共荣,共同合作促进,杜绝情绪化,避免伤和气,采取主动协调的态度,谋求达成共识。 第七条产销协调会议中,生产部门要告知生产实际进度和生产计划中的差异情况,生产内部条件和可插单的最大比率,并依据订单管理部反馈的客户需求信息进行生产调整安排。 第八条订单管理部要反馈急单、订单变更、经销商的等级信息,生产部门依据技术条件、原材料、生产周期等参考因素,对急单给予交付日期的回复,对订单变更则做生产计划中数量的相应调整。 第九条生产部报告生产作业计划执行情况,对延期计划的产品,采取何种措施完成作业说明。 第十条订单管理部,对生产作业计划执行情况,给予评价和要求。 第十一条订单管理部和生产部讨论、解决影响生产作业计划执行的相关问题。 第十二条产销协调会议由生产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并整理归档。会议中双方协商达成的决议会议后要严格执行,生产副总和订单管理总监作为各部门的监督人员,监督实施。

劳动(人事)关系协调与仲裁三方协商机制

劳动(人事)关系协调与仲裁三方协商机制 三方协商机制建立的背景 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国际上解决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三方机制是指国家(以政府为代表)、雇主(以雇主组织为代表)和工人(以工会为代表)就劳动关系为主的社会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相互协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三方协商机制是指经常性的,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会议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重大问题的一种协商制度。三方协商机制是国际劳工首倡并积极推行的,1990年8 月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44号公约《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动标准公约》,XX年10月27 日九届全国人大24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34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这是我国首次在立法上对这一制度加以明确规定。之后,各地加快了推动三方协商机制的步伐,XX 年3月,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总工会、成都企业联合会/ 成都企业家协会正式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 ——(《工会法》第三章第34 条) 成都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第一次会议。XX年3月27日,成都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举行了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集并主持,成都市总工会和成都企业联合会/ 企业家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修改并通过了《成都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该制度确定成都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由三方组成,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代表政府,成都市总工会代表职工,成都企业联合会/ 企业家协会代表企业。三方按照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自主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目标,通过密切合作,共同就劳动关系中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协商研讨,充分发挥协调、咨询、研究和指导作用。会议确定了三方参加协调会议的首席代表及代表名单,三方具体承办有关协调工作的工作机构。 会上,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首席代表、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小江

工程部会议制度

工程管理部会议制度 一、部门周例会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以强化问题的分析、汇总,处理措施的制定、落实,明确责任人员及其时限。 2.适用范围 项目营造全过程 3.程序 会议时间与周期:每周一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例会,由工程部经理临时确定,通知所有参会人员,如不通知则按既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会议参加人员:工程经理和工程部全体人员。 会议地点:工程部会议室。 会议主持:工程部负责人(各专业组人员)。 会议前的材料准备:要求每位员工于会议开始前编制各自的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提前一天上交部门领导批阅。具体表格见附件。 会议内容 3.6.1计划督办人员对上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相关主管人员及部门经理进行点评。 3.6.2个人汇报本周重点工作计划及需部门其它同事协调之事,相关主管人员进行点评,补充需注意事项,会议各项计划安排均要求

有时限与责任人。 3.6.3部门领导传达公司有关指示,员工内部业务及思想交流、探讨。 例会纪要拟写:会议纪要由工程部资料员进行归纳整理,并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交工程部经理进行审核,经修改审核后形成正式会议纪要,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于下周一下午下班前将纪要保存公司工程部办公室资料员处并存档。 会议执行情况督办 要求工程部设立一名计划督办人员(可以由工程部副经理/主管或资料员兼任),对照每周周例会所部署的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监督各分管人员及时完成,并在每次例会开始前完成上周工作执行情况的统计,情况统计需具体到完成时间节点,完成程度,未完成原因分析,于每次例会前进行通报。 二、监理例会制度 1.目的 监理例会是工程部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也是协调处理工程营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矛盾的重要途径。使监理例会起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贯彻落实各项指令的作用。强化监理的管理职责。 2.适用范围 项目营造全过程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

