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_38162

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_38162
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_38162

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

《减免税调查表》包括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基础信息

1.联系人(填报人员)、联系电话(填报人员)、电子邮箱:填报负责减免税调查表填报人员信息,以方便税企之间联络。

2.当期销售(营业)额:为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润表》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已报送2011年度《利润表》的,系统自动带出,可以修改。

3.当期利润总额:《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已报送2011年度《利润表》的,系统自动带出,可以修改。

4.当期应缴税金、当期实缴税金: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填报。“当期应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当期实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各项税金,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税。须分别填报在国税局、地税局缴纳的各税合计,国税缴纳税金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5.其他信息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第二部分备案、审批的减免税信息

6.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备案或经税务机关审批的2011年度的各项减免税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

第三部分纳税人减免税金额信息

该部分是取自纳税人《各税种申报表》、《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中记载的各项减免基础数据。包括《增值税申报表》中的免税货

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照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消费税申报表》中当期减免税额,《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额、减免所得额、减免税额,《车购税申报表》中的减免税额,以及《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中的审批退税额等。减免金额与总局减免税代码存在一一对应关系的,列出了对应的减免原因,给纳税人填报第四部分数据提供参照。

减免类型为“征前减免”的,是按照2011年企业会计年度(税款所属期为2011年)统计的;减免类型为“退库减免”的,按照2011年财政年度(税款退还日期为2011年)统计。

第四部分减免税调查填报信息

纳税人依据第三部分信息,填报总局减免税代码、减免金额、减免凭证、数据来源、减免政策享受起始年度等信息。

7.据实申报减免税的纳税人,应对第三部分减免信息逐条确认后,填报本部分信息。填报的来源凭证、减免数据来源、减免类型、金额务必与第三部分信息相同;填报的减免税信息条数不能小于第三部分显示的减免税信息条数:

(1)金额全部正确的,确认税种、选择总局减免税代码,系统自动带出文件简称、文号、录入,选择确认来源凭证、减免数据来源、减免类型,录入企业享受减免税起始年份。

(2)金额全部填报错误的,选择总局减免原因代码:

**900000 **税减免填报错误,在第五部分中对错误说明原因。

(3)金额部分填报错误的,先选择总局减免原因代码:**900000 **税减免填报错误,再“增加”填报正确的减免金额、总局减免原因代码、减免政策享受年度等信息。

(4)金额正确(包括部分正确)但享受多个减免税政策,应分解为总局多个减免税代码的,选择总局减免税代码:00900000金额分解,再“增加”填报正确的减免金额、总局减免原因代码、减免政策享受年度等信息,存在“错误填报”部分的,增加错误填报金额,并选择总局代码为“***错误填报”。分解后的金额合计应与原金额相等。

(5)金额为出口货物零税率减免的,选择总局减免原因代码:01800000增值税出口货物零税率减免;金额为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的,选择总局减免原因代码:01810000 适用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销售额。

8.未据实申报减免税的纳税人,“增加”填报正确的减免金额、总局减免原因代码、减免政策享受年度等信息。

9.填报完“减免税代码”后,务必在“第五部分”中概要填写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具体业务内容:如销售饲料减免、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减免、批发种子的减免、国债利息的减免等。

10.没有对应的“减免税代码”选项的,在选择对应的“***

其他”代码后,务必在“第五部分”填写减免税政策文件名及文号。

11.减免政策享受年度:纳税人享受某项减免政策的起始年度。如某项减免税政策的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年度为2001年起,

而纳税人从2005年开始享受这项减免税优惠政策,则在该栏应填报“2005年”(不填月份)。

12.第五部分备注说明:填写错误填报原因及简要减免业务内容、政策文件名、文号等其他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和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 (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是指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适用税率计税”、“按适用税率计算”和“一般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 (五)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简易办法计税”、“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和“简易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 (六)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生产经营地址”:填写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 (十)“登记注册类型”: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的栏目容填写。 (十一)“”: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常用。 (十二)“即征即退项目”列:填写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项目”列:填写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免)税数据。

