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制1

员工奖惩管理制1
员工奖惩管理制1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奖惩流程,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增强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意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使用范围

适用于惠州市恒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员工的奖惩行为进行提报。

3.2人事行政部负责奖惩事项的具体实施与落实。

4.制度

4.1员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四种,并可依据事迹大小,给予当事人奖金、加薪奖励。

4.1.1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A.在本职工作中,确有特殊表现者;

B.对各种生产技术或方法,提出改进意见,表现突出者;

C.对公司各项业务及市场开拓有特殊表现者;

D.;

E.其他应给予通报表扬的事迹。

4.1.2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A.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B.工作有方,使业务进展有相当成效者;

C.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D.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责、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的工作任

务,成绩突出者;

E.其他应当给予嘉奖的事迹。

4.1.3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A.对生产技术提出具体改革方案,经采用后确有成效者;

B.检举揭发违法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C.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D.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重大贡献者;

E.其他应当给予记功的事迹。

4.1.4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A.对生产技术提出重大革新的具体方案,经采用后成效卓越者;

B.遇有异常事件,奋不顾身,勇于抢救他人,减少了公司损失或保全他人性命者;

C.对于有危害公司权益事件,能事先检举或采取措施,而使公司减免重大损失者;

D.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E.其他应当给予记大功的事迹。

4.2惩处制度

惩处分为: 口头警告、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五种。

4.2.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与之记大过一次并辞退,情节严重者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A.在公司内部酗酒并对同仁实施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B.一年中记大过满二次,功过无法平衡者;

C.在公司内聚众赌博,影响恶劣者;

D.故意泄漏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等有确切证据者;

E.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错误,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F.有偷窃或非法取得同事及公司财物的行为者;

G.在公司服务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H.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I.在车间及禁烟区吸烟并造成后果者;

J.煽动怠工、罢工或张贴、散发具有煽动性文字及图片、聚会闹事、妨害生产和工作秩序者;

K.吸食毒品者;

L.对职员工恶意污侮辱、谩骂、恐吓、要挟、有暴力行为者;

M.管理人员滥用职权、采用恶劣手段打击报复员工者;

N.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O.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挪用公款、行贿受贿者;

P.故意毁坏公司财产,涂改公司文件及公告者;

Q.经查实,利用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而获取利益者;

R.兼职其它与本职同性质工作者;

S.忽视安全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引发重大事故者;

T.提供虚假个人人事资料者;

U.挑拨劳资关系,非法煽动员工怠工、罢工者;

V.伪造、盗用公司印信者;

W.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到公司者;

X.其他违反国家法令或公司规定情节重大者。

4.2.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记大过处分:

A.未尽职责、消极怠工者

B.违章操作、损坏、丢失公司财物,造成经济损失者

C.打听、泄露公司公司技术、工资机密者

D.煽动或参与打架闹事

E.严重的过失造成公司财物的损失

F.任何盗窃行为

G.管理人员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

H.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I.在公司内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或造成公司财物的破坏

J.在公司内外威胁、恐吓或打击上司

K.对管辖区域或人员有欺骗公司行为而不予处理者

L.伪造、篡改或毁灭公司的文件记录

M.未按公司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令公司蒙受损失N.怂恿、支持或唆使他人触犯上述条规

O.领导或指示不当,忽视安全隐患,导致安全事故,未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P.犯有其他违纪行为

4.2.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处分:

A.指使他人打卡、代他人打卡

B.在公司内制造或唆使、协助他人制造事端者

C.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D.工作时间内饮酒或带有醉意

E.不按公司规章行事,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F.遗失公司重要印信文件者,未依规定锁好保险箱和密码者

G.工作疏忽,导致事端且事实清楚者

H.虚报事实,图谋不法利益且事实清楚者

I.破坏正常工作秩序、干扰妨碍他人工作者

J.不服从上司管理

K.未经允许擅自拆装或使用设备者

L.加班时间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

M.工作不力,屡教不改者

N.在工作时间内,发现有异常未向主管呈报者

O.在车间或禁止吸烟的地点抽烟

P.在公司内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者

Q.在公司内传播黄色淫秽物品者

R.车间下班时有关负责人未依规定做好安全规范者

S.因私遗失公司财物者

T.当值时间内打瞌睡

U.妨碍他人工作或擅自翻阅他人所有之文件,而导致不良后果者

V.犯有其他违纪行为者

4.2.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警告处分:

