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账外账_偷税成因及对策_席连杰

_账外账_偷税成因及对策_席连杰

“账外账”偷税成因及对策

□席连杰

(河南焦作大学,河南 焦作 454003)

摘 要:“账外账”是目前不法分子偷逃国家税款所采用的主要手段。本文试从其主要特点及产生的原因入手,提出解决该现象的对策。关键词:账外账 成因分析 对策

1.当前“账外账”偷税行为的主要特点及危害

“账外账”是指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法定账册外另设一套账以逃避政府执法部门监管的行为。从税务检查情况看,“账外账”是目前不法分子偷逃国家税款所采用的主要手段。其一般具有如下特点:一是知情范围小,隐蔽性强。为了减少偷税风险,一般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及主办财务人员知晓内幕,隐蔽性很强。二是使用范围广。由于“账外账”设置并不难,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偷逃国家税款,成为偷税最常用的伎俩之一。三是现金交易多,不法分子利用行业经营特点,采取大量现金交易,取得收入不开具合法凭证,在账上将经营业务收入化整为零或不完整反映,蓄意隐瞒收入偷逃税款。

从税收角度来看,企业做“账外账”,通过现金交易、体外循环形式,隐瞒应税收入,把应该交给国家的税款占为己有,坑了国家,肥了自己,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从大局来看,近年来,一些公司为了获取上市资格,大做假账,上市之后,继续公布虚假的财务状况,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假账的大量存在,使我国的一些统计信息及经济指标误差很大,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决策,而且也动摇了“诚信”这块市场经济的基石。

2.“账外账”偷税成因分析

2.1 追逐高额非法利益是“账外账”偷税行为存在的根本原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主体日趋多元化,一些企业为了追逐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不是通过改善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来实现其目的,而是在税收上做文章,指使财务人员做假账,导致“账外账”偷税现象屡见不鲜。

2.2 对“账外账”偷税行为惩处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法行为的发生一是由于税务稽查对象选取欠准确,检查面较小,人员查账技能参差不齐,办案手段有限,一般只能查出一些账面记录,难于发现深藏不露的“账外账”;二是由于“账外账”行为比较隐蔽,多采用现金交易,税务稽查取证界定难;三是由于移送涉税犯罪案件程序要求严格,而且工作量及风

