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台账

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台账
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台账

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台账

出租车保险管理台账

滦平县宏远客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二0一四年四月

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制度

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作用,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而致使顾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障公司按规定获得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营活动。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职责 安航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所属从业人员险情报告。 5.内容与要求 5.1承运人责任险,是指道路运输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险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致使旅客或货物遭受到人身伤亡或货物损坏和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或货物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保险。

5.2公司安航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公司运输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及保险范围。 5.3安航部根据公司的决定负责选择规范的保险公司,洽谈保险范围、保额与保费,签订保险合同。 5.4安航部应将运输车辆的保险险种、保额及保费等信息下发地面运输部并建立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 安航部应按规定填写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台账,包括车辆号牌、保单号、保险公司、投保额、生效时间、赔付金额等项目。 5.5地面运输部在发生险情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并协助安全部门准备理赔需要的相关资料;安全部门视情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共同确定损失情况。 5.6理赔时,安全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索赔损失。 5.7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均须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不得漏保、脱保。 5.8公司原则上优先参与行业联保业务范畴。

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台账(模板)

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台帐 (年度) 台账种类:企业基本情况 台账编号:(一) 单位名称: 台账清单 一、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表格)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处(表格) 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粘贴处(表格) 四、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复印件粘贴处(表格) 五、其他证照复印件粘贴处(表格) 六、企业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表格) 七、企业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表格) 欢迎阅读

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企业注册名称经济类型企业创办时间 企业所在地址企业职工人数厂区面积(㎡)企业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企业主要生产产品企业年产值 证照情况证件名称发证单位发证日期有效期证件号码生产经营范围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化品使用许可证 从 业人员分布情况工种电工电焊工行车工冲压、剪切起重工电梯工锅炉工 厂内车辆 驾驶员 压力容器 操作工 危化操作 工 其他人数 持证情况 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详见登记表。 欢迎阅读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处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粘贴处欢迎阅读

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复印件粘贴处欢迎阅读

其他证照复印件粘贴处企业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序号姓名出生 年月 籍 贯 学 历 三级安 全教育 情况 工作 年限 现任岗位 从事本 岗位年 限 身份证号码 参与工伤保险或商业性保险情况 备注 是否参与 投保 额度 投保 期限 工伤 保险 商业 保险 企业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台帐 欢迎阅读

(年度) 台账种类: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 台账编号:(二) 单位名称: 台账清单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设立文件(文本) 二、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文件(文本) 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登记表(表格) 四、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书复印件粘贴处(表格)——说明: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主任资格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登记表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名称:成立时间:年月日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岗位及职务安全管理机构中 有何专长 受过何种安全 培训和教育 证件号码任职时间职务 欢迎阅读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范本全套

安 全 生 产 台 账 资 料 杭州楚天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2月 公司简介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 ................................................................................................................................... 2.班组长和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 4.安全生产绩效挂钩与奖惩管理制度.................................................................................................... 5.企业员工违章处罚制度 ....................................................................................................................... 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 7.危险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 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 9.安全分析与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事故紧急救援管理制度 ....................................................................................................................... 11.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12.安全教育制度 ....................................................................................................................................... 1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 1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 1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 16.设备管理制度 ............................................................................................................................. 1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 18.消防安全制度 ....................................................................................................................................... 19.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责任制 ................................................................................................................... 20.供应单位管理制度 ............................................................................................................................... 21.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 22.文明、卫生制度 (36) 23.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 24.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记录标准表格.doc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培训主题 会议对象 日期地点 主持人记录人 实到人数缺席人数 培训主要内容记录: 会议签到册及相关培训材料粘贴处: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检查部位检查日期 检查情况受检人签字: 年月日整改意见 隐患复查 情况复查人员(签名)复查日期: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存根 (整)字号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 检查日期限期整改日期 隐患情况 及整改要求检查人(签名):年月日整改复 查情况复查人(签名):年月日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整)字号 : 年月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以下安全隐 患:,请于年月日前按照要求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通知单签发部门(章) 签发人: 年月日 设备设施管理记录

单位:登记日期:年月日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设备最大工作能力设备制造日期 实际工作能力 设备制造厂家 投产日期 管理负责人 设备主要用途及运行状况: 设备保养、检修、验审记录 责任人(签字): 设备设施合格证、技术材料粘贴处:

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卡 编号: 单位车间班组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健康籍贯操作证号 教育内容教育日期 厂 考试成绩 部 教育人 级 签字 教 受教育人 育 签字 教育内容教育日期 车 考试成绩 间 教育人 级 签字 教 受教育人 育 签字 教育内容考试日期 班考试成绩 教育人 组 签字 教 受教育人 育 签字

