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原址土地处置工作程序

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原址土地处置工作程序
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原址土地处置工作程序

青岛市老城区企业

搬迁改造原址土地处置工作程序

一、工作流程

二、办事程序

本办事程序为组团外企业搬迁办事程序。组团内及组团外成片开发区域企业搬迁参照本程序,由前期运作公司负责办理组团

内及组团外成片开发区域内所有企业土地处置工作。办理时限以申报全部材料齐全为标准,如因非常规原因导致某项程序不能办理,办理时限相应顺延。

(一)企业搬迁申报

办理单位:搬迁企业

办理时限:每年3、6、9月底前报齐材料

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网,注册、填报审核表;

2、搬迁办审核通过,具备列入计划条件;

3、企业准备书面材料,经企业搬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搬迁办,并抄报相关区政府:

(1)企业实施搬迁改造的申请红头文件。

(2)网上下载已通过审核的《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审核表》,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企业职工(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企业搬迁总体方案。

包括:①原厂区房产、土地抵押查封情况;②拟搬迁内容、搬迁方式、搬迁时限和搬迁资金使用计划等;③由具备资质的工程咨询部门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④新厂区用地协议。

(4)企业职工(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并经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查盖章的职工安置方案。

包括:①职工分类安置计划与政策等;②搬迁企业构成情况(原固定工、合同制职工、企业内退人员、工伤人员、企业精减

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家属工、离退休、退职人员等);③劳动关系处理情况(拟与职工变更劳动合同情况、拟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拟解除劳动合同情况);④职工债权债务处理情况(对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社会保险费、集资款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清偿标准、方式和资金来源)。

(5)土地、房产权属证书复印件。

(二)原址规划条件查询

办理单位:市规划局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市搬迁办向市规划局提供拟列入搬迁计划企业名单;

2、企业提供现状厂址界址点图;

3、市规划局依据已批准的规划成果,向市搬迁办提供企业现状厂址规划设计条件。

(三)审核、下达搬迁计划

办理单位:市搬迁办

办理时限:每年4、7、10月份分批下达搬迁计划

办理程序:

1、审核书面材料;

2、会同规划局、国土资源房管局、区政府等部门研究提出具备搬迁启动条件的企业,提出下达计划意见。

3、对不具备搬迁启动条件的企业,会同规划局与所在区政

府进行对接,落实控规修编的计划,原则上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结合控规修编工作同步展开。

4、经搬迁协调领导小组审议,下达搬迁计划。

(四)对接初步规划条件

办理单位:市规划局、搬迁办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与相关企业对接初步规划条件;

2、对初步规划条件与企业搬迁基本需求差距不大的,市规划局提出净空、日照、环评、绿化要求和区政府公共配套意见及相邻土地权属单位意见等限制条件;

3、企业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净空限高、日照分析、环境评价、相邻部队等证明材料;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牵头,组织市规划局、搬迁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提出限制条件限期办理意见,并负责督查。

(五)申请调整初步规划条件

办理单位:市搬迁办、规划局、区政府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对初步规划条件与企业搬迁改造基本需求差距较大的,且区政府半年内无控规修编意向的,由企业申请调整初步规划条件申请、理由及调整建议,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委托有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企业原址土地处置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搬迁改造承诺书。

2、搬迁办会同规划局、区政府审查企业申请材料,向搬迁领导小组提出是否调整意见;

3、搬迁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对企业需调整的规划条件进行论证。

(六)规划条件论证

办理单位:市规划局、搬迁办、区政府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搬迁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考虑周边环境、建筑形态和相关限定条件合理编制原址土地规划方案初稿,方案应初步满足日照分析、机场净空等刚性条件要求;

2、企业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净空限高、日照分析、环境评价、相邻部队等证明材料和区政府公共配套意见及相邻土地权属单位意见;

3、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牵头,组织市规划局、搬迁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提出限制条件限期办理意见,并负责督查;

4、市规划局、搬迁办、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提出调整意见;

5、调整意见报经市搬迁领导小组同意后,调整意见报经市搬迁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市规划局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将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事宜上报市政府审议。

(七)土地储备预登记

办理单位: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企业向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提报土地储备预登记申请;

2、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储备土地预登记申请审核单》;

(2)搬迁计划;

(3)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2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1:500现状地形图3份(加盖用地单位或其资产经营公司印章);

(5)其他有关资料。

3、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审核后出具《储备土地预登记审查意见书》。

(八)出具规划条件

办理单位:市规划局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企业持《储备土地预登记审查意见书》及相关前置部门

批复意见,向规划局申请出具规划条件;

2、经市规划局审查,需深化设计的,由企业委托规划设计部门深化设计;