A.仪容仪表不规范(如:衣冠不整、长头发、黄头发、穿拖鞋等)

B.迟到早退、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C.工作时精力不集中、态度散漫、无精打采

D.在工作时间内闲聊、唱歌、嬉戏、玩游戏、私接访客及阅读报刊

E.对属下监督不周,致轻微损失者

F.对主管出言不逊,有失礼貌者

G.工作时间内接打私人电话

H.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I.践踏绿化草地、花坛、损坏花木

J.携带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K.犯有其他违纪行为

4.2.5同一年内奖惩,得依下列办法合并计算:

A.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奖励幅度和方法将视具

体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和厂务领导来决定。

B.警告:罚款20元,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警告给予记过一次。

C.记过:罚款60元,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记过给予解除合同处分。

D.记大过:罚款180元,一个季度连续二次记大过给与解除合同处分。

E.凡免职者,公司视情况扣发十日至三十日工资,如触犯法律视情节轻重追求

法律责任。

F.公司职员工在同年度内之功过得以相抵,即后功抵前过。

5.本制度有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必要时进行修改,以确保本制度的切实可行。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云南红星美凯龙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云南红星美凯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各物管处主管负责对下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 3.2各部门/物管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 各物管处负责人对主管的考核进行复核。 3.3总经理、副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品质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在抽查中对各物管 处员工进行考核。 3.4各部门/物管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物管处员工“一般过失、违规行为”和“较 大过失、违规行为”相关处罚的审批。 3.5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对主管及以上级人员的奖励与处罚,并负责所有奖励标 准的审批(部门内部表扬除外),负责“重大过失、违规行为”和“特大过失、违规行为”相关处罚的审批。 3.6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的建立、修订及奖惩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4.0原则 4.1所有奖惩措施均应本着实事求是、无夸大、掩盖事实现象,处罚依据事实应 经当事人确认。 4.2所有奖惩措施均应在员工发生应该奖惩或罚款的事实后及时落实。 4.3奖惩分明,员工发生符合奖励、惩罚条件事实均应奖励或处罚,不能重罚轻 奖或重奖轻罚,同一员工不因奖励影响处罚,不因处罚影响奖励。

4.4奖励处罚措施须以员工工作中的具体行为或事件为依据。 4.5员工所受的任何奖励与处分均计入员工在公司的内部档案。 5.0工作程序 5.1奖励 5.1.1奖励分为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精神 奖励可附加物质奖励。 5.1.2有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年度内,第一次给予本部门通报表扬,第二次给 予全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 5.1.2.1拾金不昧(价值500元以上),主动交公的,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5.1.2.2员工在管理服务工作中表现优异,屡受业主/使用人表扬,或收到业主/使 用人书面表扬/感谢信(第一次给予100元奖励); 5.1.2.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时,仍 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 5.1.2.4举报违章行为经查属实的。 5.1.3有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全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600元奖励: 5.1.3.1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行为时,仍 能坚持原则,做到打不还手的,公司给予委屈奖; 5.1.3.2收到业主/使用人锦旗的。 5.1.3.3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5.1.4有下列情况的个人,按照每次奖励500-1000元并通报表扬: 5.1.4.1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 的(年效益在3万元以上) 5.1.4.2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年效益在3万元以上); 5.1.4.3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 5.1.4.4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未住院的; 5.1.4.5履行工作职责,不怕牺牲,英勇负伤住院的,奖励提高1-4倍。 5.1.5有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集体),年度内,全司通报表扬并给予500-1000

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13年2月1日颁布执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重庆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其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第二条人事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第三条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第六条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团队利益和公司声誉。 第七条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用品,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九条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第十条关心企业,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扬企业精神,为企业作贡献。

