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案例解读境外重组中涉及的特殊性税收处理

通过案例解读境外重组中涉及的特殊性税收处理
通过案例解读境外重组中涉及的特殊性税收处理

案例解读境外重组中涉及的特殊性税收处理

近年来,并购所产生的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问题也成为中国税务机关的关注重点。面对境外股东分立产生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判定,该如何判定企业是否有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机会?如需要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又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准备哪些相应的证明材料呢?

案例情境:

境内J公司是一家设立于上海的外商独资企业,股东为意大利的T公司,T公司的股东为5个意大利的自然人,2014年2月,T公司分立出T1公司,T1公司成为J公司的股东,T1公司的股东与T公司股东一样,为5个意大利自然人,股权结构也没有发生变化。

J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时,税务机关认为,T公司将持有的J公司的股权转让给T1公司,应该要依据国税函(2009)69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计算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面这张图表显示了分立产生的股权变更的过程。

图中显示,5个意大利自然人百分之百控股意大利T公司,意大利T公司百分之百控股上海J公司,分立之后,意大利的T1公司是完全从意大利T公司中剥离出来的。由于5个意大利自然人百分之百持有意大利T公司,所以也百分之百持有意大利t1公司,意大利T1公司也百分之百持有上海J公司。

案例分析:

第一、企业是否有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机会。根据财税[2009]59号的第七条“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没有因此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

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含)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可以有机会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递延纳税。本案例中,由于T1公司是从T公司中分立出来的,不属于T公司百分之百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所以T1公司不是T公司的子公司而是T公司的兄弟公司,从形式上来说,不符合财税[2009]57号第七条。

第二、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72号中规定的境外企业分立是否可以适用于本案例。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72号公告中规定,本公告所称股权转让是指非居民企业发生《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七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其中《通知》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包括因境外企业分立、合并导致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被转让的情形。

本案例中,T1公司是从T公司中分立出来的,T1公司的股东与T公司的股东一致,并且5个意大利自然人之间,也没有发生任何的股权变化,是标准意义上的派生分立,上海L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T1公司也与T 公司一样,注册于意大利,上海J公司的股东由T公司变更为T1公司,没有因此造成因为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T公司的5个意大利自然人股东可以承诺在3年之内不发生任何股权的转让,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T1公司的股权。

综合上述第二点的分析,本案例可以适用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72号公告的境外分立条款。

第三、由于实务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72号公告的境外分立条款,应该严格依附于财税[2009]59号文的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即形式上一定是: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即必须是一个母公司向其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根据中国的公司法,分立一般有两种,a)派生分立,即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者若干个新的公司,原来的公司继续存在,另外新设的新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本案例中的情况为派生分立,T公司存续,从T公司中分立出T1公司。b)新设分立,即一个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若本案例中T公司分立成T1公司以及T2公司,T公司关闭解散注销,则为新设分立。但这两种分立的形式都无法满足财税[2009]59号的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第三、因为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72号公告的境外分立导致股权变更的理解在实务中确实存在一定的歧义并且通过上述分析,从分立的角度考虑,本案例中,T 公司分立出T1公司,将L公司的股权资产分出去导致L公司的股东变更的这种情况,若跟税务机关进行沟通,还是有机会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若税务机关能够从实际控制、股权转让的预提所得税负担未发生变化已及企业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这几方面考虑后,同意企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需要准备以下几份资料:

第四、

a)股权变更业务总体情况说明,应包括股权变更的商业目的、证明股权变更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股权变更前后的公司股权架构图等资料。

b)境外分立董事会决议、分立报告(外文文本的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c)T公司、T1公司在政府部门登记的法律信息。

d)工商等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

e)截至股权变更时,上海L公司历年的未分配利润资料。

案例总结:

虽然本案例在实务中为非常不常见的一种股权变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并且即使在文件有歧义的情况下,铂略财务培训认为企业还是有机会跟税务机关进行一些探讨和沟通,有机会获得特殊性税务处理的。