险较大,因此有些税务机关宁愿采取息事宁

人的态度,尽量避免涉税案件的移送,导致

对不法分子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效应。

2.3 金融结算方式存在漏洞为不法分

子提供了便利

目前,在经济活动中大量存在现金交

易行为。由于现金交易隐蔽性强,交易记

录难以跟踪监控,同时各金融机构之间竞

争激烈,为了拉客户、争储蓄,对纳税人

多头开户、资金违规使用现象睁一只眼闭

一只眼,致使现金巨额流通及资金体外循

环现象屡见不鲜,客观上为企业进行账外

经营提供了方便。

2.4 信息不对称给“账外账”偷税者

有机可乘

随着纳税主体的多元化,其隐匿税基

信息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复杂,而税务机关

搜集、掌握税源信息的能力仍然落后于经济

的发展形势,与纳税主体的多元化趋势不相

适应,税务机关无法掌握真实的纳税信息,

导致在确定纳税人的计税依据时,不得不迁

就纳税人,很大程度上依据纳税人自己提供

的扭曲了的税源信息来核定。

3.“账外账”的治理对策

为有效杜绝“账外账”违法行为的存

在,规范税收征管秩序,笔者认为应从以

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

3.1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依法诚

信纳税的氛围

要加强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

之于民”、“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

的法定义务”等方面的宣传,提高纳税人

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大力宣传依法纳税

的先进典型,形成依法纳税者受益,不依

法纳税者受损的良好社会氛围。

3.2 完善金融法律法规,构建协税护

税信息化系统

要完善现有金融法律法规,加强银

行账户管理。无论单位或个人均需凭全国

统一纳税识别号码开立账户,杜绝匿名账

户、假名账户,严防多头开户,控制现金

结算,禁止账外交易;积极推广货币支付

电子化,限制和减少现金交易,实现税银

电脑系统联网,对纳税人资金流动实现全

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控。

3.3 加强部门协作,合力遏制“账外

账”涉税违法活动

要加强财政、国税、地税、银行、公

安等部门交流和合作,采用科技手段,尽快

建立信息通报系统,实行相关信息的共享,

形成合力打击“账外账”涉税违法行为的长

效机制;对查获的“账外账”偷税案件,严

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从重处

罚;对偷税数额达到移送标准的,要坚决移

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增加企业的

偷税成本,震慑涉税违法犯罪分子。

3.4 打击和防范并重,加强日常税务

管理

一要完善、健全建账建制工作。二要

加强对企业发票监控管理,严格执行发票管

理制度,加强检查监督,防止出现利用虚开

代开发票以及接受虚开代开发票来实现企业

账外销售偷逃税款行为的发生。三要加强纳

税评估力度。调查掌握本地区不同产业、行

业税收负担状况,对企业税收情况进行纵

向、横向比对,及早发现纳税人存在的异常

现象,让纳税评估真正成为预防税收犯罪的

“前哨”。四要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切实加

大对税收法制知识、业务知识和稽查技能等

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把检查人员培养成熟

悉行业运作的“行家里手”。

3.5 积极鼓励公民举报,调动群众协

税护税的积极性

由于“账外账”偷税行为隐蔽性强,

对账外经营的偷税情况,往往是企业内部

知情人员、有关业务单位比较清楚。税务

稽查部门一要鼓励公民积极举报,积极拓

宽案件线索来源;二要在查处举报案件中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避免举报人遭到打击

报复;三要兑现举报奖励工作,切实保护

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2002年

9月7日国务院第362号国务院令发布.

作者简介:席连杰(1971—),男,河南嵩

县人,焦作大学讲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管理观察· 2009年1月

预付账款管理制度

预付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预付账款管理,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和避免坏账损失,根据国家会计准则或有关制度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控股和全资子公司,以及经费独立核算部门。所属其它会计主体在不违反本制度原则下自行制订管理办法,对预付账款进行管理。 第三条相关文件 无 第四条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说“预付账款”指企业根据供需合同,在未取得购货发票时对外支付的预付款项,包括材料采购预付账款、设备采购预付账款等。 工程预付款和劳务预付等款项,除本制度特别声明的以外,均比照本办法管理。 按合同规定款到提货或发货,比照预付账款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根据预付账款实际占用情况及清理状况,随

时决定对预付账款的发生、占用及清理,实行过程跟踪和监控;随时决 涉及上款事项的,按集团公司随时下达的通知执行。 第二章部门责任制度 第六条财务部门是公司预付账款的综合管理部门。其基本职责是 (一)、根据企业财务状况及管理现状,制订或修订有关预付账款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二)、对相关的预付账款进行核算和管理; (三)、根据集团公司的规定,就预付账款的占用,参与对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 第七条采购部门是预付账款的清理部门。其业务职责是,就其办理的预付账款进行管理、清理,催收货物和发票,按规定的时限办理验收报销,完成下达的预付账款占用指标。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将集团公司下达的预付账款占用指标分解落实到下属部门和个人,制订内部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进行内部考核。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责任制度,就合同的签订和预付账款的支付,确定每笔预付账款的责任人,并就预付账款的金额和呆滞时间以至于超过诉讼时效或形成坏账等制订处罚的额度或停职清欠等办法,报公司和集团公司审查批准。 第十条采购部门根据上条的预付账款责任制度,建立日常登记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经常性地分析所付预付账款的风险程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坏账的发生。 采购部门对已付预付账款中存在的隐患,就其个案,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和公司相关领导报告;重大隐患的,同时向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和公司相关领导报告。 第十二条发生的工程、劳务预付款项,及其它预付款等,均由相关部门按照第六至十一条规定管理。 第三章预付账款付款及清理程序 第十三条预付款项的支付,按集团公司物资和费用归口管理的规定,由请领用款部门提出申请书,注明收款单位、货物名称、合同金额、供货日期、责任人等相关内容,并附有购货合同

举报偷税漏税的后果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举报偷税漏税的后果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税收着为我国一项基本的收入,主要投入在了国防、医疗、教育等民生类的投入中。我国对这类税收有着严格的规定,对偷税漏税的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举报偷税漏税的后果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小编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偷税 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账凭证等。偷税损害了国家利益,触犯了国家法律,情节严重的构成偷税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对构成偷税罪的要依法惩处。

▲一、偷税的行为有哪些 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 ▲二、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前款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以,公司不设账簿、不开发票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