第二节奖励 第十一条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第十二条奖励条件 1、对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十三条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处分 第十四条甲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1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规章制度-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篇一: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细则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一、目地 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 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 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 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 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 员行为) 2. 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 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 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 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 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 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 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 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 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 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 1. 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 经济类: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经济处罚:罚款等。 3. 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管理 3.1 奖励 3.1.1目的在于激励员工、促进良好企业文化的形成。员工所得奖励将记入个人档案,公司在任用与提升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奖励类型分三类,包括通报表扬、贡献奖及杰出贡献奖。 3.1.2奖励条款 3.1.2.1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为广大员工称道者; 3.领导有方,主管业务工作成效显着者; 4.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并获奖者; 6.举报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各种违纪行为者; 7.良好履行本职工作,受到客户的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3.1.2.2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贡献奖,通报全 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万元- 10万元之间的; 2.节约费用开支或利用废料达1万元以上者; 3.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积极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4.完成公司重要专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被公司有关部门认定者; 5.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卓越效果者; 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7.全年累计获“通报表扬”三次者; 8.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1.2.3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杰出贡献奖,通报全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0元- *****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卓越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 2.遇有重大灾变或意外事故,承担巨大风险,极力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3.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2 惩处 3.2.1 目的在于改正错误而非处罚,高标准的纪律要求对于公司管理尤为重要,通过订立处罚条例,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公司规定的工作纪律要求。处罚类型分四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赔偿。 3.2.2 惩处条款 3.2.2.1 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忘记打卡3次(含)或旷工1 天的; 2.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打考勤卡的; 3.工作态度不认真、不配合、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不按时完成工作的; 4.不按照公司工作程序办事的、或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主观操作过失,导致工作出现错误,但未造成管理或经济后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会议的; 6.工作时间内聚众聊天、喧哗、或擅离工作岗位、无故 串岗的; 7.工作时间内与同事、其他人无理争吵,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8.衣冠不整、仪表不雅、语言粗俗及其他影响公司面貌的; 9.故意损坏公物或污损工作生活环境的; 10.利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的,或擅自操作不属自己管理使用的设备、仪器的;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加气站: 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行政人事部制订了《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使本制度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为了更好的维护员工利益,本制度将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10日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间,本着自愿原则欢迎每位员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行政人事部将会对所有的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同时酌情对《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感谢大家的合作。 请认真填写《制度修改建议表》于2010年7月1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hjjt_rs@https://www.360docs.net/doc/476575849.html,; QQ: 22074264/85723497) 附:《制度修改建议表》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 率和工作效率,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定本办法。 2、集团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集团的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 3、集团实施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的全体员工,是本集团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奖励 1、员工奖励分以下五种: (1)嘉奖: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100元,当月兑现(并计2分); (2)记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300元,当月兑现(并计4分); (3)记大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500元,当月兑现(并计6分); (4)晋级:工资晋升一级(并计10分); (5)突出贡献奖:授予“突出贡献员工”光荣称号;行政奖励的同时,工资相应晋升一级(并 计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2)拾金(物)不昧者(价值2000元以上); (3)在完成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在集团员工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者; (4)积极维护集团荣誉,为集团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5)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集团秘密事项的行为及时举报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在节约成本、提高产品产量(工程进度)和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者(特 别重大功绩者,参见《创新建议管理与奖励制度》); (2)对集团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取得显著成绩者;

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最新)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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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 为对员工的优秀业绩、先进行为给予表彰,指正员工工作中出现的违制行为,同时规范员工奖惩流程,加强对员工奖励和考核的监管职能,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及实施日期: 本制度适用于员工奖励及考核的申请、执行及监督,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规范事项: 一、员工奖励 各部门对员工日常工作中的优秀表现、先进事迹、提出改进措施等,使公司经营、管理、声誉等各方面提高、完善和其他积极影响的,公司给予通报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一)奖励提报方式 1、由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发起的奖励性、鼓励性工作,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奖励标准的,责任部门上报奖励方案,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由发起部门负责奖金或奖励的申请工作,奖金或奖励下拨后,由责任部门经理及员工所在部门经理负责奖金或奖励的发放。 2、员工自发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维护公司利益,符合公司奖励标准应给予奖励的,行政事业部负责奖金或奖励的申请工作,奖金或奖励下拨后,由行政事业部经理及员工所在部门经理负责奖金或奖励的发放。 3、人力事业部每年、每季度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优秀个人及优秀集体的评选活动。公司各部门需积极推荐、客观评选,按照人力事业部的具体评选要求认真完成各奖项的评选工作。具体评选项目、标准及提报方式参照人力事业部下发的评选通知执行。 4、行政事业部每年1月10日前组织绩效评比,对超额完成个人当年各项绩效指标的员工进行评比。评比以财务部提供的个人期权完成数据为依据,对入职满一年、超额完成当年绩效指标的比例最高的前10名员工提报奖励申请。由行政事业部组织财务部、人力事业部结合受奖励员工绩效指标的合理性和具体金额,确定奖励人员、奖励标准上报公司批准后由行政事业部负责申请奖金,并在年终表彰大会上通报表扬。 5、公司对快速完成工作和快速解决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员工予以奖励,并树立为典型和榜样。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员工各部门经理需将员工的具体行为进行简要描述,单独上报奖励申请,经分管副总批转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适合树立为公司典型的,签署奖励意见后上报公司: (1)改进工作方法,简便、快捷的完成岗位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2)提出灵活的处理方式,快速的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者节省了公司人力、物力成本; (3)能够对现场问题迅速处理,使问题当场得到快速、妥善的解决,避免了损失或者维护了公司声誉; (4)提出创新的工作思路,为公司快速、顺利完成绩效和工作发挥较大作用; (5)对政策、市场行情作出敏锐分析和判断,迅速作出应对措施,为公司争取了利益; (6)其他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岗位工作,认为应该树立榜样、广泛学习的行为。 6、全员建制奖励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执行现有制度与流程时发现与实际工作脱节,积极主动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避免因制度和流程的不完善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工作效率降低,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直属上级起草奖励意见报部门总监,经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批准后转行政事业部进行汇总和存档。