工伤事故登记表 登记编号:登记时间:年月日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报告人 事故发 生地点 事故 发生 经过 事故 原因 分析 采取 防范 措施 申请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事故处 理记录 (包括责任人 的处理) 记录人签名:年月日伤亡人员姓名籍贯性别年龄受伤程度家庭住址

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简单版】

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甲方:湖北省道路运输协会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承运人责任保险的要求和精神,分散我省道路客运承运人的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广大旅客的根本利益。按照湖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鄂运管运[XX]186号文第六条规定,经甲方以邀标的形式选择合作伙伴,乙方以竞标的形式取得独家承保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资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湖北省内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统保业务范围(一)统保对象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二)统保险种甲方在保监会备案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详见《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方案》(三)统保标的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的客运车辆全部座位 二、统保标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设定5档责任限额,由投保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各档限额对应保险费如下: 每座责任限额 4万 7万 14万 20万 30万 每座保险费(元)

70 100 200 280 420 每车保险费 =(核定座位数- 1)╳ 每座保险费累计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承运人投保车辆座位数之和*4万元责任限额档仅适用于农村线路 三、业务流程(一)客运经营承运人凭行车证至指定的乙方网点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并交纳保险费。乙方可在各地运管部门办公地点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派专人现场办理承运人责任保险。(二)车主凭乙方出具的保险单正本及保费发票在运管部门办理有关营运的相关手续。(三)保险单、保险卡在运管部门登记、备案。(四)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正本及保费发票复印件。 四、责任义务(一)甲方应组织、督促省内客运经营承运人按全部座位数(除司机外)向乙方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乙方按保险合同及保险单的规定出具保险单并承担保险责任。(二)甲、乙双方不定期召开研讨会、业务拓展会,共同研究道路客运行业的风险防范和风险分散的方式和措施。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减少险情的发生。 (三)乙方应每年举办一次保险及相关知识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对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及省内大型客运公司主要人员进行保险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咨询,使他们掌握保险和风险管理知识。(四)甲方须督促各经营者依法投保并协调运管机构依法对未投保的企业进行处理。(五)甲乙双方每年应不定期组成联合调研组,了解各市州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执行情况和保险事故的理赔情况。(六)对于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乙方理赔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查勘、理赔指导,保证在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时,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查勘以及快速、合理赔付,甲方有权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七)双方均有义务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2016年度 单位名称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台账种类: 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组织机构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01

说明 一、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根据与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道路和水上客运经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得少于2人;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2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属单位的,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分别独立设置和配备。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四、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完整word版)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制度

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作用,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而致使顾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障公司按规定获得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营车辆活动。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安全技术部、车辆保险人员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其他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所属从业人员险情报告。 5.内容与要求 5.1承运人责任险,是指道路运输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险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致使旅客或货物遭受到人身伤亡或货物损坏和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或货物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保险。 5.2公司安委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公司运输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及保险范围。 5.3安全技术部、车辆保险人员根据公司的决定负责选择规范的保险公司,洽谈保险范围、保额与保费,签订保险合同。 5.4车辆保险人员应将运输车辆的保险险种、保额及保费等信息通报各相关单位,并建立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 车辆保险人员应按规定填写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台账,包括车辆号牌、保单号、

保险公司、投保额、生效时间、赔付金额等项目。 5.5各相关单位在发生险情时,应及时报告安全技术部、车辆保险人员,并协助安全技术部、车辆保险人员准备理赔需要的相关资料;安全技术部、车辆保险人员视情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共同确定损失情况。 5.6理赔时,安全技术部、车辆保险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索赔损失。 5.7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均须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不得漏保、脱保。 5.8公司原则上优先参与行业联保业务范畴。 6附录: 6.1 承运人责任险管理台账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全套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年度 企业名称: 1 / 106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目录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2 / 106

3 / 106

说明 一、企业应成立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根据与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道路和水上客运经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得少于2人;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属单位的,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分别独立设置和配备。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五、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4 / 106

新版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汇总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参考式样) 年度 企业名称: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目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组织机构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01

说明 一、企业应成立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根据与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地管理部门。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地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地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道路和水上客运经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地,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从业人员3‰地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得少于2人;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地,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2人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地,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地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地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属单位地,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分别独立设置和配备。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地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地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地,至少配备1名。前款规定以外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四、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地,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地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