个人逃税的经济学分析_谢晓敏

经济与法制 摘要:个人逃税现象不仅影响我国税收收入,同时导致对诚实纳税人的实质不公。因此,治理个人偷逃税行为十分有必要。在分析个人偷逃税的种种原因之下,运用A-S模型、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模型、制度经济学模型对个人偷逃税进行经济学分析,包括纳税意识、税负不公、税收征管不力等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抑制我国个人逃税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逃税;经济学分析 Abstract:Personal tax evasion phenomenon not only affects our country tax revenue,and leads to substan-tial injustice of honest taxpayers.Therefore,the governance personal tax evasion is necessary.Under A variety of reasons,the analysis of the personal tax evasion by using the model of A-S model,institutional economics,information economics and game theory model and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model.The causes of the personal tax evasion include tax consciousness,unfair tax burden,lack of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Based on this,offering some suggestions to advance our country personal tax?system. 一、个人偷逃税的成因及经济学分析 1.个人逃税的原因 ①纳税意识不强以及社会纳税教育不足。在我国公民普遍不履行纳税义务,其中原因之一便是公民的纳税意识不强。作为一个有限理性人,一般情况下公民会尽量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大多数公民有着自私的心理,希望能不付任何成本或很少成本来享受公共服务。而且因为公共产品一般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因此人们在消费此类产品时都会抱有不付费的动机,而倾向于成为“免费搭乘者”。社会税收教育以及纳税人身边亲朋好友的纳税行为对纳税人有着一定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始于1980年,起步较晚、发展不完善,所以我国对公民的纳税教育完全跟不上,社会的纳税氛围薄弱。同时,如果纳税人身边的朋友或同事大部分都存在逃税行为,那么纳税人也会情不自禁地选择加入逃税大军。 ②税收模式存在的不公平。分类税制的不公平容易导致纳税人偷逃税。首先,分类所得税制对不同收入项目适用不同的税率,致同等收入而来源不同的纳税人承担不同的税负,如工资薪金收入者与劳务报酬收入者之间。其次,等额收入但支付方式不同: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支付两者之间所缴纳的税费也存在差异。例如,甲给某企业提供劳务获得劳务报酬,企业按每月800元,分10个月支付,共8000元;乙同是给某公司提供劳务获得劳务报酬8000元,但该公司是一次性把劳务报酬支付给乙的。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甲不用缴纳任何税费,而乙却要缴纳的税费为:8000×20%-(8000×20%×30%)=1120(元)①。假如甲乙付出同等的劳动,那么这对乙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再次,分类所得税制不利于实行累进税率,不能按纳税人的能力课税,从而不能较好的体现税收公平。一个收入来源多的人就可以通过不同项目的扣除标准进行扣除,从而达到少缴纳税的效果;而对于一个收入渠道单一的纳税人来说,其就难逃缴纳税款的厄运。 ③税率结构之不合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项目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收入项目的税率等级过多,边际税率偏高。工资、薪金的税率的等级为七级,从5%到45%。一方面,税率计算过于复杂,导致纳税人不愿意为纳税花如此之多的时间和精力从而纳税人逃税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工资薪金收入的最高税率为45%,这样的高税率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纳税人不得不铤而走险,想方设法减少应缴纳的税款。 分类税制对不同税收项目适用不同的税率,致使劳动所得的名义税率高于非劳动所得的名义税率。比如,工资薪金所得名义税率为5%-45%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名义税率为5%-35%;劳务报酬所得名义税率为20%-40%,而对于财产租赁、转让所得、特许使用权费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的名义税率均为20%。相比之下,前者劳动所得的名义税率远比后者非劳动所得的名义税率要高。 ④征税机关稽查率低及逃税处罚力度不够。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个人逃税行为的处罚力度很低,不足以打击逃税行为。《税收征管法》规定:对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在采取强制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这样的处罚机制过于弹性,税收征管人员利用其自由裁量权对逃税的纳税人进行处罚往往很随意。一般在执行过程中,对纳税人的处罚很少超过3倍,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威慑力,难以达到惩治违法行为的目的。现实生活中逃税的往往以富人居多,税收征管人员为避免节外生枝,通常会采取以补代罚的方式来处理逃税行为。对纳税人来说这样的逃税成本不高,从而助长其逃税行为。 2.经济学分析在个人逃税中的应用 对税收流失影响因素进行一般理论分析的基本框架是由阿林厄姆和桑德姆于1972年最先提出的预期效用最大法模型和斯里尼瓦桑与1973年提出的预期所得最大法模型确立的,简称A-S模型。由于A-S模型的前提条件是假设该模型中的纳税人都为 个人逃税的经济学分析 □谢晓敏 (暨南大学法学院,广州510632) 175 2013年11月Special Zone Economy特区经济

讲解外账和内账不为人知的套路

讲解外账和内账不为人知的套路 讲解外账和内账不为人知的套路 外账、内账的套路: 1、通常企业在不同目的之下,为了满足不同要求对同一个会计主体编制了两套账,甚至多套账。 这些目的通常有: (1)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账:内账(管理账) (2)为了应付税务机关的账:外账(税务账) (3)为了贷款需要的账:银行账 (4)为了海关检查的账:海关账 (5)为了申请高新资格的账:高新账 2、两套账或多套账的原理: 对于同一会计主体,对于同一个会计期间,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每套账做不同取舍,使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导致每套账的会计报表结果不一样。 3、一般来说:大多数企业是两套账内帐和外账。 4、企业为什么需要两套账: 中国的税负环境太恶劣,企业若完全照章纳税,很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将会有沉重负担,甚至无法生存,很多企业的原始积累都是靠偷税漏税来完成的。企业为了减少税负,外账采取少计收入,多记成本费用等的方法来进行会计核算;但是对企业企业管理者,需要财务数据放映企业全面真实的情况,才能够利用财务数据对企业进