此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来源:铂略财税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收入-费用=利润,如何少纳企业所得税? 少纳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应该从收入与费用两个方面入手。 关于收入: 事实上纳税与开具发票存在必然的联系,开票必然纳税,而收入又是开票的前提,现阶段不用开票的情形很少,所以利用不开票来规避收入可操作空间越来越少。 关于成本:体现在损益中的成本主要是营业成本,营业成本一般可划分为三大类,一个是制造成本;一个是购进成本;一个是劳务成本,因而要想使利润边少,必然要求提高营业成本,如何人为提高成本要结合企业的营业特点和所属行业来进行。 关于费用:费用是对所有企业都普遍存在的,种类多样化,支出的可操做性广泛,因为多是企业所得税偷逃和规避的重点。 经典财税讲解28种操作手段…… 核心提示:核定征收之前,相关的费用、材料、成本,即使没有发票也可以虚拟入帐,特别是原材料,可虚拟进货领用,然后进入成本,进行核定后,相对减少帐面利润。这种方法可以加大生产成本。费用也可如次操作。可将公司之前领用的原材料假设有一部分没有发票购进而直接领用;就有发票的部分转到后期查帐征收时候再进行领用。可至少变相增加成本10%。以后操作方面就需要公司多开材料发票或进行委外加工发票,虚拟加大生产成本。这种操作上目前很多企业在用,需要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确保生产成本在50%左右。并注意稳定性。。 01、工资薪金社保 A、在操作上首先要符合税法上规定的形式的要件; B、签定虚拟用工合同每月申报个税即可;不一定要交纳社保(具体人数自己掌握) C、对于一些签定虚拟合同的员工可做辞退处理,给予补偿这个可在税前列支 D、根据公司的营业业绩可增加10人左右,每人按3000左右设定标准,一年可多列支36万费用。 E、至于新增员工社保问题可在年检上做假的报表进行,目前很多企业都这样做,可行。

税收筹划案例及分析

《税收筹划》教学案例 一、增值税筹划案例 案例1 销售激励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基本案情 海岛时装经销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零售为主,商品销售平均利润为30%。他们准备在2009年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该企业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企业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企业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不甚了解,于是他们向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三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方案一:让利(折扣)20 %销售,即企业将10 000元的货物以8 000元的价格销售;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即企业在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另外再赠送2 00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购买商品;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即企业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向购货人赠送2 000元现金。企业决策者根据不同促销方案的涉税情况做出决策。 二、分析点评 (一)筹划分析 现以销售10 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公司每销售10 000元商品发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00元。具体计算分析如下: 方案一:让利20%销售商品。 因为让利销售是在销售环节将销售利润让渡给消费者,让利20%销售就是将计划作价为10 000元的商品作价8 000元(购进成本为含税价7 000元)销售出去。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税利情况是: 应纳增值税额=8 000÷(1+17%)×17%-7 000÷(1+17%)×17% =1162.39-1017.09 =145.3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8 000÷(1+17%)-7 000÷(1+17%)-600]×25% =63.68(元)

税收筹划客观题与答案

【案例】某市一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购货时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2009年店庆期间对该商品欲采取以下三种促销方式: 方式一:商品七折销售。 方式二:购物满1000元者捆绑赠送价值300元的商品(赠品的成本为180元)。 方式三:购物满1000元者返还300元现金。 上述售价与成本均含税。 要求:如果该商场卖出一件甲商品,售价1000元,以税后利润 的计算结果作为评判标准,上述哪种方式对商场最为有利?(结 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方案一:打折方式 应纳增值税=1000×70%÷(1+17%)×17%-600÷(1+17%)×17%=14.54(元) 应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14.54×(7%+3%)=1.45(元) 利润额=700÷(1+17%)-600÷(1+17%)-1.45=84.05(元)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额 应缴所得税额=84.05×25%=21.01(元) 税后净利润=84.05-21.01=63.04(元) 方案二:捆绑赠送礼品方式 应纳增值税= 1000÷(1+17%)×17%-600÷(1+17%)×

17%-180÷(1+17%)×17% =31.97(元) 应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31.97×(7%+3%)=3.197(元)利润额=1000÷(1+17%)-600÷(1+17%)-180÷(1+17%)-3.197=184.84(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00÷(1+17%)-600÷(1+17%)-180÷(1+17%)-3.197]×25%=46.21(元) 税后利润=184.84-46.21=138.63(元) 方案三:返现方式 应纳增值税=1000÷(1+17%)×17%-600÷(1+17%)×17%=58.12(元) 应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58.12×(7%+3%)=5.81(元) 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300÷(1-20%)×20%=75元 利润额=1000÷(1+17%)-600÷(1+17%)-300-75-5.81=-38.91(元) 应缴所得税额=[1000÷(1+17%)-600÷(1+17%)-5.81]×25%=84.02(元) 税后利润=-38.91-84.02=-122.92(元) 结论:上述三方案中,由于方案二税后净利润最大,故方案二最优。

