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信息研判和报送制度
维稳信息研判和报送制度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文件关于“要综合开发利用信访信息资源,进一步提高分析研判水平,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的精神和市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每月20日召开例会。
2、参加人员有维稳中心主任、副主任、成员等全体组成人员。
3、研判内容主要包括:本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和维护稳定工作信息,日常接访办信中掌握的信息、基层上报的信息、重大决策出台与实施可能产长的、涵盖政治、宗教、刑事治安、资源纠纷等方面的问题以及有关媒体舆情等
4、会议由综治维稳中心主任主持召开,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5、特殊情况,维稳中心可随时召集全体人员开会研究,处置突发事件。
6、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信访综治维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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