减免税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2008-2010年企业减免税调查 表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0年12月

1.填报说明 1.1编写目的 本手册是针对《国家税务总局2008-2010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的指导性手册,手册中包括了填表项及填表方法,审核公式的计算方法等信息,目的是让使用者对调查表有一个较清楚的认识。 调查表与减免税统计核算调查软件配套使用,请认真按填写规则填写。 1.2调查范围 1.企业范围界定。所有法人企业,除参与个体工商户测算的所有单位都在减免税统计调查范围内。包括已确认享受减免税的法人企业和未享受减免税的法人企业。 2.减免税概念界定。减免税指税法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其中,征前减免包括所得税加计扣除减免、欠税抵顶减免、对个体工商户提高起征点减免等;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2010年减免税调查中,还包括了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税式支出。不包括出口退税。

3.减免方式界定。此次调查的减免税具体分为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两大类。“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包括欠税抵减;“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4.税种范围界定。此次调查只涉及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包括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契税、耕地占用税,不包括关税、船舶吨位税、海关代征的进口产品税收,也不包括各种非税收入。 1.3表列项目解释 1.“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按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填写;“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所属行业(代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如企业有多个主营项目,则按其当期实际减免税数额最大的行业填列。 2.“当期销售(营业) 额”为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当期利润总额”为税前利润,以上均从企业利润表产生。 3.“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填报。“当期应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含当期实际减免税额);“当期实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各项税金,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税。表中“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应分别根据国税、地税征管税种,加总后填报。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分类索引】 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3号) 【表单】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一、减税项目 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栏 次 期初余额本期发生 额 本期应抵 减税额 本期实际 抵减税额 期末余额123=1+24≤35=3-4 合计1 ××××减税性 质代码及名称 2 ××××减税性 质代码及名称 3

【表单说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3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一)“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三)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8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9行“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 (四)第2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据实填写扣除金额;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实际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以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除第13栏、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第20、25、32、36、38栏外,“本年累计”列中其他各栏次,均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十六)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附件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 (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适用税率计税”、“按适用税率计算”和“一般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当期 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b5E2RGbCAP (五)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简易办法计税”、“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和“简易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 销售额×征收率”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p1EanqFDPw (六)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 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DXDiTa9E3d (七)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以下 3 种: 1.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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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表单说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一)“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三)第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行“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 (四)第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据实填写扣除金额;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 (五)第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 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六)第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 .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获证企业情况调查表【模板】

附件2 获证企业情况调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章): 企业所在地:省市 企业员工总数: 企业所获认证类型: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服务认证□ 主要填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认证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贡献 以下表格在填报时,请根据下面的打分原则进行填写。(注:空格处只可填写1至10的正整数分值,不可为文字、小数、范围数等) 影响程度、贡献程度、认证参与度、对企业效益的作用程度参考分值范围如下:

1. 因素重要度。请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如下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20项因素分别进行1-10分评价。这20项因素包括: (请在对应因素处打分) 贡献程度以及对认证工作的参与程度。分别进行1-10分评价。 注:1)生产制造:制造业指生产制造部门,建筑业指工程管理部门,服务业指服务提供部门; 2)综合管理:指环境和/或安全主管部门以及行政办公主管部门; 3)该表中所列部门代表具有该职能的部门,无论部门为何名称,都应填写

相应的分值。

3.效益影响因素在主要部门发挥作用的程度。请就效益影响因素在各主要部门所发挥的作用分别进行1-10分评价(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填写)。 注:1)信息系统:包括软件、硬件系统。 2)四新技术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 3)绩效测量与分析:对各部门、各层次和所有过程的绩效数据与信息的测 量与分析。