国际税收心得体会

国际税收心得体会 【篇一: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我于5月20日至6月18日参加了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业务培训班。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税收稽查业务培训,我感到收获是多方面的。能 克服了畏难情绪,学到了许多业务知识,提高了稽查技能,增强了 干好税收稽查工作的信心,收到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通过学习,更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学到了多种处理税收稽查业 务问题的方法,增加了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 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学习了《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党 风廉政建设专题》、《企业所得税政策》、《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 组实施》、《虚开发票案件的取证要求》、《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 实务》、《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增值税扩大抵扣业务讲解》、《国际税收管理(避税、反避税)》、《税收行管法疑难讲解》、《防 范稽查职务犯罪若干问题》、《涉嫌危害税收行管犯罪案件取证要 求和方法》、《消费税政策完善要点讲解》、《协查系统及辅助查 询工具》、《会计电算化软件介绍及技巧》、《稽查查账软件的应用》、《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房地产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实务》、《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出口退税业务与稽查实务》、《稽查干部心理调节》、《增值税基础知识》等课程,通过对税收 案例的分析受益非浅。 作为一名税收稽查工作人员要掌握的税收政策、会计知识,还要懂 得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工作方法的灵活运用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和 技能,真可谓包罗万象。 通过学习,我认为,这次培训内容全面,针对性强,非常实用。过 去一些概念和一些新知识点比较模糊,经老师的讲解,都基本弄懂 弄通,为今后提高实际工作水平提供了良好的知识储备。 在学习中《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中深刻了解了十七大的主要内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什么,对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特”在何处、需要什么样的“特” 。党的十七大 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xx同志代 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回顾了过去5年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开展的

