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6 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建议书 V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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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6 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建议书 V1.00

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

建议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客户部政要二处

2010年12月

目录

第1章项目背景 (1)

1.1项目意义 (1)

1.2项目背景 (2)

1.3建设目标 (2)

1.4建设原则 (2)

第2章系统框架图 (4)

2.1整体框架图 (4)

2.2政府追溯管理平台 (5)

2.3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 (7)

2.4新技术的要求 (15)

第3章系统设计和实现 (16)

3.1业务流程 (16)

3.2设计原则和框架 (20)

3.2.1应用层 (21)

3.2.2功能设计 (22)

3.2.3传输层 (23)

3.2.4感知层 (24)

3.3功能说明 (25)

3.3.1动物检疫机构产地检疫信息采集模块 (25)

3.3.2屠宰企业信息采集模块 (26)

3.3.3动物检疫机构屠宰检疫信息采集模块 (29)

3.3.4监管模块 (30)

3.3.5用户管理模块 (31)

3.3.6统计分析、报表管理模块 (31)

3.3.7查询模块 (32)

3.4技术实现 (32)

3.5系统构成 (34)

3.5.1通信网络 (34)

3.5.2硬件部分 (35)

3.6技术实现................................................................................................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4章规范、标准和名词解释.. (56)

4.1规范 (56)

4.2标准 (56)

4.3名词解释 (56)

第1章项目背景

1.1项目意义

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能促进现代科学技术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实践,主要有以下意义。

1.创新了监管模式,提升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水平。

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了对食品质量的全过程、多层次监管,传统的市场监管方式在新技术的带领下,完成了监管手段革新,实现了各部门的监管信息共享、监管手段融合、监管层次深化、监管数据准确,完整的溯源信息业保障了一旦出现食品问题投诉或食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追溯到源头和全程信息,大大提升了监管和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例如先期已经开始试点的,成都生猪溯源项目上线后,市场巡查率由每月10%左右上升到目前的80%,基本实现市场巡查的全覆盖。

2.维护了消费者权益,提升了群众食品安全信任度和满意度。

消费者通过溯源码查询可以了解到所购买产品的的全程完整信息,实现明白消费、放心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大大提升了群众对政府保障群众食品安全能力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例如成都生猪溯源项目上线后,据国家城调队对成都市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较2008年有1.57个百分点的提升。

3.促进了食品企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

生猪产品可追溯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的现象,促进了定点屠宰企业的健康发展和不断壮大,也促进了大型批发市场做大做强,也带动物联网射频、图像识别技术发展壮大,如以成都为例,据市商务局统计,2009年私屠滥宰的举报量比上一年同期减少35%左右,屠宰注水猪肉等不法行为逐步得到遏制,定点屠宰企业生猪屠宰量比上年同期增长34.3%,销售量增长33.6%,可追溯的猪肉从每天不足百头,增长到每天5000多头,完全覆盖成都市主城区农贸市场、超市,整个物联网产业也因此得到快速发展。

1.2项目背景

2010年10月,商务部按照《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精神,根据体系建设规范和相关的标准,规定了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目标、基本原则、总体框架、追溯流程、追溯实现方式及信息采集、传输、应用等内容,明确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基本准则和要求。本项目的具体内容适用于中央、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和试点城市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和验收。

试点城市: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广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江苏省南京市、山东省青岛市、福建省厦门市、四川省成都市、云南省昆明市等10个城市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首批试点,推动各地肉类蔬菜信息互联互通和追溯查询。

1.3建设目标

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建设以中央、省、市三级追溯管理平台为核心,以生猪屠宰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消费环节及“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为支撑,以追溯信息链条完整性管理为重点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肉类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提升流通行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1.4建设原则

1.统一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各试点城市按照商务部制定的统一标准,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五统一”,确保不同城市、不同追溯技术模式信息互联互通。

2.探索多元模式,推行成熟技术。全面推行技术成熟、成本易控制的IC卡为信息传递载体,将各流通节点信息相关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当地不同包装程度、流通模式及经营者信息化水平,探索采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条码、CPU卡等技术模式。鼓励企业结合内部管理需要,集成应用有特色的信息化解决方案。

3.改造交易流程,支撑行业管理。加强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经

营主体责任控制,运用信息化技术,以批发市场电子化结算为重点,推进流通节点内部管理信息化,优化交易流程,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的电子化,为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管提供支撑。

4.制定适度目标,逐步稳妥扩展。既着眼当前追溯需求,又顺应物联网发展趋势,尽量采用模块化设计,构建合理技术架构,为技术升级预留空间。在全面覆盖大型批发市场、机械化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菜市场的基础上,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

第2章系统框架图

2.1整体框架图

整个系统由两大系统组成:政府追溯管理平台和流通节点子系统及控制要点管理平台。

图1 追溯体系总体架构图

注:虚线框表示的产地追溯子系统不作硬性要求,各试点城市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建设。

其中,政府追溯管理平台应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建设中央、省、市三级追溯管理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运作、功能互补的全国追溯管理工作体系,作为政府部门开展流通追溯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的工作载体。

流通节点子系统及控制要点管理平台的要求:试点城市根据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的总体要求,兼顾企业内部信息化改造需要,按照“统一规划、政府支持、企业建设”的原则,以IC卡(或CPU卡,下同)为基本信息传递载体,在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

场、零售市场、消费环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等建设追溯子系统,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与城市追溯管理平台连接,作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的信息采集点,同时发挥规范各个环节交易流程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向生产环节延伸追溯关口,逐步实现流通与生产之间信息的无缝衔接。

2.2政府追溯管理平台

(一)中央追溯管理平台。

商务部负责建设与管理中央追溯管理平台,作为试点城市间的数据交换中心,全国追溯信息的集中管理中心,以及全国追溯体系日常运行的指挥调度中心。

平台具体功能如下:

1.汇总全国流通节点主体信息。

建立全国肉类蔬菜流通经营主体信息库,汇总各试点城市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含标准化菜市场和超市,下同)、团体采购单位、“产销对接”核心企业等流通节点主体基本信息,并按主体性质、主体类型、所属地区等进行存储和检索。

2.汇总各试点城市追溯信息。

建立以试点城市为网格、以流通节点为基本单元、以交易过程信息为基本内容的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库,汇总试点城市上报的追溯信息,按城市、流通节点、经营主体、批次等项目进行分级存储和检索,集成跨区域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链条。

3.对试点城市进行管理考核。

建立全国统一的试点城市追溯工作考核管理制度,制订工作动态考核指标,定期对各试点城市追溯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实现按季度或按月对各试点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信息传送的及时性、规范性、真实性、连续性的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