4)知识管理:对专利、核心技术、科技和管理成果、合理化建议等的管理。 三、经济指标(指标设置依据《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有数值均为当年价格) 注:企业法人单位 劳动者报酬=应付职工薪酬 生产税净额=税金及附加 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营业盈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利息支出-利息收入 行政事业法人单位 劳动者报酬=工资福利支出+取暖费(降温费)+劳务费+福利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金-助学金) 生产税净额=销售税金 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原值×折旧率(4%) 营业盈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说明-文档

新增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及关键点说明 (一)小规模纳税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由主表、附表和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组成。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该表。有其他免税销售额需要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三)适用“起征点”政策的判断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之前需要先进行是否达到“起征点”政策的判断,如未达到“起征点”,不能在主表中第1至8栏填写相关内容。 1.“起征点”标准

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销售额为3万元;按季纳税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销售额为9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2.“起征点”口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分别适用“起征点”政策。有差额扣除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销售额口径为扣除前的不含税销售额。货物劳务“起征点”销售额为“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货物劳务免税销售额”、“货物劳务出口免税销售额”之和。服务、无形资产“起征点”的销售额为“服务、无形资产扣除前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服务、无形资产扣除前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服务、无形资产免税销售额”、“服务、无形资产出口免税销售额”之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关键点

减免税操作流程

减免税操作流程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国家税务总局2008-2010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 一、调查范围 1.减免税概念界定。减免税指税法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其中,征前减免包括所得税加计扣除减免、欠税抵顶减免、对个体工商户提高起征点减免等;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2010年减免税调查中,还包括了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税式支出。不包括出口退税。 2.减免方式界定。此次调查的减免税具体分为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两大类。“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包括欠税抵减;“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3.税种范围界定。此次调查只涉及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 二、表列项目解释 1.“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按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填写;“登记注册 类型(代码)”、“所属行业(代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如企业有多个主营 项目,则按其当期实际减免税数额最大的行业填列。 2.“当期销售(营业)额”为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当期利润总额”为税前利润,以上均从企业利润表产生。 3.“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填报。“当期应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含当期实际减免税额);“当期实缴税金”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

附件5:—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年、月。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 (四)本表“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1栏“(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申报且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包括认证相符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第3栏“本期比对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和第4栏“经协查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 2、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本期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应与第38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减第31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的数据相等。预征结算征税办法下,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只填写本部当期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3、第3栏“比对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税额等情况。本栏仅限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应与第30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加第31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减第32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后的数

据相等。 4、第4栏“经协查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协查结果中允许 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等情况。 5、第6栏“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海关完税凭证、 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普通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等其他扣税凭证情况, 应等于第7栏至第10栏之和。 (1)第7栏“海关完税凭证”,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进项 税额情况。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海关完税凭证,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 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海关完税凭证、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 海关完税凭证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 (2)第9栏“废旧物资发票”,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的废旧物资发票进项税额情况。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废旧物资发票,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废旧物资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废旧物资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 (3)第10栏“货物运输发票”,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货物运输发票进项税额情况。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货物运输发票,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货物运输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货物运输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 6、第11栏“所属分支机构上报的进项税额”,填写实行预征分支机构上报抵扣的 进项税额汇总数。本栏仅限于汇总核算的总机构填写,其他纳税人一律不填。 7、第12栏“期初已征税款”,填写按照规定比例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期初存货挂帐 税额。 8、第13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应等于第1栏、第6栏、第11栏、第 12栏数据之和。

最新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北京填报说明汇总

2014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北京填报说明

《2014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 一、调查范围 (一)企业范围界定。调查范围包括已确认享受减免 税的企业纳税人和未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 (二)减免税概念界定。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退库减免和欠税抵顶。 (三)时间范围界定。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内享受的各项减免税。 (四)减免方式界定。“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五)税种范围界定。国税调查只涉及国税部门负责 征收管理的各税种减免税,不包括关税、船舶吨位税以及 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减免,也不包括教育费附加等非 税收入减免。 二、表列项目解释 (一)企业核实“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是否按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填写。 (二)“当期销售(营业) 额”为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当期 利润总额”为税前利润,以上均从企业利润表产生。