3、市规划局出具规划条件。

(九)土地储备

办理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企业向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提报土地储备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土地储备申请书和房地产权证注销申请书;

(2)《土地储备申请审核表》;

(3)搬迁计划;

(4)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原件1套及复印件6套,规划条件应满足土地出让要求);

(5)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

(6)拟储备地块四周扩大50米范围的1:500现状地形图3份(盖测绘单位公章);

(7)其他有关资料。

2、权属注销。企业依据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批复,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注销手续。

3、土地勘测。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委托勘测部门进行测绘

和勘察。

4、确定保障性住房比例。市住房保障中心向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出具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及建设要求。

5、评估备案。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土地价格评估,并向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备案。

6、落实人防。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向人防部门申请落实人防意见。

7、签订协议。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与企业签订《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

8、上报审批。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拟定收供地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9、土地交接。企业与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净地交接和补偿费用支付等工作。

(十)土地供应

办理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1、土地供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按程序依法实施土地招拍挂各项手续。

2、签订合同。土地出让成交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督促土地受让人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约定60天内全部付清土地出让金。

(十一)资金清算

办理单位:市财政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土地出让金缴清后,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与企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剩余款项支付事宜,并向市财政局提供资金清算所需材料后,市财政局将资金清算完毕。

(十二)付款

办理单位: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清算资金到位后,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扣除前期垫付资金后支付搬迁企业剩余款项。

主题词:经济管理搬迁改造土地处置程序通知

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7月29日印发

老城区道路改造探讨

老城区道路改造探讨 老城区道路改造探讨 摘要:老城区现有道路大都规划年代较早,建设标准较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已经不能满足如今的交通发展需求。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道路红线宽度较窄,道路的拓宽空间受到限制;机动车道数量较少,道路通行能力低下;机非混行,既不利于非机动车行驶的安全,也不利于道路通行能力的提高;道路沿线单位开口多,车辆的左进左出严重的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的发挥;交通的细节处理不够科学,不能充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的运行效率、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发挥其应有的道路功能与作用。因此,对老城区道路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改善城市的交通条件,提高了城市品质。本文针对老城区道路的现状条件,探讨了道路改造的难点及对策。 关键词:老城区道路;改造 中图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现就老城区道路改造的难点及相关处理对策提出一点粗浅建议,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 老城道路改造的难点 1. 道路下的专业管线繁多。目前,许多城市的道路下都要敷设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等各种地下管线。在原本就不是太宽阔的道路基层下密布着或将要布置给、排水、燃气、强弱电等各类管线,且这些管线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安装到位的,各投资主体不同,导致地下管网布置混乱,又缺少完整的竣工图纸,在改造时会带来极大的不便,甚至会严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 2. 地下管线施工干扰多。在老城区道路改造建设时,由于地下

现状管线较多,而且现状管线年限已久,施工时并未考虑与后续新建管线的综合平衡问题,造成新建管线平面位置紧张,竖向高程“上不去下不来”的尴尬,管线施工过程中交叉冲突问题较多。结合道路改造要实施线杆入地,由各专业部门实施,这些单位很难同步施工,因此挖挖填填时有发生,相互制约扯皮现象非常普遍。 3. 平交道口众多。这些管线集中在城市道路下有限的空间内,纵横交错,其中还有保证工程管线正常维护、运行的检查井等;构筑物原有街巷道口多,旁边临街店面也多,路面标高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既要考虑街巷和店面的顺接,同时也要认真考虑好路面排水,施工期间还要兼顾行人通行,对施工组织提出了较高要求。 4. 施工工期紧,文明施工难度大,环境要求高。各市政管线在施工前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各管线权属部门、管线施工主体单位、设计单位等结合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各类管线的施工时序安排,按照管线埋深“由深到浅”,管径“由大到小”的顺序对各家管线施工时序进行统一安排,避免管线先来后到随意施工,造成平面上“先施工管线占据未施工管线断面位置”的现象,竖向上“先施工管线随意埋设,后施工管线上不去下不来”的尴尬;同时,也避免了深埋管线较迟施工,对已浅埋管线管基和检查井基础等的破坏现象。周边改造区域内均是居民住宅区,加上临街商铺林立,学校、幼儿园也夹杂其间,在安全文明施工及加强环保意识方面,防止不必要扰民又比其他工程而言有更严格的限制。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是道路科学施工的前提和保障。 相关处理对策: 1. 深化细化设计要求: 1.1 规划确定后设计人员应对改造前的现状进行充分的调查摸底,细化纵坡设计,做到不仅合理同时尽量优化;对路面排水设计应充分考虑现状,而不能死搬规范设计,在平交道口及纵坡最低处应增设雨水口,保证路面不积水。同时对老城区特殊情况如沥青摊铺标高较难控制,建议须设计平石。 1.2 管线探测数据准确、资料齐全。 管线设计的重要依据是由物探部门提供的管线探测资料,由于某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doc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 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 6〕10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尝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 第三条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要将土地储备与供应数量、储备资金收支、贷款数量等信息按季逐级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并在同级部门间进行信息交换。 第二章计划与管理 第六条各地应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第七条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等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共同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包括: (一)年度储备土地规模; (二)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 (三)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 (四)年度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计划; (五)计划年度末储备土地规模。 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储备计划,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第三章范围与程序 第十条下列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一)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二)收购的土地; (三)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四)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7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9年6月9日披露了青岛市规划局对青岛四方欢乐滨海城首期启动项目片区及整体开发的规划函复意见。2009年7月30日,公司接参股公司青岛胜通海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海岸”,公司直接持有其17%股权,公司持股62.5%的控股子公司青岛胜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通知,青岛胜通海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投”)于2009年7月30日签署的《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 1、根据青岛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规定,胜通海岸名下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拟由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储备中心”)收回。 2、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四方欢乐滨海城项目土地前期运作主体问题办理意见的报告》(青土资房发[2009]342号),经青岛市政府批准,青岛城投被指定为欢乐滨海城项目的前期运作公司,负责胜通海岸土地进入储备之前的规划、拆迁平整等前期