4.开展全国追溯信息综合分析利用。

按照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行业管理需要,建立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库,设定具体的统计分析项目,按日、周、月、年等周期,分品种、数量、价格等指标,综合运用同比、环比、走势、排行等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5.提供公共信息服务。

在中国市场秩序网设立专门窗口,发布有关追溯信息和问题肉类蔬菜警示信息,引导消费。通过网络、12312热线、短信等渠道,为交易主体和消费者提供查询和举报投诉服务。

(二)省级追溯管理平台。

在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开设省级追溯工作窗口,作为省级开展追溯管理的工作平台,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控本省试点城市追溯体系运行情况,并开展相关数据应用。

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城市达到一定数量的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工作需要,参照中央追溯管理平台模式,自行建设省级追溯管理平台,承担全省数据统计汇总、信息综合开发利用及对城市进行监督考核等功能。试点城市将相关数据信息同时传送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和省级追溯管理平台。

(三)城市追溯管理平台。

试点城市负责建设、管理城市追溯管理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分别实现与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和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互联互通,作为城市追溯信息的集中管理中心以及追溯体系日常运行的控制中心。已建设肉类(蔬菜)质量追溯数据中心的城市,按商务部统一要求进行改造。平台具体功能如下:

1.汇总全市流通节点主体信息。

对纳入追溯范围的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团体采购单位、“产销对接”核心企业等流通节点主体进行实名注册备案,签订追溯承诺书。建立专门的肉类蔬菜流通主体信息库,汇总各流通节点主体和进场经营商户(包括批发商、零售商、团体采购单位等)基本身份信息,按主体性质、主体类别、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等进行存储和检索。

2.汇总全市追溯信息。

建立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库,汇总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上报的追溯信息,按产地、流通节点、经营商户、追溯码等项目进行分级存储和检索,形成本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链条。按照商务部规定的具体采集指标及时限要求,将有关信息传送中央追溯管理平台。

3.支持应急事件快速处置。

根据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第一时间明确应急事件产生的上下游环节,锁定源头、追踪流向,向相关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发布警示信息,并利用智能化手段,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问题产品下架、退市、召回等应急处置工作。

4.对各流通节点进行监控管理。

制定追溯工作考核管理制度及动态考核指标,定期对各流通节点追溯工作进行考核和智能评估,实现按季度或按月对各流通节点信息传输的及时性、规范性、真实性、连续性的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建立问题发现模型库,形成对问题的筛选、定性与程度评价的统一方法,对各流通节点信息报送进行有效监控,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警示。

5.开展城市追溯信息综合分析利用。

适应当地肉类蔬菜流通行业管理需要,建立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库,设定肉类蔬菜各品种进货量、成交量、成交价等地方性统计分析项目,按日、周、月、年等周期,综合运用同比、环比、走势、排行等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6.提供综合信息服务。

通过平台用户权限管理方式,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综合查询服务,实现追溯信息共享。依托中国市场秩序网地方子站设立信息发布窗口,通过网络、12312热线、短信等渠道,为交易主体和消费者提供查询和举报投诉服务。

2.3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

试点城市根据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的总体要求,兼顾企业内部信息化改造需要,按照“统一规划、政府支持、企业建设”的原则,以IC卡(或CPU卡,下同)为基本信息传递载体,在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消费环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等建设追溯子系统,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与城市追溯管理平台连接,作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的信息采集点,同时发挥规范各个环节交易流程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向生产环节延伸追溯关口,逐步实现流通与生产之间信息的无缝衔接。

根据整体流通环节和控制要点,形成系统的具体要求和功能。如下图:

(一)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

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设覆盖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或固定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信息录入设备的追溯子系统,作为肉类追溯的源头控制点和关键信息采集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片肉激光灼刻技术。主要功能如下:

图2 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功能示意图

1.对进场交易主体进行备案。

实名注册备案。对进场经营者(货主、买主)进行实名注册备案,签订追溯承诺书。已在其他流通节点备案的经营者无须再备案。

服务卡发放。对备案主体发放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经营者须持卡交易。

2.生猪进厂登记。

确定批次。以生猪产地检疫证明为批次管理依据,同一张产地检疫证的生猪为同一

批次。

建立电子台账。根据确定的批次,建立以产地检疫证号为索引的电子台账,登记该批次生猪的品种、数量、重量、贩运户(货主)、进厂时间、产地、养殖户(场)、产地检疫证号、运输工具消毒证号等信息。

3.宰前检疫结果登记。

经宰前检疫、“瘦肉精”抽检后,将检疫信息录入该批次电子台账。

4.宰后检疫检验结果登记。

经宰后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将检疫检验信息录入该批次电子台账。

5.肉品出厂登记。

录入电子台账。货主持卡取肉或者买主持卡买肉后,将品种、数量、重量、货主(买主)、出厂时间等交易信息录入该批次电子台账。

写入服务卡。将电子台账内与该肉品有关的信息写入货主或买主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

生成交易凭证。根据交易信息,通过专用设备生成带有追溯码的交易凭证。

6.信息传送。

信息标准化处理。追溯子系统按信息采集要求,自动对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

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备案信息实时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交易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并由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传送下游环节。采集指标按商务部统一规定执行。各试点城市可根据需要增加个性化采集指标,但不传送中央追溯管理平台。

(二)肉类蔬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

以电子结算为原则,在大型批发市场建立覆盖肉类蔬菜进场、检测、交易、结算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录入设备,以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输出设备的追溯子系统,作为蔬菜追溯的源头控制点和肉类蔬菜追溯的关键信息采集点。主要功能如下:

图3 肉类蔬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功能示意图

1.对进场交易主体进行备案。

实名注册。对进场经营者(批发商、零售商)进行实名注册备案,签订追溯承诺书。已在其他流通节点备案的经营者无须再备案。

服务卡发放。对备案的经营者发放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经营者须持卡交易。

2.肉类蔬菜入场登记。

(1)已建立电子台账的肉类蔬菜。

持卡申报。由批发商入场后向批发市场持卡申报,市场管理员以交易凭证为分批验货的依据。

验货登记。市场管理员现场分批验货并登记,通过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将信息自动导入追溯子系统,完成与系统中该批次肉类蔬菜信息的匹配验证。

(2)尚未建立电子台账的肉类蔬菜。

确定批次。以动物产品检疫证、蔬菜产地证明或上市凭证为批次管理依据,同一批发商的同一张动物产品检疫证、产地证明或上市凭证的肉类或蔬菜为同一批次。

建立电子台账。由市场管理员登记肉类蔬菜来源信息,分别建立以动物产品检疫证号或产地证明号(上市凭证号)为索引的电子台账。其中,肉类包括批发商、品种、数

量(重量)、动物产品检疫证号、肉品品质检验证号、车辆消毒证号、屠宰企业、生猪产地等信息,蔬菜包括批发商、品种、数量(重量)、产地证明号或上市凭证号、产地、种植户(场)等信息。