XXX有限公司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保障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特建立公司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 第二条劳动关系直辖市会议,由企业行政、工会和职工代表三方组成。会议正式成员共五人,企业行政、工会各一人,职工代表三人,由工主席担任召集人。 第三条协调会议的职责 1、研究公司建立健全平等协商机制、集体合同制度、工资协商制度、交流情况,统一认识,提出意见和建议; 2、交流有关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情况,研究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应对策; 3、指导、协调和督促公司在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协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妥善解决的方法; 4、相互通报近期劳动关系有情况,掌握动态,共同研究,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存在问题,重在解决突出事件和疑难案件; 5、组织检查、交流、培训、总结等活动,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工作。 第四条协调会议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公正、及时;

2、兼顾国家、公司、职工三方利益; 3、相互信任、支持、合作; 4、民主、求同、协商一致。 第五条协调会议每年三次,分别安排在四月、八月、十一月,三方代表应准时出席,由召集人主持会议,与会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经一方提议,也可以召开临时协调会议。临时协商会议一般情况可由三方担任代表的有关人员出席。 协调会议认为有必要,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或其他部门人员出席。 第六条协调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缺席时,可由提议方代表主持。拟协商的事项及时间、地点由召集人和另两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经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和事项,可由三方联席会议通知,也可形成会议纪要。 第八条协商会议未达一致,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可以暂时休会。具体休会期限及下次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召集人确定。 第九条协调会议设秘书组,由三方各派一名成员组成,负责协调会议达成文件或纪要的草拟。 第十条本制度经成****有限公司首届集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

为了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的完善

为了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的完善,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豫工法[2003]4号文《关于对三方协调机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通知》要求,xx市总工会于8月份采取发统计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市场 经济条件下处理劳动关系的基本格局和制度,是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和参与经济、社会民主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工会法》也作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和形势的需要,xx市市、县区二级均建立了以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工会代表职工、经贸委代表企业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始终以促进就业为重点,以建立顺畅高效的协调机制为基础,以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完善法律法规为保障,努力开辟政府、工会、企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新途径,新方法,基本上形成了“主体协商、三方指导、政府调控、依法规范”的格局。劳动关系主体三方密切配合,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制定程序规则,积极开展活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据《三方机制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显示:1、全市两级三方会议建制以来召开协商会议52次,会议协商研究涉及劳动合同3次,集体合同7次,争议处理8次,社会保障6次,安全卫生7次,劳动标准6次,工资分配7次,再就业3次,其它3次;2、建制以来下发文件8次,都是三方联合下发;3、建制以来调研检查13次,其中三方联合11次,工会单方2次。截止目前,工作人员尚未培训过。 二、主体构成和组织形式 由于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只有市、县区两级开展了此项工作,在乡镇和行业方面尚是空白,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xx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于1999年6月;xx区建立于2001年2月;xx县建立于2001年7月;xx县建立于2001年7月;xx 县建立于2002年9月,三方协商会议制度都以三方的名义下发了文件,规范了制度。三方协商的主体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和经贸委。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代表政府在三方协商中起组织、引导、协调的作用,通过与工会和经贸委的经常性接触与沟通,宣传政府方面的政策意向,争取双方的认可,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以实现本地区对劳动关系的宏观调控;工会代表职工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使有关劳动政策的制定能够真正体现职工的利益;经贸委代表企业通过协商和广泛的活动,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利益。在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组织形式是三方协调会议,通过三方协调会议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劳动政策,解决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经贸委于6月27日召开了2003年的上半年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对今年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1、进一步规范集体合同文本;2、开办集体合同与工资协商培训班;3、对集体合同工作进行一次调研;4、选树和培养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的先进典型;5、建立企业欠薪预警制度;6、对全市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还讨论通过了《关于调整xx市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xx县通过三方协调会议对如下工作达成一致意见: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快为下岗失业职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工作;2、由三方联合对全县各类企业下岗职工的就业状况、生活情况进行一次调查;3、利用县工会帮扶中心免费对职工进行培训;4、决定于8月下旬组织一次依法征缴养老保险金的全县大型宣传活动。 三、工作制度和协调内容