国外生态城市典型案例分析与经验借鉴

李海龙 引言国外生态城市典型案例分析瑞典斯德哥尔摩斯德哥尔摩曾是一个城市的低碳、生态、绿色发展是解决资源能源危机、 空气污浊、水缓解生态环境恶化、应对气候变化等问题的重要途径。 国外很多国家都把建设生态城市作为公共政策来推动和污染严重,甚至不能在湖中游泳的工业 引导城市发展,并积累了诸多成功经验。我国很多城市城市,但经过一系列努力已成为世界著都不同程度地受到空气污染、资源短缺、交通拥堵等问年被欧洲经济学名的生态城市。2007 题困扰,也存在看病难、就业难、房价高、环境差、食年被2010人智库评为全球宜居城市,品安全、缺乏特色等问题,亟需转型发展。在国家可持委员会授予“欧洲绿色之都”称欧洲 续发展和生态文明战略引导下,各地均提出建设生态城德哥尔摩在能源、交通、资源号。斯 市的发展目标,并在最近几年陆续开始了实质性建设,等领域均有突出表现。回收利用 特别是生态新城建设呈现出数量多、规模大、速度快的年在能源方面,该市自上世纪50 特点。但由于理念、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尚未形成以来利用电加热系统逐步取代燃煤代 系统的标准体系,部分项目存在理念和技术的偏差而受油锅炉为商业和住宅楼宇供热,和燃到专家和公众的质疑。区的居民采用海水制冷系统调部分地 为了解国外生态城市建设重点领域的主要做法,吸取建筑规范规定所有新建建筑节室温。其成功经验,本文通过部分国外典型生态城市的研究,平/大使用量一次能源最 100千瓦时分析其建设特征,以期对国内生态城市建设提供借鉴。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方米,并大力的用源利用要求60%能改造。城市能 源消费要来自能电量和20%的一次 的家庭购买可再生能源。该是有 12% 源产生的电力,独立认证的由可再生能 气可用于居民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沼 做饭。 在交通方面,斯德哥尔摩通过一系 列创新措施来实现绿色交通。首先,在 市中心建设功能混合的生态住区来减少 出行需求,降低私家车使用;第二,通 过改造街道来增加步行和自行车道,建 设轨道交通,增加通勤公交运量,使每 平方公里城市用地的步行和自行车道长 公里,人均专用自行车道达到4度达到 米;第三,在市中心易引起交通拥堵1 欧元的通行税,的地区征收每天最高6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次作业: 一,纳税人A购买了100000元的公司,债券利率为10%,纳税人B购买100000政府债券,利率为8%,这两种债券的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AB纳税人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1)计算两个纳税人获得税后收益率是多少?(2)如何选择。 解析:纳税人A:税后收益=100000【1-25】*100%=7.5% 纳税人B:按税法规定,企业购买政府债券免所得税,故投资收益与利率相等为8%。筹划结论:两种债券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的情况下,纳税人B的投资收益高于纳税人A。 二,一家大公司聘请你作为纳税顾问,这家公司有累积税收亏损,并预计以后几年会维持这种状况,该公司打算在外地建立一家新配送工厂,估计该工厂的投资成本1000万元,公司考虑3种方案: A方案:借入1000万元建厂; B方案: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 C方案:向当地所有者租用厂房; 要求:准备一份简要报告,描述出每种方案的税收结果,在报告中,清你推荐从税收角度分析最有效方案。 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分析报告 **企业: 现将该企业成立配送公司的三个投资方案的从税收角度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A方案的分析,企业借入资金100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税前列支可以节所得税,减少了企业税负;但是高负债给企业带来了高风险的同时使企业投资收益大。 B方案的分析,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其股利分配属于税后分配,会使所得税税负增加,但投资风险小,与方案一相比投资收益低。 C方案的分析,厂房租金税前列支可节所得税,同时会减少现金流出量,减低了风险性。 综上所述,从税收角度看选择方案C对降低低税负及风险比较有效。 三、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餐饮店,主要为乙公司提供商业招待服务,甲企业每月营业税为500000元,发生总费用200000元。 甲公司缴纳的营业税=500000+5%=25000(元) 要求:双方企业如何筹划。 解析:如果甲、乙双方进行税收筹划,由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兼并,兼并之后原本存在的服务行为就变成了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因此,甲公司不再是营业税纳税人,从而节税25000元。 第二次作业 一,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的税收筹划(教材第80页) A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适用25%所得税税率,用闲置资金1500万元对外投资,方案有:方案一,与其他公司联营共同创建高新企业A公司占30%预计高新企业每年可盈利300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高新企业所得税税率15%) 方案二,A公司用1500万元购买国债年利率6%每年可获利息收入90万(税法规定:购买国债免交企业所得税) 要求(1)计算A公司两个方案的投资收益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试题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试题 甲、乙、丙三家公司拟合作成立A公司,共同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其中甲方是广州一家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唯一能提供的是727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在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要求分得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卖给企业的老员工。乙公司是一家国内有名的民营企业,在香港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负责投资2000万美金,建成可得该项目剩余部分面积。丙公司负责立项、办证等手续,收取120万开发管理费用。 乙公司自行做了一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对该项目的税费负担预计如下: 一、根据公司章程预计应交税情况 公司拟定章程规定甲方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将本合作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公司,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分期投入资金,丙公司负责两个月内办好本合作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甲、丙方不承担合作公司的亏损风险。其中涉及到的税费如下: 1、甲公司把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公司,应就取得的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交税,税率为5% 2、乙公司转让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给甲公司时要按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 3、甲公司和员工签订转让合同时要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4、以上营业税都要同时按营业税额的7%和3%分别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甲公司应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 预计该项目开盘时该住宅的市价是每平方米7000元 甲公司收到3000平方米的房子时应缴营业税105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5万元;甲公司再把房子转让给员工时(假设公司以成本价转让)不需缴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但需缴纳印花税1.05万元;甲公司还需因此缴纳企业所得税。 A公司同时应缴纳营业税105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5万元. 丙公司在取得管理费时应缴营业税6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6万元 二、销售房屋时税收情况 按预定计划该项目可预售房屋建筑面积是76088平方米,其中住宅41392平方米,共364套,商业用房10710平方米,写字楼11204平方米,地下一、二层商场10546平方米。把3000平方米的住宅分给甲公司后,A公司可销售面积是70852平方米,由于房地产市场前景非常乐观,预计普通住宅的估计均价是7000元(其中含1000元的基本装修费用,但公司希望该价格能够再提高一点,具体有多少提价空间,除需看市场供求外,还需进行税收方面的测算)、商业楼是10000元、写字楼是9000元、地下商场是8000元,应交税情况如下:以7000元的均价计算,普通住宅应交营业税是1343.72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34.37万元,印花税8.06万元;