写入服务卡。将电子台帐的肉类蔬菜信息写入批发商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

3.肉类蔬菜检测结果登记。

批发市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肉类蔬菜进行质量检测,将相关信息录入该批次电子台账。检测不合格的,自动向下游各环节发送中止交易的指令。

4.肉类蔬菜交易登记。

数据传送电子秤。通过局域网即时连接、刷卡读取等方式,将肉类蔬菜信息传送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支持肉类蔬菜交易。

导入电子台账。买卖双方交易时,将品种、价格、数量、买主、流向等交易信息导入该批次电子台账。

写入服务卡。将批发信息写入买卖双方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零售信息写入卖方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

持卡结算。批发交易买方持卡到电子结算中心结算。

获取交易或零售凭证。批发交易买方在结算完成后,获取带有追溯码的交易凭证;零售交易卖方通过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消费者打印带追溯码的零售凭证。

5.信息传送。

信息标准化处理。追溯子系统按信息采集要求,自动对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

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备案信息实时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交易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并由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传送下游环节。采集指标按商务部统一规定执行。各试点城市可根据需要增加个性化采集指标,但不传送中央追溯管理平台。

(三)肉类蔬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

在零售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等)建立以入场(市)确认、摊位间调拨和零售交易打单管理为核心内容,以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信息对称控制手段的追溯子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图4 肉类蔬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功能示意图

1.对入场(市)摊户进行备案。

实名注册备案。零售市场对入场(市)零售商(含种植户,下同)进行实名注册备案,签订追溯承诺书。已在其他流通节点备案的经营者无须再备案。

服务卡发放。对备案的零售商发放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零售商须持卡交易。

2.肉类蔬菜入场(市)确认。

(1)已建立电子台账的肉类蔬菜。

持卡申报。肉类蔬菜入场(市)时,零售商向零售市场持卡申报,市场管理员以交易凭证为分批验货的依据。

验货登记。进行现场分批验货并登记,信息自动导入追溯子系统,完成与系统中该批次肉类蔬菜信息的匹配验证。

(2)未建立电子台账的蔬菜。

确定批次。对未经批发市场而直接进入零售市场的蔬菜,以产地证明号或上市凭证号为批次管理依据,零售商当次所进蔬菜为同一批次。

建立电子台账。由市场管理员登记品种、数量、产地证明号或上市凭证号、产地、种植户(场)等信息,建立以产地证明号或上市凭证号为索引的电子台账。

写入服务卡。由市场管理员将电子台账信息写入零售商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

3.肉类蔬菜检测结果登记。

试点城市对零售市场有检测要求的,零售市场按要求对肉类蔬菜进行质量检测,将相关信息录入该批次电子台账。检测不合格的,自动中止交易。

4.肉类蔬菜交易打单。

数据传送电子秤。通过局域网即时连接、刷卡读取等方式,将肉类蔬菜信息传送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支持零售交易。

生成零售凭证。零售商销售肉类蔬菜时,通过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在允许的重量浮动范围内,为消费者打印带有追溯码的零售凭证。

导入电子台账。将交易信息自动导入该批次电子台账。

写入服务卡。将交易信息写入零售商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

5.信息传送。

信息标准化处理。追溯子系统按信息采集要求,自动对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

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备案信息实时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交易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传送,采集指标按商务部统一规定执行。各试点城市可根据需要增加个性化采集指标,但不传送中央追溯管理平台。

(四)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

在消费环节建立以消费者信息查询和团体消费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的追溯子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1.消费者信息查询。

试点城市通过在零售市场安装专用的查询终端,开通手机短信、互联网、热线电话等查询通道,供消费者查询肉类蔬菜流通相关信息。

2.团体消费管理。

试点城市选择部分团体消费单位(大中型企业、政府机关、学校、餐饮企业、肉类蔬菜制品加工厂等)建立以进货验收为核心的追溯子系统。

进货验收。采购员运回所采购的肉类蔬菜后,由单位管理员通过追溯子系统进行现场读卡验收。

匹配验证。将信息自动导入追溯子系统,完成与系统中所属批次信息的匹配验证,结果自动反馈城市追溯管理平台。

(五)“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

“产销对接”核心企业(全产业链企业、配送企业等),按照全国统一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改造现有内部追溯管理系统,实现对所经营的肉类蔬菜流通信息的标准化采集,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采集指标按商务部统一规定执行。各试点城市可根据需要增加个性化采集指标,但不传送中央追溯管理平台。

2.4新技术的要求

本系统主要采用IC卡为信息记录和传递载体,实现各流通节点间追溯信息相互关联。鼓励各个城市在应用IC卡技术的基础上,根据当地不同包装程度、流通模式及经营者信息化水平,采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条码等技术,探索更先进的追溯技术模式,不断细化追溯单元,提高追溯精度。

(一)IC卡+RFID模式。

以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作为交易主体身份凭证和肉类蔬菜流通信息记录与传递载体,同时,采用RFID标签对肉类蔬菜追溯单元进行特定化标识,实现服务卡内信息与追溯客体的准确匹配。也可利用RFID传递相关信息。适用于包装化、品牌化、附加值高的肉类蔬菜单元的追溯。

(二)IC卡+条码模式。

以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作为交易主体身份凭证和肉类蔬菜流通信息记录与传递载体,同时,采用条码对肉类蔬菜追溯单元进行特定化标识,实现服务卡内信息与追溯客体的准确匹配。适用于包装化肉类蔬菜单元的追溯。

(三)多项技术集成模式。

综合运用RFID标签、条码等技术手段,在不同环节对肉类蔬菜追溯单元进行特定化标识,实现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内信息与追溯客体的准确匹配。适用于多环节、包装化、品牌化的肉类蔬菜单元的追溯。

第3章系统设计和实现

3.1业务流程

根据商业部下发的规范,针对试点城市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如下业务流程应该在系统中得到体现。

试点城市生猪溯源项目按照商务部对肉菜溯源的标准进行规划,一期从屠宰环节开始追溯。

1.全业务流程设计

全业务流程图

2.政府监管功能

各部门监管内容如下图所示。监管功能包括屠宰、流通、消费各环节信息监管。监管内容按部门角色业务划分,体现监管功能的全面性及业务流程的规范性。

在共用一个数据中心的省、市、区县三级业务管理平台下,商务、农委、工商、质检、卫生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随时可以通过互联网按各自权限进入系统查看整个流程的运行状况及关系到与本部门有关的生猪产品情况,农委部门可以实时监管管辖区域内生猪养殖情况,工商部门可以实时监管管辖区域内个体经营户猪肉的销售情况,质检部门可以实时监管管辖区域内食品加工企业的进货情况,卫生部门可以实时监管管辖区域内餐饮企业的猪肉进货情况,与此同时也通过系统运行图对各个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统计,有效的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