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本质要求:奖惩分明,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合同法》、《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是指##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县级局;所称员工,是指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书》并在合同期限内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企业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依法制定的、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对外发布公示的企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管理制度。 第五条实行员工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严格制度,公平公正;严肃程序,规范运作;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企业给予奖励: (一)在生产经营、专卖管理、企业管理的某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市局(公司)以上机关表彰或者推广的; (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市局(公司)以上机关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 (三)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损失中作用显著的; (四)同歪风邪气、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特殊贡献的; (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放一次性奖金。 第八条对受到国家局(总公司)表彰的员工,给予奖金为3000--5000元奖励;受到省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1000-3000元奖励;受到市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500--2000元奖励;奖金数额在以上幅度内,由市局(公司)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决定。受到行业外领导机关等其它表彰的员工的奖励,由市局(公司)党组或者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一事一议确定。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引导和激励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营造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及使命、愿景的顺利实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奖惩按照“人人平等、奖罚分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管理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公司范围内的其它从业人员能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奖励是对员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以及符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认可和正向激励。 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两种形式。物质奖励包括改革管理创新奖、科技进步奖、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超产超掘奖、设备“三率”奖、煤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优秀员工奖、合理化建议奖等;非物质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

范、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等荣誉称号等。 第六条对员工的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可同时进行。 第七条公司级奖励由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制定具体的奖励管理办法。公司级奖励所需资金在总经理奖励基金项下列支。 1、改革管理创新奖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 2、科技进步奖由技术中心负责制定; 3、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制定; 4、超产超掘奖由生产技术部会同总调度室负责制定; 5、设备“三率”奖由机电动力部负责制定; 6、煤质奖由煤质地测部负责制定; 7、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由安监局负责制定; 8、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由企业文化部牵头组织,保卫中心、通风救护部等相关单位协助制定; 9、优秀员工奖,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 10、合理化建议奖、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制定。 第八条公司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奖励管理办法,奖励管理办法要明确奖励对象、条件、频率及标准。