运作工作。为此,胜通海岸通过青岛城投将土地交给土地储备中心,胜通海岸土地补偿费由青岛城投垫付。 胜通海岸和青岛城投就土地收回及垫付土地补偿费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胜通海岸向青岛城投交付土地的基本情况。 1.1 胜通海岸共交付三宗土地的部分面积,位于青岛市四方区瑞海北路177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宗土地为: 1、青房地权市字第20071467号土地证下面积陆万玖仟零贰拾玖平方米(小写69,029平方米)的部分; 2、青房地权市字第20071462号土地证下面积壹拾贰万玖仟肆佰肆拾玖点陆平方米(小写129,449.6平方米)的部分; 3、青房地权市字第20071340号土地证下面积捌万玖仟肆佰贰拾玖平方米(小写89,429平方米)的部分。 以上被收回部分的土地总面积为贰拾捌万柒仟玖佰零柒点陆平方米(小写287,907.6平方米)。 1.2 胜通海岸土地系填海形成的空地,地上无任何建筑物,青岛城投对土地现状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 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2.1 双方同意采用货币方式补偿。 2.2 根据青岛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土地储备中心对胜通海岸上述土地实施了测绘(勘察),并委托土地估价机构进行了地价评估,

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计划

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计划 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计划: 过去一年,我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建立土地储备机制,强化土地调控功能,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克服种种困难,开拓创新土地储备各项工作。全年,依法收回土地35宗,面积157.53万平方米,依法供地17宗,面积89.14万平方米,土地出让收入43280.36万元。开展土地盘整储备的重点有“两河四岸”、新桥片区、厦深铁路、环城路、洋纳民营工业园、石桥新城区、新时代、中天名苑等项目。 ,我中心将继往开来,全力以赴做好土地储备和土地开发利用等各项工作: 一、加大土地收储力度,保障项目用地需要1、合理编制土地收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我中心计划收储土地181万平方米,力争比去年增加15﹪,计划供地103万平方米,力争比去年增加15﹪。 2、强化经营土地理念,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今年从加大储备土地的开发利用着手,围绕区大项目、重点项目和结合市场需求进行供地,土地出让收入目标为5亿元,力争比去年增加15﹪,努力为区财政增收作出应有的贡献。 3、保障项目用地,促进项目上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项目用地的供应,促进新项目的上马,加快我区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明确供地的重点项目有淡水河流域(惠阳段)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期工程、环城路、惠澳高速、厦深铁路、石桥新城区、秋长东出口片区、下寮片区、洋纳工业园、白云坑片区及各乡镇上的其他项目。 二、继续加强融资贷款工作,实现土地储备滚动发展一是配合区财政完成好农信社5000万元土地储备贷款的展期工作;二是为配合区政府淡水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完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惠阳支行4亿元贷款工作。

关于印发搬迁企业职工安置搬操作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搬迁企业职工安置搬操作规范的通知 青人社字〔2010〕195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集团、有关企业: 现将《搬迁企业职工安置操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搬迁企业职工安置操作规范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08〕44号),规范老城区搬迁企业劳动关系调整和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特制订本操作规范。 一、搬迁企业职工安置政策标准 (一)搬迁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与职工调整劳动关系。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对经企业与职工充分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

