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醴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76名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醴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76名乡镇安全监管

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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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人员76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醴陵市乡镇安监站为醴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二级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协助执法信息上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全市共招聘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人员76名。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面向醴陵是指本人或配偶现在是本市户籍、及本人在大学入学前是本市户籍;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五、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与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日至3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醴陵市安监局办公室(办公楼二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的就业推荐表,到醴陵市安监局办公室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5)其它要求:报考人员于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到醴陵市安监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且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醴陵市安监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50分)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50分)。

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内容。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将该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上述内容均在笔试开考前予以公告。

(4)笔试时间:2015年3月15日。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请关注网上公告,不再电话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分高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不够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笔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像。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醴陵市安监局:0731-********

醴陵市党风政风监督室:0731-********

株洲市人社局:0731-********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1、2015年醴陵市公开招聘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一览表.xls(附件暂缺)

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附件暂缺)

醴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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