纳税筹划形成性考核作业1案例分析计算题

纳税筹划形成性考核作业1案例分析计算题 一、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 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 答:第一,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他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约60万元,则月收入为5万元左右,实际适用税率为30%。因此刘先生应缴税款为: [(50000-2000)*30%--3375]*12=132300元 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人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因此刘先生应缴税款为: [50000*(1—20%)*30%--2000]*12=120000元 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适用税率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因此刘先生应缴税款为: 600000*(1—20%)*20%*(1—30%)=67200元 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所获得的收入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比调入报社节税65100元。 二、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20人)。该 企业将全部资产(资产总额30000元)租赁给王先生使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100000元,缴完租赁费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2009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90000元,王先生在企业不领工资。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企业性质进行筹划? 答:方案一: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在不考虑其他调整的情况下,企业纳税情况如下: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90000*20%=38000元 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190000—100000-38000=52000元 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2000-2000*12)*20%-1250=4350元 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收收益=52000-4350=47650元 方案二:王先生将原企业改为个体工商户,则承租经营所得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王先生纳税情况如下: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方案设计和论述 一、纳税筹划的简介 纳税筹划就是指税收征纳主体双方运用税收这一特定的经济行为及其政策和法律规范,对其预期的目标进行事先策划和安排,确定其最佳实施方案,为自身谋取最大效益的活动过程。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预期性,目的性,收益性,专业性等特定,是纳税筹划和偷税、欠税、抗税、骗税、避税最大的区别。纳税筹划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第一,法律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第二,财务原则,有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稳健性原则和综合性原则; 第三,。社会原则; 第四,筹划管理原则,有便利性原则和节约性原则。 具体税种有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法,以下就是各种税制的不同筹划方法。 二、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应当依照相关依据缴纳增值税。但是为了减少缴税的负担,我们应该对应纳税额进行合理的筹划,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税收。以下就用具体事例来说明怎么合理筹划增值税。 案例一: 某工业企业现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60万元,(不含税),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7%增值税税率,但 该公司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只有20 万元(不含税) ,该方案的筹划方法为:若企业 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6.8 万元(60*17%-20*17%); 若企业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8 万元(60*3%) ,有上述比较可以看出当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所要缴纳的税款明显比一般纳税人时缴纳的税款少,所以企业可以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去缴纳增值税。

《纳税筹划》综合练习(有答案)

《税务筹划》综合复习资料(有答案) 试题类型及其结构 单项选择题:10%(1×10) 多项选择题:20%(2×10) 判断题:15%(1×15) 简答题:20%(4×5) 案例分析题:35%(2×5,1×10) 第一章纳税筹划基础 一、单选题 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A)。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计税依据 D税务机关 2、纳税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的根本区别是具有(D)。A违法性 B可行性 C非违法性 D合法性 3、避税最大的特点是他的(C)。 A违法性

B可行性 C非违法性 D合法性 4、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应重点关注(C)的调整。(P11) A销售利润 B销售价格 C成本费用 D税率高低 5、按(B)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以分为绝对节税和相对节税。A不同税种 B节税原理 C不同性质企业 D不同纳税主体 6、相对节税主要考虑的是(C)。(P14) A费用绝对值 B利润总额 C货币时间价值 D税率 7、纳税筹划最重要的原则是(A)。 A守法原则 B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

C时效性原则 D风险规避原则 二、多选题 1、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是与(ABCD)的根本区别。 A逃税 B欠税 C骗税 D避税 2、纳税筹划按税种分类可以分为(ABCD)等。 A增值税筹划 B消费税筹划 C企业所得税筹划 D个人所得税筹划 3、按企业运行过程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分为(ABCD)等。A企业设立中的纳税筹划 B企业投资决策中的纳税筹划 C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D企业经营成果分配中的纳税筹划 4、按个人理财过程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分为(ABC)等。A个人获得收入的纳税筹划 B个人投资的纳税筹划

案例1中韩国际税收协定的问题分析

案例9.1 中韩国际税收协定的问题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1994年)中关于税收饶让的条款于2004年12月31日到期。双方政府近期将对饶让条款的延期问题(协定第二十三条第四款)展开磋商。 一、国际税收协定中税收饶让的影响 税收饶让,也称作税收饶让抵免(Tax Sparing Credit),是指一国政府(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投资得到投资所在国(收入来源国)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收,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抵免待遇。税收饶让的目的是在运用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条件下,保证资金输入国为吸引外资所做出的种种税收减让得到落实,税收优惠得到充分发挥。 根据中—韩协定第23条的规定,双方均把对方按本国税收鼓励法律实行的减免视同已缴,给予抵免待遇,但对股息分配前的所得税有例外(协定中韩国政府不采用抵免)。 下面举例说明中韩协定中税收饶让条款对企业的实际影响。(见下图) 1.按照1994年签订的中韩协定中对汇回利润给予税收饶让的规定: 收入来源国(中国)对原来35%的税率进行免税,现在实际为0%,按照税收饶让条款,居住国(韩国)视同韩国居民纳税人在收入来源国(中国)缴纳了35%的税款,仍然给予35%的抵免,只征收5%的税款,则实际上该纳税人总共只缴纳了5元税款,所剩的收入净额为95元(100-5=95)。 2. 如果1994年签订的中韩协定中税收饶让条款到期不延期: 上诉案例中,由于韩国居民企业在收入来源国(中国)享受优惠而并未纳税,居住国(韩国)按照企业在中国的实际纳税额进行抵扣(抵扣额为0),则征收40元税款,该纳税人所剩的收入净额为60元(100-40=60)。 可见税收饶让的延期对在华投资的韩国企业来说是有重要影响的。 二、关于对股息所得间接抵免问题的说明 1.间接抵免的特点 根据抵免规定的不同,税收抵免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两种。两种方法的原理一样,但相对于直接抵免而言,间接抵免有如下特点:首先是适用对象不同,间接抵免适用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抵免关系,同一法律实体的派出机构不享受间接抵免待遇,自然人也不享受间接抵免待遇。其次是适用范围不同,间接抵免的适用范围仅为股息一项所得,直接抵免适用于包括营业利润、劳务所得、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在内的各项所得。第三是计算方法不同,在计算可获间接抵免的所得数额时,要将母公司来源于子公司的股息,通过公式换算为含税所得。 2.中国等亚洲国家对间接抵免的采用情况