由于工商部门负责流通市场正常秩序的维持和整顿,因此在工商部门管辖下的各市场开办方必须配备IC卡巡查读写设备,以对市场内商户身份进行巡检,利用IC卡巡查读写设备无线通讯技术与政府监管中心平台进行连接,现场检验商户IC卡,读取后台数据,再比对商家的肉品交易凭证和“两章一证”等纸质手续,真正按商务部要求做到“单卡证”三者同行,杜绝不达标的猪肉进入流通市场。

3.供应链业务管理功能

从屠宰刀最终用户环节,通过平台进行信息录入、转发、统计等各项管理。

4.溯源流程

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

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 设试点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二 在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试点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杭州市副市长张建庭 尊敬的姜增伟副部长,尊敬的房爱卿部长助理,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杭州市人民政府感谢商务部将杭州确定为全国首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这既是对杭州的信任,也是鞭策和鼓励,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在商务部的指导和支持下,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经过半年多的艰苦工作,我市的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已经建成,城市管理平台及各追溯子系统的软件开发已初步完成,农贸市场零售环节追溯电子秤正批量投入使用,农贸市场无线网络工程已近尾声,蔬菜批发环节的追溯工作正进入攻坚阶段,我市正为系统的全面实施作积极的准备。现将开展试点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试点 肉类和蔬菜是“菜篮子”主要商品,是重要的民生商品,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保障肉菜的质量安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杭州市政府高度重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试点工作,在被确定为试点城市后,邵占维市长专门指示要

将试点范围由主城区扩大至萧山区、余杭区;2010年10月21日,邵占维市长亲自出席全国肉菜流通追溯试点工作会议,并代表杭州市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此外,邵占维市长还多次过问试点工作,要求杭州市在试点工作中率先做出成效。今年初,杭州市政府将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列入2011年政府实事项目,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为加强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贸易局成立了实施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技术保障、运行维护等三个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在试点工作中,杭州市大力加强资金保障,除中央财政资金资助外,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5000万元。我市专门制定了金管理办法,明确自2011年起, 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维护追溯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抓住关键环节,有序推进工作 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肉菜追溯项目预计覆盖8家定点屠宰厂、19家肉菜批发市场、70余家超市门店、200家农贸市场、8000余个肉菜批发商、12250个农贸市场零售经营户、20000家餐饮食堂等团体采购单位,组织实施的工程浩大,任务十分艰巨。在千头万绪的试点工作中,我们注重抓住关键环节,集中精力,重点推进。 (一)规范项目招标。我市在2011年初率先完成了项目招标。在招标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商务部对投标单位资

RFID蔬菜溯源系统实施初方案

RFID蔬菜溯源系统设计与实施初步方案 一、RFID技术的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的射频识别技术在仓储管理、电子自动化、产品防伪、RFID卡收费等领域应用较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因为任何一种技术如果得到普及,都将会孕育一个庞大的市场,射频识别将是未来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国政府在1993年制定的金卡工程实施计划,是一个旨在加速推动我国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的重大国家级工程,由此各种自动识别技术的发展及应用十分迅猛。现在,射频识别技术作为一种新兴的自动识别技术,在中国也得到了很快地普及。可以说、我国射频识别产品的市场是十分巨大的。出现这种情况,正是由于在世界各地许多RFID的陆续推广,这项技术正以平稳的速度向前迈进,而中国,做为RFID最大宗应用地,为RFID技术的推广应用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二、我国蔬菜供应安全管理的现状。 蔬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链条,其中蔬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在这个链条中占有重要地位,包含了从农业投入品的供给、初级蔬菜产品的生产、蔬菜产品的加工、蔬菜产品的流通一直到蔬菜产品的销售,如果蔬菜产品在这一过程的任何环节受到污染,都造成蔬菜产品的不安全,将产生不利于人体健康的因素。 造成蔬菜安全的几个问题: (一)生产环节 1.生产环境 2.农业投入品 3.生产管理 在蔬菜产品生产过程中,生产管理的方法及生产者的意识对蔬菜产品安全都有影响。我国目前蔬菜生产规模小、群体大,集约化和规模化的程度差,难于步入规范化和标准化生产,这给安全化生产的控制带来难度。 (二)加工环节 生产加工过程对蔬菜产品的污染是多方面的,几乎每个生产加工环节都能造成食品的微生物污染。

肉类蔬菜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平台建设方案详细

肉类蔬菜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平台建设方案 目录

第一章概述 ------------------------------------------- 7 1.1 建设背景---------------------------------------------------- 7 1.2 应用技术简介------------------------------------------------ 8 1.2.1 RFID技术------------------------------------------------------ 8 1.2.2 条形码技术---------------------------------------------------- 10 1.2.3 智能卡技术---------------------------------------------------- 10 1.3 系统概述--------------------------------------------------- 11 1.4 建设目标及原则--------------------------------------------- 13 1.4.1 建设目标------------------------------------------------------ 13 1.4.2 建设原则------------------------------------------------------ 14 第二章平台简介 -------------------------------------- 15 2.1 系统简介--------------------------------------------------- 15 2.2 系统构架--------------------------------------------------- 15 2.3 平台设计思路----------------------------------------------- 17 2.4编码规------------------------------------------------------ 19 2.5网络结构---------------------------------------------------- 19第三章系统实现方案 ------------------------------------ 21 3.1屠宰环节---------------------------------------------------- 21 3.1.1屠宰进场登记-------------------------------------------------- 21 3.1.2分割后的数据衔接---------------------------------------------- 21 3.2 销售和运输------------------------------------------------- 22 3.2.1 肉类销售运输-------------------------------------------------- 22 3.2.2 蔬菜批发运输-------------------------------------------------- 23 3.3 终端市场环节----------------------------------------------- 23 3.3.1 分割销售------------------------------------------------------ 24 3.3.2 肉类蔬菜追溯查询---------------------------------------------- 24 3.3.3多渠道追溯查询------------------------------------------------ 25 第四章肉类蔬菜追溯监管平台构成------------------------- 27第五章肉类蔬菜追溯监管平台功能介绍--------------------- 28 5.1 肉品追溯监管----------------------------------------------- 28 5.1.1屠宰企业管理系统---------------------------------------------- 30 5.1.1.1 企业发卡管理-------------------------------------------- 30 5.1.1.2 企业台帐管理-------------------------------------------- 30 5.1.1.3 企业信息查询-------------------------------------------- 31 5.1.2肉品流通企业(经营者)管理系统-------------------------------- 31 5.1.2.1企业信息管理-------------------------------------------- 31 5.1.2.2发卡管理------------------------------------------------ 31