行管理。因此,企业编制两套账。 做法: 1、内账目标: 内账的目标是放映实际情况,因此,核算的重点是实质,不是形式。例如:业务员请人洗脚,没有发票,写一张纸条经过审批就可以入账;例如送人一个红包,写一张纸条经过审批就可以入账。 2、外账目标: 符合税法的要求,重点是发票。 3、两套账的程序: 先从内账入手,将内账的凭证经过增减、变换后为外账凭证。 (1)复印:对于正常的业务,如收入、成本、费用是有发票的凭证进行复印,原件作为外账的记账凭证,复印件作为内账的记账凭证。 (2)减少:对不符合税法要求的凭证,如不开票收入,没有发票的成本费用,只在内账核算,不在外账核算。 (3)增加:为了多记成本费用,如多开的发票,并不是实际发生的,只在外账核算,不在内账核算。 (4)变换:如对一些费用,没有发票,以另一种名义开发票。例如,送人一个红包,内账凭一张纸条记到业务招待费、甚至记到明细科目回佣;然后以一张加油发票代替,外账记到汽车费用。以此类推。 (5)经过复印、减少、增加、变换后,内外账分别有了自己的原始凭证,按照各自的原始凭证进行记账。 两套账及多套账两套账之间还是有着紧密的联系,多套账的难度

预付账款的管理规定

预付账款的管理规定 只有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才能保证一项好的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预付账款的管理也要建立一套预付账款责任处理规定。发生预付款项时必须经各有关部门会签后,上交财务部一式三联的订货付款申请单后,方可办理预付账款支付手续,严格控制各种预付款项的额度。 一、严格控制预付账款的审批控制流程 1、由采购部申请人填写一式三份<<预付款申请单>>,表样如下表: 长春市**(**)汽车涂装有限公司预付款申请单 厂家名称:单号:ZH000001 申请人: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签字: 填写注意事项:(1)厂家名称必须填写正确的收款单位全称; (2)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均要和日后收到的发票上的货物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金额一致; (3)付款形式可分别填写现金支付或银行存款支付;

(4)如购买的产品为固定资产,需在备注栏中填写其使用部门,以便于固定资 产管理; (5)合计栏中需汇总付款金额总计数,缺一不可。 2、申请人填完<<预付款申请单>>,交由总经理审批签字同意后,再转交财务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及时付款。 3、预付款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付款联交由出纳付款,第二联记账联交由会计留存,第三联采购留存。 4、付款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时,由采购人员将发票匹配相应的入库单连同<<预付款申请单>>第三联采购留存联交给会计核对,会计按照发票金额与相应<<预付款申请单>>第二联记账联匹配后交由采购人员填写《报销单》冲预付款,并且在第三联上面确认签字并返还采购用于月末对账。 二、会计人员做好做账、对账工作 预付账款发生后,财务部门要及时做账、结账。每月底由财务部按照《预付款申请单》第二联统计预付账款未回发票的情况,后与采购部核对,签《预付账款对账情况表》留存。表样如下。 **(**)预付账款对账情况表 日期:

探析预付账款成因及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d4401602.html, 探析预付账款成因及管理 作者:唐谦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10期 摘要:预付账款是基于合同约定或商业信用形成,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的交易是比较常见的。预付账款一方面占用了企业资金;另一方面预付款项挂账时间较长,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公允反映,也带来一定税务风险。 关键词:成因;清理;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预付账款是基于合同约定或商业信用形成。一方面供应商担心购买方不能如期按合同约定付款,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另一方面购买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也愿意在未到货的情况下,预付一部分货款,以促进交易的达成。 一、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 一般来说,在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的情况下,商品入库后,对方开具发票,就可以销账,但如果预付账款科目还有挂账,有的甚至超过两三年,这样就不正常了。简单来说会有以下几种原因: 1.多付款。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必需的物资(某种程度上也是供应比较紧张的物资),与供货方签订长期的供销协议,这种协议可能是框架性的,没有具体的数量规定。供货方为了保证自己的资金流动性,往往需要购货方多付一两个月的货款。对于生产经营必须的物资,在企业不终止该项业务的情况下,预付款项滚动存在。如该项业务终止,物资采购部门没有及时结算和清欠;财务部门没有关注账务情况,形成多付款项。 2.发票未开具或未进行账务处理。正常的商业交往中,在购供双方确认购货数量和金额后,供货方开具发票,购买方依据发票入账,预付账款就能抵消。如果在供货方已开具了发票的情况下,这时预付账款的形成说明企业的基础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如物资供应部业务员没有意识到将发票及时交到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造成未销账或延迟销账;财务人员未定期检查预付账款挂账情况,未及时跟催业务员销账,造成预付账款长期挂账;工程建设历时较长,在结算之前,未能销账等。 3.无费用预算。在执行全面预算的企业中,使用OA办公系统进行费用报销,要有相应的预算才能完成。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预算追加的难度比较大,如审批的环节比较繁琐,有严格的预算调整频率和时间等。这部分发票就滞留在业务人员手中,无法进行报销,形成预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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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怎样处罚 【为你推荐】茶陵县律师新田县律师海拉尔区律师喀什市律师武功县律师南山区律师化州市律师宜宾县律师偷税漏税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是要受到严惩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为了一时的利益,而铤而走险。那么,▲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进行处罚吗?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进行处罚吗? 可以对责任人进行依法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 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