国外生态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国外生态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分析 从20世纪70年代生态城市的概念提出至今,世界各国对生态城市的理论进行了不断地探索和实践。目前一些国家已经成功地进行了生态城市建设。这些生态城市,从土地利用模式、交通运输方式、社区管理模式、城市空间绿化等方面,为世界其他国家的生态城市建设提供了例,研究这些生态城市的规划和管理经验,无疑会对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产生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典型案例 (一)巴西库里蒂巴 巴西库里蒂巴是南美国家巴西东南部的一个大城市,为巴西第7大城市,环境优美,在1990年被联合国命名为“巴西生态之都”、“城市生态规划样板”。 一是公交导向式的城市开发规划。在20世纪60、70年代,巴西库里蒂巴市就走上了低成本,人与自然尽可能和谐的生态城市发展道路。城市拥有逐步拓展的一体化交通网络、道路网络,并采取了致力于改善和保护城市生活质量的各种土地利用措施。首先,库里蒂巴市通过追求高度系统化的、渐进的和深思熟虑的城市规划设计,实现了士地利用与公共交通一体化;其次,城市还鼓励混合士地利用开发的方式,而且总体规划以城市公交线路所在道路为中心,对所有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密度进行了分区。此外,城市在一体化交通网络、道路网络的拓展中,主要是沿着几条结构轴线向外进行走廊式开发。轴线是公共汽车系统的主要线路,这些轴线在城市中心交汇,构成了一体化道路系统的第一个层次;拥有公交优先权的道路把交通汇聚到轴线道路上。而通过城市的支路满足各种地方交通和两侧商业活动的需要,并与工业区连接。同时。轴线的开发使宽阔的交通走廊有足够的空间用作快速公交用路。

目前,库里蒂巴市尽管有50万辆小汽车,但有2/3的市民每天都使用公共汽车,并且做到公共汽车服务无需财政补贴据有关研究人员估算这足以使得每年减少的小汽车出行达2700万次。总之。目前该城市80%的出行依赖公共汽车,其使用的燃油消耗也是同等规模城市的25%。每辆车的用油减少30%。这就使得库里蒂巴市虽然人均小汽车拥有量居巴西首位,但污染却远低于同等规模的其他城市.交通也很少拥挤。 二是实行垃圾回收项目。库里蒂巴市生态城市建设的涵还体现在其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其成就同样令人瞩目。其中库里蒂巴较为著名的环境项目是1988年实行的1:1号为“垃圾不是废物”(garbage is not garbage)的垃圾回收项目,垃圾的循环回收在城市中达到95%。每月有750吨的回收材料售给当地工业部门,所获利润用于其他社会福利项目。同时垃圾回收利用公司为无家可归者和酗洒者提供了就业机会。这些简单的、讲究实效的成本很低的社会公益项目旨在成为库里蒂巴环境规划的一部分,并使城市在环境和社会方面都走上了一条健康的发展之路。 三是对市民进行环境教育。一个城市成为生态城市的前提是对其市民进行环境教育,培养其环境责任感。库里蒂巴市对此十分注重。儿童在学校受到与环境有关的教育。一般市民则在免费环境大学接受与环境有关的教育。 (二)美国伯克利 国际生态城市运动的创始人,美国生态学家理查德?雷吉斯特于1975年创建了“城市生态学研究会”,随后他领导该组织在美国西海岸的伯克利开展了一系列的生态城市建设活动,在其影响下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发展生态农业和建设生态工业园,这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可持续发展,伯克利也因此被认为是全球“生态城市”建设的样板。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税收筹划概论 案例分析题 张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17年,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0个月,获取报酬30000元。那么,这30000元报酬是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呢? 答案:若按一次性支付,张先生获取的报酬30000元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适用30%的税率,则张先生应该缴纳的税额为: 30000×(1-20%)×30%-2000=5200元 若分10个月支付,则每月获得的劳务报酬为3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适用20%的税率,则张先生一共需要缴纳的税额为: (3000-800)×20%×10=4400元 由于分10个月支付劳务报酬的应缴税额比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应缴税额少800元(5200-4400),则张先生应选择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 第二章公司设立的税收筹划 案例分析题 【案例1】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 在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在内地设立了常设机构B。20×7年3月,B机构就20×6年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其中:①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100万元;②利息收入45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50万元;③从其控股30%的居民企业甲取得股息200万元,无相关费用及税金;④其他经营收入100万元;⑤可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合计100万元。上述各项所得均与B 机构有实际联系,不考虑其他因素。B机构所得税据实申报,应申报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问题:非居民企业A应如何重新规划才可少缴税? 【分析】

