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名称: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东阳光铝

股票代码:60067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长安东阳光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振安路368号

联系电话:0769-********

股份变动性质:同一控制人之下的转让(增加)

签署日期: 2010年12月13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其在东阳光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持股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9)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东阳光铝/上市公司

指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药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人 指 东莞市长安东阳光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深圳东阳光/出让人 指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转让

深圳东阳光将其持有的9000万股东阳光铝股份转让给新药公司

股份转让合同

新药公司受让深圳东阳光持有的9000万股东阳光铝的转让合同

指 人民币元 上交所/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长安东阳光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振安路36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9月2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441900000885909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56086962-8 税务登记证号:4419005608696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珍稀动植物单体的提取、培育、研发及技术服务;化学、生物新药的研发及

技术服务;化妆品的研发及技术服务;饮品类产品的研发及技术服务。。 营业期限:2010-9-2至长期 法定代表人:张中能

主要发起人股东情况及股权结构图: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发起人股东为一名法人股东深圳市东阳光药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0%) 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留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职务 张中能 男

中国

广东东莞

执行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没有持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第三节第三节 持股目的持股目的持股目的及后续计划及后续计划及后续计划

一、持股目的:本次协议受让深圳东阳光持有的9000万股东阳光铝股份是在同一控制人下且不改变深圳东阳光作为控股股东地位前提下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 二、截止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持或减持东阳光铝的计划。

第四节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东阳光铝股份。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东阳光与新药公司于2010年12月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东莞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乳源瑶族自治县寓能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宜都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宜都东阳光新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长 重庆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遵义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中能

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一)合同当事人

1、出让方:深圳东阳光

2、受让方:新药公司

(二)股份转让的数量与价格

1、出让方将其持有的东阳光铝9000万股股份(占东阳光铝总股本的10.88%)即标

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2、经协议双方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5元,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 (三)支付方式

受让人于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以电汇方式付清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四)协议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在转让双方有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各自的公司公章后生效。

(五)承诺和保证

受让方承诺继续遵守并履行转让人所做的关于补减持计划承诺

四、补充协议及安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公告日,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其他条件,也不存在补充协议和

对本次股份转让表决权的行使有其他安排。

五、本次股权转让前后,东阳光铝股权结构图:

(一)本次股权转让前东阳光铝实际控制人结构图

(二)本次股权转让后东阳光铝实际控制人结构图

注:张中能先生与郭梅兰女士系为夫妻关系。

六、本次转让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一)深圳东阳光于2010年8月21日承诺:至少未来六个月内没有限售股份解禁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任何计划,未来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考虑公司经营状况慎重作出选择。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公司将继续履行深圳东阳光所作出的以上承诺。

(二)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日,本次转让中涉及的东阳光铝股份不存在质押、担保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七、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准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已分别经深圳东阳光股东会和新药公司股东决定书同意。

八、截止本股权变动报告书公告日,该股份转让事项涉及的股份过户手续尚待办理。

第五节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买卖股份情况

在本报告书披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东阳光铝股票情况。

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第七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办公室查阅(地址:忠县忠州镇滨江路)。

1、新药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新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承诺函

5、本报告书文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东莞市长安东阳光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张中能

日期: 2010年12月13日

附表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乳城镇侯公渡 股票简称 东阳光铝 股票代码

6006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东莞市长安东阳光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振安路36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9000万股 变动比例:10.8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截至目前,公司无增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东莞市长安东阳光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中能

日期: 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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