工程部会议管理制度

工程部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便于工程部例会程序化,提高会议效率。 2■范围 对广西诚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内部工作会议的安排作出要求。 3■责任 工程部定期组织内部工作会议,公司的有关职能部门,如设计部、成本部、开发部和采购部,根据项目需要参加项目协调会议。 4■内容 4.1.工程内部工作 4.1.1召开时间,定在每周二上午9:00,特殊情况工程部经理临时确定。 4.1.2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内。 4.1.3参加人员为工程部全体成员。 4.1.4会议由工程部经理主持,议程如下: 4.1.4.1工程部经理通报目前公司和工程项目进程状况。 4.1.4.2工程部各成员汇报上周工作和计划下周工作。 4.1.4.3工程部经理对各工程部成员近期工作进行评述,安排下阶段的工作,对各成员提出具体要求。 4.1.4.4传达公司有关指示。 4.1.4.5员工内部业务及思想交流、探讨。 4.1.4.6工程部资料员记录和整理会议内容,并按统一模板形成周例会纪要,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后,于会议结束当天下班前发总裁办及控股集团人资部存档备案(签字扫描版、电子版各一份)。 4.2 .公司的部门工作协调会议

4.2.1召开时间,根据现实需要确定时间。 4.2.2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423参加人员:公司有关领导、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工程部经理或其它工程部人员。 4.3.会议主要内容: 4.3.1简单通报前次协调会到本次协调会期间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 4.3.2提出前次协调会上尚未解决的问题; 4.3.3提出需要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 4.3.4由工程部经理指定与会工程部人员记录整理会议情况,形成《工程部协调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经过讨论得出的一致意见,必须遵守执行,无故缺席方视为无异议,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纪要也可作为施工现场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的依据。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后,于会议结束当天下班前发总裁办及控股集团人资部存档备案(签字扫描版、电子版各一份)。 附:周例会会议纪要样式

内部沟通协调管理制度

内部沟通协作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修改记录页

第1条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内部沟通的顺畅性和快捷化,加强各部门业务衔接,发挥协调功能,实现决策、管理的透明化与科学化,按照规范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部门及员工,当公司内部涉及到会议沟通、文件沟通及其他形式沟通时均适用。 第3条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工作做整体规划,全权负责部门内部员工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4条内容 4.1会议沟通 4.1.1会议类型 (1)年度工作总结:每年年底召开年度工作总结,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做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2)全体员工大会:每半年举行一次,公司全体员工参加,做好全员沟通了解工作; (3)季度工作报告:每三个月举行季度工作报告,部门负责人负责汇总本部门阶段性工作总结和下一季度工作计划;(季度为第一方案,或者可采取月度或半年度工作报告) (4)部门周会/月会:各部门每周/月举行周会/月会,做好各岗位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同时做好部门内部员工沟通协调工作; (5)临时性会议:因工作需要召开临时性会议,由相关权责部门依需要时动议召集。 4.1.2会议管理 (1)对于定期召开的常规会议,在会前应明确该次会议的主题和临时出席人员,与会人员应依据本职工作做好各种准备(包括资料、数据); (2)临时性会议原则上应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参加人员; (3)会议参加者必须准时出席并签到,因故无法到会者,事先须向会议负责人请假并取得许可,或派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应向主持人报备),迟到、早退者须向主持人报备,取得谅解及同意; (4)已列入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其他会议时,主办部门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发出通知。 4.1.3会议结果反馈 会议前指定会议记录人员,负责做好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在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参会人员,电子档存档留存。 4.2正式的文件沟通 4.2.1规章、制度类文件 规定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经相关权责主管审核、批准的正式文件,有专一主题、格式化,适用期长,一般不针对具体个人、具体时间,是在相应范围内必须遵循的基础性制度。 4.2.2签呈、报告、报表类文件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 度》的通知 【文 件 号】湘劳社发[2002]66号 【颁布部门】湖南省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2-03-20 【实施时间】2002-03-20 【时 效 性】有效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 现将《湖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建立相应制度,明确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保持我省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省劳动保障厅 省总工会 省企业家协会 二00二年三月二十日 湖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 为加强我省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三方就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经常性的沟通和协商,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建立湖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

会议制度。 一、三方会议的组织机构 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三方组成。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同志担任主席,省总工会和省企业家协会领导同志担任副主席,各方确定有关职能业务处室的人员参加三方会议。三方会议正式成员因故空缺时由本方代表单位及时选定人员递补,并通知其它两方。 三方会议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召开会议的日常工作。省总工会和省企业家协会分别确定各自的部门和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二、三方会议的职责任务 (一)根据国家的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在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时,共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互相通报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全省劳动关系状况和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提出对策。 (三)指导全省各市州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和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推进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等各项机制的落实。 (四)对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交流情况、交换意见,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总结、交流、推广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三、三方会议应遵循的原则