次以上,又偷税的。 根据本条及刑法第211条规定,对偷税罪的刑罚适用原则大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分层次处罚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 第一层次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层次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订) 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 ▲自然人 自然人并处罚金 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本条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对单位

浅谈企业偷税手段及其预防措施

浅谈企业漏税手段及其预防措施 【摘要】 税收是支持我国财政收入正常运转的主要支柱,是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财产投入等社会服务性行为的经济基础和根本保障。税收,由国家征收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有依法纳税的根本责任。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的同时,商品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但是伴随的商业税收却并没有同步增长。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多数企业的“态度”问题——认为税收是其经济运转中很重的外在负担。所以,不法企业想法设法,通过各种可能途径偷税漏税。本文简述了企业偷漏税的相关特点及常用方法,并针对这些方法,提出了个人对于税收征管体制的相关建议以达到防治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的目的,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稳定发展。 【关键词】企业偷税漏税辨别防治 目录 前言 任何一个国家和政权,其正常的运作都是建立在赋税的基础之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目前处于发展中,在赋税方面作了积极的调整以便适应社会不断的发展。在1994年在原有税收改革的基础上发展建立起了我国现今依然使用的企业所得税体系,使企业所得税独立出来,促进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从其作为一种独立的税种后,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泛滥不止,让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环境处于非健康状态,甚至产生了“要想干企业有财富,就得会偷税漏税”的流行语近些年,我国企业的偷税漏税现象更是日趋增多,且违法的程度也是越来越严重,导致我国的财政系统产生了很大的漏洞无法弥补。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大中型企业,国有及其集体企业,中小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偷税漏税性质的违法行为。因此,国家应采取相关措施,抵制企业的这种违法行为。 一、偷税漏税的主体

外账、内账,你不可不知的套路!

外账、内账,你不可不知的套路! 套路: 1、通常企业在不同目的之下,为了满足不同要求对同一个会计主体编制了两套账,甚至多套账。这些目的通常有: (1)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账:内账(管理账) (2)为了应付税务机关的账:外账(税务账) (3)为了贷款需要的账:银行账 (4)为了海关检查的账:海关账 (5)为了申请高新资格的账:高新账 2、两套账或多套账的原理:对于同一会计主体,对于同一个会计期间,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每套账做不同取舍,使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导致每套账的会计报表结果不一样。 3、一般来说:大多数企业是两套账——内帐和外账。 4、企业为什么需要两套账: 中国的税负环境太恶劣,企业若完全照章纳税,很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将会有沉重负担,甚至无法生存,很多企业的原始积累都是靠偷税漏税来完成的。企业为了减少税负,外账采取少计收入,多记成本费用等的方法来进行会计核算;但是对企业企业管理者,需要财务数据放映企业全面真实的情况,才能够利用财务数据对企业进行管理。因此,企业编制两套账。 做法: 1、内账目标:内账的目标是放映实际情况,因此,核算的重点是实质,不是形式。例如:业务员请人洗脚,没有发票,写一张纸条经过审批就可以入账;例如送人一个红包,写一张纸条经过审批就可以入账。

2、外账目标:符合税法的要求,重点是发票。 3、两套账的程序:先从内账入手,将内账的凭证经过增减、变换后为外账凭证。 (1)复印:对于正常的业务,如收入、成本、费用是有发票的凭证进行复印,原件作为外账的记账凭证,复印件作为内账的记账凭证。 (2)减少:对不符合税法要求的凭证,如不开票收入,没有发票的成本费用,只在内账核算,不在外账核算。 (3)增加:为了多记成本费用,如多开的发票,并不是实际发生的,只在外账核算,不在内账核算。 (4)变换:如对一些费用,没有发票,以另一种名义开发票。例如,送人一个红包,内账凭一张纸条记到“业务招待费”、甚至记到明细科目“回佣”;然后以一张加油发票代替,外账记到“汽车费用”。以此类推。 (5)经过复印、减少、增加、变换后,内外账分别有了自己的原始凭证,按照各自的原始凭证进行记账。 两套账及多套账两套账之间还是有着紧密的联系,多套账的难度会更大,帐套太多也就混乱的情况越严重。不管企业到底有多少套帐,内账始终是根本,外账是参考,通过一定的办法,找出最正确的账套,消灭其它账套。 来源:乐上财税网