公司对被奖惩员工处理方式如下

公司对被奖惩员工处理方式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更好地引导员工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全体从业人员。第三条奖惩的原则: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2、奖惩及时的原则:申报奖惩须于事由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奖惩处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表扬及通报批评需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奖惩结果需公开。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奖惩评议委员会:公司成立由各部门副总、工会主席、纪检监察处、人力资源处及一级主管构成的奖惩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类奖惩事件进行评审。奖惩评议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当月无议案时不召开,遇有突发性或临时性案件,可随时召开。每次召开会议不少于五人。2、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人力资源处和工会代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事件进行协调和裁定。3、人力资源处是员工奖惩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组织评定、文件拟发、资料存档、监督管理。4、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员工奖惩监督和稽核工作。5、工程、财务、技术、纪检等各处室负责相关损失或挽回损失金额的界定工作。6、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申报。 1 第二章 第五条奖励与处分的类别:1、奖励种类: 奖励与惩处的类别 (1)行政奖励: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2)经济奖励:一次性经济奖励、加薪2、惩处种类(1)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2)经济处罚:一次性经济处罚、降薪(3)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章 应奖励的行为描述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扬: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5万元者);2、采取正确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者;3、主动参与救灾(抗洪、救火等)者;4、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并有事实依据者;5、敢于揭发或举报违法违规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者);6、举报弄虚作假者;7、发现公司宣传品内容不妥并及时报告者;8、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或揭发者;9、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并获得客户书面表扬或感谢者;10、其它应予以表扬的行为。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者;2、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有利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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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新华航空》《新世纪》编辑部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暂行) 一、奖励规定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奖励是指对有功员工给予的精神与物质上的嘉奖。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通报表扬奖励人民币若干元、授予主编基金个人奖;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 公司可给予奖励。同时, 可视情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1.在工作岗位上, 工作一贯表现突出, 视情可奖励人民币1000—元; 2.改进经营管理方法, 使公司管理规范化且有显著成效的, 视情可奖励人民币 -3000元; 3.提合理化建议, 被公司采纳, 且在工作实践中有显著成效的, 视情可奖励人民币 -3000元; 4.其它应予奖励的, 视情可奖励1000-50000元; 审批程序与权限 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含)以下奖励由综合管理部门提名, 填写《奖励呈报表》, 执行主编审核批准发文。 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上奖励, 由公司提名, 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本规定的奖励依据为公司纪律规定。 二、惩处规定 本规定适用全体员工。 惩处是指对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有失职行为而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惩罚。 惩处原则:

1.一事一罚的原则, 但能够多项处罚并举; 2.按章办事、严格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 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4.对涉及编辑流程或蓄意破坏的行为以及个人品质的问题, 应从重从严处理。 惩处的形式: 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并扣发奖金( 或工资) 、严重警告(或记大过)、开除。 应给予处分的行为 1. 违反公司组织纪律 2. 不听从指挥、工作推诿、不思进取; 3. 不服从组织分配 4. 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 5. 不遵守劳动时间; 6. 工作期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在工作场所打闹喧哗; 7. 不遵守考勤制度。 8. 违反财务纪律 9. 违反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及各种( 项) 财务开支标准; 10. 冒名多报、谎报差旅费、各种补贴等; 11. 违反公司安全、治安纪律; 12. 违反( 或触犯) 国家法律、法令; 13.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她人;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 1 页共13 页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第 2 页共13 页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超市员工奖惩制度

超市员工奖惩制度 超市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无故迟到、早退,罚款 5--10 元,迟到半小时或提前半小时闭店罚款20--50 元。 第二条、年内员工旷工一次罚款100—150 元,二次予以辞退。 第三条、值班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罚款10-30 元。 第四条、工作时间无故擅离岗位,聚堆或串店闲聊,罚款 5--20 元。 第五条、在开业后向超市外公共区域乱扔杂物或垃圾,罚款 5--20 元。 第六条、过分化妆、夸张着装或佩带夸张饰物等违反公司统一的仪容仪表规范要求,罚款5--10 元。 第七条、在超市内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罚款 20--50 元。 第八条、在超市内明显处摆放食品、饮料、各种餐具器皿及报刊杂志等,罚款5—10 元。 第九条、在超市内倒卧、伏案睡觉,行为不雅罚款 10--20 元。 第十条、以整理商品、记帐、打扫卫生等为由怠慢顾客,罚款20--50 元。 第十一条、在超市内看书报杂志、收听微型录音机、收音机广播、打手机等,罚款10--20 元。 第十二条、在超市内带小孩或干私活者,罚款10--20 元。 第十三条、在超市内哼唱歌曲,手舞足蹈、打闹或大声喧哗,罚款5--20 元。 第十四条、酒后上岗,罚款 20--50 元;酒后闹事,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在超市内长时间接个人的来电,罚款10--20 元。 第十六条、私自将顾客丢失在超市内的物品据为己有或私分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在超市内吸烟,视情节予以罚款 10--50 元。再犯降为实习员工。 第十八条、用不文明、不正当的方式招揽顾客的,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 元。再犯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激化顾客矛盾与顾客吵架和斗殴,视情节罚款 20--50 元,严重者予以辞退。营业员之间打架斗殴者各罚 50--100 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领导者,罚款 20—50 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对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正常检查态度不好,视情节予以罚款10--20 元,造成影响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因工作态度或工作失误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批评的,罚款50—100 元, 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工作或营业时间超市营业人员不戴证章或佩带不规范(包括提前到岗或延时离岗的倒班人员)罚款10--20 元。新员工不办证章罚款 5--10 元,转借或串戴证章罚款 30--50 元。 第二十四条、由别人代开店门(特殊情况由经理安排)或替别人打开店门,罚款30—50 元。 第二十五条、班前会缺勤或重大集会缺勤者,罚款20 至50 元。第二十六条、未将应赠与消费者的赠品交付的,罚款20 至 50 元。 第二十七条、内部员工未按规定购买商品的,罚款10 至20 元。 第二十八条、未按规定将其他本人使用物品放置整齐的,罚款10-20 元。 第二十九条、服务态度欠佳造成消极影响,经顾客检举属实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20-50 元。 第三十条、在售货过程中不实事求是介绍商品,诱导,欺骗消费的,罚款20-50 元。 第三十一条、以不文明、不正当方式搞不正当竞争,罚款 50-100 元。再犯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完整篇.doc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1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建立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奖惩机制,完善和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 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核建发〔2015〕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奖惩是为了鼓励员工忠诚于公司,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构建诚实互信、团结协作的员工关系。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文化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