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二)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职工,搬迁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符合以上情形的职工主动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可根据职工申请,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三)工伤职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1.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劳动者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

某旧城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说明

某旧城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富阳城区北入口,在入城口城标大转盘的东南侧。地块北临大桥路,南至光明路,东临北渠,西为迎宾路。总用地66038㎡,为城市综合用地。 二、设计依据 1、某规划设计所勘测红线图电子版。 2、建设单位关于富阳市迎宾路旧城改造项目规划设计策划及设计委托任务书。 3、迎宾路旧城改造项目(电力城)方案专家意见汇合(2004年4月2日)。 4、迎宾路旧城改造项目情况汇报会纪要(2005年4月22日)(附件一)。 5、省规划设计院提供的《富阳迎宾路城市设计》控制性详规。 三、规划设计理念 地块位于迎宾路东侧,作为迎宾路改造工程的首个项目,我们根据省规院的《富阳迎宾路城市设计》的分析,“迎宾路段处于富阳城区与受降之间,能为郊区化提供商务办公、商业、金融等配套服务的合适区域”。经过对地块进行了仔细地现场踏勘、有关技术资料收集和系统分析,本着“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合理地布局地块内商务功能、居住功能和商业功能,来完善城市的功能与空间关系,改善城市形象。 四、规划目的 区域整合,功能提升,交通改善,景观改造。 五、现状分析 目前地块上主要有富阳供电局及其他单位企业厂房建筑、零星住宅、堆场等,布局凌乱,建筑陈旧,因此市政府及有关领导专门成立迎宾路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项目的实施。 从城市总体布局看,该地块位于将要改造的迎宾路的南端,富阳城区北部,有较好的基础条件,是迎宾路改造的重点区域,该地块的开发有利于推动富阳城区北扩,扩大城市建设空间。从交通区位看,该地块位于富阳北部的入城口,交通区位较好,是杭州进入富阳城区的大门。从自然景观看,东有舒姑坪和北渠,西为城市发展区的,是具有人工与自然过渡之利的场所。 六、功能定位 根据富阳市迎宾路地段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保留地块内变配电所和市供电局大楼,其余建筑全部拆除,并对变配电所和市供电局大楼进行改造,将室外变改为室内变。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中新网12月3日电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制定发布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办法》规定,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各地应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储备计划,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办法》明确,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 第三条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关于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大中疏”战略,调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加快构建“3+2”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推进高新技术开发区及新兴产业示范区(聚集区)建设,大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型工业化、城市化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搬迁范围及条件 (一)搬迁范围 1、迁出范围:城市总规确定的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 2、迁入范围:鼓励中心城区工业企业向高新技术开发区及新兴产业示范区(聚集区)迁建。 对不符合产业新区迁入条件的企业,可引导向市内其他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发区、聚集区)迁建。 (二)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产业新区的总体规划、产业定位和项目准入条件。 3、企业主导产品有特色,市场潜力大,企业成长性强。 4、搬迁企业在搬迁过程中应实现规模有扩张,工艺、技术、装备有升级,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提高,企业综合效益和竞争能力有增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原则。中心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由市产业聚集区建设推进委员会牵头,市产业聚集区建设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推进办)、市国资委、市工信局为组织协调推进单位,迁入地县政府、迁出地区政府(为承办实施单位,企业为搬迁主体,各方共同做好搬迁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按照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产业结构和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确定搬迁企业和承接地。符合产业新区准入条件的企业,引导迁入产业新区;对不满足固定资产投资要求,但符合产业新区规划的中小企业,引导迁入产业新区中划定的中小企业园。 (三)坚持确保生产、有序推进原则。中心城区企业在搬迁过程中,要确保原厂区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同时加快新厂区建设,尽早具备生产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搬迁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坚持企业搬迁与技改扩能相结合原则。中心城区企业确定搬迁的,要根据市场需求,扩大生产规模,并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提升生产能力,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推进产品升级和技术创新。 (五)坚持企业搬迁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原则。企业借助搬迁的有利时机,应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特别是加强与市内“五十强”企业或国内外大企业集团的合资合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实现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增强企业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谋求更大发展。

全州土地储备工作实施方案

全州土地储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的土地储备工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筹集城乡建设资金,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土地收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X实际,特制定本土地储备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工作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征用、收购、储备、出让”运行机制,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及时保障项目用地,以经营土地带动经营城市,促进全州城镇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规模适度、规范有序、统一管理”原则,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利于城市建设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土地储备范围 土地储备的主要范围为各县、市城区(包括乡镇规划区)和工业园区的商业、旅游、金融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以及部分新增工业用地和划拨用地。根据州、县、市财政的财力状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征用集体土地和收购部分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地。下列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一)已完成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土地;