南京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升级-

南京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升级- 通用设备购置与系统集成项目公示内容 Ⅰ、南京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升级-通用设备购置与系统集成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以上,无不良信誉记录。 (2)具有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4)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Ⅱ、南京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升级-通用设备购置与系统集成采购需求: 一、设计原则及系统作用 1.1原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简介及整体项目设计原则 南京市肉类流通追溯系统建设于2010年4月启动,已在1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2家肉类批发市场、7个区县选择35家农贸市场、4家大卖场总部、6家肉类配送中心和10家团体采购单位率先进行试点,并于当年11月25日起在上述范围内运行。 目前该系统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在市电信机房,系统软件为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架构为BS 加CS模式,数据库为SQLServer。 目前农贸市场等采用的是有线局域网加互联网的传输方式。 现南京肉品流通安全信息卡(IC卡)作为各流通环节信息载体。 肉类流通追溯码为10位。 根据商务部制定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按照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流程“五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以追溯信息链条完整性管理为重点,建设屠宰、加工、批发、零售以及团体采购人等肉菜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和市级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并与中央和各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肉类蔬菜流通信息的正向跟踪、逆向溯源,提高肉类蔬菜流通行业管理和安全水平。 以肉菜流通安全信息监管、追溯为目的,以应用系统开发、系统集成、信息采集、信息整合为基础,以数据中心建设为核心,以互联网为支撑,将追溯卡、RFID射频技术、电子标签、工控理货机、手持终端、可编程电子秤有序集成,充分发挥肉菜流通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程度和可用性,做到系统性、超前性、兼容性、扩展性以及实用性。 1.2系统作用 一是及时准确地采集、处理全市肉菜流通的经营者、检疫检测情况、来源信息、流向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实现有源可溯,满足市政府、市相关职能部门对肉菜监管,追溯需求。二是为政府部门提供及时、可靠的猪肉和蔬菜流通的数量、价格、产地数据和信息分析服务,使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更加有效。三是为市民提供肉菜来源质量信息服务。 二、建设目标 将前期试点的肉类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与本项目合并升级,建设我市完整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整个项目分两年完成,工程进度要求如下: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建设,以及全部的2家肉类批发市场、3家蔬菜批发市场、8家肉类配送中心、供应城区肉类的20家生猪定点屠宰场、江南八区和江宁区东山镇全部180家农贸市场等节点子系统建设。 2012年底前再完成3家蔬菜加工配送中心、4个郊区县的7家生猪屠宰场和20家城镇农贸市场、

食品质量安全溯源监管系统解决方案

食品质量安全溯源监管系统解决方案 一、系统概述 食品行业特别肉菜业是完全竞争型产业,参与者众多,产品基本无差异,参与者无法形成对市场的垄断,“小规模、大群体”是肉菜批发市场经营主体的典型特征。肉菜批发市场的交易渠道主要是通过现货协商确定价格的方式进行,交易价格以买卖双方根据市场行情自由议价,通过现金交易结算。大多都存在以下问题: 1)蔬菜批发市场主体市场化组织程度低、规模小而分散; 2)蔬菜批发市场布局不合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交易手段落后; 3)蔬菜生产加工和销售标准不规范、农药残留检测体系不完善; 4)蔬菜批发市场价格变化快、稳定性差; 通过建立食品(肉、蔬菜类等)流通追溯体系将很好的解决食品(肉、蔬菜类等)批发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本系统以行业定制化的软硬件方案实现以RFID高频技术为核心的食品(肉、蔬菜类等)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模式,并对众多的异构信息进行转换、融合和挖掘,实现以RFID为关键索引的信息应用服务,同时所提供食品(肉、蔬菜类等)示范性应用全面涉及食品(肉、蔬菜类等)供应链的种植(养殖)、配送、物流、产品检验、批发、市场销售等诸多环节的信息采集、记录与交换,低成本高效率的硬件方案和完备的信息共享交换软件技术支撑平台无缝结合,严密的数据认证和访问控制设计机制,为不同对象涉及食品(肉、蔬菜类等)的质量安全应用服务提供了坚实基础。平台的建设将有利于指导农村规模化科学生产,优化传统批发流通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流程,简化和加快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的信息交换,同时也充分满足消费者对食品信息的知情权。 二、系统架构 本系统的应用软件开发将根据本项目既有实际情况,采用C/S+B/S相结合的模式,市级管理平台和各业务子系统采用B/S模式,由市级管理平台统一分配账号,批发市场电子结算系统采用C/S模式实现,同时零售市场的电子称数据收集也通过C/S模式,市场巡查手持机通过GPRS网络与市级管理平台相连,带GPRS传输网络的电子称也是直接与市级管理平台相连,平台架构是采用基于J2EE和.net平台上的层次化的、面向组件和服务的软件体系架构。 在总体技术架构的基础上制定肉菜流通追溯的技术体系,主要包括肉类流通追溯技术标准体系、肉类流通追溯建设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体系、硬件支撑平台、系统支撑平台、应用服务平台、应用平台及对外接口组成,在此技术体系基础上,各子系统进行规划设计,将总体目标细化成子系统的目标,分解体系结构,进行子系统的体系结构和功能模型设

肉类蔬菜追溯系统设计方案

肉类蔬菜追溯系统设计方案 1.项目概述 1.1.概述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是商务部的“一号工程”,是为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肉菜流通的组织化、信息化水平,增强我国肉类蔬菜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能力而在全国开展的试点工程。目前主要有肉类和蔬菜类两种追溯流程。肉类流通追溯流程从屠宰环节开始,生猪和牛羊在屠宰前后分别对产地来源和检疫、检验信息进行登记;肉品进入批发、零售环节通过IC卡、溯源秤交易,打印交易小票。蔬菜流通追溯流程从批发环节开始,蔬菜进入批发市场首先对蔬菜产地来源和检测信息进行登记,批发、零售环节通过IC卡、溯源秤交易,打印交易小票。消费者可凭小票的追溯码,通过网络、电话、手机和查询机等多种方式,依次查找到肉菜的零售商、批发商、屠宰企业、肉菜来源地等信息;肉菜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时,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市级管理平台,在第一时间锁定源头、追踪流向,依法处置,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目标。 1.2.范围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包括肉类、蔬菜追溯管理二个系统和共享的信息平台、销售、查询终端。 2.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 1、业务流程 肉类、蔬菜追溯是以批发市场、定点屠宰企业为中心环节,上游连接生产基地和省内外各主要产区的农产品经营者,下游连接农贸市场、超市等城区零售商和餐饮、团体消费单位,实行全面的索证索票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把关,流通主体实行一人一卡,形成肉类、蔬菜流通领域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业务流程图(本图为简略图,直供农贸市场、超市的商品未体现)如下:

流程关键点: 实行市场准入机制,所有蔬菜、生猪和冷鲜肉批发商必须在屠宰场和批发市场进行登记备案。肉类、蔬菜源头信息由批发经营户负责向供货方索要,客菜(外地蔬菜)和外地冷鲜肉在进入批发市场时进行源头信息的登记。实现农口信息与流通领域信息的对接。 检测信息是肉类、蔬菜进场登记信息中的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外地蔬菜进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手持读写终端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手持读写终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手持读写终端的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手持读写终端的设计、制造、试验和应用。 本标准是制定产品标准的依据,同时为产品试验和认证提供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88 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ISO七位编码字符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5080.7 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GB/T 5271.14 信息技术词汇第14部分:可靠性、可维护性与可用性 GB/T 6107-2000 使用串行二进制数据交换的数据终端设备和数据电路终接设备之间的接口GB 9254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5629.11(所有部分)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第11部分:无线局域网媒体访问控制和物理层规范 GB/T 17618 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18030 信息技术中文编码字符集 GB/T 18220-2012 信息技术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通用规范 GB/T 18347 128条码 GB/T 18455 包装回收标志 GB/T 25000.51-2010 软件工程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商业现货(COTS)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GB/T 26125 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27766 二维条码网格矩阵码 SJ/T 11364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YD/T 1484-2011 移动台空间射频辐射功率和接收机性能测量方法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2009年3月1日 ISO/IEC 14443(所有部分)识别卡无触点的集成电路卡接近式卡

水果蔬菜跟踪与追溯指南-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汇总

水果、蔬菜跟踪与追溯指南 1.0版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前言 本指南是参照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2001年出版的《生鲜产品追溯指南》(FRESH PRODUCE TRACEABILITY GUIDELINES)和EAN比利时/卢森堡2003年出版的《EAN·UCC规范用于水果、蔬菜和马铃薯的标识与追溯》(EAN·UCC SPECIFICA TION FOR THE IDENTIFICATION AND TRACEABILITY OF FRUIT, VEGETABLES AND POTATOES)编写的。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食品供应链中一个关键的因素。尽管各国政府和相关的管理部门以及生鲜产品供应链的参与方尽了最大的努力,食品安全的问题可能永远也不会完全消除。有效的追溯系统能够准确地缩小食品安全问题的范围。采用EAN·UCC系统(在我国统称为ANCC系统)对生鲜产品的种植、加工、包装及零售等供应链各环节的管理对象进行标识,并相互连接,然后将这些标识用条码与人工可识读方式表示出来。一旦生鲜产品出现卫生安全问题,可以通过这些标识进行追溯,准确地缩小安全问题的范围。例如,如果蔬菜出现了问题,可以追溯到问题蔬菜的包装环节、种植蔬菜的农场或某一个体种植者、直至种植蔬菜的农田。这样就可以阻断这些地方的货源流入市场,然后进行有效的治理。 目前,EAN已经开发了采用EAN·UCC系统跟踪与追溯食品、饮料、牛肉制品、鱼制品、水果和蔬菜的应用。全世界已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EAN推出的EAN·UCC系统,对食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跟踪与追溯,获

得了良好的效果。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已经正式将EAN·UCC系统推荐用于食品的跟踪与追溯。2002年欧盟出台了(EC)No 178/2002法规(即“食品安全白皮书”),要求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欧盟国家上市的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功能。 本指南提供了一个采用国际统一和通用的编码与条码系统对水果、蔬菜进行跟踪与追溯的方法。依据来自种植者的有关水果、蔬菜连续准确的信息,对从农场种植到零售进行有效地跟踪与追溯。指南为水果、蔬菜供应链中所有参与方采用EAN·UCC系统对水果、蔬菜编码提供建议和帮助。指南为贸易单元(如纸箱、盒子或箱柜)和物流单元(如托盘)实施EAN.UCC系统编码与条码提供建议与指导。 本指南只提供一个水果、蔬菜产品跟踪与追溯的基本方法和应用模型,具体应用还应根据各企业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详实的应用解决方案。 本指南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ANCC)制定并负责解释。EAN·UCC 系统通过提供标准的工具,让产品供应链的所有参与方采用全球通用的商业语言进行交流,降低产品追溯的成本,满足供应链管理与国际贸易的需求。EAN·UCC系统用于全球诸多行业,随着技术的进步,EAN·UCC 系统也在不断发展。本指南将随着科技的进步适时推出新的版本。 编者 2004年6月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 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产品购销 【发文字号】商秩字[2010]279号 【发布部门】商务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0.09.26 【实施日期】2010.09.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商秩字[2010]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务)厅(局):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组织化、信息化水平,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中央财政支持有条件的城市进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为指导地方做好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肉类、蔬菜是城乡居民重要的基本生活必需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

国肉类蔬菜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但目前肉类蔬菜生产和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均较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欠缺,管理难度大,质量安全隐患仍然较多。近年来,肉类蔬菜等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引起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担忧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做到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的流通信息链条和责任追溯链条,有利于提高流通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防范措施,形成溯源追责机制,创造放心肉菜渠道品牌;有利于消费者查询和维权,改善消费预期,促进消费;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对问题食品的发现和处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流通体系的不断完善,提高市场运行调控水平;有利于促使生产者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加工,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突出肉类蔬菜流通追踪溯源的基本功能,提高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二)工作目标。 以肉类、蔬菜“一荤

智慧畜牧业全产业链追溯体系整体解决方案

智慧畜牧业全产业链追溯体系解决方案一、前言 古往今来,养殖业一直都是人类与自然界进行物资交换的重要环节。从原始社会的简单圈养,到现代化的养殖场,可以这么说,养殖业的发展史几乎与人类历史一样悠久。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养殖业是农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与种植业并列为农业生产的两大支柱。 基于国家改革和完善商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以及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以成熟技术兼容已有局部应用,以“安全、方便、幸福、安居”为宗旨,打造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的“智慧溯源协同平台”体系,以追溯平台为核心,建立追溯应用系统,覆盖产品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终端销售、检验检测、政府监管、企业管理、查询验证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在建立产品流通信息追溯体系标准的基础上,为政府、企业、消费者提供产品流通追溯相关信息、定制应用服务、及数据增值服务。 二、建设背景 我国是一个畜牧大国,在实现畜牧业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企业生产管理水平低、政府监管薄弱、环境污染、行业数据资源分散等问题,阻碍了现代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牛、羊肉产品的需求已由“量变”转为“质变”,对牛、羊