船舶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险(定稿)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船舶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 下列附加险为船舶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相应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下列附加险,并须另行缴纳附加险保险费。当主险保险责任终止时,附加险的保险责任也同时终止。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时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一、附加驾乘人员责任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 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雇佣的驾驶人员和乘务人员在保险单列明的客运船舶运输旅客的途中且在客运船舶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二条下列损失、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非本附加险合同所称驾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二)驾乘人员因疾病(包括在客运船舶感染的传染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驾乘人员在客运船舶外遭受的人身伤亡; (四)任何财产损失; (五)其他不属于本附加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二、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 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按照国家相关水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运送旅客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旅客死亡、伤残或怀孕妇女流产,受害方据此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依照法院生效判决或者经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二条发生以下情形或损失之一者,保险人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一)客运船舶未发生直接碰撞事故,仅因本船上人员的惊恐而引起的损害; (二)怀孕妇女的流产发生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以外的。 责任限额 第三条每次事故每人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限额不超过5万元,累计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限额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完整版

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账

目录 第一章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一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1) 四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3) 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6)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7) 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8) 八事故和应急管理制度 (20) 九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 (22) 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3) 十一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6) 十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27) 十三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28) 十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30) 十五安全例会制度 (32) 十六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管理 (33) 十七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34) 十八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35)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37) 二十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9)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 (42) 第三章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及目标 (43) 第四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4) 第五章组织机构 (47)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职责 (47)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职责 (48) 明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通知 (49) 托管安全的相关证明 (50)

第六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 第七章企业安全生产台账 (56) 法律法规清单 (56) 安全生产会议、教育培训记录 (61)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62) 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卡 (63) 换岗、离岗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64)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管理表 (65)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表 (66) 设备设施管理记录 (67) 消防器材、仪器、仪表登记表 (68) 安全生产考核记录 (69) 事故登记表 (7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71) 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台账 (72) 年度安全投入预算 (73) 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汇总表 (74) “三违”行为检查记录 (75) 危险作业审批表 (76)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样表) (77)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78)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备案回执 (80) 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81) 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表 (82) 外来人员安全告知书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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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 单位名称长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Word专业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台账种类: 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组织机构 Word专业资料

单位名称: 长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1 Word专业资料

. Word 专业资料 说 明 一、企业应成立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根据与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道路和水上客运经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得少于2人;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2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属单位的,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分别独立设置和配备。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四、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020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word版)

2020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word版)ff0000;">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word版) 文件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营业执照 台帐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企业) 台帐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从事特种行业依法规定办理的相关证照 台帐资料:从事特种行业依法规定办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四、安全生产责任制 台帐资料:①企业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②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要求:企业制定各级(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班组长、员工等)、各职能部门(安全部、技术部、财务部等)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安全生产责任书

台帐资料:安全生产责任书 要求:①企业应在每年年初编制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层层签订;②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年一签;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与本部门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文件夹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台帐资料: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要求:①企业应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图;②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图应上墙;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台帐资料: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要求:企业基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包括登高、动火、临时用电、吊装、动土、断路、盲板抽堵、设备检维修、受限空间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事故

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台帐资料:企业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要求:①各企业按照本企业岗位设置和生产情况制定相应的设备、设施操作规程;②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应存档并张挂于设备、设施附近墙上合适位置。 文件夹三: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生产例会 台帐资料:①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②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表要求:①企业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一月至少一次); ②参会人员必须亲自签名,不得代签;③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表应实时记录,确保每次安全生产例会都有记录台帐。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定期检测 台帐资料:①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明材料;②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报告

安全生产台账

企业安全管理台帐、档案(建议目录)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企业应建立13本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台帐、6本档案和一本安全活动记录。即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台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台帐、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台帐、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帐、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消防安全管理台帐、职业安全卫生台帐、安全防护用品台帐、事故预案台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安全设备安技装备台帐;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档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档案、安全评价档案、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安全学习资料档案;安全活动记录。1、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具体记载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具体事项及处理结果等。2、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台帐包括: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本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上到下的管理网络及具体人员。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台帐包括:安全生产教育记录、安全生产宣传记录、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具体记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新进厂职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被培训人、教育培训内容、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考核试卷要存档。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要有本人签名)。4、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包括: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专项整治检查记录。具体记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每月一次大检查,每周一次常规检查,除此之外还要按照专业特点、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包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及整改记录情况。(要按照“五定”原则进行)。6、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帐包括:各类事故资料情况。具体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和其他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包括:安全工作考核情况和奖惩情况。具体记录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情况,要有各级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事故发生个人及“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的情况,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对在安全管理中做出贡献的个人表彰和奖励情况。8、消防安全管理台帐包括: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消防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台帐、消防工作会议,记录禁火区动火审批情况。9、职业安全卫生台帐包括:记录职业病防范工作,记录定期对员工体检时间、人数、姓名、性别等,尘、毒、噪声、射线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10、安全防护用品台帐记录防护用品采购、发放;日常防护用品使用检查情况。11、事故预案台帐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并记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情况。1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记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责任人员情况,巡检情况,危险点分布平面图。13、安全设备安技装备台帐包括: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建立安全阀、联锁、阻火器、呼吸阀、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烟雾报警器、自动喷淋装置等台帐,记录安技设施完好情况。14、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包括:每年年初对各车间、班组、重点岗位人员、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档案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6、安全操作规程档案建立各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17、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包括:特种设备目录,记录特殊工种人员姓名、工种、年龄、本岗位工龄、性别、取证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及要复审的时间情况等。 18、安全评价档案按照行业安全要求或安全标准化内容,企业内部每半年开展一次动态安全评价,并有安全评价意见。19、安全学习资料档案保存上级下发的安全文件和企业内下发的各种文件、安全材料及安全学习试卷、安全通报等资料。20、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内容齐全,填写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领导签字等。安全活动内容: 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劳动卫生知识;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防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要将本班组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等内容记录清楚,并与车间内容相对应。根据以上内容做个表出来,就是台帐了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2015版)附加险