(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无主土地; (三)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收购储备机构收购的土地; (四)以租赁、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且未使用,被依法收回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后纳入土地储备; (五)依法收回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后纳入土地储备; (六)土地使用者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被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 (七)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国有土地(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原有城市基础设施改造中调整出来的划拨用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后纳入土地储备; (八)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后纳入土地储备; (九)土地交易中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后纳入土地储备; (十)县、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进行储备的土地。 三、资金管理和收储运作 (一)土地收储所需资金由州、县、市财政分级承担,具体土地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程序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所需提供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登记表 2)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 3)已具备的科技力量,主要产品、设备、项目、技术情况。科研、开发的主攻方向、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创新、引进、规划。近期项目及市场预测,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此条重点写)。企业运行机制:包括企业法定章程、财务管理制度。注意:此件要另行起草文件,落款处加盖申请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 4)企业中科技人员学历及职称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青岛市政府2001年第130 号令)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程序 一、政策法规依据: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青岛市政府2001年第130 号令) 二、工作内容及程序: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采取企业申请、每季度末集中审批、每两年复审一次的办法。企业申请认定程序为: 1、企业申请。我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条件规定的企业,可通过青岛市科技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c3373000.html,)向区科技局提出认定申请。企业在网站上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上传相关文件资料(电子版)。经区科技局初审通过后报市科技局。 2、专家评审。市科技局于每季度末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核、严格筛选,对不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企业不列入认定范围,并通知申报企业;对审查通过的企业由市科技局汇总并公示。

3、公告。对审查通过的企业,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告,征寻社会各界意见,公告期半个月。对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的企业,由市科技局调查取证,提出意见,进行复议。经复议认为异议成立的企业,视为未通过认定审批。 4、批准及颁牌。在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或复议认为异议不成立的企业,由青岛市科技局发布批准文件,颁发《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铜牌。 5、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批准之日起,享受国家、省、市的优惠政策。 三、联系电话:区科技局科技处86988091、86988736

2020年旧城改造项目个人工作总结

2019年旧城改造项目个人工作总结 2020年旧城改造项目个人工作总结2020,在公司领导班子的 正确领导下,我加强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工作中发扬真抓实干精神,严于律己,踏踏实实,任劳任怨,敢于克服困难,以公司的利益和发展为目标,认真组织、协调项目前期工作,使各项目进度按计划有序推进,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强抓重点项目,保证项目有序推进 1、柳州火车南站周边地区旧城改造项目为柳州市重点项目,是我公司建设项目的重中之重,如何保证项目各项前期工作顺利推进是公司赋予我们的重任。工作中,我多向公司领导请示汇报,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加强沟通,组织完善项目交通组织研究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进行路网规划方案设计;完成路网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完善非住宅选房方案,做好非住宅选房签约工作;积极与项目范围内各管线单位对接,做好水、电、煤气、通信等管线迁移方案及补偿工作;完成站前·馨印象接待中心设计、装修及布置工作;配合完成红桥馨城销售中心的设计及布置工作;配合项目指挥部做好拆迁工作,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拆迁安置方案及改制企业资产认定工作;组织协调市项目指挥部召开的现场工作会并做好会议纪要,为项目实施工作提供有利依据;组织完成南站馨城部分地质勘察工作,确认可开工的范围及重点拆迁对象,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2、今年,东站片区改造项目列入公司又一重点项目,该 项目改造范围涉及面广,资产现状复杂,产权单位多并涉及东站货场的还建,针对这些问题,我积极与市铁办及南宁铁路局

对接,多次对东站货场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红线范围资产情况,组织拆迁公司对现有资产进行核查,并与南宁铁路局提供的资产台账作对比,发现东站资产台账与现状存在较大的误差,为东站的同等规模还建及补偿问题提出了参考意见。为做好东站片区改造项目的成本测算,我积极与规划部门对接,掌握东站片区的规划条件,协调设计单位做好东站片区的整体规划,完成东站片区的虚拟现实设计,为东站片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奠定基础。二、树立大局意识,配合做好部门职能工作我部门是担负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的职能部门,部门人员有限,工作任务重,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踏踏实实做事,配合完成部门各项职能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各代建项目的顺利推进。三、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为了锻炼自己,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我不断加强专业学习,参加了一级建造师学习考试,争取成为一名专业型技术骨干,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使工作方式更有创新,跟上时代与科技进步,成为全面发展的专业技术干部。2020年,我将继续以饱满的工作激情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投身到公司的发展大潮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领导能力,善于拓展新思路,勇敢迎接各项工作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土地储备项目可行性实施计划书