国外治理水污染案例

国外治理水污染案例 英国伦敦泰晤士河 (一)水环境问题分析 泰晤士河全长402公里,流经伦敦市区,是英国的母亲河。19世纪以来,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河流两岸人口激增,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沿岸垃圾随意堆放。1858年,伦敦发生“大恶臭”事件,政府开始治理河流污染。 (二)治理思路及措施 一是通过立法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20世纪60年代初,政府对入河排污做出了严格规定,企业废水必须达标排放,或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企业必须申请排污许可,并定期进行审核,未经许可不得排污。定期检查,起诉、处罚违法违规排放等行为。 二是修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1859年,伦敦启动污水管网建设,在南北两岸共修建七条支线管网并接入排污干渠,减轻了主城区河流污染,但并未进行处理,只是将污水转移到海洋。19世纪末以来,伦敦市建设了数百座小型污水处理厂,并最终合并为几座大型污水处理厂。1955年到1980年,流域污染物排污总量减少约90%,河水溶解氧浓度提升约10%。 三是从分散管理到综合管理。自1955年起,逐步实施流域水资源水环境综合管理。1963颁布了《水资源法》,成立了河流管理局,实施取用水许可制度,统一水资源配置。1973年《水资源法》修订后,全流域200多个涉水管理单位合并成泰晤士河水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水处理、水产养殖、灌溉、畜牧、航运、

防洪等工作,形成流域综合管理模式。1989年,随着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水务局转变为泰晤士河水务公司,承担供水、排水职能,不再承担防洪、排涝和污染控制职能;政府建立了专业化的监管体系,负责财务、水质监管等,实现了经营者和监管者的分离。 四是加大新技术的研究与利用。早期的污水处理厂主要采用沉淀、消毒工艺,处理效果不明显。20世纪五六十年代,研发采用了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并对尾水进行深度处理,出水生化需氧量为5-10毫克/升,处理效果显著,成为水质改善的根本原因之一。泰晤士水务公司近20%的员工从事研究工作,为治理技术研发、水环境容量确定等提供了技术支持。 五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泰晤士河水务公司经济独立、自主权较大,其引入市场机制,向排污者收取排污费,并发展沿河旅游娱乐业,多渠道筹措资金。仅1987—1988年,总收入就高达6亿英镑,其中日常支出4亿英镑,上交盈利2亿英镑,既解决了资金短缺难题,又促进了社会发展。 (三)治理效果 泰晤士河水质逐步改善,20世纪70年代,重新出现鱼类并逐年增加;80年代后期,无脊椎动物达到350多种,鱼类达到100多种,包括鲑鱼、鳟鱼、三文鱼等名贵鱼种。目前,泰晤士河水质完全恢复到了工业化前的状态。 湖南常德,这个仅有600万人口的城市,在城市规模上并不引人注意,但该市丰富的水资源,却让人第一眼就印象深刻。常德地处长江中游洞庭湖水系、沅江下游,虽然它的经济并不发达,但其丰富的水资源蕴藏让它在中国城市中拥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这关系到人们的

电大《纳税筹划》期末复习资料—案例分析(已整理)