如何加强企业预付账款管理

如何加强企业预付账款管理 核心内容:如何加强企业预付账款管理?企业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的相关制度,如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预付账款的控制制度,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企业还可以建议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预付账款的使用情况。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加强企业预付账款管理的举措 以上列举了预付账款在企业实际核算中可能发生错误的5种情形。为了规范预付账款的使用,使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必须对企业的预付账款加强管理。 (一)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的相关制度 1、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财务部门工程管理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设备管理工作,材料核算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材料借款管理工作。供应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清查催收工作。 2、建立预付账款的控制制度。为了从严控制预付账款的发生,节约货币资金的支出,供应部门要按照经过部门主任、总会计师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条款,办理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外委工程不准发生预付账款。 3、建立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财务部门与客户协商,要求客户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档案。 4、建立健全预付账款清理责任制度。供应部门经办人要按购货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货,验收入库,并在7日内报销。如超过报销期限,超期的款额按每天预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资金占用费。财务部门对所发生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已无望再收回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每年年终,要组织专人全面清查预付账款,与对方核对清楚,并取得对方签章,做到债权明确,账实、账账相符。 5、建立会计人员培训制度。会计人员要不断接受继续教育,熟练系统地掌握会计理论知识和预付账款的运用,不做错账。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罚款是多少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罚款是多少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罚款是多少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罪的立案标准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两套账”到底是什么 “两套账”合不合法

“两套账”到底是什么“两套账”合不合法 近期,税务稽查风还木有吹完,恰巧,这个时候财务人员做“两套账”被判刑的消息又一次被提及,这无疑给做财务的小伙伴们雪上加霜! 那么,让所有财务小伙伴们,都不敢涉及的“两套账”到底是什么? “两套账”合不合法? 税务稽查怎么查“两套账”? 如果你已做了“两套账”,又该如何自我保护? 咱们下文找答案吧! 案例分析 ”两套账”被判刑 某公司会计员许某总经理黄某某和财务总监张某某指使设立真假两套公司财务账,三年间,隐藏主营业务收入过千万元,偷逃增值税税款合计共元(事后已补缴)。 法院认为,许某某伙同他人采取隐瞒、伪造记账凭证少列主营业务收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虽然已补缴税款,但也无法免除责任,而其中作为普通会计员的许某某,因犯逃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00元。 这件事情告诫从事会计的宝宝们,工作的时候遇到违反职业道德操守的两难选择时,一定要保持理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以下的条款有对会计人员做账规范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条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

预付账款管理制度

8A Unit2 School life单元测试卷 二、预付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预付账款是指单位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第二条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财务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核算管理工作,业务部门负责预付账款清查催收工作。 第三条建立预付账款的控制制度 (一)预付账款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根据合同及市场情况需要支付预付账款的,在保证业务真实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业务部门要按照经过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条款,办理相关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据、审批等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规定的预付方式安排付款。 (二)预付货款后,业务部门要设专人监督预付货款使用情况,财务部门要及时监控到货情况,并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入库及预付货款的抵顶手续。一般情况预付货款及定金最长应在三个月内抵顶完毕。 第四条建立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 (一)业务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档案。 (二)财务部门每月末将预付账款的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报送分管业务的领导,并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预付账款进行账龄统计,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第五条建立健全预付账款清理责任制度 (一)业务部门经办人要按购货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货,验收入库,并在收到购货发票7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业务部门对所发生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已无望再收回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每年年终,要组织专人全面清查预付账款,与对方核对清楚,并取得对万签章,做到债权明确,账实、账账相符。 (二)业务部门负责人应确定牵头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清查结果进行分析。对较长时间(半年以上)不处理的预付账款及定金,要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制定清理办法,出现异常情况的,要成立专门机构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查明原因,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已核销的坏账损失仍需移交专门机构或专人追索,并要另立备查薄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己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放。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D- 1 -

公司偷税漏税去哪个税务局举报

公司偷税漏税去哪个税务局举报 题要 公司偷税漏税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层次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偷税漏税去哪个税务局举报 1,带上举报资料可以直接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 2,也可以进税务网站举报,举报需要有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过去,。 3,还有一种就是打电话匿名举报,把,知道的怎样偷税漏税的真实情况说给他们听,税务稽查马上会行动起来。 根据我国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没有“偷税罪”这条罪名了。第二百零一条为“逃税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

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立案标准: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目前偷税罪规定的负作用大。按照目前的偷税罪规定,

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一)

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一) 摘要: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既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收入分配领域,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的“稳定器”,始终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最近,党中央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并提出“调高、扩中、提低”的收入分配改革目标。根据税收公平理论,深入剖析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税负公平缺失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关键词:税收公平;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制度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公平缺失问题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于1980年9月开征了个人所得税,其初衷除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外,还在于调节收入差距。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在其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未曾预见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削弱了税种设置的效率,甚至违背了该税种最初设计的本意,未能体现出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水平的有效调节。2005年的税制改革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一定程度缓解了社会贫富的差距。但是由于此次改革只是“微调”,没有对税制模式、税制设计、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使得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依然存在公平缺失问题,主要表现在横向不公平和纵向不公平两大方面。