目录 第一章项目总论 (1) 1.1项目概况 (1) 1.2可研报告编制依据 (2) 1.3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及建议 (2)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4) 2.1项目背景 (4)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2) 第三章市场分析及建设规模 (15) 3.1市场分析 (15) 3.2建设规模 (18) 第四章项目选址及其建设条件 (19) 4.1项目建设地点 (19) 4.2项目建设条件 (19) 第五章建设方案 (24) 5.1方案综述 (24) 5.2基础设施建设 (24) 5.3项目开发建设的基本要求 (25) 5.3.3土地供应方案 (25) 第六章环境保护 (26)

6.1项目地址与环境现状 (26) 6.2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26) 6.3环境保护治理方案 (27) 6.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8) 第七章工程招标 (29) 7.1招标原则 (29) 7.2招标范围 (29) 7.3招标组织形式 (29) 7.4招标方式 (30) 第八章机构设置及劳动定员 (31) 8.1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 (31) 8.2建设管理 (31) 第九章项目实施进度建议 (33) 第十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34) 10.1投资估算 (34) 10.2资金筹措 (35) 第十一章财务分析 (36) 11.1财务分析原则和方法 (36) 11.2土地出让金收入估算 (36) 11.3成本的计算 (37)

11.4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37) 11.5盈亏平衡分析 (37) 11.6财务综合评价 (38) 第十二章社会效益分析 (39) 12.1土地储备对土地利用的作用 (39) 12.2土地储备对土地市场及地价的影响分析 (42) 第十三章研究结论与建议 (44) 13.1研究结论 (44) 13.2提出建议 (44)

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青岛市老城区企业 搬迁改造工作文件汇编 (三)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

目录 1、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 房建筹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字〔2010〕165号)…………………………………… 2、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协调领导小组2010年老城区企业 搬迁改造工作要点 (青湾企发〔2010〕3号)……………………………………… 3、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老 城区企业片区搬迁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青湾企发〔2010〕7号)……………………………………… 4、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解 决搬迁企业承担公建配套设施用地不平衡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青湾企发〔2010〕8号)……………………………………… 5、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 一步明确老城区企业搬迁有关地方税收划转政策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青湾企发〔2010〕9号)………………………………………… 6、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会议纪要——青纺联六棉公司搬 迁土地补偿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 (〔2010〕第1号)…………………………………………………

7、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会议纪要——老城区企业搬迁片 区调度会会议纪要 (〔2010〕第8号)……………………………………………… 8、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会议纪要——董家口港区和重化 工功能区建设专题会会议纪要 (〔2010〕第10号)……………………………………………… 9、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会议纪要——捷能集团片区推进 协调会议纪要 (〔2010〕第19号)……………………………………………… 10、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会议纪要——关于双桃、海洋化 工和泡花碱三户企业有关搬迁优惠政策协调会议纪要 (〔2010〕第21号)……………………………………………… 11、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关于成立海湾集团 搬迁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湾企发〔2010〕5号)……………………………………… 12、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会议纪要——海湾集团搬迁发展 第一次联席会会议纪要 (〔2010〕第12号)……………………………………………… 13、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会议纪要——海湾集团搬迁发展 第二次联席会会议纪要 (〔2010〕第13号)……………………………………………… 14、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会议纪要——海湾集团搬迁发展

旧城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

旧城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 旧城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篇:阳和县旧城改造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篇:开题报告-1884-浅析旧城改造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第三篇:旧城改造调研报告第四篇:旧城改造调查报告第五篇:旧城改造专题调研报告 正文第一篇:阳和县旧城改造可行性分析报告阳和县旧城改造可行性分析报告 前言 阳和,一座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现代文明城市,一座沐浴在改革新风的新兴工业经济城市,是全国重要的旅游城市之一,素有“**之乡”之称。 为了顺应全球经济发展,为了更快融入国际经济潮流,阳和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探索,参与各种变革及联动发展,加快城市及现代化的推进进程,迅速提高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 如今,阳和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基本确定并在紧锣密鼓的实施当中,“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城中村改造等等无不逐一提上日程,相信经过阳和人民几年的努力,阳和将在高楼叠起,绿树成荫,一流人居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城市档次和品位,增加城市人气和造血功能,提高城市竞争力,为拉动投资、促进消费和打造顶级旅游城市推波助澜。 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 项目改造区位于运河新城西街,长江西路以前,占地面积55亩,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由新阳市天和置业有限公司与阳和县城关西街居委会、阳和县运河西城办事处联合开发,总投资元。 区位设计及建设目标: 运河新城区位于阳和县较为优越的地理位置,拟规划从形态和功 能两个层面的共同完善,将运河新城区建设成商务、居住等综合功能的,现代化的,面向新世纪的具有国际水准的建筑群区。 功能和布局: 根据运河新城区作为城市的新型住宅区这一功能的定位,规划将通过项目地内土地的可建设