肉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肉牛业实际上还处于初级阶段,特别是在生产水平、疫病控制、肉产品安全方面以及高效牧场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成为中国肉牛业发展以及打入国际市场的瓶颈。 三、建设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 《内蒙古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 《内蒙古自治区当前产业发展序列》内政办发〔1998〕57号 《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 《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 四、建设意义 1、社会效益 追溯系统能让消费者通过手机查询,知道餐桌上每一块肉的源产地,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 (试行) 本规范规定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有关代码的编码原则、编码规则和载体,适用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有关代码的编写及管理。 一、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一)流通节点。为肉类蔬菜交易提供场所及相关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标准中包括屠宰厂(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超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 (二)经营者。实际从事肉类蔬菜交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标准中包括在各个流通节点从事交易活动的商户和团体消费单位。流通节点企业本身从事交易活动的,具有流通节点和经营者双重身份。 (三)主体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肉类蔬菜流通过程中识别主体身份的代码。按照主体身份的不同,分为流通节点主体码和经营者主体码。经营者主体码一般标注于经营者所持有的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上。 (四)追溯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标注于交易凭证或零售凭证上,用于查询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合成追溯信息链条的代码。也称交易凭证号或零售凭证号,由数字组成。 (五)批次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区分不同

批次肉类蔬菜的代码。一般在首次建立电子台账时由流通节点子系统自动生成,记载于电子台账内。肉类可直接采用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号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号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作为批次码,蔬菜则按本规范规定的规则编制批次码。 (六)商品码。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区分不同肉类蔬菜品种的代码。主要作用在于解决计算机系统中规范化输入、统一识别的问题。 二、编码原则 (一)唯一性。在全国范围内,一个编码对象仅应有一个代码,一个代码只唯一标示一个编码对象。 (二)可扩充性。代码应留有适当的后备容量,以便适应不断扩充的需要。 (三)简明性。代码结构和形式应简单明了,便于手工输入。 (四)科学性。代码结构的设计应充分考虑肉类、蔬菜实际流通的各个环节,符合实际业务流程。 三、编码规则 (一)主体码。 1、流通节点主体码。 主要是指流通节点主体的身份编码,由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流通节点进行备案时负责编制、发放。由备案地行政区划代码+备案号组成,共9位数字。其中,行政区划具体到区县级,代码采用GB/T2260的6位数字码;备案号根据流通节点主体在城市

蔬菜肉类追溯系统解决方案

蔬菜、肉类流通追溯系统 建设方案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2011年6月

蔬菜、肉类流通追溯系统建设方案 目录 一、项目背景介绍 (1) 1.1建设背景 (1) 1.2建设意义 (1) 1.3中国移动甘肃有限公司介绍 (2) 二、蔬菜、肉类流通追溯系统解决方案 (3) 2.1总体建设目标 (3) 2.2平台设计原则 (4) 2.2.1 安全性 (4) 2.2.2 先进性 (4) 2.2.3 易操作性 (4) 2.2.4 可扩充性 (4) 2.2平台设计架构 (5) 2.3蔬菜、肉类流通追溯平台功能简介 (7) 2.3.1需求分析 (7) 2.3.2经营者管理 (8) 2.3.3蔬菜管理 (8) 2.3.3.1蔬菜进场管理 (8) 2.3.3.2蔬菜批次管理 (8) 2.3.3.3检测信息登记 (9) 2.3.3.4 (9) 2.3.4交易管理 (9) 2.3.4.1蔬菜价格 (9) 2.3.4.2交易大厅 (9) 2.3.5订阅管理 (9) 2.3.6电子秤管理 (10) 2.3.6.1数据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7报表管理 (10) 2.3.8系统管理 (10) 2.3.8.1组织机构管理 (10) 2.3.8.2通讯录管理 (10) 2.3.8.3权限管理 (12) 2.3.8.4日志系统 (13) 三、短彩信平台扩展应用方案 (13) 四、技术指标 (15) 4.1技术指标 (15) 4.2系统数据容量 (15) 4.3用户承载容量 (15) 五、结束语 (16)

通信公司蔬菜、肉类流通追溯系统建设方案(doc 18页)

通信公司蔬菜、肉类流通追溯系统建设方案(doc 18页)

蔬菜、肉类流通追溯系统 建设方案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2011年6月

一、项目背景介绍 1.1 建设背景 农产品对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极其重要,它是维持人类生存、发育和成长最重要的物质,食品安全是预防疾病、增加人体健康的基本条件和保证。自20世纪70年代依赖,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食源性疾病危害具体。国际上,疯牛病、口蹄疫、禽流感等疾病相机爆发和传播,在国内,反生了苏丹红、劣质粉丝、龙口粉丝等食品质量事件,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成为可追溯系统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方面,可追溯系统能够为消费者、生存者和政府相关结构提供产品真是可靠的信息,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传递质量信号作用; 在产品安全问题处理方面,利用可追溯系统能迅速有效地识别出发生问题的原料或产品加工阶段,明确企业或相关部门的责任,不仅能够减少产品召回的成本,还能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实行惩罚措施。 1.2 建设意义 产品质量追溯对企业的意义: 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并不是为了监管企业而是帮助企业建立品牌形象,提升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全程化的追踪管理,既加强了企业质量管理,减少了纠错成本,并且方便企业收集商品情报了解消费趋势,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在流程制造领域,尤其是在食品安全,药品生产,以及一些化工产品制造领域,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已经成为企业赖以生存的重要的管理手段之一。在离散制造企业,如汽车、电子产品,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候通过建立追溯系统迅速查清楚相关批次和质量问题存在的关键,并召回相关批次产品,一方面能够快速处理消费者的问题,同时减少召回损失。 产品质量追溯对消费者的意义: 产品追溯体系的建立,当发生质量事故时能够提出恰当的应对措施,降低消费者的损失,使得消费者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例如汽车行业的召回制度就是以产品追溯体系为基础。