(一)横向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第一,有多个收入来源和收入来源较单一的两个纳税人,收入相同缴纳不同的税收。所得来源多的人分别按不同税目多次扣除免征额,可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涉及税目单一的人却因扣除金额少要多纳税。如一人工资2.600元每月,另一人则每月有1.600元工资再加1000元的劳务报酬,前者需要纳税,而后者则无需纳税。这迫使纳税人将收入化整为零,或偷税漏税以减轻负担,寻求公平。 第二,因来源不同导致同一性质不同收入项目缴纳不同的税收。例如,甲乙两人,甲每月获得工资薪金所得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1.600)x15%-125=535元,乙该月获得劳务报酬所得也是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x(1-20%)x20%=960元。可见,甲乙两人取得数量相同的劳动性质所得,但由于适用税率不同,导致两者的应纳税额也不同。 第三,收入相同的纳税人因所得性质不同缴纳不同的税收。例如,甲月工资收入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600)x30%-3,375=11.145元,乙彩票中奖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x20%=10.000元。甲的工资所得与乙的中奖所得数额相同,因分别适用9级累进税率和20%的比例税率而缴纳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第四,同为利息所得,对存款利息、股票分红、企业债券利息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而对财政部门发行的债券和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

一套账还是两套账

一套账还是两套账? 企业做一套账还是两套账,这本来就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因两套账本身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但实务中两套账的企业还是不少,一网友就这样说:‘全国来说,销售行业除了特殊的行业外,基本都是两套账,说穿了就是为了少交税,”“动不动就叫别人做一套账的,不知道是书呆子还是理想家,一点不符合现实经济运行情况!” 可我与这位网友的理解有些不同,其实很多企业做一套账更好些。 对于两套账,版主刘会计就有过专门的论述:假账的几种账务表现形式及识别,这些形式并不是今天要讨论的话题,今天要说的是两套账的原因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企业设置两套账的原因,从企业的所有者角度,大体有以下一些原因:客观上认为中国的税收负担过高,老老实实交税没有竞争力;税收征管的随意性强,税务局也象企业一样的做生意;税务征管以票控税,实际上无发票的销售及购进也不少; 从会计人员的角度,有时设置两套账方便核算,反正有发票的收入及费用做到税账,按形式重于实质的方法进行账务处理;而实际的业务,管他有没有发票,只要老板签字,就做到内部账,真正按实质重于形式的方法进行账务处理。还有的情况是企业的法律形式与会计主体不一,所以会计核算只能采用两套账; 所以是否做两套账,取决于收入是否全额申报缴税,以及费用是

否能取得合法凭证。按我们实务中碰到的例子,做两套账的企业确实存在,当然仅做一套账的企业也不少,包括一些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随着经济的增长,不少民营企业的规模已经较大,动不动一年几千万至上亿营业额的民营企业已经很普遍,从业人员也较多,这时如果仍按原来的老板管业务,老板娘管钱的模式,已经很累了,因此开始有了一定的授权,同时也加强了内部控制;所以业务数据,业务流程,费用报销手续等等规章制度都出来了,民营企业老板可以不重视会计核算,但一定很重视内部控制的。内部控制可以降低内部人舞弊的风险,但也提供给外部检查人员,如税务局查账时提供了很多关键的信息,一些企业引入了ERP系统,但仍用两套账核算,这种情况下的税收风险其实是很大的,税务局检查时往往先不用看账,就找业务数据,这时你前几年少交的税款都得补上,还要交罚款及滞纳金,所以两套账并不能有效的少纳税。 见过有些民营企业,其客户绝大多数是要发票的,不用发票的很少,这种情况下少交流转税的空间很小。这种企业从做好内部管理的情况下,做一套账是合理的选择,我真不明白这样的企业做两套账有何意义。费用方面可以从严控制,要求提供发票(实际情况是有发票的情况下,价格可能会高点)。一些实在无法取得发票的零星开支,可以正常入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当然也存在未取得发票,违反发票管理相关规定,但这种风险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低的)。

预付账款管理制度

预付账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预付账款的定义 预付账款是指单位按照各类经济合同的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第二条预付账款管理的分工 (一)预付款申请部门负责控制预付款项的发生;检查预付款的必要性,相关内容的全面性,要求的合规性、合理性、金 额的准确性;跟踪预付款项的使用情况,并根据财务部门提供 的信息及时与供应商、劳务提供方或承包商联系,清理预付款项。 (二)合约管理部负责审核合同或协议中有关预付款项的条款的完整性及合理性;审查预付款的必要性,付款时点的准确性,相关内容的全面性,要求的合规性、合理性、金额的准确性。 (三)成本管理部负责审核预付款金额的合规性,审查预付款的必要性,付款时点的准确性,相关内容的全面性,要求的合规性、合理性、金额的准确性。 (四)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核预付款项材料的合规性;跟踪统计预付款执行情况,并及时将其反馈到预付款申请部门。 (五)行政人力部负责建立EAP系统中相关表单及数据摘取、