第四条员工奖惩遵循的原则。 (一)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二)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三)实事求是,奖惩有据原则。 (四)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五)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奖惩评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为公司服务的所有员工(含劳务派遣、借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七条奖励种类。 (一)一般奖励: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二)专项奖励:科技成果奖励、技术创新奖励、合理化建议奖、质量安全奖、论文及征文评选奖等。 第八条一般奖励标准。 (一)予以通报表扬的情况: 1.在公司党建、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暂行

《新华航空》《新世纪》编辑部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暂行) 一、奖励规定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奖励是指对有功员工给予的精神与物质上的嘉奖。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通报表扬奖励人民币若干元、授予主编基金个人奖;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公司可给予奖励。同时,可视情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1.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一贯表现突出,视情可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2.改进经营管理方法,使公司管理规范化且有显着成效的,视情可奖励人民币2000-3000元; 3.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且在工作实践中有显着成效的,视情可奖励人民币2000-3000元; 4.其它应予奖励的,视情可奖励1000-50000元; 审批程序与权限 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含)以下奖励由综合管理部门提名,填写《奖励呈报表》,执行主编审核批准发文。 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上奖励,由公司提名,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本规定的奖励依据为公司纪律规定。 二、惩处规定 本规定适用全体员工。 惩处是指对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有失职行为而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惩罚。 惩处原则: 1.一事一罚的原则,但可以多项处罚并举; 2.按章办事、严格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

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4.对涉及编辑流程或蓄意破坏的行为以及个人品质的问题,应从重从严处理。 惩处的形式: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并扣发奖金(或工资)、严重警告(或记大过)、开除。 应给予处分的行为 1. 违反公司组织纪律 2. 不听从指挥、工作推诿、不思进取; 3. 不服从组织分配 4. 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 5. 不遵守劳动时间; 6. 工作期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在工作场所打闹喧哗; 7. 不遵守考勤制度。 8. 违反财务纪律 9. 违反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及各种(项)财务开支标准; 10. 冒名多报、谎报差旅费、各种补贴等; 11. 违反公司安全、治安纪律; 12. 违反(或触犯)国家法律、法令; 13.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他人; 14. 其他应予惩处的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给予通报批评。 1. 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 2.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不到岗或自行离岗在两小时以内,尚未耽误工作的; 3. 假满后,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准而不到岗在四小时以内而尚未耽误工作的; 4.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处理个人私事尚未造成影响的; 5. 工作时间窜岗聊天,当月内不超过两次; 6. 工作时间借故不接受工作,情节轻微的; 7. 缺乏合作精神,不与同事配合工作,情节较轻的;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 制度