[研究进展,蔬菜,我国]我国蔬菜溯源系统研究进展

我国蔬菜溯源系统研究进展 摘要:介绍了目前我国蔬菜溯源系统的现状,指出其中的一些问题,如溯源信息表达不正确、有关流程不协调、缺少终端系统等,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加快我国蔬菜安全可溯源体系的发展。 关键词:溯源系统;研究进展;蔬菜 蔬菜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农业的发展,更关系到人类的身心健康,但消费者无法辨别所购买产品的安全信息,在这种大背景下农产品安全追溯应运而生。溯源系统最初应用于汽车、飞机的质量追踪及产品召回中。目前在发达国家,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1~3]。 笔者经过走访调查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对我国蔬菜溯源管理应用作一综述,从溯源的定义、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的建议出发,分析了中国蔬菜溯源管理应用研究的状况,希望为我国蔬菜溯源管理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1 蔬菜溯源的定义 所谓可溯源性,根据ISO8042中的规定,认为其是根据已知的编码,对商品予以追踪、识别的能力。欧盟在其通过的《通用食品法》中规定:“可溯源性是在食品加工的所有阶段跟踪产品的能力。”应用于蔬菜,可以理解为利用信息识别技术,通过对蔬菜整个生产阶段的标识,从而对所有环节进行控制和跟踪。其目的是如发现质量问题,可根据识别获得的信息,追踪问题所在,采取必要的反应措施[4]。 目前蔬菜安全的追溯管理主要有2种途径: 一种是从源头开始,即从蔬菜种植、采收、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追踪,优点在于容易查找出现蔬菜质量问题的阶段;另一种是从销售终端开始逆向追溯,如消费者购买了有毒有害的蔬菜,向上追溯,最终确定问题出在哪里,在问题蔬菜召回方面该方法使用效果较好[5]。通过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制,不仅大大增强了蔬菜生产者的责任心和蔬菜生产过程的透明度,而且让消费者放心。 2 溯源技术及方法简介 2.1 技术 溯源技术主要运用物理、化学、生物学的技术来区分产品的品种、栽培制度和产地来源,同时能鉴别产品的真伪。其特点是能获得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全部信息。其作用包括鉴定产品的真实性、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甄别特殊产品。 目前,世界上溯源技术主要运用电子编码识别技术,即将种植蔬菜的品种名称、田间管理、加工储藏、销售等从农田到消费者的各环节记录在案,自动形成条形码,通过条形码可查询各环节的有关信息。

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

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 (试行)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任务与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规定了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目标、基本原则、总体框架、追溯流程、追溯实现方式及信息采集、传输、应用等内容,明确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基本准则和要求。适用于中央、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和试点城市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和验收。 一、建设目标及原则 (一)建设目标。 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建设以中央、省、市三级追溯管理平台为核心,以生猪屠宰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消费环节及“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为支撑,以追溯信息链条完整性管理为重点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肉类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提升流通行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图1 追溯体系总体架构图 注:虚线框表示的产地追溯子系统不作硬性要求,各试点城市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建设。 (二)建设原则。 1.统一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各试点城市按照商务部制定的统一标准,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五统一”,确保不同城市、不同追溯技术模式信息互联互通。 2.探索多元模式,推行成熟技术。全面推行技术成熟、成本易控制的IC卡为信息传递载体,将各流通节点信息相关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当地不同包装程度、流通模式及经营者信息化水平,探索采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条码、CPU卡等技术模式。鼓励企业结合内部管理需要,集

江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江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项目申报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60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商务秩字〔2016〕4号)及《江门市加快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江商务市场〔2017〕43号)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省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我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对象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的生猪屠宰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猪屠宰量每日达到500头以上,机械化屠宰程度较高,信息化管理基础较好,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二)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大型肉类蔬菜批发市场(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年交易额达到10亿元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三)在本市登记注册的肉类蔬菜配送企业,正常经营且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四)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零售超市(有开展肉菜经营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五)农贸市场,市场经济效益良好,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六)在本市登记注册团体消费单位(学校或医院饭堂),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规范。 以上对象申报的项目获得通过后,在项目获得通过之日起,要按照《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在两个月内开展并完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节点建设,实现流通追溯节点子系统与省、市平台联网,按照要求上传数据到省、市平台,承诺按要求有效使用追溯系统且上传数据时间不少于3年,对推进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资金支持方式及补贴标准 按照省级下达扶持金额,市商务局在每年项目申报通知中明确当年项目的预算总金额,组织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流通追溯节点建设等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先拨付补贴资金的50%给项目单位,支持项目单位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后,再拨付余下50%的补贴资金。资金补助标准按照流通追溯节点不同类型进行分配,依据流通追溯节点投入硬件设备、软件开发等进行综合测算,补贴标准如下: (一)生猪屠宰环节追溯项目。财政补贴35万元,用于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设覆盖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或固定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信息录入设备的追溯子系统,实现生猪屠宰追溯关键信息的自动采集。

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参考Word)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是“引导产业基地和蔬菜园区实施信息化管理”,填补了花菜专业合作社信息化的空白。通过该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可以对企业产品、生产过程、产品质量、销售、服务及安全中的信息,实施采集、传输、记录、储存;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出现问题能有效地追溯和整改,有效解决企业生产安全的监管、环境保护的监控、冶安保全监视,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效益。 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可从蔬菜采购、品质检验、蔬菜运输、蔬菜仓储、物流运输、配送、蔬菜销售各个环节都进行数据自动化信息采集。为用户提供全程实时动态跟踪查询;实现处理信息、系统运行状况、业务运作质量的监控管理,同时为各级管理者提供真实、有效、及时的管理和决策支持信息,为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支撑,使企业摆脱靠人的手工录入,靠经验主义管理的陈旧模式。为企业提供准确,时时,动态,客观的一手数据,让企业管理决策者,可以全面,及时,准确的管理提供科学的数据依据。从此全面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和竞争力。 (二)项目外部条件落实情况 江西花菜专业合作社坐落在崇明现代农业园区内。合作社自2004年8月成立以来,按照“民办、民管、民收益”的原则,在规范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在合作社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经发展成了一个拥有百户成员、千万资产、万亩基地,初具规模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目前,合作社有12台电脑、1个企业宣传网站,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还是传统的人工方式,信息化在我们企业里基本上是空白,严重地制约了我们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2011年6月22日,韩正市长到千亩绿叶蔬菜生产基地调研时要求合作社“进一步强调优种植结构,增种绿叶蔬菜,完善崇明特色蔬菜质量可追溯体系,实行信息化管理、网络化销售,确保上市蔬菜安全优质”。根据市长要求,今年下半年合作社已经增种绿叶蔬菜620亩,目前正在创建300亩有机蔬菜生产基地、1000亩崇明低碳农业示范区、崇明绿叶菜加工、保鲜、配送中心。并同具有软件开发技术优势的“守内安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合作,在崇明现代农业园区联合创建“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千亩生态农业示范区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系统建设目标 通过应用先进的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等,采用图像、数据、语音等形式,将特色蔬菜生产、销售、安全、环保全过程,进行实时监视管理,实现生产销售全过程的追踪,是一个可视化的多功能系统 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 通过特色蔬菜采收、检测、分切、包装,入冷库保存、保鲜运输、销售等14个环节实施数据采集,建立追溯信息数据库系统。通过条码和标签的结合,实现全过程质量追溯,市民购买带有条码信息的蔬菜后,可根据包装上的条码,上网查看到该蔬菜的整个种植、生产、包装、销售过程,合作社可通过该追溯系统能发现生产、销售过程的质量问题,便于追查事故点进行整改。 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本系统的主要功能是用于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其核心功能是使用条码技术对农产品的采收、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管理。 1)系统功能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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