工程技术例会制度

技术例会制度

1.目的: 加强工程技术管理,沟通、协调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质量、安全等问题,完善施工技术方案,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保证施工顺利开展。 2.规定: 2.1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总工办在每月十五号和三十号召开技术例会。技术例会由总工办专业工程师主持,工程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由资料员记录并编写会议纪要。如有特殊情况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2 参加人员:总工办专业工程师、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公司相关部门及各施工单位(分包队伍)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还将根据技术管理需要另行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3.主要内容: 3.1会议内容:学习工程技术管理有关规定,传达并贯彻各级领导对工程技术管理的要求和指示。通报本专业施工的进展、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应用情况、本月质量验收的情况,总结本月技术管理情况,确定下月技术工作重点。协调各部门(专业)之间的关系;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讨论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在工程中的应用。讨论施工中的安全、质量、技术管理重点和难点,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3.2 会议议程 3.2.1总工办专业工程师宣布会议开始并主持会议。专业施工负责人汇报上月技术例会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本月技术管理情况,提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或需讨论通过的技术方案。总工办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对有关问题进行解决或答复,提出对施工技术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建议。 3.2.2与会人员对技术方案或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讨论。 3.2.3总工办专业工程师项目部领导进行会议总结,提出下月技术工作的重点。 3.2.4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3 技术例会议定事项由各专业施工员及各相关责任人负责落实,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督办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在下月技术例会前由施工单位以文字形式将完成情况交工程部汇总后交到总工办专业工程师备案。 3.4 技术例会执行签到制度,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3.5 施工单位资料员整理后在两天内将技术例会纪要以书面形式报送工程部和总工办。

协调例会制度

协调例会制度 基业人行字[2005]29号 根据远洋基业人行字[2004]8号《行政会议组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理顺公司管理机制,加强公司领导、本部部门与各项目间的沟通协调,切实实现上下互动、管理提升的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应按要求召开工作例会。公司本部各部门及经营项目(会所、加盟店),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例会,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各物管项目每周至少在周初召开一次周例会,会议议题为上周工作小结、本周工作计划,传达公司有关指示精神,协调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等。 二、公司领导和本部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主动联系项目参加其周例会,或者针对该项目工作需要在现场召开专题协调会,以便贯彻公司要求,协调有关工作,帮助项目解决问题。 三、各项目在召开本项目周例会或其它专题会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公司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列席参加,协调工作,讨论问题,达成共识,形成会议纪要后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审阅。 四、各项目应在例会召开前至少一天,向需要列席参加的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邀请,同时将需要公司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事宜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上报相关人员。会议议题涉及的公司本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项目提出的问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在会议中与项目进行沟通,发表意见或建议。 五、提议召开会议的项目,由综合行政部负责会议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整理会议记录、拟定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及时上报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和公司领导阅知。会后负责会议有关内容的落实及督办。 六、为加强沟通协调、帮助项目工作,公司本部被邀请人员原则上应尽量安排时间参加,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及时通知相关项目。公司主管领导和本部五个职能部门(三部两中心),每季度必须轮流在六个项目(天地、风景、德邑、网景、山水和会所加盟店)至少参加一次该项目的例会,主动与项目沟通协调。同时,各项目要与本部职能部门处理好关系,摆正位置,主动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考核。