员工奖罚制度 一、着装要求 1、上岗必须穿酒店规定制服以及鞋袜,男员工穿黑色鞋及深色丝袜,女员工穿黑色布鞋及肉色袜子(布鞋不能有破损)。 2、着装干净整洁、钮扣齐全,衣裤无开线。 3、上班佩戴员工牌,工牌佩戴左胸处。 4、上班在更衣室更衣,不能便装出现在工作岗位上。 5、皮鞋时刻保持清洁光亮。 二、仪容、仪表要求 1、面容清洁、脸部清爽宜人,男服务员经常修面,不留胡须、口气清新;女服务员要化淡妆,不可浓妆艳抹。 2、男服务员发脚侧不过耳,后不过领,前不过眉。 3、女服务员发需用黑色发网盘起,不得戴太夸张的头饰,只宜轻巧大方的发饰,发型不得怪模样,或将头发染成其它颜色。 4、头发要经常梳洗,不得有头屑,不得掩盖眼部或脸部。 5、不可戴戒指、手饰、手镯、手链等饰物上班(结婚戒指除外)或不许外露。

6、手部保持清洁,经常修剪指甲,指甲内不藏污纳垢,女服务员不允许涂深色指甲油,男员工不允许留胡须。 7、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清新气味,身上无异味,并保持皮肤健康,不得使用强烈香水(香料)。 8、员工佩戴项链不得外露。 三、礼貌礼节 1、与客人谈话时必须站立,问好、与客人保持一定距离(0.8-1米 左右),员工不能坐着与客人谈话。 2、在酒店工作场所应用普通话,不要与同事在客人面前说家乡话。 3、与客人谈话时精神集中,留心客人吩咐,不得漫不经心,左顾右盼。 4、与客人谈话的声音以两个人能够听清楚为限,语调平稳,轻柔、速度适中。 5、谈话时目光应注视对方,表情自然,保持微笑。 6、与客人或领导谈话时不能当面作伸懒腰、打哈欠、玩耍东西等 动作,不唾沫横飞。 7、与客人谈话时不要涉及对方不愿谈及的内容和隐私。 8、若客人的询问在自己职权或能力范围之外的问题,应主动替客 人做出有关的联系,以积极的态度帮助客人,或婉转地回答问题而不要随便说”不知道””不能够”甚至置之不理。 9、如遇客人心情不佳,言语过激,也不要面露不悦之色,要以”客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山西石楼华润联盛介板沟煤业有限公司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试行) 为秉承公司业绩不向辛苦低头的精神,切实做好本矿的基建生产工作,更好的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科长、队长 责任:调度室全权负责 原则:奖为主、惩为辅,奖罚公平、公正、及时。 标准:员工的表现及工作成绩应较大的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给予奖励。达到或稍微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低于基本要求时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程序:月末调度员根据各项记录作出统计,经生产副矿长核实后由调度室主任根据奖惩制度作出奖惩措施报矿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实施。 一.基本要求 科队长在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时可拿到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现行工资(以2011年1月份工资为准)。 1.每月出勤天数应达到27天,2月份为25天; 2.每月下井次数队长不少于25次,科长不少于20次; 3.参加调度会的人员,每月参加调度会次数不少于27次; 4.每月严格按跟班表进行跟班、填写跟班记录(跟班记录不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按 没有跟班处理); 5.每月严格按值班表进行值班、填写值班记录(值班记录不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按 没有值班处理);

6.每月严格按公司规定完成当月的产量、进尺。 二.奖励制度 1.出勤天数满足基本要求后,每出勤一天奖励200元。 2.下井次数满足基本要求后,每下井一次奖励100元。 3.按公司规定额度完成当月进尺后,超额完成当月进尺工作量10%-20%的,所有科队长奖励其基本工资的5%;超额20%以上的,奖励其基本工资的10%。4.按公司规定额度完成当月产量后,超额完成当月产量10%-20%的,所有科队长奖励其基本工资的5%;超额20%以上的,奖励其基本工资的10%。 5.其他 三.处罚制度 1.出勤天数不满基本要求的,按缺勤天数,缺一天扣一天基本工资。 2.所有参加调度会的科队长,缺勤一次罚50元。 3.跟班人员不跟班或跟班记录填写不规范,一次罚100元。 4.值班人员不值班或值班记录填写不规范,一次罚50元。 5.没按公司规定完成当月工作进尺,误工达到当月进尺10%以内的,所有科队长罚其当月基本工资的5%;误工10%-20%的,罚其当月基本工资的10%;误工超过20%的罚其当月基本工资的50%。 6.对于没有按公司规定完成当月产量任务的,比照进尺处罚制度处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调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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