土地收储整理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收储整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新型宜居集镇,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做好土地收储整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收储整理工作任务。依据泰姜政发〔2018〕142号和泰姜政办〔2018〕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20年土地收储整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缓解用地矛盾,促进科学发展,确保2020年整理土地260亩。 二、实施范围 土地整理范围:各村村控区范围内拟撤并的零散村庄、一户多宅、长期空关房、村民自愿退出住宅占用的宅基地,企业和单位闲置的建设用地等。 三、政策措施 1.一户多宅村民主动拆除多余住宅并按时腾空交房退出多余宅基地的,根据房屋建筑成本适当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房屋重置成新价及附属物评估价之和的60%,不享受土地节约奖。 2.村民自愿放弃完整宅基地的,房屋及附属物按评估价予以补偿,树木按本地市场价予以补偿,同时按3万元/户给予土地节约奖,不予安置。 3.村民自愿将宅基地由大变小放弃部分宅基地的,所涉房屋及附属物按评估

价予以补偿,所涉树木按本地市场价予以补偿,同时给予适当的贴青清杂整理费用。 4.符合五保户条件的孤寡人员退出宅基地,到万维养老中心等养老机构集中居住的,不享受土地节约奖,房屋及附属物补偿的受益方由所在村组集体研究确定。 5.对房屋重置价格和装饰装璜补偿评估标准参照泰政规〔2014〕14号和泰政规〔2017〕6号文件。 6.上述所涉附属物中均不含树木,树木的移栽补贴和购买价格等由各村参考市场价确定。 7.补偿、拆房、树木迁移、贴青清杂、整理复垦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各村实报实支。 四、组织机构 建立大镇土地收储整理工作总指挥部,同志任总指挥,同志任副总指挥,同志为指挥部成员。

青岛钢铁公司城市钢厂环保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精品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背景及建设地点 1.1.1建设项目背景 青岛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钢)始建于1958年,位于青岛市北李沧区,属城市钢铁厂。厂区东邻重庆路、南渠村;西围墙距胶济铁路约85m;北距流亭国际机场约3.8km;南靠遵义路。距市中心约15km,厂内铁路专线与胶济铁路娄山站接轨,全厂总占地面积不足1.3km2。 青钢是集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轧钢、发电等为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是山东省重要的优质棒线材生产基地,山东省三大钢铁支柱企业。 目前,青钢已形成年产铁、钢、材各400×104t的生产能力。其主要生产设施有:60×104t焦化厂;2×50m2烧结机,2×105m2烧结机;5×500+1×625m3高炉;一炼钢有4×35t转炉,5座30tLF精炼炉,3台4机4流R5m小方坯连铸机和1台4机4流R8m连铸机;二炼钢有2×80t顶底复吹转炉,3座90tLF精炼炉,1座90tRH精炼炉,2台6机6流R9m连铸机;轧钢车间有1#、2#、3#高速线材车间,复二重线材车间,半连续小型车间,横列式小型车间,还有与之配套的相应公辅设施。 青钢产品有:热轧盘条,热轧带肋钢筋、圆钢、扁钢等型钢。主要品种有:焊接用钢盘条、汽车用弹簧扁钢、硬线盘条、冷镦钢、PC钢棒用线材、拉丝线材、易切削钢、优质碳素结构圆钢、建筑用线材与螺纹钢等。2011年,青钢生产生铁330.69×104t、钢318.27×104t、钢材301.99×104t。2011年工业总产值297.79亿元,工业销售产值299.47亿元。青钢现有产品以优特钢为主,品种结构具有特色,产品附加值高。青钢现有职工1万余人,其中各类工程技术人员约1500余人。 自1997年以来,青钢经过不断的技术改造,其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由于历史原因,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产品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品种比较单一;总体技术装备水平与行业先进水平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地理位置严重制约企业发展等。由于受到产品结构、技术装备结构和发展空间的限制,致使企业发展步伐缓慢,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18-1-3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 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储备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

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制定本办法。 (二)土地储备是指县级(含)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土地储备的具体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的监管。 (三)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名录制管理。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符合规定的机构信息逐级上报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并定期更新。 二、储备计划 (四)各地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 (五)各地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地方政府