(三)“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填报。“当期应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国税各项税金;“当期实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国税各项税金,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税。 (四)本表“当期实际减免税额”指当期企业实际享受的减免税。其中“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含抵减);“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等,已审批,但当期实际未退库(或抵减)的,不统计在当年。 (五)“企业享受减免税起始时间”,指纳税人享受某项减免税政策的起始年度。如某项减免税政策的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年度为2010年起,而某纳税人从2011年开始享受这项减免优惠政策,则在该栏应填“2011年”(不填月份)。 三、填表方法 (一)若企业纳税由国、地税共同管理,则需根据国、地税所管税种,分别计算,分别向国、地税机关填报。 (二)如某企业享受多项减免税政策,有的政策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填报时,应分别计算以上各税种所涉及的具体减免税政策的减免税额,然后在《2014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分行逐项填报。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表单说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一)“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三)第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行“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 (四)第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据实填写扣除金额;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 (五)第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 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六)第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 .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七)第列“免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 一般纳税人公式:第列“免税额”第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

○T企业(单位)研发活动 统计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8年统计年报) 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8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4) 四、主要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6)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企业研发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开展情况,研究开发人员、研究开发费用、企业办研究开发机构、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生产及销售、政策落实、技术获取和技术改造及其他相关情况等。 (三)调查方法 本制度为年度调查报表。国家统计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对研发活动相对密集的规模以上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实施全面调查。 (四)调查对象 调查范围内的企业法人单位。 (五)调查范围 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业法人单位。 (六)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统计原则是依托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的现有调查名录、方法和程序进行统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基层数据。各地区统计局相关数据报送说明、评估报告及工作总结等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社科文司科技处。 调查采取联网直报的方式,在报表规定时间内,由调查单位独立自行报送数据。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各级统计机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分级审核、验收和汇总的方式进行数据处理。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调查单位应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 (七)数据使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

附件2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

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一)“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三)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8行“一般项目”

《2016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

《2016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 一、调查范围 (一)企业范围界定。所有企业纳税人,都在此次减免税统计调查范围内,包括已确认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和未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也包括在内。 (二)减免税概念界定。减免税指税法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退库减免和欠税抵顶。其中,征前减免包括所得税加计扣除减免、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减免等;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返减免;不包括出口退税。 (三)时间范围界定。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内享受的各项减免税。 (四)减免方式界定。此次调查的减免税具体分为征前减免、退库减免和欠税抵顶三类。“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

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五)税种范围界定。此次调查只涉及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不包括各种非税收入,也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以及海关代征的进口产品税收。 二、表列项目解释 (一)“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按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填写,对2015年10月1日起新办理登记注册的纳税人按照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反映在“纳税人识别号”栏中;已完成税务登记但换用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仍按照原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所属行业(代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如企业有多个主营项目,则按其当期实际减免税数额最大的行业填列。 (二)“当期销售(营业) 额”为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当期利润总额”为税前利润,以上均从企业利润表产生。 (三)“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填报。“当期应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当期实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各项税金,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税。表中“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应分别根据国税、地税征管税种,加总后填报。 (四)本表“当期实际减免税额”指当期企业实际享受的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表单说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 、“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列“期初余额” :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 ,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列“本期发生额” :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列“本期应抵减税额” :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W 第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 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 (六)第列“期末余额” :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 申报表主表第栏“其他免税销售额” “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一)“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三)第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 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 等于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 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行“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 。 (四)第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 金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 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据实填写扣除金额;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 (五)第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 : 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六)第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 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 . 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 0”。 (七)第列“免税额”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附件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 (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本表“应税货物及劳务”与“应税服务”各项目应分别填写。 (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四)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五)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六)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七)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八)第5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九)第6栏“免税销售额”: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十)第7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免征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十一)第8栏“出口免税销售额”:填写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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