劳动关系协调师 级 考试真题

2014年5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技能考试真题高分参考答案 一、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30分) 1.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点是什么?(15分) 【参考答案】 1、群体性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的,有10人以上(含10人)共同实施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公共事件。 2、群体性突发事件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突发性和不可预期性。突发性和不可预期性是突发事件的典型特征;但又蕴含着内在的必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都是潜伏的危险突然爆发。 (2)群体性。集体劳动争议以及其他突发事件,以群体性为外在特征。 (3)社会影响性。影响范围大,甚至造成国际性影响。 (4)利益诉求特定性。实质多是劳动关系领域中的利益矛盾或利益冲突,员工诉求目的明确,通常不超出基本保障的范畴。 2.三方机制的特征是什么?我国的三方机制的主体是什么?(15分) 【参考答案】 1、三方机制:指政府(通常是劳动部门代表)、雇主、工人之间,就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实际上是一种平等对话的机制,三方职能不能替代,相互没有隶属关系 2、三方机制具有以下五个特征: (1)主体独立。为三方充分行使各自权利奠定了重要基础。 (2)权利平等。是三方平等协商的基础和条件,也是三方机制的重要特征。 (3)民主协商。是三方机制产生的根源,也是三方机制的重要特征。 (4)充分合作。在协商基础上,充分合作,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5)定期协商。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协商会议 3、我国三方机制的主体如下: (1)三方机制由以下三方组成:1)代表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2)代表职工的工会;3)代表用人单位的企业代表组织; (2)在中央层面由“三方四家”组成,分别是: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中华全国总工会;3)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4)全国工商联(雇主组织); (3)在地方层面的组成:1)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2)企业组织代表呈现多元化,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民间商会、个体经营者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等;3)由各级总工会代表职工。 二、综合题((本大题共3小题,共70分) 1.谢某2007 年6 月2 日入职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担任部门经理,公司规定员工每年有15 天休假,如果未能休假,则按其未休假天数给予工资补偿,2013年6月2日谢某离职,向公司提出6年来没有休过一天假,要求补90天的工资。 公司提出,2008年1月1日出台《员工休假制度》,公司按《员工休假制度》不再给予休假补偿,因而不同意谢某的要求,但谢某说从没有听说过公司有《员工休假制度》,坚持要求给予补偿。 (1) 如何使《员工休假制度》有效?(15分) (2) 如果公司证明《员工休假制度》合法,请问劳动仲裁机构是否支持谢某的请求.?(15分) 【参考答案】 1、(1)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案提供的证据,本案中该公司《员工休假制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2)该公司《员工休假制度》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从两个方面符合法律规定:1)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法,即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2)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合法,即: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决定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规章制度或决定要公示或告知劳动者。以上两个方面,只要有一个方面不合法,都会导致规章制度无效。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 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加强党政主导下的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认真履行工会维护职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具有重要意义。 一、目标任务 以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为根本目标,整合社会资源,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全面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在各类企业健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厂务公开;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实现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至2012年,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在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稳定在90%以上,在已建立工会的非公企业达到8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5%以上;全市70%以上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参与创建和谐企业活动。 二、方式方法 (一)以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为引领,推动企业搭建劳动关系双方对话平台,建立集体协商机制,落实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和劳动经济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以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抓手,因企制宜、分类指导,扩大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的覆盖面,提高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质量。 (三)以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为依托,充分利用工商联、私个协、行业协会等社会资源,加强源头参与,完善社会化维权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创建活动内涵,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互利双赢、共建共享的理念,在全市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关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关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栏目:劳动合同法释义 关键词:三方机制关于解读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企业代表协商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规定。 一、关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也称劳动关系三方原则。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76年144号《三方协商促进国际劳工标准公约》规定,三方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雇主和工人之间,就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即由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所涉及劳动关系的问题,如劳动立法、经济与社会政策的制订、就业与劳动条件、工资水平、劳动标准、职业培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与卫生、劳动争议处理以及对产业行为的规范与防范等。三方机制协商劳动关系的机制或者说手段,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是“舶来品”,我们搞市场经济,也需要学习它,借鉴它。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与国家的利益是一体的,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调整劳动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格局日益明晰,企业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这种新形势下,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调整劳

动关系,显然与市场经济的变化不相适应。协调劳动关系已不仅仅是劳动保障部门的事情,通过政府、工会、企业组织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已成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和社会安定的必然选择。我国于1990年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三方协商促进贯彻国际劳工标准公约》。2001年10月27日新修正的工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三方机制作了规定,即:“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这是目前我国推行三方协商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2001年8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联合宣布,国家将全面启动劳动关系三方(国家、企业、职工)协商机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目前全国省级和市一级的三方机制已经基本建立。三方机制正逐步向县(市、区)和产业一级延伸,全国将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层面的三方协调机制三方机制与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一起构成了稳定、协调和规范劳动关系的机制。 二、三方机制的组成 三方机制应当由三方组成,即由代表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代表职工地方总工会和代表用人单位的企业代表组织(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商会等)。三方协商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平等对话的机制。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组织三方的职能不能替代,各有侧重和相互独立,相互没有隶属关系,切实代表基层组织和会员的利益。 1.政府代表。工会法中明确规定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是政府的代表。一直以来,我国参加国际劳工大会的政府代表也是劳动行政部门。由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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