14-城市规划中老城区改造规划的几点思考

城市规划中老城区改造规划的几点思考 摘要:本文主要结合旧城改造的案例就老旧城区改造规划中的一些问题作了一些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城市规划;旧城改造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发展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不仅是新型小城镇的规划和发展问题,对一些已具规模的城市,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旧城改造规划。但由于对城市定位、以及老旧城区未来发展的预期偏差,导致我国的旧城改造大多千篇一律,或者成为房地产项目建设的“代名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建立在城市发展定位和发展预期的科学评估基础之上,旧城改造规划正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形式,必须建立清晰的定位,构建科学合理的改造和规化模式。本文将结合旧城改造的案例就老旧城区改造规划中的一些问题作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从不同层面看待旧城改造规划 旧城改造规划的特殊性在于,它不同于普通的规划项目、也不同于单纯的房地产开发规划,它同时兼具了城市更新和区域发展的特性。必须从技术、市场、城市发展等不同角度,以及宏观、中观和微观等不同层面看待和分析,从而制定正确的改造方向。 技术可行性是基于微观层面的视角,主要是从可行性角度去分析旧城改造规划中容积率、建筑、承载力、水电、配套、交通、外观、负面影响(消防、治安)、资源占用等情况。 市场因素是影响旧城改造项目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通过全面调研,综合分析,明确拆赔代价(经济测算)、房地产市场发展、开发顺序及难易、资金问题、开发商意愿、利益平衡等、政策(规划奖励、改造政策、规划审批)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方法和对策,才能有针对性的建立起旧城改造的定位和模式,也才能确保旧城改造后的良性发展。 旧城改造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否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也是评估和衡量旧城改造是否成功的重要依据,但由于这种结果的客观性不可能完全通过规划予以实现,所以如何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定城市的发展战略就显得更加重要,因为这直接影响着旧城改造和规划的思路和出发点。城市发展是个多因素制约和协同体系,需要对城市产业、环境、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功能用途、发展风险(政治、社会、管理)、发展紧迫性、城市意象、外部环境、未来机遇等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这中间很多因素存在相互制约和影响的关系,所以从城市发展的角度,建立起多因素全面协同,相互促进以及相互间最低的制约和限制关系才能保证城市未来发展的良性和可持续。 二、旧城改造规划的视野和定位 一个城市的旧城改造不应仅站在物质形态改善的层面为改造而改造,而应是旨在完善城市功能、塑造鲜明特色、寻求整体效益最优的“城市更新计划”,这就需要旧城改造规划要具有一个更广阔的视野,要从改造规划的内容、动因、改造规划的重点以及内涵等多视野进行全面分析。在过往的旧城改造中,大多旧改项目重在阻止城市物质性老化,局限于单纯的物质性的改造,把旧城改造变成了把旧建筑变成新建筑的简单翻新,把旧城改造的重点放在了改善城市环境和美化城市,把旧城改造的内涵局限于城市建设项目的组合。这种旧城改造和规划理念解决的只是城市短期发展问题,这种改造和规划理念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非常

村镇土地收储应对方案 .doc

村镇土地收储应对方案 撰写人:XXX 本文档介绍了XXXXX. YOUR LOG

为更好地发展县域经济,盘活城区土地资源,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我县中等城市建设战略实施,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镇所辖西村、张杖子两个行政村的部分集体土地进行收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对土地的收购储备,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能力,加快城区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收储范围 东起杨杖子自然村西、西至刘学强花棚东边、南至杨杖子前山山根、北抵张杖子村村级公路。具体收储面积及范围以国土部门勘测定界图为准。 土地补偿价格 该区域位于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Ⅲ,省政府批准的区片地价为5.6473万元/亩。考虑本区域土地征占市场价格,确定此次土地收储价格为耕地12.24万元/亩,设施农用地、园地、林地、建设用地参照耕地价格。另行给予村集体每亩地3000元,用于发展村公益事业。 附属物补偿办法

1、建(构)筑物补偿:经审批机关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按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给予补偿;未经批准非法建设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一律无偿拆除。 2、经济作物补偿:由农业主管部门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具体补偿方案后,报县土地收储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补偿。 3、林木补偿:由林业主管部门清点登记后给予补偿(补偿标准见附件2)。对发布收储公告后抢栽抢种林木、苗圃的一律不予补偿。 4、土坟补偿:单人1500元/座,双人1800/座。 5、水利、电力设施补偿:由水务、电力主管部门核实后按成本法评估作价补偿。 6、动产原则由所有权人自行处置,支付一定搬迁费用,或由相关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后协 商补偿。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成立土地收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土地收储工作,整体把握相关政策,研究议定有关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由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负责土地收储工作。镇为土地收储工作责任单位,负责总体协调把握、调度安排,具体负责组织工作组及村有关人员协助国土、林业、农牧、住建、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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