永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2015版)附加险条款 1、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条总则。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并须另行缴纳保险费。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不一致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保险人对在保险期间内投保附加险的相应损失和费用在约定的限额内予以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本附加险条款中的司乘人员是指由被保险人雇佣的人员,包括本车司机和乘务员及车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雇佣的驾驶人员和乘务人员在本保单列明的客运车辆运输旅客的途中且在客运车辆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以下责任、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非本保险合同所称司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二)司乘人员因疾病(包括在客运车辆感染的传染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司乘人员在客运车辆外遭受的人身伤亡; (四)任何财产损失; (五)主险规定的责任免除; (六)其他不属于本附加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第四条赔偿限额。本附加险的赔偿限额分为每座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每座赔偿限额由承运人根据风险状况和缴费能力自行选择。累计赔偿限额为投保本附加险的所有司乘人员的每座赔偿限额之和。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就每一司乘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每座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在本附加险项下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对应的累计赔偿限额。 2、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条总则。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并须另行缴纳保险费。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不一致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运送旅客过

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台账(DOCX 63页)

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台账(DOCX 63页)

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台账

企业名称: 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必需做到的六点事项 一、要组织企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 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法律 意识。 二、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负总责,确定一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并于开发区安全监察中队联络。 三、要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切实予以落实,投入必需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硬件设施,消

防设备器材完好有效。安全生产要兑现管理奖罚措施。 四、200人职工以上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小分队,要指定一名训练有素的人员为队长。 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台帐和安全会议记录。 六、要遵守与管辖区域安监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企业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目录 一、企业基本情况 03 二、有关证照复印件黏贴处 04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花名册 10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 11 五、劳保用品发放登记表 12 六、主要机械设备登记表 16 七、消防器材、仪器、仪表登记表 20 八、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24

九、安全生产检查整治表 28 十、安全会议记录 41 十一、职工教育培训登记表 47 十二、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 51 十三、职业病防治记录表 55 十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单 57 十五、事故处理记录 59 十六、奖惩记录 61 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全企业性质 详细地邮政编码 生产经营范围(主 法定单位手机号 分管安单位手机号 专(兼)单位手机号 单位建筑面重点部 生产区仓库区生活区 企业管理人工人人 职能科特种特种作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全套)87711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2016 年度 企业名称:江苏世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目录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种类: 安全组织网络机构 单位名称:江苏世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2016 ZJ 01

说明 一、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根据与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企业应建立、健全从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国家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对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得少于2人;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属单位的,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分别独立设置和配备。 三、《安全管理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四、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承运人责任险条款

公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 总贝y 第一条本保险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订。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及其它书面保险凭证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按《道路运输条例》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的公路客运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被保险人在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运送旅客过程中, 因意外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以及旅客托运行李的损毁、灭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第四条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提起或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保险人对保险人已事先书面同意支付的、应由被保险人支出的必要、合理的仲裁费或诉讼费予以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在下列任一情形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旅客的人身伤亡、行李损毁、灭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故意伪造或破坏现场、毁灭证据的; (二)旅客未在运输工具内或在上、下车过程中; (三)许可经营期限届满后尚未办理延续经营许可的或被保险人从事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之外的业务的; (四)被保险人使用不符合《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标准的运输工具从事旅客运输; (五)运输工具未按核定线路运营,或行驶出保险合同约定区域; (六)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驾驶人驾驶运输工具是未经被保险人允许的; 2、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 分后; 3、驾驶人不符合《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规定的; 4、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疲劳驾驶。 (八)运输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 2、所有权发生非法转移; 3、在保险期间,运输工具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变更使用性质,以及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变更、转移登记或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的; 4、在保险期间内拼装、擅自改变运输工具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 5、运输工具拖带其他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 或给其他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拖带; 6、运输工具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期间; 7、运输工具被作为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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