汇总的功能,维护相关信息体统的运行维护,并落实相关责任考核等事宜。 第三条预付账款支付的原则 (一)预付款申请部门应充分利用自身的资信优势,原则上尽量避免采用预付款结算方式。如确需支付预付款项的,则在合同或协议的条款中必须对预付款项支付金额或比例,支付时点、核销或收回时点等有明确的规定。 (二)支付的预付款项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合理期限,累计支付的预付款金额应控制在合同标的以内。 (三)除水、电、燃气等特殊部门已出具付款通知书外,其他尚未未签订合同或协议的,一律禁止支付预付款项,更不得签订虚假合同以获取预付款项。 第四条预付账款的支付流程 (一)工程项目涉及预付账款的 1、申请人填写《项目付款审批表》并在付款性质栏勾选“预付款”,追加列明预付款性质及原因、累计未收回或核销的金额、预计核销或收回时点、责任人等相关要素后提交责任人确认。 2、责任人确认后上述事项后方可正式提交付款审批流程。 3、财务管理部收到审批完成材料后办理付款手续。 (二)其他项目涉及预付账款的

偷税漏税罚款没钱交怎么办

偷税漏税罚款没钱交怎么办 题要 偷税漏税罚款没钱交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偷税漏税罚款没钱交怎么办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

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 ▲偷税漏税的量刑标准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漏税是可耻的,也是犯法的行为。会计偷税漏税是

偷逃税理论分析与对策研究_1

偷逃税理论分析与对策研究 简要:本文试图从学角度一个理性的纳税人为什么要偷逃税,并如何最佳偷逃规模;然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偷逃税的根源,并提出一些治理措施。偷逃税是指纳税人使用非法手段减轻或逃避自己纳税义务的行为,是造成税收流失的主要原因。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中国家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偷逃税,各国政府都为此不断完善税收法制、加强税收征管。我国税务实践表明,每年以偷逃税为主的税收流失占到应收税额的三分之一,一度造成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降低。因此,如何应对税收偷逃问题是我们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不得不研究解决的问题。一、偷逃税的危害偷逃税的危害绝不仅仅在于减少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还会带来一些更深层次的不利。 1.偷逃税会破坏税收公平对于同样所得,诚实申报的纳税人纳税相对多,税后收入相对少,有违税收横向公平(同等纳税能力的应该税负相同);偷逃税的存在,使税收固有的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无法发挥,不利于实现公平;偷逃税减少政府可支配收入,减少了政府对低收入者的转移支付,加剧收入分配的纵向不公平(不同纳税能力的应承受不同的税负)。 2.偷逃税会影响资源配置偷逃税会增加偷逃税的税后净利润,高额的利润会吸引更多的资源流入,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偷逃税行为还会造成各种财务、信息产生扭曲,影响人们的经济决策和投资决策,因此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纳税人为偷逃税款,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而税务机关为减少偷逃税,不得不额外投入各种软硬件设施,增加税务征管、稽查人员,导

致税收征管成本增加。从全社会角度看,这些用于偷逃税和反偷逃税的各种资源纯粹是一种虚耗与浪费。偷逃税款削减政府可支配收入,使其无充足的财力有效弥补市场缺陷,不能保证经济高效运行。 3.偷逃税款增加宏观调控的难度,削弱经济宏观调控的力度为了偷逃税款,纳税人会向税务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提供虚假的、不真实的信息数据,这就使得政府各经济部门统计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数据并不能真实、完全地反映经济活动的情况,进而影响政府宏观调控决策的正确性。而且偷逃税减少政府的可支配收入,也削弱了其进行宏观调控的财政能力。各国普遍实行税务稽查,而且税法中都规定了对查出的偷逃税的处罚,但都不能杜绝偷逃税行为的发生。本文试图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一个理性的纳税人为什么要偷逃税,其最佳偷逃规模如何;然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研究中国偷逃税的社会根源。根据经济学不确定性原理,由于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偷逃税行为面临两种不确定的结果。一是偷逃行为被查获的收入水平,二是未被查获的收入水平。作为经济的纳税人追求的是不确定情况下的收入预期值最大。经济学家斯里尼瓦桑提出的逃税模型从上解释了纳税人偷逃税的原因及选择预期收入最大化的偷逃比例。该模型假设实行累进税制,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是风险中性者,追求税后预期收入最大。设y为真实收入,T(y)为对真实收入课征的税收;λ是隐瞒收入的比例,P(λ)为惩罚系数,因此λP(λ)y即为对未申报收入的λy 的罚款;π为查获的概率;Α(y)为预期纳税和受处罚后的所得。A (y)=π[y-T(y)-λ P(λ)y](l一π。){y一T[(l-λ)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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