电大《纳税筹划》期末复习资料—案例分析 1.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 答:对刘先生的60万元收入来说,三种合作方式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使其应纳税款会有很大差别,为他留下很大筹划空间。三种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第一,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则月收入为5万元,实际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50000-2000)×30%-3375]×12=132300(元) 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应纳税款为:[50000×(1-20%)×30%-2000]×12=120000(元) 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预计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应缴税款为:600000×(1-20%)×20%×(1-30%)=67200(元) 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的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120000-67200);比调入报社节税65100元(132300-67200)。 2.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20 人)。该企业将全部资产(资产总额300 000 元)租赁给王先生使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100 000 元,缴完租赁费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2009 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90 000 元,王先生在企业不领取工资。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企业性质进行筹划? 答:方案一:如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第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第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而且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企业纳税情况如下: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90000×20%=38000(元) 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190000-100000-38000=52000(元) 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2000-2000×12)×20%-1250=4350(元) 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后收益=52000-4350=47650(元)。 方案二:如果王先生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则其承租经营所得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王先生纳税情况如下: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90000-100000-2000×12)×35%-6750=16350(元) 王先生获得的税后收益=190000-100000-16350=73650(元) 通过比较,王先生采纳方案二可以多获利26000元(73650-47650)。 3.个人投资者李先生欲投资设立一小型工业企业,预计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 万元。该企业人员及资产总额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适用20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分析李先生以什么身份纳税比较合适。 答:李先生如成立公司制企业,则: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80000×20%=36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000×(1-20%)×20%=28800(元) 共应纳所得税税额=36000+28800=64800(元) 所得税税负%36%100180000 64800== 李先生如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000×35%-6750=56250(元) 所得税税负%25.31%100180000 56250=?= 可见,成立公司制企业比城里个人独资企业多缴所得税8550元(64800-56250),税负增加 4.75%(36%-31.25%)。 4.张先生是一家啤酒厂的品酒师,其每年的奖金都高居酒厂第一位,而其平时的工资并不高,每月仅有3 000 元。预计2010 年底,其奖金为30 万元。张先生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 每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3000 一2000 ) ×10 %一25 = 75 (元) 请为张先生进行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答:由于张先生每月收入高于当年国家所规定的免征额,未经筹划时其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 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所适用的税率为25%(300000÷12=25000),速算扣除数1375,则: 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00×25%-1375=73625(元),

[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筹划 案例分析

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筹划 现行的鼓励科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 ? ? ?1.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出口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企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及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收入,年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暂免征收所得税。 2.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允许企业将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费用,在征收所得税之前列支,不受比例限制。 3.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规定在开办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4.税法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一年。税法同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如为年度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年度起计算。 如企业已选择该办法后次年度发生亏损,其上一年度已纳税款,不予退库,亏损年度应计算为减免执行期限,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抵补。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多种多样,企业应当彻底了解各项减免税政策法规,在组建、注册、经营方式上充分参考所得税优惠政策,以达总体税负的优化。 例如,某公司于1999年9月中旬开业,属于科技开发企业。该公司1999年并没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缴纳了1999年9月~12月四个月的企业所得税6万元。而是把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选择在2000年。按照公司预测,2000年实现的利润将突破100万元,如果把减免税年度选择在2000年,享受的税收优惠会更多。2000年1~6月,该公司已累计实现利润54万元,按公司现有业务水平计算,全年可实现利润超过100万元,这样,公司今年享受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将达到33万元,与1999年的企业所得税额6万元相比,两种方案税负差额高

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

麦克先生(德国国籍)从2008年起被德国A公司派到我国,在A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A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2009年9月,该人被A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200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 (1)按当月境、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 (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 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 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 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 税收抵免限额=境、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境外所得总额) 【解释1】公式中要用的所得额指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 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或 所得额=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 【解释2】公式中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25%法定税率。 应纳税总额=(境所得+境外所得)*25% 2.限额抵免方法: 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二者中的较小者,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中扣减 3.限额抵免使用围: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操作思路: A:境外应纳税总额;

垃圾填埋场案例分析

此类项目属社会区域类建设项目。 一、固体废物建设项目分类 1、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3、危险废物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4、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此类项目环评的关键问题是场址选择,最主要的环境影响是渗滤液对地下 水和地表水的影响、大气污染物(焚烧及填埋场产生气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评价重点应为:处理工艺的可行性、选址合理性及渗滤液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影响。 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案例分析要点 1、主要环境影响 (1)填埋场渗滤液对地表水的污染(未处理或处理不达标、地表径流),以及防渗层破坏后对地下水的影响; (2)填埋场产生的气体对大气的污染(无组织排放可能产生燃烧爆炸); (3)垃圾运输及填埋场作业产生的噪声; (4)填埋场建设对生态破坏和对景观的影响; (5)填埋场孳生的害虫等可能传染疾病; (6)填埋堆体对周围地质环境的影响,如造成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 2、工程分析中特殊要求(一般内容见:05技p20及p32中各项) (1)项目组成: 储运工程要包括:收集、中转、贮存以及运输方式与路线等。 必须建设的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设计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应包括防渗工程,垃圾渗滤液输导、收集和处理系统(防渗层及渗滤液集排水系统)。防渗层的渗透系统k≤10 cm/s。垃圾填埋场设计应包含气体输导、收集 -7 和排放处理系统(导排气系统)。其他还有:建筑物应保持良好通风;设计时应设有导流坝和顺水沟,将自然降水排出场外或进入蓄水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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